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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景颐宏利债券A(001920)

景顺景颐宏利债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景顺 长城 景颐 宏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告 摘要 
 
2016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景 顺 长 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6 年 8 月 27 日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6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半年 度报 告已经 全 部 独 立 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复核 了本报告 中的财 务指 标、净 值表 现、利 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 报告等 内容 ,保证 复 核 内 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1 月1 日起至 2016 年 6 月30 日 止。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6 页


§2


基 金 简 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1920 交易代码 0019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1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59,153,401.74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A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1920 001921 报告期末 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554,098,664.69 份 5,054,737.05 份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 策略 本 基 金 运 用 自 上 而 下 的 宏 观 分 析 和 自 下 而 上 的 市 场 分 析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实 现 大 类资产配置,把握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各类资产的投资机会,根据宏观经济、 基准利率水平等因素, 预测债券类、 货币类等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 结 合各类别资产的波动性以及流动性状况分析,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2 、固定收益 类资产投资策略 (1 ) 债 券 类 属 资 产 配 置 : 基 金 管 理 人 根 据 国 债 、 金 融 债 、 企 业 ( 公 司 ) 债 、 分 离 交 易 可 转 债 债 券 部 分 等 品 种 与 同 期 限 国 债 或 央 票 之 间 收 益 率 利 差 的 扩 大 和收窄的分析, 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 降低 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 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 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2 ) 债 券 投 资 策 略 : 债 券 投 资 在 保 证 资 产 流 动 性 的 基 础 上 , 采 取 利 率 预 期 策 略、 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 力求 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 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3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策 略 : 本 基 金 将 通 过 对 宏 观 经 济 、 提 前 偿 还 率 、 资产 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 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 流变化, 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 预测 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 期与收益率的影响。 同时, 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 益率的影响, 综合运用久期管理、 收益率曲线、 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 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 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6 页


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 险品种, 本基金 的预期收 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 顺 长 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杨皞阳 张燕 联系电话 0755-82370388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investor@igwfmc.com -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55 传真 0755-22381339 0755-83195201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www.igwfmc.com 基金半年度 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和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A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C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6 年 1 月1 日 - 2016 年 6 月30 日) 报告期(2016 年 1 月1 日 - 2016 年 6 月30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9,602,412.52 36,061.31 本期利润 10,993,896.24 16,079.7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15 0.006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30% 2.10%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6 年6 月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17 0.019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66,993,222.79 5,159,206.0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3 1.021 注:1 、 本期 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6 页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 、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 生的误差计入基 金资产。 4 、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09% 0.10% 0.34% 0.01% 0.75% 0.09% 过去三个月 0.49% 0.13% 1.04% 0.01% -0.55% 0.12% 过去六个月 2.30% 0.10% 2.11% 0.01% 0.19% 0.09%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30% 0.10% 2.49% 0.01% -0.19% 0.09%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09% 0.09% 0.34% 0.01% 0.75% 0.08% 过去三个月 0.39% 0.13% 1.04% 0.01% -0.65% 0.12% 过去六个月 2.10% 0.10% 2.11% 0.01% -0.01% 0.09%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10% 0.10% 2.49% 0.01% -0.39% 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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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6 页


注: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股票、 权 证 等权 益类资 产的 投资比 例不 超过基 金资 产 的 20% , 其中 ,本 基金 持有的 全部 权证的市值 不 得 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的 3 % ;现金 或到 期日在 一年 以内的 政府 债券的 投资 比例不 低于 基金资 产 净 值 的 5 %。本基金 的建仓期为自 2015 年 11 月 30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 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11 月 30 日) 起至本报告期末 不满一年。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本基金 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公司” 或 “本 公司” ) 是经 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 [2003 ]76 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景顺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6 页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滦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并于 2003 年 6 月9 日 获得开业批文, 注册资本 1.3 亿元 人民币, 目前, 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 49% 、49% 、1% 、 1% 。总部设 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截止 2016 年6 月30 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 55 只开 放式基金, 包括景顺 长城景 系列 开放 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景顺长 城内 需增长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景顺 长城鼎 益 混 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LOF) 、景顺长 城资 源垄断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LOF) 、景顺 长城 新兴成 长 混 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景 顺长 城内需 增长 贰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景 顺长 城精选 蓝筹 混合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景顺 长城公 司治 理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景顺 长城 能源基 建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景 顺 长 城中小 盘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景 顺长城 稳定 收益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景 顺长 城大中 华 混 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景 顺长 城核心 竞争 力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景顺 长城 优信增 利债 券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 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联 接基 金、景 顺长 城支柱 产业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景顺长 城品 质投资 混 合 型 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 等 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景顺 长城策 略精 选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景顺长 城景 兴信用 纯 债 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 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中证 500 交易型 开放 式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景顺长 城优 质成长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景顺 长城优 势 企 业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景 顺长城 鑫月 薪定期 支付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景顺长 城中 小板创 业 板 精 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800 食品 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 证 TMT15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 长城中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景 顺长 城研究 精选 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景顺长 城景 丰货币 市场 基金、 景顺 长城中 国 回 报 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景顺 长城量 化精 选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景顺 长城 稳健回 报 灵 活 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景顺 长城 沪港深 精选 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景顺长 城领 先回报 灵 活 配 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中证 TMT1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景顺长城 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 景顺 长城交 易型 货币市 场基 金、景 顺长 城泰和 回报 灵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景 顺 长 城景瑞 收益 定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景 顺长城 改革 机遇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景 顺长城 景颐 增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景 顺长 城景颐 宏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景顺长 城 景 盛 双 息收益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景顺 长城低 碳科 技主题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景 顺 长 城 环 保优势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其中 景顺长 城景 系列开 放式 证券投 资基 金下设 景顺 长城优 选 混 合 型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6 页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毛从容 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 配置混合型基金、领先 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 金、中国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基金、安享回报 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型基金、景颐双利债券 型基金、景颐增利债券 型基金、景丰货币市场 基金、 景颐宏利债券型、 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 景系列基金基金经理 (分管景系列基金下设 之景顺长城货币市场基 金) , 副总经 理兼固定收 益部投资总监 2015 年 11 月 30 日 - 16 经济学硕士。曾任职 于交通银行、长城证 券金融研究所,着重 于宏观和债券市场的 研究,并担任金融研 究所债券业务小组组 长。2003 年3 月加入 本公司,担任研究员 等职务; 自 2005 年6 月起担任基金经理。 成念良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 基金、景顺长城交易型 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 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12 月 11 日 - 8 管理学硕士。曾担任 大公国际资信评级有 限公司评级部高级信 用分析师,平安大华 基金投研部信用研究 员、专户业务部投资 经理。2015 年 9 月加 入本公司,自 2015 年 12 月起担 任固定 收益部基金经理。 注:1 、 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 其 “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 “离任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 (公告前一日) ; 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 “任职 日期 ”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 后的公告日期, “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 、 毛从 容女士于 2016 年4 月19 日离 任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 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4 月 25 日离任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6 页


