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上投添利A(370025)

上投添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9月)查看PDF公告

1 
 
 
 
 
 
 
上 投 摩根 轮 动添 利 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招 募 说明 书 (更 新 )摘要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13 年 2 月 4 日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 根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 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 示: 
1. 投 资有 风险 ,投 资人 认 购(或 申购 )基 金时 应当 认真阅 读本 招募 说明 书; 
2. 基 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 示其未 来表 现; 
3.本摘 要根据 基金 合同和 基金招 募说明 书编写 ,并 经中国 证监会 核准。 基金 合同是 约定基
金当事 人之 间权 利、 义务 的法律 文件 。 基金投 资人 自依基 金合 同取 得基 金份 额, 即成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 的当事 人 , 其 持有 基金 份额 的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 金合同 的承 认
和接受 ,并按 照《基 金法》 、 《运作 办法》 、基金 合同 及其他 有关规 定享有 权利 、承担 义务。
基金投 资人 欲了 解基 金份 额持有 人的 权利 和义 务, 应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 
4.本基 金可以 参与 中小企 业私募 债券的 投资。 中小 企业私 募债发 行人为 中小 微、非 上市企
业, 存 在着 公司 治理 结构 相对薄 弱、 企业 经营 风险 高 、 信 息披 露透 明度 不足 等特点 。 投 资中
小企业 私募 债将 存在 违约 风险和 流动 性不 足的 风险 , 这将在 一定 程度 上增 加基 金的信 用风 险
和流动 性风 险。 
5. 本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所 载 内容截 止日 为 2016 年 8 月 3 日 , 基金 投资 组合 及 基金业 绩的 数据
截止日 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二零一 六年 九月


一 、基金管理人 (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为上 投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本 信息 如下 :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富城 路 99 号震旦 国际 大 楼 20 楼 办公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富城 路 99 号震旦 国际 大 楼 20 楼 法定代 表人 :穆矢 总经理 :章 硕麟 成立日 期:2004 年 5 月 12 日 实缴注 册资 本: 贰亿 伍仟 万 元人 民币 股东名 称、 股权 结构 及持 股比例 : 上海国 际信 托投 资有 限公 司





























51% 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UK) Limited























49%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是经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2004]56 号文 批准 ,于 2004 年 5 月 12 日 成立 的合 资基 金管 理公司 。2005 年 8 月 12 日,基 金管 理人 完成 了股 东之间 的股 权 变更事 项。 公 司注 册资 本保 持不变, 股东 及出 资比 例分 别由上 海国 际信 托投 资有 限公 司 67 % 和摩根 资产 管理 (英 国) 有限公 司 33 % 变更 为目 前 的 51% 和 49% 。 2006 年 6 月 6 日, 基 金管 理人的 名称 由 “ 上投 摩根 富 林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变 更为 “ 上 投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该更 名申 请于 2006 年 4 月 29 日获 得中 国证 监会 的 批准, 并于 2006 年 6 月 2 日在 国家 工 商总局 完成 所有 变更 相关 手续。 2009 年 3 月 31 日 , 基 金管 理人的 注册 资本 金由 一亿 五千万 元人 民币 增加 到二 亿五千 万 元人民 币, 公司 股东 的出 资比例 不变 。 该 变更 事项 于 2009 年 3 月 31 日 在国 家工 商 总局 完成 所有变 更相 关手 续。 基金管 理人 无任 何受 处罚 记录。 (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 董事会 成员 基本 情况 : 董事长 :穆 矢 硕士研 究生 学历 、高 级经 济师职 称。 曾任天 津市 人大 财经 委办 公室副 主任 、 天 津信 托投 资公司 总裁 助理 、 上 海浦 东发展 银行 天津分 行副 行长 、行 长、 党委书 记、 总行 风险 管理 总部总 监、 上海 浦东 发展 银行党 委委 员 、 副行长 。 现任上 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董 事会秘 书、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董事: 董事:Paul Bateman 毕业于 英 国 Leicester 大学。 历任 Chase Fleming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全球总监 , 摩 根资 产管 理全 球 投资管 理业 务 CEO 。 现任摩 根资 产管 理全 球主 席、 摩 根资 产管 理委 员会 主席及 投资 委员 会会 员。 同时也 是摩 根大通 高管 委员 会资 深成 员。 董事:Jed Laskowitz 美国伊 萨卡 学院 学士 学位 (主修 政治 )及 布鲁 克林 法学院 荣誉 法学 博士 学位 。 曾任摩 根资 产管 理亚 太区 行政总 裁。 现任摩 根资 产管 理环 球投 资管理 方案 联席 总监 。 董事: Michael I. Falcon 学士学 位( 主修 金融 ) 。 曾任摩 根资 产退 休业 务总 监。 现任摩 根资 产管 理环 球投 资管理 的亚 太区 行政 总裁 、 亚太 区基 金业 务总 监、 环 球投资 管 理营运 委员 会成 员、 集团 亚太管 理团 队成 员、 集团 投资管 理亚 太区 营运 委员 会主席 。 董事: 潘卫 东 硕士研 究生 ,高 级经 济师 。 曾任上 海市 金融 服务 办公 室金融 机构 处处 长( 挂职 ) 、上海 国际 集团 有限 公司 副总裁 。 现任上 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副行 长 、 上 海国 际信托 有限 公司 党委 书记 、 董事 长 。 董事: 陈兵 博士研 究生 ,高 级经 济师 。 曾任浦 发银 行总 行个 人银 行总部 财富 管理 部总 经理 、 上海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副 总经理 兼 董事会 秘书 。 现任上 海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党委 副书 记、 副董 事长 、总经 理。 董事: 陈海 宁


