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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盛利(163824)

中银盛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中银盛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 第 2 号) 
 
 
 
 
 
 
 
 
 
 
 
 
 
 
 
 
基 金 管 理 人 :





中银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〇一六 年 九 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3 年 4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3 】609 号文核准募 集。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8 月 8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 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 (或申购)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招募说明书,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 益特征,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 因政治、 经济、 社 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 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 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 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 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 由于不能公开交易, 一般情况下, 交易不活跃, 潜在较大流动性 风 险。 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 受市场流动性所限, 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 中小企 业私募债, 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 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 明书“ 风险揭 示” 章节。 本 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预期风险 和较低预期收益品种, 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 股 票型基金。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于认购 (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 时 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 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 者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 按照《基金 法》 、 《运作办法》 、基金 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 有权利、承 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8 月 8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 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 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摘要。


一、 基 金 合 同 生效 日 2013 年 8 月 8 日 二、 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 理 人 简况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 银大厦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 银大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表人: 白志中 设立日期:2004 年 8 月 12 日 电话:(021 )38834999 联系人:高爽秋 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8350 万元 83.5% 贝莱德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相当于人民币 1650 万元 的美元 16.5% ( 二 ) 主要人 员 情 况 1 、董事会成 员 白志中 (BAI Zhizhong ) 先 生, 董事长。 国籍: 中国。 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 高级经济师。 历任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综合计划处处长及办公室主任, 中国银行宁夏回族自 治区分行行长、 党委书记, 中国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行长、 党委书记, 中国银行四川 省 分行行长、 党委书记, 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 党委书记等职。 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 司董事长。 李道滨(LI Daobin ) 先生 , 董 事 。国 籍 : 中 国。 清 华 大 学法 学 博 士 。中 银 基 金 管理 有 限公司执行总裁。200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4 月 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市场部 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具有 16 年基 金行业从业经验。 王超(WANG Chao )先 生,董事。国籍:中国。美国 Fordham 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现 任中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历任中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经理、 高级经理、 主管,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职。


