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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指基(160633)

券商指基: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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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 中证 全指 证券 公司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告 摘要 2016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6 年 8 月 29 日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5 页


§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半年 度报 告已经 三 分 之 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 复核了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 、利 润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 复 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 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 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1 月1 日起至 6 月30 日止。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5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鹏华证券分级 场内简称 券商指基 基金主代码 160633 交易代码 16063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5 月6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83,571,779.13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 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 年 5 月15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券商指基 券商 A 级 券商 B 级 下属分级基金场内简称: 券商指基 券商 A 级 券商 B 级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0633 150235 15023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份 额总额 613,099,348.13 份 335,236,215.00 份 335,236,216.00 份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 踪标 的指数 ,追 求跟踪 偏离 度和跟 踪误 差最小 化, 力争将日 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以内,年 跟踪误差控制在 4 %以内 。 投资策略 本基金 采用 被动式 指数 化投资 方法 ,按照 成份 股在标 的指 数中的基 准权重 构建 指数化 投资 组合, 并根 据标的 指数 成份股 及其 权重的变 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 成份 股发生 调整 或成份 股发 生配股 、增 发、分 红等 行为时, 或因基 金的 申购和 赎回 等对本 基金 跟踪标 的指 数的效 果可 能带来影 响时, 或因 某些特 殊情 况导致 流动 性不足 时, 或其他 原因 导致无法 有效复 制和 跟踪标 的指 数时, 基金 管理人 可以 对投资 组合 管理进行 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 力争 鹏华证 券份 额净值 增长 率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之间的日 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 0.35%,年跟踪 误差不超过 4 %。如因指数编 制规则 调整 或其他 因素 导致跟 踪偏 离度和 跟踪 误差超 过上 述范围,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 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 较基准 中证全 指证 券公司 指数 收益率 ×95%+商 业银 行活期 存款 利率(税 后)×5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 属于 股票型 基金 ,其预 期的 风险与 收益 高于混 合型 基金、债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5 页


券型基 金与 货币市 场基 金,为 证券 投资基 金中 较高风 险、 较高预期 收益的 品种 。同时 本基 金为指 数基 金,通 过跟 踪标的 指数 表现,具 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下属分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 金,其预期的风险与 收益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与货 币市场基金,为证券 投资基金中较高风 险、较高预期收益的 品种。同时本基金为 指数基金,通过 跟踪 标的指数表现,具有 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 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 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鹏华证券 A 份额为稳 健收益类份额,具有 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 对较低的特征。 鹏华证券 B 份额为积 极收益类份额,具有 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 对较高的特征。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戈 田青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010-67595096 传真 0755-82021126 010-66275853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 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 号楼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和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6 年 1 月1 日 - 2016 年 6 月 30 日 )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5 页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40,888,330.00 本期利润 -1,163,618,348.5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626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5.78%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6 年6 月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1.086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51,659,561.0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75 注: (1 ) 本 期已实 现收 益指基 金本 期利息 收入 、投资 收 益 、其他 收入 (不含 公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开放式 基金的申购赎回 费、基金转换费等) ,计 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 )表中的 “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6 月 30 日, 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 易日。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52% 1.53% 0.00% 1.51% 0.52% 0.02% 过去三个月 -2.01% 1.69% -2.60% 1.69% 0.59% 0.00% 过去六个月 -15.78% 2.80% -15.80% 2.80% 0.02% 0.00% 过去一年 -26.45% 2.56% -32.86% 3.40% 6.41% -0.84%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9.17% 2.71% -43.28% 3.42% 4.11% -0.71% 注: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全指证券公司指数收益率*95%+ 商业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5%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5 页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1 、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5 月 6 日生效 。 2 、截至建仓 期结束, 本基 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22 日, 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 资 产管理 及中 国证监 会许 可的其 他业 务。截 止本 报告期 末, 公司股 东由 国信证 券股 份有限 公 司 、 意 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深 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原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民 币,后于 2001 年 9 月完 成增资扩股, 增至 15,000 万元人民 币。 截止 2016 年6 月, 公 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 3609.67 亿 元, 管理 99 只公募基金、10 只全国 社保投资组合。 经过近 18 年投资管理 基金, 在基金投资、 风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5 页


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余斌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5 年5 月6 日 - 9 余斌先生,国籍中国, 经济学硕士,9 年证券 从业经验。 曾任职于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担 任 风 险 控 制 部 市 场 风 险 分 析 师 ;2009 年 10 月 加 盟 鹏 华 基 金 管 理有限公司, 历任机构 理财部大客户经理、 量 化投资部量化研究员, 先 后 从 事 特 定 客 户 资 产管理业务产品设计、 量化研究等工作;2014 年5 月起担任 鹏华信息 分 级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4 年 5 月 起兼任鹏 华 证 券 保 险 分 级 基 金 基金经理,2014 年 11 月 起 兼 任 鹏 华 国 防 分 级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4 月起兼任 鹏华酒分 级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5 月起兼任 鹏华证券 分 级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5 年 6 月 起兼任鹏 华 环 保 分 级 基 金 基 金 经理。 余斌先生具备基 金从业资格。 本报告期 内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未 发生变动。 注: 1. 任职 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担 任新成立基金 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遵 守《 证 券投 资基 金 法》 等法 律 法规 、中 国 证监 会的 有关规定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5 页


