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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利得天添富货币A(675061)

西部利得天添富货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西部利得天添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
 
 重要提示
 1.西部利得天添富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877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
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6年9月 22日起至2016年9月26日止,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
构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是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直销机构为本公司设在上海的直销柜台和直销网上交易系统;代销机构是指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有关条件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代销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销售服务业务的机
构。本基金代销机构包括: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汇
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7.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8.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提供的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外,一个投资人只能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
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可以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请手续。
 10.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直销柜台首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
为50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其他方式首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人
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0元;首次认购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万元,追加认购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
各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本基金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和最高认
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并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1.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12.销售网点(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
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即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
购的份额。
 13.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将及时公告。
 14.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5.本公告仅对西部利得天添富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
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9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的《西部利
得天添富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西部利得天添富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
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westleadfund.com),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
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6.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7.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7-818;021-38572666)及各代销机构的电
话咨询购买事宜。
 18.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
别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
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
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
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
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信
用风险、再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购买力风险、其他风险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流动性、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
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
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
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
见本公告以及其它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
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9.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西部利得天添富货币市场基金
 2.基金代码及简称
 西部利得天添富货币A: 675061
 西部利得天添富货币B: 675062
 3.基金类别
 货币市场基金
 4.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5.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6.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7.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8.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9.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和直销网上交易系统
 (2)代销机构: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
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
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
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10.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时间段,最
长不超过3个月。
 (2)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16年 9月22日到2016年9月26日。在发售期内,本基金向个
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
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情况和市场情况可提前结束发售。
 (3)募集期满,如果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少于200人,则本基金合同满足生效条件。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
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若募集期满,未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其固有财产
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
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二、 发售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
 3.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1: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
7.25元。则其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7.25)/1.00=10,007.25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认购利息为7.25元,可得到
10,007.25份A类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4.认购最低限额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直销柜台首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认
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其他方式首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
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首次认购 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追加认购
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公告为
准。本基金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和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并在调整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6.基金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人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
整认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两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个人投资人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柜台
 1.注意事项:
 (1)通过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请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
 (2)投资人可以使用存折转账、信汇、电汇或支票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交款,但不接受
现金方式认购。
 (3)在直销柜台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人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资金交收账户,以便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
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5)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人尽早向直销柜台索取开户和交易业务申请表。个人投资
人也可从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http://www.westleadfund.com)上下载有关直销业
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6)直销柜台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人请勿混用。
 (7)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可以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请手续。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基金账户
 A.投资人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B.个人投资人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本人及监护人(如有)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监护人证明文件(如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若是由代理人办理,委托人无法亲临柜台的,需要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双方有效身份
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指定银行账户的同名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将用于接收赎回款项,信用卡暂不接
受);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客户);
 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基金业务传真交易协议书》(如投资者选择传真交易方式);
 填妥经本人签字确认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个人客户)。
 (2)提出认购申请
 A.个人投资人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填写完整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提供证明已存入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足额认购资金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资
金存入单》回单联原件等;
 出示本人或监护人(如有)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若是由代理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B.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交款方式
 A.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的个人投资人,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通过汇款等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
汇入本公司如下直销专户:
 直销专户1:
 账户名称: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环球支行
 账号:31001520368050001718
 B.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投资人在“汇款人”栏中填写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认购申请人名称一致。 投资人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投资人应在“汇款备注”栏中准确填写其姓名
及认购基金简称及基金代码,并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
和备注栏内容。
 投资人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
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人认购资金应在当日17:00之前足额汇入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