资基金、景系列基 金基金经理(分管景系列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6 月 17 日离任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管理 人严 格遵守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券 投资 基金法 》 、 《公 开募集证 券 投 资基金 运作 管理办 法》 、 《证券 投资 基金销 售管 理办法 》和 《证券 投资 基金信 息披 露管理 办法 》 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严格控 制风险的基础上 , 为基金 持有 人谋求 最大 利益。 本报 告期内 ,基 金运作 整体 合法合 规, 未发现 损害 基金持 有 人 利 益 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 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本 报 告期 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 严格 执行 《 证券 投资 基 金管 理公 司 公平 交易 制 度指 导意 见 (2011 年修订) 》 , 完善相 应制 度及流 程, 通过系 统和 人工等 各种 方式在 各业 务环节 严格 控制交 易公 平 执 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经济数据方面,上半年中采制造业 PMI 指数先抑 后扬,1 、2 月份受经济下行压力低于 50 荣 枯线, 在 3 月份稳增长政策刺激下 PMI 突破 50 并在 2 季度持 续, 恢复到去年年中水平。 今年 1-5 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9.6%,较 1-4 月 大幅回落 0.9%, 主因是制 造业投资大幅回落。民间投资大幅 下滑 1.3% 至 3.9% ,占全 部投资的比重较去年同期下滑 3.4%为 62.0% 。5 月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6.0% ,增速 与上月持平,比上年同期回落 0.1 个百分点。1-5 月社会消 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同比增 速 10.2% ,较 1-4 月下 滑 0.1 个百 分点。1-5 月 份规模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 6.4% ,较 前 值回落 0.1 个百分点。1-5 月财政收 入同比增长 8.3% ,财政支 出累计同比增长 13.6% , 其中民 生 相关支出增长较快。 随着食品价格季节性走弱,预计 CPI 将继续小幅 回落。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以及基建投资加码 对 PPI 形成 支撑,上述影响因素仍未消除,后期 PPI 则可 能继续改善。企业降杠杆需要政府加杠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6 页


