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丰润债券(LOF)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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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 丰润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2016
年半 年度 报告 摘要
2016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6 年 8 月 29 日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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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半年 度报 告已经 三 分 之 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复 核了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 、利 润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 复 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 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 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1 月1 日起至 6 月30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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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 金 简 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简称 鹏华丰润债券(LOF)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160617
交易代码 160617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12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30,215,516.78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0-12-16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 通过积极的投资策略,
力争为基金持有人创造较高的当期收益。
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采取积极的投资策略,寻找各种可能的
价值增长机会,力争实现超越基准的投资收益。
1 、资产配置 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及
利率变化趋势的重点分析,结合对股票市场趋势的研
判及新股申购收益率的预测,比较未来一定时间内债
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相对预期收益率,在债券、股票
一级市场及现金之间进行动态调整。
2 、资产流动 性纵向分配策略
鉴于投资人对投资标的流动性需求随时间呈递增分布
的规律,本基金在成立后初期将 在以最小成本确保合
理流动性水平的前提下,适当降低资产组合的流动性
水平,争取累积较高的投资收益。当预期投资人对流
动性的边际需求上升到一定程度(本基金界定为基金
合同生效后三年),本基金将调高投资组合的流动性
水平并开放基金的申购、赎回,以优化投资回报及流
动性给投资人带来的整体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为证
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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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戈 田青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010-67595096
传真 0755-82021126 010-66275853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 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 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 号楼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和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6 年 1 月1 日 - 2016 年 6 月 30 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2,420,747.73
本期利润 472,895.76
加权平均基金 份额本期利润 0.006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78%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6 年6 月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56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77,187,718.4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57
注:(1 )本 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开放式 基金的申购赎回
费、 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 )表中的 “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6 月 30 日, 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
易日。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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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13% 0.09% 0.69% 0.04% -0.82% 0.05%
过去三个月 -0.13% 0.14% 0.42% 0.07% -0.55% 0.07%
过去六个月 0.78% 0.22% 1.57% 0.07% -0.79% 0.15%
过去一年 2.66% 0.33% 6.54% 0.07% -3.88% 0.26%
过去三年 31.78% 0.34% 17.89% 0.09% 13.89% 0.25%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9.78% 0.27% 32.26% 0.08% 17.52% 0.19%
注: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 综合指数收益率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1 、鹏华 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0 年 12 月02 日生 效。
2 、截至建仓 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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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22 日, 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 集、 基金销售、 资
产管理 及中 国证监 会许 可的其 他业 务。截 止本 报告期 末, 公司股 东由 国信证 券股 份有限 公 司 、 意
大 利 欧利 盛资 本 资产 管理 股 份公 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深 圳 市北 融信 投 资发 展有
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原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 民币,后于 2001 年 9 月
完成增资扩股,增至 15,000 万元人 民币。截止 2016 年 6 月, 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 3609.67
亿元,管理 99 只公募基金 、10 只全国 社保投资组合。经过近 18 年投资管理 基金,在基金投资、
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 富经验。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祝松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2014 年 2 月22
