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6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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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提 示
1.1 重 要 提示
基 金 管 理 人的 董 事 会 、董 事 保 证 本报 告 所 载 资料 不 存 在 虚假 记 载 、 误导 性 陈 述 或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真 实 性 、 准确 性 和 完 整性 承 担 个 别及 连 带 的 法律 责 任 。 本半 年 度 报 告已 经 三 分 之二 以 上
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 财 务 指 标、 净 值 表 现、 利 润 分 配情 况 、 财 务会 计 报 告 、投 资 组 合 报告 等 内 容 ,保 证 复 核 内容 不 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 过 往业 绩 并 不 代表 其 未 来 表现 。 投 资 有风 险 , 投 资者 在 作 出 投资 决 策 前 应仔 细 阅 读 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 4 月 6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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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金简 介
2.1 基 金 基 本情况
基金简称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490
交易代码 002490
基金运作方式 保本期封闭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4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79,143,145.51 份
2.2 基 金 产品说 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运用投资组合保险策略, 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通过安全资产与风险
资产的动态配置, 为投资者提供保本周期到期时保本金额安全的保证, 并
力争在保本周期到期时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采取主动投资方法, 通过数量 化方法严格控
制风险, 并通过有效的资产配置策略, 动态调整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的投
资比例, 以确保保本周期到期时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2 年期银行定 期存款利率(税后)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当中的低风险品
种, 其长期平均风险与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 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 金 管理人 和 基 金托管 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 息 披 露
负责人
姓名 苏文锋 汤嵩彦
联系电话 020-83282627 95559
电子邮箱 csmail@gefund.com.cn tangsy@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35888,020-83936180 95559
传真 020-83282856 021-62701216
2.4 信 息 披露方 式
登载基金 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efund.com.cn
基金半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珠 江 新 城 珠 江 东 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0 层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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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财 务指 标 和 基金净 值 表 现
3.1 主 要 会计数 据 和 财务指 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 指 标
报告期(2016 年 4 月 6 日( 基 金 合同生 效 日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807,024.51
本期利润 2,253,204.9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3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30%
3.1.2 期末 数据 和 指 标 报告期末(2016 年 6 月 30 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2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81,396,350.4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3
3.2 基 金 净值表 现
3.2.1 基金 份额 净 值 增长率 及 其 与同期 业 绩 比较基 准 收 益率的 比 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 -④
过去一个月 0.10% 0.02% 0.18% 0.01% -0.08% 0.01%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0.30% 0.02% 0.50% 0.01% -0.20% 0.01%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 年 4 月 6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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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基 金于 2016 年 4 月 6 日成立 ,截至报告期末成立不满一年;
2 、本基金目 前处于建仓期,截至报告期末,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 、本基金业 绩比较基准为:2 年期银 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4
管 理人 报告
4.1 基 金 管理人 及 基 金经理 情 况
4.1.1 基金 管理 人 及 其管理 基 金 的经验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97 号文 批准,于 2002 年 12 月 25 日成立,
总部设在广州, 目前注册资本 2.5 亿 元人民币。 2011 年 12 月 公司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业务资
格,2013 年 7 月子公司- 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
“ 以人为本、 互信协作; 创新谋变、 挑战超越 ” 是金鹰人的核心价值观, 在新经营团队的带领下,
通 过 全 体 员工 的 奋 发 努力 , 公 司 近两 年 各 方 面都 发 生 了 积极 的 蜕 变 ,追 求 以 更 高的 标 准 为 投资 者 提
供贴心专业的财富管理服务,赢得市场认可。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公司下设权益投资部等 17 个一级职能部门、北京、广州、上海、深圳、
成都分公司以及一个子公司 —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 , 公司旗下管理
公募基金 24 只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总规模 939 亿元 。
4.1.2 基金 经理 ( 或 基金经 理 小 组)及 基 金 经理助 理 的 简介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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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涛
固定收益部副
总监、基金经
理
2016-04-0
6
- 11
李涛先生,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
证券从业经历 11 年。历 任光大银
行总行资金部货币市场自营投资
业务主管、 中银国际证券研究部宏
观研究员、 广州证券资产管理总部
投研总监。 2014 年 11 月加 入金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固定收益
部副总监职务。 现任金鹰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鹰持久增利债
券型 (LOF ) 证券投资基金、 金鹰
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
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倪超 基金经理
2016-04-0
6
- 7
倪超先生,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
证券从业经历 7 年。2009 年 6 月
加盟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先后
任行业研究员, 消费品研究小组组
长、 基金经理 助理。 现任金 鹰行业