杆对冲 ,预 计基建 投资 仍将继 续维 持高位 。房 地产投 资开 始走弱 ,而 制造业 投资 持续放 缓 。 民 间 投资今 年以 来加速 下滑 ,制约 投资 总量增 长, 反映经 济内 生动力 依然 不足。 经济 依然向 下 令 消 费 也随之整体 疲弱。伴随政府托底经济政策,预计财政支出继续发力。 货币政策方面,央行并未进一步全面宽松,而是连续进行公 开市场投放,6 月末 MPA 考核的 冲击明显弱于 3 月末 。 美 元走强导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面临一定的贬值压力, 特别是 英国 “脱欧” 后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贬值幅度大幅上升。 金融数据方面,今年 1-5 月累计新增人民币贷款 6.15 万亿,同 比多增 8683 亿。其中 1 月新 增贷款 2.51 万亿, 创历史单月新高。1-5 月新增 社会融资总量 8.1 万亿 , 同比多增达 1.2 亿, 主 要受到 人民 币新增 贷款 和企业 债券 融资规 模上 涨导致 ,票 据融资 则受 到严格 监管 大幅下 滑 。 今 年 1-5 月M2 持 续回落, 主要由于高基数的影响。M1 的同比增速 达持续攀升至 5 月份的23.7%,与 M2 的剪刀差继续扩大。 上半年的 1 季度政策重心在稳经济,社融以及信贷增幅较大;2 季度 随着供给侧改革重回政 策重心, 信贷和社融增速有所回落。4 月、 5 月 新增贷款乏力, 主要靠居民中长期按揭贷款拉动, 企业贷 款需 求则明 显不 足。社 融主 要受到 企业 债净发 行量 减少、 票据 融资大 幅下 滑影响 。 由 于 信 用债市 场违 约事件 时有 发生, 信用 风险担 忧持 续,短 端资 金成本 易上 难下, 债市 情绪谨 慎 , 过 剩 产业债券发行困难。票据融资下滑主要与 4 月27 日银监会126 号文要求 加强票据业务监管有关。 M2 增速受到 去年基数原因影响,回落趋势或至少持续至今年 7 月。M1 与 M2 的剪刀 差继续扩大, 主因其 一楼 市火爆 致使 居民定 期存 款向企 业活 期存款 转化 ,其二 实体 经济疲 弱, 企业投 资 意 愿 不 足,资金仍未脱虚向实,未来资产价格仍有上涨风险。 总 体 而言 ,随 着 供给 侧改 革 重回 政策 重 心, 各项 经 济数 据均 有 所回 落; 而 央行 仅通 过频繁公 开市场 操作 维持市 场资 金面相 对充 裕,再 宽松 的预期 减弱 。债券 市场 上,受 经济 现疲弱 利 率 债 波 段下行,10 年期国开债下行 8BP 至 3.18% ;而信 用债券也在需求增加的情况下波段 下行,5 年期 AA+ 中票和 AA+ 城投分别下 行 9BP 和17BP 至3.77% 和3.62% 。 权益市场出现一定的回落, 主要是因 为经济增速冲高回落和政府对经济 L 型的定调。 组 合 坚持 以信 用 债作 为基 础 配置 ,期 间 阶段 性参 与 利率 债的 波 段以 及权 益 市场 的机 会。上半 年市场 调整 期间增 配了 信用债 ,同 时在股 票市 场风险 阶段 性释放 后, 主动加 仓部 分具有 良 好 业 绩 预期的股票。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2016 年上半 年,景颐宏利 A 类份额 净值增长率为 2.30% ,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11% 。 2016 年上半 年,景颐宏利 C 类份额 净值增长率为 2.10% ,业 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为 2.11% 。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6 页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上半年经济体走势延续托底+ 调结构 的政策思路, 供给侧改革下经济整体下滑趋势未变, 预计 下半年经济数据将继续走弱,支撑债市收益率向下。6 月 末虽然受到 MPA 考核影 响,但机构提前 做了充 足准 备,加 之央 行通过 频繁 公开市 场操 作悉心 呵护 ,资金 面基 本平稳 过度 。展望 下 半 年 , 暂未看 到债 券市场 明显 利空因 素, 但货币 政策 无意继 续放 水,资 金利 率难以 向下 突破, 近 期 长 端 利率下行较快,收益率曲线平坦化,后续面临回调压力,预计债券收益率呈现震荡走势。 权益方面,9 月份 G20 会 议之前 A 股 的政策环境相对 2 季度 会温和些,风险偏好不会明显回 升,但利空因 素不多,A 股指数可能围绕 2700 到 3200 进行 波动,存量资金博弈为主,不排除阶 段性险 资、 国家队 资金 增援的 可能 。个股 方面 ,精选 个股 ,业绩 增长 较确定 且处 于题材 的 个 券 上 涨动力更强。 组 合 将适 当控 制 杠杆 比例 和 久期 ,并 增 加利 率债 的 交易 机会 。 权益 方面 , 市场 情绪 有所好转 后,系 统性 风险有 所下 降,但 基本 面也不 支持 市场的 大幅 上涨。 组合 继续以 精选 个股为 主 , 保 持 适中的权益仓位,重点关注有业绩的成长股以及低估值、高股息率品种。 4.6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明 1 、有关参与 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公 司 成立 基金 估 值小 组对 基 金财 产的 估 值方 法及 估 值程 序作 决 策, 基金 估 值小 组在 遵守法律 法规的 前提 下,通 过参 考行业 协会 的估值 意见 及独立 第三 方机构 估值 数据等 方式 ,谨慎 合 理 地 制 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以求公平对待投资者。 估 值 小组 成员 包 括公 司投 资 片、 交易 管 理部 、基 金 事务 部、 法 律、 监察 稽 核部 、风 险管理岗 等相关人员。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 基金份 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将估值 结果 以双方 认可 的方式 报给 基金托 管人 ,基金 托管 人按基 金合 同规定 的估 值方法 、 时 间 、 程序进 行复 核,基 金托 管人复 核无 误后返 回给 基金管 理人 ,由基 金管 理人对 外公 布。月 末 、 年 中 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 发 生了 影响 估 值方 法和 程 序的 有效 性 及适 用性 的 情况 时, 通 过会 议方 式 启动 估值 小组的运 作。对 长期 停牌股 票等 没有市 价的 投资品 种, 由投资 人员 凭借其 丰富 的专业 技能 和对市 场 产 品 的 长期深 入的 跟踪研 究, 综合宏 观经 济、行 业发 展及个 股状 况 等各 方面 因素, 从价 值投资 的 角 度 进 行理论 分析 ,并根 据分 析的结 果向 基金估 值小 组提出 有关 估值方 法或 估值模 型的 建议。 风 险 管 理 人员根 据投 资人员 提出 的估值 方法 或估值 模型 进行计 算及 验证, 并根 据计算 和验 证的结 果 与 投 资 人员共 同确 定估值 方法 并提交 估值 小组。 估值 小组共 同讨 论通过 后, 基金事 务部 基金会 计 根 据 估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6 页


