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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鑫A(163004)

利鑫A: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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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 利鑫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 (原 长信 利鑫 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转 型) 2016 年半 年度 报告 摘要 2016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长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邮 政 储 蓄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6 年 8 月 26 日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53 页


§1 重要提示 根据《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 5 年期届满(2016 年6 月24 日),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长信利鑫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长信利鑫债 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相关转换事宜已于 2016 年6 月25 日办理完毕。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半 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 金 托 管 人 中 国 邮 政 储 蓄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本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 于2016 年8 月 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 计报告、 投 资 组 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半年度 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53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情 况 ( 转 型前 ) 基金简称 长信利鑫分级债 场内简称 长信利鑫 基金主代码 1630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6 月24日 基金管理人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82,306,241.59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1 年9 月23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信利鑫分级债A 长信利鑫分级债B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利鑫A 利鑫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3004 15004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 总额 0 份 0 份 注:1 、 上表 中 “报告期末” 为 2016 年 6 月24 日。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 《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 《基 金合同》生效后 5 年分级运作期届满进行转换,转换基准日为 2016 年 6 月 24 日, 转换日日终, 长信利鑫分级债 A 、 长信 利鑫分级债 B 按照各自的 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长 信利鑫(LOF )份额。 2 、长信利鑫 分级债 B 基 金于 2016 年6 月24 日终 止上市。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转型后) 基金简称 长信利鑫(LOF ) 场内简称 长信利鑫 基金主代码 163003 交易代码 1630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转型生效日 2016 年 6 月25 日 基金管理人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82,306,241.59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53 页


上市日期 2016 年 7 月22 日 2.2


基 金 产 品说 明 ( 转 型前 ) 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与追求基金资产稳 定增值的前提下, 力争为 各级投资者谋求与其风险公正匹配的 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 宏观调控政策走向以及各类资产市场 风险收益特征及其演变趋势的综合分析、 比较, 首先采用类属 配置 策略进行大类资产的配置, 在此基础上, 再根据对各类资 产风险收益特征的进一步分析预测,制定各自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较低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其 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 合型基金和股 票型基金。 下属两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长信利鑫分级债A 低风险、收益稳定 长信利鑫分级债B 较高风险、较高收益 2.2


基 金 产 品说 明 (转型 后 ) 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与追求基金资产稳 定增值的前提下, 力争为 各级投资者谋求与其风险公正匹配 的 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 宏观调控政策走向以及各类资产市场 风险收益特征及其演变趋势的综合分析、 比较, 首先采用类属 配置策略进行大类资产的配置, 在此基础上, 再根据对各类资 产风险收益特征的进一步分析预测,制定各自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较低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其 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 合型基金和股 票型基金。 2.3


基 金 管 理人 和 基 金 托管 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姓名 周永刚 田东辉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53 页


人 联系电话 021-61009999 010-68858112 电子邮箱 zhouyg@cxfund.com.cn tiandonghui@psbcoa.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566 95580 传真 021-61009800 010-68858120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cx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银城中路68号时代 金融中心9 楼 、 北京市 西城区金融大街3 号A 座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53 页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及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 转型前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24 日) 转型后 (2016 年 6 月 25 日至 2016 年 6 月30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7,028,080.93 185,343.63 本期利润 10,748,804.02 520,554.1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 润 0.0449 0.001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72% 0.14% 3.1.2 期末 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转型前 ( 2016 年 6 月 24 日 ) 转型后( 2016 年6 月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 润 0.3633 0.364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82,306,241.59 382,826,795.7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1.0014 注:1 、本基 金转型生效日为2016 年6 月25日,截 至本报告期末,转型后基金运作时间未满半年; 2 、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 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 开放式 基金 的申购 赎回 费、红 利再 投资费 、基 金转换 费等 ),计 入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平 要 低 于 所 列数字。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53 页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 转 型 前)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2016 年 6 月 1 日-2016 年6 月 24 日) 1.38% 0.23% 0.49% 0.03% 0.89% 0.20% 过去三个月 (2016 年 4 月 1 日-2016 年6 月 24 日) 1.49% 0.14% 0.23% 0.07% 1.26% 0.07% 过去六个月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6 月 24 日) 3.72% 0.11% 1.38% 0.07% 2.34% 0.04% 过去一年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6 年6 月 24 日) 12.97% 0.14% 6.34% 0.07% 6.63% 0.07% 过去三年 (2013 年 6 月 30 日-2016 年6 月 24 日) 56.40% 0.31% 17.66% 0.09% 38.74% 0.22%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2011 年 6 月 24 日至2016 年 6 月24 日) 77.73% 0.26% 30.20% 0.09% 47.53% 0.17%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53 页


注:1 、本基 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1 年6 月24 日,图示日期为 2011 年6 月24 日至 2016 年 6 月 24 日(转 型前) 。 2 、 按基金合同规定,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内为建仓期, 建仓期结束时, 本基金各项 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转型后)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转型 日起至今 (2016 年 6 月 25 日至 2016 年6 月 30 日) 0.14% 0.03% 0.19% 0.06% -0.05% -0.03%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53 页


3.2.2 自 基 金 转 型以 来 基 金 份额 累 计 净 值增 长 率 变 动及 其 与 同 期业 绩 比 较 基准 收 益 率 变动的比较 注:1 、 本基金转型生效日为 2016 年6 月25 日, 图示日期为 2016 年6 月25 日至2016 年 6 月30 日;自本基金转型起至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2 、 转型后的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与转型前一致; 本报告期内, 转型后 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 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各项投资范围及比例要求 。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53 页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 】63 号文 批准, 由长江证券股 份 有限 公司、 上海 海欣集 团股 份有限 公司 、武汉 钢铁 股份有 限公 司共同 发起 设立。注册 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 49% 、 上 海 海 欣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占 34.33% 、武 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 16.67% 。 截至 2016 年6 月30 日, 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37 只开放式基金, 即长信利息收益货币、 长 信 银利精选混合、 长信金利趋势混合、 长信增利动态策略混合、 长信双利优选混合、 长信利丰债券、 长信恒利优势混合、 长信量化先锋混合、 长信标普 100 等 权重指数 (QDII) 、 长信 利鑫债券(LOF) 、 长信内需成长混合、 长信可转债债券、 长信利众债券(LOF) 、 长信纯债一年定开债券、 长信纯债壹 号债券 、长 信改革 红利 混合、 长信 量化中 小盘 股票、 长信 新利混 合、 长信利 富债 券、长 信 利 盈 混 合、 长信利广混合 、 长信多利混合、 长信睿进混合、 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 长信医疗保健混合 (LOF)、 长信中 证一 带一路 指数 、长信 富民 纯债一 年定 开债券 、长 信富海 纯债 一年定 开债 券、长 信 利 保 债 券、 长信富安纯债一年定开债券、 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指数 (LOF ) 、 长 信金葵纯债一年定开债券、 长信富全纯债一年定开债券、 长信利泰混合、 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开债券 (QDII) 、 长信先锐债券、 长信利发债券。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 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文琍 本 基金、 长信纯债 壹号债券 基金和长 信利息收 益货币基 金的基金 经理、公 司固定收 益部总监 2011 年 6 月 24 日 - 22 年 高 级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 上 海 财经大学 EMBA 毕业, 具有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 曾 任 湖 北 证 券 公 司 交 易 一 部 交 易 员 、 长 江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资 产 管 理 事 业 部 主 管 、 债 券 事 业 总 部 投 资 部 经 理 、 固 定 收 益 总 部 交 易 部 经理。2004 年 9 月加入 长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历 任 长 信 利 息 收 益 货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53 页


