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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同利(164210)

天弘同利: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天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 页 共 29 页 
 
 
 
 
 
 
天弘同利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6 年6月30 日 
 
 
 
 
 
 
 
 
 
 
 
 
 
 
 
 
 
 
 
 
 
 
 
基金管理 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管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16 年8月29日


天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29 页 §1


重 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半 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 年8月19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 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 半年度 报告正文 。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 日止。


天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29 页 §2


基 金简介 2.1 基 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天弘同利分级债券 场内简称 天弘同利 基金主代码 1642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3年内,同利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 开放一次, 同利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后3年期届满,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 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09月17日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94,281,388.9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10-30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同利A 同利B 下属两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4211 150147 报告期末下属两级基金的份 额总额 39,837,868.73份 254,443,520.25 份 注: 《 基金 合同 》 生 效之 日起3 年内 , 在 深圳 证券 交 易所上 市交 易并 封闭 运作 的基金 份额 简称 为同 利 B 。 2.2 基 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求获得稳健的投 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利率走势、资金供求、信用 风险状况、证券市场走势等方面的分析和预测,采取 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构建和调整 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力求获得稳健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


天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29 页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 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 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在分级基金运作期内,本基金经过基金份额分 级后, 同利A为低风险、 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 同 利B为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份额。 下属两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 同利A低风险、 收益相对 稳 定 同利B较高风险、 较高收益 2.3 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童建林 洪渊 联系电话 022-8331020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service@thfund.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7109999 95588 传真 022-83865569 (010)66105798 2.4 信 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 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th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3


主 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6 年01月01日-2016年0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0,275,212.61 本期利润 7,562,081.6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5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91%


天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29 页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6年0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340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08,748,469.0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3890 注:1、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例 如, 开放式 基金 的申 购赎 回 费等) ,计 入费 用后 实际 收益水 平要 低于 所列 数字 。


2 、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 投 资收 益 、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除 相关 费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 为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 期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3.2 基 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58% 0.05% 0.36% 0.04% 0.22% 0.01% 过去三个月 0.00% 0.12% -0.52% 0.07% 0.52% 0.05% 过去六个月 1.91% 0.10% -0.21% 0.07% 2.12% 0.03% 过去一年 19.25% 0.53% 2.74% 0.07% 16.51% 0.46%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今(2013年09月17 日-2016 年06月30日) 45.16% 0.36% 7.95% 0.09% 37.21% 0.27% 注:天 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基 金业绩 比较 基准 :中 债综 合指数 。中 债综 合指 数由 中央国 债登 记结 算有 限 责任公 司编 制并 发布 ,该 指数样 本具 有广 泛的 市场 代表性 ,涵 盖主 要交 易市 场(银 行间 市场 、交 易 所市场 等) 、 不同 发行 主 体 (政 府、 企 业等) 和期 限 (长 期、 中 期、 短 期等 ) , 是中 国目 前最 权威 , 应用也 最广 的指 数。 中债 综合指 数的 构成 品种 完全 覆盖了 本基 金的 投资 范围 ,反映 债券 全市 场的 整 体价格 和投 资回 报情 况, 适合作 为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 3.2.2 自基金 合同生效以来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 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 比较 天弘同利 分级债 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 净值增 长率与 业 绩比较基 准收益 率历史 走 势对比图 (2013年09 月17 日-2016 年06 月30 日)


天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29 页 注:1 、本 基金 《基 金合 同 》于2013 年9月17 日 生效 。 2 、本 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的 各项投 资比 例达 到基 金合 同约定 的各 项比 例要 求。 3.3 其 他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指标 报告期间:2016年01月01日-2016 年06月30日 同利A与同利B基金份额配比 0.15656861 :1 期末同利A参考净值 1.022 期末同利A累计参考净值 1.122 同利A累计折算份额 28797029.17 期末同利B参考净值 1.446 期末同利B累计参考净值 1.446 同利A年收益率(单利) 2.80% 注:1 、根 据《 基金 合同 》 的规定 ,同 利A 的年 收益 率 将在每 次开 放日 设定 一次 并公告 。 2 、本 报告 期内 (2016 年1 月1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期 间), 同利A年 收益 率为2.80% 。 §4