研究生 学历 、经 济师 。 曾任上 海浦 东发 展银 行金 融部总 经理 助理 、 公 投总 部贸易 融资 部总 经理 、 武 汉分行 副行 长、武 汉分 行党 委书 记、 行长。 现任上 海浦 东发 展银 行总 行资产 负债 管理 部总 经理 。 董事: 章硕 麟 获台湾 大学 商学 硕士 学位 。 曾任怡富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副总经 理( 现名摩 根大 通证券) 、摩根 富林明 证券 股份有 限 公司董 事长 。 现任上 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总经 理。 独立董 事: 独立董 事: 刘红 忠 国际金 融系 经济 学博 士 现任复 旦大 学金 融研 究中 心副主 任、 复旦 大学 国际 金融系 教授 。 独立董 事: 戴立 宁 获台湾 大学 法学 硕士 及美 国哈佛 大学 法学 硕士 学位 。 曾任台 湾财 政部 常务 次长 ,东吴 大学 法学 院副 教授 。 现任北 京大 学法 学院 及光 华管理 学院 兼职 教授 。 独立董 事: 李存 修 获美国 加州 大学 柏克 利校 区企管 博士( 主修 财务) 、企 管硕士 、经 济硕 士等 学位 。 现任台 湾大 学财 务金 融学 系专任 特聘 教授 。 独立董 事: 俞樵 经济学 博士 。 现任清 华大 学公 共管 理学 院经济 与金 融学 教授 及公 共政策 研究 所所 长 。 曾 经在 加里伯 利 大学经 济系 、新 加坡 国立 大学经 济系 、复 旦大 学金 融系等 单位 任教 。 2. 监事会 成员 基本 情况 : 监事长 : 郁 忠民 研究生 毕业 ,高 级经 济师 。 历 任华 东政 法学 院法 律系 副主任 ; 上海 市证券 管理 办公室 稽查 处 、 机构 处处 长; 上海 国际集团 有限 公司 投资 管理 部经理 ;上 海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副董 事长 、总 经理 、党委 副书 记 ; 上海国 际集 团金 融管 理总 部总经 理。 现任上 海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监事 长。 监事: 石恬 华


台湾大 学财 务金 融系 学士 及芝加 哥大 学布 斯商 学院 硕士。 历任摩 根资 产管 理集 团台 湾区摩 根投 顾总 经理 、 摩 根投信 总经 理等 职务 ; 现 任摩根 资产 管理集 团台 湾区 负责 人暨 摩根投 信董 事长 ,负 责台 湾区的 资产 管理 业务 。 监事: 张军 曾任上 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交易 部总 监。 现任上 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国际 投资 部总 监兼 基金经 理 , 管 理上 投摩 根亚 太优势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和 上投 摩根全 球天 然资 源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监事: 万隽 宸 曾任上 海国 际集 团有 限公 司高级 法务 经理 。 现任上 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首席 风险 官; 尚腾 资本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3. 总经理 基本 情况 : 章硕麟 先生 ,总 经理 。 获台湾 大学 商学 硕士 学位 。 曾任怡富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副总经 理( 现名摩 根大 通证券) 、摩根 富林明 证券 股份有 限 公司董 事长 。 4. 其他高 级管 理人 员情 况: 侯明甫 先生 ,副 总经 理。 毕业于 台湾 中国 文化 大学 , 获 企业 管理 硕士 。 曾 任 职于台 湾金 鼎证 券公 司、 摩根富 林明 (台湾 ) 证 券投 资顾 问股 份有限 公司 、 摩 根富 林明 (台湾 ) 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摩 根富 林明 证券投 资信 托股 份有 限公 司,主 要负 责证 券投 资研 究、公 司管 理兼 投资 相关 业务管 理。 张军先 生, 副总 经理 毕业于 同济 大学 ,获 管理 工程硕 士学 位。 历任中 国建 设银 行上 海市 分行办 公室 秘书 、公 司业 务部业 务科 科长 ,徐 汇支 行副行 长 、 个人金 融部 副总 经理 ,并 曾担任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总 经理 助理 一职 。 刘万方 先生 ,督 察长 。 获经济 学博 士学 位。 曾任职 于中 国普 天信 息产 业集团 公司 、美 国 MBP 咨 询公司 、中 国证 监会 。 5 .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基 金 经 理 , 唐 瑭 女 士 , 英 国 爱 丁 堡 大 学 硕 士 , 2008 年 2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 JPMorgan(EMEA) 分析 师, 2011 年 3 月加 入上 投摩 根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先 后 担任研 究员 及 基金经 理助 理, 自 2015 年 5 月 起担 任上 投摩 根岁 岁盈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5 年 12 月起 同时 担任上 投摩 根强 化回 报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和 上投 摩根轮 动添 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自 2016 年 5 月 起同 时担任 上投 摩根 双债 增利 债券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6 年 6 月 起同 时担 任上 投摩 根分红 添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及上投 摩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 本基金 的历 任基 金经 理为 杨成先 生, 任职 时间 为 2013 年 2 月至 2014 年 3 月; 历任基 金 经理马 毅先 生, 任职 时间 为 2014 年 3 与 20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3 日。 6 .基 金管 理人 投资 决策 委 员会成 员的 姓名 和职 务 侯明甫 , 副 总经 理; 杜猛 , 总经 理助 理兼 国内 权益 投资一 部投 资总 监; 孙芳 , 总经 理助 理兼国 内权 益投 资二 部投 资总监 ; 朱 晓龙 , 研 究总 监; 孟 晨波 , 总 经理 助理 兼货币 市场 投资 部总监 ;赵 峰, 债券 投资 部总监 ;张 军, 国际 投资 部总监 ;黄 栋, 量化 投资 部总监 。 上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近亲 属关系 。 二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简 称: 中国 建设 银行)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2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洪章 成立时 间: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 贰仟 伍佰 亿壹 仟零玖 拾柒 万柒 仟肆 佰捌 拾陆元 整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1998]12 号 联系人 :田