以及基 金合 同的约 定, 本着诚 实守 信、勤 勉尽 责的原 则管 理和运 作基 金资产 ,在 严格控 制 风 险 的 基础上 ,为 基金份 额持 有人谋 求最 大利益 。本 报告期 内, 本基金 运作 合规, 不存 在违反 基 金 合 同 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执 行公 平 交易 制度 , 确保 不同 投 资组 合在 研 究、 交易 、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未 发生 违 法违 规且 对 基金 财产 造 成损 失的 异 常交 易行 为 。本 报告 期内未发 生基金 管理 人管理 的所 有投资 组合 参与的 交易 所公开 竞价 同日反 向交 易成交 较少 的单边 交 易 量 超 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情况。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报告期内, 基金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各项要求, 依据被动化指数投资方法进行投资管理。 报 告 期内 ,市 场 行情 趋于 稳 定, 投资 管 理 操 作正 常 开展 。基 金 日均 跟踪 偏 离度 和跟 踪误差都 有较好的控制,较好地实现了基金运作目标。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报告期末, 基金份额净值为 0.975 , 累计净值 0.6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5.78% 。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英 国 脱欧 事件 后 ,市 场已 悄 然发 生了 较 大变 化。 从 宏观 层面 看 ,汇 率贬 值 预期 的缓 解对改善 资本市 场风 险溢价 水平 有积极 作用 。目前 人民 币汇率 趋于 稳定, 进一 步快速 贬值 的可能 性 已 大 为 降低。 美国 的资产 价格 已处于 历史 高位水 平, 资金进 一步 流入美 国的 动力不 足。 全球市 场 对 欧 洲 和日本 的货币宽松政策已形成了明确的预期。 从微观层面看, 投资者市场情绪和信心在逐渐恢复, 热点板 块的 成交量 和换 手率同 步放 大。但 从宏 观经济 层面 看,达 到经 济稳增 长调 结构的 目 标 仍 具 有严峻挑战。固定资产和房地产投资增速下滑明显,资本形成对 GDP 的拉动作用也快速下行。目 前通胀 水平 总体可 控, 但房地 产市 场和信 用市 场已引 发市 场的广 泛担 忧。能 否有 效管控 系 统 性 金 融风险是判断市场风险偏好变化的核心因素。 总 体 来说 ,维 持 下半 年市 场 延续 震荡 走 势的 判断 , 市场 投资 机 会更 多以 结 构性 行情 展开。行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5 页


业和主 题的 切换可 能加 快,左 侧投 资时点 和交 易技巧 的把 握显得 尤为 重要。 在存 量博弈 的 震 荡 市 场格局中,对基本面稳健的行业如消费品、医药等需要保持高度关注。 4.6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1 、有关参与 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1 )日常估 值流程 基 金 的估 值由 基 金会 计负 责 ,基 金会 计 对公 司所 管 理的 基金 以 基金 为会 计 核算 主体 ,独立建 账、 独立核算,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 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 基金会 计核 算独立 于公 司会计 核算 。基金 会计 核算采 用专 用的财 务核 算软件 系统 进行基 金 核 算 及 帐务处 理; 每日按 时接 收成交 数据 及 权益 数据 ,进行 基金 估值。 基金 会计核 算采 用基金 管 理 公 司 与托管 银行 双人同 步独 立核算 、相 互核对 的方 式,每 日就 基金的 会计 核算、 基金 估值等 与 托 管 银 行进行 核对 ;每日 估值 结果必 须与 托管行 核对 一致后 才能 对外公 告。 基金会 计除 设有专 职 基 金 会 计核算 岗外 ,还设 有基 金会计 复核 岗位, 负责 基金会 计核 算的日 常事 后复核 工作 ,确保 基 金 净 值 核算无误。 配 备 的基 金会 计 具备 会计 资 格和 基金 从 业资 格, 在 基金 核算 与 估值 方面 掌 握了 丰富 的知识和 经验, 熟悉及 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2 )特殊业 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 于进一步 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相 关规定 ,本 公司成 立停 牌股票 等没 有市价 的投 资品种 估值 小组, 成员 由基金 经理 、行业 研 究 员 、 监察稽 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2 、基金经理 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 金 经理 参与 估 值小 组对 停 牌股 票估 值 的讨 论, 发 表相 关意 见 和建 议, 与 估值 小组 成员共同 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3 、本公司参 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 、本公司现 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1.根据本基 金基金合同约定, 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鹏华券商指基份额、鹏华券商 A 级 份额、鹏华券商 B 级份 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本 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5 页


4.8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无。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本 报 告期 ,中 国 建设 银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在本 基金 的 托管 过程 中 ,严 格遵 守 了《 证券 投资基金 法》 、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的说明 本 报 告期 ,本 托 管人 按照 国 家有 关规 定 、基 金合 同 、托 管协 议 和其 他有 关 规定 ,对 本基金的 基金资 产净 值计算 、基 金费用 开支 等方面 进行 了认真 的复 核,对 本基 金的投 资运 作方面 进 行 了 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 管 人 对 本半 年 度 报 告中 财 务 信 息等 内 容 的 真实 、 准 确 和完 整 发 表 意见 本 托 管人 复核 审 查了 本报 告 中的 财务 指 标、 净值 表 现、 利润 分 配情 况、 财 务会 计报 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未 经 审 计 )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6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6,775,252.82 301,855,488.81 结算备付金 66,963.78 24,669,126.54 存出保证金 1,900,373.68 1,798,503.87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88,074,244.02 5,484,048,863.80 其中:股票投资 1,188,074,244.02 5,484,048,863.8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5 页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502,286.45 - 应收利息 13,643.24 61,676.8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183,484.91 149,882,951.9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260,516,248.90 5,962,316,611.74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6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07,710,085.27 应付赎回款 6,019,729.26 1,638,319.56 应付管理人报酬 999,804.57 3,342,658.83 应付托管费 219,957.00 735,384.9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208,351.90 7,088,709.44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08,845.11 368,133.87 负债合计 8,856,687.84 120,883,291.94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2,056,924,643.99 8,091,276,898.34 未分配利润 -805,265,082.93 -2,249,843,578.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51,659,561.06 5,841,433,319.80 负债 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60,516,248.90 5,962,316,611.74 注:报告截止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券商指基份额净值 0.975 元,券商 A 级份额净值 1.021 元, 券商 B 级 份 额 净 值 0.929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1,283,571,779.13 份 , 其 中 券 商 指 基 份 额 613,099,348.13 份,券 商 A 级份额335,236,215.00 份,券 商B 级份额335,236,216.00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5 页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30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5 月6 日( 基金 合 同 生 效日) 至 2015 年 6 月30 日 一、收入


