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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现金通A(000493)

南方现金通: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 新)摘要 
1 
 
南 方 现 金 通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要 
(2016 年第 2 号) 
 
基金管 理人 : 南 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 管人 : 中 国工 商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截止日: 2016 年 07 月21 日 重要提 示 本基金 经中 国证 监 会 2013 年12 月 12 日证 监许 可[2013]1571 号 文注 册募 集 , 基 金合同 于2014 年01 月21 日正 式 生效。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招募 说明 书的内 容真 实、 准确、 完整 。 本招 募说 明书 经中 国证 监 会注册 , 但中国 证监 会对 本基 金募 集的注 册 , 并 不表 明其 对本 基金的 价值 和收 益做 出实 质性判 断或 保 证,也 不表 明投 资于 本基 金没有 风险 。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 投 资人购 买本 货币 市场 基金 并不等 于将 资金 作为 存款 存放在 银 行或存 款类 金融 机构 , 基 金管理 人不 保证 基金 一定 盈利 , 也 不保 证最低 收益 。 投 资人 在投 资 本基金 前, 应全 面了 解本 基金的 产品 特性 ,充 分考 虑自身 的风 险承 受能 力, 理性判 断市 场 , 并承担 基金 投资 中出 现的 各类风 险, 包括 : 因 整体 政治、 经济 、 社 会等 环境 因素对 证券 市场 价格产 生影 响的 市场 风险 , 因金融 市场 利率 的波 动而 导致证 券市 场价 格和 收益 率变动 的利 率 风险或 负收 益风 险 , 因 债券 和票据 发行 主体 信用 状况 恶化而 可能 产生 的到 期不 能兑付 的信 用 风险 , 因 本产 品相关 技术 、 规 则、 操作 等 创 新性 造 成基金 管理 人在 基金 管理 实施过 程中 产生 的基金 管理 风险 , 因内 部控 制存在 缺陷 或者 人为 因素 造成操 作失 误或 违反 操作 规程等 引致 的 风险 。 本 基金 份额 类别 是根 据投资 人持 有份 额的 时间 或数量 在满 足一 定条 件后 由系统 自动 升 级生成 , 若满 足升级 条件 的当日 若为 非工 作日 , 则 升级日 期顺 延至 下一 工作 日, 因此 可能 存 在 投 资 人 持 有份 额 的 实 际持 有 时 间 比 本招 募 说 明 书中 约 定 的 升 级条 件 的 持 有时 间 更 长 的风 险。 本 基金 的特 定风 险详 见招募 说明 书 “ 风险 揭示 ” 章节 。 本 基金 长期 平均 风险和 预期 收益 率均低 于股 票型 基金 、 混 合型基 金及 债券 型基 金。 投资人 在投 资本 基金 之前 , 请 仔细 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 和 《基金 合同》 , 全面 认识 本基金 的风 险收 益特 征和 产品特 性, 并 充 分考虑 自身 的风 险承 受能 力,理 性判 断市 场, 谨慎 做出投 资决 策。 基金不 同于 银行 储蓄 与债 券,基 金投 资人 有可 能获 得较高 的收 益, 也有 可能 损失本 金 。 投资有 风险 , 投资 人在 进行 投资决 策前 , 请仔 细阅 读本 基金的 《 招募 说明 书 》 及 《 基金合 同 》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 新)摘要 2 基金管 理人 提醒 投资 人基 金投资 的 “ 买者 自负 ” 原 则, 在 投资 人作 出投 资决 策后, 基金 运营状 况与 基金 净值 变化 导致的 投资 风险 ,由 投资 人自行 负担 。 本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并经 中国证 监会 核准 。 基 金合 同是约 定基 金当事 人之 间权 利、 义务 的法律 文件 。 基金投 资人 自依基 金合 同取 得基 金份 额, 即成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 的当事 人 , 其 持有 基金 份额 的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 金合同 的承 认 和接受 , 并按 照 《基 金法 》 、 《运 作办 法 》 、 基金 合同 及其他 有关 规定 享有 权利 、 承 担义 务。 基金投 资人 欲了 解基 金份 额持有 人的 权利 和义 务, 应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 本招募 说明 书已 经本 基金 托管人 复核 。 本招 募说 明 书所 载 内容 截止 日 为2016 年 7 月 21 日,有 关财 务数 据和 净值 表 现截止 日 为2016 年6 月30 日( 未经 审计 )。 § 1 基金管理人 1.1 基金 管理人 概况 名称: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深 圳市 福田区 福田 街道 福华 一路 六号免 税商 务大 厦 31-33 层 成立时 间:1998 年3 月6 日 法定代 表人 :吴 万善 注册资 本:3 亿 元人 民币 电话: (0755 )82763888 传真: (0755 )82763889 联系人 :鲍 文革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是 经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1998]4 号文 批准 , 由 南方 证 券有限 公 司、厦门 国际 信托投 资 公 司、广西 信托 投资公 司共 同发起设 立。2000 年,经 中国证监 会证 监基金 字[2000]78 号 文批 准进行 了增 资扩 股, 注册 资本达 到 1 亿元 人民 币。2005 年 ,经 中 国证监 会证 监基 金字[2005]201 号文 批准 进行 增资 扩 股, 注 册资 本达1.5 亿元 人民币 。2010 年, 经证 监许 可[2010]1073 号文 核准 深圳 市机 场 ( 集 团) 有限 公司 将其持 有 的 30% 股权 转让 给深圳 市投 资控 股有 限公 司。2014 年公 司进 行增 资 扩股, 注册 资本 金 达 3 亿 元人民 币。 目 前股权 结构 :华 泰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45% 、深 圳市 投资控 股有 限公 司 30% 、 厦门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15% 及兴 业证 券股 份有限 公 司 10% 。 1.2 主要 人员情 况 1.2.1 董 事会 成员 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 新)摘要 3 吴万善 先生, 董事, 中共 党员, 工商管 理硕 士, 高 级经济 师, 中 国籍。 历任 中国人 民 银 行江苏 省分 行金 融管 理处 科员、 中国 人民 银行 南京 市分行 江宁 支行 科员 ; 华 泰证券 证券 发行 部副经 理、 总经 理助 理; 江苏省 证券 登记 处总 经理 ; 华泰 证券 副总 经理 、 总 裁、 董 事长 兼党 委副书 记。 现任 江苏 省农 村 信用社 联合 社理 事长 、 党 委 书记;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董事 长。 张涛先 生, 董事 ,中 共党 员,管 理学 博士 ,中 国籍 。1994 年 8 月加 入华 泰证 券,历 任 总裁秘 书 、 投 资银行 一部 业务经 理 、 上 海总部 投资 银行业 务部 副总 经理 、 深 圳总部 兼深 圳 彩 田路营 业部 总经 理、 公司 董事会 秘书 、总 裁助 理兼 董事会 办公 室主 任、 副总 裁、党 委委 员 。 现任华 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副总 裁、 党委 委员 ;华 泰长城 期货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姜健先 生, 董事 , 中 共党 员, 毕 业于 南京 农业 大学 经济及 管理 专业 , 获 硕士 学位, 中国 籍。1994 年12 月加 入华 泰 证券并 一直 在华 泰证 券工 作, 历 任人 事处 职员、 人 事处培 训教 育 科科长 、 投资 银行总 部股 票事务 部副 总经 理、 投资 银行一 部副 总经 理、 投资 银行一 部高 级 经 理、投 资银 行总 部副 总经 理兼发 行部 经理 、资 产管 理总部 总经 理、 投资 银行 总部业 务总 监 、 总裁助 理、 副总 裁、 董事 会秘书 等职 务。 现任 华泰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的 副总 裁、党 委委 员 、 董事会 秘书 ; 华泰联 合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 董事 、 华 泰金融 控股(香港)有 限公 司董事 、 华泰 紫 金投资 有限 责任 公司 董事 、 江苏 股权 交易 中心 有限 责任公 司董 事长 、 华 泰瑞 通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 江苏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董 事、 证通 股份 有限公 司董 事。 夏桂英 女士 , 董 事, 中共 党员, 高级 经济 师, 毕业 于中国 政法 大学 法律 专业 , 获法 学硕 士学位 , 中国 籍。 曾先 后 担任中 国政 法大 学中 国法 制研究 所教 师 、 深圳 市人 大法工 委办 公室 主任科 员 、 深 圳市光 通发 展有限 公司 办公 室主 任、 深 圳市 投资 管理 公司 总法 律顾问 、 深圳 市 对外劳 动服 务有 限公 司党 总支书 记、 董事 长等 职。2004 年10 月加 入深 圳市 投 资控股 有限 公 司, 历 任法 律事 务部 部长 、 企业 一部 部长 职务 。 现 任深圳 市投 资控 股有 限公 司副总 经理 、 深 圳市通 产集 团有 限公 司董 事、 深 圳市 高新 投集 团有 限 公司董 事、 深圳 市城 市建 设 开发 ( 集团) 公司董 事、 深圳 市中 小企 业信用 融资 担保 集团 有限 公司董 事。 项建国 先生 , 董 事, 中共 党员, 高级 会计 师, 大学 本科毕 业于 中南 财经 大学 财务会 计专 业, 中国 籍。 