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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薪钱包(000699)

中银薪钱包: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中 银 薪 钱 包货 币 市 场 基金 
更 新 招 募 说明 书 摘 要 
(2016 年第 2 号) 
 
 
 
 
 
 
 
基金管 理人:





中银 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兴业 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二〇一 六年 八 月 中银 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2 重 要提 示 本基金 经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员 会 2014 年 6 月 11 日证监 许可[2014]583 号文 注册募 集 , 基金合 同 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正 式生 效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本基金 一定 盈利 ,也 不保 证最低 收益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 金管 理人 管 理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也不 构成对 本 基金业 绩表 现的 保证 。 投 资 者购买 本基 金并 不等 于将 资金作 为存 款存 放在 银行 或存款 类金 融 机构。 基金 管理 人提 醒投 资者基 金投 资的 “ 买 者自 负 ” 原则 , 在 投资 者作 出投 资 决策后 , 基 金 运营状 况与 基金 净值 变化 引致的 投资 风险 ,由 投资 者自行 负责 。 投资有 风险 , 投资 者认 购 (或 申购 ) 基 金时 应认 真 阅读本 招募 说明 书 , 全 面 认识本 基金 产品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 并 承担基 金投 资中 出现 的各 类风险 , 包括 : 市场 风险 、 管 理风 险 、 流 动性风 险、 本基 金的 特定 风险和 其他 风险 等。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 是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低风 险品种 。 本基 金的 预期 风 险和预 期收 益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 混 合 型基金 、 债券 型基 金。 投 资者应 充分 考虑 自身 的风 险承受 能力 , 并 对于认 购( 或申 购) 基金 的意愿 、时 机、 数量 等投 资行为 作出 独立 决策 。 本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 并 经 中国证 监会 注册 。 基金 合 同是约 定基 金当事 人之 间权 利 、 义 务 的法律 文件 。 基金 投资 人 自依基 金合 同取 得基 金份 额, 即成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 的当事 人, 其持 有基 金份 额 的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 金合同 的承 认 和接受 , 并按 照 《 基金 法》 、 《 运作 办法 》 、 基金 合同 及其他 有关 规定 享有 权利 、 承 担义 务。 基金投 资人 欲了 解基 金份 额持有 人的 权利 和义 务 , 应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 基 金管理 人保 证本 招募说 明书 的内 容真 实 、 准确 、 完 整。 本招 募说 明 书经中 国证 监会 注册 , 但 中国证 监会 对本 基金募 集的 注册 , 并不 表 明其对 本基 金的 价值 和收 益作出 实质 性判 断或 保证 , 也 不表 明投 资 于本基 金没 有风 险。 本摘要 所载 内容 截止 日为 2016 年 6 月 26 日 , 有 关 财务数 据和 净值 表现 截止 日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 (财 务数 据未 经审计 ) 。 本 基金 托管 人兴 业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已复 核了本 次更 新 的招募 说明 书。 中银 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3 一、 基 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6 月 26 日