-1,143,708,176.14 -357,250,385.90 1. 利息收入


547,877.86 311,133.2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47,877.86 311,133.23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 损失以 “- ” 填列)


-1,127,428,614.65 7,772,403.7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138,487,207.63 4,981,196.82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1,058,592.98 2,791,206.97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22,730,018.55 -365,553,809.44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号填 列) -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 列) 5,902,579.20 219,886.52 减: 二 、费用


19,910,172.41 5,723,048.86 1 .管理人报 酬 6.4.8.2.1 8,219,269.28 2,401,552.73 2 .托管费 6.4.8.2.2 1,808,239.23 528,341.56 3 .销售服务 费


- - 4 .交易费用


9,472,705.27 2,682,827.70 5 .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 .其他费用


409,958.63 110,326.87 三 、 利 润 总额 ( 亏损 总 额以 “- ” 号填列) -1,163,618,348.55 -362,973,434.76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利 润 (净 亏 损 以 “-”号 填列) -1,163,618,348.55 -362,973,434.76


6.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6 月30 日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5 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8,091,276,898.34 -2,249,843,578.54 5,841,433,319.8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1,163,618,348.55 -1,163,618,348.5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6,034,352,254.35 2,608,196,844.16 -3,426,155,410.19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2,053,370,109.00 -757,005,779.91 1,296,364,329.09 2. 基金赎回 款 -8,087,722,363.35 3,365,202,624.07 -4,722,519,739.2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056,924,643.99 -805,265,082.93 1,251,659,561.06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 5 月 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 2015 年 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030,790,724.11 - 1,030,790,724.1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362,973,434.76 -362,973,434.7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1,218,716,013.00 -25,612,498.01 1,193,103,514.99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1,394,002,642.65 -27,199,556.26 1,366,803,086.39 2. 基金赎回 款 -175,286,629.65 1,587,058.25 -173,699,571.4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249,506,737.11 -388,585,932.77 1,860,920,804.34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5 页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邓召 明______














______ 高鹏______














____ 郝文高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鹏 华 中证 全指 证 券公 司指 数 分级 证券 投 资基 金( 以 下 简称 “本基金”) 经中 国 证券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以下简 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 许可[2015]第 505 号《 关于准予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金 注册 的批复 》核 准,由 鹏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依照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证 券 投 资 基金法 》和 《鹏华 中证 全指证 券公 司指数 分级 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同 》负责 公开 募集。 本 基 金 为 契 约 型 开 放 式 基 金 , 存 续 期 限 不 定 , 首 次 设 立 募 集 不 包 括 认 购 资 金 利 息 共 募 集 人 民 币 1,030,703,657.95 元, 业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 普通合伙) 普 华永道中天 验字(2015) 第 428 号验 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 于 2015 年5 月 6 日正式 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030,790,724.11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87,066.16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 据 《鹏 华中 证 全指 证券 公 司指 数分 级 证券 投资 基 金基 金合 同 》并 报中 国 证监 会备 案,本基 金 的 基 金 份 额 包 括 鹏 华 中 证 全 指 证 券 公 司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之 基 础 份 额( 以 下 简 称 “ 鹏 华 证 券份额 ”) 、 鹏华中 证全 指证券 公司 指数分 级证 券投资 基金 之 A 份额( 以下简 称 “ 鹏华证券 A 份 额 ”) 、鹏华 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B 份额( 以下简 称 “鹏华证券 B 份额”) 。 根据对 基金 财产及 收益 分配的 不同 安排, 本基 金的基 金份 额具有 不同 的风险 收益 特征。 鹏 华 证 券 份额为 可以 申购、 赎回 但 不能 上市 交易的 基金 份额, 具有 与标的 指数 相似的 风险 收益特 征 。 鹏 华 证券 A 份额与鹏华证券 B 份额为可以上市交易但不能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其中鹏华证券 A 份 额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证券 B 份额为 积极 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证券 A 份额 与鹏华证券 B 份 额的配比始终保持 1 :1 的比率不变。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初始公开发售结束后, 场 外认购的全部份 额将确认为鹏华证券份额; 场内认购的份额将按照 1 :1 的比 例确认为鹏华证券 A 份 额与鹏华证券 B 份额。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鹏华证券份额与鹏华证券 A 份额、鹏华证券 B 份额 之间可以按 约定的规则进行场内份额配对转换, 包括基金份额的分拆和合并两种转换行为。 基金份额的分拆,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5 页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鹏华证券份额按照 2 份场内鹏华证券份额对应 1 份鹏华证券 A 份额 与 1 份鹏华 证券 B 份额 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基金份额的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 鹏华证券 A 份额与鹏华证券 B 份额按照 1 份鹏华证券 A 份额与 1 份鹏华证券 B 份额对应 2 份场内 鹏华证券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 基 金 份额 的净 值 按如 下原 则 计算 :鹏 华 证券 份额 的 基金 份额 净 值为 净值 计 算日 的基 金资产净 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其中基金份额总数为鹏华证券份额、鹏华证券 A 份额、鹏华 证券 B 份额 的 份额数之和。鹏华证券 A 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鹏华证券 A 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之和。每 2 份鹏华证券 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等于 1 份鹏华证券 A 份额与 1 份鹏华证券 B 份额所对应 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 本 基 金定 期进 行 份额 折算 。 在鹏 华证 券 A 份额、 鹏 华证 券份 额 存续 期内 的 每个 会计 年 度 11 月第一 个工 作日, 本基 金将进 行基 金的定 期份 额折算 。在 基金份 额折 算前与 折算 后,鹏 华 证 券 A 份额与鹏华证券 B 份额 的份额配比保持 1 :1 的 比例。 对于鹏华证券 A 份额的约定应 得收益, 即鹏 华证券 A 份额每个会计年度 10 月 31 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 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 证券份额分配给鹏华证券 A 份额持有人。鹏华证券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 份鹏华 证券份额将按 1 份鹏华证券 A 份额获得新 增鹏华证券份 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华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 前述折 算方 式获得 新增 场外鹏 华证 券份额 的分 配;持 有场 内鹏华 证券 份额的 基金 份额持 有 人 将 按 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证券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证券 A 份额的基金 份 额参考净值调整为 1.000 元,鹏华证 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除定期份额折算外,本基金还将在鹏华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 1.500 元时或 鹏华证券 B 份额的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 0.250 元时进 行不定期份额折算。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本 基金将分别对鹏华证券份额、鹏华证券 A 份额 、鹏华证券 B 份额进行份 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 金将确保鹏华证券 A 份 额与鹏华证券 B 份额的 比例为 1 :1 , 份额折算后鹏华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鹏华证券 A 份额 与鹏华证券 B 份额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 1.000 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 简称 “深交所 ”) 深证上 字[2015] 第 188 号文审核 同意,本基金鹏华 证券 A 份额 336,303,495.00 份基金份 额和鹏华证券 B 份额 336,303,496.00 份基金份额 于 2015 年 5 月15 日 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对于托管在场内的鹏华证券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关办 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分拆 为鹏华证券 A 份额 和鹏华证券 B 份额即可上 市流通;对于托管在场外 的鹏华 证券 份额,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在符合 相关 办理条 件的 前提下 ,将 其跨系 统转 托管至 深 交 所 场 内后分拆为鹏华证券 A 份额和鹏华证券 B 份额 即可上市流通。 根 据 《中 华人 民 共和 国证 券 投资 基金 法 》和 《鹏 华 中证 全指 证 券公 司指 数 分级 证券 投资基金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5 页