曾在 江西 财 经大学 任教 并担 任审 计教 研室副 主任 , 其后在 深圳 蛇口信 德会 计师 事务所 、 深圳 市商贸 投 资 控股公 司 、 深 圳市投 资控 股有限 公司 任职 , 历 任深 圳市投 资控 股 有 限公司 投资 部部 长、 投资 发展部 部长 、企 业一 部部 长、战 略发 展部 部长 ,长 期从事 投融 资 、 股权管 理 、 股 东事务 等工 作。 现任 深圳 市投控 产业 园区开 发运 营公 司副 总经 理、 中国 深圳 对 外贸易 (集 团) 有 限公 司董 事、 深 圳市 高新 投集 团有 限公司 监事 、 华 润五 丰肉 类食品 (深 圳) 有限公 司董 事、 深圳 市建 筑设计 研究 总院 有限 公司 董事。 李自成 先生 , 董 事, 中共 党员, 硕士 研究 生学 历, 中国籍 。 历 任厦 门大 学哲 学系团 总支 副书记 、厦 门国 际信 托投 资公司 办公 室主 任、 营业 部经理 、计 财部 经理 、公 司总经 理助 理 、 厦 门国 际信 托投 资有 限公 司副总 经理 、 厦门国 际信 托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 工 会主席 、 党总 支 副书记 。现 任厦 门国 际信 托有限 公司 总经 理。 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 新)摘要 4 屠春峰 先生 , 董 事, 毕业 于复旦 大学 管理 科学 专业 , 获理 学硕 士学 位, 中国 籍。 曾 任职 于中科 院上 海原 子核 研究 所放射 药物 中心 、 上 海莱 福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等机 构, 从 事研 究工 作。1998 年 4 月 加入 兴业 证券研 究所 ,曾 任研 究所 医药行 业研 究员 、总 经理 助理兼 生物 医 药部经理 、副 总监、 总经 理等职务 ,2009 年 11 月 起任兴业 证券 机构客 户部 总经理,2010 年3 月 起兼 任兴 业证 券上 海分公 司副 总经 理。 杨小松 先生, 总裁, 中共 党员, 经济学 硕士, 注册 会计师, 中国 籍。 历 任德 勤国际 会 计 师行会 计专 业翻 译, 光大 银行证 券部 职员 ,美 国 NASDAQ 实 习职 员, 证监 会处 长、副 主任 。 2012 年加 入南 方基 金, 担 任督察 长 , 现 任南 方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 总 裁 、 党 委副 书记 。 姚景源 先生 , 独 立董 事, 经济学 硕士 , 中 国籍 。 曾 任国家 经委 副处 长、 商业 部政策 研究 室副处 长、 国际 合作 司处 长、 副 司长 、 中 国国 际贸 易促进 会商 业行 业分 会副 会长、 常务 副会 长、 国 内贸 易部 商业 发展 中心主 任、 中国 商业 联合 会副会 长、 秘书 长、 安 徽省 政府副 秘书 长、 安徽省 阜阳 市政 府市 长、 安 徽省 统 计局 局长 、 党 组书 记 、 国家 统计 局总 经济 师兼 新 闻发言 人。 现任国 务院 参事 室特 约研 究员, 中国 经 济50 人论 坛 成员, 中国 统计 学会 副会 长。 李心丹 先生 , 独 立董 事, 金融学 博士 , 国 务院 特殊 津贴专 家, 国务 院学 位委 员会、 教育 部全国 金融 硕士 专业 学位 教学指 导委 员会 委员 ,中 国籍。 历任 东南 大学 经济 管理学 院助 教 、 讲师、 副教授 、教授 ,南 京大学 工程管 理学院 院长 。现任 南京大 学- 牛 津大学 金融创 新研究 院院长 、 金 融工 程研 究中 心主任 、 南 京大 学创 业投 资研究 与发 展中 心执 行主 任、 教 授、 博士 生导师 、 江苏 省省 委决 策咨 询专家 、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委员 会委 员及 公司 治 理 委员会 委员 、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 深 圳证 券交易 所 、 交 通银行 等单 位的博 士后 指导 导师 , 中 国金融 学年 会 常 务理事 、 国家 留学基 金会 评审专 家 、 江 苏省资 本市 场研究 会会 长 、 江苏 省科 技创新 协会 副 会 长。 周锦涛 先生 , 独 立董 事, 工商管 理博 士, 香港 证券 及投资 学会 高级 资深 会员 , 中国 香港 籍。 曾任 职香 港警务 处( 商 业罪案 调查 科) , 香 港证 券 及期货 专员 办事 处, 及香 港证券 及期 货 事务监 察委 员会 , 退 休前 为该会 的法 规执 行部 总监 。 其后 曾任 该会 法规 执行 部顾问 及香 港汇 业集团 控股 有限 公司 独立 非执行 董事 。现 任香 港金 融管理 局顾 问。 郑建彪 先生, 独立 董事, 中共党 员, 经 济学 硕士, 中国籍。 毕业 于财 政部 科 研所, 曾 任 职于北 京市 财政 局、 深圳 蛇 口中华 会计 师事 务所 、 京 都 会计师 事务 所等 机构 , 先 后 担任干 部、 经理、 副主 任等 工作 。 现 担任致 同会 计师 事务 所 ( 特殊普 通合 伙) 董事 合伙 人, 中 国证 监会 上市公 司并 购重 组专 家咨 询委员 会委 员职 务。 周蕊女 士, 独 立董 事, 法 学硕士 , 中国 籍。 曾 工作 于北京 市万 商天 勤 (深 圳 ) 律师事 务 所、 北 京市 中伦 (深 圳) 律 师事务 所、 北京 市信 利 ( 深 圳) 律 师事 务所 , 现 任北 京 市金杜 (深 圳) 律师 事务 所华南 区管 理合伙 人 , 全 联并购 公会 广东分 会会 长 、 广东 省律 师协会 女律 师 工 作委员 会副 主任 、 深 圳市 中小企 业改 制专 家服 务团 专家 、 深 商联 公共服 务联 盟副主 席 、 深 圳 市易尚 展示 股份 有限 公司 独立董 事。 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 新)摘要 5 1.2.2 监 事会 成员 舒本娥 女士 , 监 事, 中 国籍 。 毕业 于杭 州电 子工 业学 院会计 专业 , 获 学士 学位, 中国籍 。 曾任职 于熊 猫电 子集 团公 司, 担 任财 务处 处长 工作 。1998 年10 月 加入 华泰 证 券, 历 任计 划 资金部 副总 经理 、 稽 查监 察部副 总经 理、 总经 理、 计划财 务部 总经 理。 现任 华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财务 负责 人; 华泰 联合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监 事会主 席、 华泰 长城 期货 有限公 司副 董事 长、华 泰紫 金投 资有 限责 任公司 董事 、华 泰瑞 通投 资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 姜丽花 女士 , 监 事, 中共 党员, 高级 会计 师, 大学 本科毕 业于 深圳 广播 电视 大学会 计学 专业, 中国 籍。 曾在 浙江 兰溪马 涧米 厂、 浙江 兰溪 纺织机 械厂 、深 圳市 建筑 机械动 力公 司 、 深圳市建 设集 团、深 圳市 建设投资 控股 公司工 作,2004 年 深圳市 投资控 股有 限公司成 立至 今,历 任公 司计 划财 务部 副经理 、经 理, 财务 预算 部副部 长, 长期 从事 财务 管理、 投融 资 、 股权管 理 、 股 东事务 等工 作, 现任 深圳 市投资 控股 有限公 司考 核分 配部 部长 , 深 圳经 济特 区 房地产 (集团 ) 股份 有限 公司董 事、 深 圳市 建安 ( 集团) 股 份有 限公 司董 事 、 深圳市 国际 招 标有限 公司 董事 、深 圳市 深投物 业发 展有 限公 司董 事。 苏荣坚 先生, 监事, 中共 党员, 高级会 计师, 大学 本科学 历, 中 国籍。 历任 三明市 财 政 局副科 长, 厦门 信息 信达 有限公 司计 财部 副经 理, 厦门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财 务部副 总经 理 、 自营业 务部 总经 理、 财务 总监兼 财务 部总 经理,现 任 厦门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总 经理助 理。 林红珍女 士,监 事,高 级工 商管理硕 士, 中国籍 。曾 任厦门对 外供 应总公 司会 计、厦 门 中友贸易 联合 公司财 务部 副经理、 厦门 外供房 地产 开发公司 财务 部经理 ;1994 年进入 兴业 证券 , 先 后担 任计财 部财 务综合 组负 责人 、 直 属营 业部财 务部 经理 、 财 务会 计部计 划财 务 部 经理、 风险 控制 部总 经理 助理兼 审计 部经 理、 风险 管理部 副总 监、 稽核 审计 部副总 监、 风险 管理部 副总 经理 (主 持工 作) 、 风险 管理 部总 经理, 现任兴 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财务 部总 经 理、兴 业创 新资 本管 理有 限公司 监事 。 苏民先 生, 职工 监事 , 硕 士研究 生, 工程 师, 中国 籍。 历 任安 徽国 投深 圳证 券营业 部电 脑工程 师 , 华 夏证 券深 圳分 公司电 脑部 经理 助理 , 南方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运 作保 障部副 总监 、 市场服 务部 总监 、电 子商 务部总 监; 现任 南方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风 险管 理部 总监。 张德伦 先生, 职工 监事, 中共党 员, 硕 士学 历, 中 国籍。 历 任北 京邮 电大 学 副教授、 华 为技术 有限 公司 处长 、 汉 唐证券 人力 资源 部总 经理 、 海 王生 物人 力资源 总监 、 华 信惠 悦咨 询 公司副 总经 理、 首席 顾问 ,2010 年 1 月加 入南 方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 现 任人 力资源 部总 监 。 徐超先 生, 职工 监事 , 工 商管理 硕士 , 中 国籍 。 曾 担任建 设银 行深 圳分 行科 技部开 发中 心副经 理 ,2000 年 10 月 加入南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历任 信息 技术 部主 管 、 总 监助 理 、 副 总监、 执行 总监 ,现 任运 作保障 部总 监。 林斯彬 先生 , 职 工监 事, 民商法 专业 硕士 , 中 国籍 。 先后 担任 金杜 律师 事务 所证券 业务 部实习 律师 、 浦 东发 展银 行深圳 分行 资产 保全 部职 员、 银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监察 稽核 部法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 新)摘要 6 务主管 、 民 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监察 稽核 部职 员,2008 年12 月 加入 南方 基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历任 监察 稽核 部经 理、高 级经 理、 总监 助理 、副总 监, 现任 监察 稽核 部执行 总监 。 