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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增利A(519660)

银河增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8月)查看PDF公告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1 【重要提示 】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 年5 月22 日 《关于核准银河 增 利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3 】676 号)的核准, 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 《 银河 增利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 简称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 本招募说 明书经 中国证 监会 核准 ,但中 国证监 会对 本基 金募集 的核准 ,并 不表 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 投资于 证券 市场,基金 净值会 因为 证券 市场波 动等因 素产 生波 动,投 资者在 投资本 基金前, 需充分 了解本 基金的 产 品特性,并承 担基金 投 资中出 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 因整体政治、 经济、 社会等 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 成的系 统性风 险,个 别 证券特 有的非 系统性 风 险,由 于基金 投资人 连 续大量 赎回 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 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 基 金 为 发 起 式 基 金 , 在 基 金 募 集 时 ,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运 用 公 司 股 东 资 金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的金额合计不 低于 1000 万元, 认购的 基金份 额持 有期 限不低 于三年 。但 发起 份额认 购人( 基金 管理 人股东、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 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 对本基金的 发起认购, 并不代 表对本 基金 的风 险或收 益的任 何判 断、 预测、 推荐和 保证 ,发 起资金也 并不用 于对投 资者 投资 亏损的 补偿, 投资 人及 发起份 额认购 人均 自行 承担投资 风险。基金 合同生效 满三年之日,若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 基金合同 将自动 终止, 且无 法通 过召开 持有人 大会 延期 ,投资 者将面 临基 金合 同可能终 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恪 尽职 守、诚 实信 用、谨 慎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运 用基 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预 示 其 未 来 表 现 。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人 认 购( 或 申 购) 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 年7 月1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2016 年 6 月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2 原招募 说明 书与本 次更 新的招 募说 明书不 一致 的,以 本次 更新的 招募 说明 书为准。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3 一 、基金管理人 ( 一) 基金管 理人 概况 基金管理人: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68 号 1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68 号15 层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成立日期:2002 年6 月14 日 注册资本:2.0 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38568888 联系人:罗琼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出资额(万元) 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5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2500 12.5%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2500 12.5%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2500 12.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500 12.5% 合


