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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和安债券A(002677)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1 页,共 35 页 
 
 
 
 
国 投瑞 银和安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6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2 页,共 3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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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提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半年度 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半年度报 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 4 月 22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3 页,共 35 页 2


基 金 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67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4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0,138,595.98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 A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677 00267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 额 500,086,545.92 份 52,050.06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 力争为投 资人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取稳健灵活的投资策略, 通过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主 动管理, 力求降低基金净值波动风险, 并根据对股票市场的趋势 研判,适度参与股票投资,力求提高基金总体收益率。 2 、债券投资管理 本基金采取 “ 自上而下 ” 的债券分析方法, 确定 债券投资组合, 并 管理组合风险。 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 久期策略、 收益率曲 线策略、 类别选择 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 在不同的时期, 采用以上策略对组合收益 和风险的贡献不尽相同, 具体采用何种策略取决于债券组合允许 的风险程度。 3 、股票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把握股票市场出现的趋势性或结构性投资机会, 在 本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努力获取超额收益。 在股票投资方面,基金管理人将遵循稳健和灵活兼顾的投资思 路。 4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为有效控制债券投资的系统性风险,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 则,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适度运用国债期货, 提高投资组合的运 作效率。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9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风险 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 金。 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4 页,共 35 页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刘凯 王永民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95566 传真 0755-82904048 010-66594942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登载基金 半 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 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 中心 46 层 3


主 要 财务指 标和 基金 净值 表现 3.1 主 要会 计数 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 据和 指标 报 告期 (2016 年 4 月 22 日 (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 A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 C 本期已实现收益 2,191,384.09 188.60 本期利润 2,977,148.60 270.2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60 0.005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60% 0.50% 3.1.2 期 末数 据和 指标 报 告期 末(2016 年 6 月 30 日)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 A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 C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44 0.003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03,063,694.52 52,320.3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6 1.005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2 、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5 页,共 35 页 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 、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 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 A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40% 0.12% 0.28% 0.12% 0.12% 0.0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0.60% 0.10% 0.22% 0.12% 0.38% -0.02%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 C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30% 0.14% 0.28% 0.12% 0.02% 0.0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0.50% 0.11% 0.22% 0.12% 0.28% -0.01% 注:1、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 围全面, 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 涵盖主要交易市场、 不同发行主体和期限, 能够很好 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 沪深 300 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共同推出的沪深两个市场第一个统一指数, 该指数编制合理、 透明, 有一定 市场覆盖率, 抗操纵性强, 并且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综合考虑基金资产配置 与市场指数代表性等因素, 本基金选用中债综合指数和沪深 300 指数加权作为本基金的 投资业绩评价基准。 2 、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 计算方法。 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 4 月 22 日,截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 时间未满一年。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值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期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变动 的比较 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6 页,共 35 页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 年 4 月 22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 A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 C 注:1、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六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7 页,共 35 页 尚处于建仓期。 2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 4 月 22 日,截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 时间未满一年。 4


