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寿 安 保 稳健 回 报 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2016 年 半年 度 报 告 (摘 要 )
2016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寿安保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送出日 期:2016 年8 月26 日
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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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
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 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 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半年度
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 年1 月1 日起至6 月30 日止。
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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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国寿安 保稳 健回 报混 合
基金主 代码 001846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 11 月 26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80,298,381.94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国寿安 保稳 健回 报 A 国寿安 保稳 健回 报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1846 002312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180,229,205.86 份 69,176.08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将通 过对 宏观 经济 和资本 市场 的深 入分 析, 采用主 动的 投资 管理 策 略 ,
把握不 同时 期各 金融 市场 的收益 水平 , 在约 定的 投 资比例 下 , 配 置股 票 、 债 券 、
货币市 场工 具等 各类 资产 , 在 有效 控制 下行 风险 的 前提下 , 力争 为投 资人 获 取
基金资 产的 长期 稳定 增值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的资 产配 置策 略注 重将定 性资 产配 置和 定量 资产配 置进 行有 机的 结 合 ,
根据经 济情 景 、 类 别资 产 收益风 险预 期等 因素 , 确 定不同 阶段 基金 资产 中股 票、
债券、 货币 市场 工具 及其 他金融 工具 的比 例, 追求 绝对收 益, 回避 市场 风 险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综 合( 全价 )指 数收 益率 X 80%+ 沪深 300 指 数收益 率X 20%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混 合型 基金 , 股 票资产 占基 金资 产的 比例 为 0%-40% 。 从 预期 风险 收 益
方面看 ,本 基金 的预 期风 险收益 水平 相应 会高 于货 币市场 基金 和债 券型 基 金 ,
低于股 票型 基金 ,属 于中 高风险 收益 的投 资品 种。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张彬 廖原
联系电 话 010-50850744 021-61618888
电子邮 箱 public@gsfunds.com.cn Liaoy03@spdb.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9-258-258 95528
传真 010-50850776 021-63602540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半 年度 报告 正文 的管理 人互 联网 网址 http://www.gsfunds.com.cn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处 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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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基金级 别 国寿安 保稳 健回 报 A 国寿安 保稳 健回 报 C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2016 年1 月1 日 - 2016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2016 年1 月1 日 -
2016 年6 月30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545,680.60 563.76
本期利 润 2,668,946.08 1,331.36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115 0.1050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1.39% 3.03%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6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105 0.0096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84,205,169.59 70,636.80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22 1.021
注:本期已实 现收益指 基 金本期利息收 入、投资 收 益、其他收入 (不含公 允 价值变动收益 )
扣除相关费用 后的余额 , 本期利润为本 期已实现 收 益加上本期公 允价值变 动 收益。上述 基金业绩
指标不 包括 持有 人交 易基 金的各 项费 用, 计入 费用 后投资 人的 实际 收益 水平 要低于 所列 数字 。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国寿安 保稳 健回 报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1.69% 0.10% 0.20% 0.21% 1.49% -0.11%
过去三 个月 2.71% 0.22% -0.77% 0.21% 3.48% 0.01%
过去六 个月 1.39% 0.29% -3.15% 0.38% 4.54% -0.09%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2.20% 0.27% -2.28% 0.37% 4.48% -0.10%
国寿安 保稳 健回 报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1.69% 0.11% 0.20% 0.21% 1.49% -0.10%
过去三 个月 2.72% 0.21% -0.77% 0.21% 3.49% 0.00%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3.03% 0.28% -0.33% 0.32% 3.36% -0.04%
注:本 基 金 C 类份 额作 为 新增加 份额 自 2016 年 1 月 4 日起 开放 申购 赎回 业 务, 于 2016 年 1
月14 日正 式发 生申 购业 务 ,因此 相关 财务 指标 自2016 年1 月 14 日 起计 算。 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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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5 年 11 月 26 日 , 按照本 基金 的基 金合 同规 定,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之 日 起 6 个 月内 使基 金的投 资组 合比 例符 合基 金合同 关于 投资 范围 和投 资限制 的有 关约 定 。
本基金 建仓 期结 束时 各项 资产配 置比 例符 合基 金合 同约定 。 图 示日 期为2015 年11 月26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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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 号文核准, 于 2013
年 10 月 29 日设立,公 司注册资本 5.88 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 85.03%,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 (澳大利亚安保资
本投资有限公司) ,其持有股份 14.97%。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管理 21 只 开放式基金及部分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公
司管理资产总规模为788.64 亿元,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为 533.27 亿元。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董瑞倩
投资管
理部总
经理、 基
金经理
2015 年11 月
26 日
- 19 年
董瑞倩 女士 , 硕 士。 曾 任 工银瑞
信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专户 投资
部基金 经理 , 中银 国际 证 券有限
责任公 司定 息收 益部 副总 经理 、
执行总 经理 ; 现任 国寿 安 保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投 资管 理部 总经
理, 国寿 安保 尊享 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国寿 安保 尊益 信 用纯债
一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 寿安 保稳 定回 报 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国 寿安 保 尊盈一