计 20000 100% ( 二) 主要人 员情 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 、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长许国平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2014 年 4 月被选举为 银河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历任 中国人 民银 行国 际司处 长、东 京代 表处 代表、研 究局调 研员、 金融 稳定 局体改 处处长 ,中 央汇 金投资 有限责 任公 司建 行股权管 理部主 任,中 国银 河投 资管理 有限公 司总 经理 。现任 中国银 河金 融控 股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董事刘立达先生, 中共党员, 英国威尔士大学 (班戈) 金融 MBA。2014 年4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1988 年至 2008 年在中国 人民银行总 行工作 ,历任 金融 研究 所国内 金融研 究室 助理 研究员 ,研究 局资 本市 场处主任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4 科员、 货币政策处副调研员。2008 年6 月进入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 曾任股 权管 理运 营部总 经理、 银河 保险 经纪公 司董事 、战 略发 展部总经 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等职。现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王志强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2006 年 3 月被选举为 银河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第 二届 董事会 董事, 第三 届董 事会、 第四届 董事 会连 任。历任 上海机 电(集 团) 公司 科长、 处长、 总会 计师 ,上海 久事公 司计 财部 副总,上 海市城 市建设 投资 开发 总公司 计财部 副总 经理 、副总 会计师 等职 。现 任上海市 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熊人杰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6 年 3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第 二届董 事会 董事 ,第三 届董事 会、 第四 届董事 会连任 。曾 任职 于湖南人 造板厂 进出口 公司 、湖 南省广 电总公 司、 湖南 电广传 媒股份 有限 公司 。现任深 圳市达晨创业投资公司副总裁。 董事唐光明先生, 中共党员, 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 年10 月被选举为银河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第三 届董事 会董事 ,第 四届 董事会 连任。 历任 中国 船舶工业 总公司 综合计 划司 投资 一处科 员,金 飞民 航经 济发展 中心项 目经 理, 首都机场 集团公司业务经理。现任首都机场 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卢丽平女士,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5 年 9 月被选举为 银河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第 四届 董事会 董事。 历任 中国 石油天 然气集 团公 司劳 动工资局 劳动组 织处副 处长 、社 会保险 中心副 主任 ,苏 丹大尼 罗河石 油作 业公 司人力资 源部高 级主管 ,中 油国 际(苏 丹)劳 动工 资部 部门经 理,中 国石 油天 然气集团 公司人 事劳资 部劳 动组 织处处 长、中 国石 油天 然气集 团公司 资本 运营 部专职董 事。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 年 6 月被选 举为银 河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第 一届 董事 会独立 董事, 第二 届、 第三届、 第四届 董事会 连任 。历 任北京 大学教 师, 国家 地震局 副司长 ,中 国人 民保险公 司部门 总经理 ,中 国人 保信托 投资公 司副 董事 长,深 圳阳光 基金 管理 公司董事 长等职。现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王建宁先生, 中共党员, 硕士, 律师。2015 年11 月被选举为银河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第四 届董事 会独立 董事 。历 任国家 建设委 员会 干部 ,国家经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5 济委员 会外事 局干 部, 国家计 划委员 会工 业经 济联合 会国际 部干 部, 日本野村 证券株 式会社 总部 投资 及咨询 顾问, 全国 律协 会员法 律助理 ,现 任北 京德恒律 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独立董事郭田勇先生,2014 年 4 月被选举 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中 央财经 大学 金融 学院教 授、博 士生 导师 ,中央 财经大 学中 国银 行业研究 中心主 任。亚 洲开 发银 行高级 顾问、 中国 人民 银行货 币政策 委员 会咨 询专家、 中国银 监会外 聘专 家、 中国支 付清算 协会 互联 网金融 专家委 员会 委员 、中国国 际金融学会理事。 独立董事李笑明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师。2014 年 4 月被选举为银 河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主 任;国 家外汇 管理 局办 公室副 主任、 主任 ;中 央汇金 投资有 限公 司副 总经理; 中再保、国开行董事。 监 事 长 李 立 生 先 生 , 中 共 党 员 ,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 历 任 建 设 部 标 准 定 额 研 究所助 理研究 员, 中国 华融信 托投资 公司 证券 总部研 究发展 部副 经理 ,中国银 河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研 究中心 综合研 究部 副经 理,银 河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筹备 组成员 ,银河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研究 部总 监、 基金管 理部总 监、 基金 经理、金 融工程部总监、产品规划部总监、督察长等职。 监 事 朱 洪 先 生 , 中 共 党 员 , 经 济 学 硕 士 , 高 级 经 济 师 。 历 任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华融信 托投资 公司 华东 分部总 经理、 远东 房地 产公司 总经理 ;银 河证 券上海总 部党委 书记、 总经 理、 公司纪 检委员 ;亚 洲证 券(银 河证券 党委 派任 )总裁、 党委书 记;银 河保 险经 纪公司 总经理 、 董 事长 等职, 现任中 国银 河投 资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 监事赵斌先生, 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学历。2015 年11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第四 届监 事会监 事。先 后任 职于 北京城 建华城 监理 公司 、银河证 券有限公司。现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总 经 理 刘 立 达 先 生 , 中 共 党 员 , 英 国 威 尔 士 大 学 ( 班 戈 ) 金 融 MBA 。1988 年至2008 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工作, 历任金融研究所国内金融研究室助理研 究员, 研究局资本市场处主任科员、 货币政策处副调研员等职。2008 年6 月进 入中国 银河金 融控 股有 限责任 公司工 作, 曾任 股权管 理运营 部总 经理 、银河保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6 险经纪公司董事、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 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学历。 历任哈尔滨证券公司友谊 路证券 交易营 业部 电脑 部经理 、和平 路营 业部 副总经 理,联 合证 券有 限责任公 司哈尔 滨和平 路营 业部 总经理 、联合 证券 公司 投资银 行总部 高级 经理 ,中国银 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处长、 (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副主任 (主持工作) , 期 间任北京证券业协会秘书长 (兼),中国银河金 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 执行总经理,现兼任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法定代表人。 督察长 董伯 儒先生 ,中 共党员 ,博 士研究 生学 历。历 任中 国东方 信托 投资 公司经 理,中 国银 河证 券有限 责任公 司基 金部 高级经 理,银 河基 金管 理有限公 司支持保障部总监、监察部总监。 2、本基金基金经理 杨鑫先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 6 年证券从业经历。 曾就职于东航金戎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2010 年9 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研究部债券研究 员、 固定收益部债券经理, 主要从事债券配置和头寸管理工作。2015 年6 月起 担银河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3 月起担任银河 强化收 益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银河 增利 债券 型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银河岁 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4 月起担任银河通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孙伟仓先生:2013 年7 月至2016 年3 月,杨鑫先生:2016 年3 月至今。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 经 理 刘 立 达 先 生 , 副 总 经 理 陈 勇 先 生 ,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股 票 投 资 部 总 监 钱 睿南先 生,总 经理 助理 兼市场 部总监 兼战 略规 划部总 监吴磊 先生 ,研 究部总监 刘风华 女士, 固定 收益 部负责 人韩晶 先生 ,股 票投资 部基金 经理 张杨 先生,股 票投资 部基金经理神玉飞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 管理人 职责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7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 办 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 决策, 以专 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 监察与稽核、 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 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 除 依 据 《 基 金 法 》 、 基 金 合 同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外 , 不 得 为 自 己 及 任 何 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 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 申购、 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3、 严格按照 《基金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14 、 保 守 基 金 商 业 秘 密 , 不 得 泄 露 基 金 投 资 计 划 、 投 资 意 向 等 , 除 《 基 金 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得向他人泄露; 15 、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的 约 定 确 定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方 案 , 及 时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配收益; 16、 依据 《基金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8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 、 以 基 金 管 理 人 名 义 , 代 表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利 益 行 使 诉 讼 权 利 或 者 实 施 其他法律行为; 19 、 组 织 并 参 加 基 金 财 产 清 算 小 组 , 参 与 基 金 财 产 的 保 管 、 清 理 、 估 价 、 变现和分配;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 基 金 托 管 人 违 反 基 金 合 同 造 成 基 金 财 产 损 失 时 , 应 为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 