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 页,共 25 页
国 投 瑞 银 白银 期 货 证 券投 资 基 金 (LOF )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6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共 25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半年度
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 内
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半年度报
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共 25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LOF )
场内简称 白银基金
基金主代码 161226
交易代码 16122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8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67,208,588.27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 年 8 月 17 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 基 金 力 求 每 日 基 金 净 值 增 长 率 在 扣 除 相 关 费 用 前 与 上 海 期 货
交易所白银期货主力合约收益率相当。 相关费 用指投资管理运作
中从基金资产中扣除的必要费用或成本, 如管理费、 托管费、 交
易费用等。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持有白银期货主力合约达成投资目标。 基 金管理
人将根据白银期货的期限结构以及各合约的流动性状况等因素,
合理的选择标的合约与换约时机。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本基金
也可以适当参与白银期货非主力合约。
业绩比较基准 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期货主力合约收益率(扣除相关费用)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商品期货基金, 属于高风险、 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其 预
期 风 险 和 预 期 收 益 高 于 混 合 型 基 金 、 债 券 型 基 金 和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刘凯 王永民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95566
传真 0755-82904048 010-66594942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共 25 页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 半 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 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
中心 46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 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 告 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0,820,597.33
本期利润 27,819,641.3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16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3.9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6 年 6 月 30 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7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86,767,188.9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5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
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
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长 率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率 的 比 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1.55% 1.06% 13.09% 1.18% -1.54% -0.12%
过去三个月 11.78% 1.11% 15.57% 1.20% -3.79% -0.09%
过去六个月 13.96% 0.98% 19.60% 1.05% -5.64% -0.07%
自基金合同 5.30% 0.98% 20.44% 1.10% -15.14% -0.12%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共 25 页
生效起至今
注:1、本基金为商品期货基金,主要通过持有白银期货主力合约达成投资目标,
因此本基金选用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期货主力合约收益率 (扣除相关费用) 作为本基金
的投资业绩评价基准。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 8 月 6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 本
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 比较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 年 8 月 6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注:1、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六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
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 比例的约定。
2、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 8 月 6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 本
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共 25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 经理情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 及 其管 理 基 金 的经 验
国 投 瑞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公司" ) , 原 中 融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经 中 国 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于 2002 年 6 月 13 日正式成立,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公司
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 49% 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有
限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UBS AG) 。 公司
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 以" 诚信、 创新、 包容、
客户关注" 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 截止 2016 年 6 月底, 在公募基金方面, 公司共管理 59
只基金, 已建立起覆盖高、 中、 低 风险等级的完整产品线; 在专户理财业务方面, 自 2008
年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以来, 已成功运作管理的专户产品涵盖了灵活配置型、
稳健增利型等常规产品,还包括分级、期指套利、商品期货、QDII 等创新品种;在境
外资产管理业务方面, 公司自 2006 年开始为 QFII 和信托计划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具有
丰富经验,并于 2007 年获得 QDII 资格。
4.1.2 基 金 经 理 ( 或 基金 经 理 小 组) 及 基 金 经理 助 理 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赵建
本基金基金
经理
2015-08-
06
- 13
中国籍, 博士, 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 曾任职于上海博弘投资
有限公司、 上海数君投资有限
公 司 、 上 海 一 维 科 技 有 限 公
司。2010 年 6 月加入国投瑞
银 。 现 任 国 投 瑞 银 瑞 福 深 证
100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 国 投 瑞 银 中 证 下 游
消 费 与 服 务 产 业 指 数 证 券 投
资基金(LOF ) 、 国 投 瑞 银 金
融 地 产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国投瑞
银 瑞 泽 中 证 创 业 成 长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国 投 瑞 银
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 金经理。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共 25 页
注: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证券从业的含义