宋福宁 (SONG Funing ) 先生, 董事。 国籍: 中 国。 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 经济师。 历 任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资金计划处外汇交易科科长、 资金计划处副处长、 资金业务部负责人、 资金业务 部总经理, 中国银行总行金融市场总部助理总经理, 中国银行总行投资银行与资产 管理部助理总经理等职。现任中国银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曾仲诚(Paul Tsang )先生 ,董事。国籍:中国。为贝莱德亚太区首席风险管理总监、 董事总经理, 负责领导亚太区的风险管理工作, 同时担任贝莱德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 曾 先生于 2015 年 6 月加入贝莱德。此前,他曾担任摩根士丹利亚洲首席风险管理总监,以及 其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 带领独立的风险管理团队, 专责管理摩根士丹利在亚洲各经营范 围的市场、 信贷及营运 风险,包括 机构销售及 交易( 股票 及固定收益) 、资本市场 、投资银 行、 投资管理及财富管理业务。 曾先生过去亦曾于美林的市场风险管理团队效力九年, 并曾 于 瑞 银 的 利 率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结 构 部 工 作 两 年 。 曾 先 生 现 为 中 国 清 华 大 学 及 北 京 大 学 的 风 险 管理客座讲师。 他拥有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工商管理学士学位, 以及宾夕法尼亚大 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荆新 (JING Xin ) 先生, 独立董事。 国籍: 中国。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会 计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 博士后合作导师, 兼任财政部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 中 国 会计学会理事、 全国会计专业学位教指委副主任 委员、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监事、 安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副主 任,中国人民大学审计处处长、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等职。 赵欣舸(ZHAO Xinge )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曾 在美国威廉 与玛丽学院 商学院任教 ,并曾为美 国投资公司 协会(美国 共同基金业 行业协会 ) 等公司和机构提供咨询。 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与会计学教授、 副教务长和金融 MBA 主任,并在中国的数家上市公司和金融投资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雷晓波(Edward Radcliffe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英国。法国 INSEAD 工商管理 硕 士。 曾任白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目前仍担任该公司的咨询顾问。 在此之前, 曾任英国 电 信集团零售部部门经理, 贝特伯恩顾问公司董事、 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总经理, 中英商会 财务司库、英中贸易协会理事会成员。现任银硃合伙人有限公司合伙人。 杜惠芬(DU huifen )女士 ,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 俄克拉荷马州梅达斯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高级访问学者, 中央财经大 学经济学博 士。现任中 央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教 授,兼任新 时代 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计统系讲师、 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 中央财经大学独立学院 (筹) 教授、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等职。 2 、监事 赵绘坪 (ZHAO Huiping ) 先生, 监事。 国籍: 中国。 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 人 力资源管理师、 经济师。 曾任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信息团队主管、 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综合 处副处长、处长、人事部技术干部处干部、副处长。 乐妮 (YUE Ni ) 女士, 职工监事。 国籍: 中国。 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曾分别 就职于上海 浦东发展银 行、山西证 券有限责任 公司、友邦 华 泰基金管 理公司。2006 年7月加 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 具有15 年证券从业 年限, 12 年 基金行业 从业经验 。 3. 管理层成员 李道滨(LI Daobin )先 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向军(Jason X. OUYANG )先生, 督察长。国籍:加拿大。中国证券业协会- 沃顿 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 毕业 证书,加拿大西部大学毅伟商 学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 工商管理硕士 (MBA ) 和经济学硕士。 曾在 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 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从事金 融工作多年, 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现英大证券) 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 融通基 金 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 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 讲 师。 张家文 (ZHANG Jiawen ) 先生, 副 执行总裁。 国籍: 中国。 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 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副行长、 苏州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 苏州分行工业园区 支行行长、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陈军 (CHEN Jun ) 先生, 副执行总裁。 国籍: 中 国。 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美 国伊利诺伊大学金融学硕士。 2004 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基金经理、 权益投资 部总经理、助理执行总裁。 杨军 (YANG Jun ) 先生, 副执行总裁。 国籍: 中国。 统计学硕士。 曾任中国银行总 行 金融市场总部主管。 2012年加入中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资深投资经理。 具有14 年证 券 从业年限。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4. 基金经理 陈玮(CHEN Wei )先生, 应用数学硕士。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高级 交易员。2014 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曾 担任固定 收益基金经 理助理。2014 年 12 月至今任中银纯债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12 月 至今任中银添利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12 月至今任中银盛利纯债基金 (LOF ) 基金经理,2015 年 5 月至今 任中银新趋势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6 月 任今任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具有 7 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从 业资格。 曾任基金经理:陈国辉(CHEN Guohui )先生,2013 年 8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本基 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 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李道滨(执行总裁) 成员:陈军 ( 副执行总裁 ) 、杨军( 副执行总裁) 、奚鹏洲( 固定收益投 资部总经理) 、 李建(权益 投资部总经理)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 6 、上述人员 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 管 人 基本情 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洪渊 ( 二 ) 主要人 员 情 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末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资 产 托 管 部 共 有 员 工 190 人 , 平 均 年 龄 30 岁, 95% 以 上 员 工 拥 有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 高 管 人 员 均 拥 有 研 究 生 以 上 学 历 或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 ( 三 ) 基金托 管 业 务经营 情 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 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 在 国 内 首 家 提 供 托 管 服 务 以 来 , 秉 承“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的 宗 旨 , 依 靠 严 密 科 学 的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 规 范 的 管 理 模 式 、 先 进 的 营 运 系 统 和 专 业 的 服 务 团 队 , 严 格 履 行 资 产 托 管 人 职 责 , 为 境内外广大投资者、 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 高效、 专业的托管服务, 展 现 优 异 的 市 场 形 象 和 影 响 力 。 建 立 了 国 内 托 管 银 行 中 最 丰 富 、 最 成 熟 的 产 品 线 。 拥 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 资 产、QDII 资 产 、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 证 券 公 司 集 合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证 券 公 司 定 向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商 业 银 行 信 贷 资 产 证 券 化 、 基 金 公 司 特 定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 QDII 专 户 资 产 、 ESCROW 等 门 类 齐 全 的 托 管 产 品 体 系 , 同 时 在 国 内 率 先 开 展 绩 效 评 估 、 风 险 管 理 等 增 值 服 务 , 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 截至 2016 年 6 月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共 托 管 证 券 投资基金 587 只。自 2003 年 以 来 , 本 行 连 续 十 一 年 获 得 香 港 《 亚 洲 货 币 》 、 英 国 《 全 球 托 管 人 》 、 香 港 《 财 资 》 、 美 国 《 环 球 金 融 》 、 内 地 《 证 券 时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等 境 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51 项 最 佳 托 管 银 行 大 奖 ; 是 获 得 奖 项 最 多 的 国 内 托 管 银 行 ,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 相 关 服 务 机构 ( 一 ) 基金份 额 发 售机构


