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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弘运宝A(001386)

天弘弘运宝: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 页 共 28 页 
 
天弘弘运 宝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6 年6月30 日 
 
 
 
 
 
 
 
 
 
 
 
 
 
 
 
 
 
 
 
基金管理 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管 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送出日期 :2016 年8月29日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 页 共 28 页 §1


重 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半 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8月25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 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 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 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半年度 报告正文 。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 起至2016年6月30 日止。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3 页 共 28 页 §2


基 金简介 2.1 基 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天弘弘运宝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138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8月13日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6,621,253.5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天弘弘运宝货币A 天弘弘运宝货币B 下属两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386 001391 报告期末下属两级基金的份 额总额 206,589,910.88 份 31,342.69 份 2.2 基 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保持基金资产的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 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短期利率变动的预测,采用投资组合平 均剩余期限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利用定性分析 和定量分析方法,通过对短期金融工具的积极投资, 在控制风险和保证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稳定的 当期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 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 金、混合 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2.3 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姓名 童建林 张巍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4 页 共 28 页 人 联系电话 022-83310208 0571-87138521 电子邮箱 service@thfund.com.cn zhang_wei@hzbank.com.c n 客户服务电话 4007109999


4008888508 传真 022-83865569 0571-86475525 2.4 信 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 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th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3


主 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6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 天弘弘运宝货币A 天弘弘运宝货币B 本期已实现收益 2,575,215.46 320.15 本期利润 2,575,215.46 320.15 本期净值收益率 1.2666% 1.122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6 年6月30日)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06,589,910.88 31,342.6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1.0000 注:1 、本 基金 无持 有人 认 购或交 易基 金的 各项 费用 。 2 、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 投 资收 益 、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 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除 相关 费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 为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 期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由 于货币 市场 基金 采用 摊 余成本 法核 算, 因此 ,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为零 ,本 期已实 现收 益和 本期 利润 的金额 相等 。 3 、本 基金 的利 润分 配是 按 日结转 份额 。 4 、 本基 金合 同自2015 年8 月13 日 起生 效。 3.2 基 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的比较


(1) 天弘弘运宝货币A基金 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的比较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5 页 共 28 页 阶段(A级) 份额净 值收益 率① 份额净 值收益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1974 % 0.0002 % 0.0292 % 0.0000 % 0.1682 % 0.0002 % 过去三个月 0.5987 % 0.0001 % 0.0885 % 0.0000 % 0.5102 % 0.0001 % 过去六个月 1.2666 % 0.0045 % 0.1771 % 0.0000 % 1.0895 % 0.0045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今(2015年08月13 日-2016 年06月30日) 2.1508 % 0.0035 % 0.3145 % 0.0000 % 1.8363 % 0.0035 %


(2) 天弘弘运宝货币B基金 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的比较 阶段(B级) 份额净 值收益 率① 份额净 值收益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1772 % 0.0002 % 0.0292 % 0.0000 % 0.1480 % 0.0002 % 过去三个月 0.5371 % 0.0001 % 0.0885 % 0.0000 % 0.4486 % 0.0001 % 过去六个月 1.1223 % 0.0046 % 0.1771 % 0.0000 % 0.9452 % 0.0046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今(2015年08月13 日-2016 年06月30日) 1.8820 % 0.0035 % 0.3145 % 0.0000 % 1.5675 % 0.0035 % 注: 天弘 弘运 宝货 币市 场 基金业 绩比 较基 准 : 活 期 存款利 率 (税 后 ) 。 本基 金定位 为现 金管 理工 具, 注重基 金资 产的 流动 性和 安全性 ,因 此采 用活 期存 款利率 (税 后) 作为 业绩 比较基 准。 活期 存款 利 率由中 国人 民银 行公 布, 如果活 期存 款利 率 或 利息 税发生 调整 ,则 新的 业绩 比较基 准将 从调 整当 日 起开始 生效 。 3.2.2 自基金 合同生效以来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 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6 页 共 28 页 率变动的 比较 天弘弘运 宝货币 市场基 金 份额累计 净值收 益率与 业 绩比较基 准收益 率历史 走 势对比图 (2015年8 月13 日-2016 年6 月30日) 天弘弘运宝货币A 业绩比较基准 2015-08-13 2015-09-28 2015-11-13 2015-12-29 2016-02-13 2016-03-30 2016-05-15 2016-06-30 2% 1.8% 1.6% 1.4% 1.2% 1% 0.8% 0.6% 0.4% 0.2% 0% 天弘弘运宝货币B 业绩比较基准 2015-08-13 2015-09-28 2015-11-13 2015-12-29 2016-02-13 2016-03-30 2016-05-15 2016-06-30 1.8% 1.6% 1.4% 1.2% 1% 0.8% 0.6% 0.4% 0.2% 0% 注:1 、本 基金 合同 于2015 年8月13 日 生效 ,本 基金 合 同生效 起至 披露 时点 不满1 年。 2 、按 照本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基金 管理 人应 当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之 日起6个 月内 使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符合基 金合 同的 有关 约定 。本基 金的 建仓 期为2015 年8 月13 日至2016 年2 月12 日,建 仓期 结束 时, 各 项资产 配置 比例 均符 合基 金合同 的约 定。