基金合 同》 的有关 规定 ,本基 金的 投资范 围为 具有良 好流 动性的 金融 工具, 包括 标的指 数 成 份 股 及其备 选成 份股( 含 中小 板、创 业板 股票及 其他 中国证 监会 核准上 市的 股票) 、 债券 、股指 期 货 、 权证、 资产支 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 金融工具( 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部分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 股 及其 备选成 份股 的比例 不低 于非现 金基 金资产 的 80% ;每 个交 易日日 终在 扣除股 指期货 合 约 需 缴 纳 的 交 易 保 证 金 后 , 现 金 或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 债 券 的 投 资 比 例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5% 。本 基金的 业 绩 比较基 准为 :中证 全指 证券公 司指 数收益 率 × 95% +商 业银 行活期 存款利 率( 税 后 )×5% 。 6.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 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 称 “ 中国基金业协会”) 颁 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鹏华中 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 级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合 同》和 中国 证监会 、中 国基金 业协 会 允许 的基 金行业 实务 操作的 有 关 规 定 编制。 6.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基金 2016 年上半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6 年 6 月30 日 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 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 报 告 期 所采 用 的 会 计政 策 、 会 计估 计 与 最 近一 期 年 度 报告 相 一 致 的说 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1998]55 号 《关 于 证券 投资 基 金税 收问 题 的通 知》[ 适 用于 CEF]/ 财税[2002]128 号 《 关 于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有 关 税 收 问 题 的 通 知 》[ 适用于 OEF] 、 财 税 [2004]78 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8]1 号 《关于 企 业 所得 税若 干 优惠 政策 的 通知 》 、财 税[2012]85 号 《关 于实 施 上市 公司 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人所 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5]101 号 《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5 页


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6]36 号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46 号 《 关于 进一 步 明确 全面 推 开营 改增 试 点金 融业 有 关政 策的 通 知 》 、 财税[2016]70 号 《关于金融 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补充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2016 年 5 月1 日 前, 以发行基 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 营业税 。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自 2016 年5 月 1 日起 , 金融业由缴纳 营 业税改 为缴 纳增值 税。 对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人 运用基 金买 卖股票 、债 券的转 让收 入免征 增 值 税 , 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 基金从 证 券市 场中 取 得的 收入 , 包括 买卖 股 票、 债券 的 差价 收入 , 股权 的股 息 、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 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 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 按 50% 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于 2015 年 9 月 8 日前暂 减 按 25% 计入 应纳税所得 额, 自 2015 年 9 月8 日 起,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 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 股息、 红利 收入, 按照 上述规 定计 算纳税 ,持 股时间 自解 禁日起 计算 ;解禁 前取 得的股 息 、 红 利 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 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 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 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 报 告 期 存在 控 制 关 系或 其 他 重 大利 害 关 系 的关 联 方 发 生变 化 的 情 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6.4.7.2 本 报 告 期 与基 金 发 生 关联 交 易 的 各关 联 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鹏 华 基 金 公 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 国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5 页


6.4.8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6.4.8.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5 月6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 2015 年6 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国信证券 231,281,498.87 4.41% 30,231,257.80 1.21%