、 面 临 解 散 、 依 法 被 撤 销 或 者 被 依 法 宣 告 破 产 时 , 及 时 报 告 中 国 证 监 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 、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为 基 金 的 利 益 对 被 投 资 公 司 行 使 股 东 权 利 , 为 基 金 的 利 益行使 因基金 财产 投资 于证券 所产生 的权 利, 不谋求 对上市 公司 的控 股和直接 管理; 2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 四)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1、基 金管理 人承 诺不 从事违 反《基 金法 》的 行为, 并承诺 建立 健全 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行为的发生; 2、基 金管理 人承 诺不 从事以 下违反 《基 金法 》的行 为,并 建立 健全 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其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9 3、基 金管理 人承 诺加 强人员 管理, 强化 职业 操守, 督促和 约束 员工 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 法规、 规 章及行业规范,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不从事 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者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 在任 职期间 知 悉的有 关证 券、基 金的 商业秘 密、 尚未依 法公 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 利用对敲、 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 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 金管 理人、 基 金托管 人出 资或者 买卖 基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发行 的股票或 者债券; (6)买卖 与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托管 人有控 股关 系的股 东或 者与基 金管 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10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 五) 基金经 理承 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着敬业、 诚信和谨慎的原则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协助、 接受委托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法 律、 法规、 规章、 基金 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不泄露 在任职 期间 知悉 的有关 证券、 基金 的商 业秘密 、尚未 依法 公开 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 六)基金 管理 人内部控 制制 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 证公 司规范 运作 ,有效 地防 范和化 解管 理风险 、经 营风险 以及 操作 风险, 确保基 金财 务和 公司财 务以及 其他 信息 真实、 准确、 完整 ,从 而最大程 度地保 护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利 益,本 基金 管理 人建立 了科学 合理 、控 制严密、 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 度。 内部控 制制 度是指 公司 为实现 内部 控制目 标而 建立的 一系 列组织 机制 、管 理方法 、操作 程序 与控 制措施 的总称 。内 部控 制制度 由内部 控制 大纲 、基本管 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成。 公司内 部控 制大纲 是对 公司章 程规 定的内 控原 则的细 化和 展开, 是对 各项 基本管 理制度 的总 揽和 指导, 内部控 制大 纲明 确了内 控目标 、内 控原 则、控制 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 理制 度包括 内部 会计控 制制 度、风 险控 制制度 、投 资管理 制度 、监 察稽核 制度、 基金 会计 制度、 信息披 露制 度、 信息技 术管理 制度 、资 料档案管 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 务规 章 是在 基本 管理制 度的 基础上 ,对 各部门 的主 要职责 、岗 位设 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11 2、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 原则 。内部 控制 机制必 须覆 盖公司 的各 项业务 、各 个部门 或机 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 原则 。通过 科学 的内控 手段 和方法 ,建 立合理 的内 控程序 ,维 护内 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 原则 。公司 各机 构、部 门、 和岗位 在职 能上应 当保 持相对 独立 ,公 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 约原 则。公 司内 部部门 和岗 位的设 置必 须权责 分明 、相互 制衡 ,并 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实 行。 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应 充分发挥各机构、 各部 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运用科 学化的 方法 尽量 降低经 营运作 成本 ,提 高经济 效益, 以合 理的 控制成本 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 据《中 华人 民共 和国会 计法》 、 《 金融企 业会计 制度》 、 《 证券投 资基 金会计 核算办 法》 、 《企 业财务 通则》 等国家 有 关法律 、法规 制订了 基 金会计制 度、公 司财务 会计 制度 、会计 工作操 作流 程和 会计岗 位职责 ,并 针对 各个风险 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 计控 制制度 包括 凭证制 度、 复核制 度、 账务处 理程 序、基 金估 值 制 度和程 序、基 金财 务清 算制度 和程序 、成 本控 制制度 、财务 收支 审批 制度和费 用报销 管理办 法、 财产 登记保 管和实 物资 产盘 点制度 、会计 档案 保管 和财务交 接制度等。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 制制 度由风 险控 制委员 会组 织各部 门制 定,风 险控 制制度 由风 险控 制的目 标和原 则、 风险 控制的 机构设 置、 风险 控制的 程序、 风险 类型 的界定、 风险控 制的主 要措 施、 风险控 制的具 体制 度、 风险控 制制度 的监 督与 评价等部 分组成。 风险控 制的 具体制 度主 要包括 投资 风险管 理制 度、交 易风 险管理 制度 、财 务风险 控制制 度以 及岗 位分离 制度、 防火 墙制 度、岗 位职责 、反 馈制 度、 保密 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12 (3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 负责 监督检查基金和公 司运 作的合法合规情况 及公 司内 部风险控制情况。 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 董事会聘任, 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督 察长负 责组 织指 导公司 监察稽 核工 作。 除应当 回避的 情况 外, 督察长享 有充分 的知情 权和 独立 的调查 权。督 察长 根据 履行职 责的需 要, 有权 参加或者 列席公 司董事 会以 及公 司业务 、投资 决策 、风 险管理 等相关 会议 ,有 权调阅公 司相关 文件、 档案 。督 察长应 当定期 或者 不定 期向全 体董事 报送 工作 报告,并 在董事 会及董 事会 下设 的相关 专门委 员会 定 期 会议上 报告基 金及 公司 运作的合 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 部门 ,具体执行监察稽 核工 作。公司配备了充 足合 格的 监察稽核人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 内部 稽核管理办法、内 部稽 核工作准则等。通 过这 些制 度的建 立,检 查公 司各 业务部 门和人 员遵 守有 关法律 、法规 和规 章的 情况;检 查公司 各业务 部门 和人 员执行 公司内 部控 制制 度、各 项管理 制度 和业 务规章的 情况。 二、基 金托管人 (一) 基金 托管人 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北京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成立时间:1996 年 01 月 29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 88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76 号 联系人:刘晔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13 联系电话:(010) 6622 3586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 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 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 保险业务;提供保管 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 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同业外汇拆借;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 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 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证券结算业务;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代销业务;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短期融资券主承销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发展概况: 北京银行成立于 1996 年,是一家中外资本融合的新型股份制银行。成立 18 年来,北京银行依托中国经济腾飞崛起的大好形 势,先后实现引资、上市、 跨区域、综合化等战略突破。目前,已在北京、天津、上海、西安、深圳、杭 州、 长沙、 南京、 济南 及南昌等 10 大中心城市设立 300 多家分支机构, 发起设 立北京延庆、浙江文成及吉林农安北银村镇银行,成立香港和荷兰阿姆斯特丹 代表处,发起设立国内首家消费金融公司 —— 北银消费金融公司,首批试点合 资设立中荷人寿保险公司,先后设立中加基金管理公司、北银金融租赁公司, 开辟和探索了中小银行创新发展的经典模式。 截至2015 年6 月末,北京银行资产达到 1.62 万亿元,实现净利润约为 100.62 亿元, 成本收入比仅 19.79%。 ROA1.28% , ROE20.16%, 不良贷款率 0.92%, 拨备覆盖率为306.97% ,资本充足率11.51% ,品牌价值超过260 亿元,一级资 本排名全球千家大银行 87 位, 较去年提升12 位, 连续两年跻身全 球百强银行, 各项经营指标均达到国际银行业先进水平,打造了人均效益和资产质量“双优 银行”。 20 年来, 北京银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在医疗、 教育、 慈善、 赈灾等 方面 向社会捐助超过1 亿元,充分彰显了企业社会责任。凭借优异的经营业绩和优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14 质的金融服务,北京银行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 位”、“ 亚洲十大最佳上市银行”、“中国最佳城市商业零售银行”、“最佳 区域性银行”、“最佳支持中小企业贡献奖”、“最佳便民服务银行”、“中 国上市公司百强企业”、“中国社会责任优秀企业”、“最具持续投资价值上 市公司”、“最受尊敬银行”、“最值得百姓信赖的银行机构”及“中国优秀 企业公民”等称号。 2、资产托管部主要人员情况 刘晔女士,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 年毕业 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1997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 具有 十多年 银行和 证券 行业 从业经 验。曾 就职 于证 券公司 从事债 券市 场和 股票研究 工作。 在北京 银行 工作 期间, 先后从 事贷 款审 查、短 期融资 券承 销、 基金销售 及 资产托管等工作。2008 年 7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助理,2012 年 9 月 至 2014 年 12 月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2014 年 12 月起至今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 北京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充分发挥作为新兴托管银行的高起点优势, 搭建了 由高素质人才组成的专业团队, 内设核算估值岗、 资金清算岗、 投资 运作监督岗、 系统运行保障岗及风险内控岗, 各岗位人员均分别具有相应的会计核算、 资产估 值、资金清算、投资监督、风险控制等 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业务经验,70% 的员工拥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北京银 行资 产托管 部秉 持“严 谨、 专业、 高效 ”的经 营理 念,严 格履 行托 管人的 各项职 责, 切实 维护基 金持有 人的 合法 权益, 为基金 提供 高质 量的托管 服务。 