青 联系电 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 设银 行成 立 于 1954 年 10 月 , 是 一家 国内 领先 、 国际知 名的 大型 股份 制商 业银行 , 总部设 在 北 京。 本行于 2005 年 10 月 在香 港联 合交 易 所挂牌 上市( 股票 代码 939),于 2007 年 9 月在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挂 牌上市( 股票 代码 601939) 。 2015 年末 ,本 集团 资产 总 额 18.35 万亿 元, 较上 年 增长 9.59% ;客 户贷 款和 垫款总 额 10.49 万亿 元 , 增 长 10.67% ; 客户 存款 总额 13.67 万 亿元 , 增 长 5.96% 。 净利 润 2,289 亿 元, 增长 0.28% ; 营业 收入 6,052 亿元 ,增 长 6.09% , 其 中,利 息净 收入 增长 4.65% ,手 续费 及 佣金净 收入 增 长 4.62% 。 平 均资产 回报 率 1.30% , 加 权 平均净 资产 收益 率 17.27% , 成 本收入 比 26.98% , 资本 充足 率 15.39% , 主要 财务 指标 领先 同业。 物理与 电子 渠道 协同 发展 。 营业 网点 “ 三综 合 ” 建 设 取得新 进展 , 综 合性 网点 数量达1.45 万个, 综合 营销 团队2.15 万个, 综合 柜员 占比 达到88% 。启 动深 圳等8家 分行 物理渠 道全 面 转型创 新试 点, 智慧 网点 、 旗舰 型、 综合 型和 轻型 网点建 设有 序推 进。 电子 银行主 渠道 作用 进一步 凸显 ,电 子银 行和 自助渠 道账 务性 交易 量占 比达95.58% ,较 上年 提升7.55 个 百分 点; 同时推 广账 号支 付、 手机 支付、 跨行 付、 龙卡 云支 付、 快 捷付 等五 种在 线支 付方式 , 成 功实 现绝大 多数 主要 快捷 支付 业务的 全行 集中 处理 。 转型业 务快 速增 长。 信用 卡累计 发卡 量8,074 万张 , 消费交 易额2.22 万亿 元, 多 项核心 指 标继续 保持 同业 领先 。金 融资产1,000 万 以上 的私 人 银行客 户数 量增 长23.08% ,客户 金融 资 产总量 增长32.94% 。 非金 融企业 债务 融资 工具 累计 承销5,316 亿元 ,承 销额 市 场领先 。资 产 托管业 务规 模7.17 万 亿元 ,增长67.36% ; 托管 证券 投资基 金数 量和 新增 只数 均为市 场第 一。 人民币 国际 清算 网络 建设 再获突 破, 继伦 敦之 后, 再获任 瑞士 、 智 利人 民币 清算行 资格 ; 上 海自贸 区、 新疆 霍尔 果斯 特殊经 济区 主要 业务 指标 居同业 首位 。 2015年 ,本 集团 先后 获得 国内外 各类 荣誉 总计122 项 ,并独 家荣 获美 国《 环球 金融》 杂 志 “ 中 国最 佳银 行 ” 、 香港 《财资 》杂 志 “ 中国 最佳 银 行 ” 及 香港 《企 业财 资》 杂 志 “ 中 国最 佳 银行 ” 等大 奖。 本集 团在 英 国《银 行家 》杂 志2015 年 “ 世界银 行品 牌1000 强 ” 中 , 以一级 资本 总额位 列全 球第 二; 在美 国《福 布斯 》杂 志2015 年 度全球 企业2000 强中 位列 第二。 中国建 设银 行总 行设 资产 托管业 务部 , 下设 综合 处、 基金市 场处 、 证券 保险 资 产市场 处、 理财信 托股 权市 场处 、QFII 托管处、 养 老金 托管 处、 清算处 、 核 算处、 跨境 托 管运营 处、 监 督稽核处 等10 个职能 处室 ,在上海 设有 投资托 管服 务上海备 份中 心,共 有员 工220余 人。 自 2007 年 起, 托管 部连 续聘 请外部 会计 师事 务所 对托 管业务 进行 内部 控制 审计 , 并已 经成 为常 规化的 内控 工作 手段 。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 销售 机构 : 1. 直销 机构 : 上 投摩 根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同 上) 2. 代销 机构 :


(1)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2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洪章 客户服 务电 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2)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 门内大 街 69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69 号 法定代 表人 :蒋 超良 客户服 务电 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 门内大 街1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1 号客 户服 务电话 :95566 法定代 表人 :田 国立 网址:www.boc.cn (4)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 东省 深圳 市 福田区 深南 大 道 7088 号 办公地 址: 广 东省 深圳 市 福田区 深南 大 道 7088 号 法人代 表: 李建 红 客户服 务中 心电 话: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5)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8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牛 锡明 客户服 务热 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 路 500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东 一路 12 号 法定代 表人 :吉 晓辉 联系人 :虞 谷云 联系电 话:021-61618888 客户服 务热 线: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7) 上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路16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路168 号 法定代 表人 :范 一飞 联系电 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客户服 务热 线: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8) 上海农 村商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海 市浦 东新区 浦东 大 道 981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8 号 中融 碧玉 蓝天大 厦 15-20 21-23 层 法定代 表人 :冀 光恒 门户网 站:www.srcb.com 客户服 务电 话:021-962999 (9) 申万宏 源证 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 海市 徐汇 区长 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邮 编:200031 )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 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 托:021-962505 国际互 联网 网址: www.swhysc.com 联系人 :黄 莹 (10) 申万宏 源西 部证 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新 区( 新市 区) 北 京 南路 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 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 址: 新 疆乌 鲁木 齐市 高新区 ( 新市 区) 北京 南 路 358 号大 成国 际大 厦 20 楼 2005 室 (邮 编:830002 ) 法定代 表人 :李 季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户 服务电 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联系人 :李 巍 (11) 上海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西 藏中 路 336 号 法定代 表人 :龚 德雄 电话:(021 53519888 传真:(021) 5351988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918918 (全 国) 、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12) 国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商城 路 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68 号上 海银 行大 厦 29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德红 联系人 :芮 敏祺 电话:(021) 38676666 转 6161 传真:(021) 38670161 客户服 务咨 询电 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13) 招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 38-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联系人 :林 生迎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4) 光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薛峰 客户服 务电 话:95525 联 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15) 中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 陈 有安 联系人 :田 薇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客服电 话: 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6) 中信建 投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内大 街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电话:(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 :魏 明 客户服 务咨 询电 话:400-8888-108 ; 网址:www.csc108.com


(17) 海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 海市 淮海 中 路 9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电话:021 -23219000 联系人 :李 笑鸣 客服电 话:95553 公司网 址:www.htsec.com (18) 国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 圳市 红岭 中路 1012 号国 信证 券大 厦 16-26 层 法定代 表人: 何如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联系人: 周杨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36 公司网 址:www.guosen.com.cn (19) 国都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 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 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少华 联系人 :李 航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0) 华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南 京市 中山东 路 90 号 华泰 证券 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吴 万善 客户咨 询电 话:025-84579897 联系电 话:025-84457777-248 网址:www.htsc.com.cn (21) 中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中心 三 路 8 号 卓越 时代广 场( 二期 )北 座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亮马桥 路 48 号 中信 证券 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服 务热 线:010-95558 (22) 东方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南 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法定代 表人 :潘 鑫军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 务热 线:95503 东方证 券网 站:www.dfzq.com.cn (23) 中信证 券( 山东 )有 限责 任公司 注册和 办公 地址 :山 东省 青岛市 崂山 区深 圳路222 号1号楼2001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联系人 :吴 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 务电 话:95548 公司网 址:www.citicssd.com (24) 华福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五 四 路 157 号 新天 地大 厦 7 、8 层 办公地 址: 福州 市五 四 路 157 号 新天 地大 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金琳 联系电 话:0591-87383623 业务传 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 :张 腾 客户服 务热 线:0591-96326


公司网 址:www.hfzq.com.cn (25) 安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牛 冠兴 客服电 话:4008001001 公司网 址:www.essence.com.cn (26)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胡 运钊 客户服 务热 线:95579 或 4008-888-999 联系人 :李 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 券客 户服 务网 站:www.95579.com


(27) 诺亚正 行( 上海 )基 金销 售投资 顾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飞虹 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杨 浦区 长阳 路 1687 号 2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汪 静波 客服电 话:400-821-5399 公司网 站: www.noah-fund.com (28) 上海好 买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场中 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 1118 号鄂 尔多 斯大 厦 903-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客服电 话:400-700-9665 公司网 站:www.ehowbuy.com


