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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尊益债一年(000931)

国寿尊益债一年: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 寿 安 保 尊益 信 用 纯 债一 年 定 期 开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2016 年 半年 度 报 告(摘要) 
 
2016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寿安保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送出日 期:2016 年8 月26 日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23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 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 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 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半年度 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 年1 月1 日起至2016 年 6 月30 日止。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23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国寿安 保尊 益信 用纯 债一 年 基金主 代码 000931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1 月22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55,690,640.04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在追 求本 金安 全 、 保 持资产 流动 性以 及有 效控 制风险 的基础 上, 通过主 要配 置 公司债 券、 企业债 券等 固 定收益 类 金融工 具, 追求资 产的 长 期稳定 增值 , 力争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 人提供 超越 业绩 比较 基准 的投资 收益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在投 资中 主要 基于 对国家 财政 政策 、 货币 政策 的深入 分析以 及对 宏观 经济 的动 态跟踪 , 采用 期限 匹配 下的 主动性 投资策 略, 主要 包括 :类 属资产 配置 策略 、期 限配 置策略 、 信用债 投资 策略 、 回 购套 利策略 、 可 转换 债券 投资 策略 、 中 小企业 私募 债投 资策 略等 投资管 理手 段, 对 债券 市 场、 债 券 收益率 曲线 以及 各种 固定 收益品 种价 格的 变化 进行 预测 , 相 机而动 、积 极调 整。 业绩比 较基 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同期中 国人 民银 行公 布的 一年期 定期存 款基 准利 率( 税后 )+1.2%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其风 险和预 期收 益水 平低 于股 票型基 金、混 合型 基金 ,高 于货 币市场 基金 。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张彬 廖原 联系电 话 010-50850744 021-61618888 电子邮 箱 public@gsfunds.com.cn Liaoy03@spdb.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9-258-258 95528 传真 010-50850776 021-63602540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半 年度 报告 正文 的管理 人互 联网 网址 http://www.gsfunds.com.cn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处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23 页


§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2016 年1 月1 日 - 2016 年6 月 30 日 )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7,336,614.20 本期利 润 5,793,165.57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165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1.58%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6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919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388,364,012.90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92 注:本期已实 现收益指 基 金本期利息收 入、投资 收 益、其他收入 (不含公 允 价值变动收益 ) 扣除相关费用 后的余额 , 本期利润为本 期已实现 收 益加上本期公 允价值变 动 收益。上述 基金业绩 指标不 包括 持有 人交 易基 金的各 项费 用, 计入 费用 后投资 人的 实际 收益 水平 要低于 所列 数字 。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0.46% 0.05% 0.22% 0.01% 0.24% 0.04% 过去三 个月 0.18% 0.07% 0.67% 0.01% -0.49% 0.06% 过去六 个月 1.58% 0.06% 1.34% 0.01% 0.24% 0.05% 过去一 年 5.30% 0.08% 2.82% 0.01% 2.48% 0.07%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9.20% 0.13% 4.43% 0.01% 4.77% 0.12%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23 页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5 年 1 月 22 日。 按照本 基金 的基 金合 同规 定,自 每个 封 闭 期(第 一个 封闭 期除 外) 起始日 起 1 个月 内使 基金 的投资 组合 比例 符合 基金 合同关 于投 资范 围 和 投资限制的有 关约定。 至 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建 仓 期已结束,各 项资产配 置 比例符合基 金合同约 定。图 示日 期 为2015 年1 月22 日至2016 年6 月 30 日。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 号文核准, 于 2013 年 10 月 29 日设立,公 司注册资本 5.88 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 85.03%,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 (澳大利亚安保资 本投资有限公司) ,其持有股份 14.97%。 截至2016 年6 月 30 日,公司共管理21 只开放式基金及部分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为 788.64 亿元,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为 533.27 亿元。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助 理) 期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23 页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董瑞倩 投资管 理部总 经理、 基 金经理 2015 年1 月 22 日 - 19 年 董瑞倩 女士 ,硕 士。 曾任 工银 瑞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专 户投 资部基 金经 理, 中银 国际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定 息收 益部 副总 经理、 执行 总经 理; 现任 国寿 安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投 资管 理部总 经理 ,国 寿安 保尊 享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寿 安保 尊益信 用纯 债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寿 安保 稳定回 报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国 寿安 保尊 盈一 年定 期开 放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寿 安保稳 健回 报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国寿 安保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及国 寿安 保尊 利增 强回报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李一鸣 基金经 理 2015 年1 月 22 日 - 8 年 曾任中 银国 际定 息收 益部 研究 员、中 信证 券固 定收 益部 研究 员,2013 年11 月加 入国 寿安 保基金 任基 金经 理助 理, 现任 国寿安 保尊 益信 用纯 债一 年定 期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及 国寿安 保尊 利增 强回 报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注:任职日期 为基金合 同 生效日。证券 从业的含 义 遵从行业协会 《证券从 业 人员资格管理 办 法》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 以取信于市场、 取信于基金份额 持有人为宗旨 ,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在本报告期内, 基金运作合法合规, 不存 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通 过 系 统 和 人 工 等 方 式 在 各 环 节 严 格 控 制 交 易 公 平 执 行, 严格执行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公司制定的公平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23 页