1 、场外销售 机构 (1 )直销机 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 银大厦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 银大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表人:白志中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2488 1 )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 厦 45 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徐琳 2 )中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 中银基 金” 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 APP 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 中银 基金” 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2 )其他场 外销售机构


1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 立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联系人:











宋亚 平 2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 清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联系人:











王佺 网址:














www.icbc.com.cn 3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 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 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 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 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 红 客服电话:








95555 联系人:











邓炯 鹏 网址:














www.cmbchina.com 4 )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 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








北京 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68


联系人:











姚健 英 银行网站:








www.cmbc.com.cn 5 )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 东路 154 号 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


高建平 联系人:








李博 客户服务电话:





95561 公司网址:





www.cib.com.cn 6 )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 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








深圳 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











周杨 客服电话:








95536 公司网站:








http://www.guosen.com.cn 7 )中银国际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 新区 银城中路 200 号中 银大厦 39F 法定代表人:





许刚 联系人:


马瑾 联系电话:








61195566 公司网站:








www.bocichina.com 8 )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 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 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








北京 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 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东 明 联系人:











陈忠 联系电话:








95558 公司网站:








www.cs.ecitic.com 9 )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 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 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刘晨 、李芳芳 客服电话:








95525


公司网站:








www.ebscn.com 10 )申万宏 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 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








上海 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





李梅 联系人:











黄莹 客服电话:








95523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11 )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 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佑 君 联系人:











刘芸 、许梦园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公司网站:








http://www.csc108.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金, 并及时公 告。 2 、场内销售 机构 场内销售机构是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如下: (1 )具有基 金发行认购权限的会员单位名单(更新至 2015 年 9 月 11 日,若有变更以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为准) 爱建证券、 安信证券、 渤海证券、 财达证券、 财富证券、 财富里昂、 财通证券、 长城证 券、 长江证券、 诚浩证券、 川财证券、 大通证券、 大同证券、 德邦证券、 第一创业、 东北 证 券、 东方证券、 东海证券、 东莞证券、 东吴证券、 东兴证券、 高华证券、 方正证券、 光大 证 券、 广发证券、 广州证券、 国都证 券、 国海证券、 国金证券、 国开证券、 国联证券、 国盛 证 券、 国泰君安、 国信证券、 国元证券、 海通证券、 恒泰长财、 恒泰证券、 红塔证券、 宏源 证 券、 宏信证券、 华安证券、 华宝证券、 华创证券、 华福证券、 华林证券、 华龙证券、 华融 证 券、 华泰联合、 华泰证券、 华西证券、 华鑫证券、 江海证券、 金元证券、 开源证券、 联讯 证 券、 民生证券、 民族证券、 南京证券、 平安 证券、 齐鲁证券、 日信证券、 瑞银证券、 山西 证 券、 上海证券、 申万宏源 、 世纪证券、 首创证券、 太平洋证券、 天风证券、 天源证券、 万 和 证券、 万联证券、 西部证券、 西藏同信、 西南证券、 厦门证券、 湘财证 券、 新时代证券、 信 达证券、 兴业证券、 银河证券、 银泰证券、 英大证券、 招商证券、 浙商证券、 中航证券、 中 金公司、 中山证券、 中投证券、 中天证券、 中信建投、 中信浙江、 中信万通、 中信证券、 中 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2 )具有基 金申购赎回权限的会员单位名单(更新至 2015 年 9 月 11 日,若有变更以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为准) 爱建证券、 安信证券、 渤海证券、 财达证券、 财富证券、 财富里昂、 财通证券、 长城证 券、 长江证券、 诚浩证券、 川财证券、 大通证券、 大同证券、 德邦证券、 第一创业、 东北 证 券、 东方证券、 东海证 券、 东莞证券、 东吴证券、 东兴证券、 高华证券、 方正证券、 光大 证 券、 广发证券、 广州证券、 国都证券、 国海证券、 国金证券、 国开证券、 国联证券、 国盛 证 券、 国泰君安、 国信证券、 国元证券、 海通证券、 恒泰长财、 恒泰证券、 红塔证券、 宏源 证 券、 宏信证券、 华安证券、 华宝证券、 华创证券、 华福证券、 华金证券、 华林证券、 华龙 证 券、 华融证券、 华泰联合、 华泰证券、 华西证券、 华鑫证券、 江海证券、 金元证券、 联讯 证 券、 民生证券、 民族证券、 南京证券、 平安 证券、 齐鲁证券、 日信证券、 瑞银证券、 山西 证 券、 上海证券、 申万宏源 、 世纪证券、 首创证券、 太平洋证 券、 天风证券、 天源证券、 万 和 证券、 开源证券、 万联证券、 五矿证券、 西部证券、 西藏同信、 西南证券、 厦门证券、 湘 财 证券、 新时代证券、 信达证券、 兴业证券、 银河证券、 银泰证券、 英大证券、 招商证券、 浙 商证券、 中航证券、 中金公司、 中山证券、 中投证券、 中天证券、 中信建投、 中信浙江、 中 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 二 ) 登记机 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 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 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明 电话:


(010 )59378835 传真:


(010 )59378907 联系人:


任瑞新 ( 三 ) 出具法 律 意 见书的 律 师 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 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 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 )31358666 传真:(021 )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孙睿 联系人:孙睿 ( 四 ) 审计基 金 财 产的会 计 师 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 东方广场 安永大楼 16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汤骏