币 基 金 的 基 金 交 易 员 、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长 信 利 息 收 益 货 币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职 务 。 现 任 长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固 定 收 益 部 总 监 , 本 基 金 、 长 信 纯 债 壹 号 债 券 基 金 和 长 信 利 息 收 益货币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 、首任 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以本基金成立之日为准;新增或变更以刊登新增/ 变 更基金经理的 公告披露日为准; 2 、 本基金基 金经理的证券从业年限以基金经理进入证券业务相关机构的工作经历为时间计算 标准。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本 基 金管 理人 在 报告 期内 , 严格 遵守 了 《中 华人 民 共和 国证 券 投资 基金 法 》及 其他 有关法律 法规、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规定, 勤勉尽 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 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 取信于社 会投资公众为宗旨, 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 责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基 金财 产,在 规范 基金运 作和 严格控 制投 资风险 的前 提下, 努 力 为 基 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实行公平交易制度,并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已建立投资决策体系, 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 时,公司已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 督。 4.3.2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本报告期内,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外,其余各投资组合未发生参 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形 , 未 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53 页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从 2016 年一 季度市场的走势看, 上涨的节奏出现了一定的放缓。 但是同时, 对经 济较为悲 观 的预期和股市的大幅调整, 导致投资者风险偏好降低, 大量资金涌入债市的趋势未发生明显变化。


其中,4 月开 始 ,美 国经 济 复苏 势头 有 所放 缓, 通 胀略 微上 升 。欧 元区 经 济增 长复 苏势头 较 为温和, 通缩势头持续。 国内宏观经济略显企稳迹象,CPI 同比涨幅与上月相同, 环比降幅收窄, PPI 环比 升幅 扩大 。出口 贸易 额同比 大幅 上升, 但贸 易顺差 降幅 继续收 窄。 从债券 市场来 看 , 因 信用违 约集 中爆发 ,信 用债市 场分 化严重 ,机 构提高 入池 门槛, 中高 等级信 用债 群贤毕 至 , 低 等 级无人 问津 ,市场 情绪 波动加 大, 各券种 债券 收益率 曲线 区间波 动加 剧。6 月英 国脱欧 公 投 后 , 全球开启避险模式,风险资产大跌,债券黄金又再次受到追捧。 一 季 度, 我们 适 当缩 短了 久 期, 卖出 了 部分 公司 债 和城 投债 , 少量 参与 了 可转 债操 作;二季 度末,基金打开 赎回转为 LOF 基金 ,我们减持了部分信用债以保证流动性,同时置换了部分中等 久期债券,保持了组合稳定回报。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截至 2016 年6 月24 日,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0 元。 本报告 期内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24 日 ,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 3.72% ,同期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38% 。 截至 2016 年6 月30 日,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14 元。 本报告期内 2016 年6 月25 日至 2016 年 6 月30 日 ,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 0.14% ,同期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19% 。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 要展望 展 望 后市 , 全 球 市场 不确 定 因素 增加 , 债券 市场 多 空因 素交 织 ,供 给侧 改 革与 需求 端刺激的 政策相 互博 弈,债 券市 场 维持 震荡 概率较 大 。 目前政 策正 处于“ 上、 下限” 的管 理模式 , 同 时 , 通胀影 响因 素尚存 ,全 球金融 环境 动荡, 人民 币汇率 贬值 预期加 大, 央行货 币政 策仍 将 以 中 性 为 主 。从 政策 和国内 外宏 观经济 环境 的角度 出发 , 债券 收益 率下行 动力 由于 供 给以 及货币 政 策 中 性 尤其是 量松 价控的 拖累 下显得 不足 ,美国 加息 预期也 将左 右市场 情绪 ,市场 存在 局部的 波 段 操 作 机会 。 在信 用风险 事件 频发的 大背 景下, 需要 我们更 多地 介入信 用风 险把控 ,并 将努力 把握 市场 超调 带来的波段机会。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53 页


4.6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8 年 9 月12 日 发布的[2008]38 号文 《关 于进一步规范证 券 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规定,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 公司” ) 制订 了 健全、 有效 的估值 政策 和程序 ,成 立了估 值工 作小组 ,小 组成员 由投 资管理 部总 监、固 定 收 益 部 总监、 研究 发展部 总监 、 股票 交易 部 总监 、 量 化投资 部 总 监、基 金事 务部总 监以 及基金 事 务 部 至 少一名 业务 骨干共 同组 成。相 关参 与人员 都具 有丰富 的证 券行业 工作 经验, 熟悉 相关法 规 和 估 值 方法。 基金 经理不 直接 参与估 值决 策,如 果基 金经理 认为 某证券 有更 好的证 券估 值方法 , 可 以 申 请公司估值工作小组对某证券进行专项评估。估值决策由与会估值工作小组成员 1/2 以上多数 票 通过。 对于 估值政 策, 公司与 基金 托管人 充分 沟通, 达成 一致意 见。 审计本 基金 的会计 师 事 务 所 认可公司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当性。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报告期内,未签订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根 据 相关 法律 法 规和 本基 金 基金 合同 规 定的 基金 收 益分 配原 则 以及 基金 实 际运 作情 况,本基 金本报告期没有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 、本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5 年 内的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5 年内 ,不进行收益分配;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2 、本基金转 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后的收 益分配原则 (1 )本基金 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符合 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 每次收益 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 (3 )本基金 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场 外 转入 或申 购 的基 金份 额 ,投 资者 可 选择 现金 红 利或 将现 金 红利 按除 权 日的 基金 份额净值 自动转 为基 金份额 进行 再投资 ;若 投资者 不选 择,本 基金 默认的 收益 分配方 式是 现金分 红 ; 投 资 者在不 同销 售机构 的不 同交易 账户 可选择 不同 的分红 方式 ,如投 资者 在某一 销售 机构交 易 账 户 不 选择收 益分 配方式 ,则 按默认 的收 益分配 方式 处理; 若基 金份额 持有 人不选 择, 本基金 默 认 的 收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场 内 转入 、申 购 和上 市交 易 的基 金份 额 的分 红方 式 为现 金分 红 ,投 资者 不 能选 择其 他的分红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53 页