管 理人报告 4.1 基 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 的经验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 金字[2004]164 号文批准, 于2004年11月8日正式成立。 注册资本金为5.143 亿元人民币, 天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29 页 总部设在天津,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设有分公司。公司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51%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6.8%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6%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5.6%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合计 100%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48 只基金: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周期 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添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天 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 基金、 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安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余额 宝货币市场基金、 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天弘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瑞利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500指数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互联网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云商宝货币市场基金、 天 弘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医药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全指运输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证券 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银行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创业 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 弘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 中证8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电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休闲娱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 天弘鑫安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裕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价值精选灵活 天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29 页 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 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陈钢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本公 司副总 经理、 固 定收益 总监兼 固定收 益部总 经理。 2013 年09月 - 14年 男,工商管理硕士。历任 华龙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 高级经理;北京宸星投资 管理公司投资经理;兴业 证券公司债券总部研究部 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机构理财部高级经 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 资经理等。 2011 年7月加盟 本公司。 注:1 、上 述任 职日 期是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2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 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不存在违法违规及未 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和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勤勉尽责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 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 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 保证各组合得到 公平的投资资讯; 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 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 的投资交易活动; 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 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 序;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 建立不同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 制度, 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 加强对投资交易 天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29 页 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 体系等。 报告期内, 公司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 未出现异常情况; 场外、 网 下业务公平交 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 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 (1 日、3 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 原则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 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 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 公平对待投资组合, 制定 《 异常交易监控和 报告办法》 对可能显 著影响市场价格、 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 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交易行为异常和交易价格 异常的情形进行界定,拟定相应的监控、分析和防控措施。 本报告期内, 严格控制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严格禁止可 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 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 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原则。 未发现本基金 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 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 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 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 运作分析 2016 年上半年, 经济基本面1季度企稳反弹,2季度整体平稳, 经济企稳改善的动力 主要来自于稳增长政府基建投资拉动以及房地产投资见底反弹;通胀方面,1季度以蔬 菜价格和猪肉价格为代表的食品价格上行, 导致市场通胀担忧加剧, 但随后蔬菜价格明 显回落, 证伪滞胀预期。 政策面上, 基建投资作为托底经济的主要手段, 仍然维持较高 增速,货币政策则维持稳健,仅于1季度进行一次降准操作,主要通过公开市场操作以 及MLF 等工具维护资金面稳定。 资金面方面,1季度资金面波动率有所回升, 频现脉冲式 收紧,2季度资金面平稳程度明显改善,与央行对资金面态度转趋积极有关。债券市场 行情方面,1季度债券市场走势出现分化,长端利率债以震荡行情为主,而中高等级、 中短期限信用债受益于配置需求旺盛,收益率进一步下行,4月份由于中铁物资信用事 件冲击, 债市出现明显调整,5月份市场震荡上涨,6月份由于经济增长预期下修、 英国 退欧引发市场避险情绪以及营改增免税同业往来范围扩大等利好刺激, 债券市场再次上 天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29 页 涨。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1季度主要择优配置信用资质优良的中 高等级、中短期限信用 债,并对持仓债券资质进行梳理和优化,4月份认为市场有调整风险,因此提前降低仓 位, 以规避风险, 因此在4月份的债市调整中受冲击程度明显较小, 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债市调整结束之后, 我们判断市场后续仍有机会, 因此择优配置了信用资质优良的中 高等级信用债,杠杆维持在适度水平,为客户创造较高的稳健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6年6月30日,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389元, 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 为1.91%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21%。 4.5 管 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 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 望 展望2016年下半年,基本面方面,我们认为3季度经济增长将整体平稳,但后续由 于房地产投资回落经济下行压力将逐渐加大, 通胀水平由于基数影响将呈现前低后高的 特点。 政策面方面, 基建投资将延续前期趋势, 维持较高增速以托底经济, 货币政策维 持稳健,未来虽然仍有降准空间,但降息及OMO利率下调概率不大。资金面方面,央行 着力建立利率走廊制度, 资金面波动显著下降, 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对资金利率起到 锚的作用,资金利率难以出现下行,制约债券市场收益率进一步下行。综合以上因素, 债券市 场收益率未来将呈现区间波动的态势。 投资策略上, 本基金将继续维持适度的组合久期和组合杠杆, 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 为持有人创造稳健高回报, 同时, 将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组合投资策略, 适度参 与波段性操作机会, 在获取票息、 杠杆收益的同时, 获取一定资本利得, 增厚组合收益 。 4.6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 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 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 基本估值政策, 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 方法、 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 督, 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 方法和流程的, 负责审 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 方法和流程的变更和执行。 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 合理, 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 估值委 员会由公司分管估值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督察长、 研究总监及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组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 由具备丰富专业 知识、 两年以上基金 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 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 具备较强专业胜 任能力的基金经理、风险管理人员、监察稽核人员及基金运营人员组成。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 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 充分表达对相关 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 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 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 天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29 页 具备最终表决权。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 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 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 模型、 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 出具报告。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 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 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 报 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 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 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5