3 、本 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的 各项投 资比 例达 到基 金合 同约定 的各 项比 例要 求。 §4


管 理人报告 4.1 基 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7 页 共 28 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 的经验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 金字[2004]164 号文批准, 于2004年11月8日正式成立。 注册资本金为5.143 亿元人民币, 总部设在天津,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设有分公司。公司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51%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6.8%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6%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5.6%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合计 100%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48只基金: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周期 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天弘添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天 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 基金、 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安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余额 宝货币市场基金、 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天弘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瑞利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500指数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天弘新活力灵活 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互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云商宝货币市场基金、 天 弘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医药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全指运输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证券 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银行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创业 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 弘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8 页 共 28 页 中证8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电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休闲娱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 天弘鑫安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裕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天弘价值精选灵活 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 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王登峰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2015 年8月 - 7年 男,经济学硕士。历任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 2012年5月加盟本公司, 历 任本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 等。 注:1 、上 述任 职日 期为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2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 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 不存在违法违规及未履 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和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勤勉尽责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 公平交易 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 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 保证各组合得到 公平的投资资讯; 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 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 的投资交易活动; 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 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 序;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 建立不同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 制度, 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 加强对投资交易 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 和分析评估体系等。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9 页 共 28 页 报告期内, 公司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 未出现异常情况; 场外、 网 下业务公平交 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 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 (1 日、3 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 原则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 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 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 公平对待投资组合, 制定 《 异常 交易监控和报告办法》 对可能显 著影响市场价格、 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 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交易行为异常和交易价格 异常的情形进行界定,拟定相应的监控、分析和防控措施。 本报告期内, 严格控制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严格禁止可 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针对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 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 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原则。 未发现本 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 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 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 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 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 运作分析 2016 年上半年, 经济基本面1季度企稳反弹,2季度整体平稳, 经济企稳改善的动力 主要来自于稳增长政府基建投资拉动以及房地产投资见底反弹;通胀方面,1季度以蔬 菜价格和猪肉价格为代表的食品价格上行, 导致市场通胀担忧加剧, 但随后蔬菜价格明 显回落, 证伪滞胀预期。 政策面上, 基建投资作为托底经济的主要手段, 仍然维持较高 增速,货币政策则维持稳健, 仅于1季度进行一次降准操作,主要通过公开市场操作以 及MLF 等工具维护资金面稳定。 资金面方面,1月由于外汇流出, 加之春节因素, 资金面 骤然收紧, 随着央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和各种中短期货币工具组合拳出台, 资金稍有缓解, 但由于2月逆回购到期量巨大,为降低央行持续公开市场操作的成本,央行在二月末进 行了一次降准,资金面才有所缓解,但在金融体系普遍加杠杆,季末银行MPA考核等因 素影响下,资金又有所收紧。整个一季度,短端债券利率随着资金面的波动震荡加大。 4月份由于中铁物资信用事件冲击,债市出现明显调整,5月份市场震荡上涨,6月份由 于经济增长预期下修、 英国退欧引发市场避险情绪以及营改增免税同业往来范围扩大等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28 页 利好刺激,债券市场再次上涨。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 根据组合自身的特点, 进行相应的资产配置, 在确保流动性风 险的基础上, 对信用风险和久期风险进行了相应的控制, 为持有人创造了与组合特征相 匹配的合意收益水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6年06月30 日,本基金A级份额本报告期净值收益率为1.2666% ,本基金B级 份额本报告期净值收益率为1.122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1771% 。 4.5 管 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 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 望 展望2016年下半年,基本面方面,我们认为3季度经济增长将整体平稳,但后续由 于房地产投资回落经济下行压力将逐渐加大, 通胀水平由于基数影响将呈现前低后高的 特点。 政策面方面, 基建投资将延续前期趋势, 维持较高增速以托底经济, 货币政策维 持稳健,未来虽然仍有降准空间,但降息及OMO 利率下调概率不大。资金面方面,央行 着力建立利率走廊制度, 资金面波动显著下降, 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对资金利率起到 锚的作用,资金利率难以 出现下行,制约债券市场收益率进一步下行。综合以上因素, 债券市场收益率未来将呈现区间波动的态势。 投资策略上, 本基金将继续秉承稳健理财的投资理念, 根据组合自身的特点, 把风 险控制放在组合管理的第一位,为持有人创造合意的收益。 4.6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 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 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 基本估值政策, 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 方法、 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 督, 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 实施的估值政策、 方法和流程的, 负责审 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 方法和流程的变更和执行。 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 合理, 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 估值委 员会由公司分管固定收益投资估值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督察长、 投资总监、 分管估值 业务的IT运维总监、投资研究部负责人组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 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 两年以上基金 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 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 具备较强专业胜 任能力的基金经理、基金会计、风险管理人员及监察稽核人员组 成。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 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 充分表达对相关 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 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 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 具备最终表决权。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 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 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28 页 模型、 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 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 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更新) 等有关规定, 本基金每日将基金净收益分配 给基金份额持有人(该收益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 4.8 报 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 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 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5