经过多 年稳 步发 展,北 京银行 托管 资产 规模不 断扩大 ,托 管业 务品种不 断增加 ,已形 成包 括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专户 理财、 证券公 司资 产管 理计划、 信托计 划、银 行理 财、 保险资 金、股 权投 资基 金等产 品在内 的托 管产 品体系, 北京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高度认同。 ( 二) 基金托 管人 的内部 控制 制 度 1、内部控制目标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15 作为基 金托 管人, 北京 银行严 格遵 守国家 有关 托管业 务的 法律法 规、 行业 监管规 章和本 行有 关管 理规定 ,守法 经营 、规 范运作 、严格 管理 ,确 保基金托 管业务 的稳健 运行 ,保 证基金 财产的 安全 完整 ,确保 有关信 息的 真实 、准确、 完整、及时披露,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北京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 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对托管 业务风 险控 制工 作进行 检查指 导。 资产 托管部 设有内 控监 查岗 ,配备了 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北京银 行资 产托管 部具 备系统 、完 善的内 部控 制制度 体系 ,建立 了业 务管 理制度 、内部 控制 制度 、业务 操作流 程, 可以 保证托 管业务 的规 范操 作和顺利 进行; 业务人 员均 具备 从业资 格;业 务操 作严 格实行 经办、 复核 、审 批制度, 授权工 作实行 集中 控制 ,制约 机制严 格有 效; 业务印 章按规 程保 管、 存放、使 用,账 户资料 严格 保管 ,未经 授权不 得查 看; 业务操 作区封 闭管 理, 实施音像 监控; 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 防止泄密; 业务实现系统自动化操作, 防止人为操作风险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 三) 基金托 管人 对基金 管理 人运作 基金 进行监 督的 方法和 程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相关 规定, 基金 托管 人发现 基金管 理人 的投 资指令 违反法 律、 行政 法规和其 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应当拒绝执行, 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及时 向证券 监督 管理 机构报 告。基 金托 管人 如发现 基金管 理人 依据 交易程序 已经生 效的投 资指 令违 反法律 、行政 法规 和其 他有关 规定, 或者 违反 基金合同 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16 三、相 关服务机构 ( 一) 基金份 额发 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68 号15 层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郑夫桦、张鸿 、赵冉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院A-F 座三层(邮编:100045) 电话: (010)56086900 传真: (010)56086939 联系人:孙妍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 区天河路1 号锦绣联合商务大厦 25 楼2515 室 (邮 编:510075 电话: (020)37602205 传真: (020)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 206 号 电话: (0451)82812867 传真: (0451)82812869 联系人:崔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17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 1 号新世纪广场 B 座805 室(邮编:210002 ) 电话: (025)84671299 传真: (025)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西路 17 号赛格景苑 2 楼(邮编:518048 ) 电话: (0755)82707511 传真: (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2、场外代销机构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18 客户服务电话:95561,或拨打当地咨询电话 网址:www.cib.com.cn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A 座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7)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南城路 2 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何茂才 电话: (0769)23394102 客服电话: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8)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400(全国) 96400( 江苏) 网站:www.njcb.com.cn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 (010)66568430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19 传真: (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服电话:95523 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 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20 (1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1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 (021)23219000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21 传真: (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 (027)65799999 传真: (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或95579 网址:www.95579.com (18)华宝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法人代表人:陈林 电话: (021)68778075 传真: (021)68777723 联系人: 汪明丽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19)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 308 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 (0931)4890208 传真: (0931)4890628 联系人:邓鹏怡 客户服务电话:96668、4006898888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22 网址:www.hlzqgs.com (20)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 (021)20333333 传真: (021)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21)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网址: www.gzs.com.cn (2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010)85130588 传真: (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3)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23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沈刚 客户服务热线: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24)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27 层及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6 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肖婷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25)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40511 联系人:刘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2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 (0591)87841160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24 传真: (0591)87841150 联系人:张宗瑞 客户服务电话: (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2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 证券大厦 20 层经纪业 务管理 部(邮编:100125 )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685560 联系人:陈忠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28)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 3 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 (0755)83709350 传真: (0755)83700205 联系人:牛孟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2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20 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1 号楼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 (0532)85022605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2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 (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30)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A 座41 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 (0791)6768763 传真: (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3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1 栋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 (0755)82825551 传真: (0755)82558355 联系人:朱贤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3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4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045678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26 网址:www.txsec.com/ jijin.txsec.com (33)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 (0451)82269280-225 传真: (0451)82287211 联系人:刘爽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3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 (0755)22626391 传真: (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联系人:郑舒丽 网址: www.pingan.com (3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 (010)63081000 传真: (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6)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 51 号 法定代表人:王晓 电话: (024)22955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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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 传真: (024)22955449