1.2.3 公 司高 级管 理人员 吴万善 先生 ,董 事长 ,简 历同上 。 杨小松 先生 ,总 裁, 简历 同上。 俞文宏 先生, 副总 裁, 中 共党 员 , 工商 管理 硕士, 经济师, 中国 籍。 历 任江 苏省投 资 公 司业务 经理 、 江苏国 际招 商公司 部门 经理 、 江 苏省 国际信 托投 资公 司投 资银 行部总 经理 、 江 苏国信高 科技 创业投 资有 限公司董 事长 兼总经 理。2003 年 加入南 方基金 ,现 任南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副总 裁、 党委 委员、 南方 资本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长 兼总 经理 。 郑文祥 先生 , 副 总裁 , 工 商管理 硕士 , 中 国籍 。 曾 任职于 湖北 省荆 州市 农业 银行、 南方 证券公司 、国 泰君安 证券 公司。2000 年加入 南方基 金,历任 国债 投资经 理、 专户理财 部副 总监 、 南 方避 险增值 基金 基金经 理 、 总 经理助 理兼 养老金 业务 部总 监, 现任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副总 裁。 朱运东 先生 , 副 总裁 , 中 共党员 , 经 济学 学士 , 中 国籍。 曾任 职于 财政 部地 方预算 司及 办公厅、 中国 经济开 发信 托投资公 司,2002 年加入 南方基金 ,历 任北京 分公 司总经理 、产 品开发 部总 监、 总裁 助理、 首席市 场执 行官 , 现 任南 方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 裁、 党 委委 员 。 秦长奎 先生 , 副 总裁 , 中 共党员 , 工 商管 理硕 士, 中国籍 。 历 任南 京汽 车制 造厂经 营计 划处科 员 , 华 泰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营 业部 总经 理、 总裁助 理兼 基金 部总 经理 、 投 资银 行总 部 副总经理 兼债 券部总 经理 。2005 年加 入南方 基金, 曾任督察 长兼 监察稽 核部 总监,现 任南 方基金 管理 有 限 公司 副总 裁、纪 委委 员。 常克川先 生, 副总裁 ,中 共党员,EMBA 工商 管理硕 士,中国 籍。 历任中 国农 业银行 副 处级秘 书, 南方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投 资业 务部 总经 理、 沈 阳分 公司 总经 理、 总裁助 理, 联合 证券(现 为华 泰联合 证券 )董事会 秘书 、合规 总监 等职务;2011 年加 入南方 基金,任 职董 事会秘 书、 纪委 书记 , 现 任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裁 、 董 事会 秘书 、 纪 委书记 、 南 方资 本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 李海鹏先 生,副 总裁, 工 商管理硕 士,中 国籍。 曾 任美国 AXA Financial 公 司投资 部 高级分析 师,2002 年加入 南方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历任高级 研究 员、基 金经 理助理、 基金 经理、 全国 社保 及国 际业 务部执 行总 监、 全国 社保 业务部 总监 、 固 定收 益部 总监、 总经 理助 理兼固 定收 益投 资总 监, 现任南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总 裁、 首席 投资 官 ( 固定收 益) 、 南 方东英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香港 )董 事。 鲍文革 先生 , 督 察长 , 中 国民主 同盟 盟员 , 经 济学 硕士, 中国 籍。 历任 财政 部中华 会计 师事务所 审计 师,南 方证 券有限公 司投 行部及 计划 财务部总 经理 助理,1998 年加入南 方基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 新)摘要 7 金, 历 任运 作保 障部 总监 、 公司 监事 、 财 务负 责人 、 总经 理助 理, 现任 南方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督察 长、 南方 资本 管理 有限公 司董 事。 1.2.4 基 金经 理 本基金 历任 基金 经理 为:2014 年 1 月至2014 年7 月 ,刘朝 阳;2014 年 7 月至2014 年 9 月, 刘朝 阳、 夏晨 曦;2014 年9 月至 2015 年 9 月 ,夏晨 曦;2015 年9 月 至 今,夏 晨曦 、 董浩。 夏晨曦 先生 , 香 港科 技大 学理学 硕士 , 具 有基 金从 业资格 。2005 年5 月 加入 南方基 金, 曾担任 金融 工程 研究 员、 固 定收益 研究 员、 风险 控制 员 等职务 , 现 任固 定收 益部 副 总监。 2008 年 5 月至 2012 年7 月 ,任 固定收 益部 投资 经理 ,负 责社保 、专 户及 年金 组合 的投资 管理 ; 2012 年 7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 南方 润元 基金 经理 ;2012 年 8 月至 今, 任南 方理财 14 天基 金经理 ;2012 年10 月 至 今,任 南方 理财 60 天基 金 经理;2013 年 1 月 至今 , 任南方 收益 宝 基金经 理;2014 年 7 月至 今,任 南方 现金 增利 基金 经理;2014 年 7 月至 今, 任南方 现金 通 基金经 理;2014 年7 月至 今, 任 南方 薪金 宝基 金经 理;2014 年 12 月至 今, 任 南方理 财金 基 金经理 ;2016 年2 月至 今 ,任南 方日 添益 货币 基金 经理。 董浩先 生, 南开 大学 金融 学硕士 ,具 有基 金从 业资 格。2010 年 7 月 加入 南方 基金, 历 任交易 管理 部债 券交 易员 、 固定 收益 部货 币理 财类 研究员 ;2014 年3 月至 2015 年9 月, 任 南方现 金通 基金 经理 助理 ;2015 年9 月 至今 , 任南 方现金 通 、 南 方 50 债 、 南 方中票 基金 经 理;2016 年2 月至 今, 任 南方日 添益 货币 基金 经理 。 1.2.5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成 员 总裁杨 小松 先生 , 副 总裁 兼首席 投资 官 ( 固定 收益 ) 、 南 方东 英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香 港)董 事李 海鹏 先生 ,交 易管理 部总 监王 珂女 士, 固定收 益部 总监 韩亚 庆先 生。 1.2.6 上 述人 员之 间不存 在近 亲属关 系。 § 2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 托管 人基 本情 况 名称: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成立时 间:1984 年1 月1 日 法定代 表人 :易 会满 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 新)摘要 8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 话:010-66105799 联系人 :洪 渊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截至2016 年 3 月 末, 中国 工商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共有 员工 198 人 ,平 均年 龄30 岁,95% 以上员 工拥 有大 学本 科以 上学历 ,高 管人 员均 拥有 研究生 以上 学历 或高 级技 术职称 。 (三) 基金 托管 业务 经营 情况 作为中 国大 陆托 管服 务的 先行者 ,中 国工 商银 行自 1998 年 在国 内首 家提 供托 管服务 以 来, 秉 承 “诚 实信用 、 勤 勉尽责” 的宗 旨, 依 靠严 密科学 的风 险管 理和 内部 控制体 系、 规 范 的管理 模式 、 先进的 营运 系统和 专业 的服 务团 队, 严格履 行资 产托 管人 职责 , 为 境内 外广 大 投资者 、 金 融资 产管 理机 构和企 业客 户提 供安 全、 高效、 专业 的托 管服 务, 展现优 异的 市场 形象和 影响 力。 建立 了国 内托管 银行 中最 丰富 、最 成熟的 产品 线。 拥有 包括 证券投 资基金、 信托资 产、 保险 资产 、社 会保障 基金 、企 业年 金基 金、QFII 资 产、QDII 资产 、股权 投资 基 金、证 券公 司集 合资 产管 理计划 、证 券公 司定 向资 产管理 计划 、商 业银 行信 贷资产 证券 化 、 基金公 司特 定客 户资 产管 理、QDII 专 户资 产、ESCROW 等门 类齐 全的 托管 产品 体系, 同时 在 国内率 先开 展绩 效评 估、 风险管 理等 增值 服务 , 可 以为各 类客 户提 供个 性化 的托管 服务 。 截 至 2016 年 3 月 ,中 国工 商 银行共 托管 证券 投资 基 金 555 只。 自 2003 年以 来, 本行连 续十 一年获 得香 港 《亚 洲货 币 》 、 英 国 《 全球 托管 人》 、 香 港 《 财资 》 、 美 国 《 环球金 融 》 、 内 地《 证 券时 报》 、《 上海 证券报 》等 境内 外权 威财 经媒体 评选 的 49 项最 佳托 管银行 大奖 ; 是获得 奖项 最多 的国 内托 管银行 , 优良 的服 务品 质获 得国内 外金 融领 域的 持续 认可和 广泛 好 评。 