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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聚宝盆(001096)

国寿聚宝盆: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 寿 安 保 聚宝 盆 货 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 半年 度 报 告 (摘 要 ) 
 
2016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寿安保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徽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6 年8 月26 日 
 
 
 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23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 半年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 会计报告和投资组 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 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 者欲 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半年度 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 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 年1 月1 日起至6 月30 日止。 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23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国寿安 保聚 宝盆 货币 基金主 代码 001096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 3 月 2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徽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524,667,839.04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和维 持资 产较高 流动 性的 基础 上, 力争获 得超 越 业绩比 较基 准的 稳定 回报 。 投资策 略 本 基 金 将 在 深 入 研 究 国 内 外 的 宏 观 经 济 走 势 、 货 币 政 策 变 化 趋 势、 市场 资金 供求 状况 的 基础上 , 分析 和判 断利 率 走势与 收益 率 曲线变 化趋 势 , 并 综合 考 虑各类 投资 品种 的收 益性 、 流 动性 和风 险特征 ,对 基金 资产 组合 进行积 极管 理。 业绩比 较基 准 7 天通 知存 款利 率( 税后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 是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低风 险品种 。 本基 金的预 期风 险和 预期 收益 低于股 票型 基金 、 混 合型 基金和 债券 型 基金。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徽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张彬 徐建国 联系电 话 010-50850744 0551-62690979 电子邮 箱 public@gsfunds.com.cn xujianguo@hsbank.com.cn 客户服 务电话


4009-258-258 40088-96588 传真 010-50850776 0551-65970453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半 年度 报告 正文 的管理 人互 联网 网址 http://www.gsfunds.com.cn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处 §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 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2016 年1 月1 日 - 2016 年6 月 30 日 ) 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23 页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20,028,934.09 本期利 润 20,028,934.09 本期净 值收 益率 1.3679%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6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524,667,839.04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0 本期已实现收 益指基金 本 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 其他收入(不 含公允价 值 变动收益)扣 除 相关费用后的 余额,本 期 利润为本期已 实现收益 加 上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收 益 ,由于货币 市场基金 采用摊 余成 本法 核算 ,因 此,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为 零,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和本 期利润 的金 额相 等。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 净值 收益 率 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0.1939% 0.0003% 0.1107% 0.0000% 0.0832% 0.0003% 过去三 个月 0.6674% 0.0044% 0.3357% 0.0000% 0.3317% 0.0044% 过去六 个月 1.3679% 0.0045% 0.6713% 0.0000% 0.6966% 0.0045% 过去一 年 3.0953% 0.0042% 1.3519% 0.0000% 1.7434% 0.0042%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4.7144% 0.0041% 1.7994% 0.0000% 2.9150% 0.0041% 本基金 每日 进行 收益 分配 并结转 为基 金份 额。 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23 页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累计 净值收 益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变动 的比较 本基金 的基 金合 同 于 2015 年3 月2 日 生效 , 按 照本 基金的 基金 合同 规定 , 自 基金合 同生 效之 日起 6 个月 内使 基金 的投 资组合 比例 符合 基金 合同 关于投 资范 围和 投资 限制 的有关 约定 。本 基 金 建仓期 结束 时各 项资 产配 置比例 符合 基金 合同 约定 。图示 日期 为 2015 年 3 月 2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3.3 其 他指 标 无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 号文核准, 于2013 年 10 月 29 日设立,公 司注册资本 5.88 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23 页