管 理 人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国 投 瑞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公司" ) , 原 中 融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经 中 国 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于 2002 年 6 月 13 日正式成立,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公司 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 49% 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有 限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UBS AG ) 。 公司 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 以" 诚信、 创新、 包容、 客户关注" 作为公司的 企业文化。 截止 2016 年 6 月底, 在公募基金方面, 公司共管理 59 只基金, 已建立起覆盖高、 中、 低风险等级的完整产品线; 在专户理财业务方面, 自 2008 年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以来, 已成功运作管理的专户产品涵盖了灵活配置型、 稳 健 增利 型等 常规 产品, 还 包括 分级 、期 指套利 、 商品 期货 、QDII 等 创 新品 种; 在 境 外资产管理业务方面, 公司自 2006 年开始为 QFII 和信托计划提 供投 资咨询服务, 具有 丰富经验,并于 2007 年 获得 QDII 资格。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莎莎 本基金基金 经理 2016-04- 22 - 8 中国籍, 硕士, 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 曾任中诚信证券评估公 司分析师、 阳光保险资产管理 中心信用研究员、 泰康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信用研究员。 2013 年 7 月加入国投瑞银。 现任国 投 瑞 银 双 债 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岁增利一 年 期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8 页,共 35 页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国投瑞银岁赢利一年期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 投 资 基 金 和 国 投 瑞 银 中 高 等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 李怡文 本基金基金 经理、固定 收益部副总 监 2016-04- 30 - 15 中国籍, 硕士, 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曾任 Froley Revy Investment Company 分 析师、 中国建设银行 (香港) 资产组 合经理。2008 年 6 月加入国 投瑞银, 现任国投瑞银优化增 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 瑞 银 瑞 源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新机 遇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国投瑞银岁增利一年期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国投瑞银招财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境煊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国 投 瑞 银 和 安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证券从业的含义 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在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遵守 《证券法》 、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系列法规和 《国 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等有关规定, 本着恪守诚信、 审慎勤勉, 忠 实尽职的原则,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报告期内, 基金的投 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 管 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 交 易相关的系列制度, 通 过工作制度、 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以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 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9 页,共 35 页 决策、 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 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 分析评估和信 息 披 露 来 加 强 对公 平 交易 过 程 和 结 果 的监 督 ,形 成 了 有 效 的 公平 交 易体 系 。 本 报 告 期 , 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 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 原则的现象。 4.3.2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所 有 投 资 组 合 在 本 报 告 期 内 未 出 现 参 与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 5% 的情况。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6 年上半年, 宏观基本面表现较为平淡。 信贷方面, 二季度单月信贷波动比较大, 3 月份信贷整体新增 1.37 亿,超出市场预期,但 4、5 月份增量明显下滑,从信贷结构 来看, 持续好转的房地产销售带动的居民中长期贷款增速稳健, 而企业中长期贷款增量 一 般 , 显 示 出 经 济 增 长 动 能 相 对 单 一 。 二 季 度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累 计 增 速 逐 月 下 滑 ,2016 年 1-5 月份, 固定资产投 资累计同比增长 9.6% , 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表现平稳, 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从 4 月份冲高回落, 制造业投资表现持续低迷。 通胀方面, 在猪肉、 蔬菜价格回落的影响下,CPI 同比增速有所下 滑,市场的通胀预期也有所修正。政策层 面, 货币政策继续稳健, 市场资金面除月末、 季末小幅波动, 整体较为宽松。 4 月下旬, 人民日报刊登权威人士讲话, 指出中国经济短期难以复苏, 传统的政策刺激有效性减弱。 至此,市场基本改变了对基本面持续复苏的预期。 债券市场受到基本面和政策的双重影响, 收益率整体呈震荡走势。 10 年期国债收益 率从 4 月初的 2.9% 上行到 6 月中旬的 2% , 然后 6 月中下旬在资金面、 基本面、 英国脱 欧等外围的事件刺激下,下行 至 6 月末的 2.8% ,整体窄幅波动。信用债方面,经过一 季度信用风险的持续发酵, 二季度市场情绪略为缓和, 过剩产能行业个券成交较一季度 活跃,信用债整体收益率小幅下行。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 A 级份额净值为 1.006 元,C 级份额净值为 1.005 元,本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5 页 报告期 A 级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60% ,C 级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50% , 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为 0.22% 。 基金净值增长率高于业绩比较基准, 主要原因在于择时建仓及精选 个券。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展 望下半年, 经济基本面预计难有超预期表现, 房地产投资的可持续性存疑, 制造 业投资难有起色, 预计政策方面仍会以基建托底经济。 信贷方面三季度传统上不是旺季, 通胀在食品价格继续下行的带动下预计同比会下行至 2% 以下。不过考虑到稳增长的必 要性, 三季度财政政策刺激可能加码, 美联储短期加息概率不大, 但仍需持续关注其非 农就业数据,国内债券收益率整体上仍以区间震荡为主,收益率曲线偏平坦化。


我们将维持适中的组合久期, 保持适度杠杆。 我们认为未来的 1-2 年均为信用风险 释放期,我们将严控信用风险,精选信用债。 4.6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估值 小组及运营部。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 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 行监督; 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 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 事项, 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 估值核算员、 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 及 监 察 稽 核 部 指定 人 员; 运 营 部 负 责 日常 的 基金 资 产 的 估 值 业务 , 执行 基 金 估 值 政 策 , 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负责日常估值业务。 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应 的专业胜任能力和 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 序 由运营部基金估值核 算 员执行、运营部内部 复 核估值结果, 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 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 基 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 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 业敏感, 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 参与估值政策讨论。 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 证券, 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 由估值小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 行沟通,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截止 报告期末未与 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5 页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 A 本期已实现收益为 2,191,384.09 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191,384.09 元; 国投 瑞银和安债券 C 本期 已实现收益为 188.60 元,期末可供分配利 润为 188.60 元。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5


