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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利A类(161230)

丰利A类: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 页,共 33 页 
 
 
 
 
国 投 瑞 银 双债 丰 利 两 年定 期 开 放 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6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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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半年度 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 告 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半年度报 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 2 月 3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共 33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16123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2 月 3 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03,780,019.03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定开 债 A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定 开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1230 161231 报 告 期 末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份 额 总 额 802,404,921.77 份 1,375,097.26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 力 争为投资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取稳健灵活的投资策略, 主要通过对可转债、 信用债等 固 定 收 益 类 金 融 工 具 的 主 动 管 理 , 力 求 在 有 效 控 制 风 险 的 基 础 上, 获得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并根据对权益类市场的趋势研判 适度参与权益类资产投资,力求提高基金总体收益率。 2、债券投资管理 本基金采取 “ 自上而下” 的债券分析方法, 确定债券模拟组合, 并 管理组合风险。 同时为有效控制债券投资的系统性风险, 本基 金根据风险管理的 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适度运用国债期货, 提高投资 组合 的 运作效率。 3、股票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把握权益类资产出现的趋势性或结构性投资机会, 在本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直接投资权益类资产, 努力获取 超额收 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可转债指数× 40%+ 中证信用债指数× 6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风险 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共 33 页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刘凯 田青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010-67595096 传真 0755-82904048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 半 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 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 中心 46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 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 告 期 (2016 年 2 月 3 日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定 开债 A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定 开债 C 本期已实现收益 9,344,158.34 13,749.35 本期利润 20,392,971.22 32,671.3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54 0.023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50% 2.4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6 年 6 月 30 日)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定开 债 A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定开 债 C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86 0.007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20,390,678.19 1,403,643.3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2 1.02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 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共 33 页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 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长 率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率 的 比 较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定开债 A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29% 0.09% 0.28% 0.14% 0.01% -0.05% 过去三个月 0.99% 0.12% -1.55% 0.21% 2.54% -0.09%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50% 0.14% -0.41% 0.27% 2.91% -0.13%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定开债 C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29% 0.08% 0.28% 0.14% 0.01% -0.06% 过去三个月 0.99% 0.12% -1.55% 0.21% 2.54% -0.09%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40% 0.13% -0.41% 0.27% 2.81% -0.14% 注:1、本基金以可转债、信用债为主要投资方向,强调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本 基金以中证可转债指数、 中证信用债指数为基础构建业绩比较基准, 主要是鉴于上述指 数的公允性和权威性,以及上述指数与本基金投资策略的一致性。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 2 月 3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 本 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 比较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 年 2 月 3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定开债 A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共 33 页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定开债 C 注:1、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 尚处于建仓期。 2、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 2 月 3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 本 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共 33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 经理情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 及 其管 理 基 金 的经 验 国 投 瑞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公司" ) , 原 中 融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经 中 国 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于 2002 年 6 月 13 日正式成立,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公司 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 49% 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有 限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UBS AG ) 。 公司 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 以" 诚信、 创新、 包容、 客户关注" 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 截止 2016 年 6 月底, 在公募基金方面, 公司共管理 59 只基金, 已建立起覆盖高、 中、 低 风险等级的完整产品线; 在专户理财业务方面, 自 2008 年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以来, 已成功运作管理的专户产品涵盖了灵活配置型、 稳健增利型等常规产品,还包括分级、期指套利、商品期货、QDII 等创新品种;在境 外资产管理业务方面, 公司自 2006 年开始为 QFII 和信托计划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具有 丰富经验,并于 2007 年获得 QDII 资格。 4.1.2 基 金 经 理 ( 或 基金 经 理 小 组) 及 基 金 经理 助 理 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莎莎 本基金基金 经理 2016-02- 03 - 8 中国籍, 硕士, 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 曾任中诚信证券评估公 司分析师、 阳光保险资产管理 中心信用研究员、 泰康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信用研究员。 2013 年 7 月加入国投瑞银。 现任国 投 瑞 银 双 债 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岁增利一 年 期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国投瑞银岁赢利一年期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 投 资 基 金 和 国 投 瑞 银 中 高 等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共 33 页 注:1、 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 8 月 6 日发布关于本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增聘 桑俊先生为本基金基金经理。





