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 盛 添 利 宝货 币 市 场 基金
2016 年 半年 度 报 告 摘要
2016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长盛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6 年8 月25 日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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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 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 年 度报告已经 三分之二
以上独 立董 事签 字同 意, 并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 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半年度报告 摘要摘自 半 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 欲 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 半 年度报告正文 。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
本报告 期 自2016 年01 月01 日 起至 06 月30 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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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长盛添 利宝 货币
基金主 代码 000424
交易代 码 000424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12 月9 日
基金管 理人 长盛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5,229,109,721.05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 A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0424 000425
报告期 末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177,728,541.21 份 15,051,381,179.84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以有效 控制 投资 风险 和保 持较高 流动 性为 优先 目标 , 力求 获得 高于 业绩 比
较基准 的稳 定回 报。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在短 期市 场利 率预 期策略 的基 础上 , 综 合运 用期限 结构 的滚 动配 置
策略、 投资 组合 优化 策略 和无风 险套 利操 作策 略, 通过比 较各 类短 期固 定
收益工 具如 央行 票据 、 债 券、 短期 融资 券 、 银 行存 款、 债券 回购 等投 资品
种在流 动性 、 收 益率 水平 和风险 参数 等指 标的 差异 , 确定 这些 投资 品种 的
合 理 配 置 比 例 , 以 保 证 投 资 组 合 在 低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尽 可 能 提 高 组 合 收 益
率。
业绩比 较基 准 七天通 知存 款税 后利 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是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低风 险品种 。 本 基金 的预 期
风险和 预期 收益 低于 股票 型基金 、混 合型 基金 、债 券型基 金。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长盛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叶金松 王永民
联系电 话 010-82019988 010-66594896
电子邮 箱 yejs@csfunds.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话
400-888-2666 、
010-62350088
95566
传真 010-82255988 010-66594942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半 年度 报告 正文 的管理 人互 联网 网址 http://www.csfunds.com.cn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基金管 理人 的办 公地 址及 基金托 管人 住所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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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注:1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是 按日结 转份 额。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 额,本期 利 润为本期已实 现收益加 上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 由于本基金 采用摊余
成本法 核算 ,因 此公 允价 值变动 收益 为零 ,本 期已 实现收 益和 本期 利润 的金 额相等 。
3.2 基金 净值 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 净值 收益 率 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 A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0.1852% 0.0011% 0.1110% 0.0000% 0.0742% 0.0011%
过去三 个月 0.5947% 0.0029% 0.3366% 0.0000% 0.2581% 0.0029%
过去六 个月 1.1767% 0.0034% 0.6732% 0.0000% 0.5035% 0.0034%
过去一 年 2.6448% 0.0063% 1.3537% 0.0000% 1.2911% 0.0063%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10.3049% 0.0081% 3.4582% 0.0000% 6.8467% 0.0081%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 B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0.2049% 0.0011% 0.1110% 0.0000% 0.0939% 0.0011%
过去三 个月 0.6548% 0.0029% 0.3366% 0.0000% 0.3182% 0.0029%
过去六 个月 1.2987% 0.0034% 0.6732% 0.0000% 0.6255% 0.0034%
基金级 别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 A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 B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2016 年 1 月 1 日 -
2016 年6 月30 日 )
报告期( 2016 年1 月1 日 -
2016 年 6 月30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2,670,423.03 118,278,471.60
本期利 润 2,670,423.03 118,278,471.60