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本基金运作 遵规守信情 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遵守 《证券法》 、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系列法规和 《 国
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 合同》 等有关规定, 本着恪守诚信、 审慎勤
勉, 忠实尽职的原则,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报告期内, 基
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公平交易情 况的专项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 度 的执 行 情 况
本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严 格 执 行 了 公 平 交 易 相 关 的 系 列 制 度 , 通 过 工 作 制 度 、
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以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
决策、 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 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 分析评估和信
息 披 露 来 加 强 对 公 平 交 易 过 程 和 结 果 的 监 督 , 形 成 了 有 效 的 公 平 交 易 体 系 。 本 报 告 期 ,
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 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
原则的现象。
4.3.2 异 常 交 易 行 为 的专 项 说 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所 有 投 资 组 合 在 本 报 告 期 内 未 出 现 参 与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 5% 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的投资 策略和业绩 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投资 策 略 和 运作 分 析
2016 年上半年, 国内宏观经济运行平稳, 货币政策保持稳健基调, 并且更加注重松
紧适度, 保持适度流动性。 受益于美国 5 月就业数据惨淡, 联储加息预期延后等利好刺
激, 同时叠加英国脱欧公投通过, 避险情绪升温, 本季以来贵金属继续反弹, 白银更 是
走出一波凌厉涨势。
基金投资操作上, 作为白银期货指数基金, 投资操作以严格控制跟踪误差为主, 研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共 25 页
究 应对期货合约到期、 展期等机会成本、 同时密切关注基金日常申购、 赎回带来的影响
及市场出现的结构性机会。
4.4.2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的业 绩 表 现
截至报告期末,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3 元,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3.96% ,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为 19.60% 。 基 金 净 值 增 长 率 低 于 业 绩 基 准 收 益 率 , 主 要 原 因
在于报告期内基金规模波动较大, 特别是白银快速上涨期间, 大额申赎给净值带来负面
冲击。未来随着行情走势趋稳,预计该影响将逐渐减弱。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 及行业走势 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 国内经济基本面预计难有超预期表现。 英国脱欧构成全球金融市场系统
性风险, 如果后期脱欧引发实体经济衰退, 那么风险资产调整幅度会更剧烈, 这在一定
程度上也影响美联储加息决策。 此外, 全球经济增长趋缓及频发的地缘政治矛盾, 都对
贵金属价格构成支撑,建议投资者继续配置白银基金。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估值程 序等事项的 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估值
小组及运营部。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 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
行监督; 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 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
事项, 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 估值核算员、 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
及 监 察 稽 核 部 指 定 人 员 ; 运 营 部 负 责 日 常 的 基 金 资 产 的 估 值 业 务 , 执 行 基 金 估 值 政 策 ,
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负责日常估值业务。 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应
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 基 金 的 日 常 估 值 程 序 由 运 营 部 基 金 估 值 核 算 员 执 行 、 运 营 部 内 部 复 核 估 值 结 果 ,
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 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 基
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 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
业敏感, 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 参与估值政策讨论。 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
证券, 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 由估值小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
行沟通, 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
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外部估 值定价服务机构签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共 25 页
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利润分 配情况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已实现收益为 10,820,597.33 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753,320.20
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 管人遵规守 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 “ 本托管人” ) 在国投瑞银白银期货 证
券投资基金 (LOF ) (以下称“ 本基金 ” ) 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 本基金投资 运作遵规守 信、净值计 算、利润分 配等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和
托管协议的规定, 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 未发现
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 报告中财务 信息等内容 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发 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 计报告 (注: 财务会计 报
告中的 “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 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
准确和完整。
6 半 年 度 财 务会 计 报 告 (未 经 审 计 )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
报告截止日:2016 年 6 月 30 日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共 25 页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3,947,235.65 2,836,540.34
结算备付金 10,712,396.28 6,755,380.89
存出保证金 29,230,034.18 6,451,318.7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5,111,014.90 52,122,203.1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65,111,014.90 52,122,203.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6,000,000.00 1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2,006,706.94 -
应收利息 1,255,387.26 987,039.4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10,641,947.20 56,418.7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88,904,722.41 79,208,901.35
