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国富恒久债A(450018)

国富恒久债: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 页 共 30 页 
 
 
 
 
富 兰 克林 国 海恒 久 信用 债 券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2016年 半 年度报 告 摘要 
2016年06月30 日 
 
 
 
 
 
 
 
 
 
 
 
 
 
 
 
 
 
 
 
 
 
 
 
 
 
 
 
 
 
 
 
 
 
 
 
 
 
 
 
 
 
 
 
 
 
 
 
 
 
 
 
 
 
 
 
 
 
 
 
 
 
 
基 金管 理人: 国海 富兰克 林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农业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送 出日 期:2016 年08月26日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30 页 
§1


重 要提示 及目 录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半 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 年8月23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 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半年度 报告正文。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30 页 §2


基 金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基金简称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 基金主代码 4500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09月11日 基金管理人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7,446,044.98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 类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 类 下属两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450018 450019 报告期末下属两级基金的份 额总额 76,331,490.57 1,114,554.41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 极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 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 利率走势、 资金供求关系、证券市场走势、流动性风险、信用风 险和有关政策法规等因素,研判各类属固定收益类资 产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确定各类金融资产的配置 比例。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灵活运用利率预期策略、 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套利交易策略、相对价值判断等多重投资策略,构建 以信用债券为主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60% 较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40% 全 中债国 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30 页 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的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储丽莉 林葛 联系电话 021-3855 5555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service@ftsfund.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4518、9510-5680 和021-38789555 95599 传真 021-6888 3050 010-68121816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 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fts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


主 要财务 指标 和基 金净 值表现 3.1 主 要会 计数 据和财务 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2016 年1 月1日至2016年6月30 日)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 类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 类 本期已实现收益 1,244,649.32 33,756.06 本期利润 818,813.56 25,758.8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60 0.018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54% 1.47%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 末(2016 年6月30 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545 0.2451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30 页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5,760,871.98 1,387,699.6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55 1.245 注: 1 、上 述财 务指 标采 用的 计 算公式 ,详 见证 监会 发布 的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1 号《 主 要财务 指标 的计 算及 披露 》。 2 、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 投 资收 益 、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除 相关 费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 为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 期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3 、 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采 用期末 资产 负债 表中 未分 配利润 与未 分配 利润 中已 实现部 分的 孰低 数 ( 为 期末余 额, 不是 当期 发生 数)。 4 、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有 人交 易基 金的 各项 费用, 例如, 开放 式基 金 的申购 赎回 费等 , 计 入 费用后 实际 收益 要低 于所 列数字 。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 类)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过去一个月 0.40% 0.05% 0.18% 0.05% 0.22% 0.00% 过去三个月 0.40% 0.05% -1.75% 0.09% 2.15% -0.04% 过去六个月 1.54% 0.05% -2.10% 0.09% 3.64% -0.04% 过去一年 1.95% 0.08% 0.06% 0.09% 1.89% -0.01% 过去三年 22.32% 0.23% 1.30% 0.11% 21.02% 0.12%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今 25.50% 0.22% 1.85% 0.10% 23.65% 0.12% 阶段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 类)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过去一个月 0.32% 0.04% 0.18% 0.05% 0.14% -0.01% 过去三个月 0.32% 0.05% -1.75% 0.09% 2.07% -0.04% 过去六个月 1.47% 0.06% -2.10% 0.09% 3.57% -0.03%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30 页 过去一年 1.88% 0.09% 0.06% 0.09% 1.82% 0.00% 过去三年 21.58% 0.23% 1.30% 0.11% 20.28% 0.12%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今 24.50% 0.22% 1.85% 0.10% 22.65% 0.12% 注:根 据基 金合 同中 投资 策略及 投资 限制 的有 关规 定,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60% 据 中债 企业 债 总全价 指数+40% 总 中债 国 债总全 价指 数。 中债 企业 债总全 价指 数、 中债 国债 总全价 指数 是由 中央 国 债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简称" 中 债公 司" )编制 的、分 别反 映我 国国 债市 场和企 业债 市场 整体 价 格和投 资回 报情 况的 指数 。 本基金 每个 交易 日对 业绩 比较基 准进 行再 平衡 处理 ,1日 收益 率(Benchmark t )按下 列公 式计 算: Benchmark t=60%h ( 中债 企 业债总 全价 指数 t/ 中 债企 业 债总全 价指 数 t-1-1)+ 40% 债总中 债国 债总 全价 指数 t/ 中债 国债 总全 价指 数 t-1-1) 其中,t=1,2,3, 数 数数 比,T 表 示时 间截 止日 。 3.2.2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份额 累计 净值增 长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变动 的比较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 类 基准 2012-09-11 2013-03-31 2013-10-21 2014-05-06 2014-11-17 2015-06-02 2015-12-15 2016-06-30 25% 20% 15% 10% 5% 0% -5%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30 页 注:本 基金 的基 金合 同生 效日为2012 年9 月11 日。 本 基金在6个 月建 仓期 结束 时 ,各项 投资 比例 符合 基金合 同约 定。 §4


