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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信用债债券A(001945)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2016年6 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8 月29日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4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6年01月01日起至 06 月30日止。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4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194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 11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99,821,279.81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无固定存续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A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945 00194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51,376,518.15 份 248,444,761.66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信用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合理控制信用风险,在追求本金安全的基 础上谨慎投资,力争为投资者提供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投研能力,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的大类资 产配置进行动态管理。综合信用分析、久期控制、收益率曲线配置等策略对个 券进行精选, 同时关注一级市场投资机会, 力争在严格控制基金风险的基础上, 获取长期稳定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 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唐涵颖 张燕 联系电话 021-63325888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service@dfham.com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808 95555 传真 021-63326981 0755-83195201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4 页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www.dfham.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2 号楼 31 层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行大厦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A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6年1 月1 日-2016 年6月30日) 报告期(2016年1 月1日 - 2016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7,593,897.79 6,809,655.34 本期利润 6,927,817.10 5,775,961.3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44 0.021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46% 2.3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6年6月 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363 0.033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66,180,158.16 258,274,952.0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42 1.040 注:1、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6 月 30 日; “本期”指 2016年 1月 1日-2016 年 6月30日。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为 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①-③ ②-④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4 页


长率① 增长率标 准差② 基准收益 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④ 过去一个月 0.77% 0.06% 0.16% 0.05% 0.61% 0.01% 过去三个月 0.77% 0.10% -2.10% 0.11% 2.87% -0.01% 过去六个月 2.46% 0.10% -3.34% 0.10% 5.80% 0.0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20% 0.10% -2.98% 0.09% 7.18% 0.01%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78% 0.06% 0.16% 0.05% 0.62% 0.01% 过去三个月 0.68% 0.11% -2.10% 0.11% 2.78% 0.00% 过去六个月 2.36% 0.09% -3.34% 0.10% 5.70% -0.0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00% 0.10% -2.98% 0.09% 6.98% 0.01%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5 年 11 月 16 日生效。 2、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指 2015年11月 16 日-2016 年6月30日。 3、根据基金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期,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企 业债总全价指数。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再平衡处理,t日收益率( )按下列公式计算: =100% *[t 日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t-1 日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1] 其中,t=1,2,3, ... T,T表示时间截至日; t日至T日的期间收益率( )按下列公式计算: =[ (1+ )]-1 其中,T=2,3,4,. . . ; (1+ )表示t 日至 T日的(1+ )数学连乘。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4 页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4 页


注:(1)截止日期为2016年 6月30日。 (2)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 11月16日生效,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足一年。 (3)本基金建仓期 6个月,即从 2015年 11 月 16 日至 2016 年 5月 15 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 已建仓完成,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7 月 28 日,是国内首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设 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 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518 号)批准,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3 亿元在原东方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基础上成立。2013 年8 月,公司成为首家获得“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公司主要业务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和公开募集证券投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4 页


资基金业务。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京东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 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稳添利 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满沪港深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二十只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 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纪文静 本基金基金 经理, 兼任上 海东方证券 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公募 固定收益投 资部副总监、 东方红领先 精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稳健 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 东方红睿 逸定期开放 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 基金、 东方红 策略精选灵 活配置混合 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2015年11月 16日 - 9 年 硕士,曾任东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债券 交易员、德邦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债券投资与交易部 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 部副总监;2014 年 10 月 加入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现任上海东 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募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 监兼任东方红领先精选混 合、 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 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 合、 东方红策略精选混合、 东方红纯债债券、东方红 信用债债券、东方红收益 增强债券、东方红汇阳债 券、东方红汇利债券、东 方红稳添利纯债基金经 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中国国籍。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4 页