 C.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投资人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人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人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在募集期截止日17:0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或认购失败情形。
 (二)直销网上交易系统
 (1)注意事项
 A.个人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但认购金额
会受相关银行卡单笔认购金额和日交易金额限制。
 B.目前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如下:
 农业银行借记卡。
 C.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7*24小时受理,发售日每天17:00以后客户提交的认购
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
 (2)开户及认购程序
 持有上述银行卡的个人投资人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办理开户手续,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
易系统进行本基金的认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网址: http://www.westleadfund.com
 本公司网上交易咨询电话:4007-007-818;021-38572666。
 (三)其他代销机构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代销机构,包括: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此程序仅供投资人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
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1:30和 13:00~15:00。
 2.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代销机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如果没有开立资金账户,需携带如下材料到代销机构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
理基金账户开户:
 A.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B.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C. 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代销机构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A.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 本人资金账户卡;
 C.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人需本人到代销机构营业部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四、机构投资人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人认购本基金可以在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及其他代销机构指定的基
金销售网点认购。
 (一)直销柜台
 1.注意事项:
 (1)通过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请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
 (2)投资人可以使用信汇、电汇或支票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交款,但不接受现金方式认
购。
 (3)在直销柜台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人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资金交收账户,
以便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
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5)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人尽早向直销柜台索取开户和交易业务申请表。机构投资
人也可从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http://www.westleadfund.com)上下载有关直销业
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6)直销柜台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人请勿混用。
 (7)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可以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请手续。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基金账户
 A.投资人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B.机构投资人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
客户);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已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复印
件;
 有效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
具的开户证明) ;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预留印鉴卡; 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确认的《基金业务传真交易协议书》(如机构投资者选择传真交易方式);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客户);
 法律法规规定及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2)提出认购申请
 A. 机构投资人在直销柜台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开户机构指定的,与预留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所述姓名、证件号码相一致的经办人有
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证明已存入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足额认购资金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资
金存入单》回单联原件等。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预留印鉴。
 B.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人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3)认购资金的划拨
 A.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的机构投资人,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
专户,具体账户信息请参见本公告第三部分“个人投资人的开户与认购程序”第(一)条中列
示的直销专户。
 B.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机构投资人在填写银行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投资人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
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人认购资金应在当日17:00之前足额汇入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
 C.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
 投资人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人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人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在募集期截止日17:0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或认购失败情形。
 (二)其他代销机构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代销机构,包括: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此程序仅供机构投资人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
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1:30和 13:00~15:00。
 2.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代销机构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如果没有开立资金账户,需携带如下材料到代销机构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
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C.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
公章);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3)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代销机构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A.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B.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
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F.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人需由授权的业务经办人本人到代销机构营业部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募集资金将被冻结在基金募集专户中,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
何人不得动用。投资人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归投资人所有,在本
基金认购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人的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进行权益登记。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有效认购资金及其所生利
息一并划入在托管行开立的本基金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
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
合同生效。
 若因未达到生效条件而导致本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
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已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储蓄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
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11层02、03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11层 法定代表人:安保和
 设立日期:2010年7月2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6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38572888
 联系人:陈眉媚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成立时间:1987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123,350,416 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37号
 联系电话:(0755) 2216 8677
 联系人:李玉彬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11层(邮编200127)
 总机:(021)38572888
 传真:(021)38572860
 客服电话:4007-007-818;(021)38572666
 联系人: 陈眉媚
 网址:www.westleadfund.com
 2.代销机构
 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热线: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客服热线:95525、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热线: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客服热线: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魏明
 客服热线: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6)、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石静武
 客服热线:95511-8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热线: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8)、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冯萍
 客服热线: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
 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幢12层(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客服热线:400-033-7933
 网址:www.leadbank.com.cn
 1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客服热线: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11)、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 2号楼B座6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客服热线:021-52822063
 公司网址:www.91fund.com.cn
 1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热线: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客服热线: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14)、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 99号平安金融中心1501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联系人:陈金红
 客服热线:400-8878-566
 网址:www.pyfund.cn
 15)、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梭街丹梭SOHO10层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盛海娟
 客服热线: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1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客服热线: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7)、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服热线: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11层02、03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11层
 法定代表人:安保和
 成立时间:2010年7月20日
 联系人:张皞骏
 电话:(021)38572888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人:刘佳
 电话:(021)511502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六)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曹阳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曹阳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