6.4.8.1.2 债券交易 注:无。 6.4.8.1.3 债 券 回 购 交易 注:无。 6.4.8.1.4 权证交易 注:无。 6.4.8.1.5 应 支 付 关 联方 的 佣 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210,767.53 4.41% 194,179.62 16.07%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5 月6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2015 年6 月30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26,751.63 1.20% 26,751.63 1.20% 注:1 、佣金 的计算公式 上 海证 券交易 所的 交易佣 金= 买 (卖) 成交 金额 ×1‰- 买(卖 )经 手费- 买 (卖 )证管费等 由 券 商 承担的费用 深 圳证 券交易 所的 交易佣 金= 买 (卖) 成交 金额 ×1‰- 买(卖 )经 手费- 买 (卖 )证管费等 由 券 商 承担的费用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5 页


(佣金比率按照与一般证券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订立。 ) 2 、 本 基 金 与 关 联 方 已 按 同 业 统 一 的 基 金 佣 金 计 算 方 式 和 佣 金 比 例 签 订 了 《 证 券 交 易 单 元 租 用 协 议》 。根据协 议规定,上述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为我公司提供研究服务以及其他研究支持。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5 月6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5 年6 月 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8,219,269.28 2,401,552.73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525,585.15 227,910.95 注: (1 ) 支 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 1.000% , 逐日计提, 按月 支付。日管理费= 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 ×1.000%÷当年天数。 (2 )根 据《 开放式 证券 投资基 金销 售费用 管理 规定》 , 基金 管理人 依据 销售机 构销 售基金 的 保 有 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 用以 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5 月6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5 年6 月 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1,808,239.23 528,341.56 注: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年费率为 0.22% , 逐日计提, 按月支付。 日托管费= 前 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2%÷ 当年天 数。 6.4.8.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注:无。 6.4.8.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6.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本基金 管理人未投资、持有本基金 。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5 页


6.4.8.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份额单位:份 券商 A 级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6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 0.0000% 767,100.00 0.0204% 注:本 基金 本报告 期除 基金管 理人 之外的 其他 关联方 投资 、持有 本基 金符合 相关 法律法 规 、 中 国 证监会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6.4.8.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5 月6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5 年 6 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66,775,252.82 456,872.80 77,420,596.26 287,411.15 注:本基金 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注:无。 6.4.9 期末(2016 年 6 月 30 日 ) 本 基金 持 有 的 流通 受 限 证 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9.1.1 受 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 总额 备注 601966 玲珑 轮胎 2016 年 6 月24 日 2016 年 7 月 6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12.98 12.98 10,081 130,851.38 130,851.38 - 603016 新宏 泰 2016 年 6 月23 日 2016 年 7 月 1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8.49 8.49 1,602 13,600.98 13,600.98 - 300520 科大 国创 2016 年 6 月30 日 2016 年 7 月 8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10.05 10.05 926 9,306.30 9,306.30 - 002805 丰元 2016 年 62016 年新股流 5.80 5.80 971 5,631.80 5,631.80 -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5 页


股份 月29 日 7 月 7 日 通受限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的债券及权证。 6.4.9.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 牌 原 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 额 备注 000728 国元 证券 2016 年6 月 8 日 重大 事项 16.72 2016 年7 月 8 日 17.37 1,606,691 34,013,456.88 26,863,873.52 - 601611 中国 核建 2016 年6 月 30 日 重大 事项 20.92 2016 年7 月 1 日 23.01 27,227 94,477.69 569,588.84 -


6.4.9.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6.4.9.3.1 银行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无。 6.4.9.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无。 §7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7.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1,188,074,244.02 94.25 其中:股票 1,188,074,244.02 94.25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6,842,216.60 5.30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5 页


7 其他各项资产 5,599,788.28 0.44 8 合计 1,260,516,248.90 100.00


7.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7.2.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按 行 业 分类 的 境内股票 投 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 J 金融业 1,186,810,973.98 94.82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186,810,973.98 94.82


7.2.2 期末积极 投资 按 行 业 分类 的 境内股票 投 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 - C 制造业 603,062.70 0.05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569,588.84 0.05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5 页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 70,492.40 0.01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126.10 0.0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263,270.04 0.10


7.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股 票 投 资明 细 7.3.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 前十名股 票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600030 中信证券 9,812,343 159,254,326.89 12.72 2 600837 海通证券 10,088,745 155,568,447.90 12.43 3 601688 华泰证券 4,071,964 77,041,558.88 6.16 4 000776 广发证券 3,689,707 61,839,489.32 4.94 5 600999 招商证券 3,620,258 59,734,257.00 4.77 6 600958 东方证券 3,292,677 55,349,900.37 4.42 7 002736 国信证券 3,066,460 52,896,435.00 4.23 8 000783 长江证券 4,138,665 48,008,514.00 3.84 9 000166 申万宏源 5,556,108 46,726,868.28 3.73 10 002673 西部证券 1,742,686 45,065,859.96 3.60


7.3.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 前五名股 票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5 页