值小组 确认 的估值 方法 对各基 金进 行估值 核算 并与基 金托 管行核 对。 法律、 监察 稽核部 相 关 人 员 负责监 察执 行估值 政策 及程序 的合 规性, 控制 执行中 可能 发生的 风险 ,并对 有关 信息披 露 文 件 进 行合规性审查。 基 金 估值 小组 核 心成 员均 具 有五 年以 上 证券 、基 金 行业 工作 经 验, 具备 专 业胜 任能 力和相关 从业资格,精通各自领域的理论知识,熟悉政策法规,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 、基金经理 参与或决定估值 的程度 基 金 经理 在需 要 时出 席估 值 小组 会议 , 凭借 其丰 富 的专 业技 能 和对 市场 产 品的 长期 深入的跟 踪研究, 向估值小组提出估值建议。 估值小组将充分考虑基金经理的意见和建议, 确定估值 方法 。 3 、参与估值 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估 值 小组 秉承 基 金持 有人 利 益至 上的 宗 旨, 在估 值 方法 的选 择 上力 求客 观 、公 允, 在数据的 采集方面力求公开、获取方便、操作性强、不易操纵。 本基金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 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的利益冲突。 4 、已签约的 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与 中央 国债 登 记结 算有 限 责任 公司 签 署服 务协 议 ,由 其提 供 银行 间同 业市场交 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与 中证 指数 有 限公 司签 署 服务 协议 , 由其 提供 在 证券 交易 所 上市 或挂 牌转让的 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债 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的估值数据。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4.8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无。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托 管 人声 明, 在 本报 告期 内 ,基 金托 管 人 — 招商 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不存 在 任何 损害 基金份额 持有人 利益 的行为 ,严 格遵守 了《 中华人 民共 和国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及其他 有关 法律法 规 、 基 金 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基 金 管理 人在 投 资运 作、 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计 算、 利 润分 配、 基 金份 额申 购赎回价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6 页


格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 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严格遵守了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券 投资 基金法 》等 有关法 律法 规,在 各重 要方面 的运 作严格 按 照 基金合 同 的 规 定 进行。 5.3 托 管 人 对 本半 年 度 报 告中 财 务 信 息等 内 容 的 真实 、 准 确 和完 整 发 表 意见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财务会计报告、 利润分配、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未 经 审 计 )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282,708.07 65,923,301.83 结算备付金 491,546.77 - 存出保证金 32,271.0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9,488,479.10 319,130,501.47 其中:股票投资 42,850,721.90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606,637,757.20 319,130,501.4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0,000,000.00 应收利息 9,418,261.74 5,400,766.7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198,412.7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662,713,266.70 430,652,982.76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6 页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88,999,455.00 20,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992,367.93 - 应付赎回款 10.16 9.91 应付管理人报酬 186,503.29 115,915.36 应付托管费 46,625.82 28,978.85 应付销售服务费 1,681.85 5.83 应付交易费用 91,989.26 3,635.41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54,289.66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87,914.90 0.02 负债合计 90,560,837.87 20,148,545.38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559,153,401.74 410,417,396.00 未分配利润 12,999,027.09 87,041.38 所有者权益合计 572,152,428.83 410,504,437.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62,713,266.70 430,652,982.76 注:1 、报告 截止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总额 559,153,401.74 份, 其中 A 类基 金份额 净 值 1.023 元, 基 金 份额总 额 554,098,664.69 份;C 类 基金份 额 净 值 1.021 元 , 基金 份 额 总 额 5,054,737.05 份。 2 、本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11 月 30 日。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30 日 一、收入 13,313,630.61 1. 利息收入 12,759,694.7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3,718.27 债券利息收入 12,695,837.6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0,138.84 其他利息收入 -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832,654.0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129,974.73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88,844.5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6 页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208,476.13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1,371,502.19 4. 汇兑收益 ( 损失以“- ”号填列)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列) 15,087.67 减:二 、费用 2,303,654.59 1 .管理人报 酬 1,028,083.87 2 .托管费 257,020.93 3 .销售服务 费 4,858.15 4 .交易费用 146,801.59 5 .利息支出 660,642.5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60,642.55 6 .其他费用 206,247.50 三 、利 润总额 ( 亏损 总额 以“- ” 号填 列 ) 11,009,976.0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 净 利润( 净 亏 损以“- ”号 填 列) 11,009,976.02


6.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410,417,396.00 87,041.38 410,504,437.38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 期利润) - 11,009,976.02 11,009,976.02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 填列) 148,736,005.74 1,902,009.69 150,638,015.43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178,815,565.02 2,144,526.81 180,960,091.83 2. 基金赎回 款 -30,079,559.28 -242,517.12 -30,322,076.40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 少以“- ”号填列) - - -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6 页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559,153,401.74 12,999,027.09 572,152,428.8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许义 明______














______ 吴建军______














____ 邵媛 媛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景 顺 长 城 景 颐 宏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5]2266 号 《关于准予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注 册的 批复》 核准 ,由景 顺长 城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依 照《中 华人 民共和 国证 券投资 基 金 法 》 和《景 顺长 城景颐 宏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合同 》负 责公开 募集 。本基 金为 契约型 开 放 式 , 存续期限不定, 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284,989,490.49 元, 业经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 伙)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 1346 号 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 向 中国证监会备案, 《景顺 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正 式 生 效 ,基 金合 同 生效 日的 基 金份 额总 额 为 285,041,709.87 份 基 金份 额, 其 中认 购资 金 利息 折合 52,219.38 份 基 金份 额。 本 基金 的基 金 管理 人为 景 顺长 城基 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 基金 托 管人为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招商银行”) 。 根 据 《景 顺长 城 景颐 宏利 债 券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基 金 合同 》和 《 景顺 长城 景 颐宏 利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本基金自募集期起根据认 购费、 申购费、 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 基金份 额分 为不同 的类 别。在 投资 者认购/ 申购 时收取 认购/ 申购费 、但 不从本 类别 基金资 产 中 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者认购/ 申购时 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两种收费模式并 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和 C 类基金 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 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 据 《中 华人 民 共和 国证 券 投资 基金 法 》和 《景 顺 长城 景颐 宏 利债 券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合 同》的 有关 规定, 本基 金的投 资范 围主要 为依 法发行 的固 定收益 类品 种,包 括国 内依法 发 行 上 市 的国家 债券 、金融 债券 、次级 债券 、中央 银行 票据、 企业 债券、 中小 企业私 募债 券、公 司 债 券 、 中期票 据、 短期融 资券 、质押 及买 断式回 购、 协议存 款、 通知存 款、 定期存 款、 资产支 持 证 券 、 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 、 银行存款等。 本基金同时投资于 A 股股票( 包含 中小板、 创业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6 页


