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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锐富(168102)

九泰锐富: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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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 锐富 事件 驱动 混合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2016 年半 年度 报告 摘要 2016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九 泰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6 年 8 月 26 日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29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度 报告 已经三 分 之 二 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 复核了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 、利 润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 复 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02 月04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起至 6 月30 日止。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29 页


§2


基 金 简 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名称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 场内简称 九泰锐富 基金主代码 168102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2 月4 日 基金管理人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26,013,152.34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6 年 5 月4 日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基于对宏观经济、资本市场的深入分析和理解,深入挖掘并充分理解国内经 济增长和结构转型所带来的事件性投资机会,精选具有估值优势和成长优势 的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 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周期、证券市场变化以及证券市场参与各方行为 逻辑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可能对行业或公司的当前或未来价值产生重大影响 的事件, 将事件性因素作为投资的主线, 形成以事件驱动为核心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1 、 基金合同生效后五年内 (含第五年) , 本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为年化收益率 5.5% 。 2 、 本基金转 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后,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 沪 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 中国 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投 资基金品种。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谢海波 洪渊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29 页


联系电话 010-52601690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service@jtamc.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8-0606 95588 传真 010-66067330 010-66105798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8 号 院 1 号楼801-16 室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 2 号金泽大厦西区 6 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邮政编码 100033 100140 法定代表人 卢伟忠 易会满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 《中 国证券报》 、 《 上 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www.jtam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和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6 年 2 月4 日 - 2016 年 6 月 30 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624,733.03 本期利润 8,428,614.1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3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3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30%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6 年6 月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624,733.0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1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34,441,766.4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3 3.1.3 累计期 末指标 报告期末( 2016 年6 月30 日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30% 注:1 、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 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2 、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29 页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 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表中的 “期末”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6 月30 日; 4 、本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 年 2 月 4 日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未满半年。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90% 0.13% 0.44% 0.02% 0.46% 0.11% 过去三个月 1.30% 0.13% 1.36% 0.01% -0.06% 0.1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30% 0.10% 2.22% 0.02% -0.92% 0.08%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29 页


注:1.本基 金合同于 2016 年02 月 04 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 1 年。





2.根据 基金合同的规定,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基金的投资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 要求。截至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建仓期尚未结束。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 【2014 】650 号文批准, 于 2014 年7 月 3 日正 式成立,现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其中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占注册资本 26% 、 25% 、25% 和 24% 的股权。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 年 6 月 30 日 ) ,基金管理 人共管理七只开放式证 券投资 基金 ,包括 九泰 天富改 革新 动力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九泰 天宝 灵活配 置 混 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九 泰锐 智定增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九 泰久 盛量化 先锋 灵活配 置 混 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九 泰日 添金货 币市 场基金 、九 泰锐富 事件 驱动混 合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 九 泰 久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规模约为 69.33 亿元。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 期 刘开运 基金经理 2016 年2 月4 日 - 5 金融学硕士, 中国籍, 具有 基金从业 资格,5 年证 券从业经验。曾任毕 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昆 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 理、 合伙人助理。2014 年 7 月加入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上 述人 员的 任 职日 期和离 任日 期均指 公司 作出决 定之 日,证 券从 业年限 计算 的起始 时 间 按 照 从事证券行业开始时间计算。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管理人 严格 遵守《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投 资基 金法 》 、 《 公开 募集证 券 投 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 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 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 、 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安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29 页