托 管人报告 5.1 报 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 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任何损害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 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 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 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 在 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报告期内, 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 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 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 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 审计) 6.1 资 产负债表


天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29 页 会计主体: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874,890.82 78,295.42 结算备付金


17,782,286.31 23,560,067.30 存出保证金


57.67 2,992.51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621,622,591.40 696,792,834.6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621,622,591.40 696,792,834.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456,900.69 应收利息 6.4.7.5 14,164,130.13 16,453,066.9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654,443,956.33 737,344,157.42 负债和所 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44,599,765.00 335,199,635.00


天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29 页 应付证券清算款


443,163.61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33,534.22 236,079.70 应付托管费


66,724.06 67,451.32 应付销售服务费


116,767.11 118,039.87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12,463.30 11,826.36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5,221.30 55,737.71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217,848.64 469,000.00 负债合计


245,695,487.24 336,157,769.96 所有者权 益:





实收基金 6.4.7.9 290,715,689.57 290,715,689.57 未分配利润 6.4.7.10 118,032,779.52 110,470,697.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8,748,469.09 401,186,387.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54,443,956.33 737,344,157.42 注:报 告截 止日2016 年6 月30 日, 天弘 同利 分级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的份 额净 值1.389 元 ,天 弘同 利 分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A 类基金 份额 参考 净值1.022 元, 天 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B类 基金 份额参 考净 值1.446 元; 基 金份额 总额294,281,388.98 份, 其中 天弘 同利 分级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A 类基金 份额39,837,868.73 份,天 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B 类基 金份 额254,443,520.25 份。 6.2 利 润表 会计主体: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01月01 日-2016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6 年01月01 日-2016 年06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 年01月01 日-2015年06 月30日 一、收入


13,454,347.73 39,487,861.56 1.利息收入


21,994,714.47 28,293,552.9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157,251.86 189,203.41


天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29 页








债券利息收入


21,837,462.61 28,104,349.5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列) 4,172,764.24 82,655.8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4,172,764.24 82,655.8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6.4.7.13. 3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5 - -








股利收益 6.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号填列) 6.4.7.17 -12,713,130.98 11,111,652.73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 号 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填列) 6.4.7.18 - - 减:二、 费用


5,892,266.10 8,929,523.00 1.管理人报酬


1,411,605.54 1,673,129.16 2.托管费


403,315.87 478,036.92 3.销售服务费


705,802.82 836,564.67 4.交易费用 6.4.7.19 2,250.54 350.57 5.利息支出


3,139,464.14 5,712,282.25 其中: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139,464.14 5,712,282.25 6.其他费用 6.4.7.20 229,827.19 229,159.43 三 、 利润总额 (亏 损总额以 “-” 号填列) 7,562,081.63 30,558,338.56


天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29 页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 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7,562,081.63 30,558,338.56 6.3 所 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 动表 会计主体: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01月01 日-2016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年01月01日-2016年06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290,715,689.57 110,470,697.89 401,186,387.46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7,562,081.63 7,562,081.63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90,715,689.57 118,032,779.52 408,748,469.09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01月01日-2015年06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412,486,659.72 54,086,320.56 466,572,980.28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0,558,338.56 30,558,338.56


