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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鑫安纯债A(003329)

万家鑫安纯债:关于开放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关于万家 鑫安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申购、 赎回、基金 转换的 公告 
 
 公 告送 出日期 :2016 年9 月 21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 称 万家 鑫 安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万家鑫安 基金主 代码 003329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 9 月 18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万家 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广发银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注 册登 记机 构名 称 中国证券 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司 公告依 据 《 万家 鑫安 纯债 债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和 《 万家 鑫安 纯 债债券 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 招 募说明 书》 申购起 始日 2016 年 9 月 23 日 赎回起 始日 2016 年 9 月 23 日 转换转 入起 始日 2016 年 9 月 23 日 转换转 出起 始日 2016 年 9 月 23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 、基金 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 管理 人将 于2016 年9 月23 日起 开始 办理 本 基金的 申购 、赎回 、 基金 转换 业 务。 投资 者 在开 放日 办理 基金 份额的 申购 、赎 回 及 转换 业务, 具体 办理 时间 为上 海证券 交易 所、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的正 常交 易日的 交易 时间 ,但 基金 管理人 根据 法律 法规 、中 国证监 会的 要求 或基 金合同 的规 定公 告暂 停申 购、 赎回 时除 外 。 开 放日 对投资 者的 业务 办理 时间 是9 :30-15 :00,具 体以销 售机构 的 公告 和安 排为准 。


-2- 投资 者 在基 金合 同约 定之 外的日 期或 时间 提出 申购 、赎回 申请 的, 其基 金份 额申购 、赎 回价 格为下 一办 理基 金份 额申 购、赎 回时 间所 在开 放日 的价格 。 基金合 同生 效后 ,若 出现 新的证 券/ 期货 交易 市场 、 证券/ 期货 交易 所交 易时 间 变更或 其他 特 殊情况 , 基 金管 理人 将视 情况对 前述 开放 日及 开放 时间进 行相 应的 调整 , 但 应在实 施日 前依 照 《 信 息披露 办法 》的 有关 规定 在指定 媒介 上公 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 申购 时, 通过 本基 金的 电 子直 销系 统( 网站 、微交 易) 或非 直销 销售 机构申 购时 ,原 则上 , 每 笔申 购本 基金 的 最低金 额 为10 元; 投资 者 通过本 公司 直销 中心 首次 申购时 , 每笔 申购 本 基金的 最低 金额 为100 元。 实际 操作 中, 各销 售机 构可根 据自 己的 情况 调整 申购金 额限 制 。 在不违 反相 关法 律法 规规 定 和基 金合 同规 定 的 前提 下, 基 金管 理人 可根 据市 场情况 , 调 整上 述对申 购金 额的 数量 限制 。基金 管理 人必 须 最 迟在 调整生 效 日 3 个 工作 日前 在至少 一家 指定 媒介 及基金 管理 人网 站公 告并 报中国 证监 会备 案。 法律法 规、 中国 证监 会另 有规定 的除 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对通 过基 金管 理人 的直销 中心 申购 的 特 定投 资者群 体 与 除此 之外 的其 他投资 者实 施差 别的申 购费 率。 特定投 资者 群体 指全 国社 会保障 基金 、依 法设 立的 基本养 老保 险基 金、 依法 制定的 企业 年金 计划筹 集的 资金 及其 投资 运营收 益形 成的 企业 补充 养老保 险基 金( 包括 企业 年金单 一计 划以 及集 合计划 ), 以及 可以 投资 基金的 其他 社会 保险 基金 。如将 来出 现可 以投 资基 金的住 房公 积金 、享 受税收 优惠 的个 人养 老账 户、经 养老 基金 监管 部门 认可的 新的 养老 基金 类型 ,基金 管理 人可 将其 纳入特 定投 资群 体范 围。 特定投 资群 体可 通过 本基 金直销 中心 申购 本基 金。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情 况变 更或增 减特 定投 资群体 申购 本基 金的 销售 机构, 并按 规定 予以 公告 。 通过基 金管 理人 的直 销中 心申购 本基 金的 特定 投资 群体申 购费 率如 下: 金额(M)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 <100 万 0.08% 0 100 万≤M <300 万 0.05% 300 万≤M <500 万 0.03% M≥ 500 万 每笔 1,000.00 元 其他投 资 者 的申 购本 基金 的申购 费率 如下 :