管 理人报 告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 年11月, 由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富 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 目前公司注 册资本2.2亿元人民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 的股份, 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 司持有49% 的股份。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A 股市场第16家上市券商,是拥有全业务牌照,营业 网点遍布中国主要城市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 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是世界知名 基金管理公司, 在全球市场上有超过65年的投资管理经验。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引进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享誉全球的投资机制、 研究平台和风险控制体系, 借 助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综合业务优势,力争成为国内一流的基金管理公司。 本公司具有丰富的管理基金经验。自2005年6月第一只基金成立开始,截至本报告 期末,本公司已经成功管理了25只基金产品(包含A 、C 类混合基金,A 、B 、C 类债券 基金,A 、B 类货币市 场基金)。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 类 基准 2012-09-11 2013-03-31 2013-10-21 2014-05-06 2014-11-17 2015-06-02 2015-12-15 2016-06-30 20% 15% 10% 5% 0% -5%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30 页 刘怡敏 公司固 定收益 投资副 总监及 国富强 化收益 债券基 金、 国富 恒久信 用债券 基金及 国富恒 利分级 债券基 金的基 金经理 2012 年09月 11日 - 12年 刘怡敏女士,CFA ,四 川 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西 南证券研究发展中心债券 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从事债券投资及研 究工作、国海富兰克林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富中国 收益混合基金的基金经 理。截至本报告期末担任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副总 监及国富强化收益债券基 金、国富恒久信用债券基 金及国富恒利分级债券基 金的基金经理。 注: 1. 表 中 “任 职日 期” 和 “ 离任日 期” 分别 指根 据公 司决定 确定 的聘 任日 期和 解聘日 期, 其中 , 首 任 基金经 理的 “任 职日 期” 为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 表 中 “ 证券 从业 年限 ” 的计算 标准 为该 名员 工从 事过的 所有 诸如 基金 、 证 券、 投资 等相 关金 融领 域的工 作年 限的 总和 。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 法律、 法规和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规定, 本着诚 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于前一报告期间对公司进行了常规全面现场检查, 本报告期 内就公司内部控制提出了相应改进意见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已经按照 要求完成了改进工作。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报告期内, 公司在研究报告发布公平性、 投资决策独立性、 交易公平分配、 信息隔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30 页 离等方面均能严格执行 《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 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异常交易进行控制 和审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间通过价差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公司严格按照 《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 和 《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 对异常交 易进行监控。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投资组合之间发生同日反向交易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 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的情况。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上半年国内经济增长进一步放缓。 一季度融资需求增加较快, 通货膨胀预期有所上 升, 央行的货币政策略微收紧。 房地产销售升温, 房地产投资增速明显超预期。 进入二 季度经济增长预期降温, 受英国脱欧公投影响, 全球市场风险偏好下降, 避险资产走牛。 上半年债市大幅震荡, 总体来看, 债券指数小幅下跌。 上半年, 中债 总全价 (总值) 指 数下跌0.44% 。 上半年本组合投资的债券久期较短, 因此较好的避免了二季度初债市下跌对净值的 负面影响。 在市场回调后加仓了中高等级信用债。 上半年本基金积极参与新发行可转债 的申购,获取了较好的正回报。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报告期内,恒久信用债基金A 类净值增长率为1.54% ,同期比较基准下跌2.1% ,战 胜比较基准364个基点。恒久信用债C 类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为1.47% ,同期比较基准下 跌2.1% ,战胜比较基准357 个基点。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本基金预期下半年经济增长继续放缓。由于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的反弹,国内PPI 逐 步由负转正, 带来一定的通胀压力。 下半年政策面和流动性的变化可能会比较剧烈, 这 主要是受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动带来的扰动因素影响。 英国退欧之后各国超宽松货币政策 的退出可能会对国际金融市场流动性带来冲击。 下半年债市绝对收益率水平偏低, 信用 违约事件可能继续发酵,外围市场变动可能带来流动性冲击。 基于对上述因素的考虑, 本基金坚持对中高等级信用债的价值挖掘, 同时更加关注 投资债券的节奏和波段。 本基金将继续按照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努力做好基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30 页 金投资 工作,争取未来更好的长期投资收益。 4.6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有效控制基金估值流程,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有投资资产 估值委员会 (简称 “估 值委员会” ) , 并已制 订了 《公允估值管理办 法》 。 估值委员会 审核和决定投资资产估值的相关事务, 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 合理, 保证估值未被歪曲 以免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 公 司估值委员会由总经 理 或 其 任 命 者 负 责 , 成 员 包 括 投 研 、 风 险 控 制 、 监 察 稽 核 、 交 易 、 基金核算方面的部门 主 管 , 相 关 人 员 均 具 有 丰 富 的 证 券 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 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 应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 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期末,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 A 类基金和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 类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分配的利润。 4.8 报 告期 内管 理人对本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 情形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 管人报 告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 《证券 投资基金法》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约定, 对本基金基金管理 人-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 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 进 行了认真、 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 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 没有从事任 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净 值计算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本托管人认为,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 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 不存在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在报告期内, 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有关 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 管人 对本 半年度报 告中 财务信 息等 内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发表 意见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30 页 本托管人认为,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 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 度财 务会计 报告 (未 经审计 )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6 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05,051.49 629,601.60 结算备付金 153,384.76 69,572.13 存出保证金 4,581.77 3,426.78 交易性金融资产 94,518,654.20 48,658,123.7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94,518,654.20 48,658,123.7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600,151.33 - 应收利息 1,770,968.25 867,728.6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97,452,791.80 52,228,452.86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30 页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本期末 2016 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145.94 36,311.34 应付管理人报酬 55,668.17 28,782.57 应付托管费 15,905.20 8,223.59 应付销售服务费 341.35 1,119.38 应付交易费用 1,465.69 657.50 应交税费 2,000.00 2,000.00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26,693.82 295,006.72 负债合计 304,220.17 372,101.10 所 有者 权益:


实收基金 77,446,044.98 41,990,807.13 未分配利润 19,702,526.65 9,865,544.63 所有者权益合计 97,148,571.63 51,856,351.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7,452,791.80 52,228,452.86 注:报 告截 止日2016 年6 月30 日, 国富 恒久 信用 债券 基金A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1.255 元,C 类 基金 份额 净 值1.245 元 ,基 金份 额总 额77,446,044.98 份 ,其 中A 类 基金份 额76,331,490.57份,C 类基 金份 额 1,114,554.41份。 6.2 利 润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01月01 日-2016年06 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30 页 项 目 本期 2016年01月01日-2016 年0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 年01月01日-2015 年06 月30日 一 、收 入 1,368,857.92 1,457,610.18 1.利息收入 1,430,333.40 1,225,569.6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3,354.26 13,400.51








债券利息收入 1,373,601.81 1,190,753.4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43,377.33 21,415.69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 369,198.17 45,675.7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369,198.17 45,675.7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33,833.00 172,651.30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 填列) - - 5.其他收入 (损失以 “- 他号填 列) 3,159.35 13,713.48 减 :二 、费用 524,285.54 390,718.49 1.管理人报酬 225,510.81 171,521.13 2.托管费 64,431.67 49,006.06 3.销售服务费 2,675.00 7,628.23 4.交易费用 1,271.46 2,157.91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30 页 5.利息支出 57,878.11 6,531.90 其中: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57,878.11 6,531.90 6.其他费用 172,518.49 153,873.26 三、 利润 总额 (亏 损总 额以 “- 、 号 填列 ) 844,572.38 1,066,891.6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净 利润( 净亏 损以“- 、 号 填列 ) 844,572.38 1,066,891.69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01月01 日-2016年06 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年01月01日-2016年06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41,990,807.13 9,865,544.63 51,856,351.76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润) - 844,572.38 844,572.38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35,455,237.85 8,992,409.64 44,447,647.4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1,901,300.11 10,477,790.09 52,379,090.20








2.基金赎回款 -6,446,062.26 -1,485,380.45 -7,931,442.71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77,446,044.98 19,702,526.65 97,148,571.63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01月01日-2015年06月30 日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30 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19,571,064.73 3,972,849.43 23,543,914.16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润) - 1,066,891.69 1,066,891.69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22,493,746.88 4,628,022.35 27,121,769.2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4,199,985.86 15,430,981.53 89,630,967.39