托 管 人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 “ 本托管人” ) 在对国投 瑞银和安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称 “ 本基金” ) 的托管过 程中, 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净 值计算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的规定, 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 未发现 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 5.3 托 管人 对本 半年度报 告中 财务信 息等 内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发表 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注: 财务会计报 告中的 “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 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 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 准确和完整。 6 半 年度 财务会 计报 告(未 经审 计)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 期末 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5 页 2016 年 6 月 30 日 资 产: - 银行存款 5,199,333.72 结算备付金 706,682.44 存出保证金 49,456.15 交易性金融资产 486,096,056.75 其中:股票投资 57,653,300.35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428,442,756.4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3,757,592.21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505,809,121.27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本 期末 2016 年 6 月 30 日 负 债: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2,104,822.02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08,266.34 应付托管费 82,204.36 应付销售服务费 17.10 应付交易费用 125,867.38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1,929.20 负债合计 2,693,106.40 所 有者 权益: - 实收基金 500,138,595.98 未分配利润 2,977,418.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3,116,014.87 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5 页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05,809,121.27 注:1、报告截止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 A 类份额净值 1.006 元,基金份额 总额 500,086,545.92 份,C 类份额净值 1.005 元,基金份额总额 52,050.06 份。 2 、本基金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合同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2 利 润表 会计主体: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 4 月 2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4 月 22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一 、收 入 4,142,749.42 1.利息收入 2,252,025.4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030,758.68 债券利息收入 982,039.0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39,227.73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 ” 填列) 1,104,877.7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811,672.72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293,205.0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 列) 785,846.20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 ” 号填列) - 减 :二 、费用 1,165,330.53 1.管理人报酬 707,889.72 2.托管费 188,770.60 3.销售服务费 39.33 4.交易费用 170,727.65 5.利息支出 18,795.8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8,795.81 6.其他费用 79,107.42 三 、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 号填 2,977,418.89 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5 页 列)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净 利润( 净亏 损以 “- ”号 填 列) 2,977,418.89 注:本基金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合同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体: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 4 月 2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4 月 22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实 收基 金 未 分配 利润 所 有者 权益合 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500,138,595.98 - 500,138,595.98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 期利润) - 2,977,418.89 2,977,418.89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 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500,138,595.98 2,977,418.89 503,116,014.87 注:本基金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合同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王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彬,会计机构负责人:冯伟 6.4 报 表附 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简称" 中国证监会" )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5 页 证监许可[2016] 750 号 文《关于准予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 核准, 由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 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500,138,595.98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 国银行")。 本基金 的 投 资 范 围 是具有 良 好 流 动 性 的 金 融工具 , 包 括 国 内 依 法 发行上 市 的 国 债 、 央行票据、 金融债、 企 业债、 公司债、 可转债 、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公司债券部分、 次 级债、 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 资产支持证券、 地方政府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固定 收益金融工具,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 国债期 货、 股票 (包括中小板 、 创业板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 品种。本基金不主动参与权证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 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高 于基金资产的 20% 。 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本基 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6.