-3- 金额(M)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 <100 万 0.80% 0 100 万≤M <300 万 0.50% 300 万≤M <500 万 0.30% M ≥500 万 每笔 1,000.00 元 投资者 在一 天之 内如 果有 多笔申 购, 适用 费率 按单 笔分别 计算 。 注: 投 资者 选择 红利 再投 资所转 成的 份额 不收 取申 购费用 。 申购费 用由 申购 基金 份额 的 投资 者承 担, 不列 入基 金财产 , 主 要用 于本 基金 的市场 推广 、销 售、 注 册登 记等 各项 费用 。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 项 (1) 申购 份额 的计 算 净申购 金额=申 购金 额/(1+ 申购费 率) (注: 对于 适用 固定 金额 申购费 率的 申购 ,净 申购 金额= 申购 金额- 固定 申购 费用) 申购份 额= 净申 购金 额/ 申 购当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申购费 用= 申购 金额- 净申 购金额 例: 某投 资者 ( 非养 老金 客户 ) 投 资10,000 元 申购 本基金 的 A 类基 金份 额 , 对应申 购费 率为 0.80% , 假 设申 购当 日A 类 基金份 额净 值 为 1.0500 元 , 则该 投资 者申 购可 得到 的A 类 基金 份额 为: 净申购 金额=10,000/(1+0.80%)=9,920.63 元 申购费 用=10,000-9,920.63=79.37 元 申购份 额=9,920.63/1.0500=9,448.22 份 例:某 投资 者( 养老 金客 户)投 资 10,000 元 申购 本 基金 的A 类 基金 份额 ,对 应申购 费率 为 0.08% , 假 设申 购当 日A 类 基金份 额净 值 为1.0500 元, 则该 投资 者申 购可 得到 的A 类 基金 份额 为 : 净申购 金额=10,000/(1+0.08%)=9,992.01 元 申购费 用=10,000-9,992.01=7.99 元 申购份 额=9,992.01/1.0500=9,516.20 份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 不设 单笔 最低 赎回 份额; 法律 法规 、中 国证 监会另 有规 定的 除外 。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赎回 时或 赎回后 在销 售机 构 (网 点 ) 保 留的 基金 份额 余额 不 足 1.00 份 的, 在 赎回时 需一 次全 部赎 回。