全高效 的原 则管理 和运 用基金 资产 ,在严 格控 制投资 风险 的基础 上, 为基金 份额 持有人 谋 求 最 大 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 制 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 通过系 统和 人工等 方式 在各环 节严 格控制 交易 公平执 行。 报告期 内, 本公司 严格 执行了 《 证 券 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在不同时间窗下 (1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的半 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2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报 告 期内 未 发 现 本基 金存 在 异常 交易 行 为, 报告 期 内本 公司 所 管理 的投 资 组合 未发 生交易所 公开竞价的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 的情况 (债券回购、 股 指期货除外) 。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九 泰 锐富 自成 立 以来 ,始 终 保持 积极 进 取, 同时 严 格控 制投 资 风险 的态 度 展开 投资 运作。九 泰锐富 专注 于定增 投资 ,在项 目选 择方面 ,坚 持选取 行业 前景广 阔, 公司基 本面 扎实的 上 市 公 司 进行定 增投 资,在 获取 定增折 价收 益的同 时, 最大程 度上 分享企 业中 长期快 速发 展带来 的 价 值 提 升。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九泰锐富已经完成对良信电器(002706) 、 凯撒股份(002425) 、再 升科技 (603601 ) 三个定增项目的投资。 三个定增项目合计投资金额 1.32 亿元。 九泰 锐富将继续 锁定优质定增投资标的,择机参与定增投资,力争为投资者获取较高的投资 回报。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净值增长率为 1.3% ,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22% 。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我们对 2016 年证券市场保持谨慎乐观的态度。 定增投资市场仍将保持续活跃。 在整体中国经 济转型 升级 的大背 景下 ,并购 重组 为上市 公司 提供了 重要 的发展 机遇 ,定向 增发 作为重 要 的 并 购 工具、 融资手段, 仍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我们仍然看好 2016 年定 增投资市场, 并将持续专注于此 。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29 页


4.6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 证监会 相关 规定和 基金 合同关 于估 值的约 定, 对基金 所持 投资品 种进 行估值 。本 基金管 理 人 制 订 了证券 投资 基金估 值政 策与估 值程 序,设 立基 金估值 小组 ,参考 行业 协会估 值意 见和独 立 第 三 方 机构估 值数 据,确 保基 金估值 的公 平、合 理。 本基金 管理 人制订 的证 券投资 基金 估值政 策 与 估 值 程序确 定了 估值目 的、 估值日 、估 值对象 、估 值程序 、估 值方法 以及 估值差 错处 理、暂 停 估 值 和 特殊情形处理等事项。 本 基 金管 理人 基 金估 值小 组 在投 资研 究 部、 监察 稽 核部 、风 险 管理 部、 基 金运 营部 的协调、 配合下 组织 开展工 作。 基金估 值小 组负责 人可 由公司 总裁 担任或 总裁 授权管 委会 成员担 任 、 小 组 成员包 括业 务分管 领导 、督察 长及 投资研 究部 、监察 稽核 部、风 险管 理部、 基金 运营部 等 部 门 的 负责人, 各 部门可另行指定专员负责具体事务。 基 金 经理 参与 估 值原 则和 方 法的 讨论 , 但不 参与 估 值原 则和 方 法的 最终 决 策和 日常 估值的执 行。 参 与 估值 流程 的 各方 还包 括 本基 金托 管 人和 会计 师 事务 所。 托 管人 根据 法 律法 规要 求对基金 估值及 净值 计算履 行复 核责任 ,当 存有异 议时 ,托管 人有 责任要 求基 金管理 公司 作出合 理 解 释 , 通过积 极商 讨达成 一致 意见。 会计 师事务 所对 估值委 员会 采用的 相关 估值模 型、 假设及 参 数 的 适 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 基 金管 理人 已 与中 央国 债 登记 结算 有 限责 任公 司 签署 服务 协 议, 由其 按 约定 提供 在银行间 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根 据 《证 券投 资 基金 运作 管 理办 法》 的 规定 以及 本 基金 基金 合 同第 十六 部 分中 对基 金利润分 配原则的约定,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本基金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期末可 供分配利润为-624,733.03 元,其中 :未分配利润已 实现部分为-624,733.03 元,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为 905,3347.15 元。 4.8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 2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 值低于 5000 万的情形。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29 页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管 人在对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 守《 证券投 资基 金法》 及其 他法律 法规 和基金 合同 的有关 规定 ,不存 在任 何损害 基 金 份 额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 九 泰锐 富事 件 驱动 混合 型 发起 式证 券 投资 基金 的 管理 人 ——九泰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在 九泰 锐富事 件驱 动混合 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金 的投 资运作 、基 金资产 净值 计算、 基 金 份 额 申购赎 回价 格计算 、基 金费用 开支 等问题 上, 不存在 任何 损害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行 为 , 在 各 重要方 面的 运作严 格按 照基金 合同 的规定 进行 。本报 告期 内,九 泰锐 富事件 驱动 混合型 发 起 式 证 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 管 人 对 本半 年 度 报 告中 财 务 信 息等 内 容 的 真实 、 准 确 和完 整 发 表 意见 本 托 管人 依法 对 九泰 基金 管 理有 限公 司 编制 和披 露 的九 泰锐 富 事件 驱动 混 合型 发起 式证券投 资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未 经 审 计 )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6 年 6 月 30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9,296,395.13 结算备付金 15,190,476.19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0,751,338.38 其中:股票投资 140,751,338.38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29 页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400,199,111.14 应收利息 44,425.50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635,481,746.34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6 年 6 月 30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774,872.75 应付托管费 129,145.4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35,961.68 负债合计 1,039,979.88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626,013,152.34 未分配利润 8,428,614.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634,441,766.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35,481,746.34 注:1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1.013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626,013,152.34 份。 2 : 本期财务 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6 年2 月4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2 月4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29 页