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 的其 他金融 工具 ,但需 符合 中国证 监会 的相关 规定 。本基 金投 资于 债 券类 资产的 比 例 不 低 于基金资产的 80% , 投资于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 其中持有全部 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持有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税 后)+1.5% 。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 年8 月25 日 批准报出。 6.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 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 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 ”) 颁 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景顺长 城景颐 宏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 金合同》 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6.4.4 所 列示的中国证监会、 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 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基金 2016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6 年 6 月 30 日 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期间的 经营成果和基金净 值 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 要 会 计 政策 和 会 计 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分 类 (1) 金融资产 的分类 金 融 资产 于初 始 确认 时分 类 为: 以公 允 价值 计量 且 其变 动计 入 当期 损益 的 金融 资产 、应收款 项、可 供出 售金融 资产 及持有 至到 期投资 。金 融资产 的分 类取 决 于本 基金对 金融 资产的 持 有 意 图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6 页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 基 金目 前以 交 易目 的持 有 的股 票投 资 和债 券投 资 分类 为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 且其 变动 计入当期 损益的 金融 资产。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且其公 允价 值变动 计入 损益的 金融 资产在 资产 负债表 中 以 交 易 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 基 金持 有的 其 他金 融资 产 分类 为应 收 款项 ,包 括 银行 存款 、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 产和 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的分类 金 融 负债 于初 始 确认 时分 类 为: 以公 允 价值 计 量 且 其变 动计 入 当期 损益 的 金融 负债 及其他金 融负债 。本 基金目 前暂 无金融 负债 分类为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且其变 动计 入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负 债 。 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初 始 确 认 、后 续 计 量 和终 止 确 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 价值 计量且 其变 动计入 当期 损益的 金融 资产, 取得 时发生 的相 关交易 费用 计入当 期 损 益 ; 对于支 付的 价款中 包含 的债券 起息 日或上 次除 息日至 购买 日止的 利息 ,单独 确认 为应收 项 目 。 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 于 以公 允价 值 计量 且其 变 动计 入当 期 损益 的金 融 资产 ,按 照 公允 价值 进 行后 续计 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 融 资产 满足 下 列条 件之 一 的, 予以 终 止确 认:(1) 收取该 金 融资 产现 金 流量 的合 同 权利终 止;(2) 该金 融资产已转移, 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 融资 产已转 移, 虽然本 基金 既没有 转移 也没有 保留 金融资 产所 有权上 几乎所 有 的 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 金 融负 债的 现 时义 务全 部 或部 分已 经 解除 时, 终 止确 认该 金 融负 债或 义 务已 解除 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估 值 原 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 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交易, 但最 近交易 日后 经济环 境未 发生重 大变 化且证 券发 行机构 未发 生影响 证券 价格的 重大 事件的 , 按 最 近 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6 页


(2) 存在活跃 市场的金融工具, 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参 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 具不存在活跃市场, 采用 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 证具 有可靠 性的 估值技 术确 定公允 价值 。估值 技术 包括参 考熟 悉情况 并自 愿交易 的各 方最近 进 行 的 市 场交易 中使 用的价 格、 参照实 质上 相同的 其他 金融工 具的 当前公 允价 值、现 金流 量折现 法 和 期 权 定价模 型等 。采用 估值 技术时 ,尽 可能最 大程 度使用 市场 参数, 减少 使用与 本基 金特定 相 关 的 参 数。 6.4.4.6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抵 销 本 基 金持 有的 资 产和 承担 的 负债 基本 为 金融 资产 和 金融 负债 。 当本 基金 1) 具有抵 销 已确认 金 额的 法定权 利且 该种法 定权 利现在 是可 执行的 ; 且 2) 交 易双 方准备 按净 额结算 时,金 融 资 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 收 基金 为对 外 发行 基金 份 额所 募集 的 总金 额在 扣 除损 益平 准 金分 摊部 分 后的 余额 。由于申 购和赎 回引 起的实 收基 金变动 分别 于基金 申购 确认日 及基 金赎回 确认 日认列 。上 述申购 和 赎 回 分 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 益 平准 金包 括 已实 现平 准 金和 未实 现 平准 金。 已 实现 平准 金 指在 申购 或 赎回 基金 份额时, 申购或 赎回 款项中 包含 的按累 计未 分配的 已实 现损益 占基 金净值 比例 计算的 金额 。未实 现 平 准 金 指在申 购或 赎回基 金份 额时, 申购 或赎回 款项 中包含 的按 累计未 实现 损益占 基金 净值比 例 计 算 的 金额。 损益 平准金 于基 金申购 确认 日或基 金赎 回确认 日认 列,并 于期 末全额 转入 未分配 利润/( 累 计亏损) 。 6.4.4.9 收入/(损失) 的 确 认 和计 量 股 票 投资 在持 有 期间 应取 得 的现 金股 利 扣除 由上 市 公司 代扣 代 缴的 个人 所 得税 后的 净额确认 为投资 收益 。债券 投资 在持有 期间 应取得 的按 票面利 率或 者发行 价计 算的利 息扣 除 在适 用 情 况 下 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 且其 变动 计 入当 期损 益 的金 融资 产 在持 有期 间 的公 允价 值 变动 确认 为公允价 值变动 损益 ;于处 置时 ,其处 置价 格与初 始确 认金额 之间 的差额 确认 为投资 收益 ,其中 包 括 从 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 收 款项 在持 有 期间 确认 的 利息 收入 按 实际 利率 法 计算 ,实 际 利率 法与 直 线法 差异 较小的则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6 页