交易相关制度。本报告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2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发 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且不 存 在 所 有 投 资 组 合 参 与 的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成 交 较 少 的 单 边 交 易 量 超 过 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的情形。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6 年中国经济在一季度逐渐显露短期企稳迹象之后, 二季度市场逐步调降经济 增长预期, 一方面房地产销量增速逐步回落, 货币信贷数据的强势也未能延续, 通胀 预期也有明显减弱; 另 一方面人民日报权威人士发声消除了经济强刺激的可能性, 阐 述了中国经济长期进入 L 型增长的原因,而央行的货币政策也维持中性,以稳为主, 通过构筑利率走廊稳定资金利率价格, 并设立新的汇率中间价机制引导人民币相对于 一篮子货币小幅贬值。与此同时,英国脱欧公投获得通过带动了全球避险需求升温, 以美国及德国10 年国债为代表的安全资产价格全线上涨。 在 经 过 一 季 度 债 券 收 益 率 的 上 行 之 后 , 二 季 度 国 内 债 券 市 场 利 率 下 降 的 幅 度 较 大。 经济基本面弱化对债市提供支撑, 且高息资产逐步到期后, 银行理财等机构加大 配置力度是推动债券市场上涨的主要力量。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以中短久期, 中高评级信用 债为主要配置品种, 保 持适度杠杆。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截至2016 年6 月 30 日,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92 元, 累计份额净值 为 1.092 元。 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为 1.58%,同期业绩基准涨幅为 1.34%。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2016 年 中 国 经 济 的 主 要 支 撑 力 来 自 于 政 府 财 政 赤 字 的 扩 张 和 居 民 加 杠 杆 购 置 房 产, 全年来看中国经济始终面临企业部门去杠杆和总体私人部门内生增长动力不足的 困局。 展望下半年, 中国经济的最大风险点在于房地产市场成交热度的逐渐消退, 考 虑到目前地产刺激政策的出台愈发谨慎, 进入四季度房地产投资和新开工的下行压力 预计会加大, 出 口和消 费预计也难以抵消房地产市场趋冷对经济的拖累, 因此后期稳 增长需要政府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预计财政 政策将继续加码, 货币政策也可能存在 放松的可能性。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23 页