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 85.03%,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 (澳大利亚安保资 本投资有限公司) ,其持有股份 14.97%。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管理 21 只 开放式基金及部分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公 司管理资产总规模为788.64 亿元,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为 533.27 亿元。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桑迎 基金经 理 2015 年 3 月 2 日 - 12 硕士研 究生 。 2002 年7 月至2003 年 8 月 , 任 职于 交通 银行 北京分 行,担 任交 易员 ;2004 年11 月 至 2008 年1 月 ,任 职于 华 夏银 行总行 资金 部, 担任 交易 员; 2008 年2 月至 2013 年 12 月, 任 职于嘉 实基 金, 历任 交易 员、 基 金经理 。2013 年12 月加 入国寿 安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现任国 寿安保 场内 实时 申赎 货币 市场 基金、 国寿 安保 薪金 宝货 币市场 基金、 国寿 安保 聚宝 盆货 币市场 基金及 国寿 安保 鑫钱 包货 币市 场基金 基金 经理 。 任职日期为基 金合同生 效 日。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 从 行业协会《证 券从业人 员 资格管理办法 》 的相关 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 以取信于市场、 取信于基金份额 持有人为宗旨,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在本报告期内, 基金运作合法合规, 不存 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通 过 系 统 和 人 工 等 方 式 在 各 环 节 严 格 控 制 交 易 公平执 行, 严格执行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公司制定的公平 交易相关制度。本报告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23 页


4.3.2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发 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且不 存 在 所 有 投 资 组 合 参 与 的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成 交 较 少 的 单 边 交 易 量 超 过 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的情形。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6 年上半年货币市场走势较为稳定。 宏观经济方面, 随着信贷放量投放国内经 济数据出现企稳迹象。 国际环境方面, 欧洲政治经济动荡, 美联储加息逐渐延后, 美 元汇率出现震荡走势。 随着国际经济政治形势变化, 人民币汇率以及资本流动压力相 应减轻。 总体而言,2016 年上半年是宏观经济环境平稳, 货币政策平稳的时期。 央行 标杆性的7 天回购利率始终维持在 2.25%,银行间市场隔夜回购利率维持在 2%附近, 7 天回购利率维持在 2.45% 附近波动。现券方面,短期债券收益率随着资金面宽松维 持低位,1 年期AAA 级别短期融资券收益率从年初的 2.9%逐渐下行到2.8% 以下。 值得 关注的是一些过剩产能行业债券上半年收益率出现巨幅波动。1 季度该类型债券受到 资金推动信用息差大幅缩窄,2 季度由于受到铁物资信用事件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收益 率出现大幅度上行, 部分过剩产能行业高评级短期融资券收益达到 5%以上。 收益上行 的同时过剩产能行业新债发行出现困难, 大量 债券推迟发行。 再融资受阻加剧了信用 恐慌情绪使市场收益率进一步上行。 上半年, 本基金秉持稳健投资原则, 谨慎操作, 结合本基金以零售客户为主的特 点, 以确保组合流动性、 安全性为首要任务; 灵活配置债券投资和同业存款, 管理现 金流, 保障组合充足流动性。 整体看, 本基金 成功应对了市场和规模的波动, 投资业 绩平稳提高, 实现了均衡安全性、 流动性和收益性的目标, 组合的持仓结构、 流动性 和弹性良好,为下一阶段抓住市场机遇、创造安全收益打下了良好基础。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 1.367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为0.6713%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 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 2016 年下半年, 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和政策将成为影响货币市场的主要因 素。海外方面,美联储 2016 年后半期仍可 能继续升息,地缘政治冲突可能对商品价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23 页


