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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消费活力(001772)

南方消费活力: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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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方 消 费 活 力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要 
(2016 年第 2 号) 
 
基金管 理人 : 南 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 管人 : 中 国工 商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截止日: 2016 年 07 月31 日 重要提 示 本基金 经中 国证 监 会 2015 年 7 月 28 日证 监许 可[2015]1794 号 文注 册募 集, 基 金合同 于2015 年7 月31 日 正式 生效。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招募 说明 书的内 容真 实、 准确、 完整 。 本招 募说 明书 经中 国证 监 会注册 , 但中国 证监 会对 本基 金募 集的注 册 , 并 不表 明其 对本 基金的 价值 和收 益做 出实 质性判 断或 保 证,也 不表 明投 资于 本基 金没有 风险 。 本基金 投资 于证 券市 场, 基金净 值会 因为 证券 市场 波动等 因素 产生 波动 , 投 资人在 投资 本基金 前 , 应 全面了 解本 基金的 产品 特性 , 充 分考 虑自身 的风 险承 受能 力, 并承担 基金 投 资 中出现 的各 类风 险, 包括 : 因政 治、 经济、 社会 等环 境因素 对证 券价 格产 生影 响而形 成的 系 统性风 险, 个别 证券 特有 的非系 统性 风险 , 由 于基 金投资 人连 续大 量赎 回基 金产生 的流 动性 风险, 基金 管理 人在 基金 管理实 施过 程中 产生 的基 金管理 风险 , 本 基金 的特 定风险 等详 见招 募说明 书 “ 风险 揭示 ” 章 节。 本 基金 投资 中小 企业 私募债 券,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是根 据相 关法 律法规 由非 上市 中小 企业 采用非 公开 方式 发行 的债 券。 由于 不能 公开交 易 , 一般情 况下 , 交 易不活 跃, 潜在 较大 流动 性风险 。 当 发债 主体 信用 质量恶 化时 , 受 市场 流动 性所限 , 本 基金 可能无 法卖 出所 持有 的中 小企业 私募 债, 由此 可能 给基金 净值 带来 更大 的负 面影响 和 损 失 。 投资有 风险, 投资 人认 购 (或申 购) 基 金时应 认真 阅读本 基金 的 《招 募说 明 书》 及 《 基 金合同 》 等 信息 披露 文件 , 自主 判断 基金 的投 资价 值, 自 主做 出投 资决 策, 全面认 识本 基金 的风险 收益 特征 和产 品特 性, 并充 分考 虑自身 的风 险承受 能力 , 理性判 断市 场, 谨慎 做出 投 资决策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本基 金的 过往 业绩及 其净 值高 低并 不预 示其未 来业 绩表 现; 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其 他基金 的业 绩也 不构 成对 本基金 业绩 表现 的保 证。 基金管 理人 提醒 投资人 基金 投资 的 “ 买者 自负” 原则 , 在 作出 投资 决策后 , 基 金运 营状 况与 基金净 值变 化引 致的投 资风 险, 由投 资人 自行负 担。 本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基金 合同是 约定 基金 当事 人之 间权利 、 义 务的法 律文 件。 基金 投资 人自依 基金 合同 取得 基金 份额, 即成 为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和 本基 金合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 同的当 事人 , 其持有 基金 份额的 行 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金 合同 的承 认和 接受 , 并 按照 《基 金 法》 、 《运 作办 法》 、 基 金 合同及 其他 有关 规定 享有 权利、 承担 义务。 基金 投 资人欲 了解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的 权利 和义 务,应 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 本招募 说明 书已 经本 基金 托管人 复核 。 本招 募说 明 书所载 内容 截止 日 为 2016 年 7 月 31 日,有 关财 务数 据和 净值 表 现截止 日 为2016 年6 月30 日( 未经 审计 )。 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3 § 1 基金管理人 1.1 基金 管理人 概况 名称: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深 圳市 福田区 福田 街道 福华 一路 六号免 税商 务大 厦 31-33 层 成立时 间:1998 年3 月6 日 法定代 表人 :吴 万善 注册资 本:3 亿 元人 民币 电话: (0755 )82763888 传真: (0755 )82763889 联系人 :鲍 文革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是 经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1998]4 号文 批准 , 由 南方 证 券有限 公 司、厦门 国际 信托投 资公 司、广西 信托 投资公 司共 同发起设 立。2000 年,经 中国证监 会证 监基金 字[2000]78 号 文批 准进行 了增 资扩 股, 注册 资本达 到 1 亿元 人民 币。2005 年 ,经 中 国证监 会证 监基 金字[2005]201 号文 批准 进行 增资 扩 股, 注 册资 本达1.5 亿元 人民币 。2010 年, 经证 监许 可[2010]1073 号文 核准 深圳 市机 场 ( 集 团) 有限 公司 将其持 有 的 30% 股权 转让 给深圳 市投 资控 股有 限公 司。2014 年公 司进 行增 资 扩股, 注册 资本 金 达 3 亿 元人民 币。 目 前股权 结构 :华 泰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45% 、深 圳市 投资控 股有 限公 司 30% 、 厦门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15% 及兴 业证 券股 份有限 公 司 10% 。 1.2 主要 人员情 况 1.2.1 董 事会 成员 吴万善 先生, 董事, 中共 党员, 工商管 理硕 士, 高 级经济 师, 中 国籍。 历任 中国人 民 银 行江苏 省分 行金 融管 理处 科员、 中国 人民 银行 南京 市分行 江宁 支行 科员 ; 华 泰证券 证券 发行 部副经 理、 总经 理助 理; 江苏省 证券 登记 处总 经理 ; 华泰 证券 副总 经理 、 总 裁、 董 事长 兼党 委副书 记。 现任 江苏 省农 村 信用社 联合 社理 事长 、 党 委 书记;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董事 长。 张涛先 生, 董事 ,中 共党 员,管 理学 博士 ,中 国籍 。1994 年 8 月加 入华 泰证 券,历 任 总裁秘 书 、 投 资银行 一部 业务经 理 、 上 海总部 投资 银行业 务部 副总 经理 、 深 圳总部 兼深 圳 彩 田路营 业部 总经 理、 公司 董事会 秘书 、总 裁助 理兼 董事会 办公 室主 任、 副总 裁、党 委委 员 。 现任华 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副总 裁、 党委 委员 ;华 泰长城 期货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4 姜健先 生, 董事 , 中 共党 员, 毕 业于 南京 农业 大学 经济及 管理 专业 , 获 硕士 学位, 中国 籍。1994 年12 月加 入华 泰 证券并 一直 在华 泰证 券工 作, 历 任人 事处 职员、 人 事处培 训教 育 科科长 、 投资 银行总 部股 票事务 部副 总经 理、 投资 银行一 部副 总经 理、 投资 银行一 部高 级 经 理、投 资银 行总 部副 总经 理兼发 行部 经理 、资 产管 理总部 总经 理、 投资 银行 总部业 务总 监 、 总裁助 理、 副总 裁、 董事 会秘书 等职 务。 现任 华泰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的 副总 裁、党 委委 员 、 董事会 秘书 ; 华泰联 合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 董事 、 华 泰金融 控股(香港)有 限公 司董事 、 华泰 紫 金投资 有限 责任 公司 董事 、 江苏 股权 交易 中心 有限 责任公 司董 事长 、 华 泰瑞 通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 江苏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董 事 、 证通 股份 有限公 司董 事。 夏桂英 女士 , 董 事, 中共 党员, 高级 经济 师, 毕业 于中国 政法 大学 法律 专业 , 获法 学硕 士学位 , 中国 籍。 曾先 后 担任中 国政 法大 学中 国法 制研究 所教 师 、 深圳 市人 大法工 委办 公室 主任科 员 、 深 圳市光 通发 展有限 公司 办公 室主 任、 深圳市 投资 管理 公司 总法 律顾问 、 深圳 市 对外劳 动服 务有 限公 司党 总支书 记、 董事 长等 职。2004 年10 月加 入深 圳市 投 资控股 有限 公 司, 历 任法 律事 务部 部长 、 企业 一部 部长 职务 。 