托 管人报告 5.1 报 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 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严格遵守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 管协议的规定, 诚信、 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 不存在损 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 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 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 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 对基 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收益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 利润分配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复核和审查, 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 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 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 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 配情况、 财务 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认为其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 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 审计) 6.1 资 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28 页 2016 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161,449,405.10 121,935,889.79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59,578,136.73 -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59,578,136.7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79,900,239.85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6.4.7.5 580,381.23 552,681.8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5,922.24 37,760.6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221,633,845.30 202,426,572.13 负债和所 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4,849,872.57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0,910.68 51,412.63 应付托管费


13,576.18 13,710.03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28 页 应付销售服务费


6.30 0.31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8,479.46 239.85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1,185.24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88,561.30 96,000.00 负债合计


15,012,591.73 161,362.82 所有者权 益:





实收基金 6.4.7.9 206,621,253.57 202,265,209.31 未分配利润 6.4.7.1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6,621,253.57 202,265,209.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1,633,845.30 202,426,572.13 注:报 告截 止日2016 年06 月30 日 ,基 金份 额净 值1.0000 元 ,天 弘弘 运宝 货币 市 场基金 份额 总额 206,621,253.57 份 , 其 中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A 级基金 份额 为206,589,910.88 份 , 天弘 弘运 宝货 币市场 基金B级 基金 份额 为31,342.69 份。 6.2 利 润表 会计主体: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 日-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6年1 月1日-2016年 6月30日 一、收入


3,303,690.31 1.利息收入


3,164,160.5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1,986,547.10








债券利息收入


1,147,634.7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9,978.75








其他利息收入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28 页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39,529.7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6.4.7.12 139,529.7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2.3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3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4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减:二、 费用


728,154.70 1.管理人报酬


305,303.80 2.托管费


81,414.32 3.销售服务费 34.01 4.交易费用


- 5.利息支出


243,441.2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43,441.27 6.其他费用 6.4.7.15 97,961.30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2,575,535.6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 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2,575,535.61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2015 年8 月13 日 ,所 以 无上年 度可 比期 间数 据。 6.3 所 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 动表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28 页 会计主体: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 日-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 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202,265,209.31 - 202,265,209.31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575,535.61 2,575,535.61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4,356,044.26 - 4,356,044.2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1,215,921.58 - 11,215,921.58