日
- 10
祝松先生,国籍中国,经
济学硕士,10 年金融证券
从业经验。曾任职于中国
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资金
营运部,从事债券投资及
理财产品组合投资管理;
招商银行总行金融市场
部,担任代客理财投资经
理,从事人民币理财产品
组合的投资管理工作。
2014 年1 月加盟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债券
投资管理工作,2014 年2
月起担任普天债 券基金基
金经理,2014 年2 月起兼
任鹏华丰润债券 (LOF)基
金基金经理,2014 年 3 月
起兼任鹏华产业债债券基
金基金经理,2015 年 3 月
起兼任鹏华双债加利债券
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12鹏华丰润债券(LOF)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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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起兼任鹏华丰华债券 基
金基金经理,2016 年 2 月
起兼任鹏华弘泰混合基金
基金经理,2016 年6 月起
兼任鹏华金城保本混合基
金、鹏华丰茂债券基金基
金经理。祝松先生具备基
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发生变
动。
注: 1. 任职 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担 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遵 守《 证 券投 资基 金 法》 等法 律 法规 、中 国 证监 会的 有关规定
以及基 金合 同的约 定, 本着诚 实守 信、勤 勉尽 责的原 则管 理和运 作基 金资产 ,在 严格控 制 风 险 的
基础上 ,为 基金份 额持 有人谋 求最 大利益 。本 报告期 内, 本基金 运作 合规, 不存 在违反 基 金 合 同
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执 行公 平 交易 制度 , 确 保 不同 投 资组 合在 研 究、 交易 、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并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2016 年上半 年我国债券市场整体呈现 “V” 形走 势, 与上年末 相比, 上证国 债指数上涨 2.03% ,
银行间中债综合财富指数上涨 1.57% 。一季度债 市走势较为平稳,但 4 月份经济企稳和通胀预期
增强, 叠加 信用事 件频 发,债 市出 现大幅 调整 ,二季 度中 后期经 济与 通胀预 期回 落,同 时 配 置 需
求依然旺盛,债市重拾 升势。
权 益 及可 转债 市 场方 面, 股 市年 初经 历 两次 “熔 断 ”, 但在 春 节前 后开 始 进入 “震 荡市”行
情 ,上 半年上 证综 指下跌 17% ; 可转 债和 可交换 债受 正股下 跌与 估值压 缩双 重影响 ,上半 年 整 体鹏华丰润债券(LOF)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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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较弱。
报 告 期内 本基 金 以持 有中 高 评级 信用 债 为主 ,同 时 对中 长期 利 率债 进行 了 波段 操作 ,此外,
本基金上半年对权益及转债品种进行了波段操作。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2016 年上半 年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78 % ,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 1.57 %。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宏观经济方面, 当前制造业投资低迷, 房地产投 资受销售增速下滑影响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
政府基 建投 资仍将 托底 经济, “供 给侧改 革” 与“需 求侧 管理” 并不 排斥, 经济 出现大 幅 波 动 的
可能性 不大 ;货币 政策 方面, 当前 “稳增 长” 与“调 结构 ”需要 较为 宽松的 货币 环境, 但 央 行 进
一步大 幅“ 放水” 面临 资产价 格泡 沫以及 汇率 等因素 的制 约。整 体而 言,我 们判 断未来 债 市 仍 然
处于震荡行情。
对 于 权益 市场 , 我们 认为 可 能会 存在 一 定的 波段 操 作机 会, 一 是当 前金 融 市场 整体 流动性充
裕,大 类资 产间存 在轮 动机会 ;二 是发展 股权 融资, 有利 于缓解 融资 难、融 资贵 问题, 有 利 于 降
低实体 经济 杠杆率 。对 于可转 债和 可交换 债品 种,下 半年 存在一 定的 供给压 力, 可转债 和 可 交 换
债估值仍然存在压缩空间,但部分券种可能存在一定的投资和波段操作机会。
基 于 以上 分析 , 下半 年本 基 金将 以中 高 评级 信用 债 和利 率债 为 主, 维持 中 等久 期, 适当参与
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市场的波段操作。
4.6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1.有关参与 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1 )日常估 值流程
基 金 的估 值由 基 金会 计负 责 ,基 金会 计 对公 司所 管 理的 基金 以 基金 为会 计 核算 主体 ,独立建
账、 独立核算,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 账 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
基金会 计核 算独立 于公 司会计 核算 。基金 会计 核算采 用专 用的财 务核 算软件 系统 进行基 金 核 算 及
帐务处 理; 每日按 时接 收成交 数据 及权益 数据 ,进行 基金 估值。 基金 会计核 算采 用基金 管 理 公 司
与托管 银行 双人同 步独 立核算 、相 互核对 的方 式,每 日就 基金的 会计 核算、 基金 估值等 与 托 管 银
行进行 核对 ;每日 估值 结果必 须与 托管行 核对 一致后 才能 对外公 告。 基金会 计除 设有专 职 基 金 会
计核算 岗外 ,还设 有基 金会计 复核 岗位, 负责 基金会 计核 算的日 常事 后复核 工作 ,确保 基 金 净 值鹏华丰润债券(LOF)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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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无误。
配 备 的基 金会 计 具备 会计 资 格和 基金 从 业资 格, 在 基金 核算 与 估值 方面 掌 握了 丰富 的知识和
经验, 熟悉及 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2 )特殊业 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 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相
关规定 ,本 公司成 立停 牌股票 等没 有市价 的投 资品种 估值 小组, 成员 由基金 经理 、行业 研 究 员 、
监察稽 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2.基金经理 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 金 经理 参与 估 值小 组对 停 牌股 票估 值 的讨 论, 发 表相 关意 见 和建 议, 与 估值 小组 成员共同
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3.本公司参 与估值流程各方之 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本公司现 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1 、 截 止 本 报 告 期 末 , 本 基 金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46,972,201.65 元 , 期 末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1.057 元。
2 、 本 基 金 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对 2016 年 年 度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进 行 分 配 , 分 配 金 额 为
219,793,497.66 元。
3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将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 在
严格遵守规定前提下,对本报告期内可供分配利润适时作出相应安排。