值比例(% ) 1 601611 中国核建 27,227 569,588.84 0.05 2 601127 小康股份 8,662 206,761.94 0.02 3 601966 玲珑轮胎 10,081 130,851.38 0.01 4 603131 上海沪工 1,263 76,664.10 0.01 5 300515 三德科技 1,354 63,461.98 0.01 注:投 资者 欲了解 本报 告期末 基金 投资的 所有 股票明 细, 应阅读 登载 于鹏华 基金 管理有 限 公 司 网 站 http://www.phfund.com 的半年度报 告正文。 7.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7.4.1 累 计 买 入 金额 超 出 期 初基 金 资 产 净值 2%或前20 名 的 股 票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030 中信证券 138,956,548.48 2.38 2 600837 海通证券 122,750,066.29 2.10 3 601377 兴业证券 81,686,843.29 1.40 4 601688 华泰证券 59,435,382.64 1.02 5 600958 东方证券 53,372,292.99 0.91 6 600999 招商证券 53,159,415.40 0.91 7 000776 广发证券 50,858,267.53 0.87 8 002736 国信证券 44,716,738.56 0.77 9 601099 太平洋 44,629,687.47 0.76 10 000166 申万宏源 40,425,656.73 0.69 11 000783 长江证券 35,419,001.23 0.61 12 601901 方正证券 33,203,540.19 0.57 13 002673 西部证券 32,799,960.13 0.56 14 600061 国投安信 31,671,693.37 0.54 15 601211 国泰君安 30,704,096.69 0.53 16 000712 锦龙股份 29,254,657.90 0.50 17 601555 东吴证券 28,822,538.92 0.49 18 601198 东兴证券 26,798,317.65 0.46 19 600109 国金证券 25,801,208.79 0.44 20 600369 西南证券 24,427,592.80 0.42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5 页


7.4.2 累 计 卖 出 金额 超 出 期 初基 金 资 产 净值 2%或前20 名 的 股 票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030 中信证券 644,083,313.88 11.03 2 600837 海通证券 544,485,541.51 9.32 3 601688 华泰证券 260,393,139.04 4.46 4 600999 招商证券 247,587,747.79 4.24 5 000776 广发证券 237,662,020.74 4.07 6 000166 申万宏源 197,844,740.61 3.39 7 601377 兴业证券 186,680,089.78 3.20 8 000783 长江证券 171,524,362.55 2.94 9 601901 方正证券 159,167,259.32 2.72 10 601211 国泰君安 150,633,342.32 2.58 11 002673 西部证券 143,446,164.47 2.46 12 601099 太平洋 142,699,139.49 2.44 13 601555 东吴证券 134,622,097.46 2.30 14 600109 国金证券 118,562,438.21 2.03 15 600369 西南证券 118,141,493.81 2.02 16 601788 光大证券 106,767,378.93 1.83 17 000728 国元证券 101,785,251.29 1.74 18 002736 国信证券 100,161,395.59 1.71 19 600958 东方证券 99,613,677.78 1.71 20 000686 东北证券 82,097,664.78 1.41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 入 股 票 的成 本 总 额 及卖 出 股 票 的收 入 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027,147,365.13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4,223,472,552.71 注:买入股票成本 、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 关交易费用。 7.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注:无。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5 页


7.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注:无。 7.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十名 资产 支 持 证 券投 资 明 细 注:无。 7.8 报告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注:无。 7.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注:无。 7.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7.10.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指期货投资。 7.10.2 本 基 金 投 资股 指 期 货 的投 资 政 策 本 基 金投 资股 指 期货 将根 据 风险 管理 的 原则 ,以 套 期保 值为 目 的, 主要 选 择流 动性 好、交易 活跃的 股指 期货合 约。 本基金 力争 利用股 指期 货的杠 杆作 用,降 低股 票仓位 频繁 调整的 交 易 成 本 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7.1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7.11.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注: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7.11.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7.11.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注: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7.12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7.12.1


1 、广发证券 本组合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 ) 在 中国证券监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5 页


督 管理 委员会 (以 下简称 “中 国证监 会 ” )2014 年四 季度两 融检 查时, 存在 向不符 合条件 的 客 户 融资融 券、 违规为 到期 融资融 券合 约展期 问题 ,且涉 及客 户数量 较多 ,受到 采取 责令限 期 改 正 的 行政监管措施。2015 年8 月24 日, 广发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 《调查通知书》 (鄂证调查字 2015023 号) 。 因涉嫌未按规定审查、 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的 有 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广发证券立案调查。2015 年 9 月 10 日, 广发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 《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处 罚字[2015]71 号) 。 对 该 股票 的投 资 决策 程序 的 说明 :本 基 金管 理人 长 期跟 踪研 究 广发 证券 , 认为 本次 行政监管 措施对 该证 券的投 资价 值不产 生重 大影响 。本 基金为 指数 基金, 为更 好地跟 踪标 的指数 和 控 制 跟 踪误差 ,按 照成份 股权 重进行 配置 该证券 ,符 合指数 基金 的管理 规定 。该证 券的 投资已 严 格 执 行 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2 、海通证券 本组合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 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以下简称 “证监会” )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处罚字 【2015 】 73 号 ) (以下 简称 《告知书》 ) 。 根据 《告知书》 , 海通证券未按照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 第 二 十四条, 《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 第六条、 第八条、 第十三 条, 《 中国证 监会 关于加 强证 券经纪 业务 管理的 规定 》第三 条第 (四) 项, 《 中国证 券 登 记 结算有 限责 任公司 证券 账户管 理规 则》第 五十 条的规 定对 客户的 身份 信息进 行审 查和了 解 , 违 反 了《证 券公 司监督 管理 条例》 第 二 十八条 第一 款的规 定, 构成《 证券 公司监 督管 理条例 》 第 八 十 四条第 ( 四) 项所述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对海通证券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 28,653,000 元,并处以 85,959,000 元 罚款。 。 对 该 股票 的投 资 决策 程序 的 说明 :本 基 金管 理人 长 期跟 踪研 究 海通 证券 , 认为 本次 行政处罚 对该证 券的 投资价 值不 产生重 大影 响。本 基金 为指数 基金 ,为更 好地 跟踪标 的指 数和控 制 跟 踪 误 差,按 照成 份股权 重进 行配置 该证 券,符 合指 数基金 的管 理规定 。该 证券的 投资 已严格 执 行 内 部 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3 、华泰证券 本组合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 ) 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收到中国 证券 监督管 理委 员会( 以下 简称 “ 证监 会 ”) 《 行政 处罚事 先告 知书》 ( 处 罚 字 【2015 】72 号) (以下简 称 《告知书》 ) 。 根据 《告 知书》 , 华泰 证券未按照 《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 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 第六条、 第八条、 第十三条, 《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 责任 公司证 券账 户管理 规则 》第五 十条 的规定 对客 户的身 份信 息进行 审查 和了解 , 违 反 了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5 页