四、基 金托 管人 的职 责 1 、以 诚实 信用 、勤 勉尽 责 的原则 持有 并安 全保 管基 金财产 ; 2 、设立 专门的 基金托 管部 门,具有 符合 要求的 营业 场所,配 备足 够的、 合格 的熟悉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专 职人 员, 负责基 金财 产托 管事 宜; 3 、建立 健全内 部风险 控制 、监察与 稽核 、财务 管理 及人事管 理等 制度, 确保 基金财 产 的安全 , 保 证其 托管 的基 金财产 与基 金托 管人 自有 财产以 及不 同的 基金 财产 相互独 立 ; 对所 托管的 不同 的基 金分 别设 置账户 , 独 立核 算, 分账 管理, 保证 不同 基金 之间 在名册 登记 、 账 户设置 、资 金划 拨、 账册 记录等 方面 相互 独立 ; 4 、除依 据《基 金法》 、基 金合同及 其他 有关规 定外 ,不得利 用基 金财产 为自 己及任 何 第三人 谋取 利益 ,不 得委 托第三 人托 管基 金财 产; 5 、保 管由 基金 管理 人代 表 基金签 订的 与基 金有 关的 重大合 同及 有关 凭证 ; 6 、按规 定开设 基金财 产的 资金账户 和证 券账户 ,按 照基金合 同的 约定, 根据 基金管 理 人的投 资指 令, 及时 办理 清算、 交割 事宜 ; 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 新)摘要 9 7 、保守 基金商 业秘密 ,除 《基金法 》、 基金合 同及 其他有关 规定 另有规 定外 ,在基 金 信息公 开披 露前 予以 保密 ,不得 向他 人泄 露; 8 、复 核、 审查 基金 管理 人 计算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 金份额 申购 、赎 回价 格; 9 、办 理与 基金 托管 业务 活 动有关 的信 息披 露事 项; 10 、 对 基金 财务 会计 报告 、 季度 、 半 年度 和年 度基 金报告 出具 意见 , 说 明基 金管理 人在 各重要 方面 的运 作是 否严 格按照 基金 合同 的规 定进 行; 如果 基金 管理 人有 未执 行基金 合同 规 定的行 为, 还应 当说 明基 金托管 人是 否采 取了 适当 的措施 ; 11 、保 存基 金托 管业 务活 动的记 录、 账册 、报 表和 其他相 关资 料 15 年 以上 ; 12 、建 立并 保存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名册 ; 13 、按 规定 制作 相关 账册 并与基 金管 理人 核对 ; 14 、依 据基 金管 理人 的指 令或有 关规 定向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支付 基金 收益 和赎 回款项 ; 15 、 按 照规 定召 集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或 配合 基金 管理人 、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依法自 行召 集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16 、按 照法 律法 规和 基金 合同的 规定 监督 基金 管理 人的投 资运 作; 17 、参 加基 金财 产清 算小 组,参 与基 金财 产的 保管 、清理 、估 价、 变现 和分 配; 18 、 面临 解散 、 依 法被 撤 销或者 被依 法宣 告破 产时 , 及 时报 告中 国证监 会和 银行监 管机 构,并 通知 基金 管理 人; 19 、 因违 反基 金合同 导致 基金财 产损 失时 , 应 承担 赔 偿责 任 , 其 赔偿责 任不 因其退 任 而 免除; 20 、 按 规定 监督 基金 管理 人按法 律法 规和 基金 合同 规定履 行自 己的 义务 , 基 金管理 人因 违反基 金合 同造 成基 金财 产损失 时, 应为 基金 利益 向基金 管理 人追 偿; 21 、执 行生 效的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的决 议; 22 、法 律法 规及 中国 证监 会规定 的和 基金 合同 约定 的其他 义务 。 五、基 金托 管人 的内 部控 制制度 中国工 商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自成立 以来 , 各 项业 务飞 速发展 , 始 终保 持在 资产 托管行 业的 优势地 位。 这些 成绩 的取 得, 是 与资 产托 管部 “一 手抓业 务拓 展, 一手 抓内 控建设 ” 的 做法 是分不 开的 。 资 产托 管部 非常重 视改 进和 加强 内 部 风险管 理工 作, 在积 极拓 展各项 托管 业务 的同时 , 把 加强 风险 防范 和控制 的力 度, 精心 培育 内控文 化, 完善 风险 控制 机制, 强化 业务 项目全 过程 风险 管理 作为 重要工 作来 做 。 继2005 、2007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 2014 年八 次顺 利通 过评 估 组织内 部控 制和 安全 措施 是否充 分的 最权 威 的SAS70 (审 计标 准第 70 号) 审阅 后,2015 年中 国工商 银行 资产 托管 部第 九次通 过 ISAE3402(原 SAS70 ) 审阅 获 得无保 留意 见的 控制 及有 效性报 告, 表明 独立 第三 方对我 行托 管服 务在 风险 管理、 内部 控制 方面的 健全 性和 有效 性的 全面认 可 。 也 证明 中国 工商 银行托 管服 务的 风险 控制 能力已 经与 国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 新)摘要 10 际大型托 管银 行接轨 ,达 到国际先 进水 平。目 前,ISAE3402 审 阅已经 成为年 度化、常 规化 的内控 工作 手段 。 1 、内 部风 险控 制目 标 保证业 务运 作严 格遵 守国 家有关 法律 法规 和行 业监 管规则 , 强 化和 建立 守法 经营、 规范 运作的 经营 思想 和经 营风 格,形 成一 个运 作规 范化 、管理 科学 化、 监控 制度 化的内 控体 系 ; 防范和 化解 经营 风险 , 保 证托管 资产 的安 全完 整; 维护持 有人 的权 益; 保障 资产托 管业 务 安 全、有 效、 稳健 运行 。 2 、内 部风 险控 制组 织结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资 产托 管业 务内部 风险 控制 组织 结构 由中国 工商 银行 稽核 监察 部门 (内 控 合规部 、 内 部审 计局 ) 、 资 产托管 部内 设风 险控 制处 及资产 托管 部各 业务 处室 共同组 成。 总 行稽核 监察 部门 负责 制定 全行风 险管 理政 策, 对各 业务部 门风 险控 制工 作进 行指导 、监 督 。 资产托 管部 内部 设置 专门 负责稽 核监 察工 作的 内部 风险控 制处 , 配 备专 职稽 核监察 人员 , 在 总经理 的直 接领 导下 , 依 照有关 法律 规章 , 对 业务 的运行 独立 行使 稽核 监察 职权 。 各 业务 处 室在各 自职 责范 围内 实施 具体的 风险 控制 措施 。 3 、内 部风 险控 制原 则 (1)合 法性原 则。内 控制 度应当符 合国 家法律 法规 及监管机 构的 监管要 求, 并贯穿 于 托管业 务经 营管 理活 动的 始终。 (2) 完 整性 原则。 托管 业 务的各 项经 营管 理活 动都 必须有 相应 的规 范程 序和 监督制 约; 监督制 约应 渗透 到托 管业 务的全 过程 和各 个操 作环 节,覆 盖所 有的 部门 、岗 位和人 员。 (3)及 时性原 则。托 管业 务经营活 动必 须在发 生时 能准确及 时地 记录; 按照 “内控 优 先”的 原则 ,新 设机 构或 新增业 务品 种时 ,必 须做 到已建 立相 关的 规章 制度 。 (4) 审慎性 原则。 各项 业务经营 活动 必须防 范风 险,审慎 经营 ,保证 基金 资产和 其 他委托 资产 的安 全与 完整 。 (5)有 效性原 则。内 控制 度应根据 国家 政策、 法律 及经营管 理的 需要适 时修 改完善 , 并保证 得到 全面 落实 执 行 ,不得 有任 何空 间、 时限 及人员 的例 外。 (6)独 立性原 则。设 立专 门履行托 管人 职责的 管理 部门;直 接操 作人员 和控 制人员 必 须相对 独立 , 适 当分 离; 内 控制度 的检 查、 评价 部门 必 须独立 于内 控制 度的 制定 和执行 部门 。 4 、内 部风 险控 制措 施实 施 (1)严 格的隔 离制度 。资 产托管业 务与 传统业 务实 行严格分 离, 建立了 明确 的岗位 职 责、 科 学的 业务 流程 、 详 细的操 作手 册、 严格 的人 员行为 规范 等一 系列 规章 制度, 并采 取了 良好的 防火 墙隔 离制 度, 能够确 保资 产独 立、 环境 独立、 人员 独立 、业 务制 度和管 理独 立 、 网络独 立。 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 新)摘要 11 (2)高 层检查 。主管 行领 导与部门 高级 管理层 作为 工行托管 业务 政策和 策略 的制定 者 和管理 者, 要求 下级 部门 及时报 告经 营管 理情 况和 特别情 况, 以检 查资 产托 管部在 实现 内部 控制目 标方 面的 进展 ,并 根据检 查情 况提 出内 部控 制措施 ,督 促职 能管 理部 门改进 。 (3) 人事 控制。 资产 托管 部严格 落实 岗位 责任 制, 建立 “ 自控 防线 ” 、 “互 控防线 ” 、 “监控 防线” 三道 控制 防 线, 健 全绩效 考核 和激 励 机制, 树立 “ 以人为 本” 的内控 文化, 增 强员工 的责 任心 和荣 誉感 , 培 育团 队精 神和核 心竞 争力 。 并 通过 进行定 期 、 定向的 业务 与职 业道德 培训 、签 订承 诺书 ,使员 工树 立风 险防 范 与 控制理 念。 (4)经 营控制 。资产 托管 部通过制 定计 划、编 制预 算等方法 开展 各种业 务营 销活动 、 处理各 项事 务, 从而 有效 地控制 和配 置组 织资 源, 达到资 源利 用和 效益 最大 化目的 。 (5)内 部风险 管理。 资产 托管部通 过稽 核监察 、风 险评估等 方式 加强内 部风 险管理 , 定期或 不定 期地 对业 务运 作状况 进行 检查 、 监 控, 指导业 务部 门进 行风 险识 别、 评 估, 制定 并实施 风险 控制 措施 ,排 查风险 隐患 。 (6)数 据安全 控制。 我们 通过业务 操作 区相对 独立 、数据和 传真 加密、 数据 传输线 路 的冗余 备份 、监 控设 施的 运用和 保障 等措 施来 保障 数据安 全。 (7)应 急准备 与响应 。 资 产托管业 务建 立专门 的灾 难恢复中 心, 制定了 基于 数据、 应 用、 操 作、 环境 四个 层面 的完备 的灾 难恢 复方 案, 并组织 员工 定期 演练 。 为 使演练 更加 接近 实战, 资产 托管 部不 断提 高 演练标 准, 从最 初的 按照 预 订时间 演练 发展 到现 在的 “ 随机演 练” 。 从演练 结果 看, 资产 托管 部完全 有能 力在 发生 灾难 的情况 下两 个小 时内 恢复 业务。 5 、资 产托 管部 内部 风险 控 制情况 (1)资 产托管 部内部 设置 专职稽核 监察 部门, 配备 专职稽核 监察 人员, 在总 经理的 直 接领导 下, 依照 有关 法律 规章, 全面 贯彻 落实 全程 监控思 想, 确保 资产 托管 业务健 康、 稳定 地发展 。 (2)完 善组织 结构, 实 施 全员风险 管理 。完善 的风 险管理体 系需 要从上 至下 每个员 工 的共同 参与 , 只 有这 样, 风险控 制制 度和 措施 才会 全面、 有效 。 资 产托 管部 实施全 员风 险管 理, 将 风险 控制 责任 落实 到具体 业务 部门 和业 务岗 位, 每 位员 工对 自己 岗位 职责范 围内 的风 险负责 , 通 过建 立纵 向双 人制、 横向 多部 门制 的内 部组织 结构 , 形 成不 同部 门、 不 同岗 位相 互制衡 的组 织结 构。 (3)建 立健全 规章制 度。 资产托管 部十 分重视 内控 制度的建 设, 一贯坚 持把 风险防 范 和控制 的理 念和 方法 融入 岗位职 责 、 制 度建设 和工 作流程 中 。 