项 目 本期 2016 年 2 月 4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 日)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13,042,422.51 1. 利息收入 3,384,404.8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31,845.90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652,558.96 其他利息收入 -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604,670.5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 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604,670.50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9,053,347.15 4. 汇兑收益 ( 损失以 “- ” 号填列) - 5. 其他收入 ( 损失以 “- ” 号填列) - 减: 二 、费用 4,613,808.39 1 .管理人报 酬 3,777,372.61 2 .托管费 629,562.10 3 .销售服务 费 - 4 .交易费用 - 5 .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 .其他费用 206,873.68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 号填列) 8,428,614.1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 号 填 列) 8,428,614.12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2 月4 日 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2 月4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2 月 4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 日)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29 页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 - -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8,428,614.12 8,428,614.12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 列) 626,013,152.34 - 626,013,152.34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626,013,152.34 - 626,013,152.34 2. 基金赎回 款 - - -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 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626,013,152.34 8,428,614.12 634,441,766.46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2 月4 日 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卢伟 忠_____














______ 严军____




















____荣 静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九 泰 锐富 事件 驱 动混 合型 发 起式 证券 投 资基 金, 系 经中 国证 券 监督 管理 委 员会 (以 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5]1134 号文 《关于 准予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注册的批复》 准予募集注册, 由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于 2016 年1 月 13 日至 2016 年 1 月29 日 向社会公开募集, 募集结束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并出 具 验 资报告后,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 基金合同于 2016 年2 月4 日生效。 发起式; 基金合 同生效后五年内 (含第五年) 为上市契约型、 定期开放式, 五年后转为上市契约 型开放式 (LOF), 存续 期 限 为 不 定 期 。 设 立 时 募 集 的 扣 除 认 购 费 后 的 实 收 基 金 ( 本 金 ) 为 人 民 币 625,902,475.80 元, 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110,676.54 元 , 以上实收基金 (本息) 合计为人民 币 626,013,152.34 元,折 合 626,013,152.34 份基金 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九泰基金管理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29 页


有限公 司, 注册登 记机 构为中 国证 券登记 结算 有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为中国 工商 银行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基 金的 投资 范 围为 国内 依 法发 行上 市 的股 票( 包 括创 业板 、 中小 板股 票 及其 他经 中国证监 会核准发行的股票) , 债券 (国债、 金融债、 企 业 ( 公司) 债、 次级债 、 可转换债 券 (含分离 交 易 可转债) 、中 小企业 私募 债、央 行票 据、短 期融 资券、 超短 期融资 券、 中期票 据等) 、资产 支 持 证 券、债 券回 购、银 行存 款等固 定收 益类资 产, 权证, 股指 期货, 货币 市场工 具, 以及法 律 法 规 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 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1 、 封闭期内,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年化收益率 5.5% 。2 、 本基金 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后, 本基 金业绩比较基准 为: 沪深 300 指数 收益率 ×60%+中国债券总 指数收益率 ×40% 6.4.2 重 要 会 计 政策 和 会 计 估计 6.4.2.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 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 制期间系 2016 年2 月4 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 至 2016 年6 月30 日止。 6.4.2.2 记账本位币 本 基 金记 账本 位 币和 编制 本 财务 报表 所 采用 的货 币 均为 人民 币 。除 有特 别 说明 外, 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表示。 6.4.2.3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分 类 金融工 具是 指形成 一个 单位的 金融 资产(负债) ,并形 成其 他单位 的金 融负债( 资产) 或权 益 工 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 分类 金融资 产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及 应 收 款 项。本基金暂无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 基金 将持有 的股 票投资 、债 券投资 和衍 生工具( 主要 系权证 投资) 于初始 确认 时划分 为 以 公 允价值 计量 且其变 动计 入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除衍 生工 具所产 生的 金融资 产在 资产负 债 表 中 以 衍生金 融资 产列示 外, 以公允 价值 计量且 其公 允价值 变动 计入损 益的 金融资 产在 资产负 债 表 中 以 交 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 基 金将 持有 的 各类 应收 款 项、 买入 返 售金 融资 产 等在 活跃 市 场中 没有 报 价、 回收 金额固定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29 页