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鹰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鹰元祺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注:1 、任职 日期和离任日期指公司公告聘任或解聘日期;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本基 金 运 作遵规 守 信 情况的 说 明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管理 人 严 格 遵守 《 证 券 投资 基 金 法 》和 其 他 有 关法 律 法 规 及其 各 项 实 施准
则、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规定,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 用 基 金 资产 , 在 严 格控 制 风 险 的基 础 上 , 为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谋 求 最大 利 益 。 本报 告 期 内 ,基 金 运
作合法合规,无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基金合同的行为,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公平 交 易 情况的 专 项 说明
4.3.1 公平 交易 制 度 的执行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执行 证 监 会 《证 券 投 资 基金 管 理 公 司公 平 交 易 制度 指 导 意 见》 和 公 司 内部
公 平 交 易 制度 , 各 投 资组 合 按 投 资管 理 制 度 和流 程 独 立 决策 , 并 在 获得 投 资 信 息、 投 资 建 议和 实 施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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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资 决 策 方面 享 有 公 平的 机 会 。 公司 通 过 完 善交 易 范 围 内各 类 交 易 的公 平 交 易 执行 细 则 、 严格 的 流
程 控 制 、 持续 的 技 术 改进 , 确 保 公平 交 易 原 则的 实 现 。 同时 通 过 投 资交 易 系 统 中的 公 平 交 易功 能 执
行交易,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
报告期, 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 不同时间窗下 (日内、3 日内、5 日内) 公司 管理的不同
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行为。
4.3.2 异常 交易 行 为 的专项 说 明
本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旗 下所 有 投 资 组合 参 与 的 交易 所 公 开 竞价 交 易 中 ,未 出 现 同 日反 向 交 易 成交
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基金 的 投 资策略 和 业 绩表现 的 说 明
4.4.1 报告 期内 基 金 投资策 略 和 运作分 析
2016 年上半 年债券市场走势分为三个阶段。 在 一季度: 随 着经济增长基本面的 小幅改善, 大 宗
商品价格上涨、地产销售量维持高位以及 CPI 出现短期上行,导致债券利率呈现震荡走高的态势。
10 年国债收 益率从年初的低点 2.75% 上升到 2.9% 附近; 进入 4-5 月份, 在 美联储加息预期提升、 人
民币贬值等外部影响, 预期 MPA 考核对资金面冲击、 营改 增税务成本提升、 城投 债置换强制赎回传
闻 , 加 之 信用 违 约 等 系列 风 险 事 件的 冲 击 之 下, 同 时 银 行委 外 业 务 放缓 的 预 期 ,债 券 利 率 冲高 ,10
年期国债接近 3% , 10 年 期国开最高至 3.48% ; 而 进入 6 月份, 随着经济数据特别是通胀数据的走弱、
以 及 英 国 退欧 带 来 全 球经 济 增 速 放缓 的 预 期 之 下 , 中 国 债券 利 率 水 平跟 随 全 球 债券 市 场 收 益率 水 平
走出一波快速的下跌。
股票市场经过年初 1 月 份的快速下跌之后, 2-6 月份基本呈现区间震荡、 小幅上行的走势。 这中
间又分作两个阶段,4 月 中旬为界。4 月中旬之前因为经济数据出现较好的回升, 市场主要热点在周
期类板块,而在 4 月中旬随着高频经济数据的冲高回落,市场出现震荡下跌,直到 5 月底,此后随
着 资 金 面 的宽 松 和 宏 观经 济 数 据 的企 稳 以 及 美联 储 加 息 预期 的 减 弱 ,市 场 在 中 小板 新 兴 产 业板 块 的
带动下,逐渐活跃,指数缓慢走高。
本基金于 4 月 6 日成立,本基金建仓初期主要投资短久期、高信用资质债 券;股票投资方面在
建仓期较为谨慎。
4.4.2 报告 期内 基 金 的业绩 表 现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净值 1.003 元, 本合同生效以来份额净值增长 0.3% ,同期业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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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0.50% ,基金业 绩表现落后比较基准 0.20% 。
4.5 管 理 人对宏 观 经 济、证 券 市 场及行 业 走 势的简 要 展 望
展 望 年 内 经济 形 势 , 上半 年 经 济 的亮 点 在 地 产市 场 , 但 随着 需 求 的 快速 释 放 , 下半 年 地 产 销售
将 从 高 位 回落 , 地 产 投资 也 将 随 之下 滑 , 虽 然地 方 政 府 债务 成 本 下 降后 , 在 中 央推 动 下 有 能力 继 续
提 升 杠 杆 水平 , 从 而 通过 基 础 设 施投 资 稳 定 全社 会 固 定 资产 投 资 水 平, 但 制 造 业由 于 成 本 的提 升 和
全 球 经 济 的低 位 水 平 仍难 以 出 现 新一 轮 投 资 回升 , 整 体 固定 资 产 投 资增 速 将 低 位徘 徊 。 去 产能 带 来
的失业压力将继续压制通胀水平, PPI 向 CPI 的传导空间有限, CPI 可能会在个别月份因气候原因出
现跳升,但整体水平在年内将处于低位。
2008 年美国 金融危机之后, 全球央行通过史无前例的宽松货币政策来维持经济增速的刺激效果
已经日渐褪色。就中国而言,虽然信贷、M2 与 社融增速在 2011 年之后重 回下降轨道,但目前仍然
是 全 球 主 要经 济 体 中 增速 最 高 的 水平 , 同 时 随着 经 济 增 速的 下 滑 , 货币 扩 张 速 度与 实 体 经 济增 速 之
间 的 剪 刀 差在 不 断 扩 大。 中 期 内 国内 宏 观 经 济走 势 有 三 条路 径 : 一 是增 速 剪 刀 差进 一 步 大 幅扩 大 ,
经 济 增 速 下滑 而 通 胀 逐步 提 升 , 进入 滞 胀 环 境; 二 是 经 济增 速 改 善 ,剪 刀 差 稳 定, 经 济 进 入小 周 期
的 繁 荣 , 通胀 与 增 速 同时 提 升 ; 三是 剪 刀 差 小幅 扩 大 , 在经 济 继 续 小步 下 滑 的 同时 , 通 胀 保持 低 位
甚至通缩的环境。
对于债市而言, 前两种路径都会带来利率的上行。 由于英国脱欧引发全球经济重现衰退的预期,
目 前 的 债 券市 场 定 价 在指 向 第 三 条路 径 , 国 内利 率 水 平 已经 重 回 年 初低 位 。 但 ,英 国 脱 欧 本身 或 许
并不会引发全球经济的大幅下滑, 美国经济的回升仍然稳定; 而随着中国地 方政府融资成本的下降、
债务偿还期限的拉长, 进一步加杠杆的空间仍然存在。 同时, 美联储加息进程并未结束, 一旦欧洲风险
预 期 减 弱 ,全 球 利 率 在仍 有 可 能 从目 前 的 超 低水 平 出 现 回升 ; 而 在 地方 政 府 投 资力 度 、 全 球经 济 环
境和通胀情况等因素叠加的情况下, 未来几个季度中国 10 年 期国债利率仍有较大概率从目前的 2.8%
水平回升到 3% 以上。
股 票 市场 在 三 季 度预 计 相 对 活跃 , 由 于 经济 目 前 仍 处于 平 台 企 稳的 阶 段 , 而货 币 环 境 整 体
保 持 宽 松 。但 , 部 分 股票 的 高 估 值仍 然 是 潜 在的 风 险 , 金融 监 管 体 系的 进 一 步 优化 , 也 会 打压 市 场
内资金的风险偏好,股票市场在 多数时间内仍将呈现震荡行情。
基 于 以 上 判断 : 我 们 三季 度 的 债 市组 合 会 采 取中 等 久 期 、适 度 杠 杆 、进 一 步 提 升持 仓 债 券 信用
资 质 的 策 略, 一 方 面 在短 期 内 全 球经 济 恶 化 预期 发 酵 的 过程 中 , 获 取一 定 的 价 差和 利 差 收 益, 同 时
也 不 过 度 拉长 久 期 , 在市 场 一 旦 反转 的 情 况 下, 带 来 较 大的 净 值 损 失。 而 在 股 票投 资 方 面 ,仍 将 坚
持 绝 对 收 益策 略 , 加 大仓 位 调 整 力度 , 捕 捉 波段 性 交 易 机会 , 个 股 选择 侧 重 于 业绩 增 速 较 为确 定 的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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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消 费 类 股票 、 国 企 改革 带 来 基 本面 改 善 的 传统 行 业 股 票, 同 时 努 力捕 捉 市 场 在新 兴 产 业 不同 热 点
板块间切换的投资机会。在把握股票二级市场投资机会的同时,本基金将积极参与新股申购。
4.6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基金 估 值 程序等 事 项 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2007 年 5 月 15
日 颁 布 的 《证 券 投 资 基金 会 计 核 算业 务 指 引 》以 及 中 国 证券 监 督 管 理委 员 会 颁 布的 《 关 于 证券 投 资
基金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会计字[2007]15 号) 与 《 关
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的指导意见》 (证监 会公告[2008]38 号等相关 规定和基金合同
的 约 定 , 日常 估 值 由 本基 金 管 理 人同 本 基 金 托管 人 一 同 进行 , 基 金 份额 净 值 由 本基 金 管 理 人完 成 估
值后, 经 本基 金 托 管 人复 核 无 误 后由 基 金 管 理人 对 外 公 布。 月 末 、 年中 和 年 末 估值 复 核 与 基金 会 计
账务的核对同时进行。