桑俊先生, 中国籍, 博士,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曾任职国海证券研究所。 2012 年 5 月加入国投瑞银。 现任国投瑞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新 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 瑞银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精选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国投瑞银优选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 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本基金运作 遵规守信情 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遵守 《证券法》 、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系列法规和 《 国 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等有关规定, 本着恪守诚 信、 审慎勤勉, 忠实尽职的原则,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 报 告期内, 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 基金运作合法合规, 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 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公平交易情 况的专项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 度 的执 行 情 况 本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严 格 执 行 了 公 平 交 易 相 关 的 系 列 制 度 , 通 过 工 作 制 度 、 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以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 决策、 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 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 分析评估和信 息 披 露 来 加 强 对 公 平 交 易 过 程 和 结 果 的 监 督 , 形 成 了 有 效 的 公 平 交 易 体 系 。 本 报 告 期 , 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 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 原则的现象。 4.3.2 异 常 交 易 行 为 的专 项 说 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所 有 投 资 组 合 在 本 报 告 期 内 未 出 现 参 与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共 33 页 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 5% 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的投资 策略和业绩 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投资 策 略 和 运作 分 析 进入二季度以来, 宏观基本面表现较为平淡。 信贷方面, 二季度单月信贷波动比较 大,3 月份信贷整体新增 1.37 亿 ,超出市场预期,但 4、5 月份增量明显下滑,从信贷 结构来看, 持续好转的房地产销售带动的居民中长期贷款增速稳健, 而企业中长期贷款 增量一般, 显示出经济增长动能相对单一。 二季度固定资产 投资累计增速逐月下滑, 2016 年 1-5 月份, 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同比增长 9.6% , 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表现平稳, 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从 4 月份冲高回落, 制造业投资表现持续低迷。 通胀方面, 二季度 在猪肉、 蔬菜价格回落的影响下, CPI 同比增速有所下滑, 市场的通胀预期也有所修正。 政策层面, 二季度货币政策继续稳健, 市场资金面除月末、 季末小幅波动, 整体较为 宽 松。4 月下旬,人民日报刊登权威人士讲话,指出中国经济短期难以复苏,传统的政策 刺激有效性减弱。至此,市场基本改变了对基本面持续复苏的预期。 债券市场受到基本面和政策的双 重影响, 二季度收益率呈震荡走势。 10 年期国债收 益率从 4 月初的 2.9% 上行到 6 月中旬的 2% , 然后 6 月中下旬在资金面、 基本面、 英 国 脱欧等外围的事件刺激下,下行至 6 月末 的 2.8% , 整体窄幅波动。信用债方面,经过 一季度信用风险的持续发酵, 二季度市场情绪略为缓和, 过剩产能行业个券成交较一季 度活跃, 信用债整体收益率小幅下行。 可转债方面, 二季度股市表现震荡, 转债整体 溢 价率依然偏高,行情上以个券跟随正股题材为主。 4.4.2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的业 绩 表 现 截止本报告期末 (2016 年 6 月 30 日) , 本基金 A 级份额净值为 1.022 元,C 级份额 净值为 1.021 元,成立至本报告期末 A 级份 额净值增长率为 2.50% ,C 级份额 净值增长 率为 2.40%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41% 。基金净值增长率高于业绩比较基准, 主要原因在于仓位控制及精选个券。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 及行业走势 的简要展望 展望 3 季度, 经济基本面预计难有超预期表现, 房地产投资的可持续性存疑, 制造 业投资难有起色, 预计政策方面仍会以基建托底经济。 信贷方面三季度传统上不是旺季,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共 33 页 通胀在食品价格继续下行的带动下预计同比会下行至 2% 以下。不过考虑到稳增长的必 要性, 三季度财 政政策刺激可能加码, 美联储短期加息概率不大, 但仍需持续关注其非 农就业数据,国内债券收益率整体上仍以区间震荡为主,收益率曲线偏平坦化。