东方红收益 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 金、 东方红纯 债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东方 红稳添利纯 债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东方 红汇阳债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东方红 汇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注:1、上述表格内基金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根据公 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非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 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 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 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等 规定。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4 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 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上半年债券市场也在经历了一季度的下行后市场出现了较大分歧,并最终在 4 月出现 了较大幅度的回调,但在基本面数据回落,市场对利率长周期处于下行通道的一致预期下,最终 于5 月开始逐步修复前期调整,债券收益率回落,中债总财富指数上涨1.35%。 本产品上半年积极参与转债一级市场,以获取无风险收益为主;同时在债券配置上更为重视, 适时调仓,控制久期和杠杆,获取了稳定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 A 类份额净值为 1.042 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1.042 元, C 类份额净值为 1.040 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1.040 元。报告期内,本基金 A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 为2.46%,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34%, C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36%, 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 收益率为-3.3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6年上半年制造业投资仍然低迷;基建投资略有回升,起到托底作用;而房地产投资复苏 明显,是推动此轮经济企稳的最主要动力。但地产销售拐点已现,地产投资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因此下半年短期经济仍然保持稳定,但后期下滑风险已在临近。此外,“供给侧”改革仍然是主 基调,产能出清仍将延续,政府仍更偏重于积极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则相对稳健、适度宽松。 从债券市场来看,中国经济长周期进入下行通道,利率长期也将下行,债券市场仍然有机会。 但随着信用风险的加速暴露,信用利差分化较大,因此在信用债操作上,个券选择尤其重要。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4 页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为了向基金投资人提供更好的证券投资管理服务,本基金管理人对估值和定价过程进行了严 格的控制。本基金管理人在充分衡量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货币风险、衍生工具和 结构性产品等影响估值和定价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政策。本基金管理人 的估值人员均具有专业会计学习经历,具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同时,公司设估值决策小组,成 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公司联席总经理、合规总监(督察长)、交易总监、运营总监、市场总监、 投资经理、基金会计主管。基金经理不参与基金日常估值业务,对于属于东证资管估值政策范围 内的特殊估值变更可参与讨论,但最终决策由估值决策小组讨论决策并联名审批。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提供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的服 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收益分配。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托管人” )在对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投资 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 人应尽的义务。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4 页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 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 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 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该基金在本报告期内 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 见 本报告期内,由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 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年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 6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8,203,173.06 33,891,307.35 结算备付金


13,122,515.80 7,586,451.72 存出保证金


44,300.99 38,245.71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722,746,038.20 692,288,782.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722,746,038.20 692,288,782.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4 页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2,996,682.78 - 应收利息 6.4.7.5 14,784,333.81 12,586,558.2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46,928.3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771,943,972.98 746,391,345.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 6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45,319,700.84 99,499,71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33,707,896.91 应付赎回款


1,583,985.21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33,240.16 360,084.09 应付托管费


71,408.58 77,160.87 应付销售服务费


84,972.18 105,120.66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3,953.36 4,996.95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9,210.40 77,022.18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82,392.01 20,000.00 负债合计


147,488,862.74 133,851,991.6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599,821,279.81 602,640,755.54 未分配利润 6.4.7.10 24,633,830.43 9,898,597.84 所有者权益合计


624,455,110.24 612,539,353.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71,943,972.98 746,391,345.04


注:报告截止日 2016年 6 月 30 日,基金 A 类份额净值为 1.042 元, C类份额净值为 1.040元, 基金 A类份额总额351,376,518.15份,C类份额总额248,444,761.66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 2016年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 年 1月 1日至 2016 年6 月 30日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4 页


一、收入


17,053,462.79 1.利息收入


15,675,580.0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140,549.52 债券利息收入


15,532,853.4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177.11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013,204.5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3,013,204.5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3.5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5 - 股利收益 6.4.7.16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6.4.7.17 -1,699,774.7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6.4.7.18 64,452.96 减:二、费用


4,349,684.39 1.管理人报酬 6.4.9.2.1 1,994,253.74 2.托管费 6.4.9.2.2 427,339.97 3.销售服务费 6.4.9.2.3 560,289.66 4.交易费用 6.4.7.19 7,917.36 5.利息支出


1,250,892.13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250,892.13 6.其他费用 6.4.7.20 108,991.53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12,703,778.40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12,703,778.40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 年11月 16 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 2016年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 1月 1 日至 2016年 6月 30 日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4 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602,640,755.54 9,898,597.84 612,539,353.3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净利润) - 12,703,778.40 12,703,778.4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2,819,475.73 2,031,454.19 -788,021.5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15,164,239.01 10,374,512.35 325,538,751.36 2.基金赎回款 -317,983,714.74 -8,343,058.16 -326,326,772.9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599,821,279.81 24,633,830.43 624,455,110.24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11月 16 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至 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陈光明______














______任莉______














____詹朋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5]2212 号文)准予注册,由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和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发售,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1月 16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期。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0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 扣除认购费后的有 效认购资金602,532,839.93 元,利息转份额107,915.61元,募集规模为602,640,755.54份。 上述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4 页


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协议存 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可交换债券、国债期货等 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不可以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参与股票公开增发,还可 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进行股票配售及派发所形成的股票和因投资分 离交易可转债所形成的权证。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投资于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产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所界定的信用债券是指短期融 资券、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 、 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央行票据及政策 性金融债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信用类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 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 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 见》 、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券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4 页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2016年1月1日至 2016年6月 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1月 16 日生效。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表示。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 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 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4 页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应收 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 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 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 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 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 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 参数。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4 页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 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4 页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1、本基金的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 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情况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 同;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 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 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 务的指导意见》 ,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 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关于证 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之附件《非公开发行 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 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 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3)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关于证 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 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 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4)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 估值处理标准》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和私募债券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确定公允价值。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4 页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 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于 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 知》 、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补充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 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 5月 1日起, 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 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 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 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4 页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11月16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11月 16 日, 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 2016年 6月 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方证券 517,070,932.16 100.00%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11月 16 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 2016年 6月 30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方证券 12,831,500,000.00 100.00%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11月 16 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4 页