为 确 保 公 司估 值 程 序 的正 常 进 行 ,本 公 司 还 成立 了 资 产 估值 委 员 会 。资 产 估 值 委员 会 由 公 司总
经 理 、 分 管领 导 、 权 益投 资 部 总 监、 固 定 收 益部 总 监 、 研究 发 展 部 总监 、 基 金 事务 部 总 监 、基 金 经
理 、 投 资 经理 、 基 金 会计 和 相 关 人员 组 成 。 在特 殊 情 况 下, 公 司 召 集估 值 委 员 会会 议 , 讨 论和 决 策
特殊估值事项,估值委员会集体决策,需到会的三分之二估值委员会成员表决通过 。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基金 利 润 分配情 况 的 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 告 期内管 理 人 对本基 金 持 有人数 或 基 金资产 净 值 预警情 形 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应当说明的预警事项。
5
托 管人 报告
5.1 报 告 期内本 基 金 托管人 遵 规 守信情 况 声 明
2016 年上半 年度, 基金托管人在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了
《 证 券 投 资基 金 法 》 及其 他 有 关 法律 法 规 、 基金 合 同 、 托管 协 议 , 尽职 尽 责 地 履行 了 托 管 人应 尽 的
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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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托 管 人对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投 资运作 遵 规 守信、 净 值 计算、 利 润 分配等 情 况 的说明
2016 年上半 年度,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 基金
资 产 净 值 的计 算 、 基 金份 额 申 购 赎回 价 格 的 计算 、 基 金 费用 开 支 等 问题 上 , 托 管人 未 发 现 损害 基 金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 管 人对本 半 年 度报告 中 财 务信息 等 内 容的真 实 、 准确和 完 整 发表意 见
2016 年上半 年度, 由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金鹰元祺保本混合
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的 半 年度 报 告 中 财务 指 标 、 净值 表 现 、 收益 分 配 情 况、 财 务 会 计报 告 相 关 内容 、 投
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半 年 度 财务会 计 报 告(未 经 审 计)
6.1 资 产 负债表
会计主体: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6 年 6 月 30 日
资产: -
银行存款 2,957,675.40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23,209.25
交易性金融资产 670,440,051.6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670,440,051.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000,124.5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5,651,084.9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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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682,072,145.67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6 年 6 月 30 日
负债: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446,467.28
应付托管费 83,712.61
应付销售服务费 55,808.37
应付交易费用 10,176.94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9,629.98
负债合计 675,795.18
所 有 者 权益: -
实收基金 679,143,145.51
未分配利润 2,253,204.98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681,396,350.49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总计 682,072,145.67
注:报告截止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基金 份 额 净 值 1.003 元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679,143,145.51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 4 月 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4 月 6 日 (基 金 合同 生 效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4,000,112.79
1. 利息收入 3,515,893.2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65,937.72
债券利息收入 2,267,824.7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82,130.75
其他利息收入 -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 ” 填 列) 38,039.11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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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38,039.1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以 “- ” 号填 列) 446,180.47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 ” 号 填列) -
减 : 二 、费用 1,746,907.81
1 .管理人报 酬 1,263,567.33
2 .托管费 236,918.85
3 .销售服务 费 157,945.84
4 .交易费用 3,726.44
5 .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 .其他费用 84,749.35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 号 填列 ) 2,253,204.9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 净 利润( 净 亏 损以 “- ” 号 填 列) 2,253,204.98
6.3 所 有 者权益 ( 基 金净值 ) 变 动表
会计主体: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 4 月 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4 月 6 日 (基 金 合同 生 效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679,143,145.51 - 679,143,145.51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2,253,204.98 2,253,204.98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 -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 - -
2. 基金赎回款 - - -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 ” 号
- - -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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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列)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679,143,145.51 2,253,204.98 681,396,350.4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刘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长兴,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文君
6.4 报 表 附注
6.4.1 基金 基本 情 况
金 鹰 元 祺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简称" 本 基 金") ,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简 称" 中国证
监会" )机 构部 函[2016]692 号 文《 关于 金 鹰元 祺保 本 混合 型证 券 投资 基金 备 案确 认的 函》批准,于
2016 年 4 月 6 日募集成立 。 本基金为 保本型, 存 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募 集期间自 2016 年 3 月 15 日
起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 认购金额及 认购期银行利息合计 679,143,145.51 元,于 2016 年 4 月 5 日