现 任深圳 市投 资控 股有 限公 司副总 经理 、 深 圳市通 产集 团有 限公 司董 事、 深 圳市 高新 投集 团有 限 公司董 事、 深圳 市城 市建 设 开发 ( 集团) 公司 董 事、 深圳 市中 小企 业信用 融资 担保 集团 有限 公司董 事。 项建国 先生 , 董 事, 中共 党员, 高级 会计 师, 大学 本科毕 业于 中南 财经 大学 财务会 计专 业, 中国 籍。 曾在 江西 财 经大学 任教 并担 任审 计教 研室副 主任 , 其后在 深圳 蛇口信 德会 计师 事务所 、 深圳 市商贸 投资 控股公 司 、 深 圳市投 资控 股有限 公司 任职 , 历 任深 圳市投 资控 股 有 限公司 投资 部部 长、 投资 发展部 部长 、企 业一 部部 长、战 略发 展部 部长 ,长 期从事 投融 资 、 股权管 理 、 股 东事务 等工 作。 现任 深圳 市投控 产业 园区开 发运 营公 司副 总经 理、 中国 深圳 对 外贸易 (集 团) 有 限公 司董 事、 深 圳市 高新 投集 团有 限公司 监事 、 华 润五 丰肉 类食品 (深 圳) 有限公 司董 事、 深圳 市建 筑设计 研究 总院 有限 公司 董事。 李自成 先生 , 董 事, 中共 党员, 硕士 研究 生学 历, 中国籍 。 历 任厦 门大 学哲 学系团 总支 副书记 、厦 门国 际信 托投 资公司 办公 室主 任、 营业 部经理 、计 财部 经理 、公 司总经 理助 理 、 厦门国 际信 托投 资有 限公 司副总 经理 、 厦门国 际信 托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 工 会主席 、 党总 支 副书记 。现 任厦 门国 际信 托有限 公司 总经 理。 屠春峰 先生 , 董 事, 毕业 于复旦 大学 管理 科学 专业 , 获理 学硕 士学 位, 中国 籍。 曾 任职 于中科 院上 海原 子核 研究 所放射 药物 中心 、 上 海莱 福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等机 构, 从 事研 究工 作。1998 年 4 月 加入 兴业 证券研 究所 ,曾 任研 究所 医药行 业研 究员 、总 经理 助理兼 生物 医 药部经理 、副 总监、 总经 理等职务 ,2009 年 11 月 起任兴业 证券 机构客 户部 总经理,2010 年3 月 起兼 任兴 业证 券上 海分公 司副 总经 理。 杨小松 先生, 总裁, 中共 党员, 经济学 硕士, 注册 会计师, 中国 籍。 历 任德 勤国际 会 计 师行会 计专 业翻 译, 光大 银行证 券部 职员 ,美 国 NASDAQ 实 习职 员, 证监 会处 长、副 主任 。 2012 年加 入南 方基 金, 担 任督察 长 , 现 任南 方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 总 裁 、 党 委副 书记 。 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5 姚景源 先生 , 独 立董 事, 经济学 硕士 , 中 国籍 。 曾 任国家 经委 副处 长、 商业 部政策 研究 室副处 长、 国际 合作 司处 长、 副 司长 、 中 国国 际贸 易促进 会商 业行 业分 会副 会长、 常务 副会 长、 国 内贸 易部 商业 发展 中心主 任、 中国 商业 联合 会副会 长、 秘书 长、 安 徽省 政府副 秘书 长、 安徽省 阜阳 市政 府市 长、 安 徽省统 计局 局长 、 党 组书 记 、 国家 统计 局总 经济 师兼 新 闻发言 人。 现任国 务院 参事 室特 约研 究员, 中国 经 济50 人论 坛 成员, 中国 统计 学会 副会 长。 李心丹 先生 , 独 立董 事, 金融学 博士 , 国 务院 特殊 津贴专 家, 国务 院学 位委 员会、 教育 部全国 金融 硕士 专业 学位 教学指 导委 员会 委员 , 中 国籍。 历任 东南 大学 经济 管理学 院助 教 、 讲师、 副教授 、教授 ,南 京大学 工程管 理学院 院长 。现任 南京大 学- 牛 津大学 金融创 新研究 院院长 、 金 融工 程研 究中 心主任 、 南 京大 学创 业投 资研究 与发 展中 心执 行主 任、 教 授、 博士 生导师 、 江苏 省省 委决 策咨 询专家 、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委员 会委 员及 公司 治理 委员会 委员 、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 深 圳证 券交易 所 、 交 通银行 等单 位的博 士后 指导 导师 , 中 国金融 学年 会 常 务理事 、 国家 留学基 金会 评审专 家 、 江 苏省资 本市 场研究 会会 长 、 江苏 省科 技创新 协会 副 会 长。 周锦涛 先生 , 独 立董 事, 工商管 理博 士, 香港 证券 及投资 学会 高级 资深 会员 , 中国 香港 籍。 曾任 职香 港警务 处( 商 业罪案 调查 科) , 香 港证 券 及期货 专员 办事 处, 及香 港证券 及期 货 事务监 察委 员会 , 退 休前 为该会 的法 规执 行部 总监 。 其后 曾任 该会 法规 执行 部顾问 及香 港汇 业集团 控股 有限 公司 独立 非执行 董事 。现 任香 港金 融管理 局顾 问。 郑建彪 先生, 独立 董事, 中共党 员, 经 济学 硕士, 中国籍。 毕业 于财 政部 科 研所, 曾 任 职于北 京市 财政 局、 深圳 蛇 口中华 会计 师事 务所 、 京 都 会计师 事务 所等 机构 , 先 后 担任干 部、 经理、 副主 任等 工作 。 现 担任致 同会 计师 事务 所 ( 特殊普 通合 伙) 董事 合伙 人, 中 国证 监会 上市公 司并 购重 组专 家咨 询委员 会委 员职 务。 周蕊女 士, 独 立董 事, 法 学硕士 , 中国 籍。 曾 工作 于北京 市万 商天 勤 (深 圳 ) 律师事 务 所、 北 京市 中伦 (深 圳) 律 师事务 所、 北京 市信 利 ( 深 圳) 律 师事 务所 , 现 任北 京 市金杜 (深 圳) 律师 事务 所华南 区管 理合伙 人 , 全 联并购 公会 广东分 会会 长 、 广东 省律 师协会 女律 师 工 作委员 会副 主任 、 深 圳市 中小企 业改 制专 家服 务团 专家 、 深 商联 公共服 务联 盟副主 席 、 深 圳 市易尚 展示 股份 有限 公司 独立董 事。 1.2.2 监 事会 成员 舒本娥 女士 , 监 事, 中 国籍 。 毕业 于杭 州电 子工 业学 院会计 专业 , 获 学士 学位, 中国籍 。 曾任职 于熊 猫电 子集 团公 司, 担 任财 务处 处长 工作 。1998 年 10 月 加入 华泰 证 券, 历 任计 划 资金部 副总 经理 、 稽 查监 察部副 总经 理、 总经 理、 计划财 务部 总经 理。 现任 华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财务 负责 人; 华泰 联合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监 事会主 席、 华泰 长城 期货 有限公 司副 董事 长、华 泰紫 金投 资有 限责 任公司 董事 、华 泰瑞 通投 资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 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6 姜丽花 女士 , 监 事, 中共 党员, 高级 会计 师, 大学 本科毕 业于 深圳 广播 电视 大学会 计学 专业, 中国 籍。 曾在 浙江 兰溪马 涧米 厂、 浙江 兰溪 纺织 机 械厂 、深 圳市 建筑 机械动 力公 司 、 深圳市建 设集 团、深 圳市 建设投资 控股 公司工 作,2004 年 深圳市 投资控 股有 限公司成 立至 今,历 任公 司计 划财 务部 副经理 、经 理, 财务 预算 部副部 长, 长期 从事 财务 管理、 投融 资 、 股权管 理 、 股 东事务 等工 作, 现任 深圳 市投资 控股 有限公 司考 核分 配部 部长 , 深 圳经 济特 区 房地产 (集团 ) 股份 有限 公司董 事、 深 圳市 建安 ( 集团) 股 份有 限公 司董 事 、 深圳市 国际 招 标有限 公司 董事 、深 圳市 深投物 业发 展有 限公 司董 事。 苏荣坚 先生, 监事, 中共 党员, 高级会 计师, 大学 本科学 历, 中 国籍。 历任 三明市 财 政 局副科 长, 厦门 信息 信达 有限公 司计 财部 副经 理, 厦门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财 务部副 总经 理 、 自营业 务部 总经 理、 财务 总监兼 财务 部总 经理,现 任 厦门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总 经理助 理。 林红珍女 士,监 事,高 级工 商管理硕 士, 中国籍 。曾 任厦门对 外供 应总公 司会 计、厦 门 中友贸易 联合 公司财 务部 副经理、 厦门 外供房 地产 开发公司 财务 部经理 ;1994 年进入 兴业 证券 , 先 后担 任计财 部财 务综合 组负 责人 、 直 属营 业部财 务部 经理 、 财 务会 计部计 划财 务 部 经理、 风险 控制 部总 经理 助理兼 审计 部经 理、 风险 管理部 副总 监、 稽核 审计 部副总 监、 风险 管理部 副总 经理 (主 持工 作) 、 风险 管理 部总 经理, 现任兴 业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 司财务 部总 经 理、兴 业创 新资 本管 理有 限公司 监事 。 苏民先 生, 职工 监事 , 硕 士研究 生, 工程 师, 中国 籍。 历 任安 徽国 投深 圳证 券营业 部电 脑工程 师 , 华 夏证 券深 圳分 公司电 脑部 经理 助理 , 南方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运 作保 障部副 总监 、 市场服 务部 总监 、电 子商 务部总 监; 现任 南方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风 险管 理部 总监。 张德伦 先生, 职工 监事, 中共党 员, 硕 士学 历, 中 国籍。 历 任北 京邮 电大 学 副教授、 华 为技术 有限 公司 处长 、 汉 唐证券 人力 资源 部总 经理 、 海 王生 物人 力资源 总监 、 华 信惠 悦咨 询 公司副 总经 理、 首席 顾问 ,2010 年 1 月加 入南 方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 现 任人 力资 源 部总 监 。 徐超先 生, 职工 监事 , 工 商管理 硕士 , 中 国籍 。 