(29) 深圳众 禄金 融控 股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 5047 号发 展银 行 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 5047 号发 展银 行 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客服电 话:4006-788-887 公司网 站:www.zlfund.cn


www.jjmmw.com (30) 浙江同 花顺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文二西 路一 号元 茂大 厦 903 办公地 址: 浙 江省 杭州 市 翠柏 路 7 号 杭州 电子 商务 产业 园 2 楼


法定代 表人 : 凌顺 平


客服电 话:4008-773-772 公司网 站:www.5ifund.com


(31) 杭州数 米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 道 3588 号 恒 生大 厦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客服电 话:400-0766-123 公司网 站:www.fund123.cn (32) 上海天 天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客服电 话:400-1818-188 网站: www.1234567.com.cn (33) 和讯信 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市 朝阳 区 朝外大 街 22 号 泛利 大厦 10 层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朝阳 区 朝外大 街 22 号 泛利 大厦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 王莉 客服电 话:4009200022 ,021-20835588 网站:licaike.hexun.com (34) 一路财 富( 北京 )信 息科 技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 区 车公庄 大 街 9 号 五栋 大 楼 C 座 702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 区 阜成门 大 街 2 号 万通 新世 界广 场 A 座 2208 法定代 表人 : 吴雪 秀 客服电 话:400-001-1566 网站: www.yilucaifu.com (35)


北京 展恒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 司 注册 地 址: 北京 市顺 义区 后沙峪 镇安 富 街 6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德胜门 外华 严北 里 2 号民 建大 厦 6 层 法定代 表人 :闫 振杰 联系电 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035 客服电 话: 4008886661 公司网 址:www.myfund.com (36) 上海利 得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宝 山区 蕴川 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浦东 新区 峨山 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 沈继 伟 客服电 话:4000676266 网站:www.leadbank.com.cn (37) 上海汇 付金 融服 务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西藏中路 336 号 1807-5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中山南 路 100 号 金外 滩国 际广 场 19 楼 法定代 表人 :冯 修敏 客服电 话:400-820-2819 网站:fund.bundtrade.com (38) 上海陆 金所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 表人 : 郭坚 客服电 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39) 北京恒 天明 泽基 金销售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宏 达北 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东三环 中 路 20 号乐 成中 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 表人 :梁 越 客服电 话:400-898-0618 网站:www.chtfund.com (40) 北京乐 融多 源投 资咨 询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工人体 育馆 北路 甲 2 号盈 科中 心 B 座裙 楼二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工人体 育馆 北路 甲 2 号盈 科中 心 B 座裙 楼二 层 法定代 表人 :董 浩 客服电 话:400-628-1176 网站:www.jimufund.com (41) 珠海盈 米财 富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珠海 市横 琴新 区宝华 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海 珠区 琶洲大 道 东 1 号 保利 国际 广场南 塔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肖 雯


客服电 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42) 深圳市 新兰 德证 券投 资咨 询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华强北 路赛 格科 技 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宣武门 外大 街 28 号 富卓 大 厦 16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懿 客服电 话:400-166-1188 网站:http://8.jrj.com.cn/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选择 其它 符合要 求的 机构 代理 销售 本基金 , 并 及时公 告。 (二) 基金 注册 登记 机构 :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同 上) (三) 律师 事务 所与 经办 律师: 名称: 上海 源泰 律师 事务 所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 浦 东南 路 256 号华 夏银 行大 厦 14 楼 负责人 :廖海 联系电 话:021-5115 0298


传真:021-5115 0398 经办律 师: 梁丽 晶、 张兰 (四) 会计 师事 务所 :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海 市浦 东新区 陆家 嘴环 路 1318 号 星展银 行大 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中国 上海 市黄 浦区湖 滨 路 202 号企 业天 地 2 号 楼普 华永 道中 心 11 楼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李 丹


联系电 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 :曹 阳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陈 玲、 曹阳


四、基金概况 基金名 称: 上投 摩根 轮动 添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五 、基金的申购费、 赎回 费和转换费 1. 基金 申购 份额 的计 算 申购费 用 =


( 申购 金额× 申购费 率) / (1 +申 购费 率 ) 净申购 金额 =


申 购金 额- 申购费 用 申购份 额 = 净申 购金 额/ T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申购费 率如 下表 所示 : A 类 基金 份额 申购金 额区 间 费率 人民 币 100 万以 下 0.8% 人民 币 100 万以 上( 含) ,500 万 以下 0.4% 人民 币 500 万以 上( 含) 每 笔 人 民 币 1,000 元 C 类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费 率 为 0. 2. 基金 赎回 金额 的计 算 本基金 的赎 回金 额为 赎回 总额扣 减赎 回费 用。 其中 , 赎回总 额= 赎回 份数×T 日 基金份 额净 值 赎回费 用= 赎回 总额× 赎回 费率 赎回金 额= 赎回 总额 -赎 回费用 赎回费 率如 下表 所示 : A 类 基金 份额 : 持有基 金份 额期 限 费率 小于一 年 0.1% 大于等 于一 年小 于两 年 0.05% 两年以 上( 含) 0% C 类 基金 份额 : 持有基 金份 额期 限(N ) 费率 N <30 天 0.1 % N ≥ 30 天 0% 3. 基 金转 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 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 合同 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 金与 基金管理 人管理 的、 且由 同一 注册 登记机 构办 理注 册登 记的 其他基 金之 间的 转换 业务 , 基金 转换 可以 收取一 定的 转换 费 , 相 关规 则由基 金管 理人 届时 根据 相关法 律法 规及 本基 金合 同的规 定制 定 并公告 ,并 提前 告知 基金 托管人 与相 关机 构。 六 、基金的投资 ( 一) 投资 目标 在有效 控制 风险 和保 持资 产流动 性的 前提 下, 通过 积极主 动的 投资 管理 , 追 求基金 资产 的长期 稳定 增值 ,力 争为 基金持 有人 创造 高于 业绩 比较基 准的 投资 收益 。
