年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寿 安保 稳健 回报 混 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国寿 安保 保 本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及国 寿安 保尊
利增强 回报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吴闻
基金经
理
2015 年11 月
26 日
- 8 年
吴闻先 生, 硕士。 曾任 中 信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债 务资 本市 场部
高级经 理, 固定 收益 部副 总裁 ,
2014 年 9 月加 入国 寿安 保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任 基金 经理 助理 ,
现任国 寿安 保稳 定回 报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国 寿安 保 稳健回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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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及 国寿
安保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注:任职日期 为基金合 同 生效日或本基 金管理人 对 外披露的任职 日期。证 券 从业的含义遵 从
行业协 会《 证券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 以取信于市场、 取信于基金份额
持有人为宗旨,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在本报告期内, 基金运作合法合规, 不存
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通 过 系 统 和 人 工 等 方 式 在 各 环 节 严 格 控 制 交 易 公 平 执
行, 严格执行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公司制定的公平
交易相关制度。本报告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
4.3.2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发 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且不
存 在 所 有 投 资 组 合 参 与 的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成 交 较 少 的 单 边 交 易 量 超 过
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的情形。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6 年中国经济在一季度逐渐显露短期企稳迹象之后, 二季度市场逐步调降经济
增长预期, 一方面房地产销量增速逐步回落, 货币信贷数据的强势也未能延续, 通胀
预期也有明显减弱; 另 一方面人民日报权威人士发声消除了经济强刺激的可能性, 阐
述了中国经济长期进入 L 型增长的原因,而央行的货币政策也维持中性,以稳为主,
通过构筑利率走廊稳定资金利率价格, 并设立新的汇率中间价机制引导人民币相对于
一篮子货币小幅贬值。与此同时,英国脱欧公投获得通过带动了全球避险需求升温,
以美国及德国10 年国债为代表的安全资产价格全线上涨。
在 经 过 一 季 度 债 券 收 益 率 的 上 行 之 后 , 二 季 度 国 内 债 券 市 场 利 率 下 降 的 幅 度 较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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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经济基本面弱化对债市提供支撑, 且高息资产逐步到期后, 银行理财等机构加大
配置力度是推动债券市场上涨的主要力量。 权益市场方面, 年初受汇率贬值、 产业资
本减持预期等因素影响,A 股市场快速下跌。 随着汇率市场平稳、 股票供给预期减弱,
市场信心得到修复,3 月份之后A 股震荡回升, 行情主要受风险偏好主导, 食品饮料、
电子、有色金属、新能源汽车等领域表现活跃。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根据经济形势和基金申赎的变化, 延续了稳健的投 资风格, 积
极调整信用债的持仓结构,并在有效控制回撤的基 础上,灵活调整权益仓位。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截至2016 年6 月 30 日,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 净值为 1.022 元, 累计份额净值为
1.022 元,C 类基金份 额净值为 1.021 元,累 计份额净值为 1.021 元 。报告期内 A 类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39%,同期业绩基准涨幅为-3.15%,C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率为3.03%,同期业绩基准涨幅为-0.33%。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2016 年 中 国 经 济 的 主 要 支 撑 力 来 自 于 政 府 财 政 赤 字 的 扩 张 和 居 民 加 杠 杆 购 置 房
产, 全年来看中国经济始终面临企业部门去杠杆和 总体私人部门内生增长动力不足的
困局。 展望下半年, 中国经济的最大风险点在于房地产市场成交热度的逐渐消退, 考
虑到目前地产刺激政策的出台愈发谨慎, 进入四季度房地产投资和新开工的下行压力
预计会加大, 出口和消 费预计也难以抵消房地产市场趋冷对经济的拖累, 因此后期稳
增长需要政府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预计财政 政策将继续加码, 货币政策也可能存在
放松的可能性。
对于债券市场而言,16 年下半年经济基本面 和政策面将继 续 为 债 券 市 场 提 供 支
撑, 此外机构配置行为和债券供需关系更加值得关注, 银行理财, 保险等机构仍在加
大对债券市场的配置力度, 而 房地产和基建投资融资渠道的拓宽使得非标等高息金融
资产供给仍在萎缩, 因此总体来看下半年后期债券市场利率可能仍有进一步下行的空
间。
权益市场方面, 海外政治周期、 美联储加息节奏以及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 金
融市场降杠杆将是下半年的风险因素, 股市整体估值水平可能趋于下行。 不过, 在利
率降低、 金融机构缺乏安全资产的环境下, 绩优价值股的投资价值逐渐增强, 同时新
兴行业具有真实成长性的股票仍将获得估值溢价。 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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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企业会计准则》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
务指引 》 以及中国证监 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日
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 估
值委员会负责人由公司领导担任, 委员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人、 监察稽核部负责人、 研
究部负责人组成, 估值 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估值委员会
采取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估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在发生了影响估值
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 运营管理部及时提请估值委员会召开会议修
订估值方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保证其持 续适用。 相关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列席
会议, 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意见或建议, 但不参与具体的估值流程。 上述参与估值
流程的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已 与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和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服
务协议, 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
的估值数据。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无。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托管人” )在对国
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规定, 不 存在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规定, 对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
运作进行了监督 , 对基 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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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 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该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 管人 对本半 年度 报告中 财务 信息等 内容 的真实 、准 确和完 整发 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 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 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 告 (注: 财务会计报告 中的 “金融工具