曾 担任建 设银 行深 圳分 行科 技部开 发中 心副经 理 ,2000 年 10 月 加入南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历任 信息 技术 部主 管 、 总 监助 理 、 副 总监、 执行 总监 ,现 任运 作保障 部总 监。 林斯彬 先生 , 职 工监 事, 民商法 专业 硕士 , 中 国籍 。 先后 担任 金杜 律师 事务 所证券 业务 部实习 律师 、 浦 东发 展银 行深圳 分行 资产 保全 部职 员、 银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监察 稽核 部法 务主管 、 民 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监察 稽核 部职 员,2008 年12 月 加入 南方 基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历任 监察 稽核 部经 理、高 级经 理、 总监 助理 、副总 监, 现任 监察 稽核 部执行 总监 。 1.2.3 公 司高 级管 理人员 吴万善 先生 ,董 事长 ,简 历同上 。 杨小松 先生 ,总 裁, 简历 同上。 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7 俞文宏 先生, 副总 裁, 中 共党员 , 工商 管理 硕士, 经济师, 中国 籍。 历 任江 苏省投 资 公 司业务 经理 、 江苏国 际招 商公司 部门 经理 、 江 苏省 国际信 托投 资公 司投 资银 行部总 经理 、 江 苏国信高 科技 创业投 资有 限公司董 事长 兼总经 理。2003 年 加入南 方基金 ,现 任南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副总 裁、 党委 委员、 南方 资本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长 兼总 经理 。 郑文祥 先生 , 副 总裁 , 工 商管理 硕士 , 中 国籍 。 曾 任职于 湖北 省荆 州市 农业 银行、 南方 证券公司 、国 泰君安 证券 公司。2000 年加入 南方基 金,历任 国债 投资经 理、 专户理财 部副 总监 、 南 方避 险增值 基金 基金经 理 、 总 经理助 理兼 养老金 业务 部总 监, 现任 南方基 金管 理 有 限公司 副总 裁。 朱运东 先生 , 副 总裁 , 中 共党员 , 经 济学 学士 , 中 国籍。 曾任 职于 财政 部地 方预算 司及 办公厅、 中国 经济开 发信 托投资公 司,2002 年加入 南方基金 ,历 任北京 分公 司总经理 、产 品开发 部总 监、 总裁 助理、 首席市 场执 行官 , 现 任南 方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 裁、 党 委委 员 。 秦长奎 先生 , 副 总裁 , 中 共党员 , 工 商管 理硕 士, 中国籍 。 历 任南 京汽 车制 造厂经 营计 划处科 员 , 华 泰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营 业部 总 经 理、 总裁助 理兼 基金 部总 经理 、 投 资银 行总 部 副总经理 兼债 券部总 经理 。2005 年加 入南方 基金, 曾任督察 长兼 监察稽 核部 总监,现 任南 方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 裁、纪 委委 员。 常克川先 生, 副总裁 ,中 共党员,EMBA 工商 管理硕 士,中国 籍。 历任中 国农 业银行 副 处级秘 书, 南方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投 资业 务部 总经 理、 沈 阳分 公司 总经 理、 总裁助 理, 联合 证券(现 为华 泰联合 证券 )董事会 秘书 、合规 总监 等职务;2011 年加 入南方 基金,任 职董 事会秘 书、 纪委 书记 , 现 任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裁 、 董 事会 秘书 、 纪 委书记 、 南 方资 本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 李海鹏先 生,副 总裁, 工 商管理硕 士,中 国籍。 曾 任美国 AXA Financial 公 司投资 部 高级分析 师,2002 年加入 南方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历任高级 研究 员、基 金经 理助理、 基金 经理、 全国 社保 及国 际业 务部执 行总 监、 全国 社保 业务部 总监 、 固 定收 益部 总监、 总经 理助 理兼固 定收 益投 资总 监, 现任南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总 裁、 首席 投资 官 ( 固定收 益) 、 南 方东英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香港 )董 事。 鲍文革 先生 , 督 察长 , 中 国民主 同盟 盟员 , 经 济学 硕士, 中国 籍。 历任 财政 部中华 会计 师事务所 审计 师,南 方证 券有限公 司投 行部及 计划 财务部总 经理 助理,1998 年加入 南 方基 金, 历 任运 作保 障部 总监 、 公司 监事 、 财 务负 责人 、 总经 理助 理, 现任 南方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督察 长、 南方 资本 管理 有限公 司董 事。 1.2.4 基 金经 理 本基金 历任 基金 经理 为:2015 年 7 月至2015 年9 月 ,蒋秋 洁;2015 年 9 月至2015 年 11 月 ,蒋 秋洁 、史 博、 吴 剑毅;2015 年 11 月 至今 ,蒋秋 洁、 史博 、吴 剑毅 、黄俊 。 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8 蒋秋洁 女士 , 清 华大 学光 电工程 硕士 , 具 有基 金从 业资格 。2008 年7 月 加入 南方基 金, 历任产 品开 发部 研发 员、 研究部 研究 员、 高级 研究 员, 负 责通 信及 传媒 行业 研究;2014 年 3 月至 2014 年 12 月 ,任 南 方隆元 基金 经理 助理 ;2014 年 6 月至 2014 年 12 月 ,任南 方中 国 梦基金 经理 助理 ;2014 年12 月 至今, 任南 方消 费基 金经理 ;2015 年6 月 至今 , 任南 方天 元 基金经 理;2015 年7 月 至 今,任 南方 隆元 、南 方消 费活力 的基 金经 理。 史博先生 ,特 许金融 分析 师(CFA ),硕 士学 历,具 有基金从 业资 格。曾 任职 于博时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中 国人 寿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泰 达宏利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2004 年 7 月 -2005 年2 月, 任泰 达周 期 基金经 理;2007 年7 月-2009 年5 月 任泰 达首 选基 金 经理;2008 年8 月-2009 年9 月 任泰 达市值 基金 经理 ;2009 年4 月-2009 年 9 月任 泰达 品 质基金 经理 。 2009 年10 月加 入南 方基 金, 现任 南方 基金 总裁 助 理兼首 席投 资官 ( 权益 ) 、 境 内权 益投 资 决策委 员会 主席 、 年 金投 资决策 委员 会主 席、 国际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委员 。2011 年2 月至 今, 任南方 绩优 基金 经理 ;2014 年2 月至 今, 任南 方新 优享基 金经 理;2015 年 9 月至今 ,任 南 方消费 活力 基金 经理 。 吴剑毅 先生 ,清 华大 学金 融学硕 士, 具有 基金 从业 资格。2009 年 7 月加 入南 方基金 , 任南方 基金 研究 部金 融行 业研究 员;2012 年 3 月至2014 年7 月, 担 任南 方避 险、 南 方保 本 基金经 理助 理;2014 年 7 月至今 ,任 南方 恒元 基金 经理;2015 年 5 月至 今, 任南方 利众 基 金经理 ;2015 年7 月 至今 ,任南 方利 达基 金经 理;2015 年 9 月 至今 ,任 南方 消费活 力基 金 经理;2015 年 10 月 至今 ,任南 方顺 达基 金经 理;2015 年 11 月 至今 ,任 南方 利安、 南方 顺 康基金 经理 。 黄俊先 生 , 中 国人民 银行 研究生 部金 融学 硕士 , 具 有基金 从业 资格 。 曾 先后 任职于 中 国 期货保 证金 监控 中心 、瀚 信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深 圳盈泰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2012 年 5 月 加入南 方基 金, 任研 究部 研究员 ,负 责宏 观、 策略 的研究 ;2015 年 2 月至 2015 年 11 月, 担任南 方隆 元、 南方 中国 梦基金 经理 助理 。2015 年11 月 至今 ,任 南方 消费 活 力基金 经理 。 1.2.5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成 员 总裁杨 小松 先生 , 副 总裁 兼首席 投资 官 ( 固定 收益 ) 、 南 方东 英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香 港) 董 事李 海鹏 先生, 总裁 助理兼 首席 投 资 官 ( 权益) 史博先 生, 交易 管理 部总 监王珂 女士 , 专户投 资管 理部 总监 蒋峰 先生 , 固 定收 益部 总监 韩亚 庆先生 , 数量 化投 资部 总监 刘治平 先生 , 研究部 总监 茅炜 先生 ,投 资部副 总监 张原 先生 。 1.2.6 上 述人 员之 间不存 在近 亲属关 系。 