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 用 的 确 认和 计 量 本 基 金的 管理 人 报酬 、托 管 费和 销售 服 务费 在费 用 涵盖 期间 按 基金 合同 约 定的 费率 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其 他 金融 负债 在 持有 期间 确 认 的 利息 支 出按 实际 利 率法 计算 , 实际 利率 法 与直 线法 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 金 的 收 益分 配 政 策 本 基 金同 一类 别 内的 每一 基 金份 额享 有 同等 分配 权 。本 基金 收 益以 现金 形 式分 配, 但基金份 额持有 人可 选择现 金红 利或将 现金 红利按 分红 除权日 的基 金份额 净值 自动转 为基 金份额 进 行 再 投 资。若 期末 未分配 利润 中的未 实现 部分为 正数 ,包括 基金 经营活 动产 生的未 实现 损益以 及 基 金 份 额交易 产生 的未实 现平 准金等 ,则 期末可 供分 配利润 的金 额为期 末未 分配利 润中 的已实 现 部 分 ; 若期末 未分 配利润 的未 实现部 分为 负数, 则期 末可供 分配 利润的 金额 为期末 未分 配利润 , 即 已 实 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 分部报告 本 基 金以 内部 组 织结 构、 管 理要 求、 内 部报 告制 度 为依 据确 定 经营 分部 , 以经 营分 部为基础 确 定报 告分部 并披 露分部 信息 。经营 分部 是指本 基金 内同时 满足 下列条 件的 组成部分:(1) 该组 成 部分 能够在 日常 活动中 产生 收入、 发生 费用;(2) 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能 够定期 评价该 组 成 部 分的经营成果, 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 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 经营成 果和 现金流 量等 有关会 计信 息。如 果两 个或多 个经 营分部 具有 相似的 经济 特 征, 并 且 满 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6.4.4.13 其 他 重 要 的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根 据 本基 金的 估 值原 则和 中 国证 监会 允 许的 基金 行 业估 值实 务 操作 ,本 基 金确 定以 下类别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 证券交 易 所上 市的 债 券, 若出 现 重大 事项 停 牌或 交易 不 活跃( 包括 涨 跌停 时的 交易不 活跃) 等情 况, 本 基金 根据 中 国证 监会 公 告[2008]38 号 《关于 进 一步 规范 证 券投 资基 金 估值业务 的指导意见》 , 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提 供 的 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6 页


(2) 在银 行间同 业 市场 交易 的 债券 品种 , 根据 中国 证 监会 证监 会 计字[2007]21 号 《关 于 证 券 投资基 金执 行< 企业 会计 准则> 估 值业 务及份 额净 值计价 有关 事项的 通知 》采用 估值 技术确 定 公 允 价值。 本基 金持有 的银 行间同 业市 场债券 按现 金流量 折现 法估值 ,具 体估值 模型 、参数 及 结 果 由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3) 对于 在证券 交 易所 上市 或 挂牌 转让 的 固定 收益 品 种( 可 转换 债 券、 资产 支 持证 券和 私募债 券除外) ,按 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 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 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债券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6.4.5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变更 以 及 差 错更 正 的 说 明 6.4.5.1 会 计 政 策 变更 的 说 明 无。 6.4.5.2 会 计 估 计 变更 的 说 明 无。 6.4.5.3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无。 6.4.6 税项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2]128 号《关 于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 基金 有 关税 收问 题 的 通 知》 、 财税[2004]78 号 《财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8]1 号 《 关于 企业 所 得税 若干 优 惠政 策的 通 知 》 、 财税[2012]85 号 《 关于 实施 上 市公 司股 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5]101 号 《关 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 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6]36 号 《关于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 [2016]46 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 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6]70 号 《关 于金融 机构 同业往 来等 增值税 补充 政策的 通知 》及其 他相 关财税 法规 和实务 操作 ,主要 税 项 列 示 如下:


(1) 于2016 年 5 月1 日 前, 以发行基 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 营业税 。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 2016 年 5 月1 日 起, 金融业 由缴 纳营业 税改 为缴纳 增值 税。对 证券 投资基 金管 理人运 用基 金买卖 股票 、债券 的 转 让 收 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 金 从证 券市 场 中取 得的 收 入, 包 括 买 卖股 票、 债 券的 差价 收 入, 股权 的 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6 页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 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 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 按 50% 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于 2015 年 9 月 8 日前暂 减按 25% 计入 应纳税所得 额, 自 2015 年 9 月8 日 起,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 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 股息、 红利 收入, 按照 上述规 定计 算纳税 ,持 股时间 自解 禁日起 计算 ;解禁 前取 得的股 息 、 红 利 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 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 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 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开滦(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6.4.8.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 应 支 付 关 联方 的 佣 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028,083.8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049.45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6 页