经办会计师: 汤骏、许培菁 五、 基金的名称 中银盛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六、 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七、 基 金 的 投 资目 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 追求基金 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八、 基 金 的 投 资范 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 金融 债、央行票 据、地方政 府债、企业 债、公司债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 券、超级短 期融资券 、 资产支持证 券、次级债 、可转换债 券(含分离 交易可转换 债券) 、中小 企业私募债 券、债券 回购、 货币市场工具、 银行存款,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固定收益 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不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或增发, 但可持有因 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 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 因投资于可分离交易 可转 换债券等金融工具而产生的权证。 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 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 6 个月内卖出。因上述原因持有的权证,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 1 个月内卖出 。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但 应 开放期流动性需要,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开放期开始前三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三个 月内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开放期内, 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 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九、 基 金 的 投 资策 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实现风 险和收益的最佳配比。 1 、类属配置 策略 本基金定性和定量地分析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的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及其经风险调整 后的收益率水平或盈利能力, 通过比较或合理预期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的风险与收益率变化, 确定并动态地调整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间的配置比例, 确定最能符合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 资产组合。 2 、久期配置 策略 本基金认真研判 中国宏观经济运行情况, 及由此引致的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 密切跟踪 CPI 、PPI 、M2 、M1 、 汇率 等利率敏感指标, 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 对未来中国债 券市场利率走势进行分析与判断,并由此确定合理的债券组合久期。 (1 )宏观经 济环境分析 :通过跟踪 、研判诸如 工业增加值 同比增长率 、社会消费 品 零 售总额同比增长率、 固定资产投资额同比增长率、 进出口额同比增长率等宏观经济数据, 判 断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在经济周期中所处位置, 预测国家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取向及当前 利率在利率周期中所处位置;基于利率周期的判断,密切跟踪、关注诸如 CPI 、PPI 等物价 指数、 银行准备金率、 货币供应量、 信贷状况等金融运行数据, 对外贸易顺逆差、 外商直 接 投资额等实体经济运行数据,研判利率在中短期内变动趋势,及国家可 能 采 取 的 调 控 政 策 ; (2 )利率变 动趋势分析 :基于对宏 观经济运行 状态以及利 率变动趋势 的判断,同 时 考 量债券市场资金面供应状况、市场主流预期等因素,预测债券收益率变化趋势; (3 )久期分 析:根据利 率周期变化 、市场利率 变动趋势、 市场主流预 期,以及当 期 债 券收益率水平, 通过合理假设下的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 最后确定最优的债券组合久期。 当 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降低时 , 本基金将延长所持有的债券组合的久期值, 从而可以在市场 利率实际下降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收益; 反之, 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上升时, 则缩短组 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带来的资本损失,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 3 、期限结构 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察收益率曲线和信用利差曲线, 通过预期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和信用利 差曲线走势来调整投资组合的头寸。 在考察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 本基金将确定采用集中策略、 哑铃策略或梯形策略等, 以 从收益率曲线的形变和不同期限信用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一般而言, 当预期收益率 曲线变陡时, 本基金 将采用集中策略; 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 将采用哑铃策略; 在预 期 收益率曲线不变或平行移动时,则采用梯形策略。 4 、信用类债 券策略 (1 )信用类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于金融债、 信用等级为投资级的企业 (公司) 债等信用类债券采取自上而下与 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 通过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债券品种进行筛选过滤, 通过 自上而下地考察宏观经济环境、 国家产业发展政策、 行业发展状况和趋势、 监管环境、 公 司 背景、 竞争地位、 治理结构、 盈利能力、 偿债能力、 现金流水平等诸多因素, 通过给予不同 因素不同权重, 采用数量化方法把主体所发行债 券分为 6 个信用级别, 其中,1-3 级资质较 好, 可以长期持有, 被视为配置类资产;4-5 级 则资质稍差, 可以短期持有, 被视为交易类 资产;而规避类则资质很差,信用风险很高,限制对其投资。


信用债收益率是在基准收益率基础上加上反映信用风险收益的信用利差。 基准收益率主 要受宏观经济政策环境的影响, 信用利差收益率主要受该信用债对应信用水平的市场信用利 差曲线以及该信用债本身的信用变化的影响。 因此, 信用债的投资策略可细分为基于信用利 差曲线变化的投资策略、基于信用债个券信用变化的投资策略。 1 )基于信用 利差曲线变化的投资策略 首先,信用 利差曲线的 变化受到经 济周期和相 关市场变化 的影响。如 果宏观经济 向好 , 企业盈利能 力增强,现 金流好转, 信贷条件放 松,则信用 利差将收窄 ;如果经济 陷入萧条 , 企业亏损增加, 现金流恶化, 信贷条件收紧, 则信用利差将拉大。 其次, 分析信用债市场 容 量、 信用债券结构、 流动性等变化趋势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 同时政策的变化也影响可投 资信用债券的投资主体对信用债的需求变化。 本基金将综合各种因素, 分析信用利差曲线整 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不同风险类别的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 2 )基于信用 债个券信用变化的投资策略