二、基 金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简 况 名称: 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路200 号中 银大 厦45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路200 号中 银大 厦26楼、27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白 志中 设立日 期:2004 年8 月12 日 电话: (021 )38834999 联系人 :高 爽秋 注册资 本:1亿 元人 民币 股权结 构: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 资本 的比 例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人民币8350 万元 83.5% 贝莱德 投资 管理 (英 国) 有限公 司 相当于 人民 币1650 万 元的 美元 16.5%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董 事会 成员 白志中 (BAI Zhizhong )先生, 董事长。国籍 :中国。上 海交通大学工 商管理专业 硕 士, 高级 经济 师。 历任 中 国银行 山西 省分 行综 合计 划处处 长及 办公 室主 任 , 中国银 行宁 夏回 族自治 区分 行行 长 、 党 委 书记 , 中 国银 行广 西壮 族 自治区 分行 行长 、 党委 书 记, 中国 银行 四 川省分 行行 长 、 党 委书 记 , 中 国银 行广 东省 分行 行 长、 党委 书记 等职 。 现 任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长。 李道滨 (LI Daobin )先 生 ,董事 。国 籍: 中国 。清 华大学 法学 博士 。中 银基 金管理 有 限公司执 行总裁。2000 年10 月至2012 年4月任 职于嘉 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历 任市场部 副总 监、总 监、 总经 理助 理和 公司副 总经 理。 具有16年 基金行 业从 业经 验。 赵春堂(ZHAO Chuntang )先生,董事。国籍:中 国。南开大学世界经济专 业硕士。 历任中 国银 行国 际金 融研 究所干 部 , 中 国银 行董 事 会秘书 部副 处长 、 主管 , 中国银 行上 市办 公室主 管 , 中 国银 行江 西 省分行 行长 助理 、 副行 长 、 党 委委 员, 中国 银行 个 人金融 总部 副总中银 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4 经理, 中国 银行 财富 管理 与私人 银行 部副 总经 理( 主持工 作) 等职 。 宋福宁 (SONG Funing )先生, 董事。国籍: 中国。厦门 大学经济学硕 士,经济师 。 历任中 国银 行福 建省 分行 资金计 划处 外汇 交易 科科 长、 资金 计划 处副 处长 、 资 金业务 部负 责 人、 资金 业务 部总 经理 , 中国银 行总 行金 融市 场总 部助理 总经 理 , 中 国银 行 总行投 资银 行与 资产管 理部 助理 总经 理等 职。现 任中 国银 行投 资银 行与资 产管 理部 副总 经理 。 曾仲诚 (Paul Tsang )先 生 ,董事 。国 籍: 中国 。为 贝莱德 亚太 区首 席风 险管 理总监 、 董事总 经理 , 负责 领导 亚 太区的 风险 管理 工作 , 同 时担任 贝莱 德亚 太区 执行 委员会 成员 。 曾 先生于2015 年6月 加入贝 莱 德。此前 ,他曾担 任摩根 士丹利亚 洲首席风 险管理 总监,以 及其 亚太区 执行 委员 会成 员 , 带领独 立的 风险 管理 团队 , 专 责管 理摩 根士 丹利 在 亚洲各 经营 范围 的市场 、 信贷 及营 运风 险 , 包 括机 构销 售及 交易 ( 股票及 固定 收益 ) 、 资 本市 场、 投资 银行 、 投资管 理及 财富 管理 业务 。 曾 先生 过去 亦曾 于美 林 的市场 风险 管理 团队 效力 九年 , 并 曾于 瑞 银的 利率衍生工 具交易\ 结构部 工作两年。曾 先生现为中 国清华大学及 北京大学的 风险管理 客座讲 师 。 他 拥有 美国 威 斯康辛 大学 麦迪 逊分 校工 商管理 学士 学位 , 以及 宾 夕法尼 亚大 学沃 顿商学 院工 商管 理硕 士学 位。 荆新(JING Xin )先生, 独立董事。国籍:中 国。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 学院 副院长、 会计学 教授 、 博士 生导 师 、 博 士后 合作 导师 , 兼 任 财政部 中国 会计 准则 委员 会咨询 专家 、 中 国会计 学会 理事 、 全国 会 计专业 学位 教指 委副 主任 委员 、 中 国青 少年 发展 基 金会监 事 、 安 泰 科技股 份有 限公 司独 立董 事、 风神 轮胎 股份 有限 公 司独立 董事 。 曾任 中国 人 民大学 会计 系副 主任, 中国 人民 大学 审计 处处长 、中 国人 民大 学商 学院党 委书 记等 职。 赵欣舸 (ZHAO Xinge ) 先 生, 独立 董事 。 国 籍 : 中 国。 美国 西北 大学 经济 学 博士 。 曾 在美国 威廉 与玛 丽学 院商 学院任 教, 并曾 为美 国投 资公司 协会 (美 国共 同基 金业行 业协 会 ) 等公司 和机 构提 供咨 询。 现 任中欧 国际 工商 学院 金融 学与会 计学 教授、 副教 务长 和金融MBA 主任, 并在 中国 的数 家上 市公司 和金 融投 资公 司担 任独立 董事 。 雷晓波 (Edward Radcliffe ) 先生, 独立 董事。 国籍: 英国。 法国INSEAD 工商 管 理硕士 。 曾任白 狐技 术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 目 前仍 担任 该公 司 的咨询 顾问 。 在此 之前 , 曾任英 国电 信集 团零售 部部 门经 理 , 贝 特 伯恩顾 问公 司董 事 、 北 京 代表处 首席 代表 、 总经 理 , 中 英商 会财 务 司库、 英中 贸易 协会 理事 会成员 。现 任银 硃合 伙人 有限公 司合 伙人 。 杜惠芬 (DU Huifen ) 女 士 , 独 立董 事。 国籍 : 中国 。 山 西财 经大 学经 济学 学 士, 美国 俄克拉 荷马 州梅 达斯 经济 学院工 商管 理硕 士 , 澳 大 利亚国 立大 学高 级访 问学 者, 中央 财经 大 学经济 学博 士。 现任 中央 财经大 学金 融学 院教 授, 兼任新 时代 信托 股份 有限 公司独 立董 事 。中银 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 曾任山 西财 经大 学计 统系 讲师、 山西 财经 大学 金融 学 院副教 授、 中央 财经 大学 独 立学院 (筹 ) 教授、 副院 长、 中央 财经 大学金 融学 院副 院长 等职 。 2、监 事