经 过多年 努力 , 资 产托 管部 已 经建立 了一 整套 内部 风险 控制制 度, 包括 : 岗 位 职 责、 业 务操 作流 程、 稽核 监察制 度、 信息 披露制 度等 , 覆盖所 有部 门和岗 位 , 渗 透各项 业务 过程 , 形 成各 个业务 环节 之间的 相互 制 约 机制。 (4)内 部风险 控制始 终是 托管部工 作重 点之一 ,保 持与业务 发展 同等地 位。 资产托 管 业务是 商业 银行 新兴 的中 间业务 , 资 产托 管部 从成 立之日 起就 特别 强调 规范 运作, 一直 将建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 新)摘要 12 立一个 系统 、 高 效的 风险 防范和 控制 体系 作为 工作 重点。 随着 市场 环境 的变 化和托 管业 务的 快速发 展 , 新 问题 、 新 情 况不断 出现 , 资产托 管部 始终将 风险 管理 放在 与业 务发展 同等 重要 的位置 ,视 风险 防范 和控 制为托 管业 务生 存和 发展 的生命 线。 六、基 金托 管人 对基 金管 理人运 作基 金进 行监 督的 方法和 程序 根据 《 基金法 》 、 《运 作 办法》 等 有关 证券 法律 法 规的规 定及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对基 金 投资范 围、 投资 对象 、 基 金投融 资比 例、 基金 投资 禁止行 为、 基金 管理 人参 与银行 间债 券市 场、 基 金管 理人 选择 存款 银行、 基金 资产 净值 计算 、 基金 份额 净值 计算 、 应 收资金 到账 、 基 金费用 开支 及收 入确 定、 基金收 益分 配 、 相关 信息 披露 、 基 金宣 传推介 材料 中登载 基金 业 绩 表现数 据等 的合 法性 、合 规性进 行监 督和 核查 。 基金托 管人 对上 述事 项的 监督与 核查 中发 现基 金管 理人的 实际 投资 运作 违反 《 基金法 》 、 《运作 办法 》 、 基金 合同 、 托管 协议 、 上 述监 督内 容的约 定和 其他 有关 法律 法规的 规定 , 应 及 时 以 书 面 形式 通 知 基 金管 理 人 进 行 整改 , 整 改 的时 限 应 符 合 法规 允 许 的 投资 比 例 调 整期 限。 基 金管 理人 收到 通知 后应及 时核 对确 认并 以书 面形式 向基 金托 管人 发出 回函并 改正 。 在 规定时 间内 , 基金托 管人 有权随 时对 通知 事项 进行 复查 , 督 促基 金管理 人改 正。 基金 管理 人 对基金 托管 人通 知的 违规 事项未 能在 限期 内纠 正的 ,基金 托管 人应 报告 中国 证监会 。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的投 资指 令违 反 《基 金 法》 、 《运 作办 法》 、 基 金 合同和 有 关法律 法规 规定 , 应 当拒 绝执行 , 立即 通知基 金管 理人限 期改 正 , 如基 金管 理人未 能在通知 期限内 纠正 的, 基金 托管 人应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告。 基金管 理人 有义 务配 合和 协助基 金托 管人 依照 法律 法规 、 基 金合 同和 本托 管协 议对基 金 业务执 行核 查 。 对基 金托 管人发 出的 书面 提示 , 基 金管理 人应 在规 定时 间内 答复并 改正 , 或 就基金 托管 人的 疑义 进行 解释或 举证 ; 对 基金 托管 人按照 法律 法规 、 基 金合 同和本 托管 协议 的要求 需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送基金 监督 报告 的事 项 , 基 金管理 人应 积极 配合 提供 相关数 据资 料 和制度 等。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重 大违 规行 为, 应及 时报告 中国 证监 会, 同时 通知基 金管 理人限 期纠 正, 并将 纠正 结果报 告中 国证 监会 。 基 金管理 人无 正 当 理由 , 拒 绝、 阻 挠对 方根 据本托 管协 议规 定行 使监 督权 , 或 采取 拖延 、 欺 诈 等手段 妨碍 对方 进行 有效 监督 , 情 节严 重 或经基 金托 管人 提出 警告 仍不改 正的 ,基 金托 管人 应报告 中国 证监 会。 § 3 相关服务机构 3.1 销售 机构 3.1.1 直 销机 构 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 新)摘要 13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深 圳市 福田区 福田 街道 福华 一路 六号免 税商 务大 厦 31-33 层 法定代 表人 :吴 万善 电话:0755-82763905 、82763906 传真:0755-82763900 联系人 :张 锐珊 3.1.2 代 销机 构 南方现金通 A、B、C 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上海天天 基金销 售有限 公 司 注册地址 : 上海 市徐汇 区 龙田路 190 号2 号 楼2 层 办公地址 : 上海 市徐汇 区 龙田路 195 号3 号 楼C 座7 楼 法定代表 人:其 实 联系人: 黄妮娟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公司网址 :www.1234567.com.cn 2 本基金其 他代销 机构情 况 详见基金 管理人 发布的 相 关公告 南方现金通E 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河北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石家 庄市平 安 北大街 28 号 办公地址 :石家 庄市平 安 北大街 28 号 法定代表 人:乔 志强 联系人: 郑夏芳 电话:0311-67807030 传真:0311-88627027 客服电话 :400-612-9999 公司网址 :www.hebbank.com 2 广州农村 商业银 行股份 有 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广州 市天河 区 珠江新城 华夏路1 号 办公地址 :广州 市天河 区 珠江新城 华夏路1 号 法定代表 人:王 继康 联系人: 周兆光 电话:020-28019432 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 新)摘要 14 传真:020-22389031 客服电话 :95313 公司网址 :www.grcbank.com 3 本基金其 他代销 机构情 况 详见基金 管理人 发布的 相 关公告 3.2 登记 机构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深 圳市 福田区 福田 街道 福华 一路 六号免 税商 务大 厦 31-33 层 法定代 表人 :吴 万善 电话: (0755 )82763849 传真: (0755 )82763889 联系人 :古 和鹏 3.3 出具 法律意 见书 的律 师事 务所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韩 炯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经办律 师: 黎明 、孙 睿 联系人 :孙 睿 3.4 审计 基金财 产的 会计 师事 务所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 1318 号星 展银 行 大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湖 滨 路202 号 普华 永道 中心11 楼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李 丹 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 新)摘要 15 联系电 话: (021 )23238888 传真: (021 )23238800 联系人 :陈 熹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薛 竞、 陈熹 § 4 基金名称 南方现 金通 货币 市场 基金 § 5 基金的类型 货币市 场基 金 § 6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控制 投资 组合 风险 ,保 持流动 性的 前提 下, 力争 实现超 越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投资 回 报 。 § 7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 投资 于法 律法 规及 监管机 构允 许投 资的 金融 工具 , 包 括现 金、 通知 存 款、 一年 以 内(含 一年) 的银 行存 款和 大额存 单、 剩余 期限 在 397 天以内 (含 397 天) 的 债券 和中期 票据 、 期限在 一年 以内 ( 含一 年 ) 的中 央银行 票据、 期限 在一年 以内 ( 含一 年) 的 债券回 购、 短 期 融资券 、剩 余期 限在 397 天以内 (含 397 天) 的资 产支持 类证 券以 及中 国证 监会、 中国 人 民银行 认可 的其 他具 有良 好流动 性的 货币 市场 工具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 8 基金的投资策略 8.1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将采 用积 极管 理型 的投资 策略 , 在 控制 利率 风险、 尽量 降低 基金 净值 波动风 险并 满足流 动性 的前 提下 ,提 高基金 收益 。 1 、利 率策 略 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 新)摘要 16 本基金 将首 先采 用 “ 自上 而下” 的研 究方 法, 综合 研究主 要经 济变 量指 标、 分析宏 观经 济情况 , 建 立经 济前 景的 情景模 拟, 进而 判断 财政 政策、 货币 政策 等宏 观经 济政策 取向 。 同 时, 本 基金 还将 分析 金融 市场资 金供 求状 况变 化趋 势, 对 影响 资金 面的 因素 进行详 细分 析与 预判, 建立 资金 面的 场景 模拟。 在宏观 分析 与流 动性 分析 的基础 上, 结合 历史 与经 验数据 ,确 定当 前资 金的 时间价 值 、 通货膨 胀补 偿 、 流动 性溢 价等要 素 , 得 到当前 宏观 与流动 性条 件下 的均 衡收 益率曲 线 。 区 分 当前利 率债 收益 率曲 线期 限利差 、 曲 率与 券间 利差 所面临 的历 史分 位, 然后 通过市 场收 益率 曲线与 均衡 收益 率曲 线的 对比, 判断 收益 率曲 线参 数变动 的程 度和 概率 , 确 定组合 的平 均剩 余期限 ,并 据此 动态 调整 投资组 合。 