4.8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无。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本 报 告期 ,中 国 建设 银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在本 基金 的 托管 过程 中 ,严 格遵 守 了《 证券 投资基金
法》、 基金 合同、 托管 协议和 其他 有关规 定, 不存在 损害 基金份 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完 全 尽 职
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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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本 托 管人 按照 国 家有 关规 定 、基 金合 同 、托 管协 议 和其 他有 关 规定 ,对 本基金的
基金资 产净 值计算 、基 金费用 开支 等方面 进行 了认真 的复 核,对 本基 金的投 资运 作方面 进 行 了 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于2016 年6 月27 日对2016 年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进行分配, 分配金 额为219793497.66
元。
5.3 托 管 人 对 本半 年 度 报 告中 财 务 信 息等 内 容 的 真实 、 准 确 和完 整 发 表 意见
本 托 管人 复核 审 查了 本报 告 中的 财务 指 标、 净值 表 现、 利润 分 配情 况、 财 务会 计报 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未 经 审 计 )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190,885.35 2,093,201.84
结算备付金 555,513.95 2,439,075.39
存出保证金 1,524.55 3,203.78
交易性金融资产 852,992,787.18 82,592,405.02
其中:股票投资 2,279,310.18 3,079,234.92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850,713,477.00 79,513,170.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9,766,966.94 81,823.04
应收利息 13,541,172.89 2,090,187.7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5,224.12 99.2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882,064,074.98 89,299,996.05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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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7,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7,561.97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6,169.68 34,534.38
应付托管费 48,723.26 11,511.4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875.00 2,639.83
应交税费 4,248,633.32 4,248,633.32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 债 - -
其他负债 401,393.32 405,000.00
负债合计 4,876,356.55 21,702,319.01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830,215,516.78 51,507,616.98
未分配利润 46,972,201.65 16,090,060.06
所有者权益合计 877,187,718.43 67,597,677.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82,064,074.98 89,299,996.05
注:报告截止日 2016 年6 月30 日, 基金份额净值 1.057 元 ,基金份额总额 830,215,516.78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30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30 日
一、收入
1,161,018.60 5,450,006.67
1. 利息收入
1,993,721.49 2,620,797.5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83,868.77 40,955.63
债券利息收入
1,900,074.94 2,579,841.8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9,777.78 -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1,067,065.43 4,293,083.6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160.00 1,468,164.28
基金投资收益
- -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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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投资收益
1,053,062.63 2,809,491.8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6,162.80 15,427.53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1,947,851.97 -1,531,386.18
4. 汇兑收益 ( 损失以 “- ” 号填列)
- -
5. 其他收入 ( 损失以 “- ” 号填列)
48,083.65 67,511.69
减: 二 、费用
688,122.84 859,964.39
1 .管理人报 酬 6.4.8.2.1 263,790.28 162,293.18
2 .托管费 6.4.8.2.2 87,930.12 54,097.73
3 .销售服务费
- -
4 .交易费用
5,067.34 12,499.87
5 .利息支出
104,160.72 405,987.4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04,160.72 405,987.46
6 .其他费用
227,174.38 225,086.15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
号填列)
472,895.76 4,590,042.2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 号 填
列)
472,895.76 4,590,042.28
6.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51,507,616.98 16,090,060.06 67,597,677.04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472,895.76 472,895.76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
列)
778,707,899.80 250,202,743.49 1,028,910,643.29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805,135,286.89 258,208,066.86 1,063,343,353.75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28 页
2. 基金赎回 款 -26,427,387.09 -8,005,323.37 -34,432,710.46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列)
- -219,793,497.66 -219,793,497.66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830,215,516.78 46,972,201.65 877,187,718.43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52,290,269.42 9,824,369.84 62,114,639.26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4,590,042.28 4,590,042.28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
列)
-16,340,365.31 -4,055,688.09 -20,396,053.40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10,381,125.84 2,731,553.04 13,112,678.88