2.基金赎回款 -51,706,238.98 -10,802,959.18 -62,509,198.16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42,064,811.61 9,667,763.47 51,732,575.0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吴显玲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胡昕彦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黄宇虹 —————————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 表附 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 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2] 第916号《关于核准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 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核准, 由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 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 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 资金利息共募集806,681,055.49 元, 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 天验字(2012) 第307号验 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富 兰克林国海恒久信 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9月11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 份额总额为806,949,553.68 份,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折合268,498.19份基金份额。本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30 页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根据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本基金根据费用收 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的, 称 为A 类;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 类。本 基金A 类、C 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可自 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 公司债、 企业债、 可转 换债券、 分离交易可转债、 短期融资券、 中期 票据、 资产支持证 券、 国债、 金融债、 央行票据、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 货币市场工具等金融工具, 以 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为: 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 其中投资于 信用债券的比例不 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 ,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 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的业 绩比较基准为:60% 金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40% 全中债国 债总全价指数收益 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6 日批准报出。 6.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 日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 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3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在 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 6.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 反映了本基金 201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1月1日至2016 年6月3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 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 报告 期所 采用的 会计 政策、 会计 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 度报 告相一 致的 说明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30 页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 计 政策、会计估计与最 近 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 6.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 《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 题的通知》 、 财税[2008]1 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85 号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税 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 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 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 利息收入, 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 缴20% 的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股 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 1个月) 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 的, 暂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 于2015年9月8日前暂减按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自2015 年9月8日起, 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 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 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 计算; 解禁前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 适用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 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 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 税。 6.4.7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 在控 制关 系或其 他重 大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发 生变化 的情 况 无。。 6.4.7.2 本 报告 期与 基金 发生 关联交 易的 各关联 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 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30 页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海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6.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6.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6.4.8.1.1 股 票交 易 无。 6.4.8.1.2 权 证交 易 无。 6.4.8.1.3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无。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01 月01日-2016 年06 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01 月01日-2015 年06 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25,510.81 171,521.1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1,278.56 21,877.45 注: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国海 富兰克 林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的管 理人 报酬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0.7%的年 费率计 提,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底 ,按 月支 付。 其计 算公式 为: 日管 理人 报酬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0.7% / 当年 天数 。 6.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01 月01日-2016 年06 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01 月01日-2015 年06 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4,431.67 49,006.06 注:支 付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农业银 行的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金 资产 净值0.2% 的年 费率计 提, 逐日 累计 至 每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 计算公 式为 :日 托管 费= 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0.2% / 当年 天数 。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30 页 6.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01 月01日-2016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 A 类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 C 类 合计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 547.71 547.71 中国农业银行 - 1,877.55 1,877.55 国海证券 - 86.68 86.68 合计 - 2511.94 2511.94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 年01月01日-2015年06 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 A 类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 C 类 合计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 14.48 14.48 中国农业银行 - 4,338.35 4,338.35 国海证券 - 223.07 223.07 合计 - 4575.9 4575.9 注:支 付基 金销 售机 构的 销售服 务费 按前 一日C 类份 额对应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年费率0.3% 计提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给 国海 富兰 克林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再由 国海 富兰克 林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计 算并 支付 给各 基金 销售机 构。 其计 算公 式为 :日销 售服 务费 =前 一日C 类份 额对 应的 基金 资 产净值 份 额对 应的 基金 资 产净当 年天 数。 6.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无。 6.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份额单位:份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30 页 项目 本期 2016年01月01日-2016年0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01月01日-2015年06月 30日 国富恒久信用 债券A 类 国富恒久信 用债券C 类 国富恒久信用 债券A 类 国富恒久信 用债券C 类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6,730,050.93 - 6,730,050.93 - 期间申购/ 买入总份额 - -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 - 减:期间赎回/ 卖出总 份额 - -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6,730,050.93 - 6,730,050.93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8.82% - 18.27% - 注:基 金管 理人 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 费率 按本 基金基 金合 同公 布的 费率 执行。 6.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1.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 执行。 2.本报告期末和上年度末(2015年12月31日)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 基金。 6.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01月01日-2016年06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01月01日-2015 年06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405,051.49 9,509.02 662,298.82 10,643.46 6.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无。 6.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0 页 无。 6.4.9期 末(2016年06 月30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流通 受限 证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 单价 数量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13200 6 16皖 新EB 2016-06-22 2016- 07-29 新债未上 市 100.0 0 100.00 8,640 864,000.00 864,000.00 12700 3 海印 转债 2016-06-08 2016- 07-01 新债未上 市 100.0 0 100.00 960 96,000.00 96,000.00 11239 9 16凯 迪债 2016-06-02 2016- 08-02 新债未上 市 100.0 0 100.00 50,00 0 5,000,000. 00 5,000,000. 00 6.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股票 无。 6.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6.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无。 6.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无。 6.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 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 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0 页 于2016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1,270,524.30, 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93,248,129.90 元, 无属 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5 年12月31日:无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50,239,445.50 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 包括涨跌停时的 交易不活跃) 、 或属于非 公开发行等情况, 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 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 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 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 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 是第三层次。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债券、资产支 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本基金采用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 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并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从第一层次调整至第二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6年0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 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 资组合 报告 7.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94,518,654.20 96.99 其中:债券 94,518,654.20 96.99