划至托管银行账户,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679,143,145.51 份 基金份额。验资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 (特殊普通有限合伙) 。 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6.4.2 会计 报表 的 编 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并于 2014 年 7 月修 改的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 和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 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 下合称 “ 企业 会计准则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 国证
监会发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和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而编制。
6.4.3 遵循 企业 会 计 准则及 其 他 有关规 定 的 声明
本基金 2016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6 年 06 月
30 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 2016 年 4 月 6 日至 2016 年 06 月 30 日止 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 会计 政 策 和会计 估 计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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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1 会计年 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6.4.4.2 记 账本位 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6.4.4.3 金 融资产 和 金 融负债 的 分 类
(1) 金融资产分类
金 融 资 产 应当 在 初 始 确认 时 划 分 为: 以 公 允 价值 计 量 且 其变 动 计 入 当期 损 益 的 金融 资 产 、 持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收 款 项 , 以及 可 供 出 售金 融 资 产 。金 融 资 产 分类 取 决 于 本基 金 对 金 融资 产 的
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本 基 金 将 持有 的 股 票 投资 、 债 券 投资 和 衍 生 工具 ( 主 要 系权 证 投 资 )于 初 始 确 认时 划 分 为 以公
允 价 值 计 量且 其 变 动 计入 当 期 损 益的 金 融 资 产。 除 衍 生 工具 所 产 生 的金 融 资 产 在资 产 负 债 表中 以 衍
生 金 融 资 产列 示 外 , 以公 允 价 值 计量 且 其 公 允价 值 变 动 计入 损 益 的 金融 资 产 在 资产 负 债 表 中以 交 易
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将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和各类应收款项等。
(2) 金融负债分类
金 融 负 债 应当 在 初 始 确认 时 划 分 为: 以 公 允 价值 计 量 且 其变 动 计 入 当期 损 益 的 金融 负 债 和 其他
金融负债两类。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6.4.4.4 金 融资产 和 金 融负债 的 初 始确认 、 后 续计量 和 终 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基 金 初 始 确认 金 融 资 产或 金 融 负 债, 应 当 按 照取 得 时 的 公允 价 值 作 为初 始 确 认 金额 。 划 分 为以
公 允 价 值 计量 且 其 变 动计 入 当 期 损益 的 金 融 资产 的 股 票 投资 、 债 券 投资 等 , 以 及不 作 为 有 效套 期 工
具 的 衍 生 金融 工 具 , 相关 的 交 易 费用 在 发 生 时计 入 当 期 损益 。 对 于 本基 金 的 其 他金 融 资 产 和其 他 金
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在 持 有 以 公允 价 值 计 量且 其 变 动 计入 当 期 损 益的 金 融 资 产期 间 取 得 的利 息 或 现 金股 利 , 应 当确
认 为 当 期 收益 。 每 日 ,本 基 金 将 以公 允 价 值 计量 且 其 变 动计 入 当 期 损益 的 金 融 资产 或 金 融 负债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计 入 当 期 损益 。 对 于 本基 金 的 其 他金 融 资 产 和其 他 金 融 负债 , 采 用 实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处 置 该 金 融资 产 或 金 融负 债 时 , 其公 允 价 值 与初 始 入 账 金额 之 间 的 差额 应 确 认 为投 资 收 益 ,其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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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包括同时结转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 收 取 该 金融 资 产 现 金流 量 的 合 同权 利 终 止 ,或 该 金 融 资产 已 转 移 ,且 符 合 金 融资 产 转 移 的终
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金融资产转移, 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 (转入方) 。
本 基 金 已 将金 融 资 产 所有 权 上 几 乎所 有 的 风 险和 报 酬 转 移给 转 入 方 的 , 终 止 确 认该 金 融 资 产; 保 留
了 金 融 资 产所 有 权 上 几乎 所 有 的 风险 和 报 酬 的, 不 终 止 确认 该 金 融 资产 。 本 基 金既 没 有 转 移也 没 有
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终 止 确 认 该金 融 资 产 ;未 放 弃 对 该金 融 资 产 控制 的 , 按 照其 继 续 涉 入所 转 移 金 融资 产 的 程 度确 认 有
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资
买 入 股 票 于成 交 日 确 认为 股 票 投 资, 股 票 投 资成 本 按 成 交日 应 支 付 的全 部 价 款 扣除 交 易 费 用入
账。
因 股 权 分 置改 革 而 获 得非 流 通 股 股东 支 付 的 现金 对 价 , 于股 权 分 置 改革 方 案 实 施后 的 股 票 复牌
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 入 证 券 交易 所 交 易 的债 券 于 成 交日 确 认 为 债券 投 资 。 债券 投 资 成 本按 成 交 日 应支 付 的 全 部价
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 入 未 上 市债 券 和 银 行间 同 业 市 场交 易 的 债 券于 成 交 日 确认 为 债 券 投资 。 债 券 投资 成 本 , 按成
交总额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 资成本。
买 入 零 息 债券 视 同 到 期一 次 性 还 本付 息 的 附 息债 券 , 根 据其 发 行 价 、到 期 价 和 发行 期 限 计 算应
收利息,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 权证投资
买 入 权 证 于成 交 日 确 认为 权 证 投 资。 权 证 投 资成 本 , 按 成交 日 应 支 付的 全 部 价 款扣 除 交 易 费用
后入账。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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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 股 权 证 及由 股 权 分 置改 革 而 被 动获 得 的 权 证, 在 确 认 日记 录 所 获 分配 的 权 证 数量 , 该 类 权证
初始成本为零。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 生工具投资收益,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 购 新 发 行的 分 离 交 易可 转 债 于 获得 日 , 按 可分 离 权 证 公允 价 值 占 分离 交 易 可 转债 全 部 公 允价
值 的 比 例 将购 买 分 离 交易 可 转 债 实际 支 付 全 部价 款 的 一 部分 确 认 为 权证 投 资 成 本, 按 实 际 支付 的 全
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 、(3) 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 回购协议
基 金 持 有 的回 购 协 议 (封 闭 式 回 购) 以 成 本 列示 , 按 实 际利 率 ( 当 实际 利 率 与 合同 利 率 差 异较
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 日计提利息。
6.4.4.5 金 融资产 和 金 融负债 的 估 值原则
本基金目前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和方法如下:
1 、股票估值 原则和方法
(1 )上市流 通股票的估值
上 市 流 通 股票 按 估 值 日其 所 在 证 券交 易 所 的 收盘 价 估 值 ;估 值 日 无 交易 的 , 且 最近 交 易 日 后经
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 )未上市 股票的估值
送 股 、 转 增股 、 配 股 和公 开 增 发 新股 等 发 行 未上 市 的 股 票, 按 估 值 日在 交 易 所 挂牌 的 同 一 股票