本期净 值收 益率 1.1767% 1.2987%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6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77,728,541.21 15,051,381,179.84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 1.00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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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 年 2.8923% 0.0063% 1.3537% 0.0000% 1.5386% 0.0063%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10.9866% 0.0081% 3.4582% 0.0000% 7.5284% 0.0081%
注:1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是 按日结 转份 额。
2、本 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的 构建及 再平 衡过 程:
本基金业绩比 较基准为 七 天通知存款税 后利率。 本 基金为储蓄存 款的良好 投 资替代工具 ,所以投
资业绩 基准 确定 为七 天通 知存款 税后 利率 。 本 比较 基 准与货 币市 场工 具的 收益 率有一 定的 相关 性,
能够反 映货 币市 场的 收益 率水平 。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将 根据央 行调 息而 调整 。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累计 净值收 益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变动 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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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本基 金合同规 定 ,基金管理人 应当自基 金 合同生效之日 起三个月 内 使基金的投 资组合比
例符合基金合 同的约定 。 截至报告日, 本基金的 各 项资产配置比 例符合本 基 金合同第十 二部分、
第二条 投资 范围 、第 五条 投资限 制的 有关 约定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长盛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以下 简称 “公司 ” ) , 成立 于 1999 年 3 月 26 日 ,是
国内最 早成 立的 十家 基金 管理公 司之 一。 公司 注册 资本为 人民 币 18900 万元 。 公司 注册 地在 深圳 ,
总部设 在北 京, 并在 北京 、 上海 、 郑 州、 杭 州、 成 都设有 分公 司, 在香 港、 北京分 别设 有子 公司 。
目前,公司股 东及其出 资 比例为:国元 证券股份 有 限公司(以下 简称 “国 元 证券 ”)占 注册资本
的41% , 新 加坡 星展 银行 有 限公司 占注 册资 本 的33% , 安徽省 信用 担保 集团 有限 公司占 注册 资本 的
13% , 安徽 省投 资集 团控 股 有限公 司占 注册 资本 的 13% 。 公 司获 得首 批全 国社 保 基金、 合格 境内 机
构投资 者和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业 务资 格。 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管 理人 共管理 四十 六只 开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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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式基 金, 并管 理多 个全 国社保 基金 组合 和专 户产 品。 公 司同 时兼 任境 外QFII 基金 和专 户理 财产
品的投 资顾 问。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张帆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长 盛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长 盛 同 丰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LOF )
基 金 经 理 , 长
盛 同 禧 信 用 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长 盛 同
裕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 理。
2013 年 12 月 9 日 - 9 年
男,1983 年1 月 出生, 中 国
国籍。 华中 科技 大学 硕士 。
曾 在 长 江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从事 债券 研究、 债券 投 资
工作 。 2012 年4 月 加入 长 盛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曾 任 非
信用研 究员, 长盛 同丰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等 职务。 现任 长盛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 长 盛添 利宝 货币 市 场
基金( 本基 金) 基金 经理 ,
长 盛 同 丰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LOF ) 基 金 经 理 , 长
盛 同 禧 信 用 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长 盛
同 裕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注:1 、上 表基 金经 理的 任 职日期 和离 任日 期均 指公 司决定 确定 的聘 任日 期和 解聘日 期。
2、 “ 证券 从业 年限 ” 中 “ 证券从 业 ” 的含 义遵 从行 业协会 《 证券 业从 业人 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 的 相
关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法》及其各 项实施准 则 、本基金的基 金
合同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 规 、监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 , 依照诚实信用 、勤勉尽 责 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
金资产,在严 格控制投 资 风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 份 额持有人谋求 最大利益 , 没有损害基 金份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 司严格执 行 《公司公平交 易细则 》 各 项规定,在研 究、投资 授 权与决策、交 易
执行等各个环 节,公平 对 待旗下所有投 资组合, 包 括公募基金、 社保组合 、 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组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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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等。 具体 如下 :
研究支持,公 司旗下所 有 投资组合共享 公司研究 部 门研究成果, 所有投资 组 合经理在公司 研
究平台 上拥 有同 等权 限。