资产支持证券 - -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0 页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58,436.25 0.57 7 其他资产 2,375,701.35 2.44 8 合计 97,452,791.80 100.00 注:本 基金 未通 过沪 港通 交易机 制投 资港 股。 7.2 期 末按 行业 分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7.2.1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境内股 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2.2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沪港通 投资 股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未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7.3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 告期 内股 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7.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2% 或前20 名 的股票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票。 7.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2% 或前20 名 的股票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票。 7.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票。 7.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0 页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5,003,690.00 5.1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226,000.00 10.5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226,000.00 10.53 4 企业债券 57,468,683.10 59.16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3,026,700.00 13.41 6 中期票据 6,450,000.00 6.64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2,343,581.10 2.41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94,518,654.20 97.29 7.6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50207 15 国开07 100,000 10,226,000.00 10.53 2 101458012 14 龙净环保 MTN001 60,000 6,450,000.00 6.64 3 011598147 15 新希望 SCP002 50,000 5,014,000.00 5.16 4 011699590 16 魏桥铝电 SCP007 50,000 5,011,500.00 5.16 5 112399 16 凯迪债 50,000 5,000,000.00 5.15 7.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所有资 产支 持证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贵金属。 7.9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0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股指期货。 7.1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7.12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7.12.1 本 基金 本期 投资的 前十 名证券 中, 无报告 期内 发 行 主 体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的 , 或 在报 告编制 日前 一年内 受到 证监会 、证 券交易 所公 开谴责 、处 罚的证 券。 7.12.2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股 票中, 没有投 资于 超出 基金合 同规 定备选 股票 库之外 的股 票。 7.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581.7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600,151.33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770,968.25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375,701.35 7.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间的可转债。 7.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30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信息 8.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国富恒 久信用 债券A 类 208 366,978.32 72,823,408. 30 95.40% 3,508,082.2 7 4.60% 国富恒 久信用 债券C 类 83 13,428.37 - - 1,114,554.4 1 100.00 % 合计 291 266,137.61 72,823,408. 30 94.03% 4,622,636.6 8 5.97% 8.2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 (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国富恒久信用 债券A 类 - - 国富恒久信用 债券C 类 1,609.00 0.144363% 合计 1,609.00 0.002078% 8.3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 国富恒久信 0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30 页 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 开放式基金 用债券A 类 国富恒久信 用债券C 类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 国富恒久信 用债券A 类 0 国富恒久信 用债券C 类 0 合计 0 §9


开 放式基 金份 额变 动 单位:份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 类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 类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 年09月11日) 基金份额总额 558,856,457.23 248,093,096.4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5,551,013.12 6,439,794.0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1,539,685.57 361,614.54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759,208.12 5,686,854.14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6,331,490.57 1,114,554.41 §10 重大 事件 揭示 10.1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的专 门基 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一)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1 、经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股东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 年1月4日起,吴显玲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 由Gregory E. McGowan 先生担任公司 董事长。相关公告已于2016 年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公司网站披露。





2 、经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30 页 2016年1月7日起, 吴显玲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 全面主持经营管理工作。 相关公告已于 2016年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公司网站披露。 (二)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 及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 金投 资策 略的改 变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基 金改 聘会 计师事 务所 情况