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项。 (2) 金融负债 分类 金 融 负债 应当 在 初始 确认 时 划分 为: 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且 其变 动 计入 当期 损 益的 金融 负债和其 他金融 负债 两类。 本基 金暂无 分类 为以公 允价 值计量 且其 变动计 入当 期损益 的金 融负债 。 其 他 金 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 6.4.2.4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初 始 确 认 、后 续 计 量 和终 止 确 认 金 融 资产 或金 融 负债 于本 基 金成 为金 融 工具 合同 的 一方 时, 于 交易 日按 公 允价 值在 资产负债 表内确 认。 以公允 价值 计量且 其变 动计入 当期 损益的 金融 资产, 取得 时发生 的相 关交易 费 用 计 入 当期损 益; 支付的 价款 中包含 已宣 告但尚 未发 放 的现 金股 利或债 券起 息日或 上次 除息日 至 购 买 日 止的利 息, 单独确 认为 应收项 目。 贷款及 应收 款项和 其他 金融负 债的 相关交 易费 用计入 初 始 确 认 金额。 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 且其 变动 计 入当 期损 益 的金 融资 产 及金 融负 债 按照 公允 价 值进 行后 续计量, 公允价 值变 动形成 的利 得或损 失以 及收到 的全 部股利 和利 息计入 相关 损益, 贷款 及应收 款 项 和 其 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 收 取某 项金 融 资产 现金 流 量的 合同 权 利已 终止 或 该金 融资 产 所有 权上 几 乎所 有的 风险和报 酬已转移时,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 转。 金融负 债的 现时义 务全 部或部 分已 经解除 的, 才能终 止确 认该金 融负 债或其 一部 分。金 融 负 债 全 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 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包括转 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 新金融负债)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2.5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估 值 原 则 本 基金 持有的 股票 投资、 债券 投资和 衍生 工具( 主 要为 权证投 资) 按 如下原 则确 定公允 价 值 并 进行估值: (1) 对存在活 跃市场的投资品种, 如估值日有市价的, 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市价 , 且最近 交易 日后经 济环 境未发 生重 大变化 且证 券发行 机构 未发生 影响 证券价 格的 重大事 件 的 , 采 用最 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 市场的投资品种, 如估值 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 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3) 当投资品 种不再存在活跃市场, 基金管理人估值小组认为必要时, 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29 页


同,且 被以 往市场 实际 交易价 格验 证具有 可靠 性的估 值技 术,确 定投 资品种 的公 允价值 。 估 值 技 术包括 参考 熟悉情 况并 自愿交 易的 各方最 近进 行的市 场交 易中使 用的 价格、 参照 实质上 相 同 的 其 他金融 工具 的当前 公允 价值、 现金 流量折 现法 和期权 定价 模型等 。采 用估值 技术 时,尽 可 能 最 大 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6.4.2.6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抵 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 基金 计划以 净额 结算或 同时 变现该 金融 资产和 清偿 该金融 负债 时,金 融资 产和金 融 负 债 以 相互抵 销后 的金额 在资 产负债 表内 列示。 除此 以外, 金融 资产和 金融 负债在 资产 负债表 内 分 别 列 示,不予相互抵销。 6.4.2.7 实收基金 实 收 基金 为对 外 发行 的基 金 份额 总额 所 对应 的金 额 。由 于申 购 和赎 回引 起 的实 收基 金份额变 动分别 于基 金申购 确认 日及基 金赎 回确认 日确 认。上 述申 购和赎 回分 别包括 基金 转换所 引 起 的 转 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红利再投资所引起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2.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 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 转入、 红利再 投资 或赎回 、转 出基金 份额 时,申 购、 转入、 红利 再投资 或赎 回、转 出款 项中包 含 的 按 累 计未分配的已实现利得/( 损失) 占基 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转入、 红 利再 投资 或赎回 、转 出基金 份额 时,申 购、 转入、 红利 再投资 或赎 回、转 出款 项中包 含 的 按 累 计未实现利得/(损失) 占 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 转入、 红利再投资确 认日或基金赎回、转出确认日确认,于期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润/( 累计亏损 )” 。 6.4.2.9 收入/(损失) 的 确 认 和计 量 (1) 存款利息 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2) 债 券 利 息 收 入 按 债 券 票 面 价 值 与 票 面 利 率 或 内 含 票 面 利 率 计 算 的 金 额 扣 除 应 由 债 券 发 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持 证券利息 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预计收益率计算的金额, 扣 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 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 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收入, 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 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 计提; (5) 股票 投资收 益/( 损失) 于 卖 出股 票成 交 日确 认 , 并 按卖 出股 票 成交 金额 与 其成 本的 差额入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29 页