投资授权与决 策,公司 实 行投资决策委 员会领导 下 的投资组合经 理负责制 , 各投资组合经 理
在投资决策委 员会的授 权 范围内,独立 完成投资 组 合的管理工作 。各投资 组 合经理遵守 投资信息
隔离墙 制度 。
交易执 行, 公司 实行 集中 交易制 度, 所有 投资 组合 的投资 指令 均由 交易 部统 一执行 委托 交易 。
交易部 依照《 公司公平 交 易细则》的规 定,场内 交 易,强制开启 恒生交易 系 统公平交易 程序;场
外交易 ,严 格遵 守相 关工 作流程 ,保 证交 易执 行的 公平性 。
投资管 理行 为的 监控 与分 析评估 , 公司 风险 管理 部 、 监 察稽 核部 , 依照 《 公 司公平 交易 细则 》
的规定,持续 、动态监 督 公司投资管理 全过程, 并 进行分析评估 ,及时向 公 司管理层报 告发现问
题,保 障公 司旗 下所 有投 资组合 均被 公平 对待 。
公司对 过 去 4 个 季度 的同 向交易 行为 进行 数量 分析 ,计算 溢价 率、 贡献 率、 占优比 等指 标 ,
使用双 边90% 置 信水 平对1 日、3 日、5 日 的交 易 片 段进 行 T 检 验, 未发 现违 反公平 交易 及利 益 输
送的行 为。
4.3.2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公司旗 下 所有投资组合 参与的交 易 所公开竞价交 易中,未 发 生同日反向交 易
成交较 少的 单边 交易 量超 过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的交易 。
本报告 期内 ,未 发现 本基 金有可 能导 致不 公平 交易 和利益 输送 的异 常交 易行 为。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1 、报 告期 内行 情回 顾
2016 年上 半年 , 在 基建 和 地产的 传统 引擎 拉动 下, 宏观经 济短 期企 稳, 但是 在 “去 产能 、 去
杠杆” 环境下 ,过低的 投 资回报导致企 业投资意 愿 持续走弱,经 济下行压 力 仍大。通胀 方面,一
季度食品价格 超预期上 涨 叠加大宗商品 价格反弹 推 升通胀预期, 二季度随 着 季节性因素 消退,食
品价格回落带 动通胀回 落 。币政策更趋 于稳健, 央 行利率调控机 制由数量 型 向价格型转 变,更倾
向于通过逆回 购、SLF 、MLF 、PSL 等工 具投放流 动性 ,而对于降准 降息等全 面 投放流动性方 式相
对谨慎 。
债券市场整体 呈现先跌 后 涨的震荡走势 。利率债 收 益率曲线总体 有所上行 , 期限利 差有所 收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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窄;信用债收 益率曲线 平 坦化,中高评 级信用利 差 压缩至历史低 位,而低 评 级债券信用 利差仍保
持在较 高位 置, 主要 是违 约风险 频发 所致 。
货币市 场方 面, 央行 运用 回购 及 MLF 等多 种工 具调 节流动 性, 市场 流动 性整 体保持 相对 宽 松
局面, 各中 短期 限Shibor 利率及 银行 间质 押式 回购 利率维 持在 较低 水平 。
2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 策 略分析
在报告期内, 本基金始 终 控制资产配置 节奏,优 化 持仓结构,保 持组合流 动 性,合理调整 协
存和债 券配 置比 例, 努力 提高组 合整 体收 益。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2016 年上 半年 , 本 基金A 级净值 收益 率 为1.1767% ,B 级净 值收 益率 为1.2987% , 同 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0.6732%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在经济结构转 型和供给 侧 改革背景下, 宏观经济 稳 中有忧,制造 业与民间 投 资单月负增长 ,
房地产销量和 投资增速 见 顶回落,均预 示下半年 经 济依然承压。 在经济疲 弱 和积极财政 基调下,
稳健的货币政 策转向可 能 性不大。从需 求层面看 , 银行理财等资 管规模扩 大 以及到期高 票息资产
再配置 压力 仍大 ,资 产慌 局面仍 未改 变。
总体来看,疲 弱的基本 面 、相对充裕的 流动性、 较 低的通 胀水平 及旺盛的 配 置需求将继续 为
债市提供有利 支撑,但 同 时也要密切关 注财政政 策 加码、金融监 管排风险 去 杠杆、贬值 压力对货
币政策 的制 约、 美联 储加 息预期 、信 用风 险爆 发等 风险因 素的 影响 。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相关 规定 及本基 金合 同约 定 , 本 基 金管理 人严 格按 照 《企 业 会计准 则》 、 中 国
证监会相关规 定和基金 合 同关于估值的 约定,对 基 金所持投资品 种进行估 值 。本基金管 理人制订
了证券投资基 金估值政 策 与估值程序, 设立基金 估 值小组,参考 行业协会 估 值意见和独 立第三方
机构估 值数 据, 确保 基金 估值的 公平 、合 理。
本 基金 管理 人制 订的 证券 投资基 金估 值政 策与 估值 程序确 定了 估值 目的 、 估 值日、 估值 对象 、
估值程序、估 值方法以 及 估值差错处理 、暂停估 值 和特殊情形处 理等事项 。 本基金管理 人设立了
由公司总经 理(担任 估值 小组组长) 、 公司副总 经理 和督察长( 担任估值 小组 副组长) 、权 益投资
部、风险管理 部、研究 部 、监察稽核部 、业务运 营 部等部门负责 人组成的 基 金估值小组 ,负责研
究、指导并执 行基金估 值 业务。小组成 员均具有 多 年证券、基金 从业经验 , 具备基金估 值运作、
行业研 究、 风险 管理 或法 律合规 等领 域的 专业 胜任 能力。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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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参与 估值原则 和 方法的讨论, 但不参与 估 值原则和方法 的最终决 策 和日常估值的 执
行。
参与估值流程 的各方还 包 括本基金托管 人和会计 师 事务所。托管 人根据法 律 法规要求对基 金
估值及净值计 算履行复 核 责任,当存有 异议时, 托 管人有责任要 求基金管 理 公司作出合 理解释,
通过积极商讨 达成一致 意 见。会计师事 务所对估 值 委员会采用的 相关估值 模 型、假设及 参数的适
当性发 表审 核意 见并 出具 报告。 上述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之 间不 存在 任何 重大 利益冲 突。
本基金管理人 已分别与 中 央国债登记结 算有限责 任 公司和中证指 数有限公 司 签署服务协议 ,
由其分别按约 定提供在 银 行间同业市场 交易的债 券 品种和在交易 所市场 交 易 或挂牌的部 分债券品
种的估 值数 据。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根据《证券投 资基金运 作 管理办法》的 规定以及 本 基金基金合同 第十六条 中 对基金收益分 配
原则的约定, 本基金按 日 分配收益,自 基金合同 生 效日起每日将 基金份额 实 现的基金净 收益分配
给份额 持有 人, 并按 月结 转到投 资人 基金 账户 ,使 基金账 面份 额净 值始 终保 持1.00 元。
按照上 述办 法及 基金 合同 的规定 ,2016 上半 年度 分 配利 润 120,948,894.63 元 , 其 中:A 类别
份额分 配利 润2,670,423.03 元,B 类 别份 额分 配利 润 118,278,471.60 元。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 资产 净值 预警说 明。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 期内 , 中 国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以 下称 “ 本 托管人 ” ) 在 长盛 添利 宝货 币市场 基金 (以
下称 “ 本基 金” ) 的 托管 过 程中, 严格 遵守 《 证券 投 资基金 法》 及其 他有 关法 律法规 、 基 金合 同和