赵绘坪 (ZHAO Huiping ) 先生 ,监 事。 国籍 :中 国 。中 央党 校经 济管 理专 业 本科 、人 力资源 管理 师 、 经 济师 。 曾任中 国银 行人 力资 源部 信息团 队主 管 、 中 国银 行 人 力资 源部 综合 处副处 长、 处长 、人 事部 技术干 部处 干部 、副 处长 。


乐妮 (YUE Ni )女 士 ,职 工监事 。 国籍 :中 国。 上 海交通 大学 工商 管理 硕士 。曾 分别 就职于上 海浦东发 展银行 、山西证 券有限责 任公司 、友邦华 泰基金管 理公司 。2006年7 月加 入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现 任基 金运 营部 总经 理 。 具有15 年证 券从 业年 限 , 12 年基 金行 业 从业经 验 。 3、管 理层 成员


李道滨 (LI Daobin ) 先生 ,董事 、执 行总 裁。 简历 见董事 会成 员介 绍。


欧阳向 军 (Jason X. OUYANG ) 先生, 督察 长。 国籍 : 加拿 大。 中国 证券 业协 会- 沃顿 商学院 高级 管理 培训 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 毕业证书, 加拿 大西 部大学 毅伟 商 学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 Western University) 工 商管理 硕士 (MBA ) 和 经 济学硕 士。 曾 在加拿 大太 平洋 集团 公司 、 加拿大 帝国 商业 银行 和加 拿大伦 敦人 寿保 险公 司等 海外机 构从 事 金融工 作多 年 , 也 曾任 蔚 深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 现 英大证 券 ) 研 究发 展中 心 总经理 、 融通 基 金管理 公司 市场 拓展 总监 、监察 稽核 总监 和上 海复 旦大学 国际 金融 系国 际金 融教研 室主 任 、 讲师。


张家文 (ZHANG Jiawen ) 先生 , 副 执行 总裁 。 国籍 : 中 国 。 西 安交 通大 学工 商管理 硕 士。 历任 中国 银行 苏州 分 行太仓 支行 副行 长 、 苏 州 分行风 险管 理处 处长 、 苏 州分行 工业 园区 支行行 长、 苏州 分行 副行 长、党 委委 员。