联系人:宋伟 客服电话: (024 )22955438 网址:www.chstock.com (37)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 (0431)85096517 传真: (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38)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及第 04 层 01 、02、03、05、11、12 、13、15、16、18、19、20、21、 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 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 (0755)-82023442 传真: (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3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 26 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 崔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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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 电话: (0755)25832852


传真: (0755)82485081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客服服务电话:4008881888


(4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 (021)53519888 传真: (021)53519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4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 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 (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4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 (0755)82492193 传真: (0755)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4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29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人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95310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联系电话:(028)86690057 、(028)86690058 传真号码:(028)86690126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3、第三方独立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 号6 幢551 室 办公地址: 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 号6 幢 551 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37 号 4 号楼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 www.huaan.com.cn


(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南大道 3588 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南大道 3588 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I、J 单元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30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25 楼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B 座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02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18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021-20835588 网址:licaike.hexun.com (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 民建大厦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10 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企大厦 C 座9 层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t.jrj.com.cn (9)众升财富( 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万银财富投资有限公司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31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3201 内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1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11)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座7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座702 室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12)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1 幢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联系人电话: (010 )57418829


传真: (010)57569671


网址:www.niuji.net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13)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号2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8 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32 网址:www.noah-fund.com (14 )品今财富(北京)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济 安 财富( 北京) 资 本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4 号楼 40 层46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财富 中心A 座46 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075-6663 网址:www.pjfortune.com (1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989 号中达广场 201 室 法定代表人:盛大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6266 网址: www. leadfund.com.cn (16)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大厦 1307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大厦1307 室 法定代表人:周泉恭 客户服务电话:(021)-61600500 网址: www.rffund.com (17)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1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 1801 号凯科国际大厦 7 层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网址: fund.bundtrade.com (18)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3 层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658 弄 2 号楼B 座6 楼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33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 www.91fund.com.cn (19)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0)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 栋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 12 号惠恒集团二期418 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 www.jinqianwo.cn (2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16 楼B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16 楼B 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址: www.fundhaiyin.com (22)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105 室-3491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 号保利 国际广场南塔12 楼1201-1203 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23)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34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户服务电话:4000-178-000 网址: www.lingxianfund.com (24)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 区4 楼A506 室 办公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 区4 楼A506 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网址: www.dtfunds.com (25)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1 号楼 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网址: www.jimufund.com (26 ) 奕 丰 金 融 服 务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奕 丰 科 技 服 务 ( 深 圳 ) 前 海 有 限 公 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1116 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6-500 网址: www.ifastps.com.cn (27)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彭运年 客户服务电话:010-59336512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35 网址:www.jnlc.com (28)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1 幢10 楼1001 室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公司网站:www.jincheng-fund.com (29)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566 公司网站: www.pyfund.cn (30)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嘉盛中心30 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公司网站:www.chtfund.com (3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 区中关村大街11 号11 层1108 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 司 网站 :www.fundzone.cn 基 金管 理人 可根据 有 关法 律法 规的 要求, 选 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4、场内代销机构: 通过上 海证 券交易 所开 放式基 金销 售系统 办理 开放式 基金 的认购 、申 购、 赎回和 转托管 等业 务的 上海证 券交易 所会 员。 具体以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最新公布 名单为准。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36 ( 二) 基金登 记结算 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839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朱立元 ( 三) 律师事 务所 和经办律 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 、张兰 ( 四) 会计师 事务 所和经办 注册 会计师 : 名称:安 永 华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住 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东 长 安 街1 号 东 方 广 场 东 方 经 贸 城 安 永 大 楼16 层


办 公 地 址 : 上海市浦东 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 楼 法定 代 表 人 : 葛 明 经 办 会 计 师 : 徐 艳 、 濮 晓 达


电 话 :(021)22288888


传 真 :(021)22280000


联 系 人 : 蒋 燕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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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 四、基金的名称 基金名称: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增利债券 五、基 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债券型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 六、基 金的投资 ( 一) 投 资目 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辅助投资于精选的 具有投资 价值 的股票, 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与严谨的风险管理, 力求实现基金资产持续稳 定增值。 ( 二) 投资理 念 本基金 以债券 等固 定收 益类资 产 投 资为 主 ,获 取平稳 收益 ; 以股 票投 资为 辅,以 增强投 资回 报; 通过灵 活的资 产配 置, 提升基 金 整体 收益 能力 ,实现基 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 ( 三) 投 资范 围 本基金 的投 资范围 为具 有良好 流动 性的金 融工 具,包 括国 内依法 发行 上市 的股票 (含中小板股票、 创业板股票, 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权证、 债券、 可转换债 券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 中小企业集合债、 资产支持证 券、银 行存款 、货 币市 场工具 以及法 律法 规或 中国证 监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 法规 或监管 机构 以后允 许基 金投资 其他 品种, 基金 管理人 在履 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为 : 本基 金债券 投资 占基 金资产 的比 例 不低 于 80%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38 股票投资 (含权证)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20%, 可转债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 资产净 值的 30% ,权证 及其他 金融工 具的 投资 比例依 照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构的 规定执 行, 现 金或 者到 期日在 一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合 计比例 不低 于基 金资产净 值的5%。 ( 四) 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是以 债券等 固定 收益类 资产 的投资 为主 的债券 型投 资基金 , 通 过债 券等固 定收益 类资 产的 投资获 取平稳 收益 ,并 适度参 与股票 等权 益类 资产的投 资 以增强回报,投资策略主 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VPPI 策略、债券投资策略、 个股精选策略 、新股申购策略 等。 1、 大类 资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的大 类资产 配置 主要通 过对 宏观经 济运 行状况 、国 家财政 和货 币政 策、国 家产业 政策 以及 资本市 场资金 环境 、证 券市场 走势的 分析 ,预 测 判断宏 观经济 的发展 趋势 ,并 据此评 价未来 一段 时间 股票、 债券市 场相 对收 益率,主 动调整 股票、 债券 类资 产在给 定区间 内的 动态 配置, 以使基 金在 保持 总体风险 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优化投资组合。 在对宏 观经 济环境 判断 的基础 上, 综合考 虑整 体资产 组合 的风险 、收 益、 流动性 及各类 资产 相关 性等因 素,对 上述 资产 配置比 例进行 优化 ,在 规避风险 的前提下, 为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提供支持。 本基金考虑的宏观经济指标包括 GDP 增长率,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 , 生产者价格指数(PPI), 货币供应量(M0,M1, M2) 的增长率等指标。 本基金 考虑 的政策 面因 素包括 但不 限于货 币政 策、财 政政 策、产 业政 策的 变化趋 势等。 本基 金考 虑的市 场因素 包括 但不 限于市 场的资 金供 求变 化、上市 公司的盈利增长情况、 市场总体 P/E 、 P/B 等指 标相对于长期均值水平的偏离度、 新股首发上市涨幅、不同主题或行业的市场轮动情况等。 在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方面, 本基金会深入研究 分析宏观经济和利率趋势 , 选择流动性好,到期收益率与信用质量相对较高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 。 本基金借鉴投资组合保险技术中的VPPI (Variable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 )可变组合保险策略,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在基金资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39 产配置比例限制范围内, 确定并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 债券、 现金类资产上的配 置比例, 兼顾投资组合的 安全性和收益性 。 通过VPPI策略将基金资产动态优化分 配在 无风险资产和风险资产上, 并根据数量分析、 市场波动等来调整、 修正风险 资产与 无风险资产在投资组合中的比 重,积极参与分享市场可能出现的风险收 益, 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运用VPPI 策略确定基金资产配置的步骤如下: 1、分析并考察基金最近一年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净值增长率; 2、分析并研判债券等低风险资产组合在未来一年内的预期收益率;


3、 分析并比较股票等 高风险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优势, 确定风险资 产放大 倍数。 风险资产放大倍数的确定基于股票、 债券等不同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优 势比较, 当股票等高风险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优于债券等低风险资产, 则适当 提高风险资产放大倍数,否则,则降低风险资产放大倍数;