风险及管理” 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6 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未 经审计)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 国寿 安保 稳健 回报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6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081,230.14 33,658,751.01
结算备 付金 2,463,807.23 947,619.05
存出保 证金 236,455.52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45,412,045.78 97,740,266.79
其中: 股票 投资 23,935,954.28 23,095,567.39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121,476,091.50 74,644,699.4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34,200,245.00 90,000,575.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4,581,330.36 27,504,718.88
应收利 息 1,463,415.89 564,075.86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189,438,529.92 250,416,006.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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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3,4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4,571,480.32 -
应付赎 回款 2,029.83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44,648.20 142,279.53
应付托 管费 32,545.85 32,012.91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9.27 -
应付交 易费 用 332,438.76 18,025.98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79,561.30 10,000.00
负债合 计 5,162,723.53 3,602,318.4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80,298,381.94 244,937,632.53
未分配 利润 3,977,424.45 1,876,055.64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84,275,806.39 246,813,688.17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89,438,529.92 250,416,006.59
注 : 报 告 截 止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人 民 币 1.022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180,298,381.94 份。
6.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 国寿 安保 稳健 回报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5,084,667.22
1.利息 收入 3,662,880.85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73,845.52
债券利 息收 入 3,056,343.19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432,692.14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260,671.07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962,986.96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738,373.7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36,057.81 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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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号 填列 ) 1,124,033.08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列 ) 37,082.22
减: 二、费用 2,414,389.78
1.管 理人 报酬 922,313.11
2.托 管费 207,520.43
3.销 售服 务费 19.27
4.交 易费 用 808,379.32
5.利 息支 出 376,874.18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376,874.18
6.其 他费 用 99,283.47
三、利润总额 (亏损 总额 以“-”号填列) 2,670,277.44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号填列) 2,670,277.44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 国寿 安保 稳健 回报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金 净值 ) 244,937,632.53 1,876,055.64 246,813,688.17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动 数( 本期 利润 )
- 2,670,277.44 2,670,277.44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 填列 )
-64,639,250.59 -568,908.63 -65,208,159.22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71,822.94 115.62 71,938.56
2. 基金 赎回 款 -64,711,073.53 -569,024.25 -65,280,097.78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净值
减少以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金 净值 ) 180,298,381.94 3,977,424.45 184,275,806.3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 至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左季庆______
______左季庆______
____韩占锋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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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报 表附 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 系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5]1689 号文《关于准予国寿
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的核准, 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于2015 年11 月23 日至2015 年11 月25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 募集期结束经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出具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 61090605_A11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正
式生效, 首次设立募集 规模为 200,403,550.87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国寿安保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
具,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次级债券、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政府支持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 资产支持证
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40%; 本基金持有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6.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 则 —基本准则》 以及其后颁布及修
订的具体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统称 “ 企业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 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 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
步规范证券 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3 号《 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 、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3 号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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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6 年 6