2.基金赎回款 -6,859,877.32 - -6,859,877.32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575,535.61 -2,575,535.61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06,621,253.57 - 206,621,253.57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2015 年8 月13 日 ,所 以 无上年 度可 比期 间数 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郭树强 — — — — — —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韩海潮 — — — — — — —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薄贺龙 — — — — — — — — —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 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923号《关于准予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 复》 核准, 由天弘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天弘 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存续期限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28 页 不定, 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00,511,764.99元, 业经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 第101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 证监会备案,《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8月13日正式生效,基金 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0,511,768.43份基金份额, 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44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天 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杭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根据 《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和 《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 书》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的金额, 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 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 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等级。 本基金设A级、B 级 二级基金份额,二级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 年化收益率。 根据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和 《天弘 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 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 通知存款, 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 定期存款、 大 额存单,短期融资券(包含超级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 中期票据、 资产支持证券, 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 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中央银行票据,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 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中国基金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 制。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 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6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 整地反映了本 基金2016 年06月30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2016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与最近一 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 明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28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 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6.4.5 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 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4]78 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 政策的 通知》 、 财税[2008]1 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85 号 《关 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6]36 号 《关 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46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 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6]70 号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 值税补充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 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自2016 年5月1日起, 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 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 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 时代 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 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 暂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 按照 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 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 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 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 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 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28 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 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基金销售机构、 注册登记机构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 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 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6 年1月1日-2016年6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 理费 305,303.80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 注: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天弘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的 管理 人报酬 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0.30% 的年 费率 计 提,逐 日累 计至 每月 月底 ,按月 支付 。其 计算 公式 为: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X0.30%/ 当年 天 数。 6.4.8.2.2 基金托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6 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的托管费 81,414.32 注: 支付 基金 托管 人杭 州 银行的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0.08% 的 年费 率 计提 , 逐 日累 计至 每月 月底, 按月 支付 。其 计算 公式为 :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X0.08%/ 当年 天数 。 6.4.8.2.3 销售服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28 页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天弘弘运宝货币A 天弘弘运宝货币B 合计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34.01 34.01 合计


34.01 34.01 注:1、B 级 支付 基金 管理 人 天弘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销 售服务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0.25% 的 年费 率 计提,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 底,按 月支 付。 其计 算公 式为: 日销售 服务 费= 前一 日B 类 基金份 额的 基金 资产 净值X0.25%/ 当年 天数 。 2 、本 基金A 类基 金份 额不 收取销 售服 务费 。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 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 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 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 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2 报告期末 除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 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 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 份额 占基金总份 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 份额 占基金总份 额的比例 A 类 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204,287,396.4 98.87% 201,733,344.6 6 99.74%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 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 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6年1 月1日-2016年6月30日 期末 当期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28 页 余额 存款利息收入 杭州银行活期 存款 1,449,405.10 6,999.06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杭州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 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交易。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6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 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 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 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 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 场债券正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 年06月30日止 ,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 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4,849,872.57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11620079 16广发 银行 CD079 2016-07-01 99.33 150,000.00 14,899,500.00 合计





150,000.00 14,899,500.00 6.4.9.3.2 交易所市 场债券正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 报表需要说明的 其他事 项 (1) 公允价值 (a)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28 页 (b)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 公允价值层 次可分为: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 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 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 除第一 层次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 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不可观察输入值)。 (i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6 年06 月30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59,578,136.73 元, 无属于第一层次或第三层次的余额 (2015 年12 月31 日:无)。 (i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 动。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6 年6 月30 日, 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金融资产(2015 年12 月 31 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 值 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 资组合报告 7.1 期 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59,578,136.73 26.88 其中:债券 59,578,136.73 26.88








