新华丰利:关于增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新 华丰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关 于增 加上 海浦 东发 展银 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为 销售 机构 的公 告
公告 送 出日期 :2016 年 9 月 24 日
1. 公 告内容
根据新 华基 金管理 股份 有限公 司 ( 以下简 称“ 本公司 ” ) 与 上海 浦东 发展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浦发银行 ” ) 签署的销售协议, 浦发银行 将自2016
年 9 月 27 日起销售本 公司旗下的 新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
基金” ) 。
从 2016 年 9 月 27 日起 ,投资者可通过 浦发银行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
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 浦发银行 的相关规定。
2.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2.1 投资 者在 浦 发银 行 办理 本基 金的开 户、 认购、 申购 、赎回 等业 务,具
体办理规则请遵循 浦发银行 的相关业务规定。
2.2 投资 者欲了 解本 基金产 品的 详细情 况, 请仔细 阅读 刊登于 本公 司网站
(www.ncfund.com.cn ) 的 本 基 金 《 基 金 合 同 》 、 《 招 募 说 明 书 》 等 法 律 文 件 , 以
及相关业务公告。
2.3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3.风 险提 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 以保障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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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利益为己任, 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 慎重考虑、
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9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