的 收 盘 价 估值 ; 估 值 日无 交 易 的 ,且 最 近 交 易日 后 经 济 环境 未 发 生 重大 变 化 , 以最 近 交 易 日的 收 盘
价 估 值 ; 如最 近 交 易 日后 经 济 环 境发 生 了 重 大变 化 的 , 可参 考 类 似 投资 品 种 的 现行 市 价 及 重大 变 化
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首 次 发 行 未上 市 的 股 票, 采 用 估 值技 术 确 定 公允 价 值 , 在估 值 技 术 难以 可 靠 计 量的 情 况 下 ,按
成本估值。
(3 )长期停 牌股票的估值
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 0.25 %以上的, 本基金根据
中国证监会公 告[2008]38 号 《关于进 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根据具体情况采
用 《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提供的指数收益法、 市盈率法等估值技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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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进行估值。
(4 )有明确 锁定期股票的估值
首 次 公 开 发行 有 明 确 锁定 期 的 股 票, 同 一 股 票在 交 易 所 上市 后 , 按 交易 所 上 市 的同 一 股 票 的收
盘价估值; 非公开发行且处于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的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2 、固定收益 证券的估值原则和方法
(1 ) 交 易所市 场 上 市 交易 或 挂 牌 转让 的 固 定 收益 品 种 ( 另有 规 定 的 除外 ) , 选 取 第三 方 估 值 机
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2 ) 交易所 市场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可转换债券收盘价中所含债券应
收 利 息 后 得到 的 净 价 进行 估 值 ; 估值 日 没 有 交易 的 , 且 最近 交 易 日 后经 济 环 境 未发 生 重 大 变化 , 按
最 近 交 易 日债 券 收 盘 价减 去 债 券 收盘 价 中 所 含的 债 券 应 收利 息 得 到 的净 价 。 如 最近 交 易 日 后经 济 环
境 发 生 了 重大 变 化 的 ,可 参 考 类 似投 资 品 种 的现 行 市 价 及重 大 变 化 因素 , 调 整 最近 交 易 市 价, 确 定
公允价格。
(3 ) 交易所 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
术难以可靠 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 ) 交易所 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
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5 ) 银行间 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
行估值。
(6 )对银行 间市场 未 上 市 , 且 第 三 方 估 值 机 构 未 提 供 估 值 价 格 的 固 定 收 益 品 种 , 按 成 本 估 值 。
(7 )同一债 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3 、权证估值 原则和方法
认沽/ 认购权证的估值, 从持有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 上市交易 的认沽/ 认购权证按估值
日 的 最 近 交易 日 的 收 盘价 估 值 ; 如最 近 交 易 日后 经 济 环 境发 生 了 重 大变 化 的 , 可参 考 类 似 投资 品 种
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价格。 未上市交易的认沽/ 认购权证采用
估 值 技 术 确定 公 允 价 值, 在 估 值 技术 难 以 可 靠计 量 的 情 况下 , 按 成 本估 值 ; 停 止交 易 、 但 未行 权 的
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 、股指期货 估值原则和方法
股 指 期 货 合约 , 一 般 以估 值 当 日 股指 期 货 的 结算 价 进 行 估值 , 估 值 当日 无 结 算 价的 , 且 最 近交
易 日 后 经 济环 境 未 发 生重 大 变 化 的, 采 用 最 近交 易 日 结 算价 估 值 。 当日 结 算 价 及结 算 规 则 以《 中 国
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为准。如法律法规今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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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他资产 的估值原则和方法
其他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约定进行估值。
6 、 在任何情 况下, 基金管理人采用上述 1-5 项规 定的方法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 均应被认为采
用 了 适 当 的估 值 方 法 。但 是 , 如 果基 金 管 理 人有 充 足 的 理由 认 为 按 上述 方 法 对 基金 财 产 进 行估 值 不
能 客 观 反 映其 公 允 价 值的 , 基 金 管理 人 可 在 综合 考 虑 市 场成 交 价 、 市场 报 价 、 流动 性 、 收 益率 曲 线
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7 、国家有最 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6.4.4.6 金 融资产 和 金 融负债 的 抵 销
当 本 基 金 具有 抵 销 已 确认 金 融 资 产和 金 融 负 债的 法 定 权 利, 且 该 种 法定 权 利 现 在是 可 执 行 的,
同 时 本 基 金计 划 以 净 额结 算 或 同 时变 现 该 金 融资 产 和 清 偿该 金 融 负 债时 , 金 融 资产 和 金 融 负债 以 相
互 抵 销 后 的金 额 在 资 产负 债 表 内 列示 。 除 此 以外 , 金 融 资产 和 金 融 负债 在 资 产 负债 表 内 分 别列 示 ,
不予相互抵销。
6.4.4.7 实 收基金
实 收 基 金 为对 外 发 行 的基 金 份 额 总额 所 对 应 的金 额 。 由 于申 购 和 赎 回引 起 的 实 收基 金 份 额 变动
分 别 于 基 金申 购 确 认 日及 基 金 赎 回确 认 日 确 认。 上 述 申 购和 赎 回 分 别包 括 基 金 转换 所 引 起 的转 入 基
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 益平准 金
损 益 平 准 金包 括 已 实 现平 准 金 和 未实 现 平 准 金。 已 实 现 平准 金 指 在 申购 或 赎 回 基金 份 额 时 ,申
购 或 赎 回 款项 中 包 含 的按 累 计 未 分配 的 已 实 现损 益 占 基 金净 值 比 例 计算 的 金 额 。未 实 现 平 准金 指 在
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
损益平准 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平准金与已实现平准金均在" 损益
平准金" 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累计亏损) 。
6.4.4.9收入/( 损失) 的 确 认和 计 量
1 、 存款利息 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 按协
议 规 定 的 利率 及 持 有 期重 新 计 算 存款 利 息 收 入, 并 根 据 提前 支 取 所 实际 收 到 的 利息 收 入 与 账面 已 确
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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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债券利息 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 资产支持 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 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
提;
4 、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收 入, 按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摊 余 成 本 及 实 际 利 率 ( 当 实 际 利 率 与 合 同 利
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 ,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 股票投资 收益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 并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
账;
6 、 债券投资 收益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 并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 应收利息的差额入
账;
7 、衍生工具 投资收益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 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 、 股利收益 于除息日确认, 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
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 、 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