月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止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
动情况。
6.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6.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 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本基金的报
告期间为2016 年1 月 1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6.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 基 金 记 账 本 位 币 和 编 制 本 财 务 报 表 所 采 用 的 货 币 均 为 人 民 币 。 除 有 特 别 说 明
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6.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 (或负债) , 并形成其他 单位的金融负债 (或
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股 票
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 。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 基 金 的 金 融 负 债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归 类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均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6.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 债 券等, 以及
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按照取得时 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相关的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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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 持 有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期 间 取 得 的 利 息 或 现
金股利, 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 每日, 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 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
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且符合金融
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 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
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 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不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 本基金既没有转 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分
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 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
产和负债; 未放弃对该 金融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
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 股票投资 成本, 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
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 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
日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 成本, 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
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 根据其发行价、 到期价和发
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 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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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
成交日结转;
(4)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 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
债 全 部 公 允 价 值 的 比 例 将 购 买 分 离 交 易 可 转 债 实 际 支 付 全 部 价 款 的 一 部 分 确 认 为 权
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 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 ,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
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6.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公允价值, 是指市场参 与者在计量日发 生的有序交易中, 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
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以 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 假定出
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 不存在主要市场
的, 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 主要市场 (或最有利市
场) 是本基金在计量日 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
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 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
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 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 第一层次 输入值, 在
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
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
场上未经调整的市价作 为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 市价, 但最近交易日 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按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
允价值; 如估值日无市 价,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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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采用市场参 与者普遍认同, 且被以往市场实际
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 确定公 允价值。 本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
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优先使 用相关可 观察输入值, 只
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 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估值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
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适当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
是 可 执 行 的 , 同 时 本 基 金 计 划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同 时 变 现 该 金 融 资 产 和 清 偿 该 金 融 负 债
时,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外, 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 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
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
括红利再投资、 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
少。
6.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 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