( 二) 投资 范围 本基金 的投资范围为 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 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股票( 包 括中小 板、创 业板及 其他 经中国 证监会 核准上 市的 股票) 、 债券、 货币 市场工 具、权 证、资 产支持 证券 以及 法律 法规 或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其 他金 融工 具。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主 要投资 于固 定收 益类 金融 工具, 具体 包括 国债 、 央 行票据 、 金 融债、 企业 债、 公司 债、 地方政 府债 、 次 级债 、 可 转换债 券 ( 含分 离交 易可 转债) 、 短 期融 资券、 中期 票据 、 中 小企 业私募 债、 资产 支持 证券 、 债券 回购 及银 行存 款等 。 本基 金不 直接 从二级 市场 买入 股票 、权 证等权 益类 金融 工具 。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 债券等 固定 收益 类资 产 的 投资比 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的80%;股 票、 权证 等权 益类 资产 的 投资比 例不 高于 基金 资产 的20% ; 现 金或 者到 期日 在 一年以 内的 政 府债券 的投 资比 例不 低于 基金资 产净 值的5%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 许 基金 投资 的其 他品 种,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 当程序 后, 可以将 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 三) 投资 策略 1 、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将遵 循自 上而 下的 配置原 则, 通过 对国 内外 宏观经 济运 行状 况、 财政 政策与 货币 政策走 向、 市场 利率 走势 、 流动 性水 平的 综合 分析 , 结合 对证 券市 场走 势、 信用风 险状 况的 判断, 对各 大类 资产 的预 期风险 和收 益进 行评 估, 在基金 合同 的约 定范 围内 确定固 定收 益类 资产和 权益 类资 产的 配置 比例。 本基 金将 对影 响资 产配置 策略 的各 种因 素进 行跟踪 分析 , 据 此对大 类资 产配 置比 例进 行适时 调整 ,以 规避 或控 制市场 风险 ,提 高基 金收 益率。 2 、固 定收 益类 资产 投资 策 略 (1) 债券 类属 轮动 策略 根据类 属资 产的 风险 来源 不同, 本基 金将 固定 收益 类品种 细分 为信 用产 品和 利率产 品 。 本基金 所指 的利 率产 品包 括央行 票据 、 国债 、 政 策 性金融 债 , 以 及法律 法规 或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金 投资 的其 他利 率产 品。 信 用产 品包 括金 融债、 企业债 、 公 司债、 地方 政府 债、 次 级债、 可转换 债券 ( 含分 离交 易 可转债 ) 、 短 期融资 券、 中期票 据、 中 小企 业私 募 债、 资产 支持 证 券等非 国家 信用 的固 定收 益类金 融工 具 , 以 及法 律法 规或中 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的 其他 信用类金 融工 具。 本基 金将 采用券 种轮 动策 略, 在宏 观研究 、利 率分 析和 信用 分析的 基础 上 , 强调基 金资 产在 利率 产品 和信用 产品 之 间 的动 态优 化配置 。 通过 超配 不同 时期 的相对 强势 券 种,获 取超 额收 益。 在经济 发展 的不 同阶 段, 利率产 品和 信用 产品 的表 现呈现 明显 差异 。 在 滞涨 后期和 衰退 前期 , 经 济下 滑, 无风 险 利率开 始下 降 , 企业 盈利 水平的 下滑 将引 发市 场对 于信用 风险 的担 忧, 因 此在 这一 阶段 无信 用风险 的利 率产 品表 现相 对较好 , 超 配利 率产 品可 以获取 较高 的收 益。 随 着经 济触 底并 缓慢 复苏, 企业 盈利 有望 逐步 好转, 信用 水平 有所 改善 , 这一 阶段 信用 产品的 表现 通常 会更 好。 本基金 将积 极把 握债 券市 场中利 率产 品和 信用 产品 的轮动 规律 ,超 配阶 段性 强势券 种 , 力争提 高基 金收 益。 在实 际操作 中 , 本 基金将 采用 自上而 下的 方法 , 对 宏观 经济形 势和 货 币 政策进 行分 析, 并结 合对 债券市 场的 供需 状况 、 市 场流动 性水 平、 重要 市场 指标、 利率 市场 和信用 市场 的预 期表 现的 积极研 判 , 在 利率 产品 和信 用产品 两大 类固 定收 益产 品中选 择未 来 一段时 间预 期表 现较 好的 一类品 种进 行重 点配 置。 一般情 况下 , 本 基金 对于 看好的 强势 券种 的配置 比例 不低 于固 定收 益资产 的70% , 但在 市场 环 境发生 变化 , 基金 经理 对 债券资 产配 置 进行调 整的 过程 中可 不受 此限制 。 (2) 久期 调整 策略 本基金 将基 于对 影响 债券 投 资的 宏观 经济 状况 和货 币政策 等因 素的 分析 判断 , 对未来 市 场的利 率变 化趋 势进 行预 判, 进而 主动 调整 债券 资产 组合的 久期 , 以达 到提 高债 券组合 收益 、 降低债 券组 合利 率风 险的 目的。 当预 期市 场利 率水 平降低 时, 本基 金将 适当 提高所 持有 的债 券组合 的久 期, 从而 可以 在市场 利率 实际 下降 时获 得债券 价格 上涨 的收 益。 当预期 市场 利率 水平上 升时 ,则 缩短 组合 久期, 以规 避债 券价 格下 跌所带 来的 风险 。 (3) 期限 结构 配置 策略 本基金 资产 组合 中的 长、 中、短 期债 券主 要根 据收 益率曲 线形 状的 变化 进行 合理配 置 。 本基金 在确 定固 定收 益资 产组合 平均 久期 的基 础上 , 将结 合收 益 率 曲线 变化 的预测 , 适 时采 用跟踪 收益 率曲 线的 骑乘 策略或 者基 于收 益率 曲线 变化的 子弹 、杠 铃及 梯形 策略构 造组 合 , 并进行 动态 调整 。 (4) 利率 产品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所指 的利 率产 品主 要为具 有国 家信 用的 债券 和以政 策性 银行 作为 发行 主体的 债 券, 包 括国 债、 央行 票据 和政策 性银 行金 融债 , 这 类债券 在信 用资 质层 面没 有差异 , 信 用风险为零 或近 似于 零, 但在 流动性 和税 收安 排方 面有 所差别 。 本 基金 将运 用定 量和定 性的 方法 对利率 期限 结构 变化 趋势 和债券 市场 供求 关系 变化 进行分 析和 预测 , 深入 分析 利率品 种的 收 益和风 险 , 并 据此调 整债 券组合 的平 均久 期。 在确 定组合 平均 久期 后, 本基 金对债 券的 期 限 结构进 行分 析 , 选择 合适 的期限 结构 的配 置策 略, 在合理 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 综 合考 虑组 合 的流动 性, 决定 投资 品种 。 (5) 信用 产品 投资 策略