-4- 在不违 背有 关法 律法 规和 基金合 同规 定的 前提 下,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市 场情 况,调 整上 述 赎 回份额 的数 额限 制。 基金 管理人 必须 最迟 在调 整生 效日 3 个工 作日 前在 至少 一家指 定媒 介及 基金 管理人 网站 公告 并报 中国 证监会 备案 。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 费用在投 资 者赎回本基金 份额时收 取 ,扣除用于市 场推广的 费 用、登记费和 其 他手续 费后 的余 额归 基金 财产, 赎回 费归 入基 金财 产的比 例不 得低 于赎 回费 总额 的 25% 。 本基金 的赎 回费 率具 体如 下: 持有期间(M )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 <30 天 0.50% 0.50% 30 天≤Y <90 天 0.20% 0% Y ≥90 天 0% 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 项 (1) 基金 赎回 金额 的计 算 赎回金 额的 计算 方法 如下 : 赎回价 格= 赎回 当日 基金 份额净 值 赎回总 额= 赎回 份额 ×赎 回价格 赎回费 用= 赎回 总额 ×赎 回费率 净赎回 金额 =赎 回总 额- 赎 回费用 例:某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在 开放日 赎回 本基 金10,000 份A 类 基金 份额 ,持 有时 间为 10 天 ,对 应的赎 回费 率 为0.50% , 假 设赎回 当 日 A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 是 1.0500 元, 则 其可 得到的 赎回 金额 为 : 赎回总 额=10,000.00 ×1.0500=10,500.00 元 赎回费 用=10,500.00 ×0.50%=52.50 元 净赎回 金额=10,500.00-52.50=10,447.50 元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赎 回 10,000 份A 类 基金 份额 ,则 其 可得到 的净 赎回 金额 为10,447.50 元。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本公司所有基金间转 换费用的计算规则如 下: 基金转 换费 用由 转出 基金 的赎回 费用 加上 转出 与转 入基金 申购 费用 补差 两部 分构成 ,具 体收 取情况 视每 次转 换时 两只 基金的 申购 费差 异情 况和 转出基 金的 赎回 费而 定。 基金转 换费 用由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承担 。 (1) 基金 转换 申购 补差 费 : 按 照转 入基 金与 转出 基 金的申 购费 率的 差额 收取 补差费 。 转出 基 金金额 所对 应的 转出 基金 申购费 率低 于转 入基 金的 申购费 率的 ,补 差费 率为 转入基 金的 申购 费率 -5- 和转出 基金 的申 购费 率之 差额; 转出 基金 金额 所对 应的转 出基 金申 购费 率高 于转入 基金 的申 购费 率的, 补差 费为 零。 (2) 转出 基金 赎回 费: 按 转出基 金正 常赎 回时 的赎 回费率 收取 费用 。 5.2 日常转换业务规则 (1) 基金 转换 只能 在同 一 销售机 构进 行。 转换 的两 只基金 必须 都是 该销 售机 构代理 的同 一基 金管理 人管 理的 、在 同一 注册登 记机 构处 注册 登记 的基金 。 (2) 前端 收费 模式 的开 放 式基金 只能 转换 到前 端收 费模式 的其 他基 金 ( 申购 费为零 的基 金视 同为前 端收 费模 式) 。 (3) 基金 转换 以申 请当 日 基金份 额净 值为 基础 计算 。 5.3 其它与转换相关的业 务事项 (1) 目 前本 基金 在 本 公司 直销中 心、 电子 直销 系统 (网站、 微交 易) 和直 销 电话委 托 渠 道开 通与以 下基 金的 转换 : 万 家增强 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 金简 称: 万家 债券, 基金 代码 : 161902 )、 万家 行业 优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简 称:万 家优选 , 基金 代码 :161903)、 万 家中 证红利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基 金简 称 : 万 家 红利 , 基 金代 码:161907 ) 、 万家 添利 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简称 :万家 添利 ,基 金代 码:161908 )、 万家 中证 创业 成 长指数 分级 证券 投 资基金 (简 称: 万家 中证 创业成 长指 数分 级, 基金 代码:161910)、 万家 180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简称 :万家 180 指 数,基 金代 码:519180)、 万家 和谐 增长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前 端收 费模式 )( 简称 :万 家和 谐(前 ), 基金 代码 :519181 ) 、万 家双 引擎 灵活 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 基金 (简 称: 万家 引擎 , 基金代 码 :519183 ) 、 万 家精选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简称 : 万 家精 选, 基金代 码:519185)、 万 家稳健 增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简 称: 万家 稳增 ,基金 代码 :A 类: 519186 ,C 类:519187)、 万家 信用 恒利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简 称: 万家 恒利, 基金 代码 :A 类: 519188 , C 类: 519189 ) 、 万 家双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简 称 : 万 家双 利 , 基 金代码 : 519190)、 万家新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简称 :万 家新利 ,基 金代 码:519191 )、 万家 货币 市场 证券投 资基 金 (简 称: 万 家货币 , 基金 代码 :A 类:519508 ,B 类:519507 ,R 类:519501 ) 、 万 家日日 薪货 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金 (简 称: 万家 日日 薪, 基 金代 码:A 类:519511 ,B 类:519512,R 类: 519513)、 万 家瑞 丰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简称 : 万家 瑞丰 , 基金 代码 : A 类:001488 , C 类:001489 ) 、 万家 瑞兴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简 称 : 万 家瑞 兴 , 基 金代码 :001518 ) 、 万家品 质生 活 灵 活配 置混 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简称 :万家 品质 生活 ,基 金代 码:519195 )、 万家 新兴蓝 筹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基金( 简称 :万 家新 兴蓝 筹,基 金代 码:519196 ) 、万家 颐达 保本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简称 : 万家颐 达 , 基 金代 码:519197) 、 万 家颐 和保 本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简 称: 万 家颐 和, 基金 代码 :519198) 、 万家 恒 瑞18 个月定 期 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简 称 : 万 家恒瑞 ,基 金代 码:A 类:003159 ,C 类:003160 )、万 家鑫 璟纯 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简 称: -6- 万家鑫 璟 , 基 金代 码:A 类:003327 ,C 类:003328 ) 。 通 过本 公司 直销 中心 委托 , 万家 鑫安 可与 万家货 币R 类份 额、 万家 日日 薪 R 类 份额 转换 ;但 通过本 公司 直销 网上 交易 和直销 电话 委托 ,万 家货 币R 类 份额 和万 家日 日薪 R 类份 额仅 可以 转入 万家鑫安 , 反之 不可 。 (2) 本基金 在 直销 渠道 转 换最低 转出 份额 为500 份 ,基金 份额 全部 转出 时不 受此限 制 。 (3 ) 本 公司 对通 过 电 子直 销系统 ( 网站 、 微交 易 ) 和电话 委托 进行 的基 金转 换申购 补差 费实 施优惠 ,详 情如 下: 1 ) 由 零申 购费 率基 金转 换 为非零 申购 费率 基金 时, 申购补 差费 率为 转入 基金 标准申 购费 率的 四折 。 但 转入 基金 标准 申 购费率 高 于0.6% 时 , 优 惠 后申购 补差 费率 不低 于0.6% ; 转入 基金 标准 申 购费率 低 于0.6% 时 ,申 购 补差费 率按 转入 基金 标准 申购费 率执 行。 2 ) 转 出基 金申 购费 率低 于 转入基 金申 购费 率时 , 按 转出基 金与 转入 基金 的申 购优惠 费率 之差 的四折 收取 申购 费补 差。 3 )转 出基 金申 购费 率高 于 或等于 转入 基金 申购 费率 时,申 购费 补差 为零 。 (4) 有关 基金 转换 业务 的 其他具 体规 则, 请参 看本 基金管 理人 之前 发布 的相 关公告 。