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 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 的具体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 企业会计准则 ” ) 编制, 同时, 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 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 发 布 的 《 证 券 投资 基 金会 计 核 算 业 务 指引 》 、 中 国 证 监 会 制 定的 《 关于 进 一 步 规 范 证 券 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份 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 第 3 号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及其他中国证监 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 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5 页 6.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 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 4 月 22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期间的 经营成果和净值变 动情况。 6.4.4 重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 财 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 企 业会计准则、 《证券 投 资基金会计核 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6.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 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期财务报表 的实际编制期间系 2016 年 4 月 22 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 6.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 编 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 的 货币均为人民币。除 有 特别说明外, 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6.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 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 基 金的金融资产(或负 债 ) ,并形成其他单位 的 金融负债(或 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及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 债 券、基金和衍生工具等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 包括银行存款、 结算备付金、 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 基 金 的 金 融 负 债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归 类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5 页 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负债均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主要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 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 初始确 认、 后续计 量和 终止确 认 初始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 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按照取得时的 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初始确认金额。 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在 持有该类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 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 每日, 本基金将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当 期损益; 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 计量, 其摊 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且符合金融资 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 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 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 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金融资产转移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 终止确认该 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分别下列情 况 处 理 : 放 弃 了对 该 金融 资 产 控 制 的 ,终 止 确认 该 金 融 资 产 并确 认 产生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 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5 页 6.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 估值原 则 公允价值, 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 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 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 假定出售资 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 不存在主要市场的, 本 基金假定 该交易 在相关 资产或负 债的最 有利市 场进行。 主要市 场( 或 最有利市 场) 是本基 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 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 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 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 , 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 在计量 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 除第一 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 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 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 债券、 基金和衍生工具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 估值: (1)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工 具 按 照 估 值 日 能 够 取 得 的 相 同 资 产 或 负 债 在 活 跃 市 场 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交易, 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变 化 且 证 券 发 行机 构 未发 生 影 响 证 券 价格 的 重大 事 件 的 , 按 最近 交 易日 的 收 盘 价 估 值 ; 如 最 近 交 易 日 后 经 济 环 境 发 生 了 重 大 变 化 或 证 券 发 行 机 构 发 生 了 影 响 证 券 价 格 的 重 大 事件,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 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 应对最近交易的市价进 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2) 不 存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工 具,采 用市场 参 与者普 遍认同 ,且被 以 往市场 实际交 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 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 只有在可 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 有确凿 证据 表明 按上述 估值原 则仍不 能 客观反 映其公 允价值 的 ,基金 管理人 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适当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 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5 页 6.