信用产 品的 收益 率是 在基 准收益 率基 础上 加上 反映 信用风 险收 益的 信用 利差 。 基准收 益 率主要 受宏 观经 济和 政策 环境的 影响 , 信用 利差 的影 响因素 包括 信用 债市 场整 体的信 用利 差 水平和 债券 发行 主体 自身 的信用 变化 。 基 于这 两方 面的因 素, 本基 金将 分别 采用以 下的 分析 策略: 1 )基 于信 用利 差曲 线策 略 分析宏 观经济周期、 国家政策、 信用债市场容 量、市场结 构、流动性、 信用利差的 历 史统计 区间 等因 素, 进而 判断当 前信 用债 市场 信用 利差的 合理 性 、 相对 投资 价值和 风险 , 以 及信用 利差 曲线 的未 来趋 势,确 定信 用债 券的 配置 。 2 )基 于信 用债 信用 分析 策 略 本基金 将以 内部 信用 评级 为主 、 外 部信 用评级 为辅 , 研 究债 券发 行主体 的基 本面 , 以 确 定债券 的违 约风 险和 合理 的信用 利差 水平 , 判 断债 券的投 资价 值。 本基 金将 重点分 析债 券发 行人所 处行 业的 发展 前景 、市场 竞争 地位 、财 务质 量(包 括资 产负 债水 平、 资产变 现能 力 、 偿债能 力、 运营 效率 以及 现金流 质量 ) 等 要素 , 综 合评价 其信 用等 级, 谨慎 选择债 券发 行人 基本面 良好 、债 券条 款优 惠的信 用类 债券 进行 投资 。 (6)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投 资 策略 基金投 资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基 金管 理人 将根 据审 慎原则 ,制 定严 格的 投资 决策流 程 、 风险控 制制 度和 信用 风险 、 流 动性 风险 处置预 案 , 其中 , 投 资决 策流程 和风 险控制 制度 需经 董事会 批准 ,以 防范 信用 风险、 流动 性风 险等 各种 风险。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 募债 的投资主要从自上而 下判 断景气周期和自下而 上精 选标的两 个角度 出发 , 结 合信 用分 析和信 用评 估进 行, 同时 通过有 纪律 的风 险监 控实 现对投 资组 合风 险的有 效管 理。 本基 金将 通过自 上而 下的 宏观 环境 分析、 市场 指标 分析 结合 自下而 上的 基本 面分析 和估 值分 析, 精选 个券构 建组 合 。 本 基 金将 对债券 发行 人所 在行 业的 发展前 景 、 公 司 竞争优 势、 财务 质量 及预 测、公 司治 理、 营运 风险 、再融 资风 险等 指标 进行 定性定 量分 析 , 确定债 券发 行人 的信 用评 分。为 了提 高对 私募 债券 的投资 效率 ,严 格控 制投 资的信 用风 险 ,在个券 甄选 方面 , 本 基金 将通过 信用 调查 方案 对债 券发行 主体 的信 用状 况进 行分析 , 方 案具 体内容 如下 表所 示。 信用调查方案 调查对象 调查方案 发行人与主承 销商 (1 ) 实地 调研 ,眼 见为 实 (2 ) 后续 交流 ,保 持跟 踪 (3 ) 理解 管理 层的 真实 企 图,甄 别所 获信 息价 值含 量 增信机构 (1 ) 实 地拜 访、 电话、 邮 件沟通 , 获 得对 发行 人的 真实判 断, 以及 后续 危 机应对 机制 (2 ) 理解 增信 措施 的真 实 有效程 度 草根调研 (1 )若条 件允许 ,对监 管 机构(如 工商、 税务等) 、 同行业、 上游客 户、 企业员 工等 进行 了解 (2 ) 辅助 判断 各种 信息 的 真实有 效性 ,修 正参 数假 设 第三方中介机 构 (1 ) 积极 沟通 ,包 括审 计 师、信 用评 级师 、律 师、 资产评 估师 (2 ) 关注 第三 方中 介的 执 业能力 与社 会声 誉 , 判 断 卖方的 利益 关系 对其 结 论的潜 在影 响及 大小 (7) 可转 换债 券投 资策 略


可转换 债券 兼具 权益 类证 券与固 定收 益类 证券 的特 性, 具 有抵 御下 行风 险、 分 享股票 价 格上涨 收益 的特 点 。 可 转换 债券的 价值 主要 取决 于其 作为普 通债 券的 基础 价值 和内含 期权 价 值。 本 基金 将对 发行 公司 的基本 面进 行分 析, 包括 公司所 处行 业的 景气 度、 公司竞 争力 、 财 务状况 等, 并结 合对 利率 水平、 票息 率、 派息 频率、 信用风 险等 因素 以及 可转 换债券 发行 条 款的深 入分 析 , 对其 投资 价值进 行评 估 , 选择 公司 基本面 优良 、 具有较 高安 全边际 和良 好 流 动性的 可转 换债 券, 获取 稳 健的投 资回 报。 此外, 本基 金还将 根据 新发 可转 债的 预计中 签率 、 模型定 价结 果, 积极 参与 可转债 新券 的 申 购。 (8)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策 略