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9 § 2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 托管 人基 本情 况 名称: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成立时 间:1984 年1 月1 日 法定代 表人 :易 会满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 话:010-66105799 联系人 :洪 渊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截至2016 年 3 月 末, 中国 工商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共有 员工 198 人 ,平 均年龄30 岁,95% 以上员 工拥 有大 学本 科以 上学历 ,高 管人 员均 拥有 研究生 以上 学历 或高 级技 术职称 。 (三) 基金 托管 业务 经营 情况 作为中 国大 陆托 管服 务的 先行者 ,中 国工 商银 行自 1998 年 在国 内首 家提 供托 管服务 以 来, 秉 承 “诚 实信用 、 勤 勉尽责” 的宗 旨, 依 靠严 密科学 的风 险管 理和 内部 控制体 系、 规 范 的管理 模式 、 先进的 营运 系统和 专业 的服 务团 队, 严格履 行资 产托 管人 职责 , 为 境内 外广 大 投资者 、 金 融资 产管 理机 构和企 业客 户提 供安 全、 高效、 专业 的托 管服 务, 展现优 异的 市场 形象和 影响 力 。 建立 了国 内托管 银行 中最 丰富 、最 成熟的 产品 线。 拥有 包括 证券投 资基 金 、 信托资 产、 保险 资产 、社 会保障 基金 、企 业年 金基 金、QFII 资 产、QDII 资产 、股权 投资 基 金、证 券公 司集 合资 产管 理计划 、证 券公 司定 向资 产管理 计划 、商 业银 行信 贷资产 证券 化 、 基金公 司特 定客 户资 产管 理、QDII 专 户资 产、ESCROW 等门 类齐 全的 托管 产品 体系, 同时 在 国内率 先开 展绩 效评 估、 风险管 理等 增值 服务 , 可 以为各 类客 户提 供个 性化 的托管 服务 。 截 至 2016 年 3 月 ,中 国工 商 银行共 托管 证券 投资 基 金 555 只。 自 2003 年以 来, 本行连 续十 一年获 得香 港 《亚 洲货 币 》 、 英 国 《 全球 托管 人》 、 香 港 《 财资 》 、 美 国 《 环球金 融 》 、 内 地《证 券时 报》 、《 上海 证券报 》等 境内 外权 威财 经媒体 评选 的 49 项最 佳托 管银行 大奖 ; 是获得 奖项 最多 的国 内托 管银行 , 优良 的服 务品 质获 得国内 外金 融领 域的 持续 认可和 广泛 好 评。 四、基 金托 管人 的职 责 1 、以 诚实 信用 、勤 勉尽 责 的原则 持有 并安 全保 管基 金财产 ; 2 、设立 专门的 基金托 管部 门,具有 符合 要求的 营业 场所,配 备足 够的、 合格 的熟悉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专 职人 员, 负责基 金财 产托 管事 宜; 3 、建立 健全内 部风险 控制 、监察与 稽核 、财务 管理 及人事管 理等 制度, 确保 基金财 产 的安全 , 保 证 其 托管 的基 金财产 与基 金托 管人 自有 财产以 及不 同的 基金 财产 相互独 立; 对所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10 托管的 不同 的基 金分 别设 置账户 , 独 立核 算, 分账 管理, 保证 不同 基金 之间 在名册 登记 、 账 户设置 、资 金划 拨、 账册 记录等 方面 相互 独立 ; 4 、除依 据《基 金法》 、基 金合同及 其他 有关规 定外 ,不得利 用基 金财产 为自 己及任 何 第三人 谋取 利益 ,不 得委 托第三 人托 管基 金财 产; 5 、保 管由 基金 管理 人代 表 基金签 订的 与基 金有 关的 重大合 同及 有关 凭证 ; 6 、按规 定开设 基金财 产的 资金账户 和证 券账户 ,按 照基金合 同的 约定, 根据 基金管 理 人的投 资指 令, 及时 办理 清算、 交割 事宜 ; 7 、保守 基金商 业秘密 ,除 《基金法 》、 基金合 同及 其他有关 规定 另有规 定外 ,在基 金 信息公 开披 露前 予以 保密 ,不得 向他 人泄 露; 8 、复 核、 审查 基金 管理 人 计算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 金份额 申购 、赎 回价 格; 9 、办 理与 基金 托管 业务 活 动有关 的信 息披 露事 项; 10 、 对 基金 财务 会计 报告 、 季度 、 半 年度 和年 度基 金报告 出具 意见 , 说 明基 金管理 人在 各重要 方面 的运 作是 否严 格按照 基金 合同 的规 定进 行; 如果 基金 管理 人有 未执 行基金 合同 规 定的行 为, 还应 当说 明基 金托管 人是 否采 取了 适当 的措施 ; 11 、保 存基 金托 管业 务活 动的记 录、 账册 、报 表和 其他相 关资 料 15 年 以上 ; 12 、建 立并 保存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名册 ; 13 、按 规定 制作 相关 账册 并与基 金管 理人 核对 ; 14 、依 据基 金管 理人 的指 令或有 关规 定向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支付 基金 收益 和赎 回款项 ; 15 、 按 照规 定召 集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或 配合 基金 管理人 、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依法自 行召 集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16 、按 照法 律法 规和 基金 合同的 规定 监督 基金 管理 人的投 资运 作; 17 、参 加基 金财 产清 算小 组,参 与基 金财 产的 保管 、清理 、估 价、 变现 和分 配; 18 、 面临 解散 、 依 法被 撤 销或者 被依 法宣 告破 产时 , 及 时报 告中 国证监 会和 银行监 管机 构,并 通知 基金 管理 人; 19 、 因违 反基 金合同 导致 基金财 产损 失时 , 应 承担 赔偿责 任 , 其 赔偿责 任不 因其退 任 而 免除; 20 、 按 规定 监督 基金 管理 人按法 律法 规和 基金 合同 规定履 行自 己的 义务 , 基 金管理 人因 违反基 金合 同造 成基 金财 产损失 时, 应为 基金 利益 向基金 管理 人追 偿; 21 、执 行生 效的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的决 议; 22 、法 律法 规及 中国 证监 会规定 的和 基金 合同 约定 的其他 义务 。 五、基 金托 管人 的内 部控 制制度 中国工 商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自成立 以来 , 各 项业 务飞 速发展 , 始 终保 持在 资产 托管行 业的 优势地 位。 这些 成绩 的取 得, 是 与资 产托 管部 “一 手抓业 务拓 展, 一手 抓内 控建设 ” 的 做法 是分 不 开的 。 资 产托 管部 非常重 视改 进和 加强 内部 风险管 理工 作, 在积 极拓 展各项 托管 业务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11 的同时 , 把 加强 风险 防范 和控制 的力 度, 精心 培育 内控文 化, 完善 风险 控制 机制, 强化 业务 项目全 过程 风险 管理 作为 重要工 作来 做 。 继2005 、2007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 2014 年八 次顺 利通 过评 估 组织内 部控 制和 安全 措施 是否充 分的 最权 威 的SAS70 (审 计标 准第 70 号) 审阅 后,2015 年中 国工商 银行 资产 托管 部第 九次通 过 ISAE3402(原 SAS70 ) 审阅 获 得无保 留意 见的 控制 及有 效性报 告, 表明 独立 第三 方对我 行托 管服 务在 风 险 管理、 内部 控制 方面的 健全 性和 有效 性的 全面认 可 。 也 证明 中国 工商 银行托 管服 务的 风险 控制 能力已 经与 国 际大型托 管银 行接轨 ,达 到国际先 进水 平。目 前,ISAE3402 审 阅已经 成为年 度化、常 规化 的内控 工作 手段 。 1 、内 部风 险控 制目 标 保证业 务运 作严 格遵 守国 家有关 法律 法规 和行 业监 管规则 , 强 化和 建立 守法 经营、 规范 运作的 经营 思想 和经 营风 格,形 成一 个运 作规 范化 、管理 科学 化、 监控 制度 化的内 控体 系 ; 防范和 化解 经营 风险 , 保 证托管 资产 的安 全完 整; 维护持 有人 的权 益; 保障 资产托 管业 务 安 全、有 效、 稳健 运行 。 2 、内 部风 险控 制组 织结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资 产托 管业 务内部 风险 控制 组织 结构 由中国 工商 银行 稽核 监察 部门 (内 控 合规部 、 内 部审 计局 ) 、 资 产托管 部内 设风 险控 制处 及资产 托管 部各 业务 处室 共同组 成。 总 行稽核 监察 部门 负责 制定 全行风 险管 理政 策, 对各 业务部 门风 险控 制工 作进 行指导 、监 督 。 资产托 管部 内部 设置 专门 负责稽 核监 察工 作的 内部 风险控 制处 , 配 备专 职稽 核监察 人员 , 在 总经理 的直 接领 导下 , 依 照有关 法律 规章 , 对 业务 的运行 独立 行使 稽核 监察 职权 。 各 业务 处 室在各 自职 责范 围内 实施 具体的 风险 控制 措施 。 3 、内 部风 险控 制原 则 (1)合 法性原 则。内 控制 度应当符 合国 家法律 法规 及监管机 构 的 监管要 求, 并贯穿 于 托管业 务经 营管 理活 动的 始终。 (2) 完 整性 原则。 托管 业 务的各 项经 营管 理活 动都 必须有 相应 的规 范程 序和 监督制 约; 监督制 约应 渗透 到托 管业 务的全 过程 和各 个操 作环 节,覆 盖所 有的 部门 、岗 位和人 员。 (3)及 时性原 则。托 管业 务经营活 动必 须在发 生时 能准确及 时地 记录; 按照 “内控 优 先”的 原则 ,新 设机 构或 新增业 务品 种时 ,必 须做 到已建 立相 关的 规章 制度 。 (4) 审慎性 原则。 各项 业务经营 活动 必须防 范风 险,审慎 经营 ,保证 基金 资产和 其 他委托 资产 的安 全与 完整 。 (5)有 效性原 则。