注: 支付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4% 的 年费 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57,020.93 注: 支付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 的 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 / 当年 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 债券 A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 债券 C 合计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4,845.41 4,845.41 招商银行 - 12.74 12.74 长城证券 - - - 合计 - 4,858.15 4,858.15 注: 支付基金 销售机构的C 类基金份额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资产净值0.4% 的 年费率计提 , 逐日累 计至 每月月 底, 按月支 付给 景顺长 城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再由 景顺长 城基 金管理 有 限 公 司 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A 类 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 净值 X 0.4% / 当年天数 。 6.4.8.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 回购) 交易。 6.4.8.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6.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6 页


6.4.8.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 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6 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 3,282,708.07 31,867.42 - -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 其 他 关 联 交易 事 项 的 说明 无。 6.4.9 期末(2016 年 6 月 30 日 ) 本 基金 持 有 的 流通 受 限 证 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本基金于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 发证券而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 额 备注 600203 福日 电子 2016 年6 月 30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13.80 2016 年7 月 1 日 13.25 137,934 1,622,002.37 1,903,489.20 - 300166 东方 国信 2016 年6 月 8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28.23 - - 40,000 996,742.41 1,129,200.00 -


6.4.9.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6.4.9.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6 年 6 月30 日 止, 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69,999,455.00 元,是 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6 页


日 101558045 15 三明城投 MTN001 2016 年7 月1 日 101.57 200,000 20,314,000.00 1580098 15 阳江债 2016 年7 月1 日 107.43 100,000 10,743,000.00 160210 16 国开10 2016 年7 月7 日 99.95 100,000 9,995,000.00 150222 15 国开22 2016 年7 月7 日 99.99 300,000 29,997,000.00 合计





700,000 71,049,000.00 6.4.9.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6 年6 月30 日止 ,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19,000,000.00 元, 于2016 年7 月1 日到期。 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 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 助 于 理 解和 分 析 会 计报 表 需 要 说明 的 其 他 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 允 价值 计量 结 果所 属的 层 次, 由对 公 允价 值计 量 整体 而言 具 有重 要意 义 的输 入值 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 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 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 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43,663,679.20 元, 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605,824,799.90, 无属于第三层 次的余额 (于 2015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中 划 分 为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287,350.00 元 , 划 分 为 第 二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318,843,151.47 元,无划 分为第三层次的余额) 。


(ii) 公允价 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 交易不活跃( 包 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 、 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 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 交易不活 跃期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6 页


间及限 售期 间将相 关股 票和债 券的 公允价 值列 入第一 层次 ;并根 据估 值调整 中采 用的不 可 观 察 输 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 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 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6 年6 月 30 日, 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5 年12 月 31 日:同) (d) 不以公允 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 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 金融 资 产和 负债 主 要包 括应 收 款项 和其 他 金融 负债 , 其账 面价 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 值外,截至资 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7.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42,850,721.90 6.47 其中:股票 42,850,721.90 6.47 2 固定收益投资 606,637,757.20 91.54 其中:债券 606,637,757.20 91.54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774,254.84 0.57 7 其他各项资产 9,450,532.76 1.43 8 合计 662,713,266.70 100.00


7.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7.2.1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境 内 股 票 投资 组 合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6 页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7,233,032.70 6.51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4,488,489.20 0.78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1,129,200.00 0.20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42,850,721.90 7.49


7.2.2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沪 港 通 投 资股 票 投 资 组合 无。 7.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2508 老板电器 120,000 4,412,400.00 0.77 2 002239 奥特佳 238,000 3,834,180.00 0.67 3 002533 金杯电工 250,000 3,357,500.00 0.59 4 002557 洽洽食品 180,000 3,355,200.00 0.59 5 000967 盈峰环境 150,000 3,328,500.00 0.58 6 000418 小天鹅A 99,960 3,260,695.20 0.57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6 页


7 002311 海大集团 205,000 3,232,850.00 0.57 8 000050 深天马A 150,000 3,130,500.00 0.55 9 002426 胜利精密 269,950 2,659,007.50 0.46 10 600313 农发种业 500,000 2,585,000.00 0.45 注:投 资者 欲了解 本报 告期末 基金 投资的 所有 股票明 细, 应阅读 登载 于基金 管理 人网站 的 半 年度 报告正文 。 7.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7.4.1 累 计 买 入 金额 超 出 期 初基 金 资 产 净值 2%或前 20 名 的 股 票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533 金杯电工 6,450,480.25 1.57 2 002508 老板电器 5,315,501.02 1.29 3 600240 华业资本 4,297,833.00 1.05 4 002311 海大集团 4,251,928.00 1.04 5 002557 洽洽食品 4,242,543.71 1.03 6 300241 瑞丰光电 4,133,585.00 1.01 7 002649 博彦科技 3,926,947.14 0.96 8 002674 兴业科技 3,901,174.98 0.95 9 000967 盈峰环境 3,881,098.07 0.95 10 002239 奥特佳 3,782,962.00 0.92 11 002303 美盈森 3,123,573.00 0.76 12 000050 深天马A 3,091,778.00 0.75 13 000418 小天鹅A 3,062,563.72 0.75 14 600203 福日电子 2,939,039.98 0.72 15 002426 胜利精密 2,538,774.45 0.62 16 600313 农发种业 2,443,781.00 0.60 17 600201 生物股份 2,377,307.00 0.58 18 002241 歌尔股份 2,287,537.58 0.56 19 002394 联发股份 2,118,550.76 0.52 20 300166 东方国信 1,993,484.83 0.49 注:买入金额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 计 卖 出 金额 超 出 期 初基 金 资 产 净值 2%或前 20 名 的 股 票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6 页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240 华业资本 3,664,480.56 0.89 2 002533 金杯电工 3,452,893.30 0.84 3 002649 博彦科技 3,422,865.00 0.83 4 300241 瑞丰光电 2,990,587.73 0.73 5 002674 兴业科技 2,477,027.68 0.60 6 002241 歌尔股份 2,387,744.52 0.58 7 600201 生物股份 2,322,773.88 0.57 8 002394 联发股份 1,881,196.90 0.46 9 002400 省广股份 1,879,741.28 0.46 10 600203 福日电子 1,256,133.90 0.31 11 002311 海大集团 1,097,563.00 0.27 12 300166 东方国信 1,072,523.64 0.26 13 000967 盈峰环境 1,018,333.51 0.25 14 002508 老板电器 1,002,353.98 0.24 15 002557 洽洽食品 991,188.00 0.24 16 002303 美盈森 988,281.00 0.24 注:卖出金额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未考 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 入 股 票 的成 本 总 额 及卖 出 股 票 的收 入 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73,630,059.85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31,905,687.88 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均为买卖股票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 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9,992,000.00 6.9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9,992,000.00 6.99 4 企业债券 280,913,110.70 49.1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10,259,000.00 19.27 6 中期票据 171,628,000.00 30.00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3,845,646.50 0.67 8 同业存单 - -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6 页