2 、骑 乘策 略 当市场 利率 期限 结构 向上 倾斜并 且相 对较 陡时 , 投 资并持 有债 券一 段时 间, 随着时 间推 移, 债 券剩 余年 限减 少, 市场同 样年 限的 债券 收益 率较低 , 这 时将 债券 按市 场价格 出售 , 投 资人除 了获 得债 券利 息以 外, 还可 以获 得资本 利得 。 在 多数 情况 下, 这样 的 骑乘操 作策 略可 以获得 比持 有到 期更 高的 收益。 3 、放 大策 略 放大策 略即 以组 合现 有债 券为基 础 , 利 用买断 式回 购、 质押 式回 购等方 式融 入资金 , 并 购买剩 余年 限相 对较 长的 债券 , 以 期获 取超 额 收益 的操作 方式 。 在回购 利率 过高 、 流 动性 不 足、或 者市 场状 况不 宜采 用放大 策略 等情 况下 ,本 基金将 适时 降低 杠杆 投资 比例。 4 、信 用债 投资 策略 (1) 信 用风 险控 制。 本基金拟 投资 的每 支信 用债券 必需 经过 南方 基金 债券信 用评 级系 统 进行内 部评 级, 符合 基金 所对应 的内 部评 级规 定的 方可进 行投 资, 以事 前防 范和控 制信 用风 险。 (2) 信 用利 差策 略。 信用产品 相对 国债 、政 策性金 融债 等利 率产 品的 信用利 差是 获取 较 高投资 收益 的来 源。 首先 , 伴随 经济 周期 的波 动, 在经济 周期 上行 或下 行阶 段, 信 用利 差通 常会缩 小或 扩大 , 利 差的 变动会 带来 趋势 性的 信用 产品投 资机 会 。 同时 , 研 究不同 行业 在经 济周期 和政 策变 动中 所受 的影响 , 以 确定 不同 行业 总体信 用风 险和 利差 水平 的变动 情况 , 投 资具有 积极 因素 的行 业, 规避具 有潜 在风 险的 行业 。 其 次, 信用 产品 发行 人 资信水 平和 评级 调 整 的 变 化 会使 产 品 的 信用 利 差 扩 大 或缩 小 , 本 基金 将 充 分 发 挥内 部 评 级 在定 价 方 面 的作 用, 选 择评 级有 上调 可能 的信用 债, 以获 取因 利差 下降带 来的 价差 收益 。 第 三, 对 信用 利差 期限结 构进 行研 究, 分析 各期限 信用 债利 差水 平相 对历史 平均 水平 所处 的位 置, 以 及不 同期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 新)摘要 17 限之间 利差 的相 对水 平, 发现更 具投 资价 值的 期限 进行投 资 ; 第 四, 研究 分 析相同 期限 但不 同信用 评 级 债券 的相 对利 差水平 ,发 现偏 离均 值较 多、相 对利 差有 收窄 可能 的债券 。 (3) 类 属选 择策 略。 国内信用 产品 目前 正经 历着快 速发 展阶 段, 不同 审批机 构批 准发 行 的信用 产品 在定 价、 产品 价格特 性 、 信 用风险 方面 具有一 定差 别 , 本基 金将 考虑产 品定 价 的 合理性 、 产 品主 要投 资人 的需求 特征 、 不 同类 属产 品的持 有收 益和 价差 收益 特点和 实际 信用 风险状 况, 进行 信用 债券 的类属 选择 。 5 、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当前国 内资 产支 持证 券市 场以信 贷资 产证 券化 产品 为主 ( 包括 以银 行贷 款资 产、 住 房抵 押贷款 等作为 基础资 产) , 仍处于 创新试 点阶段 。产 品投资 关键在 于对基 础资 产质量 及未来 现金流 的分 析, 本基 金将 在国内 资产 证券 化产 品具 体政策 框架 下, 采用 基本 面分析 和数 量化 模型相 结合 , 对 个券 进行 风险分 析和 价值 评估 后进 行投资 。 本 基金 将严 格控 制资产 支持 证券 的总体 投资 规模 并进 行分 散投资 ,以 降低 流动 性风 险。 6 、其 他金 融工 具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密 切跟 踪银 行承 兑汇票 、 商 业承 兑汇 票等 商业票 据以 及各 种衍 生产 品的动 向, 一旦 监管机 构允 许基 金参 与此 类金融 工具 的投 资, 本基 金将在 届时 相应 法律 法规 的框架 内, 根据 对该金 融工 具的 研究 , 制 定符合 本基 金投 资目 标的 投资策 略, 在充 分考 虑该 投资品 种风 险和 收益特 征的 前提 下, 谨慎 投 资。 8.2 投资 决策依 据和 决策 程序 1 、决 策依 据 (1) 国家 有关 法律 、 法 规 和基金 合同 的有 关规 定。 依法决 策是 本基 金进 行投 资的前 提 ; (2)宏 观经济 发展态 势、 微观经济 运行 环境和 证券 市场走势 。这 是本基 金投 资决策 的 基础; (3)投 资对象 收益和 风险 的配比关 系。 在充分 权衡 投资对象 的收 益和风 险的 前提下 做 出投资 决策 ,是 本基 金维 护投资 者利 益的 重要 保障 。 2 、决 策程 序 (1)决 定主要 投资原 则: 投资决策 委员 会决定 基金 的主要投 资原 则,并 对基 金投资 组 合的资 产配 置比 例等 提出 指导性 意见 。 (2) 提 出投 资建 议: 固 定 收益部 研究 员以 内外 部研 究报告 以及 其他 信息 来源 作为参 考, 对利率 市场 、 信用市 场进 行研究 , 提出 债券市 场运 行趋势 的分 析观 点, 在重 点关注 的投 资 产 品范围 内根 据自 己的 研究 选出有 投资 价值 的各 类债 券向基 金经 理做 出投 资建 议。 研究 员根 据 基金经 理提 出的 要求 对各 类投资 品种 进行 研究 并提 出投资 建议 。 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 新)摘要 18 (3)制 定投资 决策: 基金 经理在遵 守投 资决策 委员 会制定的 投资 原则前 提下 ,根据 研 究员提 供的 投资 建议 以及 自己的 分析 判断 ,做 出具 体的投 资决 策。 (4)进 行风险 评估: 风险 管理部门 对公 司旗下 基金 投资组合 的风 险进行 监测 和评估 , 并出具 风险 监控 报告 。 (5)评 估和调 整决策 程序 :基金管 理人 有权根 据环 境的变化 和实 际的需 要调 整决策 的 程序。 § 9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其长期 平均 风险 和预 期收 益率低 于股 票型 基金 、 混 合型基 金和 债券型 基金 。 § 10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同期七 天通 知存 款税 后利 率。 根据基 金的 投资 标的 、 投 资目标 及流 动性 特征 , 本 基金选 取同 期七 天通 知存 款税后 利率 作为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 者有 更权 威的、 更能 为市场 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推 出, 或者 是市 场上出 现更 加适合 用于 本基 金业 绩基 准时 , 经 与基 金托管 人协 商一致 , 本基 金 可 以 在 报 中 国证 监 会 备 案后 变 更 业 绩 比较 基 准 并 及时 公 告 , 而 无需 召 开 基 金份 额 持 有 人大 会。 § 11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述 或重大 遗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 基金托 管人 根据 本基 金合 同规定 复核 了本 报告 中的 财务指 标 、 净 值表 现和 投资 组合报 告 等内容 ,保 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者 重大 遗漏 。 基金管理 人承 诺以诚 实信 用、勤勉 尽责 的原则 管理 和运用基 金资 产, 但不 保证 基金一 定 盈利。 基金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未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投资者在 做出 投资决 策前 应仔细 阅 读本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6 年6 月30 日( 未经审 计) 。 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 新)摘要 19 1.1 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2,179,717,927.00 53.54 其中: 债券 2,179,717,927.00 53.54 资产支 持证 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29,951,504.93 5.65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 合计 1,622,224,051.39 39.85 4 其他资 产 39,442,668.85 0.97 5 合计 4,071,336,152.17 100.00


1.2 报 告期 债券回 购融 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9.18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538,989,315.51 15.27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 报告 期内 债券 回购 融资 余额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为报 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融资余 额占 资 产净值 比例 的简 单平 均值 。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的 说明 注:本 基金 合同 约定 : “ 本 基金债 券正 回购 的资 金余 额在每 个交 易日 均不 得超 过基金 资产 净 值的 2 0%” ,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发生 超标 情况 。 1.3 基 金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 1.3.1 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基 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117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18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60