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 抵销 当本基金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 债表内列示: 具有抵销 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计划 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 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 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 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 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 损失) 占基 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 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 损失)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 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 “ 损益平准金” 科目中核算, 并于期末全 额转入 “ 未分配利润/( 累 计亏损 )” 。 6.4.4.9收入/( 损失) 的 确认 和计 量 (1) 存 款利息 收入 按存 款的本 金与适 用的利 率 逐日计 提的金 额入账 。 若提前 支取定 期存款, 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 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 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 列入利息收入减项, 存款 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 券利息 收入 按债 券票面 价值与 票面利 率 或内含 票面利 率计算 的 金额扣 除应由 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 产支持 证券 利息 收入按 证券票 面价值 与 票面利 率计算 的金额 , 扣除应 由资产 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 买 入返售 金融 资产 收入, 按买入 返售金 融 资产的 摊余成 本及实 际 利率( 当实际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5 页 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 用合同利率) ,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 (损失) 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 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 本


的差额入账; (6) 债券投资收益/ (损 失) 于成交日确认, 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 应收利息的差 额 入账; (7)


衍生工具收益/ (损失)于衍生工具卖出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成交金额与其 成本的差额入账; (8) 股 利收益 于除 息日 确认, 并按上 市公司 宣 告的分 红派息 比例计 算 的金额 扣除应 由 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 公 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失) 系 本基 金持 有的采 用 公允 价值 模式 计量的 交 易性 金 融 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


其他收入在主要 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 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6.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计 量 (1)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 0.75%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基金 C 类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 的年 费率逐日计提; (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出, 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 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 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实际支出金额, 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6.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配 政策 1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 每 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50% , 若 《基金合同》 生效 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 配方式 分 两 种 : 现 金 分 红与红 利 再 投 资 , 投 资 人可选 择 现 金 红 利 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人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5 页 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 任 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 能 低于面值;即基金收 益 分配基准日的 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本基金各基金份 额 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 同 ,其对应的可供分配 利 润可能有所不 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4.12 其 他重 要的会计 政策 和会 计 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6.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6.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本期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和更正。 6.4.6 税项 1 印花税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 1‰,由出让方缴纳。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暂 免征收印花税。 2 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或增值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或增值税。 2016 年 5 月 1 日前,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 ,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5 页 入 试 点 范 围 , 由缴 纳 营业 税 改 为 缴 纳 增值 税 。对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基 金买 卖 股票 、 债 券 的 转 让收 入 免征 增 值 税 ; 国 债 、 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 税。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 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收入, 暂免征收流通 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 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 由上市公司、 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 入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 股东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收入, 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 在控制 关系 或其他 重大 利害关 系的 关联方 发生 变化的 情况 于 2016 年上半年度, 并无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 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 报告 期与 基金 发生 关联交 易的 各关联 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注册登记 机构、 基金 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5 页