天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29 页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412,486,659.72 84,644,659.12 497,131,318.8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郭树强 — — — — — —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韩海潮 — — — — — — —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薄贺龙 — — — — — — — — —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 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45号《关于核准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核准, 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和 《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 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688,570,594.91 元, 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3) 第61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 年9月1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688,752,427.97 份基金份额, 其中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以下简称 "同利A")434,308,907.72 份,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 以下简称"同 利B")254,443,520.25 份;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81,833.06 份基金份额,其中同利A为 79,312.81 份,同利B为102,520.25 份。募集结束时,同利A与同利B的份额配比为 1.70689710 ∶1。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 《天 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自 天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29 页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 同利A每满1年开放一次, 同利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 在同 利A的每次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同利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同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 整为1.000 元,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利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3年内,同利A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7/3倍同利B的份额余额。同利B封闭 运作,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年后对应日止,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在扣除同利A的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同利B享有,亏损以同利B的资产净 值为限由同利B承担。 同利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 其收益率将在每个开放 日设定一次并公告,计算公式为:同利A的年收益率(单利)=1.6×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 利率,年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届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 存款基准利率设定同利A 的首次年收益率; 在同利A的每个开放日,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同 利A的年收益率。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同利A的开放日计算同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同利B的封闭期 届满日分别计算同利A和同利B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在计算基金资产净值的基础 上, 采用"虚拟清算"原则分别计算并公告同利A和同利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其中, 同 利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日不包括同利A的开放日。自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同利A和同利B 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办理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3]第369号文审核同意,本基 金同利B701,035.00份基金份额2013年10月3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 份额托管在场外,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 上市流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主要投资于国 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 央行票据、 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次级 债、 地方政府债券、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短期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以 及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及其衍生工具。 本基 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本基金业 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 日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 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 天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29 页 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在财务报表 附注6.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 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6年度上半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 整地反映了本 基金2016 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 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与最近一 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 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6.4.5 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 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4]78 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 通知》 、 财税[2008]1 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85 号 《关 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6]36号 《关 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46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 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6]70 号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 值税补充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 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自2016 年5月1日起, 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 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 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 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 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 天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29 页 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 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 按照 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 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 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 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 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 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 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6年01月01日-2016 年 0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01月01日-2015年0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的管理费 1,411,605.54 1,673,129.16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65,931.53 277,680.70 注:1 .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天 弘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的管 理人报 酬按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0.70% 的 年费 率 计提, 逐日 累计至 每月 月底 , 按月 支付。 其计 算公 式为 : 日管 理人 报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0.70%/ 天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29 页 当年天 数。 2 . 客户 维护 费是 指基 金管 理人与 基金 销售 机构 在基 金销售 协议 中约 定的 依据 销售机 构销 售基 金的 保 有量提 取一 定比 例的 客户 维护费 , 用 以向 基金 销售 机 构支付 客户 服务 及销 售活 动中产 生的 相关 费用 , 该费用 从基 金管 理人 收取 的基金 管理 费中 列支 ,不 属于从 基金 资产 中列 支的 费用项 目。 6.4.8.2.2 基金托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6年01月01日-2016 年 0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01月01日-2015年0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的托管费 403,315.87 478,036.92 注: 支付 基金 托管 人中 国 工商银 行的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金 资产 净值0.20% 的 年 费率计 提 , 逐 日累 计至 每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 计算公 式为 :日 托管 费= 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0.20%/ 当年 天数 。 6.4.8.2.3 销售服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01月01日-2016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同利A 同利B 合计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3,877.17 631,153.38 635,030.55 中国工商银行 22,951.09 393.77 23,344.86 合计 26,828.26 631,547.15 658,375.41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 年01月01日-2015年06 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同利A 同利B 合计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2,634.23 536,332.82 538,967.05 中国工商银行 85,085.80 2,841.84 87,927.64 合计 87,720.03 539,174.66 626,894.69 注: 支付 基金 销售 机构 的 销售服 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净 值0.35% 的年 费率 计 提,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给天 弘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 再 由天 弘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计 算并 支付给 各基 金销 售机 构。 天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29 页 其计算 公式 为: 日销 售服 务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0.35%/ 当年 天数 。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 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过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 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 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 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2 报告期末 除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 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 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 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6年01月01日-2016年06 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01月01日-2015 年06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874,890.82 5,060.38 1,000,661.08 5,656.40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 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购买其承销期内的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6年0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 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 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 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 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 场债券正回 购


天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29 页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6 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余额69,599,765.00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480285 14萧山 经开债 2016-07-01 108.51 100,000 10,851,000.00 1480316 14一师 新鑫债 2016-07-01 109.59 300,000 32,877,000.00 1480320 14新余 城东债 2016-07-01 108.94 300,000 32,682,000.00 合计


700,000 76,410,000.00 6.4.9.3.2 交易所市 场债券正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 年6月30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74,600,000.00 元, 于2016年7月1日到期。 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 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 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 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 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 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6 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 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586,214.30 元, 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621,036,377.10 元, 无属 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5 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1,210,607.10 元,第二层次 695,582,227.50 元,无第三层次)。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天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29 页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 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 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 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 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 第三层次。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不含权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 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本基金于2015年3月26日起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 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 处理标准》 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并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从第一层次 调整至第二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6 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5 年12月31 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账面价值与 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 资组合报告 7.1 期 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621,622,591.40 94.98 其中:债券 621,622,591.40 94.98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天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29 页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8,657,177.13 2.85 7 其他各项资产 14,164,187.80 2.16 8 合计 654,443,956.33 100.00 7.2 报 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 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 十名 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 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 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 金资产净值2%或前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有买入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 金资产净值2%或前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有卖出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 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有买入及卖出股票。 7.5 期 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 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621,036,377.10 151.9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 换债 )