负 债 和 所 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499,125.00
应付赎回款 1,695,026.86 57,095.03
应付管理人报酬 201,640.54 73,929.42
应付托管费 40,328.11 14,785.9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00,537.97 130,215.08
负债合计 2,137,533.48 775,150.43
所 有 者 权 益: - -
实收基金 367,208,588.27 84,880,872.95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共 25 页
未分配利润 19,558,600.66 -6,447,122.03
所 有 者 权 益合 计 386,767,188.93 78,433,750.92
负 债 和 所 有者 权 益 总 计 388,904,722.41 79,208,901.35
注:报告截止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053 元,基金份额总额
367,208,588.27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28,762,819.99
1. 利息收入 1,297,492.0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95,042.41
债券利息收入 913,485.6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88,964.02
其他利息收入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 填列) 10,147,150.2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95,114.6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10,242,264.85
股利收益 -
3.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 号填
列)
16,999,044.00
4. 汇兑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5. 其他收入(损失以“- ” 号填列) 319,133.73
减 : 二 、 费用 943,178.66
1 .管理人报酬 614,320.56
2 .托管费 122,864.17
3 .销售服务费 -
4 .交易费用 43,708.75
5 .利息支出 869.3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869.36
6 .其他费用 161,415.82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号填 列 ) 27,819,641.33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共 25 页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 净 利 润(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27,819,641.33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 8 月 6 日,本报告期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变动 表
会计主体: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 有 者 权 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84,880,872.95 -6,447,122.03 78,433,750.92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
期利润)
- 27,819,641.33 27,819,641.33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净值减 少以 “- ”号填
列)
282,327,715.32 -1,813,918.64 280,513,796.6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40,530,186.93 -4,727,617.27 535,802,569.66
2.基金赎回款 -258,202,471.61 2,913,698.63 -255,288,772.98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
少以 “- ” 号 填列)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367,208,588.27 19,558,600.66 386,767,188.93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 8 月 6 日,本报告期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王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彬,会计机构负责人:冯伟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 投 瑞 银 白 银 期 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以 下 简 称" 本 基 金") , 系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 许可[2015]979 号文 《关于准予国投瑞银白银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共 25 页
期货证券投资基金 (LOF ) 注册 的批复》 的核准, 由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8 月 6 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
为 346,606,657.14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 金托管人为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白银期货合
约、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期货主力合约收益率 (扣除相关费用)
6.4.2 会 计 报 表 的 编 制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 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 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以 下 简 称 “ 中 国 基 金 业 协 会 ”) 颁 布 的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会 计 核 算 业 务 指
引》 、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6.4.4 所列示
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则 及 其 他 有关 规 定 的 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 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
动情况。
6.4.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4.1 其 他 重 要 的 会 计政 策 和 会 计估 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 本基金确定以
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 包括涨跌停时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共 25 页
的交易不活跃) 等情况,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
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根 据具体情况采用 《关于 发布中基协(AMAC) 基金行业股
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 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之附件
《 非 公 开 发 行 有 明 确 锁 定 期 股 票 的 公 允 价 值 的 确 定 方 法 》 , 若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的 同 一
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 盘价估值; 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
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
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3) 在银行 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采用估
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 具体
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4) 对于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 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债券、 资产支持 证券
和 私 募 债 券 除 外) , 按 照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估 值 核 算 工
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债券估值结果
确定公允价值。
6.4.5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估 计 变 更 以及 差 错 更 正的 说 明
6.4.5.1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 项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共 25 页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总 局 财 税[2002]128 号 《 关 于 开 放式 证 券 投 资基 金 有 关 税收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2004]78 号 《 财 政 部 、 国家 税 务 总 局关 于 证 券 投资 基 金 税 收政 策的