6.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6.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本基金本期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4 月2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707,889.72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 户 维 护 费 35.19 注: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基金管 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75%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0.7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6.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4 月2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88,770.60 注: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基金托 管费按基金财产净值的 0.20% 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财产净值 6.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4 月2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5 页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投瑞银和安债 券 A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 C 合计 中国银行 - 38.64 38.64 国投瑞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 0.69 0.69 合计 - 39.33 39.33 注: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销售服务费按 C 类 份额基金财产净值的 0.40%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0.4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 C 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6.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6.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4 月2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5,199,333.72 74,046.83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5 页 本基金本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 末(2016 年 6 月 30 日) 本基 金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估 值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 盘单 价 数量 ( 单位: 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60001 9 宝钢 股份 2016-0 6-27 重大资 产重组 停牌 4.90 - - 384,900.0 0 1,996,894.00 1,886,010.00 6.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6.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 资 组合报 告 7.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57,653,300.35 11.40 其中:股票 57,653,300.35 11.40 2 固定收益投资 428,442,756.40 84.70 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5 页 其中:债券 428,442,756.40 84.70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00,000.00 1.98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906,016.16 1.17 7 其他各项资产 3,807,048.36 0.75 8 合计 505,809,121.27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7.2 期 末按 行业 分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2,081,241.00 0.41 B 采矿业 8,213,915.00 1.63 C 制造业 21,027,069.92 4.18 D 电 力 、 热 力 、燃 气 及 水生 产 和 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051,902.00 0.81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 息 传 输 、 软件 和 信 息技 术 服 务 业 - - J 金融业 20,283,222.43 4.03 K 房地产业 1,995,950.00 0.4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5 页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57,653,300.35 11.46 7.3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000783 长江证券 457,400.00 5,305,840.00 1.05 2 601688 华泰证券 276,408.00 5,229,639.36 1.04 3 600030 中信证券 305,029.00 4,950,620.67 0.98 4 601088 中国神华 279,400.00 3,931,158.00 0.78 5 600436 片仔癀 63,500.00 2,858,135.00 0.57 6 603308 应流股份 103,700.00 2,607,018.00 0.52 7 002450 康得新 151,535.00 2,591,248.50 0.52 8 000538 云南白药 39,000.00 2,507,700.00 0.50 9 002050 三花股份 255,200.00 2,462,680.00 0.49 10 601169 北京银行 234,900.00 2,435,913.00 0.48 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 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 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 告期 内股 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7.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1 600030 中信证券 7,514,481.00 1.49 2 601688 华泰证券 6,500,596.72 1.29 3 000783 长江证券 5,016,763.00 1.00 4 600028 中国石化 4,250,467.00 0.84 5 601088 中国神华 3,997,428.93 0.79 6 600085 同仁堂 2,507,506.00 0.50 7 000538 云南白药 2,507,360.78 0.50 8 600436 片仔癀 2,507,091.00 0.50 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5 页 9 601169 北京银行 2,507,043.00 0.50 10 601009 南京银行 2,506,900.00 0.50 11 002050 三花股份 2,505,288.00 0.50 12 000423 东阿阿胶 2,503,667.35 0.50 13 601111 中国国航 2,501,212.00 0.50 14 601166 兴业银行 2,500,481.00 0.50 15 002450 康得新 2,497,204.00 0.50 16 603308 应流股份 2,495,763.00 0.50 17 002434 万里扬 2,162,395.75 0.43 18 000656 金科股份 2,010,818.00 0.40 19 002239 奥特佳 2,008,898.00 0.40 20 000059 华锦股份 2,006,789.00 0.40 注: “ 买入金额 ” 按买卖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 考虑相关交易 费用。 7.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1 000423 东阿阿 胶 2,835,881.41 0.56 2 600085 同仁堂 2,563,685.00 0.51 3 600030 中信证 券 2,515,177.75 0.50 4 601166 兴业银 行 2,452,743.00 0.49 5 600028 中国石 化 2,057,503.00 0.41 6 600259 广晟有 色 2,031,972.60 0.40 7 601688 华泰证 券 2,006,061.80 0.40 8 600392 盛和资 源 1,998,181.96 0.40 9 600525 长园集 团 1,806,384.00 0.36 10 600486 扬农化 工 1,774,997.11 0.35 11 000983 西山煤 电 1,574,578.00 0.31 12 600535 天士力 1,539,198.00 0.31 13 600548 深高速 1,456,827.26 0.29 14 300123 太阳鸟 1,212,283.80 0.24 15 002155 湖南黄 金 1,097,644.00 0.22 16 600688 上海石 化 1,004,951.00 0.20 17 601233 桐昆股 份 972,452.08 0.19 18 000625 长安汽 车 943,281.50 0.19 19 002310 东方园 林 917,892.00 0.18 20 603968 醋化股 份 746,978.00 0.15 注: “ 卖出金额 ” 按买卖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 考虑相关交易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5 页 费用。 7.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92,433,179.22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36,122,228.27 注: “ 买入股票成本 ” 、 “ 卖出股票收入” 均按买卖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券 31,671,810.90 6.30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0,412,000.00 4.0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412,000.00 4.06 4 企业债券 12,907,845.50 2.5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340,361,000.00 67.65 6 中期票据 20,726,000.00 4.12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2,364,100.00 0.47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28,442,756.40 85.16 7.6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011699660 16 中国中 信 SCP002 300,000 30,021,000.00 5.97 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5 页 2 071603004 16 中信 CP004 300,000 30,018,000.00 5.97 3 011699788 16 东航股 SCP010 300,000 30,000,000.00 5.96 4 011699969 16 扬城国 资 SCP002 300,000 29,997,000.00 5.96 5 1282331 12 深燃气 MTN1 200,000 20,726,000.00 4.12 7.