账; (6) 债券投资 收益/(损失) 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 资产 支持证 券 投资 收益/( 损失) 于交 易 日按 卖出 资 产支 持证 券 交易 日的 成 交总 额扣 除应结 转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 本与应收利息( 若有) 后的差额确认; (8) 衍生 工具收 益/( 损失) 于 卖 出权 证成 交 日确 认, 并 按卖 出权 证 成交 金额 与 其成 本的 差额入 账; (9) 股利收益 于除息日确认, 并按上市 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10)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损失) 系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计 量 的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公 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1) 其 他收入 在 主要 风险 和 报酬 已经 转 移给 对方 , 经济 利益 很 可能 流入 且 金额 可以 可 靠计量 的时候确认。 6.4.2.10 费 用 的 确 认和 计 量 (1) 根据基金 合 同,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的年费率逐 日计提; (2) 根据基金 合同,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的年费率 逐日计提; (3) 卖出回购 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摊余成本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逐日计提; (4) 交易费用 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计入费用; (5) 其他费用 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6.4.2.11 基 金 的 收 益分 配 政 策 (1) 在符合有 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 次, 每次收 益分配 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若基金 合同生 效不满 3 个月可 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 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 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每一基金 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 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2.12 分部报告 根 据 本基 金的 内 部组 织机 构 、管 理要 求 及内 部报 告 制度 ,本 基 金整 体为 一 个报 告分 部,且向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29 页


管理层报告 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一致。 6.4.2.13 其 他 重 要 的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6.4.3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变更 以 及 差 错更 正 的 说 明 6.4.3.1 会 计 政 策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3.2 会 计 估 计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3.3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基金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4 税项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2]128 号文《 关 于开 放式 证 券投 资基 金 有关 税收 问 题 的 通知》 、财税[2004]78 号 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 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102 号 文《关于股 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5]103 号文 《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 问 题 的通 知 》 、 财 税[2008]1 号《 财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关 于企 业 所得 税若 干 优惠 政策 的 通知 》 、 2008 年 9 月18 日《上海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 、 财税[2012]85 号 文《 关于 实 施上 市公 司 股 息 红利 差 别化 个人 所 得税 政策 有 关问 题的 通 知》 、财税 [2015]101 号 文 《关 于上 市 公司 股息 红 利差 别化 个 人所 得税 政 策有 关问 题 的通 知》 及 其他相关税 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 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缴纳营业税; (2) 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所 持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 以内( 含1 个月) 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 月以 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 50% 计入 应 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2015 年 9 月 8 日之前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 25%计入应纳 税 所得额, 自 2015 年9 月8 日起, 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 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对基金取 得的债券利息收入, 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 的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29 页