内 控制 度应根据 国家 政策、 法律 及经营管 理的 需要适 时修 改完善 , 并保证 得到 全面 落实 执行 ,不得 有任 何空 间、 时限 及人员 的例 外。 (6)独 立性原 则。设 立专 门履行托 管人 职责的 管理 部门;直 接操 作人员 和控 制人员 必 须相对 独立 , 适 当分 离; 内 控制度 的检 查、 评价 部门 必 须独立 于内 控制 度的 制定 和执行 部门 。 4 、内 部风 险控 制措 施实 施 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12 (1)严 格的隔 离制度 。资 产托管业 务与 传统业 务实 行严格分 离, 建立了 明确 的岗位 职 责、 科 学的 业务 流程 、 详 细的操 作手 册、 严格 的人 员行为 规范 等一 系列 规章 制度, 并采 取了 良好的 防火 墙隔 离制 度, 能够确 保资 产独 立、 环境 独立、 人员 独立 、业 务制 度和管 理独 立 、 网络独 立。 (2)高 层检查 。主管 行领 导与部门 高级 管理层 作为 工行托管 业务 政策和 策略 的制定 者 和管理 者, 要求 下级 部门 及时报 告经 营管 理情 况和 特别情 况, 以检 查资 产托 管部在 实现 内部 控制目 标方 面的 进展 ,并 根据检 查情 况提 出内 部控 制措施 ,督 促职 能管 理部 门改进 。 (3) 人事 控制。 资产 托管 部严格 落实 岗位 责任 制, 建立 “ 自控 防线 ” 、 “互 控防线 ” 、 “监控 防线” 三道 控制 防 线, 健 全绩效 考核 和激 励 机制, 树立 “ 以人为 本” 的内控 文化, 增 强员工 的责 任心 和荣 誉感 , 培 育团 队精 神和核 心竞 争力 。 并 通过 进行定 期 、 定向的 业务 与职 业道德 培训 、签 订承 诺书 ,使员 工树 立风 险防 范 与 控制理 念。 (4)经 营控制 。资产 托管 部通过制 定计 划、编 制预 算等方法 开展 各种业 务营 销活动 、 处理各 项事 务, 从而 有效 地控制 和配 置组 织资 源, 达到资 源利 用和 效益 最大 化目的 。 (5)内 部风险 管理。 资产 托管部通 过稽 核监察 、风 险评估等 方式 加强内 部风 险管理 , 定期或 不定 期地 对业 务运 作状况 进行 检查 、 监 控, 指导业 务部 门进 行风 险识 别、 评 估, 制定 并实施 风险 控制 措施 ,排 查风险 隐患 。 (6)数 据安全 控制。 我们 通过业务 操作 区相对 独立 、数据和 传真 加密、 数据 传输线 路 的冗余 备份 、监 控设 施的 运用和 保障 等措 施来 保障 数据安 全。 (7)应 急准备 与响应 。 资 产托管业 务建 立专门 的灾 难恢复中 心, 制定了 基于 数据、 应 用、 操 作、 环境 四个 层面 的完备 的灾 难恢 复方 案, 并组织 员工 定期 演练 。 为 使演练 更加 接近 实战, 资产 托管 部不 断提 高 演练标 准, 从最 初的 按照 预 订时间 演练 发展 到现 在的 “ 随机演 练” 。 从演练 结果 看, 资产 托管 部完全 有能 力在 发生 灾难 的情况 下两 个小 时内 恢复 业务。 5 、资 产托 管部 内部 风险 控 制情况 (1)资 产托管 部内部 设置 专职稽核 监察 部门, 配备 专职稽核 监察 人员, 在总 经理的 直 接领导 下, 依照 有关 法律 规章, 全面 贯彻 落实 全程 监控思 想, 确保 资产 托管 业务健 康、 稳定 地发展 。 (2)完 善组织 结构, 实 施 全员风险 管理 。完善 的风 险管理体 系需 要从上 至下 每个员 工 的共同 参与 , 只 有这 样, 风险控 制制 度和 措施 才会 全面、 有效 。 资 产托 管部 实施全 员风 险管 理, 将 风险 控制 责任 落实 到具体 业务 部门 和业 务岗 位, 每 位员 工对 自己 岗位 职责范 围内 的风 险负责 , 通 过建 立纵 向双 人制、 横向 多部 门制 的内 部组织 结构 , 形 成不 同部 门、 不 同岗 位相 互制衡 的组 织结 构。 (3)建 立健全 规章制 度。 资产托管 部十 分重视 内控 制度的建 设, 一贯坚 持把 风险防 范 和控制 的理 念和 方法 融入 岗位职 责 、 制 度建设 和工 作流程 中 。 经 过多年 努力 , 资 产托 管部 已 经建立 了一 整套 内部 风险 控制制 度, 包括 : 岗 位 职 责、 业 务操 作流 程、 稽核 监察制 度、 信息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13 披露制 度等 , 覆盖所 有部 门和岗 位 , 渗 透各项 业务 过程 , 形 成各 个业务 环节 之间的 相互 制 约 机制。 (4)内 部风险 控制始 终是 托管部工 作重 点之一 ,保 持与业务 发展 同等地 位。 资产托 管 业务是 商业 银行 新兴 的中 间业务 , 资 产托 管部 从成 立之日 起就 特别 强调 规范 运作, 一直 将建 立一个 系统 、 高 效的 风险 防范和 控制 体系 作为 工作 重点。 随着 市场 环境 的变 化和托 管业 务的 快速发 展 , 新 问题 、 新 情 况不断 出现 , 资产托 管部 始终将 风险 管理 放在 与业 务发展 同等 重要 的位置 ,视 风险 防范 和控 制为托 管业 务生 存和 发展 的生命 线。 六、基 金托 管人 对基 金管 理人运 作基 金进 行监 督的 方法和 程序 根据 《 基金法 》 、 《运 作 办法》 等 有关 证券 法律 法 规的规 定及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对基 金 投资范 围、 投资 对象 、 基 金投融 资比 例、 基金 投资 禁止行 为、 基金 管理 人参 与银行 间债 券市 场、 基 金管 理人 选择 存款 银行、 基金 资产 净值 计算 、 基金 份额 净值 计算 、 应 收资金 到账 、 基 金费用 开支 及收 入确 定、 基金收 益分 配 、 相关 信息 披露 、 基 金宣 传推介 材料 中登载 基金 业 绩 表现数 据等 的合 法性 、合 规性进 行监 督和 核查 。 基金托 管人 对上 述事 项的 监督与 核查 中发 现基 金管 理人的 实际 投资 运作 违反 《 基金法 》 、 《运作 办法 》 、 基金 合同 、 托管 协议 、 上 述监 督内 容的约 定和 其他 有关 法律 法规的 规定 , 应 及 时 以 书 面 形式 通 知 基 金管 理 人 进 行 整改 , 整 改 的时 限 应 符 合 法规 允 许 的 投资 比 例 调 整期 限。 基 金管 理人 收到 通知 后应及 时核 对确 认并 以书 面形式 向基 金托 管人 发出 回函并 改正 。 在 规定时 间内 , 基金托 管人 有权随 时对 通知 事项 进行 复查 , 督 促基 金管理 人改 正。 基金 管理 人 对基金 托管 人通 知的 违规 事项未 能在 限期 内纠 正的 ,基金 托管 人应 报告 中国 证监会 。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的投 资指 令违 反 《基 金 法》 、 《运 作办 法》 、 基 金 合同和 有 关法律 法规 规定 , 应 当拒 绝执行 , 立即 通知基 金管 理人限 期改 正 , 如基 金管 理人未 能在通知 期限内 纠正 的, 基金 托管 人应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告。 基金管 理人 有义 务配 合和 协助基 金托 管人 依照 法律 法规 、 基 金合 同和 本托 管协 议对基 金 业务执 行核 查 。 对基 金托 管人发 出的 书面 提示 , 基 金管理 人应 在规 定时 间内 答复并 改正 , 或 就基金 托管 人的 疑义 进行 解释或 举证 ; 对 基金 托管 人按照 法律 法规 、 基 金合 同和本 托管 协议 的要求 需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送基金 监督 报告 的事 项 , 基 金管理 人应 积极 配合 提供 相关数 据资 料 和制度 等。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重 大违 规行 为, 应及 时报告 中国 证监 会, 同时 通知基 金管 理人限 期纠 正, 并将 纠正 结果报 告中 国证 监会 。 基 金管理 人无 正 当 理由 , 拒 绝、 阻 挠对 方根 据本托 管协 议规 定行 使监 督权 , 或 采取 拖延 、 欺 诈 等手段 妨碍 对方 进行 有效 监督 , 情 节严 重 或经基 金托 管人 提出 警告 仍不改 正的 ,基 金托 管人 应报告 中国 证监 会。 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14 § 3 相关服务机构 3.1 销售 机构 3.1.1 直 销机 构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深 圳市 福田区 福田 街道 福华 一路 六号免 税商 务大 厦 31-33 层 法定代 表人 :吴 万善 电话:0755-82763905 、82763906 传真:0755-82763900 联系人 :张 锐珊 3.2 登记 机构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深 圳市 福田区 福田 街道 福华 一路 六号免 税商 务大 厦 31-33 层 法定代 表人 :吴 万善 电话: (0755 )82763849 传真: (0755 )82763889 联系人 :古 和鹏 3.3 出具 法律意 见书 的律 师事 务所 广东华 瀚律 师事 务所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笋岗东 路 1002 号宝 安广 场 A 座16 楼 G.H 室 负责人 :李 兆良 电话:(0755)82687860 传真:(0755)82687861 经办律 师: 戴瑞 冬、 付强 3.4 审计 基金财 产的 会计 师事 务所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 1318 号星 展银 行 大厦 6 楼 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15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湖 滨 路202 号 普华 永道 中心11 楼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李 丹 联系电 话: (021 )23238888 传真: (021 )23238800 联系人 :陈 熹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薛 竞、 陈熹 § 4 基金名称 南方消 费活 力灵 活配 置混 合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 5 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6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 制组 合风险 并保 持良好流 动性 的前提 下, 通过专业 化研 究分析, 力争 实现基 金 资产的 长期 稳定 增值 。 § 7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包 括国 内依法 发行 上市 的股 票 ( 包括中 小板 、 创 业板 及其 他经中 国证 监会核 准上 市的 股票 ) 、 债 券 (包 括国 内依 法发 行和 上市交 易的 国债 、 央 行票 据、 金 融债 券、 企业债 券、 公 司债 券、 中 期票据 、 短期 融资 券、 超 短期融 资券、 次级 债券、 政府支 持机 构 债 券、 政 府支 持债 券、 地方 政府债 券、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可转 换债 券及 其他 经中国 证监 会允 许投资 的债 券或 票据) 、 资产支 持证 券、 债 券回 购 、 银行存 款 ( 包括协 议存 款、 定期 存款 及 其他银 行存 款) 、 货 币市 场工具 、 权 证、 股指 期货 以及经 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具 ,但 需符 合中 国证 监会的 相关 规定。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本基金 股票 投资 占基 金资 产的比 例范 围 为 0-95% 。 债 券、 资 产 支持证 券、 债 券回 购、 银 行存款 (包括 协议 存款、 定期存 款及 其他 银行 存款 ) 、 货币 市场 工 具、 权 证、 股 指期 货以 及经 中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他 金融 工具 不低 于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5% 。 本 基金 每个 交易 日日 终在扣 除股 指期 货合 约需 缴纳的 交易 保证 金后 , 应 当保持 不低 于基 金资产 净 值5% 的现 金或 者 到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16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 8 基金的投资策略 8.1 投资 策略 1 、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通过 定性 与定 量相 结合的 方法 分析 宏观 经济 和证券 市场 发展 趋势 , 对证 券市场 当 期 的 系 统 性 风险 以 及 可 预见 的 未 来 时 期内 各 大 类 资产 的 预 期 风 险和 预 期 收 益率 进 行 分 析评 估,并 据此 制定 本基 金在 股票、 债券 、现 金等 资产 之间的 配置 比例 、调 整原 则和调 整范 围 , 在保持 总体 风险 水平 相对 稳定的 基础 上 , 力争 投资 组合的 稳定 增值 。 此 外 , 本基金 将持 续地 进行定 期与 不定 期的 资产 配置风 险监 控, 适时 地做 出相应 的调 整。 2 、股 票投 资策 略 股票投 资采 用定 量和 定性 分析相 结合 的策 略。 1 )定 性分 析 在定性 分析 方面 ,本 基金 主要挑 选全 部或 部分 具备 以下特 征的 上市 公司 : A 、新 经济 体制 下受 益于 改 革,分 享改 革红 利的 优质 企业; B 、 公司 所处 的行 业符 合国 家的战 略发 展方 向, 并且 公司在 行业 中具 有明 显的 竞争优 势 ; C 、具 备一 定竞 争壁 垒的 核 心竞争 力; D 、公司 具有良 好的治 理结 构,从大 股东 、管理 层到 中层业务 骨干 有良好 的激 励机制 , 并且企 业的 信息 披露 公开 透明; E 、公 司具 有良 好的 创新 能 力。 2 )定 量分 析 本基金 将对 反映 上市 公司 质量和 增长 潜力 的成 长性 指标 、 财 务指 标和 估值 指标 等进行 定 量分析 ,以 挑选 具有 成长 优势、 财务 优势 和估 值优 势的个 股。 A 、成 长性 指标 :营 业利 润 增长率 、净 利润 增长 率和 收入增 长率 等; B 、 财务 指标: 毛利 率、 营 业利润 率、 净 资产 收益 率 、 净利率 、 经 营活动 净收 益/利 润总 额等; C 、 估 值指 标: 市盈 率 (PE ) 、 市 盈率 相对 盈利 增长 比率 (PEG ) 、 市 销率 (PS ) 和总 市 值。 3 )组 合股 票的 投资 吸引 力 评估分 析 本基金 利用 相对 价值 评估 , 形成 最终 的股 票组 合进 行投资 。 相 对价 值评 估主 要运用 国际 化视野 , 采用 专业的 估值 模型 , 合 理使 用估值 指标 , 将 国内 上市 公司的 有关 估值与 国际 公 司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17 相应指 标进 行比 较, 选择 其中价 值被 低估 的公 司。 本基金 采用 包括 自由 现金 流贴现 模型 、 股 息贴现模 型、市 盈率 法、 市净率法 、PEG 、EV/EBITDA 等估值 方法 。力争 选择 最具有投 资吸 引力的 股票 构建 投资 组合 。 4 )投 资组 合构 建与 优化 基于基 金组 合中 单个 证券 的预期 收益 及风 险特 性, 对组合 进行 优化 , 在 合理 风险水 平下 追求基 金收 益最 大化 , 同 时监控 组合 中证 券的 估值 水平, 在市 场价 格 明 显高 于其内 在合 理价 值时适 时卖 出证 券。 3 、债 券投 资策 略 在选择 债券 品种 时, 首先 根据宏 观经 济、 资金 面动 向和投 资人 行为 等方 面的 分析判 断未 来利率 期限 结构 变化 , 并 充分考 虑组 合的 流动 性管 理的实 际情 况 , 配置 债券 组合的 久期 ; 其 次, 结 合信 用分 析、 流动 性分析 、 税 收分 析等 确定 债券组 合的 类属 配置 ; 再 次, 在 上述 基础 上利用 债券 定价 技术 , 进 行个券 选择 , 选 择被 低估 的债券 进行 投资 。 在 具体 投资操 作中 , 采 用放大 操作 、骑 乘操 作、 换券操 作等 灵活 多样 的操 作方式 ,获 取超 额的 投资 收益。 本基金 投资 于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由于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采 取非 公开 方式 发 行 和交易 , 并 限制投 资人 数量 上限 , 整 体流动 性相 对较 差。 同时 , 受到 发债 主体 资产 规模 较小、 经营 波动 性较高 、 信用 基本面 稳定 性较差 的影 响 , 整体 的信 用风险 相对 较高 。 中 小企 业私募 债券 的 这 两个特 点要 求在 具体 的投 资过程 中 , 应 采取更 为谨 慎的投 资策 略 。 本基 金认 为, 投资 该类 债 券的核 心要 点是 分析 和跟 踪发债 主体 的信 用基 本面 , 并综 合考 虑信 用基 本面、 债券收 益率 和 流动性 等要 素, 确定 最终 的投资 决策 。 4 、权 证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在进 行权 证投 资时 , 将通 过对 权证 标的 证券 基本面 的研 究, 并结 合权 证定价 模型 寻求其 合理 估值 水平 , 主 要考虑 运用 的策 略包 括: 价值挖 掘策 略、 杠杆 策略、 获利保 护策 略、 价差策 略、 双向 权证 策略 、买入 保护 性的 认沽 权证 策略、 卖空 保护 性的 认购 权证策 略等 。 基金管 理人 将充 分考 虑权 证资产 的收 益性 、 流 动性 及风险 性特 征 , 通过 资产 配置 、 品 种 与类属 选择 ,谨 慎进 行投 资,追 求较 稳定 的当 期收 益。 5 、股 指期 货等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在进 行股 指期 货投 资时 , 将 根据 风险管 理原 则, 以套 期保 值为主 要目 的, 采用 流 动性好 、 交易 活跃的 期货 合约 , 通 过对 证券市 场和 期货市 场运 行趋 势的 研究 , 结 合股 指期 货 的定价 模型 寻求 其合 理的 估值水 平, 与现 货资 产进 行匹配 , 通 过多 头或 空头 套期保 值等 策略 进行套 期保 值操 作。 基金 管理人 将充 分考 虑股 指期 货的收 益性 、 流动性 及风 险性特 征 , 运 用 股指期 货对 冲系 统性 风险 、 对 冲特 殊情 况下的 流动 性风险 , 如大 额申购 赎回 等; 利用 金融 衍 生品的 杠杆 作用 ,以 达到 降低投 资组 合的 整体 风险 的目的 。 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18 今后 , 随 着证 券市场 的发 展、 金融 工具 的丰富 和交 易方式 的创 新等 , 基 金还 将积极 寻 求 其他投 资机 会, 如法 律法 规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 许基 金投资 其他 品种 , 本 基金 将在履 行适 当程 序后, 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以丰富 组合 投资 策略 。 8.2 投资 决策依 据和 决策 程序 (1) 决策 依据 ①国家 有关 法律 、法 规和 基金合 同的 有关 规定 。依 法决策 是本 基金 进行 投 资 的前提 ; ②宏观 经济 发展 态势 、 微观 经济运 行环 境和 证券 市场 走势 。 这 是本 基金 投资 决策 的基 础 ; ③投资 对象 收益 和风 险的 配比关 系 。 在 充分 权衡 投资 对象的 收益 和风 险的 前提 下做出 投 资决策 ,是 本基 金维 护投 资人利 益的 重要 保障 。 (2) 决策 程序 ①决定 主要 投资 原则 : 投 资决策 委员 会决 定基 金的 主要投 资原 则, 并对 基金 投资组 合的 资产配 置比 例等 提出 指导 性意见 。 ②提出 投资 建议 : 研 究部 研究员 以内 外部 研究 报告 、 实地 调研 以及 其他 信息 来源作 为参 考, 对宏 观经 济运行 状况 、 行 业发 展趋 势和个 股基 本面进 行深 度研 究, 在研 究员所 覆盖 的 行 业内精 选个 股进 行推 荐 , 结 合市场 走势 和情 绪根 据基 金经理 提出 的要 求对 各类 投资品 种提 出 投资建 议。 ③制定 投资 决策 : 基 金经 理在遵 守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制定的 投资 原则 前提 下, 根据研 究员 提供的 投资 建议 以及 自己 的分析 判断 ,做 出具 体的 投资决 策。 ④进行 风险 评估 : 风 险管 理部门 对公 司旗 下基 金投 资组合 的风 险进 行监 测和 评估, 并出 具风险 监控报 告。 ⑤评估 和调整 决策程 序:基 金管 理人有 权根据 环境的 变化 和实际 的需要 调整决 策的 程序 。 § 9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沪 深 300 指数 收益 率×60% +上 证国 债指 数收 益率 ×40% 。 沪深 300 指 数是中 证指数 公司依据 国际 指数编 制标 准并结合 中国 市场的 实际 情况编 制 的沪深 两市 统一 指数 , 科 学地反 映了 我国 证券 市场 的整体 业绩 表现 , 具 有一 定的权 威性 和市 场代表 性, 业内 也普 遍采 用。因 此, 沪 深300 指数 是衡量 本基 金股 票投 资业 绩的理 想 基 准 。 上证国 债指 数由 上交 所编 制, 具 有较 长的 编制 和发 布历史 , 以 及较 高的 知名 度和市 场影 响力, 适合 作为 本基 金债 券投资 部分 的基 准。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 者有 更权 威的、 更能 为市场 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推 出, 或 者是 市场 上出 现更 加适合 用于 本基 金的 业绩 基准的 指数 时, 本基 金可 以在与 基金 托管 人协商 一致 的情 况下 , 报 中国证 监会 备案 后变 更业 绩比较 基准 并及 时公 告, 无需召 开基 金份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19 额持有 人大 会。 如果 本基 金业绩 比较 基准 所参 照的 指数在 未来 不再 发布 时, 基金管 理人 可以 按相关 监管 部门 要求 履行 相关手 续后 , 依 据维 护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合 法权 益的 原则, 选取 相似 的或可 替代 的指 数作 为业 绩比较 基准 的参 照指 数, 而无需 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会 。 § 10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 本基金 为混 合型 基金 , 其 长期平 均风 险和 预期 收益 水平低 于股 票型 基金 , 高 于债券 型基 金、货 币市 场基 金。 § 11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述 或重大 遗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 基金托 管人 根据 本基 金合 同规定 复核 了本 报告 中的 财务指 标 、 净 值表 现和 投资 组合报 告 等内容 ,保 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者 重大 遗漏 。 基金管理 人承 诺以诚 实信 用、勤勉 尽责 的原则 管理 和运用基 金资 产, 但不 保证 基金一 定 盈利。 基金的过 往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投资者在 做出 投资决 策前 应仔细 阅 读本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6 年6 月30 日( 未经审 计) 。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19,224,277,609.96 45.82 其中: 股票


19,224,277,609.96 45.82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9,872,167,531.60 47.37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847,094,255.37 6.79 8 其他资 产


8,421,971.92 0.02 9 合计





41,951,961,368.85





100.00


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 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95,908,071.87 0.23 B 采矿业 510,143,415.20 1.22 C 制造业 7,158,811,451.00 17.06 D 电力 、 热 力、 燃气 及水 生 产和供 应 业 1,471,552,910.42 3.51 E 建筑业 578,589,247.35 1.38 F 批发和 零售 业 382,727,932.51 0.91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1,542,872,315.18 3.68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 软 件和 信息 技 术服务 业 362,217,479.84 0.86 J 金融业 6,276,497,998.43 14.96 K 房地产 业 446,840,580.10 1.07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230,265,131.54 0.55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38,203,976.75 0.09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88,646,396.73 0.21 S 综合 41,000,703.04 0.10 合计 19,224,277,609.96 45.83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 明细


序 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1288 农业银 行 699,444,799 2,238,223,356.80 5.34 2 601628 中国人 寿 59,651,510 1,241,944,438.20 2.96 3 601328 交通银 行 212,414,205 1,195,891,974.15 2.85 4 600519 贵州茅 台 2,804,952 818,821,587.84 1.95 5 601989 中国重 工 105,776,917 669,567,884.61 1.60 6 600887 伊利股 份 33,596,901 560,060,339.67 1.34 7 600016 民生银 行 57,455,404 513,076,757.72 1.22 8 600036 招商银 行 25,655,671 448,974,242.50 1.07 9 600104 上汽集 团 20,085,047 407,525,603.63 0.97 10 601006 大秦铁 路 61,308,680 394,827,899.20 0.94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 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1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债 券投 资。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债 券投 资。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 证券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 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投资 。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 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 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 益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股 指期 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 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 在进 行股 指期 货投 资时 , 将 根据 风险管 理原 则, 以套 期保 值为主 要目 的, 采用 流 动性好 、 交易 活跃的 期货 合约 , 通 过对 证券市 场和 期货市 场运 行趋 势的 研究 , 结 合股 指期 货 的定价 模型 寻求 其合 理的 估值水 平, 与现 货资 产进 行匹配 , 通 过多 头或 空头 套期保 值等 策略 进行套 期保 值操 作。 基金 管理人 将充 分考 虑股 指期 货的收 益性 、 流动性 及风 险性特 征 , 运 用 股指期 货对 冲系 统性 风险 、 对 冲特 殊情 况下的 流动 性风险 , 如大 额申购 赎回 等; 利用 金融 衍 生品的 杠杆 作用 ,以 达到 降低投 资组 合的 整体 风险 的目的 。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 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投资国 债期 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 的发行 主体 本期 没有 出现 被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 , 或在 报告编 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形。 11.