4、确定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运用VPPI 策略确定资产配置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股票等 高风 险资产 的配 置比例 =风 险资产 放大 倍数× (基 金最近 一年 超越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的 超 额 收 益 率 + 债 券 等 低 风 险 资 产 的 配 置 比 例 × 债 券 等 低 风 险 资产组合未来一年的预期收益率) 在本基 金成 立初期 ,或 者基金 最近 一年超 越业 绩比较 基准 的超额 收益 率小 于或等于零时,则: 股票等 高风 险资产 的配 置比例 =风 险资产 放大 倍数× (债 券等低 风险 资产 的配置比例×债券等低风险资产组合未来一年的预期收益率) 本 基 金 将 通 过 深 入 分 析 证 券 市 场 分 析 走 势 及 其 变 动 趋 势 , 并 综 合 考 量 基 金 的风险承受能力,在谨慎原则下对基金资产配置情况进行修正或调整。 2、 债券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债券 投资以 久期 管理为 核心 ,采取 久期 配置、 利率 预期、 收益 率曲 线估值、 类属配置、 单 券选择 、 附权债、 回购 杠杆、 资产支持证券 等投资策略。 本基金 在对 可转换 债券 条款和 发行 债券公 司基 本面进 行深 入分析 研究 的基 础上, 利用可 转换 债券 定价模 型进行 估值 ,并 结合市 场流动 性, 投资 具有较高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40 预期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 在对 资产支 持证 券进行 信用 风险、 利率 风险、 流动 性风险 、提 前偿 付风险 、操作 风险 和法 律风险 等综合 评估 的基 础上, 利用合 理的 收 益 率曲线对 资产支 持证券 进行 估值 ,通过 信用研 究和 流动 性分析 ,并运 用久 期管 理、类属 配置和 单券选 择等 积极 策略, 选择风 险调 整后 收益较 高的品 种进 行投 资,控制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寻求获取长期稳定的风险收益 。 (1)久期选择 本基金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 判断债券市场的未 来走势, 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 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 当预期 收益率曲线下移时, 适当提高组合久期, 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 当预期收 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考虑信 用溢 价对久 期的 影响, 若 经 济下行 ,预 期利率 将持 续下行 的同 时, 长久期 产品比 短久 期产 品将面 临更多 的信 用风 险,信 用溢价 要求 更高 。因此应 缩短久期,并尽量配置更多的信用级别较高的产品 。 (2)收益率曲线分析 本基金 除考 虑系统 性的 利率风 险对 收益率 曲线 形状的 影响 之外, 还将 考虑 债券市 场微观 因素 对收 益率曲 线的影 响, 如历 史期限 结构、 新债 发行 、回购及 市场拆 借利率 等, 形成 一定阶 段内的 收益 率曲 线变动 趋势的 预期 ,并 适时调整 基金的债券投资组合 。 (3)债券类属选择 本 基 金 依 据 宏 观 经 济 层 面 的 信 用 风 险 周 期 和 代 表 性 行 业 的 信 用 风 险 结 构 变 化,做 出信用 风险 收缩 或扩张 的基本 判断 。 根 据对 金 融债、 企业 债、 公司债、 中期票 据等债 券品 种与 同期限 国债之 间 收 益率 利差的 扩大和 收窄 的预 期,主动 调整 债 券类属 品种 的投 资比例 ,获取 不同 债券 类属之 间利差 变化 所带 来的投资 收益 。 (4)个债选择 本基金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 运用利率模型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分析, 并结合 债券的 信用 评级 、流动 性、息 票率 、税 赋等因 素,选 择具 有良 好投资价 值的债 券品种 进行 投资 。对于 含权类 债券 品种 ,如可 转债等 ,本 基金 还将结合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41 公司基本面分析,综合运用衍生工具定价模型分析债券的内在价值 。 1)流动性策略 为合理控制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并满足 本基金流动性需求, 本基金在投资 管理中将持有债券的组合久期 进行动态调整 。 2)信用分析策略


为 了 确 保 本 金 安 全 的 基 础 上 获 得 稳 定 的 收 益 , 本 基 金 通 过 对 信 用 债 券 发 行 人基本 面的深 入调 研分 析,结 合流动 性、 信用 利差、 信用评 级、 违约 风险等的 综合评估结果,选取具有价格优势和套利机会的优质信用债券产品进行投资。 (5)债券回购杠杆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 债券市场收益率情况及资金成本水平, 实时把握不同市场 和不同期限品种之间的收益率差异, 在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 采取适度的回 购杠杆操作,有效增厚基金资产收益。 (6)附权债券投资 附权债 券指 对债券 发行 体授予 某种 期权, 或者 赋予债 券投 资者某 种期 权, 从而使 债券发 行体 或投 资者有 了某种 灵活 的选 择余地 ,从而 增强 该种 金融工具 对不同发行体融资的灵活性,也增强对各类投资者的吸引力。 1)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 公司 债券不 同于 一般的 企业 (公司 )债 券,其 投资 人具有 在一 定条 件下转 股和回 售的 权利 ,因此 其理论 价值 应当 等于作 为普通 债券 的基 础价值加 上可转 换公司 债内 含期 权价值 ,是一 种既 具有 债性, 又具有 股性 的混 合债券产 品,具有抵御价格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 2)其他附权债券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利 用 债 券 市 场 收 益 率 数 据 , 运 用 利 率 模 型 , 计 算 含 赎 回 或 回 售 选 择 权的债券的期权调整利差(OAS ),作为此类债券投资估值的主要依据。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通 过 对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的 资 产 池 的 资 产 特 征 进 行 分 析 , 估 计 资 产 违 约 风险和 提前偿 付风 险, 并根据 资产证 券化 的收 益结构 安排, 模拟 资产 支持证券 的本金 偿还和 利息 收益 的现金 流过程 ,利 用合 理的收 益率曲 线对 资产 支持证券 进行估 值。本 基金 投资 资产支 持证券 时, 还将 充分考 虑该投 资品 种的 风险补偿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42 收益和市场流动性,控制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3、 股票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将采 用 定量 分析 和定性 分析 相结合 的方 法来建 立股 票库。 首先 ,运 用流动性、 盈利能力、 估值水平等指标对所有 A 股进行定量筛选, 构建股票备 选库。 其次, 在此 基础 上通过 对上市 公司 基本 面进行 深入的 研究 和定 性分析, 进一步发掘符合本基金投资理念、且估值合理的优质个股构建股票风格库 。 (1)个股投资策略 1)定量筛选 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以下两步对上市公司股票进行筛选, 建立本基金的股票 备选库。 首先,在市场所有A股中,剔除ST、*ST及公司认为的其他高风险品种股票。


