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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002242)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 页,共 33 页 
 
 
 
 
国 投瑞 银瑞兴 保本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6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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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提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半年度 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半年度报 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共 33 页 2


基 金 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242 交易代码 00224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2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86,230,838.25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追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运用投资组合保险技术, 为投资者提供保本周期到期时保本金额安全的保证, 并力求获得 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 基 金在 保证 资产 配置符 合 基金 合同 规定 的前提 下 ,采 用 CPPI (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 ) 恒定 比例组合保险策略 和 TIPP (Time Invariant Portfolio Protection )时间不变性投资组 合保险策略来实现保本和增值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含资产配置策略、 风险资产投资策略和安全 资产投资策略等。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分为两个层次: 一层为对风险资产和安全资 产的配置, 该层次以组合保险策略为依据, 即风险资产可能的损 失额不超过安全垫; 另一层为对风险资产、 安全资产内部的配置 策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情况对这两个层次的策略进行调整。 2 、风险资产投资策略 风险资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股票投资策略和股指期货投资管理 策略。 3 、安全资产投资策略 ① 持有相当数量剩余期限与保本周期相近的债券, 主要按买入并 持有方式进行投资以保证组合收益的稳定性, 同时兼顾收益性和 流动性,尽可能地控制利率、收益率曲线等各种风险。 ② 综合考虑收益性、 流动性和风险性, 进行积极投资。 主要包括 根据利率预测调整组合久期、 选择低估值债券进行投资, 严格控 制风险, 增强盈利性, 以争取获得适当的超额收益, 提高整体组 合收益率。 4 、国债期货投资管理 为有效控制债券投资的系统性风险,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 则,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适度运用国债期货, 提高投资组合的运 作效率。 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共 33 页 业绩比较基准 两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刘凯 田青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010-67595096 传真 0755-82904048 010-66275853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登载基金 半 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 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 中心 46 层 3


主 要 财务指 标和 基金 净值 表现 3.1 主 要会 计数 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 据和 指标 报 告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7,173,811.46 本期利润 26,361,419.8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3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30% 3.1.2 期 末数 据和 指标 报 告期 末(2016 年 6 月 30 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8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012,498,622.1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2 、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 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共 33 页 3 、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 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60% 0.05% 0.17% 0.01% 0.43% 0.04% 过去三个月 0.70% 0.06% 0.52% 0.01% 0.18% 0.05% 过去六个月 1.30% 0.06% 1.05% 0.01% 0.25% 0.05%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30% 0.06% 1.07% 0.01% 0.23% 0.05% 注:1.本基金是保本型基金,保本周期最长为两年,保本但不保证收益率。以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两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能够使本 基金保本受益人理性判断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合理地衡量比较本基金保本保证的有 效性。 2 、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日 为 2015 年 12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 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值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期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变动 的比较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共 33 页 注:1、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六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 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日 为 2015 年 12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 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4


管 理 人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国 投 瑞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公司" ) , 原 中 融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经 中 国 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于 2002 年 6 月 13 日正式成立,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公司 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 49% 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有 限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UBS AG ) 。 公司 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 以" 诚信、 创新、 包容、 客户关注" 作为公司的 企业文化。 截止 2016 年 6 月底, 在公募基金方面, 公司共管理 59 只基金, 已建立起覆盖高、 中、 低风险等级的完整产品线; 在专户理财业务方面,自 2008 年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以来, 已成功运作管理的专户产品涵盖了灵活配置型、 稳 健 增利 型等 常规 产品, 还 包括 分级 、期 指套利 、 商品 期货 、QDII 等 创 新品 种; 在 境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共 33 页 外资产管理业务方面, 公司自 2006 年开始为 QFII 和信托计划提 供投 资咨询服务, 具有 丰富经验,并于 2007 年获得 QDII 资格。