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 新)摘要 20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80 天 情况 说明 注: 本 基金 合同 约定: “ 本 基金投 资组 合的 平均 剩余 期限在 每个 交易 日均 不得 超过 120 天 ”,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发 生超标 情况 。 1.3.2 报 告期 末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分布 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1 30 天 以内 17.27


15.27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0.57 - 2 30 天( 含)-60 天 18.51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3 60 天( 含)-90 天 13.31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4 90 天( 含)-180 天 57.14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5 180 天(含)-397 天( 含) 8.73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合计 114.96 15.27


1.4 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195,717,438.08 5.54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9,969,609.86 0.57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9,969,609.86 0.57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389,882,313.25 11.04 6 中期票 据 - - 7 同业存 单 1,574,148,565.81 44.59 8 其他 - - 9 合计 2,179,717,927.00 61.74 10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19,969,609.86 0.57


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 新)摘要 21 1.5 报 告期 末按摊 余成 本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111690757 16 包 商银 行CD006 3,000,000 298,786,663.15 8.46 2 111618101 16 华夏 CD101 2,000,000 197,653,844.65 5.60 3 111607086 16 招行 CD086 2,000,000 197,600,891.52 5.60 4 111609229 16 浦发 CD229 2,000,000 197,158,353.46 5.58 5 019515 15 国债 15 1,343,120 134,312,020.27 3.80 6 111691887 16 南 京银 行CD035 1,300,000 129,872,896.79 3.68 7 111609196 16 浦发 CD196 1,000,000 98,826,922.29 2.80 8 111617091 16 光大 CD091 1,000,000 98,804,738.85 2.80 9 111619031 16 恒 丰银 行CD031 1,000,000 98,728,203.81 2.80 10 111694111 16 广 州农 村商业 银 行CD082 1,000,000 98,656,662.17 2.79


1.6 “ 影 子定价 ” 与“ 摊余 成本法 ” 确定的 基金 资产净值 的偏 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0365%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124% 报告期 内每 个工 作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 值 0.0094%


1.7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 投 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 新)摘要 22 1.8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1.8.1


本基金 采用 “摊 余成 本法 ” 计价 , 即 计价 对象 以买 入成本 列示 , 按 票面 利率 或商定 利率 并考虑 其买 入时 的溢 价与 折价, 在其 剩余 期限 内平 均摊销 ,每 日计 提收 益。 1.8.2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持 有剩 余期限 小 于 397 天但 剩余 存续期 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 利率债 券 , 但不存 在该 类浮 动利 率债 券的摊 余成 本超 过当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的20% 的 情况 。 1.8.3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 的发行 主体 本期 没有 出现 被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 , 或在 报告编 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形。 1.8.4 其 他资 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26,046.26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26,584,566.90 3 应收利 息 12,824,555.69 4 应收申 购款 - 5 其他应 收款 7,500.00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39,442,668.85 § 12 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 人依 照恪尽 职守 、诚实信 用、 勤勉尽 责的 原则管理 和运 用基金 资产, 但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基 金的过 往业 绩并不 代表其 未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1.9 基 金净 值表现 1.9.1 本 报告 期基金 份额 净值 收益 率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比较 南方现金通货币 A 阶段 净值收 益 率① 净值收 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 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 新)摘要 23 ④ 2014.01.21-2014.12.31 4.4689% 0.0057% 1.3021% 0.0000% 3.1668% 0.0057% 2015.01.01-2015.12.31 4.2087% 0.0124% 1.3781% 0.0000% 2.8306% 0.0124% 2016.01.01-2016.06.30 1.4274% 0.0039% 0.6848% 0.0000% 0.7426% 0.0039% 自基金 成立 起至 今 10.4196% 0.0090% 3.4015% 0.0000% 7.0181% 0.0090% 注: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为按 日结转 份额 。 南方现金通货币 B 阶段 净值收 益 率① 净值收 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④ 2014.01.21-2014.12.31 4.5249% 0.0056% 1.3021% 0.0000% 3.2228% 0.0056% 2015.01.01-2015.12.31 4.2630% 0.0124% 1.3781% 0.0000% 2.8849% 0.0124% 2016.01.01-2016.06.30 1.4536% 0.0039% 0.6848% 0.0000% 0.7688% 0.0039% 自基金 成立 起至 今 10.5649% 0.0090% 3.4015% 0.0000% 7.1634% 0.0090% 注: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为按 日结转 份额 。 南方现金通货币 C 阶段 净值收 益 率① 净值收 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④ 2014.01.21-2014.12.31 4.5913% 0.0056% 1.3021% 0.0000% 3.2892% 0.0056% 2015.01.01-2015.12.31 4.3346% 0.0124% 1.3781% 0.0000% 2.9565% 0.0124% 2016.01.01-2016.06.30 1.4847% 0.0037% 0.6848% 0.0000% 0.7999% 0.0037% 自基金 成立 起至 今 10.7452% 0.0090% 3.4015% 0.0000% 7.3437% 0.0090% 注: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为按 日结转 份额 。 南方现金通货币 E 阶段 净值收 益率① 净值收 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 ③ ②-④ 2014.07.07-2014.12.31 2.1610% 0.0066% 0.6697% 0.0000% 1.4913% 0.0066% 2015.01.01-2015.12.31 4.1476% 0.0124% 1.3781% 0.0000% 2.7695% 0.0124% 2016.01.01-2016.06.30 1.3984% 0.0039% 0.6848% 0.0000% 0.7136% 0.0039% 自基金 成立 起至 今 7.8861% 0.0097% 2.7560% 0.0000% 5.1301% 0.0097% 注: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为按 日结转 份额 。 