2. 基金赎回 款 -26,721,491.15 -6,787,241.13 -33,508,732.28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35,949,904.11 10,358,724.03 46,308,628.1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 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邓召 明______
______ 高鹏______
____ 郝文高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鹏 华 丰 润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以 下 简 称 “ 本 基 金 ”)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以 下 简 称
“ 中 国证 监会 ”) 证 监许可[2010]1378 号 关于 核准 鹏 华丰 润债 券 型证 券投 资 基金 募集 的 批复 》核
准,由 鹏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依照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证券 投资基 金法 》和《 鹏华 丰润债 券 型 证 券鹏华丰润债券(LOF)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28 页
投资基 金基 金合同 》负 责公开 募集 。本基 金为 契约型 ,在 基金合 同生 效后三 年内( 含三年) 封 闭 运
作,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封闭期结束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存续 期限不定, 首次
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1,335,072,301.75 元, 业经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 第 351 号验 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
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于 2010 年 12 月 2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
为 1,335,591,800.74 份基 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519,498.99 份基 金份额。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中国建
设银行 ”) 。
经深证上[2010]407 号文 审核同意,本基金 595,646,018.00 份 基金份额于 2010 年 12 月 16
日在深 交所 挂牌交 易。 未上市 交易 的基金 份额 托管在 场外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可通 过本基 金 代 销 机
构赎回 或通 过跨系 统转 托管业 务将 其转至 深交 所场内 后进 行上市 交易 。根据 《鹏 华丰润 债 券 型 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自 2010 年 12 月 2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起至 2013
年 12 月1 日 止。 封闭期结束后, 自 2013 年12 月2 日起, 本基 金的运作方式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并开 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根 据 《中 华人 民 共和 国证 券 投资 基金 法 》及 相关 法 律法 规以 及 《鹏 华丰 润 债券 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 合同 》的有 关规 定,本 基金 的投资 范围 为具有 良好 流动性 的金 融工具 ,主 要投资 于 固 定 收
益类品 种, 包括国 债、 央行票 据、 金融债 、企 业债、 公司 债、短 期融 资券、 可转 债、分 离 交 易 可
转债、 资产 支持证 券、 债券回 购等 金融工 具以 及法律 、法 规或中 国证 监会允 许基 金投 资 的 其 他 固
定收益 类金 融工具 。本 基金也 可投 资于股 票、 权证以 及法 律法规 或监 管部门 允许 基金投 资 的 其 他
权益类 金融 工具。 本基 金不直 接从 二级市 场买 入股票 、权 证等权 益类 金融工 具, 但可以 参 与 一 级
市场股 票首 次公开 发行 或新股 增发 ,并可 持有 因所持 可转 换公司 债券 转股形 成的 股票、 因 持 有 股
票被派 发的 权证、 因投 资于分 离交 易可转 债而 产生的 权证 。如法 律法 规或中 国证 监会以 后 允 许 基
金投资 其他 品种, 基金 管理人 在履 行适当 程序 后,可 以将 其纳入 投资 范围。 本基 金对债 券 等 固 定
收 益类 品种的 投资 比例不 低于 基金资 产 的 80% ; 股票 等权益 类品 种的投 资比 例不超 过基金 资 产的
20% ; 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后, 本基金将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 金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6.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各 项具体 会计 准则及 相关 规定( 以 下合 称 “企 业会 计准则 ”) 、 中国证 监会 颁布的 《 证 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 的鹏华丰润债券(LOF)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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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 投资 基金会 计核 算业务 指引 》、《 鹏华 丰润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 同 》和中 国 证 监 会
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基金 2016 上半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6 年
6 月30 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 2016 上半 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 报 告 期 所采 用 的 会 计政 策 、 会 计估 计 与 最 近一 期 年 度 报告 相 一 致 的说 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1998]55 号 《关 于 证 券 投资 基 金税 收问 题 的通 知》[ 适 用于
CEF]/ 财税[2002]128 号 《 关 于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有 关 税 收 问 题 的 通 知 》[ 适用于 OEF] 、 财 税
[2004]78 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 号《 关
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85 号 《关 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
所 得 税政 策有 关 问题 的通 知 》、 财税[2015]101 号 《关 于上 市 公司 股息 红 利差 别化 个 人所得税政
策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 财 税[2016]36 号 《 关 于 全 面 推 开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 》 、 财 税
[2016]46 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6]70 号 《关
于金融 机构 同业往 来等 增值税 补充 政策的 通知 》及其 他相 关财税 法规 和实务 操作 ,主要 税 项 列 示
如下:
(1) 于2016 年 5 月1 日 前, 以发行基 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 营业税 。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自 2016 年5 月 1 日起 , 金融业由缴纳 营
业税改 为缴 纳增值 税。 对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人 运用基 金买 卖股票 、债 券的转 让收 入免征 增 值 税 ,
对 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 基金从 证 券 市 场中 取 得的 收入 , 包括 买卖 股 票、 债券 的 差价 收入 , 股权 的股 息 、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 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 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 按