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王鹏 本基金基金 经理 2016-01- 21 - 8 中国籍, 博士, 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 曾任上海市发改委综合 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万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 华 泰 柏 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研 究员。2012 年 5 月加入国投 瑞银。 现任国投瑞银新丝路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国 投 瑞 银 瑞 兴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国 投 瑞 银 瑞 祥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基金经理。 狄晓娇 本基金基金 经理 2016-06- 02 - 7 中国籍, 硕士, 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2010 年 7 月加入国投 瑞银基金,2011 年 7 月转入 固定收益部任研究员。 现任国 投 瑞 银 优 化 增 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进宝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 银 岁 添 利 一 年 期 定 期 开 放 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 瑞 兴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国 投 瑞 银 顺 鑫 一 年 期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理。 刘兴旺 本基金基金 经理 2015-12- 29 2016-06-0 2 11 中国籍, 硕士, 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曾任职申银万国证券、 华 宝 兴 业 基 金 、 泰 信 基 金 。 2012 年 11 月加入国投瑞银。 现任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基金、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基金、 国 投 瑞 银 岁 添 利 一 年 期 定 期 开放债券基金 、 国投瑞银稳定 增利债券基金、 国投瑞银岁丰 利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基金、 国 投 瑞 银 进 宝 保 本 混 合 型 基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共 33 页 金、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 基 金 和 国 投 瑞 银 瑞 祥 保 本 混 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曾任泰信 周 期 回 报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泰 信 天 天 收 益 开 放 式 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证券从业的含义 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在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遵守 《证券法》 、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系列法规和 《国 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等有关规定, 本着恪守诚信、 审慎勤勉, 忠实尽职的原则,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报告期内, 基金的 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 管 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 交 易相关的系列制度, 通 过工作制度、 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以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 决策、 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 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 分析评估和信 息 披 露 来 加 强 对公 平 交易 过 程 和 结 果 的监 督 ,形 成 了 有 效 的 公平 交 易体 系 。 本 报 告 期 , 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 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 原则的现象。 4.3.2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所 有 投 资 组 合 在 本 报 告 期 内 未 出 现 参 与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 5% 的情况。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6 年上半年, 在经 历了持续的货币宽松和 各个地方对房地产的支 持的政策之后,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共 33 页 房地产销售回暖、 新开工由负转正, 宏观经济有企稳态势; 供给侧改革稳步推进, 在煤 炭、 钢铁等行业取得一定成效。 国际市场, 英国公投脱欧, 全球金融市场增加了不确定 性。 本基金是保本基金, 目前仍处于依靠债券投资积累安全垫的过程。 因此, 股票仓位 维持较低水平。 对于债券投资, 我们秉持以下原则: 第一, 出于对未来企业违约的担心, 规避违约风险, 而不是去追逐高风险收益率品种; 第二, 基于对利率走势的不确定, 规 避利率风险,投资短久期的品种。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至报告期末,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3 元, 本 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30% ,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05% 。 基金净值增长率高于业绩比较基准, 主要原因在于: 第 一 , 基 于 对 市场 的 谨慎 , 保 持 了 较 低的 仓 位; 第 二 , 部 分 持仓 股 票实 现 了 超 额 收 益 ; 第三,债券投资不断积累安全垫。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诚如 2015 年报所言,2016 年是很复杂的一年。货币超发、总和杠杆率高、产能过 剩、改革进入深水区等,与此同时,扣除金融股后的股市估值相对不低。 我们或许正站在十字路口: 一个方向, 股市由 于诸多不确定因素存在自然的下跌调 整; 另一个方向, 政府对楼市的强刺激, 使得股市处于相对的配置优势, 从而存在一波 泡沫的再起。上证指数一直困局在 3000 点左右,也多少反映了这种纠结。 从逻辑角度判断, 我们认为后一种情况出现的概率会更低。 2016 年 5 月权威人士在 人 民 日 报 的 撰 文, 进 一步 印 证 了 我 们 的判 断 。目 前 这 个 阶 段 ,我 们 建议 保 持 中 性 仓 位 , 以静制动。 4.6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估值 小组及运营部。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 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 行监督; 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 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 事项, 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 估值核算员、 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 及 监 察 稽 核 部 指定 人 员; 运 营 部 负 责 日常 的 基金 资 产 的 估 值 业务 , 执 行基金估值政策,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33 页 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位负责日常估值业务。 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 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 序 由运营部基金估值核 算 员执行、运营部内部 复 核估值结果, 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 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 基 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 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 业敏感, 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 参与估值政策讨论。 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 证券, 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 由估值小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 行沟通,在 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截止报告期末未与 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已实现收益为 17,173,811.46 元,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7,081,079.81 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5