除受宏观经济和行业周期影 响外, 信用债发行人自身素质也是影响个券信用变化的重要 因素,包括 股东背景、 法人治理结 构、管理水 平、经营状 况、财务质 量、融资能 力等因素 。 本基金将通过公司内部的信用债评级系统, 对债券发行人进行资质评估并结合其所属行业特 点, 判断个券未来信用变化的方向, 采用对应的信用利差曲线对公司债、 企业债定价, 从 而 发掘价值低估债券或规避信用风险。 (2 )信用风 险控制措施 本基金实施审慎的风险控制措施, 以便有效评估和控制组合信用风险暴露。 通过建立信 用风险评估 体系和精选 交易对手, 严格控制各 信用级别持 仓量、组合 持仓分布等 重要指标 , 控制投资风险。 5 、流动性管 理策略 为合理控制本基金开放期的流动性风险, 并满足每次开放期的流动性需求, 本基金在投 资管理中将持有债券的组合久期与封闭期进行适当的匹配。 6 、息差策略 当回购利率 低于债券收 益率时,本 基金将实施 正回购并将 融入的资金 投资于信用 债券 , 从而获取债券收益率超出回购资金成本(即回购率)的套利价值。 7 、资产支持 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考量宏观经济形势、 提前偿还率、 违约率、 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 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等因素, 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 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 预测提 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 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 券收益率的影响, 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 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 选 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可根据市场发展,精选投资夹层工具,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收益增强。 8 、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的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质上为公司债, 只是发行主体扩展到未 上市的中小型企业, 扩大了基金 进行债券投资的范围。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主体为非上市中小企业, 企业管理体制和 治理结构弱于普通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情况相对滞后, 对企业偿债能力的评估难度高于普通 上市公司, 且定向发行方式限制了合格投资者的数量, 会导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因此本基 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将重点关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的方 法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评级体系, 对个券进行信用分析, 在信用风险可控的前 提下, 追求合理回报。 本基金根据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品种进行 筛选过滤, 重点分析发行主体的公司背景、 竞争地位、 治理结构、 盈利能力、 偿债能力、 现 金流水平等诸多因素, 给予不同因素不同权重, 采用数量化方法对主体所发行债券进行打分 和投资价值评估,选择发行主体资质优良,估值合理且流通相对充分的 品 种 进 行 适 度 投 资 。 十、 业 绩 比 较 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1 年 期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 税 后 )+0.6% 。 每 个 封 闭 期 首 日 ,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根据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利率水平调整。 本基金选择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0.6% 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主要考虑如下: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 主要投资于各类固定 收益类金融工具, 强调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以 1 年期定 期存款利率 (税后)+0.6% 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符合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且 与本基金每封闭满 1 年 开放一次的运作方式相匹配。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 出, 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 本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 并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而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 风 险 收 益 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 期 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二、 投 资 组 合 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 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 容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 1. 报 告 期 末基金 资 产 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3,874,169,894.50 94.89 其中:债券 3,874,169,894.50 94.89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9,549,050.56 2.68 7 其他各项资产 98,942,304.71 2.42 8 合计 4,082,661,249.77 100.00 2 报 告期 末按 行 业 分类的 股 票 投资组 合 2.1 报 告 期末按 行 业 分类的 境 内 股票投 资 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 报 告 期末按 行 业 分类的 沪 港 通投资 股 票 投资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3 报 告期 末按 公 允 价值占 基 金 资产净 值 比 例大小 排 序 的前十 名 股 票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 告期 末按 债 券 品种分 类 的 债券投 资 组 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券 39,768,000.00 1.37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3,049,819,379.40 104.8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00,260,000.00 3.45 6 中期票据 558,876,000.00 19.21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25,446,515.10 4.31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874,169,894.50 133.19 5 报 告期 末按 公 允 价值占 基 金 资产净 值 比 例大小 排 序 的前五 名 债 券投资 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1 124336 13 渝地产 1,450,840 153,049,111.60 5.26 2 1082160 10 河钢 MTN2 1,200,000 120,180,000.00 4.13