陈军(CHEN Jun ) 先生 , 副执行 总裁 。国 籍: 中国 。上海 交通 大学 工商 管理 硕士、 美 国伊利诺 伊大学金 融学硕 士。2004 年加 入中银基 金 管理有限 公司,历 任基金 经理、权 益投 资部总 经理 、助 理执 行总 裁。 4、基 金经 理 范静(FAN Jing )女 士,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助 理副总裁(AVP ), 金融 市场学硕 士。 曾任 日本 瑞穗 银行 (中 国) 有限 公司 资金 部交 易 员。 2007 年加 入中 银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历任债 券交 易员 、 固定 收 益研究 员 、 专 户投 资经 理 、 固 定收 益基 金经 理助 理 。2013 年12 月至 今任中 银惠 利纯 债基 金基 金经理 , 2014 年2 月至 今任 中银活 期宝 货币 基金 基金 经理 , 2014 年6中银 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6 月至 今担任中 银薪钱包货币基 金基金经 理。特许公认会 计师公会 (ACCA )准会 员。 具有 10 年证 券从 业年 限。 具备 基金、 银行 间本 币市 场交 易员从 业资 格 。 5、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的 姓名及 职务 主席: 李道 滨( 执行 总裁 ) 成员 :陈军( 副执行总裁)、 杨军(资 深投资经理)、 奚鹏洲( 固定收益投资部 总经 理)、 李建 (权益 投 资部 总经理 ) 列席成 员: 欧阳 向军 (督 察长) 6、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 三、 基 金托管人 1、基 本情 况 名称: 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福 州市 湖东 路 154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江 宁 路 168 号 法定代 表人 :高 建平 成立时 间:1988 年 8 月 26 日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190.52 亿 元人 民币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批准设 立机 关和 批准 设立 文号: 中国 人民 银行 总行 ,银复[1988]347 号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证监基 金字[2005]74 号 托管部 联系 人: 杨扬 联系电 话:021-62677777 传真:021-62679777 客服电 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经营范 围 : 吸 收公 众存 款 ; 发 放短 期 、 中 期和 长期 贷款 ; 办 理国 内外 结算 ; 办理票 据承 兑与贴 现 ; 发 行金 融债 券 ; 代理发 行 、 代 理兑 付 ; 承 销 政府债 券 ; 买 卖政 府债 券 、 金融债 券; 代理发 行股 票以 外的 有价 证券 ; 买 卖、 代理 买卖 股 票以外 的有 价证 券 ; 资 产 托管业 务 ; 从 事中银 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7 同业拆 借 ; 买 卖、 代理 买 卖外汇 ; 结汇 、 售 汇业 务 ; 从 事银 行卡 业务 ; 提 供 信用证 服务 及担 保; 代理 收付 款项 及代 理 保险业 务 ; 提 供保 险箱 服 务; 财务 顾问 、 资 信调 查 、 咨 询、 见证 业 务; 经中 国银 行业 监督 管 理机构 批准 的其 他业 务 ( 以上范 围凡 涉及 国家 专项 专营规 定的 从其 规定) 。 2、发 展概 况及 财务 状况 兴业银 行成 立 于 1988 年 8 月,是 经国 务院 、中 国人 民银行 批准 成立 的首 批股 份制商 业 银行之 一, 总行 设在 福建 省福州 市,2007 年 2 月 5 日正式 在上 海证 券交 易所 挂牌上 市( 股 票代码 :601166 ) , 注册 资 本 190.52 亿元 。








开 业二 十多 年来 , 兴 业银行 始终 坚持 “ 真诚 服 务, 相伴 成长 ” 的经 营理 念, 致力 于为 客 户提供 全面 、 优 质、 高 效的 金融服 务, 坚持 走差 异化 发 展道路 , 经 营实 力不 断增 强 。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兴 业银 行 资产总 额 达 5.30 万 亿元 , 实现营 业收 入 1543.48 亿 元, 全年 实现 归 属于母 公司 股东 的净 利 润 502.07 亿元 。 3、托 管业 务部 的部 门设 置 及员工 情况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总 行设资 产托 管部 , 下 设综 合 管理处 、 市 场处 、 委 托资 产 管理处 、 科技支 持处 、 稽核 监察 处 、 运 营管 理处 、 期货 业务 管理处 、 期货 存管 结算 处 、 养 老金 管理 中 心等处 室, 共有 员 工 97 人 ,业务 岗位 人员 均具 有基 金从业 资格 。 4、基 金托 管业 务经 营情 况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于 2005 年 4 月 26 日 取得 基金 托管资 格。 基金 托管 业务 批 准文号 : 证监基 金字[2005]74 号。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 兴业银 行已 托管 开放 式基 金 95 只, 托管 基金财 产规 模 3451.64 亿元 。 四、相 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 机构 1、直 销机 构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45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白 志中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2488 中银 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8 1)中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直销柜 台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 城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45 楼 客户服 务电 话:021-3883 4788 , 400-888-5566 电子信 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 :徐 琳 2)中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电子直 销平 台 本公司 电子 直销 平台 包括 : 中银基 金官 方网 站(www.bocim.com ) 官方微 信服 务号 (在 微信 中搜索 公众 号“ 中银 基金 ”并选 择关 注) 中银基 金官 方 APP 客 户端 (在各 大手 机应 用商 城搜 索“中 银基 金” 下载 安装 ) 客户服 务电 话:021-3883 4788 , 400-888-5566