托 管 人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 中 国 建设 银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本 基金 的 托 管 过 程 中,严 格遵 守 了 《 证 券 投 资基金法》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 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净 值计算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 本 托 管人 按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基 金合 同 、 托 管 协 议 和其 他有 关 规 定, 对本 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 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 对本基金的投资运 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 管人 对本 半年度报 告中 财务信 息等 内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 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33 页 6 半 年度 财务会 计报 告(未 经审 计)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 期末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 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 - 银行存款 538,616,152.48 1,998,023,266.34 结算备付金 1,620,706.34 - 存出保证金 57,308.1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70,310,338.34 9,994,510.20 其中:股票投资 49,964,039.95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320,346,298.39 9,994,510.2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0,000,275.00 70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40,009,658.47 - 应收利息 14,458,885.81 244,008.9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49.3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 产总 计 2,015,073,473.88 2,708,261,785.50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本 期末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 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710,100,481.95 应付赎回款 102,238.70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973,238.41 131,375.68 应付托管费 328,873.05 21,895.9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0,141.16 - 应交税费 - - 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33 页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50,360.42 - 负 债合 计 2,574,851.74 710,253,753.57 所 有者 权益: - - 实收基金 1,986,230,838.25 1,998,023,466.34 未分配利润 26,267,783.89 -15,434.41 所 有者 权益合 计 2,012,498,622.14 1,998,008,031.93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总计 2,015,073,473.88 2,708,261,785.50 注:报告截止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 1.013 元,基金份额总额 1,986,230,838.25 份。 6.2 利 润表 会计主体: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一 、收 入 42,046,447.10 1.利息收入 31,143,618.9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6,724,194.66 债券利息收入 11,871,502.5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547,921.73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 ” 填列) 1,625,963.5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601,113.25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19,767.1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44,617.45 3. 公 允 价 值变 动 收 益(损 失 以 “- ” 号填 列) 9,187,608.38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 ” 号填列) 89,256.23 减 :二 、费用 15,685,027.26 1.管理人报酬 11,954,001.90 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33 页 2.托管费 1,992,333.59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107,608.52 5.利息支出 1,453,027.5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453,027.57 6.其他费用 178,055.68 三 、 利 润总 额 ( 亏损 总额以 “- ”号 填列) 26,361,419.8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净 利润( 净亏 损以 “- ”号 填 列) 26,361,419.84 注:本基金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合同生效,因此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体: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实 收基 金 未 分配 利润 所 有者 权益合 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998,023,466.34 -15,434.41 1,998,008,031.93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 期利润) - 26,361,419.84 26,361,419.84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 列) -11,792,628.09 -78,201.54 -11,870,829.6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11,093.36 739.72 111,833.08 2.基金赎回款 -11,903,721.45 -78,941.26 -11,982,662.71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986,230,838.25 26,267,783.89 2,012,498,622.14 注:本基金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合同生效,因此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王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彬,会计机构负责人:冯伟 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33 页 6.4 报 表附 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 下简 称"本基金")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 监会") 证监许可[2015] 2777 号《关于准予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核准, 由本基金管理人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 和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 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间不定, 首次募集期间为 2015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6 年 1 月 8 日。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 2015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 《关于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基金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提前结束募集。 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 第 1469 号验资 报 告 予 以 验 证 。