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没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股 票库 。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2,596,219.68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5,825,752.24 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2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421,971.92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 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 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况 。 § 12 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 人依 照恪尽 职守 、诚实信 用、 勤勉尽 责的 原则管理 和运 用基金 资产, 但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基 金的过 往业 绩并不 代表其 未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阶段 净值增 长 率①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5.7.31-2015.12.31 9.30% 1.66% 0.44% 1.41% 8.86% 0.25% 2016.1.1-2016.6.30 -4.03% 1.01% -8.40% 1.10% 4.37% -0.09% § 13 基金的费用概览 13.1 与 基金运 作有 关的 费用 一、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4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 审计 费、 诉讼 费和 仲裁费 ; 5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3 6 、基 金的 证券/ 期货 交易 费用; 7 、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8 、基 金相 关账 户的 开户 及 维护费 用; 9 、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 基金合 同》 约定 ,可 以在 基金财 产中 列支 的其 他费 用。 二、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提标 准和 支付 方式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不收 取管 理费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 的年 费 率 计 提 。 托 管 费 的 计算 方 法 如 下: H =E×0.05%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 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 托管 费划 款指 令 ,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付 给基金 托管 人。 若遇 法定 节假日 、公 休日 等, 支付 日期顺 延。 上述“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中第 3-9 项费 用” ,根 据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 定,按 费 用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 费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 金财产 中支 付。 三、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因未履 行或 未完全 履行 义务导致 的费 用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 基金 合同 》生 效前 的 相关费 用; 4 、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费 用调 整 基金管 理人 可以 根据 与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利 益一 致的 原则 , 结 合产 品特 点和 投资 人的需 求 设置基 金管 理费 率的 结构 和水平 。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可根据 基金 规模 等因 素协 商一致 , 酌 情调 低基 金管 理费率 、 托 管费率 , 无需 召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 除根 据法 律法规 要求 提高 该等 报酬 标准以 外 , 提 高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4 上述费 率需 经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通 过 。 基 金管 理人必 须于 新的 费率 实施 日前在 指定 媒 介上公 告。 五、基 金税 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13.2 与 基金销 售有 关的 费用 1 、本 基金 的申 购费 率最 高 不高 于 1.5% , 且随 申购 金 额的增 加而 递减 ,如 下表 所示 申购金 额(M) 申购费 率 M<100 万 1.50% 100 万 ≤M <500 万 0.90% 500 万 ≤M <1000 万 0.30% M≥1000 万 1000 元/笔 投资人 重复 申购 ,须 按每 次申购 所对 应的 费率 档次 分别计 费。 申购费 用由 投资 人 承 担, 不列入 基金 财产 , 主 要用 于本基 金的 市场 推广 、 销 售、 登 记等 各项费 用。 2 、本 基金 赎回 费率 最高不 超 过1.5% , 随申 请 份额持 有时 间增 加而 递减 。 具 体如 下表 所示 (其 中1 年指365 天) : 申请份 额持 有时 间(T) 赎回费 率 T<7 日 1.50% 7 日≤T<30 日 0.75% 30 日 ≤T<6 个月 0.50% T≥6 个月 0.00% 投资人 可将 其持 有的 全部 或部分 基金 份额 赎回 。 赎回 费用由 赎回 基金 份额 的基 金份额 持 有人承 担, 在基 金份 额持 有人赎 回基 金份 额时 收取 。对于 持有 期少 于 30 日的 基金份 额所 收 取的赎 回费 ,赎 回费 用全 额归入 基金 财产 ;对 于持 有期长 于 30 日但 少于3 个 月的基 金份 额 所收取 的赎 回费 , 赎 回费 用 75% 归入 基金 财产; 对于 持有期 长 于 3 个 月但 小 于6 个月 的基 金 份额所 收取 的赎 回费 , 赎 回费 用 50% 归入 基金 财产; 对于持 有期 长 于 6 个 月的 基金份 额所 收 取的赎 回费 ,赎 回费 用 25% 归入 基金 财产 。 3 、本基 金的申 购费率 、赎 回费率和 收费 方式由 基金 管理人根 据《 基金合 同》 的规定 确 定。 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根据 《基金 合同 》 的 相关 约定 调整费 率或 收费 方式 , 基 金管理 人最 迟应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5 于新的 费率 或收 费方 式实 施前 依 照《 信息 披露 办法 》的有 关规 定 在 指定 媒介 公告。 4 、基金 管理人 及其他 基金 销售机构 可以 在不违 背法 律法规规 定及 《基金 合同 》约定 的 情形下 , 对 基金 销售 费用 实行一 定的 优惠 , 费 率优 惠的相 关规 则和 流程 详见 基金管 理人 或其 他基金 销售 机构 届时 发布 的相关 公告 或通 知。 § 14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 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 理人 根据基 金法 及其他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结合 本基金 管理人 对本 基金实 施 的投资 管理 活动,对 本基 金 的原招 募说 明书 进行 了更 新,主 要更 新的 内容 如下 : 1 、在 “重 要提 示 ” 部分 , 对 “重 要提 示 ” 进行 了更 新。 2 、在“ 基金管 理人 ” 部分 ,对 “基 金管 理人概 况 ” 进行了更 新, 对 “主 要人 员情况 ” 进行了 更新 。 3 、在 “基 金托 管人 ”部 分 ,对 “ 基金 托管 人 ” 进行 了更新 。 4 、在“ 相关服 务机构 ” 部 分,对 “ 销售 机构 ” 进行 了更新, 对 “ 登记机 构 ” 进行了 更 新。 5 、在“ 基金的 投资 ” 部分 ,对 “基 金投 资组合 报告 ”进行了 更新 ,对 “ 基金 业绩 ” 进 行了更 新 。 6 、在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服 务 ”部 分, 对 “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服务 ”进 行了 更新 。 7 、在 “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 部分, 对 “ 其他 应披 露事 项 ”进 行了 更新 。 8 、对 部分 其他 表述 进行 了 更新。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6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