50% 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于 2015 年 9 月 8 日前暂 减按 25% 计入 应纳税所得鹏华丰润债券(LOF)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28 页
额, 自 2015 年 9 月8 日 起,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 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
股息、 红利 收入, 按照 上述规 定计 算纳税 ,持 股时间 自解 禁日起 计算 ;解禁 前取 得的股 息 、 红 利
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 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 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 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 报 告 期 存在 控 制 关 系或 其 他 重 大利 害 关 系 的关 联 方 发 生变 化 的 情 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6.4.7.2 本 报 告 期 与基 金 发 生 关联 交 易 的 各关 联 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基金公
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建设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6.4.8.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333,360.00 100.00% 5,884,430.46
100.00%
6.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36,996,755.68 100.00% 70,184,774.04 100.00%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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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1.3 债 券 回 购 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1,411,000,000.00 100.00% 3,811,600,000.00 100.00%
6.4.8.1.4 权证交易
注:无。
6.4.8.1.5 应 支 付 关 联方 的 佣 金
金 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
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
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303.78 100.00% 0.00 0.00%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
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
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5,203.77 100.00% 4,599.06 100.00%
注:(1 )佣 金的计算公式
上 海证 券交易 所的 交易佣 金= 买 (卖) 成交 金额 ×1‰- 买(卖 )经 手费- 买 (卖 )证管费等 由 券 商
承担的费用
深 圳证 券交易 所的 交易佣 金= 买 (卖) 成交 金额 ×1‰- 买(卖 )经 手费- 买 (卖 )证管费等 由 券 商
承担的费用
债券及 回购 交易免 费并 不计交 易佣 金,其 所计 提的债 券及 回购买 卖经 手费、 证管 费及证 券 结 算 风
险金均由基金资产承担。
(佣金比率按照与一般证券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订立。)
(2 ) 本基金与关联方已按同业统一的基金佣金计算方式和佣金比例签订了 《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
议》。根据协议规定,上述单位定期或不定 期地为我公司提供研究服务以及其他研究支持。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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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263,790.28 162,293.18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26,858.57 36,838.18
注 :(1 )支付 基金 管理人 鹏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的管 理人报 酬年 费率为 0.6% ,逐日计提 , 按 月
支付。日管理费= 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 ×0.6% ÷ 当年天数。
(2 ) 根据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 基金管理人依据销 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
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 用以 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87,930.12 54,097.73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年费率为 0.2%,逐日计提 ,按月支付。
日托管费= 前 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 当年天数 。
6.4.8.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 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注:无。
6.4.8.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6.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本基金 管理人未投资、持有本基金。
6.4.8.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及持有本基金份额。
6.4.8.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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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6 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5,190,885.35 70,705.10 2,154,273.95 11,204.89
6.4.8.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没有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9 期末( 2016 年 6 月 30 日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流 通 受 限 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6.4.9.1.1 受 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
值总额
备注
127003
海印
转债
2016 年6
月15 日
2016
年7 月
1 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800.00 80,000.00 80,000.00 -
6.4.9.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6.4.9.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无。
6.4.9.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无。
§7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7.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2,279,310.18 0.26
其中:股票 2,279,310.18 0.26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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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固定收益投资 850,713,477.00 96.45