经 向 中国 证 监 会 备 案 , 《 国 投瑞 银 瑞 兴 保 本 混合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997,099,100.69 份基金份额, 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924,365.65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为国 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担保人为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 基金第一个保本 周期最长为 2 年, 目标收益率为 18% 。 第一个 保本周期到期日,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 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 (即 “ 可赎回金 额 ” ) 加上该部分基 金份额在第一个保本周期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保本金额, 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 额(即保本赔付差额) 。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是 具 有 良 好 流 动 性 的 金 融 工 具 , 包 括 国 内 依 法 发 行 上 市 的 股 票 ( 含 中 小 板 、 创业 板 及其 他 经 中 国 证 监会 核 准上 市 的 股 票 ) 、债 券 、权 证 、 股 指 期 货 、 国债期货、 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 须 符 合 中 国 证 监会 的 相关 规 定 ) 。 如 法律 法 规或 监 管 机 构 以 后允 许 基金 投 资 其 他 品 种 ,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基金资产划分为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 其中安全资产主要投资于国债、 央 行 票 据 、 金 融 债、 企 业债 、 公 司 债 、 可转 换 债券 ( 含 分 离 交 易可 转 债) 、 次 级 债 、 短 期 融资券、 中期票据、 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 国债期货、 债券回购、 银行存 款、 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品种。 风险资产主要投资于股票、 权证、 股指期货等权益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33 页 类品种, 以及符合基金管理人风险资产投资标准的固定收益类品种, 具体在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安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60% 。 本基金持有的风险资产占基 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40% , 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两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 。 6.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基 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 、 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 准则") 、 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 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 简 称" 中 国 基 金 业 协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 、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6.4.4 所列 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期间 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 动情况。 6.4.4 重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 财 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 企 业会计准则、 《证券 投 资基金会计核 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6.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 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期财务报表 的实际编制期间系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 6.4.4.2 记 账本 位币 人民币 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33 页 6.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 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 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 期投资。 本 基 金 目 前 以 交 易 目 的 持 有 的 股 票 投 资 和 债 券 投 资 分 类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 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 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 包括银行存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 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 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及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 项等。 6.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 初始确 认、 后续计 量和 终止确 认 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 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 息, 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予以终止确认: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 金流量的合同 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 产已转移, 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 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33 页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 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 估值原 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按如下原 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 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交 易, 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 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 工具, 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 变化,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 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 跃市场, 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 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 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 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 值、 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采用估值技术时, 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 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6.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 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 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 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 1.00 元。 由于 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上述申 购 和 赎 回 分 别 包 括 基 金 转 换 所 引 起 的 转 入 基 金 的 实 收 基 金 增 加 和 转 出 基 金 的 实 收 基 金 减少。 