电子信 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 :张 磊 2、其 他销 售机 构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 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1 号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 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田 国立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66 网址:www.boc.cn 联系人 :宋 亚平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情 况变 更或增 减销 售机 构, 并予 以公告 。 (二)基金份额注册 登记 机构 名称: 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45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 白 志中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1801 联系人 :铁 军 中银 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9 (三)出具法律意见 书的 律师事务所 名称: 国浩 律师 (上 海) 事务所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南京西 路 580 号 南证 大 厦 45 层 负责人 :倪 俊骥 电话: (021 )52342668 传真: (021 )62676960 经办律 师: 宣伟 华、 丁媛 联系人 :丁 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 的会 计师事务所 名称: 安 永华 明会 计师 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北 京市 东城 区东 长 安街 1 号东 方广 场安 永大 楼 16 层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吴 港平 电话:


010-58153000 传真:


010-85188298 联系人 : 汤骏 经办会 计师 :汤骏 、 许培 菁 五、 基 金的名称 中银 薪 钱包 货币 市场 基金 六、基 金的类型 货币市 场基 金 七、基 金的投资目标 在有效 控制 投资 风险 和保 持高流 动性 的基 础上 ,力 争获得 超过 业绩 比较 基准 的稳定 回报 。 八、基 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 投资 于法 律法 规或 监管机 构允 许投 资的 金融 工具 , 包 括: 现金 、 通 知存 款、 一 年 以内(含 一年)的 银行定 期存款和 大额存单 ;剩余 期限(或 回售期限 )在 397 天以内 (含 397 天 ) 的 债券 、 剩 余期 限 在 397 天以 内 ( 含 397 天 ) 的资 产支 持证 券、 剩余 期限 在 397 天 以内 ( 含 397 天) 的中 期票 据; 期 限在 一年 以内 ( 含一 年) 的 债券 回购、 期限 在一 年以内 ( 含 一年 ) 的 中央 银行 票据 、 短期融 资券 , 及法 律法 规 或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其 他金 融工中银 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10 具,但 须符 合中 国证 监会 的相关 规定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货币 市场 基金 投资 其他品 种,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 行适当 程 序后, 可以 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九、基 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 通过 综合 考虑 各类 资产的 收益 性 、 流 动性 和 风险特 征 , 根 据定 量和 定 性方法 , 在 保持投资组合较低风 险和 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 ,力 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 基准 的稳定投资回 报。 1、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将根 据市 场情 况和 可投资 品种 的容 量 , 在 严 谨深入 的研 究分 析基 础上 , 综 合考 量 市场资 金面 走向 、 存款 银 行的信 用资 质以 及各 类资 产的收 益率 水平 、 流动 性 特征等 , 确定 各 类资产 的配 置比 例。 2、久 期控 制策 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和 短期资金市场的利率走势 ,确定投资组合的平均剩 余到期期 限。 具体 而言 , 在 预计 市 场利率 上升 时 , 适 当缩 短 投资品 种的 平均 期限 以规 避资本 损失 或获 得较高 的再 投资 收益 ; 在 预计利 率下 降时 , 适当 延 长投资 品种 的平 均期 限 , 以获取 资本 利得 或锁定 较高 的收 益。 3、银 行定 期存 款及 大额 存 单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在向 交易 对手 银行 进行询 价的 基础 上, 选取 利率报 价较 高的 银行 进行 存款投 资 , 在投资 过程 中注 重对 交易 对手信 用风 险的 评估 和选 择, 在 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前 提 下决定 各银 行 存款及 大额 存单 的投 资比 例。 4、短 期信 用类 债券 投资 策 略 本基金 通过 建立 “ 内 部信 用 评级体 系 ” 对市 场公 开发 行 的所有 短期 融资 券 、 中 期 票据 、 企 业债 、 公 司债 、 可 分离 转 债存债 等信 用品 种进 行研 究和筛 选 , 形 成信 用债 券 投资备 选库 。 结 合本基 金的 投资 与配 置需 要,通 过对 到期 收益 率、 剩余期 限、 流动 性特 征等 进行分 析比 较 , 挑选适 当的 短期 信用 品种 进行投 资。 5、债 券回 购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基于 对资 金面 走势 的判断 , 选择 回购 品种 和期 限。 当回 购 利 率低 于债 券收 益率时 , 采用息 差放 大策 略 , 该 策 略的基 本模 式是 利用 已买 入债券 进行 正回 购 , 再 利 用回购 融入 资金 购买收 益率 较高 债券 品种 , 如 此循 环至 回购 期结 束 卖出债 券偿 还所 融入 资金 。 在 进行 回购 放中银 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11 大操作 时 , 基 金管 理人 将 严格遵 守相 关法 律法 规关 于债券 正回 购的 有关 规定 。 当 回购 利率 高 于债券收益率时,本 基金 将通过逆回购的方式 融出 资金以分享短期资金 利率 陡升的投资机 会。 6、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管理 人通 过考 量宏 观经济 形势 、 提前 偿还 率 、 违 约率 、 资 产池 结构 以 及资产 池资 产所在 行业 景气 情况 等因 素, 预判 资产 池未 来现 金 流变动 ; 研究 标的 证券 发 行条款 , 预测 提 前偿还 率变 化对 标的 证券 平均久 期及 收益 率曲 线的 影响, 同时 密切 关注 流动 性 变化对 标的 证 券收益 率的 影响 , 在严 格 控制信 用风 险暴 露程 度的 前提下 , 通过 信用 研究 和 流动性 管理 , 选 择风险 调整 后收 益较 高的 品种进 行投 资。 