其中:债券 850,713,477.00 96.45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746,399.30 0.65
7 其他各项资产 23,324,888.50 2.64
8 合计 882,064,074.98 100.00
7.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249,000.00 0.03
C
制造业 687,560.00 0.08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67,790.00 0.01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1,042,380.00 0.12
K
房地产业 232,580.18 0.03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279,310.18 0.26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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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十 名 股票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398 工商银行 120,000 532,800.00 0.06
2 000425 徐工机械 122,000 373,320.00 0.04
3 600875 东方电气 32,000 314,240.00 0.04
4 600016 民生银行 34,000 303,620.00 0.03
5 603993 洛阳钼业 60,000 249,000.00 0.03
6 600067 冠城大通 32,258 232,580.18 0.03
7 600109 国金证券 10,000 134,800.00 0.02
8 601211 国泰君安 4,000 71,160.00 0.01
9 601985 中国核电 8,000 54,640.00 0.01
10 601368 绿城水务 1,000 13,150.00 0.00
注:投 资者 欲了解 本报 告期末 基金 投资的 所有 股票明 细, 应阅读 登载 于鹏华 基金 管理有 限 公 司 网
站 http://www.phfund.com 的半年度报 告正文。
7.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7.4.1 累 计 买 入 金额 超 出 期 初基 金 资 产 净值 2%或前20 名 的 股 票明 细
注:无。
7.4.2 累 计 卖 出 金额 超 出 期 初基 金 资 产 净值 2%或前20 名 的 股 票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016 民生银行 333,360.00 0.49
注:(1) 卖出 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2) 以上为本 报告期内卖出的全部股票明细。
7.4.3 买 入 股 票 的成 本 总 额 及卖 出 股 票 的收 入 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333,360.00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
关交易费用。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28 页
7.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3,993,299.50 0.46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90,060,000.00 21.6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90,060,000.00 21.67
4 企业债券 28,075,832.90 3.2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621,773,000.00 70.88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6,811,344.60 0.78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850,713,477.00 96.98
7.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11591005 15 京能投
SCP005
1,000,000 100,450,000.00 11.45
2 071603002 16 中信
CP002
1,000,000 100,120,000.00 11.41
2 071626001 16 兴业证券
CP001
1,000,000 100,120,000.00 11.41
3 130228 13 国开 28 1,000,000 100,060,000.00 11.41
4 011699931 16 浙能源
SCP005
1,000,000 100,030,000.00 11.40
5 150416 15 农发 16 900,000 90,000,000.00 10.26
7.7 期末按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十 名 资产 支 持 证 券投 资 明 细
注:无。
7.8 报告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注:无。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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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注:无。
7.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7.10.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7.10.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7.10.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7.11 投资组合 报告 附 注
7.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 16 兴业证券 CP001 的发行主 体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
“ 兴业证券”) 于 2016 年 2 月18 日 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 《 关于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责令兴业证券在 2016 年 3 月 1 日至 2017 年
2 月28 日期 间,每 3 个 月对融资融券业务进行一次内部合规检查。
对 该 证券 的投 资 决策 程序 的 说明 :本 基 金管 理人 长 期跟 踪研 究 该证 券发 行 人, 认为 兴业证券
作为中国证监会 AA 级综 合类证券公司, 行业地位较为突出, 经营较为稳定, 上述 行政措施中涉 及
的问 题 不会 对兴业 证券 的财务 状况 及经营 成果 产生实 质性 影响。 本次 行政监 管措 施对该 证 券 的 投
资价值 不产 生重大 影响 。该证 券的 投资已 执行 内部严 格的 投资决 策流 程,符 合法 律法规 和 公 司 制
度的规定。
本 基 金投 资的 前 十名 证券 中 的其 它证 券 本期 没有 发 行主 体被 监 管部 门立 案 调查 的、 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7.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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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524.5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9,766,966.94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3,541,172.89
5 应收申购款 15,224.1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3,324,888.50
7.11.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32001 14 宝钢 EB 2,282,112.00 0.26
2 123001 蓝标转债 215,400.00 0.02
3 110031 航信转债 14,337.70 0.00
7.11.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注:无。
7.11.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8.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856 969,877.94 812,328,434.33 97.85% 17,887,082.45 2.15%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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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21,952,308.00 65.23%