对于债券市场而言,16 年下半年经济基本面 和政策面将继 续 为 债 券 市 场 提 供 支 撑, 此外机构配置行为和债券供需关系更加值得关注, 银行理财, 保险等机构仍在加 大对债券市场的配置力度, 而房地产和基建投资融资渠道的拓宽使得非标等高息金融 资产供给仍在萎缩, 因此总体来看下半年后期债券市场利率可能仍有进一步下行的空 间。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 严格遵守 《企业会计准则》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 务指引》 以及中国证监 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日 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 估 值委员会负责人由公司领导担任, 委员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人、 监察稽核部负责人、 研 究部负责人组成, 估值 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估值委员会 采取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估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在发生了影响估值 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 运营管理部及时提请估值委员会召开会议修 订估值方法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以保证其持 续适用。 相关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列席 会议, 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意见或建议, 但不参与具体的估值流程。 上述参与估值 流程的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已 与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和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服 务协议, 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 的估值数据。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无。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托管人” )在对国 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中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23 页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规定, 对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 对基金资 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 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 管人 对本半 年度 报告中 财务 信息等 内容 的真实 、准 确和完 整发 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 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 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 告 (注: 财务会计报告 中的 “金融工具 风险及管理” 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6 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 未 经审计)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国寿 安保 尊益 信用纯 债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6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395,878.29 122,268,277.41 结算备 付金 8,149,267.36 6,242,758.97 存出保 证金 4,995.80 28,962.93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535,072,841.70 530,368,352.00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535,072,841.70 530,368,352.0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23 页


应收利 息 9,344,183.66 13,153,395.78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553,967,166.81 672,061,747.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65,000,000.00 313,499,62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22,145.54 212,214.46 应付托 管费 47,602.60 45,474.52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1,355.00 30,988.92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59,037.39 59,763.45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273,013.38 258,000.00 负债合 计 165,603,153.91 314,106,061.3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355,690,640.04 332,852,909.84 未分配 利润 32,673,372.86 25,102,775.90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88,364,012.90 357,955,685.74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553,967,166.81 672,061,747.09 注 : 报 告 截 止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人 民 币 1.092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355,690,640.04 份。


6.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国寿 安保 尊益 信用纯 债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2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5 年 6 月30 日 一、收入 9,670,597.78 16,647,925.22 1.利息 收入 13,333,415.71 11,221,229.09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86,270.99 1,965,167.17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23 页


债券利 息收 入 13,139,410.33 9,241,041.47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7,734.39 15,020.45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2,119,369.30 4,528,852.30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2,119,369.30 4,528,852.3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1,543,448.63 897,843.83 4.汇兑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减: 二、费用 3,877,432.21 4,454,860.00 1.管 理人 报酬 1,322,342.17 1,032,571.55 2.托 管费 283,359.02 221,265.35 3.销 售服 务费 - - 4.交 易费 用 5,263.24 9,217.39 5.利 息支 出 2,061,126.10 3,026,083.24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2,061,126.10 3,026,083.24 6.其 他费 用 205,341.68 165,722.47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5,793,165.57 12,193,065.22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号填 列) 5,793,165.57 12,193,065.22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国寿 安保 尊益 信用纯 债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2016 年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 净 值) 332,852,909.84 25,102,775.90 357,955,685.74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 金 - 5,793,165.57 5,793,165.57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23 页


净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 填列 ) 22,837,730.20 1,777,431.39 24,615,161.59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144,200,662.23 11,355,203.29 155,555,865.52 2. 基金 赎回 款 -121,362,932.03 -9,577,771.90 -130,940,703.93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净值 减少 以“- ”号 填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 净 值) 355,690,640.04 32,673,372.86 388,364,012.9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 2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 年 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 净 值) 332,852,909.84 - 332,852,909.84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 金 净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12,193,065.22 12,193,065.22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 填列 ) - - -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 - - 2. 基金 赎回 款 - - -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净值 减少 以“- ”号 填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 净 值) 332,852,909.84 12,193,065.22 345,045,975.0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左季庆______














______左季庆______














____韩占锋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 表附 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 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4]1207 号文 《关于准予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的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23 页