通知》 、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
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5]101 号 《关
于 上 市 公 司股 息 红 利 差别 化 个 人 所得 税 政 策 有关 问 题 的 通知 》 、 财 税[2016]36 号《关于
全 面 推 开 营业 税 改 征 增值 税 试 点 的通 知 》 、 财税[2016]46 号 《 关 于进 一 步 明 确全 面 推开
营 改 增 试 点金 融 业 有 关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2016]70 号 《 关 于 金 融 机构 同 业 往 来等 增值
税补充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 2016 年 5 月 1 日前,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
收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 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 对 金 融 同 业 往 来 利 息 收 入 亦 免 征 增 值 税 。
(2) 对基 金从 证 券 市 场中 取 得 的 收入 , 包 括 买卖 股 票 、 债券 的 差 价 收入 , 股 权的股
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 金取 得 的 企 业债 券 利 息 收入 , 应 由 发行 债 券 的 企业 在 向 基 金支 付 利 息时代
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
以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 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于 2015 年 9 月
8 日前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 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 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 解禁前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 出股票按 0.1% 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 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
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 报 告 期 存 在 控制 关 系 或 其他 重 大 利 害关 系 的 关 联方 发 生 变 化的 情 况
本报告期无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 或 其 他 重 大 利 害 关 系 的 关 联 方 发 生 变 化 的 情 况 。
6.4.7.2 本 报 告 期 与 基金 发 生 关 联交 易 的 各 关联 方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共 25 页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 报 告 期 及 上 年度 可 比 期 间的 关 联 方 交易
6.4.8.1 通 过 关 联 方 交易 单 元 进 行的 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614,320.56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费
134,091.01
注: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1.0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22,864.17
注: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财产净值的 0.20% 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财产净值
6.4.8.3 与 关 联 方 进 行银 行 间 同 业市 场 的 债 券(含回购) 交易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共 25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 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6.4.8.4.1 报 告 期 内 基 金管 理 人 运 用固 有 资 金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 告 期 末 除 基金 管 理 人 之外 的 其 他 关联 方 投 资 本基 金 的 情 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6.4.8.5 由 关 联 方 保 管的 银 行 存 款余 额 及 当 期产 生 的 利 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47,235.65 21,401.30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 基 金 在 承 销期 内 参 与 关联 方 承 销 证券 的 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 他 关 联 交 易事 项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6 年 6 月 30 日 ) 本 基 金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6.4.9.1 因认购新发/ 增 发 证 券 而于 期 末 持 有的 流 通 受 限证 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年末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 末 持 有 的 暂时 停 牌 等 流通 受 限 股 票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6.4.9.3 期 末 债 券 正 回购 交 易 中 作为 抵 押 的 债券
6.4.9.3.1 银 行 间 市 场 债券 正 回 购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共 25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 易 所 市 场 债券 正 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 助 于 理 解 和 分析 会 计 报 表需 要 说 明 的其 他 事 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65,111,014.90 42.46
其中:债券 165,111,014.90 42.46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6,000,000.00 16.97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4,659,631.93 3.77
7 其他各项资产 143,134,075.58 36.80
8 合计 388,904,722.41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 股票投资组 合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共 25 页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十 名 股 票 投 资明 细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 组合的重大 变动
根据本 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 类的债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券 165,111,014.90 42.69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65,111,014.90 42.69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 序 的 前 五名 债 券 投 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019539 16 国债 11 920,710 92,015,757.40 23.79
2 020117 16 贴债 19 144,930 14,413,288.50 3.73
3 019518 15 国债 18 140,530 14,051,594.70 3.63
4 019515 15 国债 15 137,180 13,716,628.20 3.55
5 010213 02 国债⒀ 125,710 12,594,884.90 3.26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共 25 页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 序 的 前 十名 资 产 支 持证 券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 值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 大小排序的 前五名贵金 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 序 的 前 五名 权 证 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投 资 的 商品 期 货 交 易 情况 说 明
7.10.1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投 资 的 商品 期 货 持 仓 和损 益 明 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 合约市值 公允价值变
动
风险说明
AG1612
沪白银
1612 合约
6,000
364,680,000
.00
17,422,434.