6.4.4.8收入/( 损失) 的 确认 和计 量 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33 页 股 票 投 资 在 持 有 期 间 应 取 得 的 现 金 股 利 扣 除 由 上 市 公 司 代 扣 代 缴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后 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 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 债 券 发 行 企 业 代 扣 代 缴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后 的 净 额 确 认 为 利 息 收 入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确 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于处置时, 其处置价 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 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 较小的则按 直线法计算。 6.4.4.9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 基 金 的 管 理 人 报 酬 和 托 管 费 在 费 用 涵 盖 期 间 按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费 率 和 计 算 方 法 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 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基 金的 收益分配 政策 1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收益分配时所发 生 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 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 担 。当投资人的 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投 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6 次,每次基金 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50% ; 4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1)保本周期内: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不进行红利再投资; (2 ) 变 更 为 非 保 本的混 合 型 基 金 后 : 本 基金收 益 分 配 方 式 为 现 金分红 与 红 利 再 投 资, 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人不选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 、基金收益分配后 基 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 面 值;即基金收益分配 基 准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33 页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4.11 其 他重 要的会计 政策 和会计 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 本基金确定以 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股票和债券,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 包括涨 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 等情况,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 于进一步规范 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 基金 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提供的指数收益法、 市盈率法、 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 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之附件 《 非 公 开 发 行 有明 确 锁定 期 股 票 的 公 允价 值 的确 定 方 法 》 , 若在 证 券交 易 所 挂 牌 的 同 一 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同一股票的市 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 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 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3)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 易的债券品种, 根据中 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采用估 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 具体 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4)对于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 或 挂 牌 转 让 的 固定收 益 品 种( 可 转 换 债 券、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和 私 募 债 券 除 外) , 按 照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估 值 核 算 工 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债券估值结果 确定公允价值。 6.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6.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33 页 6.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本期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和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 政部、 国家 税务 总局财 税[2002]128 号《关于 开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有 关税收 问题的 通知》 、财税[2004]78 号《财政 部、国 家税务 总局关 于证券 投 资基金 税收政 策的 通知》 、财税[2008]1 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 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5]101 号 《关 于上市 公司股 息红利 差 别化个 人所得 税政策 有 关问题 的通知 》 、财 税[2016]36 号《关于 全面推 开营业 税改征 增 值税试 点的通 知》 、 财 税[2016]46 号《关于进 一步明 确全 面 推开 营改增 试点金 融业有 关 政策的 通知》 、财税[2016]70 号《关于 金融机 构同业 往来等 增值 税补充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 2016 年 5 月 1 日 前,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 收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 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 转 让 收 入 免 征 增 值 税 , 对 金 融 同 业 往 来 利 息 收 入 亦 免 征 增 值 税 。


(2) 对 基金从 证券 市场 中取得 的收入 ,包括 买 卖股票 、债券 的差价 收 入,股 权的股 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 基金取 得的 企业 债券利 息收入 ,应由 发 行债券 的企业 在向基 金 支付利 息时代 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 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 以内( 含 1 个月) 的,其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 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于 2015 年 9 月 8 日前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暂免 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 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 解禁前取得的股息 、 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 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 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3 页 花税。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 在控制 关系 或其他 重大 利害关 系的 关联方 发生 变化的 情况 本报告期无与本基 金 存 在 控 制 关 系 或 其 他 重 大 利 害 关 系 的 关 联 方 发 生 变 化 的 情 况 。 6.4.7.2 本 报告 期与 基金 发生 关联交 易的 各关联 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注册登记 机构、 基金 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6.