本基金 将在 严格 控制 组合 投资风 险的 前提 下投 资于 资产支 持证 券 。 本 基金 综合 考虑市 场 利率、 发行 条款 、 支 持资 产的构 成及 质量 等因 素, 主要从 资产 池信 用状 况、 违约相 关性 、 历 史违约 记录 和损 失比 例、 证券的 信用 增强 方式 、 利 差补偿 程度 等方 面对 资产 支持证 券的 风险 与收益 状况 进行 评估 , 在 严格控 制风 险的 情况 下, 确定资 产合 理配 置比 例, 在保证 资产 安 全 性的前 提条 件下 ,以 期获 得长期 稳定 收益 。 ( 四) 投资 限制 1. 组合 限制 本基金 在投 资策 略上 兼顾 投资原 则以 及开 放式 基金 的固有 特点 , 通过 分散 投资 降低基 金 财产的 非系 统性 风险 ,保 持基金 组合 良好 的流 动性 。基金 的投 资组 合将 遵循 以下限 制: (1) 本基金 持有 一家 上市 公 司的股 票, 其市 值不 超过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10 %; (2) 本基金 持有 的全 部权 证 ,其市 值不 得超 过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3 %; (3) 本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的 全 部基金 持有 一家 公司 发行 的证券 ,不 超过 该证 券 的 10%; (4) 本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的 全 部基金 持有 的同 一权 证, 不得超 过该 权证 的 10 %; (5) 本 基金 进入 全国 银行间同 业市 场进 行债 券回购 的资 金余 额不 得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40 %; 债券 回购 最长 期限 为 1 年 ,债 券回 购到 期后 不得展 期; (6) 债券 等固 定 收 益类 资产 的投资 比例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的 80% ; 股 票、 权 证等 权益类 资 产的投 资比 例不 高于 基金 资产 的 20% ; (7)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中小 企业私 募债 券, 其市 值不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10% ; 本基 金 持有一 家企 业发 行的 中小 企业私 募债 ,不 得超 过该 债券 的 10% ; (8) 本 基金 投资 于同 一原始权 益人 的各 类资 产支持 证券 的比 例, 不得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10 %; (9) 本基金 持有 的全 部资 产 支持证 券, 其市 值不 得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20 %; (10) 本基金持有的 同一( 指同一信用级别)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 证 券规模 的 10 %; (11)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全 部基金 投资 于同 一原 始权 益人的 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 , 不得 超 过其各 类资 产支 持证 券合 计规模 的 10 %; (12) 本基 金应 投资 于信 用级 别评级 为 BBB 以上( 含 BBB) 的资 产支 持证 券。 基金 持有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期间 , 如 果 其信 用 等 级 下 降、 不 再 符 合投 资 标 准 , 应在 评 级 报 告发 布 之 日 起 3 个月内 予以 全部 卖出 ; (13) 基金 财产 参与 股票 发行 申购, 本基 金所 申报 的金 额不超 过本 基金 的总 资产 , 本基 金 所申报 的股 票数 量不 超过 拟发行 股票 公司 本次 发行 股票的 总量 ; (14) 保持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5% 的现 金或 者到 期日 在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 (15) 本基 金投 资流 通受 限证 券, 基 金管 理人 应事 先根 据中国 证监 会相 关规 定, 与基金 托 管人在 本基 金托 管协 议中 明确基 金投 资流 通受 限证 券的比 例, 根据 比例 进行 投资。 基金 管理 人应制 订严 格的 投资 决策 流程和 风险 控制 制度 , 防 范流动 性风 险、 法律 风险 和操作 风险 等各 种风险 。 (16) 法律 法规 、监 管部 门及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其他 比例限 制。 如果法 律法 规对 本基 金合 同约定 投资 组合 比例 限制 进行变 更的 ,以 变更 后的 规定为 准 。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部门 取消 上述限 制, 如适 用于 本基 金,则 本基 金投 资不 再受 相关限 制。 因证券 市场 波动 、 上 市公 司合并 、 基金 规模变 动 、 股权分 置改 革中 支付 对价 等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因 素致 使基 金投 资比例 不符 合上 述规 定投 资比例 的, 基金 管理 人应 当在 10 个交 易 日内进 行调 整。 基金管理 人应 当自基 金合 同生效之 日起 6 个 月内使 基金的投 资组 合比例 符合 基金合 同 的有关 约定 。基 金托 管人 对基金 的投 资的 监督 与检 查自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开始 。 2. 禁止 行为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基金 财产 不得 用于下 列投 资或 者活 动: (1) 承销证 券; (2) 向他人 贷款 或者 提供 担 保; (3) 从事承 担无 限责 任的 投 资; (4) 买卖其 他基 金份 额, 但 是国务 院另 有规 定的 除外 ; (5) 向 其基 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出资 或者 买卖其 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托管人 发行 的股 票 或者债 券; (6) 买 卖与 其基 金管 理人、基 金托 管人 有控 股关系 的股 东或 者与 其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托 管人有 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公司 发行 的证 券或 者承 销期内 承销 的证 券; (7) 从事内 幕交 易、 操纵 证 券交易 价格 及其 他不 正当 的证券 交易 活动 ; (8) 依照法 律法 规有 关规 定 ,由中 国证 监会 规定 禁止 的其他 活动 ; (9)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部门取消 上述 限制 ,如 适用于 本基 金, 则本 基金 投资不 再受 相关 限 制。 ( 五) 业绩 比较 基准 中证综 合债 券指 数。


中证综 合债 券指 数涵 盖了 在上海 证 券 交易 所、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和银 行间 债券 市场交 易 、 信用评 级在 投资 级以 上的 国债、 金融 债、 企业 债、 央 票及短 期融 资券 , 具 有一 定的投 资代 表 性。 基 于指 数的 权威 性和 代表性 以及 本基 金的 投资 范围和 投资 理念 , 选 用该 业绩比 较基 准能 够真实 、客 观的 反映 本基 金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若未来 市场 发生 变化 导致 此业绩 基准 不再 适用 本基 金, 基金 管理 人可 根据 市场 发展状 况及本基 金的 投资 范围 和投 资策略 , 在 征得 基金 托管 人同意 、 报 中国 证监 会备 案后变 更业 绩比 较基准 并及 时公 告, 无需 召开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 六) 风险 收益 特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 的 较低 风险品 种, 预期 风险 和预 期收益 高于 货币市 场基 金, 低于 混合 型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 (七) 基金 管理 人代 表基 金行使 股东 权利 的处 理原 则及方 法 1. 基金 管理 人按 照国 家有 关规定 代表 基金 独立 行使 股东权 利 , 保 护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的利 益; 2. 不谋 求对 上市 公司 的控 股,不 参与 所投 资上 市公 司的经 营管 理; 3. 有利 于基 金财 产的 安全 与增值 ; 4. 不通 过关 联交 易为 自身、 雇员、 授权 代理 人或 任何 存在利 害关 系的 第三 人牟 取任何 不 当利益 。