托管协议的有 关规定, 不 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 人 利益的行为, 完全尽职 尽 责地履行了 应尽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 净 值计 算、 利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 根 据《证券投资 基金法》 及 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和托管协 议
的规定,对本 基金管理 人 的投资运作进 行了必要 的 监督,对基金 资产净值 的 计算、基金 净值收益
率的计算以及 基金费用 开 支等方面进行 了认真地 复 核,未发现本 基金管理 人 存在损害基 金份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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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托 管人 对本半 年度 报告中 财务 信息等 内容 的真实 、准 确和完 整发 表意见
本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现 、 收 益分 配情 况、 财务会 计报 告 ( 注: 财务 会计报 告中 的 “ 金
融工具 风险 及管 理” 部分 未在托 管人 复核 范围 内) 、 投资组 合报 告等 数据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
§6 半年度 财务会计报 告(未 经审计)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长盛 添利 宝货 币市场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6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5,428,807,790.74 6,667,987,692.32
结算备 付金 - -
存出保 证金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425,311,472.31 3,166,965,017.91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7,425,311,472.31 3,166,965,017.91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233,682,325.51 5,150,344,410.95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44,188,856.71 47,194,518.23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102,625,604.59 242,974,649.83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15,234,616,049.86 15,275,466,289.2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70,298.21 318,590.18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3,819,999.74 1,409,064.39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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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托 管费 1,157,575.68 426,989.19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49,983.61 141,989.52
应付交 易费 用 115,382.34 48,358.16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193,089.23 193,709.19
负债合 计 5,506,328.81 2,538,700.6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5,229,109,721.05 15,272,927,588.61
未分配 利润 -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5,229,109,721.05 15,272,927,588.61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5,234,616,049.86 15,275,466,289.24
注:报 告截 止 日 2016 年6 月 30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15,229,109,721.05 份, 其 中 A 类 基金 份额 总
额 177,728,541.21 份, 基 金份额 净值 1.00 元;B 类 基金份 额总 额 15,051,381,179.84 份, 基金
份额净 值1.00 元。
6.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长盛 添利 宝货 币市场 基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144,347,852.01 53,637,928.13
1.利息 收入 140,455,580.52 43,857,021.83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53,241,337.09 18,635,158.83
债券利 息收 入 75,549,618.96 24,533,359.26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1,664,624.47 688,503.74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3,892,271.49 9,780,906.30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3,892,271.49 9,780,906.3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号填列 )
- -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28 页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 -
减: 二、费用 23,398,957.38 6,479,425.15
1.管 理人 报酬 15,728,013.22 3,372,937.46
2.托 管费 4,766,064.63 1,022,102.30
3.销 售服 务费 767,495.64 398,741.32
4.交 易费 用 - -
5.利 息支 出 1,852,305.33 1,537,182.22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852,305.33 1,537,182.22
6.其 他费 用 285,078.56 148,461.85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号
填列)
120,948,894.63 47,158,502.98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亏损以 “-” 号填列) 120,948,894.63 47,158,502.98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长盛 添利 宝货 币市场 基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1 月1 日 至 2016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15,272,927,588.61 - 15,272,927,588.61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120,948,894.63 120,948,894.63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43,817,867.56 - -43,817,867.56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31,817,925,182.40 - 31,817,925,182.40