核准,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5 年 1 月 20 日向社 会公开募集, 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出具安永华 明(2015)验字第 61090605_A01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 料。 基金合同于2015 年1 月22 日正式生效。 本基 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年开放一次。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为《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后一年对日起(包括该日) ,如该对日不存在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 个 工 作 日 。 如 该 对 日 因 不 可 抗 力 或 其 他 情 形 致 使 基 金 无 法 按 时 开 放 申 购 与 赎 回 业 务 的, 开放期自不可抗力 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 不少 于 5 个工作日,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期间;第二个开放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后两年的对日起; 以此类推。 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为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包 括该日) 至第一个开放 期 起始日的前一日的期间; 之后的每个封闭期为上一个开放期 结束之日次日起 (包括该日) 至下一个开放期起始日的前一日的期间; 以此类推。 在 封闭期内, 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也不上市交易。 首次设立募集规模 为 332,852,909.84 份 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国寿安保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 债券、 中央银行票据、 金融债券、 次级债券、 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 中期票据、 短期 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 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政府支持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 中小企 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 参与股票投资, 但可持 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 (包括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 的权证) 以及因投资可 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 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 票和权证等资产, 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卖 出。基金的投 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 资于债券资 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对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 金基金资产的 80%。在每个开放期的前 1 个月和后 1 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 资组合比例的限制。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 但在开放期内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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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 则 —基本准则》 以及其后颁布及修 订的具体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统称 “ 企业会 计准则” ) 编制, 同时, 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 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 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3 号《 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 、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3 号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6.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6 年 6 月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止期间经营成果和净值 变动情况。 6.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 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6.4.5 税项 6.4.5.1 印 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 自 2008 年4 月 24 日起, 调整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 自 2008 年9 月 19 日起, 调整 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 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 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6.4.5.2 营 业税 、企业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 投资基金(封 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23 页


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 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 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 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 通知》 的规定, 对证券 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5.3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 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 储蓄存款利息收入, 由 上市公司、 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 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 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 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 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 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8 年10 月9 日起, 对储蓄存 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6 关 联方 关系 6.4.6.1 本 报告 期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利 害关 系的关 联方 发生变 化的 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23 页


6.4.6.2 本 报告 期与基 金发 生关联 交易 的各关 联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简 称 “ 国寿 安保 ”)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直 销机 构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 简称 “ 浦发 银行 ” ) 基金托 管人 、销 售机 构 中国人 寿保 险( 集团 )公 司(简 称 “ 集团 公司 ” ) 基金管 理人 的最 终控 制人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6.4.7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6.4.7.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22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5 年6 月30 日期间均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7.2 关 联方 报酬 6.4.7.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年1月22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5 年6月30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1,322,342.17 1,032,571.55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270,703.33 197,916.47 注:基金管理 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费 按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值 的 0.70% 的年 费 率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7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6.4.7.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年1月22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5 年6月30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283,359.02 221,265.35 注:基金托管 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基金托管费 按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值 的 0.15% 的年 费 率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15%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6.4.7.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22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5 年6 月30 日期间均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23 页


6.4.7.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6.4.7.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22 日 (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7.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6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持有的 基金 份 额占基 金总 份 额的比 例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持有的 基金 份 额占基 金总 份 额的比 例 集团公司 130,004,850.00 36.55% 130,004,850.00 39.06% 6.4.7.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22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至2015 年 6 月 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浦发银行 1,395,878.29 121,567.02 32,532,664.38 147,966.14 6.4.7.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 年1 月22 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 至2015 年6 月30 日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7.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 年1 月22 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 至2015 年6 月30 日期间均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8 期 末( 2016 年 6 月30 日 )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券 6.4.8.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6.4.12.1.2 受限 证券 类别 :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 位:张 )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注 132006 16 皖 新EB 2016 年6 月27 日 2016 年7 月29 日 新债未上 市 100.00 100.00 44,990 4,499,000.00 4,499,000.00 - 127003 海印 转债 2016 年6 月15 日 2016 年7 月 1 日 新债未上 市 100.00 100.00 5,190 519,000.00 519,000.00 -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23 页