格产生影响, 各种政治、 经济的影响错综复杂。 国内方面央行能否有效稳定人民币汇 率预期以及供给侧改革的落实, 以上因素都将 影响货币市场走势。 综合当前国内外经 济和货币环境, 预计央 行仍将维持稳健货币政策的主基调, 并随着国内外经济状况进 行动态微调,通过公开市场操作等政策工具引导市场利率。 针对上述复杂的市场环境, 本基金将坚持谨慎操作风格, 强化投资风险控制, 以 确保 组合安全性和流动性为首要任务, 兼顾收益性。 密切关注各项宏观数据、 政策调 整和市场资金面情况, 平衡配置同业存款和债券投资, 谨慎控制组合的信用配置, 保 持合理流动性资产配置, 细致管理现金流, 以控制利率风险和应对组合规模波动, 努 力为投资人创造安全稳定的收益。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企业会计准则》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 务指引》 以及中国证监 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日 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 估 值委员会负责人由公司领导担任, 委员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人、 监察稽核部负责人、 研 究部负责人组成, 估值 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估值委员会 采取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估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在发生了影响估值 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 运营管理部及时提请估值委员会召开会议修 订估值方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保证其持 续适用。 相关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列席 会议, 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意见或建议, 但不参与具体的估值流程。 上述参与估值 流程的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已 与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和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服 务协议, 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 的估值数据。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采用 1.00 元固 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基金成立日起每日将实现的基金 净收益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并按日结转为 基金份额, 使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 持1.00 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分配收益 20,028,934.09 元。 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23 页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无。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 )在国寿安保聚宝盆 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称“本基金” )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 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和托管协议的规定, 对 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对基金资产净值 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 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 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 管人 对本半 年度 报告中 财务 信息等 内容 的真实 、准 确和完 整发 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注: 财务会计 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投资组合报告等数 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未 经审计)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体: 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 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633,075,816.12 372,764,886.71 结算备 付金 - - 存出保 证金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18,562,922.27 719,353,753.04 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23 页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718,562,922.27 719,353,753.04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62,000,883.00 250,000,815.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12,103,504.64 8,113,009.59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1,525,743,126.03 1,350,232,464.3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328,903.88 289,428.77 应付托 管费 131,561.55 115,771.47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97,342.33 173,657.26 应付交 易费 用 26,974.52 15,566.61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109,643.51 96,038.41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280,861.20 253,500.00 负债合 计 1,075,286.99 943,962.5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524,667,839.04 1,349,288,501.82 未分配 利润 -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524,667,839.04 1,349,288,501.82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525,743,126.03 1,350,232,464.34 报 告 截 止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人 民 币 1.0000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1,524,667,839.04 份。


6.2 利 润表 会计主体: 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市场基金 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23 页


本报告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3 月 2 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 2015 年6 月30 日 一、收入 24,046,257.70 10,466,286.18 1.利息 收入 22,610,609.66 10,466,286.18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8,229,847.77 10,466,286.18 债券利 息收 入 9,878,194.68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4,502,567.21 -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1,435,648.04 -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1,435,648.04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 - 4.汇兑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减: 二、费用 4,017,323.61 1,124,802.96 1.管 理人 报酬 1,849,805.86 499,436.13 2.托 管费 739,922.44 199,774.56 3.销 售服 务费 1,109,883.59 299,661.76 4.交 易费 用 - - 5.利 息支 出 109,150.52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09,150.52 - 6.其 他费 用 208,561.20 125,930.51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20,028,934.09 9,341,483.22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号填 列) 20,028,934.09 9,341,483.22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体: 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 1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23 页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1,349,288,501.82 - 1,349,288,501.82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20,028,934.09 20,028,934.09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列) 175,379,337.22 - 175,379,337.22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9,383,195,952.94 - 9,383,195,952.94 2. 基金 赎回 款 -9,207,816,615.72 - -9,207,816,615.72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20,028,934.09 -20,028,934.09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1,524,667,839.04 - 1,524,667,839.0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3 月 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 年 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 - -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9,341,483.22 9,341,483.22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列) 1,225,647,480.36 - 1,225,647,480.36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3,239,024,258.51 - 3,239,024,258.51 2. 基金 赎回 款 -2,013,376,778.15 - -2,013,376,778.15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9,341,483.22 -9,341,483.22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1,225,647,480.36 - 1,225,647,480.36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23 页