7、其 他金 融工 具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密 切跟 踪银 行承 兑汇票 、商 业承 兑汇 票等 商业票 据以 及各 种衍 生产 品的动 向 , 一旦监 管机 构允 许基 金参 与此类 金融 工具 的投 资, 本基金 将在 届 时 相应 法律 法规的 框架 内 , 根据对 该金 融工 具的 研究 , 制 定符 合本 基金 投资 目 标的投 资策 略 , 在 充分 考 虑该投 资品 种风 险和收 益特 征的 前提 下, 谨慎投 资。 十、 业 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同期 七天 通知 存款 税后 利率。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 定位为 现金 管理 工具 , 具 有低风 险 、 高 流动 性的 特 征。 通知 存 款是一 种不 约定 存期 , 支 取时需 提前 通知 银行 , 约 定支取 日期 和金 额方 能支 取的存 款 , 具 有 存期灵 活、 存取 方便 的特 征,同 时可 获得 高于 活期 存款利 息的 收益 。根 据基 金的投 资标 的 、 投资目 标及 流动 性特 征 , 本基金 选取 同期 七天 通知 存款利 率(税后) 作 为本 基金 的业绩 比较 基 准。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者 有更 权威 的 、 更 能 为市场 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推 出, 或者 是市 场上 出现 更 加适合 用于 本基 金业 绩基 准时 , 经 与基 金托 管人 协 商一致 , 本基 金 可以在 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后变更 业绩 比较 基准 并及 时公告 , 而 无需 经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大会 审 议。 十一、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 是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低风 险品种 。 本基 金的 预期 风 险和预 期收 益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混合 型基金 、债 券型 基金 。 十二、 投资组合报告 中银 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12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董事 会及 董事保 证本 报告 所载 资料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 误 导性 陈 述或重 大 遗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及 连带 责任 。 本基金 的托 管人 —— 兴业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合 同规 定, 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 现和 投资 组 合报告 等内 容 , 保 证复 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 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 的比例(%) 1 固定收 益投 资 2,745,195,402.55 38.52 其中: 债券 2,745,195,402.55 38.52 资产支 持证 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90,000,000.00 1.26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 入返售 金融 资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 合计 4,189,461,429.87 58.78 4 其他各 项资 产 102,251,976.51 1.43 5 合计 7,126,908,808.93 100.00 ( 二)报告期债券回购融 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 告 期 内 债 券 回 购 融 资 余 额 14.64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的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1,154,968,702.51 19.35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 报 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 余额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为报 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融资余 额占 资 产净值 比例 的简 单平 均值 。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 额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 合同 约定 : “ 本基 金 债券正 回购 的资 金余 额在 每个交 易日 均不 得超 过基 金资产 净 值的 20 % ” , 本报 告期 内, 本基金 未发 生超 标情 况。 ( 三)基金投资组合平均 剩余期限 中银 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13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 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80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值 89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值 6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 均剩 余期限超过120 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 合同 约定 : “ 本基 金 投资组 合的 平均 剩余 期限 在每个 交易 日均 不得 超过120 天” ,本 报 告期内 ,本 基金 未发 生超 标情况 。