我们将维持适中的组合久期, 保持适度杠杆,以获取票息收益为主, 并参与利率债的 波段交易。 我们认为未来的 1-2 年均为信用风险释放期, 我们将严控信用风险, 精选信 用债。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估值程 序等事项的 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估值 小组及运营部。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 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 行监督; 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 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 事项, 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 估值核算员、 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 及 监 察 稽 核 部 指 定 人 员 ; 运 营 部 负 责 日 常 的 基 金 资 产 的 估 值 业 务 , 执 行 基 金 估 值 政 策 , 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负责日常估值业务。 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应 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 基 金 的 日 常 估 值 程 序 由 运 营 部 基 金 估 值 核 算 员 执 行 、 运 营 部 内 部 复 核 估 值 结 果 , 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 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 基 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 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 业敏感, 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 参与估值政策讨论。 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 证券, 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 由估值小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 行沟通,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截止报告期末未与 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利润分 配情况的说 明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 A 级份额本期已实现收益为 9,344,158.34 元,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为 6,936,943.54 元;报告期内本基金共实施 1 次收益分配,累计分配 2,407,214.80 元, 每 10 份基金份额分红 0.030 元。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 C 级份额本期已实现收益为 13,749.35 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9,624.10 元。 报告期内本基金共实施 1 次收益分配, 累计分配 4,125.25 元, 每 10 份基金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共 33 页 份额分红 0.030 元。 报告期本基金的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的约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 管人遵规守 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了 《证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基 金 合 同 、 托 管 协 议 和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 不 存 在 损 害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利 益 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 本基金投资 运作遵规守 信、净值计 算、利润分 配等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 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 对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 对本基金的投资 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 报告中财务 信息等内容 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发 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 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 6 半 年 度 财 务会 计 报 告 (未 经 审 计 )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6 年 6 月 30 日 资产: - 银行存款 24,294,750.20 结算备付金 3,993,543.88 存出保证金 44,711.04 交易性金融资产 931,304,491.50 其中:股票投资 128,286,102.00 基金投资 -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共 33 页 债券投资 803,018,389.5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846,465.13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50,289.63 资产总计 987,534,251.38 负 债 和 所 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6 年 6 月 30 日 负债: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46,999,382.5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8,086,181.54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402,584.53 应付托管费 134,194.87 应付销售服务费 458.45 应付交易费用 10,917.74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30,144.26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6,065.99 负债合计 165,739,929.88 所 有 者 权 益: - 实收基金 803,780,019.03 未分配利润 18,014,302.47 所有者权益合计 821,794,321.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87,534,251.38 注: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 A 级基 金份额净值 1.022 元, 基金份额总额 802,404,921.77 份;国投瑞银双债丰利 C 级基金份额净值 1.021 元,基金 份额总额 1,375,097.26 份。合计份额总额 803,780,019.03 份。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共 33 页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 2 月 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2 月 3 日 ( 基金 合 同 生 效日 )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24,050,245.09 1. 利息收入 9,477,062.8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844,197.61 债券利息收入 6,301,206.1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31,659.09 其他利息收入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 ” 填列) 3,505,407.1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867,775.00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430,137.1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1,207,495.00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 列) 11,067,734.83 4. 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 5. 其他收入(损失以 “- ” 号填列) 40.28 减 : 二 、 费用 3,624,602.57 1 .管理人报酬 1,974,378.25 2 .托管费 658,126.10 3 .销售服务费 2,249.98 4 .交易费用 218,429.87 5 .利息支出 645,443.5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45,443.57 6 .其他费用 125,974.80 三 、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填 列) 20,425,642.5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 净 利 润(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20,425,642.52 注: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 2 月 3 日,2016 半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 2016 年 2 月 3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本报告期的财务 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共 33 页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变动 表 会计主体: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 2 月 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2 月 3 日 ( 基金 合 同 生 效日 )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 有 者 权 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803,780,019.03 - 803,780,019.03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 期利润) - 20,425,642.52 20,425,642.52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净值减 少以 “- ”号填 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 少以 “- ” 号 填列) - -2,411,340.05 -2,411,340.05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803,780,019.03 18,014,302.47 821,794,321.50 注: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 2 月 3 日,2016 半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 2016 年 2 月 3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本报告期的财务 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王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彬,会计机构负责人:冯伟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系 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证监基金字[2014]99 号文 《 关于核准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 的核准, 由基金管理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共 33 页 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2 月 3 日正式 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803,780,019.03 份基金份额。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 第 14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基金为契约 型、 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 限 公 司 , 基 金 托 管 人 为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 ,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中登公司” )担任注册登记机构。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可转债 ( 含 可 分 离 交 易 可 转 债 ) 、 信 用 债 ( 金 融 债 、 企 业 债 、 公 司 债 、 次 级 债 、 短 期 融 资 券 、 中期票据、 资产支持 证券、 地方政府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 金 融 工 具 ) 、 国 债 、 央 行 票 据 、 债 券 回 购 、 银 行 存 款 、 股 票 ( 包 括 中 小 板 、 创 业 板 及 其 他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发 行 上 市 的 股 票 ) 、 权 证 、 国 债 期 货 等 金 融 工 具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其中, 可 转债、 信用债 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债券资产的 80% ; 本基金 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 的 20% ; 但 在每个开放期的前 3 个月和后 3 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 的限制。 本基金在运作周期内在扣除国 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保持不低 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易保证金后,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转型后,投资范围根据本基金合同第二十章相关约定进行调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证可转债指数× 40%+ 中证信 用债指数× 60%" 。 6.4.2 会 计 报 表 的 编 制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 准则")、 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 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基 金 业 协 会") 颁 布 的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会 计 核 算 业 务 指 引》 、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在财务报表附 注 6.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 操作编制。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共 33 页 6.4.3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则 及 其 他 有关 规 定 的 声明 本基金 2016 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 金 2016 年 6 月 30 日 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 2 月 3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本 基 金 财 务 报 表 所 载 财 务 信 息 根 据 下 列 依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会 计 核 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 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报告编制的 期间为 2016 年 2 月 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6.4.4.2记账本位币 本 基 金 记 账 本 位 币 和 编 制 本 财 务 报 表 所 采 用 的 货 币 均 为 人 民 币 。 除 有 特 别 说 明 外 , 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6.4.4.3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负 债 的 分 类 (1) 金融资 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 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 期投资。 本 基 金 目 前 以 交 易 目 的 持 有 的 股 票 投 资 和 债 券 投 资 分 类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 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 包括银行存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 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 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 债的分类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共 33 页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及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 项等。 6.4.4.4金融资产 和 金 融负 债 的 初 始确 认 、 后 续计 量 和 终 止确 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 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 息, 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予以终止确认: (1) 收取该 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 权利终止; (2) 该金融 资产已转移, 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 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 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 的 估 值原 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 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交 易, 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 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 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 变化,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 价值。 (3) 当金融 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 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 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共 33 页 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 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 值、 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采用估值技术时, 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 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6.4.4.6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负 债 的 抵 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 抵 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 易双方准备按净额 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 1.00 元。 由于 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上述申 购 和 赎 回 分 别 包 括 基 金 转 换 所 引 起 的 转 入 基 金 的 实 收 基 金 增 加 和 转 出 基 金 的 实 收 基 金 减少。 6.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 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 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 的金 额。 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 6.4.4.9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 计 量 股 票 投 资 在 持 有 期 间 应 取 得 的 现 金 股 利 扣 除 由 上 市 公 司 代 扣 代 缴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后 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 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 缴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后 的 净 额 确 认 为 利 息 收 入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确 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于处置时, 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 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共 33 页 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 用 的 确 认 和计 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 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 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 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基 金 的 收 益 分配 政 策 1、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方式; 2、由于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 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 等分配权; 3 、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后 每 一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不 能 低 于 面 值 , 即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基 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基金合同生效满 6 个月后,若基金在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同一类别的每 10 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金额高于或等于 0.05 元,该类基金份额至少进行收益分配 1 次,在次月 10 个工作日之内对该类基金份额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 低于该类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的 50% ;