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 、其 他 收入 在 主 要 风险 和 报 酬 已经 转 移 给 对方 , 经 济 利益 很 可 能 流入 且 金 额 可以 可 靠 计 量的
时候确认。
6.4.4.10 费 用的 确 认 和计量
1 、基金管理 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基金托管 费按 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 卖出回购 证券支出, 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
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 、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实际支出金额, 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如果影响
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6.4.4.11 基 金的 收 益 分配政 策
1 、在符合有 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
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若《基 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 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仅 采用现金分红的收益分配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
3 、 基金收益 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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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本基金每 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将对上述基金
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6.4.4.12 分 部报 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分部报告。
6.4.4.13 其 他重 要 的 会计政 策 和 会计估 计
根 据 本 基 金的 估 值 原 则和 中 国 证 监会 允 许 的 基金 行 业 估 值实 务 操 作 ,本 基 金 确 定以 下 类 别 股票
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 于 证 券交 易 所 上 市的 股 票 , 若出 现 重 大 事项 停 牌 或 交易 不 活 跃( 包括 涨 跌 停 时的 交 易 不 活
跃) 等情况,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于进 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
意见》 ,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 数 收
益法、市盈率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 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 《关于 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 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 份额净值计 价有关事项 的通知》之 附件《非公 开发行有明 确 锁
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
行 股 票 的 初始 投 资 成 本, 按 估 值 日证 券 交 易 所挂 牌 的 同 一股 票 的 市 场交 易 收 盘 价估 值 ; 若 在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的同 一 股 票 的市 场 交 易 收盘 价 高 于 非公 开 发 行 股票 的 初 始 投资 成 本 , 按锁 定 期 内 已经 过 交
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3)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 根据中国 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 《关于 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 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 份额净值计 价有关事项 的通知》采 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 值 。
本 基 金 持 有的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债 券按 现 金 流 量折 现 法 估 值, 具 体 估 值模 型 、 参 数及 结 果 由 中央 国 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4) 对 于 在 证券 交 易 所 上市 或 挂 牌 转让 的 固 定 收益 品 种( 可 转换 债 券 、 资产 支 持 证 券和 私 募 债 券
除外) ,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
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债券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6.4.5 会计 政策 和 会 计估计 变 更 以及差 错 更 正的说 明
6.4.5.1 会 计政策 变 更 的说明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共 32 页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 计估计 变 更 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 错更正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差错更正。
6.4.6 税项
1 、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7]84 号 文 《关于调整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率的通知》
的规定,自 2007 年 5 月 30 日起,调整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1‰ 调 整为 3‰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 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
通 知 》 的 规定 , 股 权 分置 改 革 过 程中 因 非 流 通股 股 东 向 流通 股 股 东 支付 对 价 而 发生 的 股 权 转让 , 暂
免征收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率的通知》 的规
定,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 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 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
税调整为单边征税, 由出让方按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 受让方不再征收, 税率不变。
2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 号 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 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
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
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收入,
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 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 ,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 由上市公司、 债券发
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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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
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收入,
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 【2012 】85 号文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
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财税字[2015]101 号文 《关于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证券 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
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 的,
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 税率计征个人 所得税。
6.4.7 关联 方关 系