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本基金本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1,954,001.90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 户 维 护 费 1,751,612.40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2%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 =E× 1.2%÷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的财务 数据, 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 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基金管理人无需 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其中, 在基金保本周期内, 本基金的保证费用或风险买断费用从基金管理人的管理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3 页 费收入中列支。 6.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992,333.59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 0.2%÷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的财务 数据, 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 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基金管理人无需 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18,616,152.48 348,204.59 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3 页 公司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 末(2016 年 6 月 30 日) 本基 金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 受 限类 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 位:股) 期末 成本 总额 期末 估值 总额 30050 8 维宏 股份 2016- 04-12 - 新股 锁定 20.08 254.5 0 10,38 3.00 208,4 90.64 2,642, 473.5 0 60301 6 新宏 泰 2016- 06-23 2016- 07-01 新股 未上 市 8.49 8.49 1,602. 00 13,60 0.98 13,60 0.98 30052 0 科大 国创 2016- 06-30 2016- 07-08 新股 未上 市 10.05 10.05 926.0 0 9,306. 30 9,306. 30 00280 5 丰元 股份 2016- 06-29 2016- 07-07 新股 未上 市 5.80 5.80 971.0 0 5,631. 80 5,631. 80 6.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估 值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 盘单 价 数量 ( 单位: 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00065 1 格力 电器 2016-0 2-22 重大事 项停牌 22.07 - - 279,500.0 0 5,568,331.4 4 6,168,565.0 0 60161 1 中国 核建 2016-0 6-30 股票交 易异常 20.92 2016- 07-01 23.01 37,059.00 128,594.73 775,274.28 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3 页 波动停 牌 6.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6.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 资 组合报 告 7.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49,964,039.95 2.48 其中:股票 49,964,039.95 2.48 2 固定收益投资 1,320,346,298.39 65.52 其中:债券 1,320,346,298.39 65.52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0,000,275.00 2.48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40,236,858.82 26.81 7 其他各项资产 54,526,001.72 2.71 8 合计 2,015,073,473.88 100.00 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3 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7.2 期 末按 行业 分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46,338,991.92 2.30 D 电 力 、 热 力 、燃 气 及 水生 产 和 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775,274.28 0.04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 息 传 输 、 软件 和 信 息技 术 服 务 业 2,712,965.90 0.13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36,807.85 0.01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49,964,039.95 2.48 7.3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33 页 1 600771 广誉远 1,074,452. 00 31,309,531.28 1.56 2 000651 格力电器 279,500.0 0 6,168,565.00 0.31 3 000538 云南白药 68,600.00 4,410,980.00 0.22 4 000590 启迪古汉 133,500.0 0 2,958,360.00 0.15 5 300508 维宏股份 10,383.00 2,642,473.50 0.13 6 601611 中国核建 37,059.00 775,274.28 0.04 7 300516 久之洋 1,473.00 258,025.41 0.01 8 601127 小康股份 8,662.00 206,761.94 0.01 9 603737 三棵树 1,327.00 154,038.16 0.01 10 603339 四方冷链 2,793.00 151,995.06 0.01 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 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 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 告期 内股 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7.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1 600771 广誉远 27,542,322.06 1.38 2 600038 中直股份 10,987,410.00 0.55 3 000651 格力电器 7,996,881.00 0.40 4 000538 云南白药 4,336,089.00 0.22 5 002013 中航机电 2,998,249.00 0.15 6 000590 启迪古汉 2,858,586.37 0.14 7 600410 华胜天成 1,998,888.25 0.10 8 002797 第一创业 212,044.56 0.01 9 300508 维宏股份 208,490.64 0.01 10 601611 中国核建 128,594.73 0.01 11 603919 金徽酒 72,247.76 0.00 12 002792 通宇通讯 70,678.14 0.00 13 603868 飞科电器 59,372.79 0.00 14 601127 小康股份 50,326.22 0.00 15 002790 瑞尔特 50,104.76 0.00 16 603861 白云电器 34,476.00 0.00 17 002789 建艺集团 33,795.00 0.00 18 300474 景嘉微 33,649.88 0.00 19 300516 久之洋 33,142.50 0.00 20 601020 华钰矿业 31,426.86 0.00 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33 页 注: “ 买入金额 ” 按买卖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 考虑相关交易 费用。 7.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1 600038 中直股份 10,641,784.01 0.53 2 002013 中航机电 2,847,605.60 0.14 3 000651 格力电器 2,342,298.00 0.12 4 600410 华胜天成 1,755,292.00 0.09 5 002797 第一创业 697,670.19 0.03 6 300474 景嘉微 348,083.21 0.02 7 603528 多伦科技 272,959.92 0.01 8 002792 通宇通讯 237,299.81 0.01 9 603919 金徽酒 214,298.84 0.01 10 603868 飞科电器 174,342.05 0.01 11 601020 华钰矿业 113,857.59 0.01 12 300503 昊志机电 113,143.05 0.01 13 603861 白云电器 110,309.84 0.01 14 603101 汇嘉时代 100,612.82 0.01 15 300505 川金诺 95,292.25 0.00 16 603798 康普顿 94,403.70 0.00 17 002789 建艺集团 91,965.00 0.00 18 603028 赛福天 89,282.01 0.00 19 300506 名家汇 83,432.97 0.00 20 002793 东音股份 80,585.26 0.00 注: “ 卖出金额 ” 按买卖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 考虑相关交易 费用。 7.