《证券 公司 监督管 理条 例》第 二十 八条第 一款 的规定 ,构 成《证 券公 司监督 管理 条例》 第 八 十 四 条 第 (四) 项 所述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对华泰证券责令改正, 给予警 告, 没收违法所 18,235,275.00 元,并处以 54,705,825.00 元罚款。 对 该 股票 的投 资 决策 程序 的 说明 :本 基 金管 理人 长 期跟 踪研 究 华泰 证券 , 认为 本次 行政处罚 对该证 券的 投资价 值不 产生重 大影 响。本 基金 为指数 基金 ,为更 好地 跟踪标 的指 数和控 制 跟 踪 误 差,按 照成 份股权 重进 行配置 该证 券,符 合指 数基金 的管 理规定 。该 证券的 投资 已严格 执 行 内 部 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4 、长江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江证券” ) 于 2016 年 1 月收到中 国证监 会湖 北监管 局( 以下简 称湖 北证监 局) 下发的 《关 于对长 江证 券股份 有 限 公 司 采 取责 令增加 内部 合规检 查的 次数监 管措 施的决 定 》 ([2016]1 号, 以下 简称 《决定 》 ) 。 《决 定 》 认为公司在开展研究报告业务时, 存在内部控制不完善的情形, 违反了 《证券公 司监督管理条例 》 第二十 七条 关于 “ 证券 公司应 当按 照审慎 经营 的原则 ,建 立健全 风险 管理与 内部 控制制 度 , 防 范 和控制 风险 ”的规 定。 根据《 证券 公司监 督管 理条例 》第 七十条 的规 定,湖 北证 监局责 令 长 江 证 券在 2016 年2 月1 日至2017 年1 月31 日期间, 每3 个月对公司 研究报告业务增加一次内部合 规 检查,并在每次检 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湖北证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2016 年 3 月 ,中国证监 会湖北 监管 局(以 下简 称湖北 证监 局)下 发了 《关于 对长 江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采 取出具 警 示 函 监 管 措 施的 决定 》 ([2016]3 号 ) ,认 为公 司 作为 武汉 四 方交 通物 流 有限 责任 公 司( 以下 简称四方物 流)2014 年 中小企业私募债项目的受托管理人, 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未按 照 《四方物流 2014 年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 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上 述行为 违反 了《公 司债 券发行 与交 易管理 办法 》第七 条关 于 “为 公司 债券发 行提 供服务 的 承 销 机 构 、资 信评 级机构 、受 托管理 人、 会计师 事务 所、资 产评 估机构 、律 师事务 所等 专业机 构 和 人 员 应当勤 勉尽 责,严 格遵 守执业 规范 和监管 规则 ,按规 定和 约定履 行义 务”的 规定 。按照 《 公 司 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对 该 股票 的投 资 决策 程序 的 说明 :本 基 金管 理人 长 期跟 踪研 究 长江 证券 , 认为 本次 行政监管 措施对 该证 券的投 资价 值不产 生重 大影响 。本 基金为 指数 基金, 为更 好地跟 踪标 的指数 和 控 制 跟 踪误差 ,按 照成份 股权 重进行 配置 该证券 ,符 合指 数 基金 的管理 规定 。该证 券的 投资已 严 格 执 行 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5 、申万宏源 本组合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申万宏源证券” ) , 于 2015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5 页


年 11 月6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 关 于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采取暂停新开证券账户 1 个月 措施的决定》 ([2015]78 号) , 具体内容 如下: 经查 ,申万 宏源 证券外 部接 入具有 分账 户功能 的第 三方交 易终 端软件 ,未 对外部 系 统 接 入 实施有 效管 理,对 相关 客户身 份情 况缺乏 了解 。而且 ,在 中国证 监 会 下发《 关于 加强证 券 公 司 信 息 系 统外 部接 入 管理 的 通 知 》 (证 监办 发[2015]35 号 )后 ,申 万 宏源 证券 在 自查 过程 中存在向中 国证监 会漏 报信息 系统 外部接 入账 户的情 形。 上述行 为违 反了《 证券 登记结 算管 理办法 》 第 二 十 四条、 《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 第三条和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 十八条 第一 款的规 定。 按照《 证券 公司监 督管 理条例 》第 七十条 的规 定,中 国证 监会责 令 申 万 宏 源证券暂停新开证券账户 1 个月, 暂停期间公司不得新增经纪业务客户。 对 该 股票 的投 资 决策 程序 的 说明 :本 基 金管 理人 长 期跟 踪研 究 申万 宏源 证 券, 认为 本 次行政 处罚对 该证 券的投 资价 值不产 生重 大影响 。本 基金为 指数 基金, 为更 好地跟 踪标 的指数 和 控 制 跟 踪误差 ,按 照成份 股权 重进行 配置 该证券 ,符 合指数 基金 的管理 规定 。该证 券的 投资已 严 格 执 行 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 基 金投 资的 前 十名 证券 中 的其 它证 券 本期 没有 发 行主 体被 监 管部 门立 案 调查 的、 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7.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900,373.6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502,286.4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3,643.24 5 应收申购款 1,183,484.9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599,78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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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注:无。 7.12.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7.12.5.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前 十 名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2.5.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前 五 名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 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1611 中国核建 569,588.84 0.05 重大事项 2 601966 玲珑轮胎 130,851.38 0.01 新股锁定