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6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转型后,基金的收益分配原 则 根 据 本 基 金 合 同 第 二 十 章 相 关 约 定 进 行 调 整 。 6.4.4.12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 管理要求、 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 以经营分 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 成 部 分 :(1) 该 组 成 部 分 能 够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产 生 收 入 、 发 生 费 用 ;(2)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管 理 人 能 够定期 评 价 该组成 部 分 的经营 成 果 ,以决 定 向 其配置 资 源 、评价 其 业 绩;(3) 本 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 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 满 足 一 定 条 件 的 , 则 合 并 为 一 个 经 营 分 部 。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共 33 页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6.4.4.13 其 他 重 要 的 会计 政 策 和 会计 估 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6.4.5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估 计 变 更 以及 差 错 更 正的 说 明 6.4.5.1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期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总 局 财 税[2002]128 号 《 关 于 开 放式 证 券 投 资基 金 有 关 税收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2004]78 号 《 财 政 部 、 国家 税 务 总 局关 于 证 券 投资 基 金 税 收政 策的 通知》 、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 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 的通知》 、 财税[2015]101 号 《关 于 上 市 公 司股 息 红 利 差别 化 个 人 所得 税 政 策 有关 问 题 的 通知 》 、 财 税[2016]36 号《关于 全 面 推 开 营业 税 改 征 增值 税 试 点 的通 知 》 、 财税[2016]46 号 《 关 于进 一 步 明 确全 面 推开 营 改 增 试 点金 融 业 有 关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2016]70 号 《 关 于 金 融 机构 同 业 往 来等 增值 税补充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 2016 年 5 月 1 日前,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 收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 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 对 金 融 同 业 往 来 利 息 收 入 亦 免 征 增 值 税 。