6.4.8.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8.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6.4.8.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8.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 年6 月 30 日止, 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 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 165,000,000.00 元, 于2016 年7 月1 日到期。 该类 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535,072,841.70 96.59 其中: 债券 535,072,841.70 96.59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9,545,145.65 1.72 7 其他各 项资 产 9,349,179.46 1.69 8 合计 553,967,166.81 100.00 7.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7.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23 页


7.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7.4.1 累 计买 入金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股票。 7.4.2 累 计卖 出金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卖出股票。 7.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24,953,600.00 6.43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238,439,124.00 61.40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79,929,000.00 46.33 6 中期票 据 82,006,000.00 21.12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9,745,117.70 2.51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35,072,841.70 137.78 7.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20102 01 三 峡债 268,400 27,070,824.00 6.97 2 122096 11 健 康元 200,000 21,552,000.00 5.55 3 101364008 13 兵团 建工MTN001 200,000 21,332,000.00 5.49 4 122247 13 福新 01 200,000 20,690,000.00 5.33 5 122236 12 哈电 01 200,000 20,636,000.00 5.31 7.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23 页


7.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7.11.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证 券的发 行主 体没有 被监 管部门 立案 调查, 或 在报 告 编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公 开谴 责、处 罚。 7.11.2 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股票中 ,没 有投资 超出 基金合 同规 定备选 股票 库之外 的股 票。 7.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4,995.80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9,344,183.66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349,179.46 7.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1.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23 页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292 275,302.35 191,556,054.18 53.85% 164,134,585.86 46.15% 8.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102,324.34 0.03% 8.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0~1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5 年 1 月 22 日 ) 基金 份额 总额 332,852,909.84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332,852,909.84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44,200,662.23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 额 121,362,932.03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55,690,640.04 §10 重大事 件揭示 10.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期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2)自 2016 年1 月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并变更部门名 称,聘任刘长江同志为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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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0.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 金提供审计服务。











10.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稽查或处罚等情 况。





10.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银河证券 2 - - - - - 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完善证券 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 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 基字[2007]48 号 ) 的有关 规定 要求 , 我 公司 在比较 了多 家证 券经 营机 构的财 务状 况、 经营 状况、 研究 水平 后, 向多 家券商 租用 了基 金专 用交 易单元 。 1 、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标准 如下 : (1) 综合 实力 较强 、市 场 信誉良 好; (2) 财务 状况 良好 ,经 营 状况稳 健; (3) 经营 行为 规范 ,具 备 健全的 内部 控制 制度 ; (4) 研究 实力 较强 , 并能 够第一 时间 提供 丰富 的高 质量研 究咨 询报 告 , 并 能 根据特 定要 求提 供定制 研究 报告 ;能 够积 极同我 公司 进行 业务 交流 , 定期 来我 公司 进行 观点 交流和 路演 ;


(5) 具有 丰富 的投 行资 源 和大宗 交易 信息 , 愿意 积 极为我 公司 提供 相关 投资 机会 , 能 够对 公 司业务 发展 形成 支持 ;


(6) 具 有费 率优 势, 具 备 支持交 易的 安全 、 稳 定、 便捷、 高效 的通 讯条 件和 交易环 境, 能提 供全面 的交 易信 息服 务;


(7) 从制 度上 和技 术上 保 证我公 司租 用交 易单 元的 交易信 息严 格保 密。 2 、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程序 如下 : (1) 公司 根据 上述 标准 确 定选用 交易 单元 的证 券经 营机构 ; (2) 公司 和被 选中 的证 券 经营机 构签 订交 易单 元租 用协议 。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23 页


10.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36,956,174.38 100.00% 8,999,600,000.00 100.00% - - 国 寿安 保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2016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