9 其他 - - 10 合计 606,637,757.20 106.03


7.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480296 14 余姚城投 债 300,000 32,448,000.00 5.67 2 1580098 15 阳江债 300,000 32,229,000.00 5.63 3 041660010 16 三安 CP001 300,000 30,033,000.00 5.25 4 150222 15 国开 22 300,000 29,997,000.00 5.24 5 1480155 14 阜阳城投 债 02 200,000 21,940,000.00 3.83


7.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 持 证 券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7.10.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7.10.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0.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1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7.11.1


本 报 告期 内未 出 现基 金投 资 的前 十名 证 券的 发行 主 体被 监管 部 门立 案调 查 或者 在报 告编制日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6 页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1.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2,271.0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418,261.74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450,532.76


7.11.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3008 电气转债 1,081,100.00 0.19


7.11.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11.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无。 §8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8.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6 页


( 户)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景顺长城 景颐宏利 债券 A 211 2,626,060.02 553,332,847.95 99.86% 765,816.74 0.14% 景顺长城 景颐宏利 债券 C 11 459,521.55 4,911,591.35 97.17% 143,145.70 2.83% 合计 222 2,518,709.02 558,244,439.30 99.84% 908,962.44 0.16% 注: 分级基金机构/ 个人 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 对下属分级基金, 比例的分 母 采 用各自 级别 的份额 ,对 合计数 ,比 例的分 母采 用下属 分级 基金份 额的 合计数 (即 期末基 金 份 额 总 额) 。 8.2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景顺长城景颐宏 利债券 A 14.87 0.00% 景顺长城景颐宏 利债券 C 3,008.12 0.06% 合计 3,022.99 0.00% 注:分 级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份额 占总 份额比 例的 计算中 ,对 下属分 级基 金,比 例 的 分 母 采用各 自级 别的份 额, 对合计 数, 比例的 分母 采用下 属分 级基金 份额 的合计 数( 即期末 基 金 份 额 总额) 。 8.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1. 本期末基 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2. 本期末本 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9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景顺长城景颐宏 利债券 A 景顺长城景颐宏 利债券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年 11 月 30 日)基金 份额总额 285,040,709.69 1,000.1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10,361,300.67 56,095.3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73,729,748.83 5,085,816.19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6 页


减: 本报告期 基金总赎回份额 29,992,384.81 87,174.47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54,098,664.69 5,054,737.05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0.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1 、本基金管 理人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 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同意黄卫明先生辞去本公司督察长一职。 2 、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 2 月4 日 发布公告, 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聘任杨皞阳先生担任本公司督察长。 3 、本基金管 理人于 2016 年 2 月 20 日 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聘任毛从容女士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4 、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 7 月4 日 发布公告, 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 同意赵如冰先生辞去本公司董事长一职, 聘任杨光裕 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根据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 景顺长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已于 2016 年 7 月13 日 变更为杨光裕先生,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发布 了公告。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有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5 、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在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事项。





10.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6 页


10.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 托管人托 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 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10.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0.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2 105,535,747.73 100.00% 98,287.35 100.00% -


注:1 、基金 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如下: 1 )选择标准 a 、资金实力 雄厚,信誉良好; b 、财务状况 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 、经营行为 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d 、内部管理 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 、该证券经 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 定期向 基金 管理人 提供 高质量 的咨 询服务 ,包 括宏观 经济 报告、 行业 报告、 市场 走向分 析 报 告 、 个股分 析报 告及其 他专 门报告 以及 全面的 信息 服务。 并能 根据基 金管 理人的 特定 要求, 提 供 专 门 研究报告。 2 )选择程序


基金管 理人 根据以 上标 准进行 考察 后,确 定证 券经营 机构 的选择 。基 金管理 人与 被选择 的 证 券 经 营机构签订协议。 2 、本基金与 景顺长城景颐增利债券型基金共用交易单元。 10.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28,355,751.42 100.00% 361,000,000.00 100.00% - - 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36 页


§11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其 他 重 要 信 息 无。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8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