个人所得税; (5) 对于基金 从事 A 股买 卖, 出让方按 0.10% 的税 率缴纳证券(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对受让方 不 再缴纳印花税; (6) 基 金 作 为 流 通 股 股 东 在 股 权 分 置 改 革 过 程 中 收 到 由 非 流 通 股 股 东 支 付 的 股 份 、 现 金 等 对 价,暂免予缴纳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6.4.5 关联方关系 6.4.5.1 本 报 告 期 存在 控 制 关 系或 其 他 重 大利 害 关 系 的关 联 方 发 生 变化的情况 1.2016 年 2 月 22 日,基 金管理人股东 “九州证券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 “九州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 2.2016 年 3 月 28 日,基 金管理人全资控股子公司九泰基金销售(北京)管理有限公司受让 九泰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 6.4.5.2 本 报 告 期 与基 金 发 生 关联 交 易 的 各关 联 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6.4.6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6.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6.2 关联方报酬 6.4.6.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2 月4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6 年 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3,777,372.61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1,109,686.86 注:在通常情况下,基本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 年管 理费率 ÷当年天数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29 页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基本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 基 金 基本 管理 费 每日 计提 , 逐日 累 计 至 每月 月末 , 按月 支付 。 由基 金管 理 人向 基金 托管人发 送基金基本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 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 给基 金管理 人,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休息 日或不 可抗 力致使 无法 按时支 付的 ,顺延 至 法 定 节 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 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支付。 6.4.6.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2 月4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2016 年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 托管费 629,562.10 注: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的年费 率计 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0.25%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托管 费每 日 计算 ,逐 日 累计 至每 月 月末 ,按 月 支付 ,由 基 金管 理人 向 基金 托管 人发送基 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 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2 个 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 个工作 日内支付。 6.4.6.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于2016 年2 月4 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 至2016 年6 月30 日止会计期间未发生与关联方 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6.4.6.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6.4.6.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6 年 2 月4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6 年 6 月30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2 月4 日 ) 持有的基金份额 8,601,161.13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8,601,161.13 期间申购/ 买入总份额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29 页


减:期间赎回/ 卖出总份额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8,601,161.13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3740%


6.4.6.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6.4.6.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 2 月4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6 年 6 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79,296,395.13 636,688.07


6.4.6.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本基金于2016 年2 月4 日( 基金合同 生 效日) 至2016 年6 月30 日止会计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 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6.7 其 他 关 联 交易 事 项 的 说明 本基金于2016 年2 月4 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 至2016 年6 月30 日止会计期间无需说明的其他 关联方交易事项。 6.4.7 期末( 2016 年 6 月 30 日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流 通 受 限 证券 6.4.7.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12.1.1 受 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 额 备注 603601 再升 科技 2016 年5 月16 日 2017 年5 月 15 日 非公开 发行流 通受限 30.00 32.39 1,666,600 49,998,000.00 53,981,174.00 - 002706 良信 电器 2016 年4 月6 日 2017 年4 月 7 日 非公开 发行流 通受限 17.99 20.03 2,418,682 43,499,995.77 48,446,200.46 认购价 格为除 权价格 002425 凯撒 股份 2016 年5 月6 日 2017 年5 月 非公开 发行流 21.57 21.64 1,770,978 38,199,995.46 38,323,963.92 -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29 页


8 日 通受限 注:基 金可 作为特 定投 资者, 认购 由中国 证监 会《上 市公 司证券 发行 管理办 法》 规范的 非 公 开 发 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得转让。 6.4.7.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7.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8 有 助 于 理 解和 分 析 会 计报 表 需 要 说明 的 其 他 事项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7 投资组合 报告 7.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140,751,338.38 22.15 其中:股票 140,751,338.38 22.15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4,486,871.32 14.87 7 其他各项资产 400,243,536.64 62.98 8 合计 635,481,746.34 100.00


7.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7.2.1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境 内 股 票 投资 组 合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29 页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40,751,338.38 22.19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40,751,338.38 22.19


7.2.2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沪 港 通 投 资股 票 投 资 组合 无。 7.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3601 再升科技 1,666,600 53,981,174.00 8.51 2 002706 良信电器 2,418,682 48,446,200.46 7.64 3 002425 凯撒股份 1,770,978 38,323,963.92 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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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7.4.1 累 计 买 入 金额 超 出 期 末基 金 资 产 净值 2%的 股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3601 再升科技 49,998,000.00 7.88 2 002706 良信电器 43,499,995.77 6.86 3 002425 凯撒股份 38,199,995.46 6.02


7.4.2 累 计 卖 出 金额 超 出 期 末基 金 资 产 净值 2%或前20 名 的 股 票明 细 无。 7.4.3 买 入 股 票 的成 本 总 额 及卖 出 股 票 的收 入 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31,697,991.23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 注:本项中 8.4.1 、8.4.2 、8.4.3 表中 的 “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 ”)、“卖出金额” (或 “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 用。 7.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所 有 资 产支 持 证 券 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7.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29 页