6.4.7.1 本 报告 期 存 在控制 关 系 或其他 重 大 利害关 系 的 关联方 发 生 变化的 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 期 与 基金发 生 关 联交易 的 各 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6.4.8 本报 告期 及 上 年度可 比 期 间的关 联 方 交易
6.4.8.1 通过关 联 方 交易单 元 进 行的交 易
6.4.8.1.1 股票 交 易
本基金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2 权证 交 易
本基金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 债券 交 易
本基金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8.1.4 债券 回 购 交易
本基金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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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1.5 应支 付 关 联方的 佣 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 关联方 报 酬
6.4.8.2.1 基金 管 理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4 月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263,567.3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53,642.54
注:1 、基金 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8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0.80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 、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
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
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2.2 基金 托 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4 月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36,918.85
注:1 、基金 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 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0.1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 、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
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
节假日、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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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2.3 销售 服 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4 月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116,665.1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1,392.7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127.50
合计 118,185.4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给关联方的销售服务费。
6.4.8.3 与关联 方 进 行银行 间 同 业市场 的 债 券( 含回 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由关联 方 保 管的银 行 存 款余额 及 当 期产生 的 利 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4 月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57,675.40 158,350.46
6.4.8.5 本基金 在 承 销期内 参 与 关联方 承 销 证券的 情 况
本基金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8.6 其他关 联 交 易事项 的 说 明
本基金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 (2016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 持 有 的流通 受 限 证券
6.4.9.1 期末债 券 正 回购交 易 中 作为抵 押 的 债券
6.4.9.1.1 银行 间 市 场债券 正 回 购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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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1.2 交易 所 市 场债券 正 回 购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 助于 理 解 和分析 会 计 报表需 要 说 明的其 他 事 项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 允 价 值 计量 结 果 所 属的 层 次 , 由对 公 允 价 值计 量 整 体 而言 具 有 重 要意 义 的 输 入值 所 属 的 最低
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 包括 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 、
或 属 于 非 公开 发 行 等 情况 , 本 基 金不 会 于 停 牌日 至 交 易 恢复 活 跃 日 期间 、 交 易 不活 跃 期 间 及限 售 期
间 将 相 关 股票 的 公 允 价值 列 入 第 一层 次 ; 并 根据 估 值 调 整中 采 用 的 不可 观 察 输 入值 对 于 公 允价 值 的
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7
投 资组 合报 告
7.1 期 末 基金资 产 组 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670,440,051.60 98.29
其中:债券 670,440,051.60 98.29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000,124.50 0.44
其中: 买断式 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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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957,675.40 0.43
7 其他各项资产 5,674,294.17 0.83
8 合计 682,072,145.67 100.00
7.2 期 末 按行业 分 类 的股票 投 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序 的 前 十名 股 票 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 告 期内股 票 投 资组合 的 重 大变动
7.4.1 累计 买入 金 额 超出 期末基 金资产 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7.4.2 累计 卖出 金 额 超出 期末基 金资产 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7.5 期 末 按债券 品 种 分类的 债 券 投资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
1 国家债券 149,485,000.00 21.94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6,051.60 0.00
5 企业短期融资 券 520,949,000.00 76.45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同业存单 - -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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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其他 - -
10 合计 670,440,051.60 98.39
7.6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债 券 投 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011560002
15 东航
SCP002
500,000.00 50,210,000.00 7.37
2 011599905
15 京汽
SCP001
500,000.00 50,200,000.00 7.37
3 011699067
16 国药控
股 SCP001
500,000.00 50,045,000.00 7.34
4 071603003
16 中信
CP003
500,000.00 50,045,000.00 7.34
5 011699811
16 苏国信
SCP004
500,000.00 50,040,000.00 7.34
7.7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十名 资 产 支 持证券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 告 期末按 公 允 价值占 基 金 资产净 值 比 例大小 排 序 的前五 名 贵 金属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权 证 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 期末 本 基 金投资 的 股 指期货 交 易 情况说 明