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7.1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7.11.1 本 期 国债 期货投资 政策 为有效控制债券投资的系统性风险, 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目 的,适度运用国债期货,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7.11.2 报 告 期末 本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7.12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7.12.1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中 没 有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的, 在 报 告 编 制 日 前 一 年 内 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7.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9,456.1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5 页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757,592.21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807,048.36 7.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7.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投资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2.6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信息 8.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国投瑞银和 安债券 A 222 2,252,642.10 500,066,500.00 100.00% 20,045.92 0.00% 国投瑞银和 安债券 C 88 591.48 - 0.00% 52,050.06 100.00% 合计 310 1,613,350.31 500,066,500.00 99.99% 72,095.98 0.01% 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5 页 8.2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 A - -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 C 310.01 0.60% 合计 310.01 0.00% 8.3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 负责人 持有本开放式 基金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 A 0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 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 本开放式基金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 A 0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 C 0 合计 0 注: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本基金基金经理于本报告 期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9 开 放式 基金份 额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 A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年 4 月 22 日)基金份额总额 500,086,545.92 52,050.06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 - 减: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 期期末 基金总赎回份额 -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0,086,545.92 52,050.06 注: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生效。 本基金本报告期处于封闭期, 暂未 开放申赎。 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5 页 10


重 大 事件揭 示 10.1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的专 门基 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1 、刘纯亮先生自 2016 年 2 月 3 日起不再担任管理人总经理; 2 、王彬女士自 2016 年 2 月 3 日起担任管理人总经理; 3 、包爱丽女士自 2016 年 2 月 3 日起不再担任管理人副总经理。 另,储诚忠先生自 2016 年 8 月 12 日起任管理人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 及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 与本基金管理人、 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 10.4 基 金投 资策 略的改 变 报告期内基金合同生效,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0.5 为 基金 进行 审计的 会计 师事务 所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初次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未发生 改聘事务所的情况。 10.6 管 理人 、托 管人及其 高级 管理人 员受 稽查或 处罚 等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的 有关 情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成 交总额 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总 量的比 例 中信证券 2 27,488,151.14 21.38% 25,599.65 21.38% - 第一创业 1 17,925,036.69 13.94% 16,693.50 13.94% - 国泰君安 1 11,550,610.05 8.98% 10,757.12 8.98% - 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5 页 银河证券 1 9,466,317.54 7.36% 8,816.09 7.36% - 东北证券 1 9,277,579.58 7.22% 8,640.10 7.22% - 安信证券 1 7,852,483.84 6.11% 7,313.10 6.11% - 长江证券 1 6,163,641.60 4.79% 5,740.24 4.79% - 申万宏源证 券 1 5,806,135.11 4.52% 5,407.29 4.52% - 中金公司 1 5,438,974.44 4.23% 5,065.35 4.23% - 中泰证券 1 5,011,028.13 3.90% 4,666.73 3.90% - 华泰证券 1 4,994,731.40 3.89% 4,651.64 3.89% - 平安证券 1 4,646,702.75 3.61% 4,327.45 3.61% - 东方证券 1 4,506,934.00 3.51% 4,197.32 3.51% - 广州证券 1 4,455,504.30 3.47% 4,149.38 3.47% - 中信建投 1 2,221,752.92 1.73% 2,069.09 1.73% - 中投证券 1 1,749,824.00 1.36% 1,629.60 1.36% - 10.7.2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购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成 交总额 的比例 中信证券 22,831,8 05.65 83.87% 251,500, 000.00 36.21% - - 第一创业 - - 24,000,0 00.00 3.46% - - 银河证券 - - 160,000, 000.00 23.04% - - 安信证券 - - 152,000, 000.00 21.89% - - 中金公司 2,047,44 8.00 7.52% 45,000,0 00.00 6.48% - - 平安证券 2,343,00 0.00 8.61% 42,000,0 00.00 6.05% - - 中信建投 - - 20,000,0 00.00 2.88% - - 注:1、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 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 研究水平、 财务状况、 经营状况、 经营行为以 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由研究部、 投资 部及交易部对券商 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 元 租 用 及 更 换 方 案 。 根 据 董 事 会 授 权 , 由 公 司 执 行 委 员 会 批 准 。 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交易所权证交易。 国投瑞 银和 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 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5 页 3 、本基金报告期内合同生效,上述租用交易单元均为本期新增租用。 国 投瑞 银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二 〇一 六年八 月二 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