(2) 对基 金从 证 券 市 场中 取 得 的 收入 , 包 括 买卖 股 票 、 债券 的 差 价 收入 , 股 权的股 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共 33 页 (3) 对基 金取 得 的 企 业债 券 利 息 收入 , 应 由 发行 债 券 的 企业 在 向 基 金支 付 利 息时代 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 以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 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于 2015 年 9 月 8 日前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 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 解禁前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 出股票按 0.1% 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 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 易印 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 报 告 期 存 在 控制 关 系 或 其他 重 大 利 害关 系 的 关 联方 发 生 变 化的 情 况 于 2016 年上半年度,并无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 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 报 告 期 与 基金 发 生 关 联交 易 的 各 关联 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建设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 报 告 期 的 关 联方 交 易 6.4.8.1 通 过 关 联 方 交易 单 元 进 行的 交 易 本基金本期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2 月3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6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974,378.25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共 33 页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费 1,454.05 注: 支付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 0.60%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60%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2 月3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6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58,126.10 注: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 的年费率 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 / 当年 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2 月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投瑞银双债丰 利定开债 A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定 开债 C 合计 中国建设银行 - - - 国投瑞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 535.98 535.98 合计 - 535.98 535.98 注: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 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 0.4%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 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 0.40 %/ 当 年天数。 6.4.8.3 与 关 联 方 进 行银 行 间 同 业市 场 的 债 券(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期无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共 33 页 6.4.8.4 各 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6.4.8.4.1 报 告 期 内 基 金管 理 人 运 用固 有 资 金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本基金本期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2 报 告 期 末 除 基金 管 理 人 之外 的 其 他 关联 方 投 资 本基 金 的 情 况 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未持有本基金。 6.4.8.5 由 关 联 方 保 管的 银 行 存 款余 额 及 当 期产 生 的 利 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2 月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24,294,750.20 135,551.60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 人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保 管 , 按 银 行 间 同 业 利 率 计 息 。 6.4.8.6 本 基 金 在 承 销期 内 参 与 关联 方 承 销 证券 的 情 况 本基金本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 他 关 联 交 易事 项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期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6 年 6 月 30 日 ) 本 基 金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6.4.9.1 因认购新发/ 增 发 证 券 而于 期 末 持 有的 流 通 受 限证 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股/ 新债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 末 持 有 的 暂时 停 牌 等 流通 受 限 股 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6.4.9.3 期 末 债 券 正 回购 交 易 中 作为 抵 押 的 债券 6.4.9.3.1 银 行 间 市 场 债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 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 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144,999,382.50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共 33 页 单价 101452008 14 华电股 MTN001 2016-07-06 107.52 300,000.00 32,256,000.00 150205 15 国开 05 2016-07-05 103.51 200,000.00 20,702,000.00 150213 15 国开 13 2016-07-05 102.89 200,000.00 20,578,000.00 150405 15 农发 05 2016-07-05 104.60 300,000.00 31,380,000.00 041669017 16 国家核电 CP001 2016-07-06 100.02 150,000.00 15,003,000.00 160206 16 国开 06 2016-07-05 99.88 300,000.00 29,964,000.00 合计