______ 左季 庆______














______ 左 季庆______














____ 韩占 锋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6.4 报 表附 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市场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 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号文 《关于准予国寿安保聚宝 盆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26 日至2015 年2 月27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 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 61090605_A02 号验资报告后,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3 月 2 日正 式生效,首次设立 募集规模为 258,294,341.88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和 《国寿 安保聚宝盆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 通知存款, 短期融资 券, 超短期融资券, 一 年以内 (含一年) 的银行定期存款、 协议存款、 大额存单, 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 在397 天以内 (含397 天) 的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中期票据、 证券公 司短期公司债 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 工具。 6.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 则 —基本准则》 以及其后颁布及修 订的具体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统称 “ 企业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 对于 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 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 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3 号《 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 、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3 号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券投资基金信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23 页


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5 号 《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6 年 6 月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 值变动情况。 6.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本报告期内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值与最近一期年度报道相一致。 6.4.5 税项 6.4.6.1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 知》 , 自2004 年1 月1 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 通知》 的规定, 对证券 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 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2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 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 储蓄存款利息收入, 由 上市公司、 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 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 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8 年10 月9 日起, 对储蓄存 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6 关 联方 关系 6.4.6.1 本 报告 期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利 害关 系的关 联方 发生变 化的 情况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控 制 关 系 或 其 他 重 大 利 害 关 系 的 关 联 方 发 生 变 化 的 情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23 页


况。 6.4.6.2 本 报告 期与基 金发 生关联 交易 的各关 联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国 寿 安 保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 国寿 安保 ” )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直 销机 构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 徽商银 行” ) 基金托 管人 、销 售机 构 以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 务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 订立。


6.4.7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关联方交易。 6.4.7.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亦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7.2 关 联方 报酬 6.4.7.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3 月2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5 年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849,805.86 499,436.13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户维 护费 546,203.23 85,867.42 基金管理费每 日计提,按 月支付。基金 管理费按前 一日的基金资 产净值的 0.25% 的年费率 计 提。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25%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6.4.7.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3 月2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5 年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739,922.44 199,774.56 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23 页


基金托管费每 日计提,按 月支付。基金 托管费按前 一日的基金资 产净值的 0.10% 的年费率 计 提。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1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6.4.7.2.3 销 售服 务费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徽商银 行 206,685.09 国寿安 保 903,198.50 合计 1,109,883.59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3 月 2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5 年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徽商银 行 171,734.87 国寿直 销 127,926.86 合计 299,661.73 销售服务费每 日计提,按 月支付。销售 服务费按前 一日的基金资 产净值的 0.15% 的年费率 计 提。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15%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6.4.7.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7.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6.4.7.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3 月2 日(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 2015 年6 月30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5 年 3 月2 日 ) 持有 的基 金份 额 100,013,500.00 100,013,500.00 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23 页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66,516,884.43 100,013,500.00 期间申 购/ 买 入总 份额 100,833,099.10 65,385,690.76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0.00 - 减:期 间赎 回/ 卖 出总 份额 163,000,000.00 100,000,000.00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4,349,983.53 65,399,190.76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0.29% 5.34% 6.4.7.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6.4.7.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 3 月 2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期 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 利 息收 入 徽商银行 1,075,816.12 1,758,672.39 1,224,786,101.81 10,466,286.18 本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 托管人 徽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保 管, 按银 行约 定利 率计息 。 6.4.7.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直接通过关联方购入证券。 6.4.7.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8 期 末( 2016 年 6 月30 日 )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券 6.4.8.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8.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8.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6.4.8.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不存在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 6.4.8.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23 页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 单位:人 民币 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718,562,922.27 47.10


其中: 债券 718,562,922.27 47.10








资产 支持 证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62,000,883.00 10.62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633,075,816.12 41.49 4 其他各项 资产 12,103,504.64 0.79 5 合计 1,525,743,126.03 100.00 7.2 债 券回 购融资 情况





金 额单 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0.75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本基金报告期 内债券回 购 融资余额占基 金资产净 值 的比例为报告 期内每个 交 易日融资余额 占 资产净 值比 例的 简单 平均 值。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 20%。 7.3 基 金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 7.3.1 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基 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91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16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32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20 天情况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120 天。 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23 页