方式, 具体 收益分 配程 序等有 关事 项遵循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及中国 证券 登记结 算有 限责任 公 司 的 相 关规定; (4 ) 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 享受当次分红, 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 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5 )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 (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的 时间不得超 过 15 个工作 日; (6 )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减 去 每 单 位 基 金 份 额 收 益 分 配 金 额 后 不 能 低 于 面 值; (7 )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8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无。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53 页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基 金 托管 人依 据 《长 信利 鑫 分级 债券 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基 金合 同 》与 《长 信 利鑫 分级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 协议》 , 自 2011 年6 月 24 日起托 管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称 “本 基金” )的全 部资产。 本 报 告期 内, 本 托管 人严 格 遵守 《证 券 投资 基金 法 》及 其他 相 关法 律法 规 、基 金合 同和托管 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 本 托管 人依 据 国家 相关 法 律法 规、 基 金合 同和 托 管协 议的 规 定, 对基 金管理人 在本基 金的 投资运 作、 基金资 产净 值的计 算、 基金收 益的 计算、 基金 费用开 支等 方面进 行 了 必 要 的监督、 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 管 人 对 本年 度 报 告 中财 务 信 息 等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整 发 表 意 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53 页


§6 半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未 经 审 计 ) ( 转型前 )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 年6 月24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转型日 2016 年 6 月 24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0,895,834.53 5,816,174.05 结算备付金 15,687.14 3,001,380.31 存出保证金 36,034.84 24,236.67 交易性金融资产 331,083,340.00 567,888,514.8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 投资 - - 债券投资 331,083,340.00 567,888,514.8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6,782,961.08 16,375,905.2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88,813,857.59 593,106,211.06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转型日 2016 年 6 月 24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214,599,56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5,645,021.83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77,511.79 227,367.67 应付托管费 50,717.65 64,962.19 应付销售服务费 88,755.90 113,683.83 应付交易费用 3,209.19 6,498.81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53 页


应交税费 372,959.00 372,959.00 应付利息 - 117,372.90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69,440.64 401,347.26 负债合计 6,507,616.00 215,903,751.66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233,928,216.07 239,239,840.62 未分配利润 148,378,025.52 137,962,618.7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82,306,241.59 377,202,459.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88,813,857.59 593,106,211.06 注:1 、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 6 月24 日 (分级运作期届满日) , 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元 , 基金 份 额 总额 382,306,241.59 份。 2 、本 财务 报表 的 实际 编制 期 间为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24 日(分级 运作 期 届满 日 ) 止期 间。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 月1日至2016 年6 月24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24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14,355,566.19


27,375,524.36 1. 利息收入 13,967,432.26 19,091,736.5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95,379.23 67,431.51 债券利息收入 13,725,266.25 19,009,279.9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46,786.78 15,025.00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16,667,410.84 11,196,619.2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6,667,410.84 11,196,619.2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 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损失以“- ” -16,279,276.91 -2,912,831.40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53 页


号填列)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列) - - 减: 二 、 费用 3,606,762.17 8,288,915.72 1 .管理人报 酬 1,289,949.79 1,271,424.24 2 .托管费 368,557.07 363,264.02 3 .销售服务 费 644,974.85 635,712.19 4 .交易费用 2,538.18 9,982.61 5 .利息支出 1,103,848.90 5,796,935.9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103,848.90 5,796,935.97 6 .其他费用 196,893.38 211,596.69 三 、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 号填列) 10,748,804.02


19,086,608.6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利 润 (净 亏 损 以 “- ” 号 填列 ) 10,748,804.02 19,086,608.64 6.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 月1日至2016 年6 月24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24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239,239,840.62 137,962,618.78 377,202,459.40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10,748,804.02 10,748,804.02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5,311,624.55 - -5,311,624.55 其中:1.基 金申购款 333,397.28 - 333,397.28 2.基金赎回 款 -5,645,021.83 - -5,645,021.83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333,397.28 -333,397.28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233,928,216.07 148,378,025.52 382,306,241.59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53 页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262,234,206.23 93,956,786.68 356,190,992.91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19,086,608.64 19,086,608.64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13,085,600.32 - -13,085,600.32 其中:1.基 金申购款 1,246,575.91 - 1,246,575.91 2.基金赎回 款 -14,332,176.23 - -14,332,176.23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957,475.92 -957,475.92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249,148,605.91 112,085,919.40 361,234,525.3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 覃波______














______覃波______














____ 孙红辉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 称 “中国证监会” ) 《关于核准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 证监许可[2011]603 号) 批准, 由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和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6 月 24 日生效。本基 金为契 约型 开放式 ,存 续期限 不定 。本基 金将 基金份 额持 有人初 始有 效认购 的基 金份额 按 照 不 超 过 2:1 的份 额配比,分为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不同的两级基金份额,即为利鑫 A 和利鑫 B 。本 基 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5 年内,利鑫 A 和利鑫 B 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利鑫 A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每满 6 个月 开放一次,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利鑫 B 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后 5 年 期届满,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53 页