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 新)摘要 24 § 13 基金的费用概览 13.1 与 基金运 作有 关的 费用 一、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销 售服 务费 ; 4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5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和 诉讼 费; 6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7 、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8 、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9 、证 券账 户开 户费 用、 银 行账户 维护 费用 ; 10 、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二、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提标 准和 支付 方式 本基金对于管理费 率或 销售 服 务 费 率 不 同 的 各类 基金 份 额 分 别 计 提 管 理费 或销 售 服 务 费 , 对于 管理 费 率或 销售 服务费 率相 同的 各类 基金 份额 , 可 以分别 计提 相应 费用 , 也 可以 合 并 计提 相应 费用 。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管理 费年 费率 最高 不超 过 0.27% 。 本基金 的 A 类基 金份额 年 管理费 率为 0.27% 。 本基金 的 B 类 基金 份额 年 管理费 率为 0.22% 。 本基金 的 C 类 基金 份额 年 管理费 率为 0.17% 。 本基金 的 E 类 基金 份额 年 管理费 率 为 0.25% 。 (1) 分别 计提 管理 费的 计 算方法 如下 : H =E× 该类 基金 份额 年管 理费率÷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该 类份 额( 扣 除当日 该类 份额 升级 的部 分) 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A 类、B 类和 C 类 基金 份 额的管 理费 按照 上述 方式 计提。 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 新)摘要 25 (2) 合并 计提 管理 费的 计 算方法 如下 : H =E× 参与 合并 计提 基金 份额 的 年管 理费 率÷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参与 合并 计提 基金 份 额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E 类 基金 份额 的管 理费 按 照上述 方式 计提 。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 管理 费划 款指 令 ,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 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付 给基金 管理 人。 若遇 法定 节假日 、公 休假 等, 支付 日 期顺延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 基 金 的 托管 费 按前 一 日基 金 资 产 净值 的 0.05% 的年 费 率 计 提。 托 管费 的 计算 方 法 如 下: H =E× 年托 管费 率÷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托 管费 划款指 令, 基金托管 人 复 核后于 次月 前 5 个 工作 日 内从 基金财 产中一次 性支 取。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日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3 、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本基金 销售 服务 费 年 费率 最高不 超 过 0.25% 。 本基金 的 A 类基 金份额 的 年销售 服务 费率为 0.25% 。 本基金 的 B 类 基金 份额 的 年销售 服务 费率为 0.20% 。 本基金 的 C 类 基金 份额 的 年销售 服务 费率为 0.15% 。 本基金 的 E 类 基金 份额 的 年销售 服务 费率 为 0.25% 。 (1) 分别 计提 销售 服务 费 的计算 方法 如下 : H =E × 该类 基金 份额 年销 售服务 费率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该类 基金 份额 应 计提的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前一 日该 类份 额( 扣 除当日 该类 份额 升级 的部 分) 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A 类、B 类和 C 类 基金 份 额的销 售服 务费 按照 上述 方式计 提。 (2) 合并 计提 销售 服务 费 的计算 方法 如下 : H =E× 参与 合并 计提 基金 份额 的 年销 售服 务费 率÷ 当 年天数 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 新)摘要 26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年销 售 服务费 率 E 为 参与 合并 计提 基金 份 额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E 类 基金 份额 的销 售服 务 费按照 上述 方式 计提 。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金 托管 人发 送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划付指 令 , 经 基金 托管 人复 核后于 次月 首日 起 5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付 给登 记 机构 , 由 登记 机构代 付给 销售机 构 。 若 遇法定 节假 日、 休息 日或 不可抗 力致 使无法 按时 支 付 的,支 付日 期顺 延至 最近 可支付 日支 付。 上述“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中第 4-10 项费 用” ,根 据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 定,按 费 用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 费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 金财产 中支 付。 三、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因未履 行或 未完全 履行 义务导致 的费 用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 《基 金合 同》 生 效 前的 相关费 用; 4 、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费 用调 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协商一 致后 , 可 按照 基金 发展情 况, 并根 据法 律法 规规定 和基 金合同 约定 调整 基金 管理 费率、 基金 托管 费率 、基 金销售 服务 费率 等相 关费 率。 基金管 理人 与基 金托 管人 协商一 致调 低基 金管 理费 率、 基 金托 管费 率、 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率等费 率, 无需 召开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 基金管 理人 必须 于新 的费 率实施 日前 在指 定媒 体上 公告。 五、基 金税 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13.2 与 基金销 售有 关的 费用 1 、本 基金 不收 取申 购费 用 和赎回 费用 。 2 、本 基金 的申 购、 赎回 价 格为每 份基 金份额 1.00 元。 南方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2016 年第 2 号)招募说明书(更 新)摘要 27 § 14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 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 理人 根据基 金法 及其他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结合 本基金 管理人 对本 基金实 施 的投资 管理 活动,对 本基 金 的原招 募说 明书 进行 了更 新,主 要更 新的 内容 如下 : 1 、在 “重 要提 示 ” 部分 , 对 “重 要提 示 ” 进行 了更 新。 2 、在“ 基金管 理人 ” 部分 ,对 “基 金管 理人概 况 ” 进行了更 新, 对 “主 要人 员情况 ” 进行了 更新 。 3 、在 “基 金托 管人 ”部 分 ,对 “ 基金 托管 人 ” 进行 了更新 。 4 、在“ 相关服 务机构 ” 部 分,对 “ 销售 机构 ” 进行 了更新, 对 “ 登记机 构 ” 进行了 更 新。 5 、在“ 基金的 投资 ” 部分 ,对 “基 金投 资组合 报告 ”进行了 更新 ,对 “ 基金 业绩 ” 进 行了更 新。 6 、在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服 务 ”部 分, 对 “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服务 ”进 行了 更新 。 7 、在 “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 部分, 对 “ 其他 应披 露事 项 ”进 行了 更新 。 8 、在 “备 查文 件” 部分 , 对“备 查文 件” 进行 了更 新。 9 、对 部分 其他 表述 进行 了 更新。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6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