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60,226,180.12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20,794,622.03 注: “ 买入股票成本 ” 、 “ 卖出股票收入” 均按买卖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33 页 7.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券 131,428,580.10 6.53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0,052,000.00 1.0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052,000.00 1.00 4 企业债券 210,868,433.29 10.4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630,645,000.00 31.34 6 中期票据 71,536,000.00 3.55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7,731,285.00 0.38 8 同业存单 248,085,000.00 12.33 9 其他 - - 10 合计 1,320,346,298.39 65.61 7.6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041651008 16 电网 CP001 2,000,000 200,040,000.0 0 9.94 2 111616103 16 上海银 行 CD103 1,000,000 99,240,000.00 4.93 3 111694572 16 宁波银 行 CD131 1,000,000 99,220,000.00 4.93 4 019515 15 国债 15 702,520 70,244,974.80 3.49 5 122921 10 郴州债 642,730 65,474,905.10 3.25 7.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33 页 7.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7.10.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7.10.2 本 基金 投资 股指期 货的 投资政 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 套 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7.1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7.11.1 本 期 国债 期货投资 政策 为有效控制债券投资的系统性风险, 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目 的,适度运用国债期货,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7.11.2 报 告 期末 本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7.12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7.12.1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本 期 没 有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的, 在 报 告 编 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7.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7,308.1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0,009,658.47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4,458,885.81 5 应收申购款 149.34 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33 页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4,526,001.72 7.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7.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 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 情况说明 1 000651 格力电器 6,168,565.00 0.31 重大事项 停牌 2 300508 维宏股份 2,642,473.50 0.13 新股锁定 3 601611 中国核建 775,274.28 0.04 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 停牌 7.12.6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信息 8.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3,573 555,900.04 1,630,770,778. 08 82.10% 355,460,060.17 17.90% 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33 页 8.2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 金 244,060.66 0.01% 8.3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 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本开放式 基金 0 注: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本基金基金经理于本报告 期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9 开 放式 基金份 额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2 月 29 日) 基金份额 总额 1,998,023,466.34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998,023,466.34 本报告期 基金总申购份额 111,093.36 减:本报告期 基金总赎回份额 11,903,721.45 本报告期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86,230,838.25 10


重 大 事件揭 示 10.1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的专 门基 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1 、刘纯亮先生自 2016 年 2 月 3 日起不再担任管理人总经理; 2 、王彬女士自 2016 年 2 月 3 日起担任管理人总经理; 3 、包爱丽女士自 2016 年 2 月 3 日起不再担任管理人副总经理。 另,储诚忠先生自 2016 年 8 月 12 日起任管理人副总经理。 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33 页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 及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 与本基金管理人、 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 10.4 基 金投 资策 略的改 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0.5 为 基金 进行 审计的会 计师 事务所 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初次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未发 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0.6 管 理人 、托 管人及其 高级 管理人 员受 稽查或 处罚 等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的 有关 情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成 交总额 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总 量的比 例 海通证券 1 54,229,207.45 68.20% 50,503.26 68.20% - 安信证券 1 25,283,840.26 31.80% 23,546.87 31.80% - 10.7.2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回 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海通证券 802,633,30 3.39 95.41% 5,689,40 0,000.00 91.74% - - 安信证券 38,629,962 .99 4.59% 512,146, 000.00 8.26% - - 国投瑞 银瑞 兴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3 页, 共 33 页 注:1、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 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 研究水平、 财务状况、 经营状况、 经营行为以 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由研究部、 投资 部及交易部对券商 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 元 租 用 及 更 换 方 案 。 根 据 董 事 会 授 权 , 由 公 司 执 行 委 员 会 批 准 。 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交易所权证交易。


3 、本基金本报告期交易席位未发生变化。 国 投瑞 银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二 〇一 六年八 月二 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