6.基金销售机构


万家 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直销 中心 及 电 子直 销系 统(网 站、 微交 易)


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 浦电 路360 号 陆家 嘴投 资大厦 9 楼


电 话:021-38909777


传 真:021-38909798


联 系人 : 李 忆莎 投资者 可以 通过 本公 司 电 子直销 系统 (网 站、 微交 易) 办 理本 基金 的申购 、 赎回、 基金 转换 等业务,具 体交 易细 则请 参 阅本公 司网 站公 告。 网上交 易网 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 :万 家基 金微 理财 (微信 公众 号:wjfund_e ) 7 .基金份额净值 公告的 披露安排 自2016 年9 月23 日 起, 本 基金 管理 人将 在每 个交易 日的 次日 ,通 过 证 监会 指定的 网站 、基 金份额 发售 网点 以及 其他 媒介, 披露 交易 日的 基金 份额 所 对应 的基 金份 额 净 值和基 金份 额累 计净 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 (1) 本公 告仅 对本 基金 开 放申购 、 赎回 及转 换事 项 予以说 明 。 投 资者 欲了 解 本基金 的详 细情 况, 请查阅 2016 年9 月7 日登载 于 《中 国证 券报 》 、 《 上海 证券 报》 、 《 证 券时报 》 、 《 证券 日 报》和 万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网 站(www.wjasset.com )的 本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 (2) 投资 者可 拨打 本公 司 的客户 服务 电话 (400-888-0800,或 95538 转 6 ) 了 解 本基 金 申 购、 赎回相关 事 宜 , 亦 可通 过 本公司 网站 (www.wjasset.com ) 下 载开 放式 基金 交 易业务 申请 表和 了解 基金销 售相 关事 宜。 (3) 有关 本基 金开 放申 购 、赎回 及基 金转 换 业 务的 具体规 定若 有变 化, 本公 司将另 行公 告 。


(4) 上述 业务 的解 释权 归 本基金 管理 人。 (5) 风险 提示 :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理 论上其 预期 风险 收益 水平 低于混 合型 与股 票型 基金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属于 中低 风险/ 收 益 的产品 。 基 金管 理人 提醒 投资者 基金 投资 的 “ 买者 自负” 原则 , 在 投资 者作出 投资 决策 后, 基金 运营状 况与 基金 净值 变化 引致的 投资 风险 ,由 投资 者自行 负责 。此 外, 本基金 以 1.00 元初 始面 值 进行募 集, 在市 场波 动等 因素的 影响 下, 存在 单位 份额净 值跌 破 1.00 元初始 面值 的风 险。 基金不 同于 银行 储蓄 与债 券, 基金 投资 者有 可能 获 得较 高 的收 益 , 也 有可 能 损失本 金 。 投 资 有风险 ,投 资者 在进 行投 资决策 前, 请仔 细阅 读本 基金的 《招 募说 明书 》及 《基金 合同 》 。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 运用基 金资 产, 但不 保证 基 金一定 盈利 , 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投 资 者投资于本基 金时应认 真 阅读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 和 最新的招募 说明书。 敬请投 资者 注意 投资 风险 。 特此公 告。 万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6 年9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