本基金自成立以来对其进行审计的均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未曾改聘其他 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 理人 、托 管人及 其高 级管理 人员 受监管 部门 稽查或 处罚 的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二)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稽查或处罚。 10.7 本 期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金额单位: 券商 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 的佣金 备 注 成交 金额 占股 票 成交 总额 比例 成交 金额 占债 券 成交 总额 比例 成交 金额 占债 券回 购 成交 总额 比例 成交 金额 占权 证 成交 总额 比例 佣金 占当 期佣 金 总量 的比 例 中信 建投 1 - - - - - - - - - - - 国海 证券 2 - - 52,13 1,670. 95 100.0 0% 369,3 93,00 0.00 100.0 0% - - - - -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30 页 注: 1. 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择 标 准和程 序


1 )选 择代 理基 金证 券买 卖 的证券 经营 机构 的标 准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选择 代理 本基金 证券 买卖 的证 券经 营机构 ,并 租用 其交 易单 元作为 基金 的专 用交 易 单元。 选择 的标 准是 : ① 资 历雄 厚, 信誉 良好 , 注册资 本不 少于3亿 元人 民 币; ② 财务 状况 良好 ,经 营行 为规范 ,最 近一 年未 发生 重大违 规行 为而 受到 有关 管理机 关的 处罚 ; ③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 格, 具备健 全的 内控 制度 ,并 能满足 基金 运作 高度 保密 的要求 ; ④ 具备 基金 运作 所需 的高 效、安 全的 通讯 条件 ,交 易设施 符合 代理 本基 金进 行证券 交易 的需 要, 并 能为本 基金 提供 全面 的信 息服务 ; ⑤ 研究 实力 较强 ,有 固定 的研究 机构 和专 门研 究人 员,能 及时 、定 期、 全面 地为本 基金 提供 宏观 经 济、 行 业情 况、 市 场走 向、 个股分 析的 研究 报告 及周 到的信 息服 务, 并能 根据 基金投 资的 特定 要求 , 提供专 题研 究报 告。 2 )公 司基 金交 易佣 金分 配 依据券 商提 供的 研究 报告 和服务 质量 ,评 判标 准包 括但不 限于 : ① 全面 及时 向公 司提 供高 质量的 关于 宏观 、行 业和 市场的 研究 报告 ; ② 具有 数量 研究 和开 发能 力; ③ 能有 效组 织上 市公 司调 研; ④ 能根 据公 司所 管理 基金 的特定 要求 ,提 供专 门研 究报告 ; ⑤ 上门 路演 和电 话会 议的 质量; ⑥ 与我 公司 投资 和研 究人 员的信 息交 流和 沟通 能力 ; ⑦ 其他 与投 资相 关的 服务 和支持 。 3 )租 用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 的程序


① 基金 管理 人根 据上 述标 准考察 证券 经营 机构 ,考 察结果 经公 司领 导审 批后 ,我司 与被 选中 的证 券 经营机 构签 订 《券 商交 易 单元租 用协 议 》 和 《研 究服 务协议 》 , 并 办理 基金 专用 交易单 元租 用手 续。 ② 之后 ,基 金管 理人 将根 据各证 券经 营机 构的 研究 报告、 信息 服务 质量 等情 况,根 据如 下选 择标 准 细化的 评价 体系 ,每 季度 对签约 证券 经营 机构 的服 务进行 一次 综合 评价 : A 提供 的研 究报 告质量 和 数量;





B 由 基金 管理 人提 出课 题 ,证券 经营 机构 提供 的研 究论文 质量 ; C 证 券经 营机 构协 助我 公 司研究 员调 研情 况;


D 与证 券经 营机 构研究 员 交流和 共享 研究 资 料 情况 ;


E 其 他可 评价 的量 化标 准 。


经过评 价, 对于 达到 有关 标准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将继 续保留 ,并 对排 名靠 前的 证券经 营机 构在 交易 量 的分配 上采 取适 当的 倾斜 政策。 若本 公司 认为 签约 机构的 服务 不能 满足 要求 ,或签 约机 构违 规受 到 国家有 关部 门的 处罚 ,本 公司有 权终 止签 署的 协议 ,并撤 销租 用的 交易 单元 ;基金 管理 人将 重新 选 择其它 经营 稳健 、研 究能 力强、 信息 服务 质量 高的 证券经 营机 构, 租用 其交 易单元 。 ③ 交易 单元 租用 协议 期限 为一年 ,到 期后 若双 方没 有异议 可自 动延 期一 年。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30 页 2 、报 告期 内证 券公 司基 金 专用交 易单 元的 变更 情况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无 交易 单元变 更情 况。 国 海富 兰克林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二 〇一 六年八 月二 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