其次, 在上一步的基础上, 重点考察盈利能力、 估值等指标, 并根据这些指 标综 合排序、筛选,形成股票备选库。


本基金选取净资产收益率 (ROE) 、 总资产报酬率 (ROA) 、 主营业务收入同比 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同比增长率等指标作为盈利能力指标 的衡量标准。


本基金选取市盈率 (P/E) 、 市净率 (P/B ) 、 市 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例 (PEG) 等估值指标,对入选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综合评估入选,选取估值合理的个股。 2) 定性分析 本基金将从行业发展前景及地位、 公司治理结构、 运营状况、 核心竞 争力和 风险因素等几个方面对股票备选库中的股票进行定性分析,以构建投资组合。 行业发展前景及地位: 公司所在行业发展趋势 良好, 具有良好的行业成长性; 公司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或者在生产、 技术、 市场等一个或多个方面具有行 业内领先地位, 并在短时间内难以被行业内的其他竞争对手超越, 在未来的发展 中,其在行业或者细分行业中的地位预期会有较大的上升。


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良好, 管理规范, 已建立起市场化经营机制、 决策 效率高、对市场变化反应灵敏并内控有力。 营运状况: 公司营运状况良好, 股东和管理层结构稳定; 各项财务指标状况 良好;公司具有清晰的发展战略等。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43 核心竞争力: 公司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具 备诸如专利技术、 资源独占、 销售网络垄断、 独特的市场形象、 较高的品牌认知 度等核心竞争优势。 风险因素考察: 公司在技术、 营销、 内部控制等方面不存在较大风险, 同时 公司具备与规模扩张匹配的较强的管理能力。 3)实地调研 对于本 基金 计划重 点投 资的上 市公 司,本 基金 管理人 投资 研究团 队将 实地 调研上 市公司 ,对 上述 公司情 况以及 重大 投资 项目进 展和财 务数 据真 实性等进 行深入了解。 (2)新股申购策略 本基金 将研 究首次 发行 股票及 增发 新股的 上市 公司基 本面 因素, 根据 股票 市场整 体定价 水平 ,估 计新股 上市交 易的 合理 价格, 同时参 考一 级市 场资金供 求关系,制定最终的 新股申购策略,力求获取超额收益。 随着中 国证 券市场 投资 工具的 发展 和丰富 ,在 符合有 关法 律法规 规定 的前 提下,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 五) 业 绩比 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货币利率之一, 反映了居民 闲置资金在银行存入三年定期存款所能获得的年收益率, 扣除利率税后为实际可 得收益率。 该利率可反映本基金目标客户群体风险收益偏好, 可以作为本基金的 业绩比较基准。 如 果 法 律 法 规 发 生 变 化 , 或 者 有 更 权 威 的 、 更 能 为 市 场 普 遍 接 受 的 业 绩 比 较基准 推出, 基金 管理 人可以 依据维 护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合法 权益 的原 则,根据 实际情 况对业 绩比 较基 准进行 相应调 整。 调整 业绩比 较基准 无需 召开 基金持有 人大会 ,但 应 经基 金托 管人同 意,报 中国 证监 会备案 ,基金 管理 人应 在调整前 3 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


( 六) 风 险收 益特征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44 本基金 是以 债券等 固定 收益类 资产 投资为 主的 债券 型 投资 基金, 属于 中低 风险、 中低收 益预 期的 基金品 种,其 风险 收益 预期高 于货币 市场 基金 ,低于 混 合型基金和 股票型基金 。 ( 七) 投 资决 策依据 和投资 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 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状况、 宏观经济政策导向、 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 证券市场发展态势; (3)投资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及风险水平 等。 2、投资程序 (1)研究与分析 本基金 管理 人内设 研究 部,通 过对 宏观、 政策 、行业 、公 司、市 场等 方面 的分析, 制定投资策略建议和投资建议。 本基金 管理 人内设 绩效 与风险 评估 小组, 运用 风险模 型及 监测指 标 定 期或 根据需要对基金绩效进行评估,并向基金经理反馈。 (2)构建投资组合 投资决 策委 员会在 基金 合同规 定的 投资框 架下 , 审批 确定 基金资 产 配 置和 行业配置方案 ,并审批重大单项投 资决定。 基金经 理在 投资决 策委 员会的 授权 下,参 考研 究部和 绩效 与风险 评估 小组 的研究 分析, 制定 基金 的投资 策略, 在其 权限 范围进 行基金 的日 常投 资组合管 理工作。 (3)交易 基金经 理制 定具体 的操 作计划 并通 过交易 系统 或书面 指令 形式向 中央 交易 室发出 交易指 令。 中央 交易室 依据投 资指 令具 体执行 买卖操 作, 并将 指令的执 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4)组合监控与调整 基金经 理负 责向投 资决 策委员 会汇 报基金 投资 执行情 况。 监察部 对基 金投 资进行 日常监 督。 绩效 与风险 评估小 组定 期对 基金投 资进行 绩效 评估 和风险分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45 析,并 通过监 察部 呈报 给合规 审查与 风险 控 制 委员会 及督察 长办 公室 、投资决 策委员 会、基 金经 理及 相关人 员。在 监察 部和 绩效与 风险评 估小 组提 供的绩效 评估和 风险分 析报 告的 基础上 ,基金 经理 定期 对证券 市场变 化和 基金 投资阶段 成果和经验进行反思,对基金投资组合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 ( 八) 投 资限 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 债券投资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股票资产 (含权证) 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 —20%; (2)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 (3) 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 其市值不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10%; (4) 本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不超 过该证 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 (7) 本基金在任何交 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 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 基金资 产净值的0.5%; (8) 本基金投资于同 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 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10) 本基金 持有 的同 一(指 同一信 用级 别) 资 产支持 证券的 比例 ,不 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1) 本基 金管理 人管 理的全 部基 金投资 于同 一原始 权益 人的各 类资 产支 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2)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46 基金持 有资产 支持 证券 期间, 如果其 信用 等级 下降、 不再符 合投 资标 准,应在 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 基金 财产参 与股 票发行 申购 ,本基 金所 申报的 金额 不超过 本基 金的 总资产, 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 票的总量; (14) 本基 金进入 全国 银行间 同业 市场进 行债 券回购 的资 金余额 不得 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40% ; (15)可转债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16)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 市场 波动、 上市 公司合 并、 基金规 模变 动、股 权分 置改革 中支 付对 价等基 金管理 人之 外的 因素致 使基金 投资 比例 不符合 上述规 定投 资比 例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 理人 应当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之 日起六 个月 内使基 金的 投资组 合比 例符 合基金 合同的 有关 约定 。基金 托管人 对基 金的 投资的 监督与 检查 自基 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 律法 规或监 管部 门对基 金合 同约定 投资 组合比 例限 制进行 变更 的, 以变更 后的规 定为 准。 法律法 规或监 管部 门取 消上述 限制, 如适 用于 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其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 人发行的 股票或者债券; (6) 买卖与其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控 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有其 他重大 利害关 系的 公司 发行的 证券或 者承 销期 内承销的 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47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上述限制的, 本基金投资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 九) 基金管 理人 代表基 金行 使股东 权利 的处理 原则 及方法 1、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 保护 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 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 雇员、 授权代理 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 十) 基 金的 融资 、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融券。 ( 十一 )基金 投资 组合报 告( 截止 2016 年 06 月 30 日) 本投资 组合 报告已 经基 金托管 人复 核, 保 证复 核内容 不存 在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18,090,948.09 3.85 其中: 股票 18,090,948.09 3.85 2 固定收 益投 资 415,280,939.30 88.37 其中: 债券 415,280,939.30 88.37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5,937,049.61 5.52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0,642,008.46 2.26 8 合计 469,950,945.46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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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 1.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8,090,948.09 4.46 D 电力 、 热 力 、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8,090,948.09 4.46