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 (损
失)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
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 损失)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
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 “损益平准金” 科目中核算, 并于期
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若提前支取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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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存款, 按协议规定 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 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
际 收 到 的 利 息 收 入 与 账 面 已 确 认 的 利 息 收 入 的 差 额 确 认 利 息 损 失 , 列 入 利 息 收 入 减
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 券 利 息 收 入 按 债 券 票 面 价 值 与 票 面 利 率 或 内 含 票 面 利 率 计 算 的 金 额 扣 除
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
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 扣除应由资
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 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
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按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实
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 ,在 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 ( 损 失 ) 于 卖 出 股 票 成 交 日 确 认 , 并 按 卖 出 股 票 成 交 金 额 与
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 债券投资收益/ ( 损 失 ) 于 成 交 日 确 认 , 并 按 成 交 总 额 与 其 成 本 、 应 收 利 息
的差额入账;
(7) 衍生工具收益/ ( 损 失 ) 于 卖 出 权 证 成 交 日 确 认 , 并 按 卖 出 权 证 成 交 金 额 与
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 并按上市公司 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
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系本基金持 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 计量的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 其 他 收 入 在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已 经 转 移 给 对 方 ,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且 金 额
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6.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1)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8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8%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 份额资产净值的0.30% 的年费率逐
日计提;
(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按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
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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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实际支出金额, 列入当期基金
费用。
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6.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
每 份 基 金 份 额 每 次 收 益 分 配 比 例 不 得 低 于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每 份 基 金 份 额 该 次 可 供 分
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 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4.12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6.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6.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6.4.6.1 印 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 自 2008 年4 月 24 日起, 调整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 自 2008 年9 月 19 日起, 调整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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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 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
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6.4.6.2 营 业税 、企业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 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 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
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 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
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
通知》 的规定, 对证券 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3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
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
储蓄存款利息收入, 由 上市公司、 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
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 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
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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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利息所 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8 年10 月9 日起, 对储蓄存
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证
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 持股期限超 过 1 年的, 股息
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利 害关 系的关 联方 发生变 化的 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 报告 期与基 金发 生关联 交易 的各关 联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简 称 “ 国寿 安保 ”)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直 销机 构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 简称 “ 浦发 银行 ” ) 基金托 管人 、销 售机 构
中国人 寿保 险( 集团 )公 司(简 称 “ 集团 公司 ” ) 基金管 理人 的最 终控 制人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6.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6.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6.4.8.1.1 股 票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922,313.11 -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0.00 -
注:基金管理 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费 按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值 的 0.80% 的年 费