2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4,423,446.00 13.14%
3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
司
2,624,730.00 7.80%
4 北京艾迪尔建筑装饰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 2.97%
5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企
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
544,012.00 1.62%
6 黄贤民 240,856.00 0.72%
7 汤浪 198,051.00 0.59%
8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中国光大银行
184,400.00 0.55%
9 彭光亚 150,033.00 0.45%
10 施建新 130,000.00 0.39%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8.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注:本基金管理人的所有从业人员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
8.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注:本基金管理人的所有从业人员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
§9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12 月2 日 )基金份额 总额
1,335,591,800.74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1,507,616.98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805,135,286.89
减: 本报告期 基金总赎回份额 26,427,387.0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 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30,215,516.78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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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0.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0.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10.2.1 基金 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因股东方更换董事代表,原董事 Alessandro Varaldo 先生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务 。 根 据 股 东 欧 利 盛 资 本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公 司 推 荐 , 并 经 本 公 司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 同 意 由 Andrea
Vismara 先 生 担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Alessandro Varaldo 先 生 不 再 担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职 务 。 Andrea
Vismara 先生 任职日期自 2016 年2 月2 日起。
报告期内,原监事 Andrea Vismara 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股东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
股 份 公 司 推 荐 , 并 经 本 公 司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 同 意 由 Sandro Vesprini 先 生 担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
Andrea Vismara 先生不再 担任本公司监事职务。Sandro Vesprini 先生任职 日期自 2016 年 2 月 2
日起。
10.2.2 基金 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 的诉讼事项。
10.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0.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
查或处罚。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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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0.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国信证券 2 333,360.00 100.00% 303.78 100.00% -
海通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
新增
东方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安信证券 1 - - - - -
中泰证券 1 - - - - -
中金公司 2 - - - - 本报告期
新增 1 个
平安证券 1 - - - - -
申万宏源 1 - - - - -
国金证券 1 - - - - -
中航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注: 交易单 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 基金管理 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使用其交 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
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 )实力雄 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2 )财务状 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 )经营行 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 )内部管 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 )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 效、 安全的通讯条件, 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并能为本基 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 ) 研究实力较强, 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 能及时为 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
务。
2) 选择交易 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 根据 上述标 准, 选定符 合条 件的证 券公 司作为 租用 交易单 元的 对象。 我公 司投研 部 门 定 期鹏华丰润债券(LOF)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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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选 定证 券公司 的服 务进行 综合 评比, 评比 内容包 括: 提供研 究报 告质量 、数 量、及 时 性 及 提
供研究 服务 主动性 和质 量等情 况, 并依据 评比 结果确 定交 易单元 交易 的具体 情况 。我公 司 在 比 较
了多家 证券 经营机 构的 财务状 况、 经营状 况、 研究 水 平后 ,向券 商租 用交易 单元 作为基 金 专 用 交
易单元。
10.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国信证券 36996755.68 100.00% 1,411,000,000.00 100.00% - -
海通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中航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8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