6.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 11月16 日, 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 11 月 16 日,无上年 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994,253.7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808,031.90 注:1、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2、实际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以本基金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对账确认的金额为准。 3、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 年11月16 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27,339.97 注:1、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4 页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 年11月16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1月 1日至 2016年 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A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C 合计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0.00 58,332.44 58,332.44 招商银行 0.00 416,163.95 416,163.9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00 57,322.92 57,322.92 合计 0.00 531,819.31 531,819.31 注:1、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按前一日 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的年费率计提。C 类基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每日C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 年11月16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11月16 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 11 月 16 日,无 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4 页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6年 6月 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 8,203,173.06 40,224.69 注:1、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 年11月16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 11 月 16 日, 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需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6 年6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10.1.2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 额 备注 136442 16 国 盛01 2016年5 月25 日 - 新债流 通受限 100.00 100.00 2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 136503 16 兴 杭债 2016年6 月28 日 - 新债流 通受限 100.00 100.00 150,0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 127003 海印 转债 2016年6 月15 日 - 新债流 通受限 100.00 100.00 4,990 499,000.00 499,000.00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期末未持有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4 页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06 月 30 日止, 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118,319,700.84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 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380013 13蓉城投债 2016年7月1 日 84.51 230,000 21,737,300.00 160206 16 国开06 2016年7月1 日 99.88 1,000,000 99,880,000.00 合计





1,230,000 119,317,300.00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06 月 30 日止, 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27,000,000.00 元,于 2016年07月01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 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 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6年0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687,247,038.20 元,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35,499,0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 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 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 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4 页


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 是第三层次。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 募债券除外),本基金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并将相关 债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第二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6 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722,746,038.20 93.63 其中:债券 722,746,038.20 93.63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1,325,688.86 2.76 7 其他各项资产 27,872,245.92 3.61 8 合计 771,943,972.98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4 页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票投资。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票投资。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票投资。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98,685,200.00 31.8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29,880,000.00 20.80 4 企业债券 503,023,838.20 80.5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20,538,000.00 3.29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499,000.00 0.08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4 页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722,746,038.20 115.74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60206 16 国开 06 1,000,000 99,880,000.00 15.99 2 122427 15 海正 01 376,000 38,194,080.00 6.12 3 112296 15 东北债 300,000 30,654,000.00 4.91 4 112322 16 涪陵 01 300,000 30,444,000.00 4.88 5 136068 15 哈投 02 300,000 30,333,000.00 4.86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 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4 页


合的超额收益。 7.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7.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票投资。 7.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4,300.9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2,996,682.78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4,784,333.81 5 应收申购款 46,928.3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7,872,245.92 7.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7.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7.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 差。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4 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东方红信用 债债券A 1,296 271,123.86 114,404,161.70 32.56% 236,972,356.45 67.44% 东方红信用 债债券C 1,806 137,566.31 77,594,568.38 31.23% 170,850,193.28 68.77% 合计 3,102 193,365.98 191,998,730.08 32.01% 407,822,549.73 67.99%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 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 额) 。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A 994.08 0.0003%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C 567,533.97 0.2284% 合计 568,528.05 0.0948% 注:从业人员持有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 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A 0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A 0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C 0 合计 0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4 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东方红信用债债 券 A 东方红信用债债 券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年 11 月 16 日)基金 份额总额 294,713,286.06 307,927,469.4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94,713,286.06 307,927,469.48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72,329,958.99 142,834,280.02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15,666,726.90 202,316,987.84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51,376,518.15 248,444,761.66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5 年 11 月 16 日生效; 2、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份额(本基金暂未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没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发布公告,同一王国斌先生自 2016 年 3 月 24 日 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由公司总经理陈光明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务。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发布公告,自 2016 年 6 月 15 日起任命饶刚同志 担任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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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无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该会计师事务所自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东方证券 2 0 0 0 0 - 注:1、此处的佣金指通过单一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而合计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合 计,不单指股票交易佣金。 2、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券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无 重大违规行为;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交易佣金收费合理。 (2)选择程序:基金管理人根据 以上标准对不同券商进行综合评价,然后根据评价选择券商,与其签订协议租用交易单元。 3、本期内本基金租用的券商交易单元无变更。 4、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因作为证券公司子公司尚未获得在上海交易所租用其他券商交易单元 的资格;本公司已在深圳交易所获得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资格,并已按公司相关制度与流程开展 交易单元租用事宜。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4 页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东方证券 517,070,932.16 100.00% 12,831,500,000.00 100.00% - -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 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