7.3.2 期 末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分 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 1 30 天 以内 29.7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2 30 天( 含) —60 天 7.8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3 60 天( 含) —90 天 28.2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4 90 天( 含) —120 天 26.4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6.50 - 5 120 天( 含) —397 天 (含 ) 7.0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合计 99.28 - 7.4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存 续期超 过 240 天 情况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发生超过 240 天的情况。 7.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 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319,224,654.51 20.94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319,224,654.51 20.94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200,008,143.70 13.12 6 中期票 据 - - 7 同业存 单 199,330,124.06 13.07 8 其他 - - 9 合计 718,562,922.27 47.13 10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99,041,683.34 6.50 7.6 期 末按 摊余成 本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23 页


1 120233 12 国开 33 1,000,000 100,137,628.63 6.57 2 111608196 16 中信 CD196 1,000,000 99,330,124.06 6.51 3 120227 12 国开 27 1,000,000 99,041,683.34 6.50 4 041555037 15 华 电煤 业CP001 500,000 50,022,650.95 3.28 5 111610290 16 兴业 CD290 500,000 50,000,000.00 3.28 5 111510415 15 兴业 CD415 500,000 50,000,000.00 3.28 6 011580006 15 兖矿 SCP006 500,000 49,998,061.47 3.28 7 130228 13 国开 28 400,000 40,027,901.93 2.63 8 150419 15 农发 19 400,000 40,015,045.98 2.62 9 150215 15 国开 15 400,000 40,002,394.63 2.62 10 011580007 15 兖矿 SCP007 300,000 29,997,473.38 1.97 7.7 “ 影子 定价” 与“ 摊余成 本法 ”确定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的 次数 45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3746%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836%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2156% 报 告期 内负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25% 情况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 报 告期 内正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5% 情 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情况。 7.8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所有 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7.9.1 基 金计 价方法 说明 。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 即计价对象以买 入成本列示, 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 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 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 每日计提收益。 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 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 1.00 元。 7.9.2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证券的 发行 主体没 有被 监管部 门立 案调查 , 或 在 报 告编 制日前 一年 内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 7.9.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23 页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12,103,504.64 4 应收申 购款 -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2,103,504.64 7.9.4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 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 数( 户) 户均持 有 的基金 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49,227 30,972.19 133,454,512.99 8.75% 1,391,213,326.05 91.25% 8.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 有本基 金 753,291.58 0.05% 8.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0~1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10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3 月 2 日 ) 基金 份额 总额 258,294,341.88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1,349,288,501.82 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23 页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9,383,195,952.94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 额 9,207,816,615.72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524,667,839.04 本期申 购中 包含 红利 再投 份额。 §10 重大事 件揭示 10.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期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0.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 金提供审计服务。 10.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 罚。 10.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23 页


银河证券 1 - - - -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 通知》 (证监基字[2007]48 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 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综合实力较强、市场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健; (3)经营行为规范,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4) 研究实力较强,并能够第一时间提供丰富的高质量研究咨询报告,并能根据特定 要求提供定制研究报告; 能够积极同我公司进 行业务交流, 定期来我公司进行观点交 流和路演; (5) 具有丰富的投行资源和大宗交易信息,愿意积极为我公司提供相关投资机会,能 够对公司业务发展形成支持; (6)具有费率优势, 具备支持交易的安全、 稳定、 便捷、 高效的通讯 条件和交易环境, 能提供全面的交易信息服务; (7)从制度上和技术上保证我公司租用交易单元的交易信息严格保密。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公司根据上述标准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公司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0.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银河证券 - - - - - - 10.8 偏 离度 绝对值 超过 0.5% 的情 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偏离度绝对值在 0.5%(含)以上的情况。 国 寿安 保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2016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