资产支持证券 - -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28 页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1,449,405.10 72.85 4 其他各项资产 606,303.47 0.27 5 合计 221,633,845.30 100.00 7.2债 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0.33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4,849,872.57 7.19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 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额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比例为 报告 期内 每个 交易 日融资 余额 占资 产净 值 比例的 简单 平均 值; 对于 货币市 场基 金, 只要 其投 资的市 场( 如银 行间 市场 )可交 易, 即可 视为 交 易日。 债券正回 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20%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 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有超过资产净值20% 的情况。 7.3 基 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 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0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08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1 报告期内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不得超过120 天,本报告期 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有超过120天的情况。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28 页 7.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 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0.70 7.19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9.6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67.6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 —12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 天(含) 28.9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106.97 7.19 7.4 报 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 存续期超过240 天情况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 存续期未发生超过240天的情况。 7.5 期 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 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0,008,991.08 9.6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008,991.08 9.68 4 企业债券 - -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28 页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39,569,145.65 19.15 8 其他 - - 9 合计 59,578,136.73 28.83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7.6期 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 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 值 比例(%) 1 150419 15农发19 200,000 20,008,991.08 9.68 2 1116200 79 16广发银行 CD079 200,000 19,864,580.23 9.61 3 1116181 71 16华夏CD171 200,000 19,704,565.42 9.54 7.7 “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 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 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699%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198%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185% 报告期内 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 的情况。 报告期内 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 的情况。 7.8 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 前 十名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28 页 7.9 投 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 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 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 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 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 每日计提 损益。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 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 元。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 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 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 影子定价"。投资组合的摊余成本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产生重大偏离的,应按其 他公允指标对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调整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并按其 他公允价值指标进行后续计量。如基金份额净值恢复至1元,可恢复使用摊余成本法估 算公允价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 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9.2 本报告 期内未发现 本基金 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 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或 在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 谴责、处罚的情形。 7.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580,381.23 4 应收申购款 25,922.24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606,303.47 7.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 文 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28 页 §8 基金 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 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 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天弘弘 运宝货 币A 52,465 3,937.67 204,497,80 1.41 98.99% 2,092,109. 47 1.01% 天弘弘 运宝货 币B 9 3,482.52 - - 31,342.69 100.00% 合计 52,474 3,937.59 204,497,80 1.41 98.97% 2,123,452. 16 1.03% 注: 机 构/个 人投 资者 持有 基金份 额占 总份 额比 例的 计算中 , 针 对A、B 类分 级 基金, 比例 的分 母采 用 A 、B类 各自 级别 的份 额; 对合计 数, 比例 的分 母采 用A 、B 类分 级基 金份 额的 合计数 (即 期末 基金 份 额总额 )。 8.2 期 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 员 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 (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 员持有本基金 天弘弘运宝 货币A 41,339.23 0.02% 天弘弘运宝 货币B 31,318.99 99.92% 合计 72,658.22 0.04% 8.3 期 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 总量区间情况 本报告期末未有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及基金经理持有 本开放式基金份额的情况。 §9


开 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28 页 单位:份 天弘弘运宝货币A 天弘弘运宝货币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年8月13日)基 金份额总额 200,510,767.43 1,001.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02,264,200.29 1,009.02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1,184,279.19 31,642.39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6,858,568.60 1,308.72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6,589,910.88 31,342.69 注:总 申购 份额 含红 利再 投的基 金份 额。 §10 重 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 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 宁辰先生已离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于2016 年4月30日披露的《天弘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 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 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 讼 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0.5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 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所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 变化。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 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 查或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0.7 本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使 用 租用的 证券 公司 交易 单元 进行相 关交 易。 2 、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标准 为: 该证 券经 营机 构财务 状况 良好 ,各 项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


天弘弘 运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28 页 营状况 稳定 。 经营行 为规 范, 内控 制度 健全, 最近 两年 未因 重大 违 规行 为受 到监 管机 关的 处罚; 研究 实力 较强 , 能及时 、全 面、 定期 向基 金管理 人提 供高 质量 的咨 询服务 ,包 括宏 观经 济报 告、市 场分 析报 告、 行 业研究 报告 、个 股分 析报 告及全 面的 信息 服务 。 3 、 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程序 : 本 基金 管理 人根 据上述 标准 进行 考察 后, 确定选 用交 易席 位的 证 券经营 机构 。然 后基 金管 理人和 被选 用的 证券 经营 机构签 订交 易席 位租 用协 议。 4 、本 基金 报告 期内 新租 用 交易单 元: 无。 5 、本 基金 报告 期内 停止 租 用交易 单元 :无 。 10.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 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 的情况。 天弘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 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