31
-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 17,422,434.3
1
商品 期货投资本期收益 10,242,264.8
5
商品 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17,110,280.1
5
7.10.2 本基金投资商品 期 货 的 投 资政 策
本基金主要通过持有白银期货主力合约达成投资目标。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白银期货
的期限结构以及各合约的流动性状况等因素, 合理的选择标的合约与换约时机。 在条件
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也可以适当参与白银期货非主力合约。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7.11 报 告 期末 本 基 金 投资 的 国 债 期货 交 易 情 况说 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7.12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注
7.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
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7.12.3 期 末 其 他 各 项 资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共 25 页
1 存出保证金 29,230,034.1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006,706.94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255,387.26
5 应收申购款 110,641,947.2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3,134,075.58
7.12.4 期 末 持 有 的 处 于转 股 期 的 可转 换 债 券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7.12.5 期 末 前 十 名 股 票中 存 在 流 通受 限 情 况 的说 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7.12.6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注 的 其 他 文字 描 述 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 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 人户数及持 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3,187 27,846.26 215,854,835.13 58.78% 151,353,753.14 41.22%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 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西藏鸿铭投资有限 71,595,187.00 22.66%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共 25 页
公司
2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展弘多
策略 1 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23,423,948.00 7.41%
3
宁波北工能源有限
公司
23,149,308.00 7.33%
4
上海展弘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展弘稳
进 1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22,900,035.00 7.25%
5
招商基金-工商银
行-永安 2 号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计划
15,090,148.00 4.78%
6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永安国
富-稳健 1 号资产管
理计划
10,518,241.00 3.33%
7
上海平安阖鼎投资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阖鼎-全天
候私募菁英
7,395,400.00 2.34%
8
东方点石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东方点
睛 3 号多策略套利型
投资基
6,885,103.00 2.18%
9
北京恒天财富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恒
天华夏未来一期证
券投资基金
6,833,028.00 2.16%
10
华夏未来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华夏未
来添时 1 号基金
6,266,693.00 1.98%
注:以上持有人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持 有本基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
金
289,815.80 0.08%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持 有本开放式 基金份额总 量区间的情 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共 25 页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
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本开放式
基金
0
注: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本基金基金经理于本报告
期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9 开 放 式 基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8 月 6 日) 基金份额总
额
346,606,657.14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84,880,872.95
本报告期 基金总申购份额 540,530,186.93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58,202,471.61
本报告期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67,208,588.27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大 会 决 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金 托 管 人 的专 门 基 金 托管 部 门 的 重大 人 事 变 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1、刘纯亮先生自 2016 年 2 月 3 日起不再担任管理人总经理;
2、王彬女士自 2016 年 2 月 3 日起担任管理人总经理;
3、包爱丽女士自 2016 年 2 月 3 日起不再担任管理人副总经理。
另,储诚忠先生自 2016 年 8 月 12 日起任管理人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 及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财 产、 基 金 托 管业 务 的 诉 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 与本基金管理人、 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共 25 页
10.4 基 金 投 资 策 略 的改 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0.5 为 基 金进 行 审 计 的会 计 师 事 务所 情 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 未发
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0.6 管 理 人、 托 管 人 及其 高 级 管 理人 员 受 稽 查或 处 罚 等 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 金 租 用 证 券 公司 交 易 单 元的 有 关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回
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第一创业
40,957,554
.70
19.15%
126,900,
000.00
10.81% - -
中信证券
39,469,701
.00
18.45%
324,500,
000.00
27.65% - -
东北证券
36,498,812
.75
17.06%
174,000,
000.00
14.83% - -
安信证券
35,472,000
.00
16.58%
21,000,0
00.00
1.79% - -
中金公司
23,502,754
.10
10.99%
165,000,
000.00
14.06% - -
中信建投
20,000,000
.00
9.35%
123,000,
000.00
10.48% - -
银河证券
10,004,194
.60
4.68%
141,000,
000.00
12.02% - -
中投证券
7,997,600.
00
3.74%
15,000,0
00.00
1.28% - -
平安证券 - -
78,000,0
00.00
6.65% - -
招商证券 - -
5,000,00
0.00
0.43% - -
注:1、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
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 研究水平、 财务状况、 经营状况、 经营行为 以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共 25 页
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由研究部、 投资部及交易部对券商
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方案。 根 据 董 事 会 授 权 , 由 公 司 执 行 委 员 会 批 准 。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交易所股票和权证交易。
3、本报告期本基金新增租用第一创业、华泰证券、西藏东方财富、中泰证券及国
联证券各 1 个交易单元。
国 投 瑞 银 基金 管 理 有 限公 司
二 〇 一 六 年八 月 二 十 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