3 1380294 13 宛城投 债 1,000,000 108,190,000.00 3.72 4 1580208 15 万州平 湖债 1,000,000 105,890,000.00 3.64 5 124323 13 新天治 918,980 93,304,039.40 3.21 6 报 告期 末按 公 允 价值占 基 金 资产净 值 比 例大小 排 序 的前十 名 资 产支持 证 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 告期 末按 公 允 价值占 基 金 资产净 值 比 例大小 排 序 的前五 名 贵 金属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 告期 末按 公 允 价值占 基 金 资产净 值 比 例大小 排 序 的前五 名 权 证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 告期 末本 基 金 投资的 国 债 期货交 易 情 况说明 9.1 本 期 国债期 货 投 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9.2 报 告 期末本 基 金 投资的 国 债 期货持 仓 和 损益明 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9.3 本 期 国债期 货 投 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10 投资 组 合报 告 附 注 10.1 本基金 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0.2 本基金 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0.3 其他 各项 资 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证金 31,614.9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8,910,689.7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8,942,304.71 10.4 报告 期末 持 有 的处于 转 股 期的可 转 换 债券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28009 歌尔转债 37,971,155.70 1.31 10.5 报告 期末 前 十 名股票 中 存 在流通 受 限 情况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0.6 投资 组合 报 告 附注的 其 他 文字描 述 部 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 8 月 8 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 ④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0.30% 0.08% 1.46% 0.01% -1.76% 0.07%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3.82% 0.14% 3.57% 0.01% 10.25% 0.13%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2.96% 0.13% 2.62% 0.01% 10.34% 0.12%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06 月 30 日 1.93% 0.08% 0.98% 0.01% 0.95% 0.07%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 2016 年 06 月 30 日 30.66% 0.12% 8.90% 0.01% 21.76% 0.11% 十四、 基 金 费 用 概览 ( 一 ) 与基金 运 作 有关的 费 用 1 、 费 用种 类 (1 )基金管 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 管人的托管费; (3 ) 《基金 合同 》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 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 )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 证券交易费用; (8 )基金的 银行汇划费用; (9 )基金上 市费用及年费; (10)证券 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 (10)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 2 、 费 用计 提方 法 、 计提标 准 和 支付方 式 (1 )基金管 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0.7%÷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 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 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0.2%÷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 ) - (10 ) 项费 用” , 根据有 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 、 不 列入 基金 费 用 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因未 履行或未完 全履行义务 导致的费用 支出或基金 财 产 的损失; (2 )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 《基金 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 、 基 金税 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 二 ) 与基金 销 售 有关的 费 用 1 、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 场外申购 M <100 万元 0.80% 100 万元≤M <200 万元 0.50% 200 万元≤M <500 万元 0.30% M≥500 万元 1000 元/ 笔 场内申购 由销售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2 、赎回费用 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为赎回费总 额的 100% 。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Y ) 赎回费率 场外赎回 Y <30 天 0.75% Y≥30 天 0 场内赎回 0 投资人通过日常申购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3 、本基金份 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 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 日内公 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 、基金管理 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于新的费率 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 、基金管理 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 (如网上交易、 电话交易等) 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 定 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 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 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 三 ) 其他费 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 对 招 募 说 明书 更 新 部 分的 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它有关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结 合 本 基 金 运 作 的 实 际 情 况 , 对 本 基 金 的 原 招 募 说 明 书 进 行 了 更 新 , 主 要 更 新的内容如下: (一)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部分,对 董 事 会 成 员 、 管 理 层 成 员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成 员 的 姓 名及 职务 及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二) 在“ 基 金 托 管 人” 部分,对 基 金 托 管 人 基 本 情 况 、 主 要 人 员 情 况 、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经营 情况、基 金托 管 人的 内部 控 制制 度 的 相 关信 息 进 行 了更 新 , 增 加了 基金 托 管人 的职 责 的内容 (三) 在“ 相关服务 机构“ 部分, 对基金 份额发售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四) 在“ 基金份额 的封闭期和开放期” 部分,封闭期和开放期的时间进行了更新; (五) 在“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部分, 对 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进行了更新; (六) 在“ 投资组合 报告” 部分,根据《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及《基金合同》 , 披露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七) 在“ 基金的业 绩” 部分,披露了基金自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 (八) 在“ 其他应披 露事项” 部分,列明了前次招募说明书公布以来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 银 基 金管理 有 限 公司 2016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