2.基金 赎回 款 -31,861,743,049.96 - -31,861,743,049.96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120,948,894.63 -120,948,894.63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15,229,109,721.05 - 15,229,109,721.05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6 月 30 日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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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6,122,036,378.88 - 6,122,036,378.88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47,158,502.98 47,158,502.98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4,426,515,422.59 - -4,426,515,422.59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5,493,842,630.32 - 5,493,842,630.32
2.基金 赎回 款 -9,920,358,052.91 - -9,920,358,052.91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47,158,502.98 -47,158,502.98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1,695,520,956.29 - 1,695,520,956.29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周兵______
______ 杨思 乐______
____龚珉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6.4 报 表附 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况
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中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以下 简 称 “ 中
国证监 会”) 证 监许 可[2013] 第1403 号《 关于 核准 长盛添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募集的 批复 》核 准,
由长盛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长 盛 添利宝货币 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负 责公开募 集 。本基金为契 约型开放 式 ,存续期限不 定,首次 设 立募集不包 括认购资
金利息共募集人 民币 3,874,930,536.49 元, 业经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普
华永道中天验 字(2013) 第 819 号验资 报告予以 验证 。经向中 国证 监会备案 , 《 长盛添利宝货 币市
场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于 2013 年 12 月 9 日 正 式 生 效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3,875,301,402.19 份基 金 份额, 其中 认购 资金 利息 折合 370,865.70 份 基金 份额。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人 为长 盛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为中 国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根据《长盛添 利宝货币 市 场基金招募说 明书》的 有 关规定,本基 金根据适 用 的销售服务费 费
率的不 同 , 将 基金 份额 分 为 A 类、B 类两 类份额 。 在基金 存续 期内 的任 何一 个开放 日 , 如 A 类基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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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份额 持有 人持 有的 基金 份额余 额达 到 5,000,000 份,即 升级 为 B 类 份额 持 有人, 如 B 类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持有 的基 金份 额余额 少 于5,000,000 份 ,即降 级 为 A 类份 额持 有 人。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长 盛 添利宝货币市 场基金基 金 合同》的有关 规
定, 本基 金投 资于 法律 法 规允许 的金 融工 具包 括现 金; 通知 存款 ; 短期 融资 券 ; 一 年以 内( 含一 年)
的银行 定期 存款 、银 行协 议存款 和大 额存 单; 剩余 期限在 397 天以 内(含 397 天) 的 债券 、资 产支
持证券和中 期票据; 期限 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的 债 券回购和中 央银行票 据 ; 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 国
证监会 允许 本基 金投 资的 其他货 币市 场 工 具。 本基 金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 七 天通知 存款 税后 利 率 。
6.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2 月15 日 颁布的 《企 业会 计准 则- 基本准 则》 和 38
项具体 会计 准则 、 其 后颁 布的企 业会 计准 则应 用指 南、 企 业会 计准 则解 释以 及其他 相关 规定(以下
合称“ 企业 会计 准则 ”) 、 中国证 监会 颁布 的 《 证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度 报告
和半年度报 告>》 、中国 证 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颁 布的 《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 核算 业务指引》 、 《 长盛添
利宝货 币市 场基 金基 金合 同》和 中国 证 监 会发 布的 有关规 定及 允许 的基 金行 业实务 操作 编制 。
6.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真 实、 完整 地反映 了本 基 金 2015 年 6 月 30 日 的财 务
状况以 及2015 年1 月1 日至 6 月30 日期 间的 经营 成 果和基 金净 值变 动情 况等 有关信 息。
6.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的会计 政策 、会计 估计 与最近 一期 年度报 告相 一致 的 说明
本报告 期所 采用 的的 会计 政策、 会计 估计 与最 近一 期年度 报告 相一 致。
6.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6.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政策 变更 。
6.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估计 变更 。