1,450,000.0 0 149,883,000.00 6.4.9.3.2 交 易 所 市 场 债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 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 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2,000,000.00 元, 分别于 2016 年 7 月 4 日到期。 该类交易要求本 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 不低于债券回购交 易的余额。 6.4.10 有 助 于 理 解 和 分析 会 计 报 表需 要 说 明 的其 他 事 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128,286,102.00 12.99 其中:股票 128,286,102.00 12.99 2 固定收益投资 803,018,389.50 81.32 其中:债券 803,018,389.50 81.32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共 33 页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000,000.00 2.03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8,288,294.08 2.86 7 其他各项资产 7,941,465.80 0.80 8 合计 987,534,251.38 100.00 注: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 股票投资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 力 、 热 力 、 燃 气 及 水 生 产 和 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 息 传 输 、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 - J 金融业 128,286,102.00 15.61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共 33 页 合计 128,286,102.00 15.61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十 名 股 票 投 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600036 招商银行 1,916,100. 00 33,531,750.00 4.08 2 601601 中国太保 1,207,800. 00 32,658,912.00 3.97 3 601318 中国平安 996,500.0 0 31,927,860.00 3.89 4 601166 兴业银行 1,979,500. 00 30,167,580.00 3.67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 组合的重大 变动 7.4.1 累 计 买 入 金 额 超出 期末基 金资 产 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 股 票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31,768,757.66 3.87 2 000001 平安银行 29,049,321.41 3.53 3 601166 兴业银行 28,806,274.85 3.51 4 601601 中国太保 28,803,383.99 3.50 5 600036 招商银行 28,385,714.00 3.45 注:" 买入 金额" 按买卖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考虑相关交易 费用。 7.4.2 累 计 卖 出 金 额 超出 期末基 金资 产 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 股 票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1 000001 平安银行 30,917,096.41 3.76 注:" 卖出 金额" 按买卖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考虑相关交易 费用。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共 33 页 7.4.3 买 入 股 票 的 成 本总 额 及 卖 出股 票 的 收 入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146,813,451.91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30,917,096.41 注: " 买入股票成本" 、 " 卖出股票收入" 均按买卖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 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 类的债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06,030,000.00 25.0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6,030,000.00 25.07 4 企业债券 134,074,099.80 16.3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19,856,000.00 26.75 6 中期票据 242,712,000.00 29.53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346,289.70 0.04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803,018,389.50 97.72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 序 的 前 五名 债 券 投 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041652014 16 南方水 泥 CP001 500,000 49,905,000.00 6.07 2 041669017 16 国家核 电 CP001 400,000 40,008,000.00 4.87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共 33 页 3 101452008 14 华电股 MTN001 300,000 32,256,000.00 3.93 4 150412 15 农发 12 300,000 31,482,000.00 3.83 5 150405 15 农发 05 300,000 31,380,000.00 3.82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 序 的 前 十名 资 产 支 持证 券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 值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 大小排序的 前五名贵金 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 序 的 前 五名 权 证 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投 资 的 股 指期 货 交 易 情况 说 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7.11 报 告 期末 本 基 金 投资 的 国 债 期货 交 易 情 况说 明 7.11.1 本 期 国 债 期 货 投资 政 策 为有效控制债券投资的系统性风险, 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目 的,适度运用国债期货,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7.11.2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投 资 的 国 债期 货 持 仓 和损 益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7.12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注 7.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 持有 “ 中国太保” 市值 32,658,912.00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 3.97%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3 月 10 日和 3 月 11 日公告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 “ 中国太保” 存在寿险客户回访不符合规定和存在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的行 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对公司罚款 1 万元 和 12 万元 ,对相关责任人路琨和 刘斌分别予以警告以及罚款 1 万元和 4 万元。 基金管理人认为, 该公司上述被处罚事项 有利于公司加强内部管理, 公司当前总体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保持稳定, 事件对该公司 经营活动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不改变该公司基本面。 本基金对上述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了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投资决策程序。 除 上 述 情 况 外 ,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本 期 没 有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的 ,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共 33 页 7.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7.12.3 期 末 其 他 各 项 资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4,711.0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846,465.1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50,289.63 8 其他 - 9 合计 7,941,465.80 7.12.4 期 末 持 有 的 处 于转 股 期 的 可转 换 债 券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128009 歌尔转债 128,790.00 0.02 7.12.5 期 末 前 十 名 股 票中 存 在 流 通受 限 情 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投资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2.6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注 的 其 他 文字 描 述 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 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 人户数及持 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 户均持有 持有人结构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共 33 页 户数 ( 户) 的基金份 额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国投瑞银双债 丰利定开债 A 946 848,208.16 800,142,000.00 99.72% 2,262,921.77 0.28% 国投瑞银双债 丰利定开债 C 327 4,205.19 - - 1,375,097.26 100.00% 合计 1,273 631,406.14 800,142,000.00 99.55% 3,638,019.03 0.45%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 名持有人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定开债 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杨凯