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国邮储银行”) 。 本基金于 2011 年 6 月 8 日至 2011 年 6 月 17 日募 集,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36,194,290.75 元,利息转份额人民币 288,734.33 元 ,募集规模为 636,483,025.08 份。上 述募集资金已由上海 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沪众会字(2011)第 4186 号验资报告 。 经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以 下 简 称 “ 深 交 所 ”) 深 证 上 字[2011] 第 290 号 文 审 核 同 意 , 利 鑫 B81,608,171.00 份基金份 额于 2011 年9 月23 日在 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 《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 同》 和《长 信利 鑫分级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招 募说 明书(更新) 》的有 关规 定,本 基金 投 资 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含中小板 、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 法 规或中国证监 会 允许基 金投 资的其 他金 融工具( 但须 符合中 国证 监会的 相关 规定) 。 本基 金主要 投资 于国内 依 法 发 行上市 的国 债、金 融债 、公司 债、 企业债 、次 级债、 短期 融资券 、政 府机构 债、 央行票 据 、 银 行 同业存 款、 回购、 可转 债、可 分离 债、资 产证 券化产 品等 固定收 益类 金融工 具。 本基金 不 直 接 从 二级市 场买 入股票 、权 证等权 益类 资产, 但可 以参与 一级 市场新 股申 购或增 发新 股,并 可 持 有 因 可转债 转股 所形成 的股 票、因 所持 股票所 派发 的权证 及因 投资可 分离 债券而 产生 的权证 等 非 固 定 收 益类 品种。 本基 金投资 组合 比例为 :投 资于固 定收 益类资 产的 比例不 低于 基金资产的 80% ,投 资 于非 固定收 益类 资产的 比例 不高于 基金 资产的 20% , 持有 现金 或者到 期日 在一年 以内的 政 府 债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出 现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 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 报中 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6.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 基金 以持续 经营 为基础 。本 财务报 表符 合中华 人民 共和国 财政 部( 以下 简称 “ 财 政部 ”) 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 第 3 号< 年度报告 和半年度报告> 》 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2 年 11 月16 日颁 布的 《证券投 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6.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6 年 6 月24 日( 分级 运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53 页


作届满日) 的 财务状况、 自 2016 年1 月 1 日至2016 年6 月24 日 (分级运作届满日) 的经 营成果 和 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此外本财务报表同时符合如财务报表附注 6.4.2 所列示的其 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6.4.4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变更 以 及 差 错更 正 的 说 明 6.4.4.1 本报 告 期 所 采用 的 会 计 政策 、会计估计 与 最 近 一期 年 度 报 告相 一 致 的 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4.2 差错 更 正 的 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发生过重大会计差错。 6.4.5 税项 6.4.6.1 主要 税 项 说 明 根 据 财税 字[1998]55 号文 《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关于 证券 投 资基 金税 收 问题 的通 知 》 、 财 税字[2002]128 号文 《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4]78 号文 《关于 证 券 投资 基金 税 收政 策的 通 知 》 、 财税[2012]85 号 文 《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 证监 会关于实施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5]101 号 《财 政部、 国家税 务 总 局、 证监 会 关于 上市 公 司股 息红 利 差别 化个 人 所得 税政 策 有关 问题 的 通知 》 、财 税[2005]103 号 文 《关 于股 权 分置 试点 改 革有 关税 收 政策 问题 的 通知 》 、上 证 交字[2008]16 号 《关 于做好调整 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08 年 9 月 18 日发布 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 、 财税[2008]1 号文 《财 政部、 国家税 务总局 关于 企业所 得税 若干优 惠政 策的通 知》 及其他 相关 税务法 规和 实务操 作, 本基金 适 用 的 主 要税项列示如下: (a) 以发行基 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 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 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c) 基金作为 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 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 对基金取 得的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 由上市公司、 发行债券的企业在 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自 2013 年 1 月1 日 起, 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 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 内(含 1 个 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 按 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股 权登记日为自 2013 年1 月 1 日起至2015 年 9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53 页


月 7 日期间 的, 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 股权登记日在 2015 年9 月 8 日及以 后的, 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e) 基金卖出 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f) 对投资者( 包括个人和 机构投资者) 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 暂不征收 个人所得税和企 业 所得税。 6.4.6.2 应缴 税 费 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 本期末 2016 年6 月24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月31 日 372,959.00 372,959.00 注:该项税费为代扣代缴的债券利息所得税。 6.4.6 关联方关系 6.4.6.1 本 报 告 期 存在 控 制 关 系或 其 他 重 大利 害 关 系 的关 联 方 发 生变 化 的 情 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无变化。 6.4.6.2 本 报 告 期 与基 金 发 生 关联 交 易 的 各关 联 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6.4.7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6.4.7.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6.4.7.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6.4.7.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24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长江证券 227,128,578.14 95.79% 243,409,191.80 61.58%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53 页


6.4.7.1.3 债 券 回 购 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24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 购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长江证券 589,200,000.00 99.66% 2,354,400,000.00 87.04% 6.4.7.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6.4.7.1.5 应 支 付 关 联方 的 佣 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没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7.2 关联方报酬 6.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 24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1,289,949.79 1,271,424.24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1 5,708.27 74,428.16 注 : 支付 基金 管 理人 长信 基 金管 理有 限 责任 公司 的 基金 管理 人 报酬 按前 一 日基 金资 产 净 值 0.70% 的年费率确认,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 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0.70%/当年天数 6.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 24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6 月30 日 当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368,557.07 363,264.02 注 : 支付 基金 托 管人 中国 邮 储银 行的 基 金托 管费 按 前一 日基 金 资产 净值 0.20% 的年 费 率确认,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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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 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6.4.7.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24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长信利鑫分级债A 长信利鑫分级债B 合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390.78 1,461.87 42,852.65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5.77 56,721.61 56,747.3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68 179.92 211.60 合计 41,448.23 58,363.40 99,811.63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长信利鑫分级债A 长信利鑫分级债B 合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8,944.42 1,338.88 80,283.30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8.68 51,949.82 52,058.5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2.45 1,032.07 1,174.52 合计 79,195.55 54,320.77 133,516.32 注: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用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 年费率 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日基金销售服务费= 前 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当年天数 6.4.7.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24 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 的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邮储银行 - -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6 月30 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 的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邮储银行 - - - - 42,000,000.00 61,262.47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53 页


6.4.7.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6.4.7.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7.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6.4.7.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24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50,895,834.53 86,432.74 19,339,219.32 44,331.20 注: 本基金的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于2016 年6 月24 日的相 关余额为人民币15,687.14 元(2015 年12 月31 日: 人民币3,001,380.31 元) 。 6.4.7.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购入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7.7 其 他 关 联 交易 事 项 的 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6.4.8 期末(2016 年 6 月 24 日 ) 本 基金 持 有 的 流通 受 限 证 券 6.4.8.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 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本基金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 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 6.4.8.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股票 本基金期末未持有股票。 6.4.8.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6.4.8.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6 年 6 月 24 日止 ,本基金 没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证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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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6 年 6 月 24 日止, 本基金没有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53 页