(八) 基金 的融 资、 融券 本基金 可以 按照 国家 的有 关规定 进行 融资 、融 券。 (九) 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报 告 (一) 报告期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546,374,364.72 95.93 其中: 债券 546,374,364.72 95.93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 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8,348,935.72 1.47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4,841,863.64 2.61 8 合计 569,565,164.08 100.00 (二) 报告期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三) 报告期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四) 报告期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 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1 国家债 券 23,490,900.00 5.56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304,764,564.72 72.08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20,061,000.00 28.39 6 中期票 据 98,057,900.00 23.19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46,374,364.72 129.22 (五) 报告期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 投资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112330 16 巨轮 01 110,000 11,187,000.00 2.65 2 136290 16 航民 01 110,000 11,063,800.00 2.62 3 122383 15 恒大 01 100,000 10,426,000.00 2.47 4 1282537 12 美 凯龙 MTN2 100,000 10,316,000.00 2.44 5 1382214 13 魏 桥铝 MTN2 100,000 10,288,000.00 2.43 (六) 报告期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 支持 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七) 报告期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名的前五名贵金 属投 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八) 报告期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九) 报告期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 况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 ( 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 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 况说 明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十一 ) 投资组合报告附 注 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 的 前十名 证券 的发 行主 体本 期没有 出现 被监 管部 门立 案调查 , 或 在 报告编 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谴 责、 处罚 的情 形。 2、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 的 前十名 股票 中没 有在 基金 合同规 定备 选股 票库 之外 的股票 。 3、 其 他资 产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16,174.33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4,996,679.50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9,826,250.80 5 应收申 购款 2,759.01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841,863.64 4、 报 告期 末持 有的 处于 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 券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5、 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 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 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未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6、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的 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因四舍 五入 原因 ,投 资组 合报告 中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存 在尾 差。 七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 书。 上投摩 根轮 动添 利债 券A 类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 ④ 自基 金合 同生 -5.70% 0.13% 0.95% 0.05% -6.65% 0.08% 效起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73% 0.27% 9.41% 0.16% 3.32% 0.11%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80% 0.50% 6.08% 0.07% -3.28% 0.43%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0.60% 0.05% 1.58% 0.05% -0.98% 0.00% 上投摩 根轮 动添 利债 券C 类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④ 自基金 合 同生效 起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6.10% 0.14% 0.95% 0.05% -7.05% 0.09%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35% 0.27% 9.41% 0.16% 2.94% 0.11%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33% 0.50% 6.08% 0.07% -3.75% 0.43%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0.40% 0.05% 1.58% 0.05% -1.18% 0.00% 八 、费用概览 (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3. 销售 服务 费; 4. 基金 财产 拨划 支付 的银 行费用 ; 5.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的 基金 信息披 露费 用; 6.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费 用; 7.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与 基金 有关的 会计 师费 和律 师费 ; 8. 基金 的证 券交 易费 用; 9 、基 金的 开户 费用 ; 10.依 法可 以在 基金 财产 中 列支的 其他 费用 。 ( 二) 上述 基金 费用 由基 金管 理人在 法律 规定 的范 围内 参照公 允的 市场 价格 确定 , 法律 法 规另有 规定 时从 其规 定。 ( 三) 基金 费用 计提 方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在通常 情况 下 , 基 金管 理 费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7% 年费 率计 提 。 计 算 方法如 下: H =E× 年管 理费 率÷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付 。 由托 管人根 据与 管理人 核对 一致 的财 务数 据, 自动 在 月初五 个工 作日 内、 按照 指定的 帐户 路径 进行 资金 支付, 管理 人无 需再 出具 资金划 拨指 令 。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 休 息日 等, 支 付日 期顺 延。 费用 自动扣 划后 , 管 理人 应进 行核对 , 如 发现 数据不 符, 及时 联系 托管 人协商 解决 。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在通常 情况 下 , 基 金托 管 费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2% 年费 率计 提 。 计 算 方法如 下: H =E× 年托 管费 率÷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付 。 由托 管人根 据与 管理人 核对 一致 的财 务数 据, 自动 在 月初五 个工 作日 内、 按照 指定的 帐户 路径 进行 资金 支付, 管理 人无 需再 出具 资金划 拨指 令 。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 休 息日 等, 支 付日 期顺 延。 费用 自动扣 划后 , 管 理人 应进 行核对 , 如 发现 数据不 符, 及时 联系 托管 人协商 解决 。 3. 销售 服务 费 本基金 A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销售 服务 费,C 类基 金 份额的 销售 服务 费年 费率 为 0.4% 。 C 类 基金 份额 的销 售服 务 费按前 一 日 C 类基 金份 额 资产净 值 的 0.4 %年 费率 计 提, 计 算 方法如 下: H =E× 年销 售服 务费 率÷ 当 年天数 H 为 C 类 基金 份额 每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C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 付, 由托 管人 根 据与管 理人 核对 一致 的财 务数据 , 自 动在月 初五 个工 作日 内、 按照指 定的 帐户 路径 进行 资金支 付, 管理 人无 需再 出具资 金划 拨指 令。 若 遇法定 节假 日、 休 息日等 , 支付 日期 顺延。 费用自 动扣 划后, 管理 人 应进行 核对, 如 发现数 据不 符, 及时 联系 托管人 协商 解决 。 销售服 务费 主要 用于 支付 销售机 构佣 金、 以及 基金 管理人 的基 金行 销广 告费 、 促销 活动 费、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服务 费等。


销售服 务费 不包 括基 金募 集期间 的上 述费 用。 4. 除基 金管 理费、 基金 托管 费和销 售服 务费 之外 的基 金费用 , 由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管人 根 据其他 有 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的规 定, 按费 用支 出金 额支付 ,列 入或 摊入 当期 基金费 用。 ( 四) 不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 行义 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 财产的损 失, 以 及处 理与 基金 运作 无关的 事项 发生 的费 用等 不列入 基金 费用 。 基 金合 同生效 前所 发生 的信息 披露 费、 律师 费和 会计师 费以 及其 他费 用不 从基金 财产 中支 付。 ( 五)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管 人可根 据基 金发 展情 况降低 基金 管理 费率 、 基 金托 管费率 和 销售服 务费 。基 金管 理人 必须最 迟于 新的 费率 实施 日 2 日 前在 指定 媒体 上刊 登公告 。 ( 六) 基金 税收 基金和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根 据国 家 法律 法规 的规 定, 履行纳 税义 务。 九、招募说明书更新 部分 说明 上投摩 根轮 动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于 2013 年 2 月 4 日 成立 , 至 2016 年 8 月 3 日运 作满三 年半 。 现依据 《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 公开 募集证 券投 资基金 运作 管理 办法》 、 《 证券 投资基 金销 售管理 办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及其它 有关 法 律 法规的 要求, 结 合基 金管 理人对 本基 金实 施的 投资 经营活 动, 对 2016 年 3 月 19 日公 告的 《 上 投摩 根轮动添利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更新 ) 》进行 内容补充和更新, 主要更 新 的内容 如下 :


1、在 重要 提 示 中, 更新 内 容截止 日 为 2016 年 8 月 3 日,基 金投 资组 合及 基金 业绩的 数据截 止日 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2、在 “ 三 、 基 金管 理人 ” 的“ 基金管 理人 概括 ” 中 , 对 基 金管理 人的 地址 信息 进行 了更新 。 2、在 “ 三、 基 金管 理人 ” 的 “ 主要 人员 情况 ” 中, 对董 事长、 董事 、 独 立董 事、 监事、 总 经理、 其他 高级 管理 人员 、基金 经理 及投 资决 策委 员会的 信息 进行 了更 新。 3、在“ 四、 基金 托管 人 ” 中 ,对基 金托 管人 的信 息进 行了更 新。 4、在“ 五、 相关 服务 机构 ” 中,对 代销 机构 的信 息进 行了更 新。 5、基金的投、基金的投资 ” 的 “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 中,根据 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 更 新了最 近一 期投 资组 合报 告的内 容。 6、在 “ 九 、 基金 的业 绩 ” 中 , 根 据基 金的 实际 运作 情 况, 对本 基金 成立 以来 的 业绩进 行 了说明 。 7、在“ 二十 二、 其他 应披 露事项 ” 章 节, 对本 披露 期 内的重 大事 项进 行了 披露 。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6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