7.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7.10.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0.2 本 基 金 投 资股 指 期 货 的投 资 政 策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估值期货交易。 7.1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7.11.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7.11.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1.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7.12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7.12.1


报 告 期内 本基 金 投资 的前 十 名证 券的 发 行主 体未 被 监管 部门 立 案调 查, 在 本报 告编 制日前一 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2.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00,199,111.14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4,425.5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00,243,536.64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29 页





7.12.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7.12.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 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3601 再升科技 53,981,174.00 8.51 非公开发行 2 002706 良信电器 48,446,200.46 7.64 非公开发行 3 002425 凯撒股份 38,323,963.92 6.04 非公开发行


7.12.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8.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9,120 68,641.79 43,715,614.13 6.98% 582,297,538.21 93.02%


8.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上海理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理石琥珀七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10,330,845.00 1.65% 2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601,161.13 1.37% 3 上海融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融启- 月月 盈一号量化对冲 基金 5,360,458.00 0.86% 4 仲伟芳 5,002,600.00 0.80%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29 页


5 林瑞丽 5,001,925.00 0.80% 6 徐宇兵 5,001,250.00 0.80% 7 孙晖毓 4,999,450.00 0.80% 8 胡德春 4,565,832.06 0.73% 9 童云华 4,180,000.00 0.67% 10 陈守旺 4,000,077.00 0.64%


8.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1,675,375.85 0.2676%


8.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50~100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0


8.5 发 起 式 基 金发 起 资 金 持有 份 额 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 数 持有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 ) 发起份额总 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 ) 发起份额承 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 固有资 金 8,601,161.13 1.37 8,601,161.13 1.37 - 基金管理人 高级管 理人员 550,130.50 0.09 550,130.50 0.09 - 基金经理等人员 1,000,090.00 0.16 1,000,090.00 0.16 - 基金管理人 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151,381.63 2.06 10,151,381.63 2.06 -


§9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29 页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2 月4 日 )基金份额总额 626,013,152.34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 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减少以"-" 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26,013,152.34


§10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0.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1 月27 日以 书面方式召开 2016 年第一次股东会会议, 审议同意龚六堂先生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任命陈耿 先生 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任期为:原独立董事龚六堂先生任期的剩余期限。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基金管理人自 2016 年 2 月 5 日起改 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 供审计服务。





10.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报期内无涉及管理人、托管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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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0.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招商证券 2 - - - - - 东莞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2 - - - - - 湘财证券 2 - - - - - 10.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招商证券 - - 15,335,200,000,00 100.00% - - 东莞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湘财证券 - -


- - - - 注:1 、本公 司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券商经纪人财务状况良好、 经营行为规范、 风险管理先进、 投资风格 与基金管理人有互补性 、 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券商经 纪人 具有较 强的 研究能 力: 能及时 、全 面、定 期向 基金管 理人 提供高 质量 的关于 宏 观 、 行 业及市 场走 向、个 股分 析的报 告及 丰富全 面的 信息咨 询服 务;有 很强 的行业 分析 能力, 能 根 据 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 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 2 、本公司租 用券商交易单元的程序: 基 金 管理 人根 据 以上 标准 对 不同 券商 经 纪人 进行 考 察、 选择 和 确定 ,选 定 的经 纪人 名单经公 募基金 业务 投资决 策委 员会或 专户 业务投 资决 策委员 会审 批同意 后与 被选择 的证 券经营 机 构 签 订 委托协 议。 基金管 理人 与被选 择的 券商经 纪人 在签订 委托 代理协 议时 ,要明 确签 定协议 双 方 的 公 司名称 、委 托代理 期限 、佣金 率、 双方的 权利 义务等 ,经 签章有 效。 监察稽 核部 对委托 协 议 的 合 法合规性进行审查。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29 页


3 、报告期内 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1 ) 本基 金报告期内新增租用交易单元情况: 新增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深圳 2 个交 易单元;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深圳 2 个交易单元;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深圳 2 个交易单元;东莞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1 个 交易单元。 (2 )本基金 报告期内停止租用交易单元情况:无。 §11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其 他 重 要 信 息 本报期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8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