§6 半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未 经 审 计 ) ( 转型后 )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报告截止日:2016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2016 年 6 月30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250,812.70 结算备付金 15,687.14 存出保证金 36,034.84 交易性金融资产 331,418,550.5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 投资 - 债券投资 331,418,550.5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0,000,54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052,675.89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383,774,301.07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2016 年 6 月30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21,397.81 应付托管费 63,256.53 应付销售服务费 110,698.90 应付交易费用 3,749.19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53 页


应交税费 372,959.00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75,443.92 负债合计 947,505.35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233,928,216.07 未分配利润 148,898,579.6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82,826,795.7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83,774,301.07 注:1 、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 6 月30 日 , 基金份额净值 1.0014 元, 基金份额总额 382,306,241.59 份。 2 、本财务报 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6 年 6 月 25 日(基金转型起始日)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自 2016 年6 月 25 日起转 型,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6 年6 月25 日至2016 年 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 年 6 月25 日 ( 基金转 型 起 始 日) 至 2016 年 6 月30 日 一、收入 604,925.31 1. 利息收入 269,714.8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269.90 债券利息收入 254,067.5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2,377.40 其他利息收入 -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 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335,210.50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53 页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号填列)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列) - 减: 二 、 费用 84,371.18 1 .管理人报 酬 43,886.02 2 .托管费 12,538.88 3 .销售服务 费 21,943.00 4 .交易费用 - 5 .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 .其他费用 6,003.28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 号填 列 ) 520,554.1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 净 利润( 净 亏 损以“- ”号 填 列) 520,554.13 注: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6 年 6 月 25 日(基金转型起始日)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本基金自 2016 年6 月25 日起转型,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6.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6 年6 月25 日至2016 年 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6 月25 日 (基 金转 型 起始 日)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33,928,216.07 148,378,025.52 382,306,241.59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20,554.13 520,554.13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 - - 其中:1.基 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 款 (以 “-”号 填列) - - -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少以“- ” 号填列)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33,928,216.07 148,898,579.65 382,826,795.72 注: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6 年 6 月 25 日(基金转型起始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53 页


本基金自 2016 年6 月25 日起转型,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覃波______














______ 覃波______














____ 孙红辉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根据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 5 年期 届满 (2016 年 6 月24 日 ) , 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动转换为上 市 开放 式基金 (LOF ) ,基 金名 称变更 为“ 长信利 鑫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LOF ) ”,相关 转 换 事 宜已于 2016 年 6 月25 日 办理完毕。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 简称“深交所”) 深证上 【2016 】472 号审核同意,长信利鑫(LOF ) 324,673,416.00 份基金份 额于 2016 年7 月22 日在 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 根 据 《中 华人 民 共和 国证 券 投资 基金 法 》及 其配 套 规则 、《 长 信利 鑫分 级 债券 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 和 《 长信 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招 募说明书(更新) 》 的有关 规定, 本基金 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含中 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 票) 、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 资 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 许基 金投资 的其 他金融 工具( 但须符 合中 国证监 会的 相关规 定) 。 本基金 主要 投资于 国 内 依 法发行 上市 的国债 、金 融债、 公司 债、企 业债 、次级 债、 短期融 资券 、政府 机构 债、央 行 票 据 、 银行同 业存 款、回 购、 可转债 、可 分离债 、资 产证券 化产 品等固 定收 益类金 融工 具。本 基 金 不 直 接从二 级市 场买入 股票 、权证 等权 益类资 产, 但可以 参与 一级市 场新 股申购 或增 发新股 , 并 可 持 有因可 转债 转股所 形成 的股票 、因 所持股 票所 派发的 权证 及因投 资可 分离债 券而 产生的 权 证 等 非 固定收益类品种。 本基金投 资组合比例为: 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投 资于 非固定 收益 类资产 的比 例不高 于基 金资产 的 20% ,持 有现 金或者 到期 日在一 年以内 的 政 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 出现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 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根 据 《证 券投 资 基金 信息 披 露管 理办 法 》, 本基 金 定期 报告 在 公开 披露 的 第二 个工 作日,报 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53 页


6.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 基金 以持续 经营 为基础 。本 财务报 表符 合中华 人民 共和国 财政 部( 以下 简称 “ 财 政部 ”) 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 第 3 号< 年度报告 和半年度报告> 》 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2 年 11 月16 日颁 布的 《证券投 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6.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 状况、 自 2016 年 6 月 25 日( (基金转 型起始日))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期间 的经营成果和基金 净值变动情况。 此外本财务报表同时符合如财务报表附注 6.4.2 所列示的其 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6.4.4 重 要 会 计 政策 和 会 计 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1 日 起至 12 月 31 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 基 金的 记账 本 位币 为人 民 币, 编制 财 务报 表采 用 的货 币为 人 民币 ,本 基 金选 定记 账本位币 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6.4.4.3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分 类 本 基 金在 初始 确 认时 按取 得 资产 或承 担 负债 的目 的 ,把 金融 资 产和 金融 负 债分 为不 同类别: 以公允 价值 计量且 其变 动计入 当期 损益的 金融 资产和 金融 负债、 应收 款项、 持有 至到期 投 资 、 可 供出售 金融 资产和 其他 金融负 债 。 本基金 现无 金融资 产分 类为持 有至 到期投 资和 可供出 售 金 融 资 产。本基金现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 基 金目 前持 有 的股 票投 资 和债 券投 资 分类 为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 且其 变动 计 入当 期损 益的金融 资产。 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6.4.4.4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初 始 确 认 、后 续 计 量 和终 止 确 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 初 始确 认时 , 金融 资产 及 金融 负债 均 以公 允价 值 计量 。对 于 以公 允价 值 计量 且其 变动计入 当期损 益的 金融资 产或 金融负 债, 相关交 易费 用直接 计入 当期损 益; 对于其 他类 别的金 融 资 产 或 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53 页