6.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内 无须 说明的 会计 差错 更正 。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 通
知》 、 财税[2004]78 号 《 财 政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关于 证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 通知》 、 财 税[2008]1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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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关于企业 所得税若 干 优惠政策的通 知 》 、财税[2016]36 号《关于 全面推开 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
试点的 通知 》 、 财税[2016]46 号 《关 于进 一步 明确 全 面推开 营改 增试 点金 融业 有关政 策的 通知 》 、
财税[2016]70 号 《 关于金 融机 构 同业 往来 等增 值税 补充政 策的 通知 》 及 其他 相关财 税法 规和 实 务
操作, 主要 税项 列示 如下 :
(1) 于2016 年5 月1 日前 , 以发 行基 金方 式募 集资 金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 不征 收营 业税 。
对证券 投资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基金 买卖 债券 的差 价收 入免征 营业 税。 自 2016 年5 月 1 日起 , 金 融业
由缴纳 营业 税改 为缴 纳增 值税。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 人运用 基金 买卖 债券 的转 让收入 免征 增值 税,
对金融 同业 往来 利息 收入 亦免征 增值 税。
(2) 对 基金 从证 券市 场中 取 得的收 入, 包括 买卖 债券 的 差价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 及其他 收入 ,
暂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
(3) 对 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收 入, 应由 发行 债券 的企业 在向 基金 支付 利息 时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利 害关 系的关 联方 发生变 化的 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未 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发 生变 化的 情况 。
6.4.7.2 本 报告 期与基 金发 生关联 交易 的各关 联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长盛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长盛 基金 ”)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国 银行 ”)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国元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国元证 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销售机 构
新加坡 星展 银行 有限 公司 (“ 星展 银行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6.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6.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本基金 本期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交 易。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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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5,728,013.22 3,372,937.46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户维 护费
368,799.79 441,657.87
注:支付基金 管理人长 盛 基金公司的管 理人报酬 按 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 0.33% 的年费率计提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计 算公 式为 :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0.33%/ 当年 天数。
6.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4,766,064.63 1,022,102.30
注:支付基金 托管人中 国 银行的托管费 按前一日 基 金资产净值 0.10% 的年费 率计提,逐日 累计至
每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 计算公 式为 :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0.10%/ 当年 天数 。
6.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长盛添 利宝 货币
A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B 合计
中国银 行 113,972.75 9,510.36 123,483.11
星展银 行 21,742.77 17.45 21,760.22
长盛基 金 19,842.86 421,790.94 441,633.80
国元证 券 198.21 10,942.60 11,140.81
合计 155,756.59 442,261.35 598,017.94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长盛添 利宝 货币
A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B 合计
中国银 行 146,974.38 15,046.43 162,020.81
长盛基 金 14,373.06 50,223.53 64,596.59
国元证 券 457.41 3,042.12 3,499.53
合计 161,804.85 68,312.08 230,116.93
注:支付基金 销售机构 的 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基 金 资产净值的约 定年费率 计 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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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底,按月支 付给长盛 基 金公司,再由 长盛基金 公 司计算并支付 给各基金 销 售机构。A 类基金份
额和B 类基 金份 额约 定的 销售服 务费 年费 率分 别 为0.25% 和 0.01% 。销 售服 务 费的计 算公 式为 :
对应级 别日 销售 服务 费= 前一日 对应 级别 基金 资产 净值× 约定 年费 率/ 当年 天 数。