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 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 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比例 (%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 1 30天以 内 32.50 19.35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2 30天( 含) —60 天 25.95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3 60天( 含) —90 天 16.90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4 90天( 含) —180 天 34.38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5 180天 (含 ) —397 天 ( 含) 6.49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397 天的 浮动 利率 债 - - 合计 116.22 19.35 ( 四) 报告期末按债券 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 组合 序 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1 国家债 券 49,974,452.96 0.84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350,049,597.21 5.87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350,049,597.21 5.87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809,925,698.99 13.57 中银 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14 6 中期票 据 - - 7 同业存 单 1,535,245,653.39 25.73 8 其他 - - 9 合计 2,745,195,402.55 46.00 10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 397 天 的浮动 利率 债券 - - ( 五)报告期末按摊余成 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 投资 明细 序 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 张)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1 11169097 5 16 厦 门银 行 CD010 2,000,000 199,133,471.47 3.34 2 111691608 16 广 州农 村商 业 银行 CD020 2,000,000 198,841,449.00 3.33 3 111690920 16 广 州银 行 CD009 2,000,000 197,715,966.11 3.31 4 111691629 16 南 京银 行 CD031 2,000,000 197,384,138.23 3.31 5 150211 15 国开 11 1,000,000 100,052,939.52 1.68 6 150413 15 农发 13 1,000,000 99,997,326.42 1.68 7 011558001 15 国 开投 SCP001 1,000,000 99,953,582.77 1.67 8 111692042 16 洛 阳银 行 CD024 1,000,000 99,774,166.20 1.67 9 111690731 16 德 阳银 行 CD013 1,000,000 99,602,294.58 1.67 10 111690925 16 齐 鲁银 行 CD004 1,000,000 99,589,036. 77 1.67 ( 六) “ 影子定价 ” 与 “ 摊余成本法” 确定的基金资产 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0.25( 含)-0.5% 间的 次数 0 次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1627%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504% 报告期 内每 个 工 作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1107% (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 支持 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 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 基 金计 价方 法说 明 中银 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15 本基金 估值 采用 摊余 成本 法计价 , 即估 值对 象以 买 入成本 列示 , 按票 面利 率 或商定 利率 每日计 提应 收利 息, 并按 实际利 率法 在其 剩余 期限 内摊销 其买 入时 的溢 价或 折价。 8.2 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持 有剩余 期限 小于 397 天 但 剩余存 续期 超过 397 天 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的摊余 成本 均未 超过 当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20% 。 8.3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 券的发 行主 体本 期没 有出 现被监 管部 门立 案调 查, 或在报 告编 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形。 8.4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53,496,916.09 4 应收申 购款 48,755,060.42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02,251,976.51 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 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 算中 四舍 五入 的原 因,本 报告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项之 间可 能存 在尾 差。 十三、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 也 不保 证 最低收 益 。 基 金的 过往 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4 年 6 月 5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以来 基金 投资 业绩 与同 期业绩 比 较基的 比较 如下 表所 示: 中银薪 钱包 货币 市场 基金 :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标 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2014 年 6 月 26 日 (基 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1916% 0.0027% 0.7088% 0.0000% 1.4828% 0.0027%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8317% 0.0038% 1.3688% 0.0000% 2.4629% 0.0038%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0.7496% 0.0028% 0.3413% 0.0000% 0.4083% 0.0028%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起至 6.9026% 0.0035% 2.4188% 0.0000% 4.4838% 0.0035% 中银 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16 2016 年 3 月 31 日 注:本 基金 每个 运作 期期 末例行 收益 结转 (如 遇节 假日顺 延) 。 