初始确认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如下: 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 且其 变动 计 入当 期损 益 的金 融资 产 和金 融负 债 以公 允价 值 计量 ,公 允价值变 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除 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且 其变 动 计入 当期 损 益的 金融 负 债以 外的 金 融负 债采 用 实际 利率 法按摊余 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 收 取 某 项 金 融 资 产 的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 终 止 或 将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时,本基 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6.4.4.5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估 值 原 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 允 价值 是指 市 场参 与者 在 计量 日发 生 的有 序交 易 中, 出售 一 项资 产所 能 收到 或者 转移一项 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 基 金估 计公 允 价值 时, 考 虑市 场参 与 者在 计量 日 对相 关资 产 或负 债进 行 定价 时考 虑的特征 ( 包括资 产状 况及所 在位 置 、对 资产 出售或 者使 用的限 制等) ,并采 用在 当前情 况下 适用并 且 有 足 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 在 活跃 市场 的 金融 工具 按 其估 值日 的 市场 交易 价 格确 定公 允 价值 ;估 值 日无 交易 ,但最近 交易日 后经 济环境 未发 生重大 变化 且证券 发行 机构未 发生 影响证 券价 格的重 大事 件的, 按 最 近 交 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存 在 活跃 市场 的 金融 工具 , 如估 值日 无 交易 且最 近 交易 日后 经 济环 境发 生 了重 大变 化或证券 发行机 构发 生了影 响证 券价格 的重 大事件 ,参 考类似 投资 品种的 现行 市价及 重大 变化等 因 素 , 调 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当 金 融工 具不 存 在 活 跃市 场 ,采 用市 场 参与 者普 遍 认同 且被 以 往市 场实 际 交易 价格 验证具有 可靠性 的估 值技术 确定 公允价 值。 估值技 术包 括参考 熟悉 情况并 自愿 交易的 各方 最近进 行 的 市 场 交易中 使用 的价格 、参 照实质 上相 同的其 他金 融工具 的当 前公允 价值 、现金 流量 折现法 和 期 权 定 价模型等。 采用估值技术时, 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 减少使 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53 页


6.4.4.6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抵 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 没有相互抵销。 但是,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 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4.4.7 实收基金 实 收 基金 为对 外 发行 基金 份 额所 募集 的 总金 额在 扣 除损 益平 准 金分 摊部 分 后的 余额 。由于基 金份额 拆分 引起的 实收 基金份 额变 动于基 金份 额拆分 日根 据拆分 前的 基金份 额数 及确定 的 拆 分 比 例计算 认列 。由于 申购 和赎回 引起 的实收 基金 份额变 动分 别于基 金申 购确认 日及 基金赎 回 确 认 日 认列。 上述 申购和 赎回 分别包 括基 金转换 所引 起的转 入基 金的实 收基 金增加 和转 出基金 的 实 收 基 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 益 平准 金核 算 在基 金份 额 发生 变动 时 ,申 购、 赎 回、 转入 、 转出 及红 利 再投 资等 款项中包 含的未 分配 利润和 公允 价值变 动损 益,包 括已 实现损 益平 准金和 未实 现损益 平准 金。已 实 现 损 益 平准金 指根 据交易 申请 日申购 或赎 回款项 中包 含的按 累计 未分配 的已 实现损 益占 基金净 值 比 例 计 算的金 额。 未实现 损益 平准金 指根 据交易 申请 日申购 或赎 回款项 中包 含的按 累计 未分配 的 未 实 现 损益占 基金 净值比 例计 算的金 额。 损益平 准金 于基金 申购 确认日 或基 金赎回 确认 日进行 确 认 和 计 量,并于会计期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 6.4.4.9 收入/(损失) 的 确 认 和计 量 股 票 投资 收益 、 债券 投资 收 益和 衍生 工 具收 益按 相 关金 融资 产 于处 置日 成 交金 额 与 其成本的 差额确认。 股 利 收益 按上 市 公司 宣告 的 分红 派息 比 例计 算的 金 额扣 除应 由 上市 公司 代 扣代 缴的 个人所得 税后的净额确认。 债 券 利息 收入 按 债券 投资 的 票面 价值 与 票面 利率 计 算的 金额 扣 除应 由发 行 债券 的企 业代扣代 缴的个 人所 得税( 适 用于 企业债 和可 转债等) 后的 净额确 认, 在债券 实际 持有期 内逐 日计提 。 贴 息 债视同 到期 一次性 还本 付息的 附息 债,根 据其 发行价 、到 期价和 发行 期限按 直线 法推算 内 含 票 面 利率后,逐日计提利息收入。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买入 返售 金融 资 产收 入按 到 期应 收或 实 际收 到的 金 额与 初始 确 认金 额的 差 额, 在回 购期内按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53 页


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公 允 价值 变动 收 益核 算基 金 持有 的采 用 公允 价值 模 式计 量的 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且 变动 计入当期 损益的 金融 资产、 衍生 金融资 产、 以公允 价值 计量且 变动 计入当 期损 益的金 融负 债等公 允 价 值 变 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6.4.4.10 费 用 的 确 认和 计 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股票、债券、权证等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 金额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 出 回购 金融 资 产利 息支 出 按到 期应 付 或实 际支 付 的金 额与 初 始确 认金 额 的差 额, 在回购期 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本基金的其他费用如不影响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 发生 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 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 应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待摊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 6.4.4.11 基 金 的 收 益分 配 政 策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后的收益分配原则 (1 )本基金 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符合 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 每次收益 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 (3 )本基金 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场 外 转入 或申 购 的基 金份 额 ,投 资者 可 选择 现金 红 利或 将现 金 红利 按除 权 日的 基金 份额净值 自动转 为基 金份额 进行 再投资 ;若 投资者 不选 择,本 基金 默认的 收益 分配方 式是 现金分 红 ; 投 资 者在不 同销 售机构 的不 同交易 账户 可选择 不同 的分红 方式 ,如投 资者 在某一 销售 机构交 易 账 户 不 选择收 益分 配方式 ,则 按默认 的收 益分配 方式 处理; 若基 金份额 持有 人不选 择, 本基 金 默 认 的 收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场 内 转入 、申 购 和上 市交 易 的基 金份 额 的分 红方 式 为现 金分 红 ,投 资者 不 能选 择其 他的分红 方式, 具体 收益分 配程 序等有 关事 项遵循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及中国 证券 登记结 算有 限责任 公 司 的 相 关规定; (4 ) 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 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 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5 )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 (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的 时间不得超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53 页