6.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 回购)交易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 30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银行 103,826,645.90 - - - 50,490,000.00 3,029.40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6 月 30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银行 - - - - 222,000,000.00 18,916.27
6.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 A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 B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2013
年12 月9 日 ) 持有 的基 金
份额
-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251,071,033.75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3,320,375.49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170,000,000.00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84,391,409.24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0.5607%
项目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 A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 B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2013
年12 月9 日 ) 持有 的基 金
- -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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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51,157,669.34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1,438,403.42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52,596,072.76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3.1021%
注:1 、期间 申购总份 额含 红利再投份 额。2、基 金管 理人持有本 基金基金 份额 的交易费用 按市场
公开的 交易 费率 计算 并支 付。
6.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注:本 基金 本期 末无 除基 金管理 人之 外的 其他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 情况 。
6.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6 月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 利 息收 入
中国银行 24,807,790.74 60,251.23 4,396,236.50 304,088.34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6.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在承销 期内 参与 关联 方承 销证券 。
6.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 本期 无须 作说 明的 其他关 联交 易事 项。
6.4.9 期 末( 2016 年 6 月30 日 )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注:本 基金 本期 末无 因认 购新发/增 发证 券而 流通 受 限的证 券。
6.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注:本 基金 本期 末 未 持有 的暂时 停牌 等流 通受 限股 票 。
6.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6.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期 末无 从事 银行 间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 成的卖 出回 购证 券款 余额 。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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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期 末无 从事 交易 所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 成的卖 出回 购证 券款 余额 。
6.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1) 公 允价 值
(a) 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 结果所属 的 层次,由对公 允价值计 量 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 的 输入值所属的 最
低层次 决定 :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b) 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融 工具
(i)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
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
于第二 层次 的余 额 为7,425,311,472.31 元, 无属 于 第一和 第三 层次 的余 额(2015 年 12 月31 日:
属于第 二层 次的 余额 为3,166,965,017.91 元 ,无 属 于第一 和第 三层 次的 余额) 。
(ii)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本基金本期及 上年度可 比 期间持有的以 公允价值 计 量的金融工具 的公允价 值 所属层次未发 生
重大变 动。
(iii)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余 额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无。
(c) 非 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未 持有 非持 续的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的金 融资 产(2015 年 12 月 31
日:同)。
(d)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2) 除 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 产负债 表日 本基 金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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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固定收 益投 资 7,425,311,472.31 48.74
其中: 债券 7,425,311,472.31 48.74
资产 支持 证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233,682,325.51 14.66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5,428,807,790.74 35.63
4 其他各项 资产 146,814,461.30 0.96