7.10.1 报 告期 末 本 基金投 资 的 股指期 货 持 仓和损 益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7.10.2 本 基金 投 资 股指期 货 的 投资政 策
无。
7.11 报 告期末 本 基 金投资 的 国 债期货 交 易 情况说 明
7.11.1 报 告期 末 本 基金投 资 的 国债期 货 持 仓和损 益 明 细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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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7.11.2 本 期国 债 期 货投资 评 价
无。
7.12 投资 组合 报 告 附注
7.12.1 本基金 投 资 的 前十 名 证 券 的发 行 主 体 本期 未 出 现 被监 管 部 门 立案 调 查 , 或在 报 告 编 制日 前 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 本报告 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 期 末其他 各 项 资产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3,209.2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651,084.92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674,294.17
7.12.4 期 末持有 的 处 于转股 期 的 可转换 债 券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 末前 十 名 股票中 存 在 流通受 限 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2.6 投 资组 合 报 告附注 的 其 他文字 描 述 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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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信息
8.1 期 末 基金份 额 持 有人户 数 及 持有人 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2,969 228,744.74 510,261,884.15 75.13% 168,881,261.36 24.87%
8.2 期 末 基金管 理 人 的从业 人 员 持有本 基 金 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200,040.50 0.03%
注:本基金管理人一名员工持有本基金 200040.50 ,占本基 金份额总数的 0.02945% 。
8.3 期 末 基金管 理 人 的从业 人 员 持有本 开 放 式基金 份 额 总量区 间 的 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
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注 : 本 基 金管 理 人 的 高级 管 理 人 员、 基 金 投 资和 研 究 部 门负 责 人 、 基金 经 理 或 投资 经 理 均 未持
有本基金份额。
8.4 发 起 式基金 发 起 资金持 有 份 额情况
本基金非发起式基金。
9
开 放式 基金 份 额 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年 4 月 6 日 )基金份额总额 679,143,145.51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79,143,145.51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总赎回份额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79,143,145.51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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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重 大 事件 揭 示
10.1 基金 份额 持 有 人大会 决 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无会议决议。
10.2 基金 管理 人 、 基金托 管 人 的专门 基 金 托管部 门 的 重大人 事 变 动
1 、经本基金 管理人第五届董事会第 25 次会议审议通过,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
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在证 监会指定媒体披露,曾长兴同志从 2016 年 5 月 13 日起担任本 基金管理人
的副总经理。
2 、报告期内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 基金 管 理 人、基 金 财 产、基 金 托 管业务 的 诉 讼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 投资 策 略 的改变
本基金报告期内没有改变基金投资策略。
10.5 报 告期内 改 聘 会计师 事 务 所情况
本报告期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 理人、 托 管 人及其 高 级 管理人 员 受 稽查或 处 罚 等情况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 租用 证 券 公司交 易 单 元的有 关 情 况
10.7.1 基 金租 用 证 券公司 交 易 单元进 行 股 票投资 及 佣 金支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国泰君安 1 - - - - -
华创证券 1 - - - - -
财通证券 2 - - - - -
广州证券 2 - - - - -
国联证券 2 - - - - -
财达证券 1 - - - - -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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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建证券 1 - - - - -
齐鲁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2 - - - - -
海通证券 2 - - - - -
湘财证券 3 - - - - -
华泰证券 2 - - - - -
江南证券 2 - - - - -
中银国际证券 1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东莞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 2 - - - - -
信达证券 1 - - - - -
国都证券 1 - - - - -
日信证券 2 - - - - -
开源证券 2 - - - - -
东兴证券 1 - - - - -
山西证券(天
相投资)
1 - - - - -
国盛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证券 1 - - - - -
中投证券 1 - - - - -
安信证券 1 - - - - -
兴安证券 1 - - - - -
华林证券 1 - - - - -
光大证券 1 - - - - -
英大证券 1 - - - - -
金元证券 1 - - - - -
国海证券 1 - - - - -
注:1 、 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 租用其交易单位作为本基金的专用交易单位。 本
基金专用交易单位的选择标准如下:
(1 )经营 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 )具备 基金运 作 所 需 的 高 效 、 安 全 的 通 讯 条 件 , 交 易 设 施 满 足 基 金 进 行 证 券 交 易 的 需 要 ;
(3 ) 具有 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包括但不限于: 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
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
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 化投资组合模
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
务和支持。
本基金专 用交易单位的选择程序如下: 金鹰元祺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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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基 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位的证券经营机构。
(2 )基金 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位租用协议。
2 、金鹰基金 管理公司托管于交通银行的所有理财产品共用交易席位。
10.7.2 基 金租 用 证 券公司 交 易 单元进 行 其 他证券 投 资 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
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国泰君安 967,456.71 0.36% - - - -
华创证券
269,569,223.
53
99.64%
330,000,0
00.00
100.00% - -
11
影 响 投资 者 决 策的其 他 重 要信息
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金 鹰 基 金管理 有 限 公司
二 〇 一 六年八 月 二 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