过 15 个工作 日; (6 )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减 去 每 单 位 基 金 份 额 收 益 分 配 金 额 后 不 能 低 于 面 值; (7 )法律法 规或 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4.12 分部报告 本 基 金以 内部 组 织结 构、 管 理要 求、 内 部报 告制 度 为依 据确 定 经营 分部 , 以经 营分 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6.4.4.13 其 他 重 要 的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若出现 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 包括涨 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 等情况,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 意 见 》, 根据 具 体情 况采 用 《关 于发 布 中基 协(AMAC) 基金 行业 股 票估 值指 数 的通 知》 提供的指数 收益法、市盈率法、 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 《关于 证券投资 基金执 行< 企 业会计 准则> 估值业 务及 份额净 值计 价有关 事项 的通知 》( 以下简 称 “ 《证券 投 资 基 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 则> 估 值业务 及份 额净值 计价 的通知 》 ” ),若 在证 券交易 所挂 牌的同 一 股 票 的市场 交易 收盘价 低于 非公开 发行 股票的 初始 投资成 本, 按估值 日证 券交易 所挂 牌的同 一 股 票 的 市场交 易收 盘价估 值; 若在证 券交 易所挂 牌的 同一股 票的 市场交 易收 盘价高 于非 公开发 行 股 票 的 初始投 资成 本,按 锁定 期内已 经过 交易所 交易 天数占 锁 定 期内总 交易 所交易 天数 的比例 将 两 者 之 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根据 《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 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 理标准 》( 以下简 称 “ 估值处 理标 准 ”) ,在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及银行 间 同 业 市 场上市 交易 或挂牌 转让 的固定 收益 品种( 估值 处理标 准另 有规定 的除 外), 采用 第三方 估 值 机 构 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6.4.5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变更 以 及 差 错更 正 的 说 明 6.4.5.1 会 计 政 策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在本期间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 计 估 计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在本期间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53 页


6.4.5.3 差错更 正 的说 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重大会计差错。 6.4.6 税项 6.4.6.1 主要 税 项 说 明 根据财税字[1998]55 号文 、财税字[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 的通知》、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 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 号文《关 于 股 息红 利个 人 所得 税有 关 政策 的通 知 》、 财税[2005]107 号 文《 关于 股 息红 利有 关 个人所得税 政策的补充通知》 、 上证交字[2008]16 号 《关于做 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 、 财税[2008]1 号 文《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 总局 关于 企 业所 得税 若 干优 惠政 策 的通 知》 及 其他相关税 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 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 股票、债券的投资收益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 得的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 由上市公司、 发行债券的企业在 向 基金 支付上 述收 入时代 扣代 缴 20% 的 个人 所得税 ,暂 不征收 企业 所得税 ,对 个人投资者 从 上 市 公司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暂减按 50% 计 算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 基金卖出 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 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对投资者( 包括个人和 机构投资者) 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 暂不征收 个人所得税和企 业 所得税。 6.4.6.2 应缴 税 费 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 本期末 2016 年6 月30日 372,959.00 注:该项税费为代扣代缴的债券利息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 报 告 期 存在 控 制 关 系或 其 他 重 大利 害 关 系 的关 联 方 发 生变 化 的 情 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无变化。 6.4.7.2 本 报 告 期 与基 金 发 生 关联 交 易 的 各关 联 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53 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6.4.8 本 报 告 期 间的 关 联 方 交易 6.4.8.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6.4.8.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8.1.3 债 券 回 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6.4.8.1.5 应 支 付 关 联方 的 佣 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6 月25 日(基金 转型起始日) 至 2016 年 6 月30 日 当期应支付的管理费 43,886.02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180.78 注:1 、本基 金于2016 年6 月25日起转 型,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2 、 支 付 基 金 管 理 人 长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基 金 管 理 人 报 酬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0.70% 的年费 率确认,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 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0.70%/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53 页


2016 年 6 月25 日(基金 转型起始日) 至 2016 年 6 月30 日 当期应支付的托管费 12,538.88 注:1 、本基 金于2016 年6 月25日起转 型,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2 、支 付基 金托 管 人中 国邮 储 银行 的基 金 托管 费按 前 一日 基金 资 产净 值0.20% 的 年费率 确 认,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 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6 月25 日(基金转型起始 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81.16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80.3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7 合计 1,563.10 注:1 、本基 金于2016 年6 月25日起转 型,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2 、销售机构 的销售服务费用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5% 年费率逐 日计提,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日基金销售服务费= 前 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当年天数 6.4.8.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 含回购) 交易。 6.4.8.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6.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6 月25日(基金转型起始日) 至2016 年6 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53 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250,812.70 3,255.92 注:1 、本基 金于2016 年6 月25日起转 型,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2 、 本基金通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基 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2016 年6 月30 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15,687.14 元。 6.4.8.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购入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 其 他 关 联 交易 事 项 的 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6.4.9 期末(2016 年 6 月 30 日 ) 本 基金 持 有 的 流通 受 限 证 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 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 的暂 时 停 牌 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4.9.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6.4.9.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 年6 月30日止 , 本 基金没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


6.4.9.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 年6 月30日止, 本 基金没有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 券款。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 53 页


§7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 转 型 前 ) 报告周期: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6 月24 日 7.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31,083,340.00 85.15 其中:债券


331,083,340.00 85.15








资产 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0,911,521.67 13.09 8 其他各项资产


6,818,995.92 1.75 9 合计





388,813,857.59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7.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7.2.1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境 内 股 票 投资 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2.2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沪 港 通 投 资股 票 投 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股票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 53 页


7.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7.4.1 累 计 买 入 金额 超 出 期 初基 金 资 产 净值 2%或前20 名 的 股 票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买入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 超 出 期 初基 金 资 产 净值 2%或前20 名 的 股 票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卖出股票。 7.4.3 买 入 股 票 的成 本 总 额 及卖 出 股 票 的收 入 总 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9,963,000.00 28.7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9,963,000.00 28.76 4 企业债券 215,587,943.50 56.3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5,532,396.50 1.45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31,083,340.00 86.60 7.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160211 16 国开 11 600,000 59,958,000.00 15.68 2 150215 15 国开 15 500,000 50,005,000.00 13.08 3 1480218 14 永安国投 债 179,690 19,248,392.80 5.03 4 1480026 14 伊宁债 100,000 11,213,000.00 2.93 5 1480196 14 临沂经开 债 100,000 10,942,000.00 2.86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 53 页


7.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十名资产 支 持 证 券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7.1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7.12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7.12.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投 资 的前 十 名 证 券的 发 行 主 体未 出 现 被 监管 部 门 立 案调 查 或 在 报 告 编 制日 前 一 年 内受 到 公 开 谴责 、 处 罚 的情 形 。 7.12.2 本 基 金 本 报告 期 未 投 资股 票 , 不 存在 投 资 的 前十 名 股 票 超出 基 金 合 同规 定 的 备 选 股 票 库的 情 形 。 7.12.3 其 他 资 产 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6,034.8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782,961.08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818,995.92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3 页 共 53 页