7.12.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8.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户 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券商指 基 10,103 60,684.88 358,754,050.29 58.51% 254,345,297.84 41.49% 券商A 级 652 514,165.97 310,794,141.0 92.71% 24,442,074.0 7.29% 券商B 级 16,255 20,623.58 40,348,532.0 12.04% 294,887,684.0 87.96% 合计 27,010 47,522.09 709,896,723.29 55.31% 573,675,055.84 4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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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券商指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保险产品 18,021,628.00 31.22% 2 李莉 12,055,000.00 20.88% 3 李怡名 7,570,940.00 13.11% 4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28,933.00 2.48% 5 浙江巴克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巴 克夏月月利 1 号基金 848,310.00 1.47% 6 东方汇智-光大银行-天演 1 号特 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793,852.00 1.38% 7 诺德基金-工商银行-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793,852.00 1.38% 8 周小柠 644,290.00 1.12% 9 何玄 623,893.00 1.08% 10 张素珍 623,882.00 1.08% 券商 A 级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 个人 分红 54,479,200.00 16.25% 2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47,941,551.00 14.30% 3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自 有资金 30,000,000.00 8.95% 4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零四组合 18,404,521.00 5.49% 5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团险万能 16,907,761.00 5.04% 6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 -创新动力 13,403,019.00 4.00% 7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2,877,913.00 3.84% 8 北京千石创富-招商银行-千石资 本-华宝证券明汯套利 1 号资 8,814,065.00 2.63% 9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汯 多策略对冲 1 号基金 8,084,912.00 2.41% 10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汯 CTA 一号基金 7,394,438.00 2.21% 券商 B 级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5 页


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 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0,215,502.00 3.05% 2 上海申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毅 多策略量化套利 7 号 7,833,673.00 2.34% 3 李莉 6,977,790.00 2.08% 4 刘金茂 5,133,658.00 1.53% 5 鹏华基金-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4,700,000.00 1.40% 6 刘军 3,714,873.00 1.11% 7 赵成金 3,000,000.00 0.89% 8 陈国庆 2,880,400.00 0.86% 9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铂 绅一号证券投资基金(私募) 2,600,000.00 0.78% 10 林升理 2,300,000.00 0.69% 注:持有 人为场内持有人。 8.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8.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9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券商指基 券商 A 级 券商 B 级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年 5 月 6 日)基金份 额总额 358,183,733.11 336,303,495.00 336,303,496.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36,176,877.06 3,759,777,480.00 3,759,777,481.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449,825,148.25 - -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5,142,389,278.80 - -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份额减少以"-" 填列) 3,569,486,601.62 -3,424,541,265.00 -3,424,541,265.0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13,099,348.13 335,236,215.00 335,236,216.00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 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5 页


§10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0.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10.2.1 基金 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因股东方更换董事代表,原董事 Alessandro Varaldo 先生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务 。 根 据 股 东 欧 利 盛 资 本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公 司 推 荐 , 并 经 本 公 司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 同 意 由 Andrea Vismara 先 生 担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Alessandro Varaldo 先 生 不 再 担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职 务。 Andrea Vismara 先生 任职日期自 2016 年2 月2 日起。 报告期内,原监事 Andrea Vismara 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股东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 股 份 公 司 推 荐 , 并 经 本 公 司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 同 意 由 Sandro Vesprini 先 生 担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 Andrea Vismara 先生不再 担任本公司监事职务。Sandro Vesprini 先生任职 日期自 2016 年 2 月 2 日起。 10.2.2 基金 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托管人本报告期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 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0.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0.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 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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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0.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信建投 2 1,301,569,722.28 24.80% 1,186,118.04 24.80% - 中泰证券 2 1,240,489,105.58 23.63% 1,130,454.60 23.63% - 中航证券 2 1,109,066,210.74 21.13% 1,010,691.18 21.13% - 海通证券 2 528,629,063.56 10.07% 481,736.45 10.07% 本报告期新 增1 个 方正证券 1 431,624,616.55 8.22% 393,343.54 8.22% - 国信证券 2 231,281,498.87 4.41% 210,767.53 4.41% - 中金公司 2 196,922,401.45 3.75% 179,456.01 3.75% 本报告期新 增1 个 长江证券 1 132,473,365.35 2.52% 120,722.89 2.52% - 光大证券 1 72,593,735.94 1.38% 66,150.04 1.38% - 招商证券 1 4,504,851.72 0.09% 4,102.97 0.09% - 湘财证券 1 - - - - - 安信证券 2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平安证券 2 - - - - - 申万宏源 1 - - - - - 长城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新 增 银河证券 1 - - - - - 华西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2 - - - - - 国金证券 1 - - - - - 东方财富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新 增 华创证券 1 - - - - - 中投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5 页


注: 交易单 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 基金管理 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使用其交 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 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 )实力雄 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2 )财务状 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 )经营行 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 )内部管 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 )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 安全的通讯条件, 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并能为本基 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 ) 研究实力较强, 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 能及时为 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 务。 2) 选择交易 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 根据 上述标 准, 选定符 合条 件的证 券公 司作为 租用 交易单 元的 对象。 我公 司投研 部 门 定 期 对所选 定证 券公司 的服 务进行 综合 评比, 评比 内容包 括: 提供研 究报 告质量 、数 量、及 时 性 及 提 供研究 服务 主动性 和质 量等情 况, 并依据 评比 结果确 定交 易单元 交易 的具体 情况 。我公 司 在 比 较 了多家 证券 经营机 构的 财务状 况、 经营状 况、 研究水 平后 ,向券 商租 用交易 单元 作为基 金 专 用 交 易单元。 10.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券商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及权证交易。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8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