率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8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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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207,520.43 -
注:基金托管 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基金托管费 按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值 的 0.18% 的年 费
率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18%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6.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国寿安 保稳 健回 报A 国寿安 保稳 健回 报 C 合计
国寿安 保 - 19.27 19.27
合计 - 19.27 19.27
注:本 基 金A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取 销售 服务 费,C 类 基金份 额的 销售 服务 费年 费率 为 0.30% 。
销售服务费每 日计提, 按 月支付。销售 服务费按 前 一日的基金资 产净值 的 0.30% 的年费率 计提,
计算方 法如 下:
H=E×0 .3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 该类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6.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份额 单位 :份
国寿安 保稳 健回 报 A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6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第 23 页 共 31 页
集团公司 179,999,000.00 99.87% 179,999,000.00 73.49%
6.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浦发银行 1,081,230.14 145,651.33 - -
6.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 末(2016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流通受 限证 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6.4.12.1.1 受限 证券 类别 : 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注
300508
维宏
股份
2016 年 4
月12 日
2017 年 4
月19 日
新股锁
定
20.08 254.50 10,383 208,490.64 2,642,473.50 -
601966
玲珑
轮胎
2016 年 6
月24 日
2016 年 7
月 6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12.98 12.98 1,928 25,025.44 25,025.44 -
603016
新宏
泰
2016 年 6
月23 日
2016 年 7
月 1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8.49 8.49 1,602 13,600.98 13,600.98 -
6.4.12.1.2 受限 证券 类别 :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 张)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
总额
备注
127003
海印
转债
2016 年6
月15 日
2016 年7
月 1 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1,200 120,000.00 120,000.00 -
6.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日
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日
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
总额
备注
601611
中国
核建
2016 年6
月30 日
临时
停牌
20.92
2016 年7
月 1 日
23.01 7,361 25,542.67 153,992.12 - 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第 24 页 共 31 页
6.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6.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23,935,954.28 12.64
其中: 股票 23,935,954.28 12.64
2 固定收 益投 资 121,476,091.50 64.12
其中: 债券 121,476,091.50 64.12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34,200,245.00 18.05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545,037.37 1.87
7 其他各 项资 产 6,281,201.77 3.32
8 合计 189,438,529.92 100.00
7.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7.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121,534.28 1.69
D
电力 、 热 力、 燃气 及水 生 产和供 应业 2,727,591.18 1.48
E
建筑业 153,992.12 0.08
F
批发和 零售 业 2,615,445.00 1.42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2,144,122.00 1.16 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第 25 页 共 31 页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2,685,856.60 1.46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2,355,907.00 1.28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1,839,264.00 1.00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20,126.10 0.01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6,272,116.00 3.40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3,935,954.28 12.99
7.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02701 奥瑞金 312,300 2,757,609.00 1.50
2 000069 华侨城 A 430,400 2,754,560.00 1.49
3 600900 长江电 力 218,382 2,727,591.18 1.48
4 300508 维宏股 份 10,383 2,642,473.50 1.43
5 601607 上海医 药 144,900 2,615,445.00 1.42
6 000888 峨眉山 A 189,500 2,281,580.00 1.24
7 600029 南方航 空 303,700 2,144,122.00 1.16
8 600138 中青旅 95,200 1,839,264.00 1.00
9 002285 世联行 169,700 1,321,963.00 0.72
10 000978 桂林旅 游 117,600 1,235,976.00 0.67
注: 投资者欲 了解本报 告 期末基金投资 的所有股 票 投资明细,应 阅读登载 于 国寿安保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网站 的 半 年度 报告正 文。
7.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7.4.1 累 计买 入金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0499 科达洁 能 24,890,604.98 10.08 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第 26 页 共 31 页
2 000592 平潭发 展 21,403,270.84 8.67
3 002467 二六三 17,260,191.54 6.99
4 600900 长江电 力 15,369,130.70 6.23
5 000978 桂林旅 游 14,000,365.63 5.67
6 600138 XD 中 青旅 13,058,377.00 5.29
7 002104 恒宝股 份 10,451,283.37 4.23
8 600410 华胜天 成 9,384,184.00 3.80
9 000786 北新建 材 8,598,705.00 3.48
10 600563 法拉电 子 7,206,597.35 2.92
11 600418 江淮汽 车 6,889,409.00 2.79
12 600029 南方航 空 6,779,810.00 2.75
13 000001 平安银 行 6,764,760.00 2.74
14 600376 首开股 份 6,690,283.54 2.71
15 600115 东方航 空 6,034,467.00 2.44
16 000860 顺鑫农 业 5,997,638.00 2.43
17 600486 扬农化 工 5,966,126.00 2.42
18 600057 象屿股 份 5,787,454.00 2.34
19 000513 丽珠集 团 5,655,944.00 2.29
20 600382 广东明 珠 5,648,647.00 2.29
21 002510 天汽模 4,998,264.00 2.03
注:本项的“ 买入金额 ” 均按买入成交 金额(成 交 单价乘以成交 数量)填 列 ,不考虑相关 交
易费用 。
7.4.2 累 计卖 出金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0499 科达洁 能 25,578,819.91 10.36
2 000592 平潭发 展 21,495,316.12 8.71
3 002467 二六三 18,080,871.31 7.33
4 000978 桂林旅 游 16,571,932.89 6.71
5 600138 XD 中 青旅 14,263,445.00 5.78