十四、 基金 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 关的 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 (3) 销售 服务 费; (4)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与 基 金相关 的信 息披 露费 用; (5)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与 基 金相关 的会 计师 费、 律师 费和诉 讼费 ; (6)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费用; (7) 基金 的证 券交 易费 用 ; (8) 基金 的银 行汇 划费 用 ; (9) 基金 的开 户费 用 和 账 户维护 费用 ; (10) 按照 国家 有关 规定 和基金 合同 约定 ,可 以在 基金财 产中 列支 的其 他费 用。 2 、基金费用计提方 法、计 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33% 年 费率计 提。 管理 费的 计算 方法 如 下 : H =E× 0.33%÷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 金托管 人发 送基金 管理 费划 款指 令,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 3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付 给基金 管理 人。 若遇 法定 节假日 、公 休假 等, 支付 日 期顺延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 基 金 的 托 管 费按 前 一 日基 金 资 产 净 值的 0.05% 的年 费 率 计 提 。 托管 费 的 计算 方 法 如 下: H =E× 0.05%÷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中银 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17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 金托管 人发 送基金托 管费划款 指令, 基金托管 人复核后 于次月 前 3 个工 作日内 从基金 财 产中一次 性支 取。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日等 ,支 付日 期顺 延。 3、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本基金 的年 销售 服务 费率 为 0.3% ,具 体如 下: H =E× 年销 售服 务费 率÷ 当 年天数 H 为 每日 基金 份额 应计 提 的基金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前一 日基 金份 额的 基 金资产 净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 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 向基金 托管 人发 送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划付指 令, 经基 金托 管人 复 核后于 次月 首日 起 5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付 给注 册 登记机 构 , 由 注册 登记 机 构代付 给销 售机 构 。 若 遇 法定节 假日 、 休息 日或 不 可抗力 致使 无法 按时支 付的 ,支 付日 期顺 延至最 近可 支付 日支 付。 上述“1 、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中第(4) -(10 ) 项费 用 ” ,根 据有 关法 规及 相应 协 议规定 , 按费用 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费 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 金 财产 中支 付。 3 、不列入基金费用 的项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基金管 理人和基 金托管 人因未履 行或未完 全履行 义务导致 的费用支 出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基 金合 同生 效前 的相 关 费用; 4、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4 、基金税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二)与基金销售有 关的 费用 本基金 不收 取认 购费 、申 购费与 赎回 费。 (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 其他 费用 根据 相关 法律法 规执 行。 十五、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 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依 据 《中 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公 开证 券投 资基 金 运作管 理办中银 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18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销 售 管理办 法》 、 《 证券 投资 基 金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及 其它有 关法 律法 规的要 求 , 结 合本 基金 运 作的实 际情 况 , 对 本基 金 的原招 募说 明书 进行 了更 新, 主要 更新 的 内容如 下: (一) 在 “ 基 金管 理人 ” 部分, 对 董事会 成员 、 监 事、 基 金 经理 、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成 员 的姓名 及职 务 、 基金 管理 人的内 部控 制制 度 等 信息 进行了 更新 ; (二) 在 “ 基 金托 管人 ” 部分 , 对 基金托 管人 情况 的相关 内容 进行 了更 新; (三) 在“相 关服 务机 构” 部分 ,对基 金份 额发 售机 构的 相关信 息进 行了 更新 ; (四) 在 “ 投 资组 合报 告 ” 部 分, 根据 《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 式准则 第 5 号》 及 《基 金 合 同》 , 披露 了本 基金 最近 一期投 资组 合报 告的 内容 ;


(五) 在 “ 基 金的 业绩 ” 部分 ,披 露了基 金自 合同 生效 以来 的投资 业绩 ;


(六) 在 “ 其 他 应 披 露 事 项 ” 部 分 , 列 明 了 前 次 招 募 说 明 书 公 布 以 来 的 其 他 应 披 露 事 项。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2016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