586,214.30 0.14 8 同业存单 - -


天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29 页 9 其他 - - 10 合计 621,622,591.40 152.08 注:可 转债 项下 包含 可交 换债236,801.00 元。 7.6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480286 14 铜陵示范 园债 400,000 43,592,000.00 10.66 2 124915 14 宏桥02 400,000 43,480,000.00 10.64 3 1280103 12 统众债 400,000 43,180,000.00 10.56 4 124743 14 银城投 400,000 42,392,000.00 10.37 5 122735 11 六安债 395,000 41,893,700.00 10.25 7.7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 十名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 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 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 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 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基金 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 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未 发现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 公开谴责、处罚。


天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29 页 7.12.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 有股票,故不存在所投 资的前十名股票中超出 基金合同 规定之备 选股票库的情况。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7.6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4,164,130.1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164,187.80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 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08 电气转债 338,384.30 0.08 2 110031 航信转债 11,029.00 0.00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 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 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 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 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 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 持有人结构


天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29 页 级别 (户) 基金份额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同利A 1,183 33,675.29 1,048,000. 00 2.63% 38,789,868 .73 97.37% 同利B 638 398,814.30 250,101,70 0.00 98.29% 4,341,820. 25 1.71% 合计 1,821 161,604.28 251,149,70 0.00 85.34% 43,131,688 .98 14.66% 注: 机 构/个 人投 资者 持有 基金份 额占 总份 额比 例的 计算中 , 针 对A、B 类分 级 基金, 比例 的分 母采 用 A 、B类 各自 级别 的份 额, 对合计 数, 比例 的分 母采 用A、B 类分 级基 金份 额的 合计数 (即 期末 基金 份 额总额 )。 8.2 期 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江志明 698,700 17.54% 2 易迎新 118,157 2.97% 3 刘佳 100,100 2.51% 4 陈建华 80,300 2.02% 5 周志雄 64,000 1.61% 6 蔡兵 63,900 1.6% 7 林已炀 63,800 1.6% 8 蔡燕珊 61,000 1.53% 9 朱万春 55,900 1.4% 10 陆进法 53,700 1.35% 8.3 期 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8.4 期 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 总量区间情况 本报告期末未有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及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份额的情况。


天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29 页 §9


开 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09月17日) 基金份额总额 434,308,907.72 254,443,520.2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9,837,868.73 254,443,520.25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9,837,868.73 254,443,520.25 注:1 、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2013 年9 月17 日。 2 、同 利B在 《基 金合 同》 生效后 封闭 运作 封闭 期为3 年,封 闭期 内不 接受 申购 与赎回 。 §10 重 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 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 宁辰先生已离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于2016 年4月30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 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 讼





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发生改变。 10.5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 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 所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化。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 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 查或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天弘同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29 页 10.7 本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 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 的佣金 备 注 成交 金额 占股 票 成交 总额 比例 成交 金额 占债 券 成交 总额 比例 成交 金额 占债 券回 购 成交 总额 比例 成交 金额 占权 证 成交 总额 比例 佣金 占当 期佣 金 总量 的比 例 渤海 证券 2 - - 545,9 47.87 100.0 0% 21,43 4,200, 000.0 0 100.0 0% - - - - - 注:1、 基金 专用 交易 单元 的选择 标准 为: 该证 券经 营机构 财务 状况 良好 , 各 项财务 指标 显示 公司 经 营状况 稳定 ;经 营行 为规 范,内 控制 度健 全, 最近 两年未 因重 大违 规行 为受 到监管 机关 的处 罚; 研 究实力 较强 ,能 及时 、全 面、定 期向 基金 管理 人提 供高质 量的 咨询 服务 ,包 括宏观 经济 报告 、市 场 分析报 告、 行业 研究 报告 、个股 分析 报告 及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2 、 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程序 : 本 基金 管理 人根 据上述 标准 进行 考察 后, 确定选 用交 易席 位的 证 券经营 机构 。然 后基 金管 理人和 被选 用的 证券 经营 机构签 订交 易席 位租 用协 议。 3 、报 告期 内新 租用 的证 券 公司交 易单 元情 况: 4 、本 基金 报告 期内 停止 租 用交易 单元 :无。


序号 证券 公司 名称 所属 市场 数量


1 民生 证券 深圳 1


天弘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 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