6 600900 长江电 力 12,957,239.43 5.25
7 002104 恒宝股 份 10,737,562.98 4.35
8 600410 华胜天 成 9,077,134.04 3.68
9 000786 北新建 材 8,738,906.00 3.54
10 603899 晨光文 具 7,736,386.64 3.13 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第 27 页 共 31 页
11 000001 平安银 行 7,575,141.67 3.07
12 600563 法拉电 子 7,399,432.35 3.00
13 600376 首开股 份 7,220,886.12 2.93
14 600418 江淮汽 车 6,748,266.00 2.73
15 000860 顺鑫农 业 6,709,329.00 2.72
16 600486 扬农化 工 6,195,337.00 2.51
17 000513 丽珠集 团 5,982,835.73 2.42
18 600382 广东明 珠 5,800,992.19 2.35
19 600115 东方航 空 5,727,830.09 2.32
20 600057 象屿股 份 5,557,676.23 2.25
21 002510 天汽模 5,369,471.00 2.18
注:本项的“ 卖出金额 ” 均按卖出成交 金额(成 交 单价乘以成交 数量)填 列 ,不考虑相关 交
易费用 。
7.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303,914,424.04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306,169,382.41
注:本 项的 “买 入股 票成 本”、 “卖 出股 票收 入” 均按买 卖成 交金 额( 成交 单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用 。
7.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11,992,800.00 6.51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89,466,291.50 48.55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9,876,000.00 5.36
6 中期票 据 10,021,000.00 5.44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120,000.00 0.07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21,476,091.50 65.92
7.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第 28 页 共 31 页
1 019533 16 国债 05 120,000 11,992,800.00 6.51
2 1680018 16 四 会国 资债 100,000 10,039,000.00 5.45
3 101660010 16 冀 旅投MTN001 100,000 10,021,000.00 5.44
4 136311 16 中化 01 100,000 9,996,000.00 5.42
5 127357 16 永 经投 100,000 9,946,000.00 5.40
7.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7.12.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证 券的发 行主 体没有 被监 管部门 立案 调查, 或 在报
告 编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公 开谴 责、处 罚。
7.12.2 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股票中 ,没 有投资 超出 基金合 同规 定备选 股票 库之外 的股
票。
7.12.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236,455.52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4,581,330.36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463,415.89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281,201.77 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第 29 页 共 31 页
7.12.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流通受 限部 分的 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流通受 限情 况说 明
1 300508 维宏股 份 2,642,473.50 1.43 新股锁 定
7.12.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
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国 寿 安 保 稳
健回 报A
184 979,506.55 179,999,000.00 99.87% 230,205.86 0.13%
国 寿 安 保 稳
健回 报C
17 4,069.18 0.00 0.00% 69,176.08 100.00%
合计 201 897,006.88 179,999,000.00 99.83% 299,381.94 0.17%
8.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国寿安 保稳 健回 报A 94,535.50 0.05%
国寿安 保稳 健回 报C 704.85 1.02%
合计
95,240.35 0.05%
8.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国寿安 保稳 健回 报A 0~10
国寿安 保稳 健回 报C 0
合计 0~1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国寿安 保稳 健回 报A
0~10 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第 30 页 共 31 页
放式基 金 国寿安 保稳 健回 报C 0
合计 0~10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国寿安 保稳 健回 报 A 国寿安 保稳 健回 报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11 月 26 日 )
基金份 额总 额
200,403,550.87 -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244,937,632.53 -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2,244.76 69,578.18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 额 64,710,671.43 402.10
本 报 告期 基 金拆 分变 动 份额 ( 份额 减 少
以"-" 填列 )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80,229,205.86 69,176.08
§10 重大事 件揭示
10.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2)自 2016 年1 月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并变更部门名
称,聘任刘长江同志为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10.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期内没有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0.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
金提供审计服务。
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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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稽查或处罚等情
况。
10.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银河证券 2 608,772,836.94 100.00% 445,195.99 100.00% -
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完善证券 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 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 基字[2007]48 号 ) 的有关 规定 要求 , 我 公司 在比较 了多 家证 券经 营机 构的财 务状 况、 经营
状况、 研究 水平 后, 向多 家券商 租用 了基 金专 用交 易单元 。
1 、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标准 如下 :
(1) 综合 实力 较强 、市 场 信誉良 好;
(2) 财务 状况 良好 ,经 营 状况稳 健;
(3) 经营 行为 规范 ,具 备 健全的 内部 控制 制度 ;
(4) 研究 实力 较强 , 并能 够第一 时间 提供 丰富 的高 质量研 究咨 询报 告 , 并 能 根据特 定要 求提
供定制 研究 报告 ;能 够积 极同我 公司 进行 业务 交流 , 定期 来我 公司 进行 观点 交流和 路演 ;
(5) 具有 丰富 的投 行资 源 和大宗 交易 信息 , 愿意 积 极为我 公司 提供 相关 投资 机会 , 能 够对 公
司业务 发展 形成 支持 ;
(6) 具 有费 率优 势, 具 备 支持交 易的 安全 、 稳 定、 便捷、 高效 的通 讯条 件和 交易环 境, 能提
供全面 的交 易信 息服 务;
(7) 从制 度上 和技 术上 保 证我公 司租 用交 易单 元的 交易信 息严 格保 密。
2 、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程序 如下 :
(1) 公司 根据 上述 标准 确 定选用 交 易 单元 的证 券经 营机构 ;
(2) 公司 和被 选中 的证 券 经营机 构签 订交 易单 元租 用协议 。
10.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91,417,226.86 100.00% 2,961,500,000.00 100.00% - -
国 寿安 保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2016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