1.3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1.4 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 金额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22,986,200.00 5.66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49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391,509,585.30 96.42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785,154.00 0.19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15,280,939.30 102.27 1.5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 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24374 13 塔 国资 358,010 37,308,222.10 9.19 2 124376 13 渝 物流 320,000 33,270,400.00 8.19 3 124429 13 亭 公投 300,570 32,215,092.60 7.93 4 124388 13 任 城债 300,000 31,782,000.00 7.83 5 124426 13 澄 港城 300,260 31,620,380.60 7.79


1.6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 投 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1.7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 细 注:本 基金 未进 行贵 金属 投资。 1.8 报 告 期末按 公允 价值占 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权 证投资 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50 1.9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1.9.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注:本 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1.9.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 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1.9.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注:本 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1.10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1.10.1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证 券的 发行 主体 没有 被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 ,或 在本报 告 编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况。 1.10.2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股 票中 没有 在基 金合 同规定 备选 股票 库之 外的 股票。 1.10.3 其 他资 产构成 单位 : 人 民币 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85,501.58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87,750.02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9,810,252.32 5 应收申 购款 558,264.34 6 其他应 收款 240.20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642,008.46


1.10.4 报 告期 末持有 的处 于转股 期的 可转换 债券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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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 1.10.5 报 告期 末前十 名股 票中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的说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流 通受 限的 股票 。 1.10.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注:因 四舍 五入 原因 ,投 资组合 报告 中市 值占 净值 比例的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存在 尾 差 。 (十二) 基金 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恪 尽职 守、诚 实信 用、谨 慎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运 用基 金财 产,但 不保证 基金 一定 盈利, 也不保 证最 低收 益。基 金的过 往业 绩并 不代表其 未来表 现。投 资有 风险 ,投资 人申购 基金 时应 认真阅 读本招 募说 明书 。有关业 绩数据经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截止2016 年06 月30 日)





银 河增 利债 券 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4.01.01-2014.12.31 34.46% 0.49% 5.72% 0.02% 28.74% 0.47% 2015.01.01-2015.12.31 11.41% 0.64% 4.87% 0.01% 6.54% 0.63% 2016.01.01-2016.06.30 2.71% 0.11% 2.11% 0.01% 0.60% 0.10%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起至 今 55.40% 0.47% 15.35% 0.01% 40.05% 0.46%








银河增 利债 券 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4.01.01-2014.12.31 34.03% 0.49% 5.72% 0.02% 28.31% 0.47% 2015.01.01-2015.12.31 11.40% 0.64% 4.87% 0.01% 6.53% 0.63% 2016.01.01-2016.06.30 2.52% 0.11% 2.11% 0.01% 0.41% 0.10%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起至 今 54.30% 0.47% 15.35% 0.01% 38.95% 0.46% 注: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 准为 : 三 年期 定期 存款 利 率 ( 税后 )+1.5% 。 每日 进 行再平 衡过 程。 七、基 金的费用 ( 一) 基金费 用 的 种类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52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本基金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 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 二) 上 述 基 金 费 用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法 律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参 照 公 允 的 市 场 价 格 确定 ,法律 法规 另有规 定时 从其规 定 。 ( 三) 基金费 用计 提方法、 计提 标准和 支付 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0.7%÷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计 算, 逐日累 计至 每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由基金 管理 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 首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等,支 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E×0.2%÷ 当年天数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53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托 管 费 每 日 计 算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 首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 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0.4% 。 销售服务费 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 费用 。 C 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 的计算公式如下: 每日应支付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0.40%÷ 当年天数 销 售 服 务 费 每 日 计 算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 作日内 从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支 付给基 金管 理人 ,经基 金管理 人代 付给 各个销售 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4、上述“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9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四) 不列入 基金 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5-54 八 . 对招募说明 书更新部 分的说明 银河增 利债 券型发 起式 证券投 资基 金本次 更新 招募说 明书 依据《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证券投 资基金 法 》 、 《 证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露管 理办法 》 、 《 公开 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 运作 管理办 法 》 、 《 证券投 资基金 销售 管理办 法》 等 有关法 规 及《银河 增利债 券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基金 合同 》进 行更新 编写, 更新 的内 容主要包 括以下几部分: 1、 在 “三、 基金管理人” 中, “(二)主要人员情况” 经银河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第 四届董 事会 审议 通过, 刘立达 先生 担任 银河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总经理; 董事、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根 据实际 情况 进行 了更新 。 孙伟 仓先 生 因 离职不再 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增聘杨鑫先生为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 在 “四、 基金托管 人” 中, 根据基金托管 人提供的更新内容作了 相应更 新。 3、 在 “五、 相关服务 机构” 中, 根据实际情 况对直销及代销机构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 更新。 4、在 “十、 基金的 投资” 中, “( 十一 ) 基 金投资组合报告” 更新数据截 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报告,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 但未经审计。 “ (十二) 基金的业绩” 中对基金成立以来至 2016 年6 月30 日的基金业绩表现进行了披露。 该部分 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 并经基金 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5、 在 “二十三、 其他 应披露事项” 中 , 列示 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及本基金 管理公司在指定报纸上进行的信息披露。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 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