189,200.00 27.95% 2


刘振伟


83,500.00 12.33% 3


周科举


63,500.00 9.38% 4


童炜


36,500.00 5.39% 5


夏永清


30,000.00 4.43% 6


李玉萍


28,000.00 4.14% 7


林思特


25,500.00 3.77% 8


刘莉


25,000.00 3.69% 9


蒋玉军


24,500.00 3.62% 10


徐海韵


14,600.00 2.16% 注:1、以上持有人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2、以上上市持有人份额统计仅为双债丰利 A 级份额。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持 有本基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 定开债 A 15,053.05 0.00%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 定开债 C 100,158.00 7.28% 合计 115,211.05 0.01% 注:1、以上持有人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2、以上上市持有人份额统计仅为双债丰利 A 级份额。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共 33 页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持 有本开放式 基金份额总 量区间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 负责人 持有本开放式 基金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定 开债 A 0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定 开债 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 本开放式基金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定 开债 A 0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定 开债 C 0 合计 0 注: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本基金基金经理于本报告 期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9 开 放 式 基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定开债 A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定开债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年 2 月 3 日)基金份额总额 802,404,921.77 1,375,097.26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末 基金总申购份额 - - 减: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 期期末 基金总赎回份额 -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末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02,404,921.77 1,375,097.26 注: 本基金包括 A 、C 两类基金份额, 在募集期同时募集。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 金以 2 年为一个运作周期, 每个运作周期自起始日起至 2 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 每 个运作周期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含当日) 或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 (含当日) 。 在运作周期内, 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A 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C 类基金份额 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运作周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 期间可以办 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 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共 33 页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大 会 决 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金 托 管 人 的专 门 基 金 托管 部 门 的 重大 人 事 变 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1、刘纯亮先生自 2016 年 2 月 3 日起不再担任管理人总经理; 2、王彬女士自 2016 年 2 月 3 日起担任管理人总经理; 3、包爱丽女士自 2016 年 2 月 3 日起不再担任管理人副总经理。 另,储诚忠先生自 2016 年 8 月 12 日起任管理人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 及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财 产、 基 金 托 管业 务 的 诉 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 与本基金管理人、 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 10.4 基 金 投 资 策 略 的改 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0.5 为 基 金 进 行 审 计的 会 计 师 事务 所 情 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合同生效, 初次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 提供审计服务,未发生改聘事务所的情况。 。 10.6 管 理 人、 托 管 人 及其 高 级 管 理人 员 受 稽 查或 处 罚 等 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 金 租 用 证 券 公司 交 易 单 元的 有 关 情 况 10.7.1 基 金 租 用 证 券 公司 交 易 单 元进 行 股 票 投资 及 佣 金 支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成 交总额 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总 量的比 例 安信证券 1 59,966,417.82 33.74% 55,846.81 33.74% - 海通证券 1 117,764,130.50 66.26% 109,672.98 66.26% - 广发证券 1 - - - - -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共 33 页 财达证券 1 - - - - - 10.7.2 基 金 租 用 证 券 公司 交 易 单 元进 行 其 他 证券 投 资 的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购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成 交总额 的比例 安信证券 2,278,85 6.89 5.09% - - - - 海通证券 42,457,6 51.28 94.91% 2,930,40 0,000.00 100.00% - - 注:1、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 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 研究水平、 财务状况、 经营状况、 经营行为 以 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由研究部、 投资部及交易部对券商 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方案。 根据董事会授权, 由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交易所权证交易。 3、本基金本报告期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全部为新增席位。 国 投 瑞 银 基金 管 理 有 限公 司 二 〇 一 六 年八 月 二 十 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