7.12.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110031 航信转债 4,389,798.00 1.15 7.12.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2.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4 页 共 53 页


§7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转型 后 ) 报告周期:2016 年6 月25 日至2016 年 6 月30 日 7.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31,418,550.50 86.36 其中:债券


331,418,550.50 86.36








资产 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0,000,540.00 10.42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266,499.84 1.37 8 其他 各项资产


7,088,710.73 1.85 9 合计





383,774,301.07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7.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7.2.1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境 内 股 票 投资 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2.2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沪 港 通 投 资股 票 投 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股票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5 页 共 53 页


7.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7.4.1 累 计 买 入 金额 超 出 期 末基 金 资 产 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买入股票。 7.4.2 累 计 卖 出 金额 超 出 期 末基 金 资 产 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卖出股票。 7.4.3 买 入 股 票 的成 本 总 额 及卖 出 股 票 的收 入 总 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9,988,000.00 28.7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9,988,000.00 28.73 4 企业债券 215,881,913.50 56.3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5,548,637.00 1.45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31,418,550.50 86.57 7.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 1 160211 16 国开 11 600,000 59,988,000.00 15.67 2 150215 15 国开 15 500,000 50,000,000.00 13.06 3 1480218 14 永安国投 债 179,690 19,286,127.70 5.04 4 1480026 14 伊宁债 100,000 11,227,000.00 2.93 5 1480196 14 临沂经开 债 100,000 10,961,000.00 2.86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6 页 共 53 页


7.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十名资产 支 持 证 券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7.11 报告期末本 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7.12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7.12.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投 资 的前 十 名 证 券的 发 行 主 体未 出 现 被 监管 部 门 立 案调 查 或 在 报 告 编 制日 前 一 年 内受 到 公 开 谴责 、 处 罚 的情 形 。 7.12.2 本 基 金 本 报告 期 未 投 资股 票 , 不 存在 投 资 的 前十 名 股 票 超出 基 金 合 同规 定 的 备 选 股 票 库的 情 形 。 7.12.3 其 他 资 产 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6,034.8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052,675.89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7 页 共 53 页


8 其他 - 9 合计 7,088,710.73 7.12.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110031 航信转债 4,400,571.00 1.15 7.12.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2.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8 页 共 53 页


§8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8.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长信利 鑫 (LOF ) 1,871 204,332.57 326,387,210.47 85.37% 55,919,031.12 14.63% 8.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截至报告期末2016 年6 月30日,长信 利鑫 (LOF ) 未上市,其于2016 年7 月22 日上市。 8.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 人员持 有本基金 10,008.97 0.00% 8.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 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9 页 共 53 页


§9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 转 型 前 )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 年6 月24 日) 基金份额总 额 长信利鑫分级债 A 长信利鑫分级债 B 424,384,931.89 212,098,093.19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7,141,747.43 212,098,093.19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5,645,021.83 - 报 告 期 期 间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 —”填列) -21,496,725.60 -212,098,093.19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0 0 注:报告周期为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24 日。本基金 转换基准日为 2016 年6 月 24 日, 该日日终, 长 信利鑫分级债A 、 长信利 鑫分级债B 份 额共转换为长信利鑫 (LOF) 份额382,306,241.59 份 。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50 页 共 53 页


§9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 转 型 后 ) 单位:份 基金转型起始日(2016 年 6 月25 日 )基金份额总额 382,306,241.59 基金转型起始日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基金转型起始日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 基金转型起始日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82,306,241.59 注:报告周期为 2016 年 6 月 25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自基 金转型起始日至报告期末,本基金 未开放申购、赎回。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51 页 共 53 页


§10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0.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报告期未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10.2.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管 理 人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本报告期内, 原董事长叶烨先生离职, 总经理覃波先生自 2016 年 6 月3 日 起代为履行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职责。 报告截止日至报告批准送出日期间,自 2016 年 7 月 30 日起 ,宋小龙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管 理人副总经理。 上述重 大人 事变动 情况 ,本基 金管 理人均 已在 指定信 息披 露媒体 发布 相应的 《基 金行业 高级 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 10.2.2 基 金 托 管 人的 专 门 基 金托 管 部 门 的重 大 人 事 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股份有限公司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 10.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52 页 共 53 页


10.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 转 型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 名称 交 易 单 元 数 量 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应支付该 券商的佣 金 备 注 成 交 金 额 占股 票 成交 总额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债券 成交总 额比例 成交金额 占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比例 佣 金 占 当 期 佣 金 总 量 的 比 例 长江 证券 1 - - 227,128,578.14 95.79% 589,200,000.00 99.66% - -


广发 证券 1 - - 9,974,442.17 4.21% 2,000,000.00 0.34% - -


注:1 、本期 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没有变更。 2 、专用交易 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 据 中国 证监 会 《关 于加 强 证券 投资 基 金监 管有 关 问题 的通 知 》( 证监 基 字【1998 】29 号) 和 《关 于完善 证券 投资基 金交 易席位 制度 有关问 题的 通知》 (证 监基金 字【2007】48号) 的 有 关 规定,本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 )选择标 准: 1 )券商基本 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2 )券商研究 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 3 )券商每日 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 4 )券商协作 表现评价。 (2 )选择程 序: 首 先 根据 租用 证 券公 司专 用 交易 单元 的 选择 标准 形 成《 券商 服 务评 价表 》 ,然 后根 据评分高 低进行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长信利鑫(LOF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53 页 共 53 页


10.8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转型 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 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应支付该券 商的佣金 备 注 成 交 金 额 占股票 成交总 额比例 成交金额 占债券 成交总额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比例 佣 金 占当 期佣 金 总量 的比 例 长江 证券 1 - - - - - - - -


广发 证券 1 - - - - - - - -


注:1 、本期 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 元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没有变更。 2 、专用交易 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 据 中国 证监 会 《关 于加 强 证券 投资 基 金监 管有 关 问题 的通 知 》( 证监 基 字【1998 】29 号) 和 《关 于完善 证券 投资基 金交 易席位 制度 有关问 题的 通知》 (证 监基金 字【2007】48号) 的 有 关 规定,本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 )选择标 准: 1 )券商基本 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2 )券商研究 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 3 )券商每日 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 4 )券商协作 表现评价。 (2 )选择程 序: 首 先 根据 租用 证 券公 司专 用 交易 单元 的 选择 标准 形 成《 券商 服 务评 价表 》 ,然 后根 据评分高 低进行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长 信 基 金 管理 有 限 责 任公 司 2016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