5 合计 15,234,616,049.86 100.00
7.2 债 券回 购融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1.91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的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报告期内 债券回购 融 资余额占基金 资产净值 的 比例为报告期 内每个交 易 日融资余额 占基金资
产净值 比例 的简 单平 均值 。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的 说明
注:本 报告 期内 本货 币市 场基金 债券 正回 购的 资金 余额未 超过 资产 净值 的 20% 。
7.3 基 金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
7.3.1 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基 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59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62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19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20 天 情况 说明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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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 基金 报告 期内 投资 组合平 均剩 余期 限 无 超过120 天 情况 。
7.3.2 期 末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分 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
净值的 比例 (%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 )
1 30 天 以内 33.01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2 30 天( 含) —60 天 20.46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3 60 天( 含) —90 天 27.26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4 90 天( 含) —120 天 14.76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5 120 天( 含) —397 天 (含 ) 3.58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合计 99.07 -
7.4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存 续期超 过 240 天情 况说 明
注:本 基金 报告 期内 投资 组合平 均剩 余存 续期 无超过 240 天情 况。
7.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061,300,501.54 6.97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061,300,501.54 6.97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199,844,345.16 7.88
6 中期票 据 - -
7 同业存 单 5,164,166,625.61 33.91
8 其他 - -
9 合计 7,425,311,472.31 48.76
10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397 天 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 -
注:上 表中 ,债 券的 成本 包括债 券面 值和 折溢 价。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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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期 末按 摊余成 本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1609246 16 浦发
CD246
9,000,000 893,296,388.02 5.87
2 150419 15 农发 19 3,400,000 340,125,549.09 2.23
3 160201 16 国开 01 2,200,000 219,598,591.30 1.44
4 011699684 16 中船
SCP009
2,000,000 200,018,330.88 1.31
5 111611119 16 平安
CD119
2,000,000 199,890,986.03 1.31
6 111614068 16 江 苏银
行 CD068
2,000,000 199,790,209.48 1.31
7 111610081 16 兴业
CD081
2,000,000 199,236,160.54 1.31
8 111693862 16 宁 波银
行 CD097
2,000,000 199,085,001.56 1.31
9 111612109 16 北 京银
行 CD109
2,000,000 198,545,080.64 1.30
10 130244 13 国开 44 1,000,000 100,761,479.48 0.66
7.7 “ 影子 定价” 与“ 摊余成 本法 ”确定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1255%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068%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594%
报 告期 内负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25% 情况 说明
注:报 告期 内无 负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0.25% 的情 况。
报 告期 内正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5% 情况说明
注:报 告期 内无 正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0.5% 的情 况 。
7.8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7.9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7.9.1
本基金的债券 投资采用 摊 余成本法计价 ,即计价 对 象以买入成本 列示,按 票 面利率或商定 利
率每日 计提 应收 利息 ,并 按实际 利率 法在 其剩 余期 限内摊 销其 买入 时的 溢价 或折价 。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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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2
本报告期内基 金投资的 前 十名证券的发 行主体无 被 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记录 , 无在报告编制 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7.9.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44,188,856.71
4 应收申 购款 102,625,604.59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46,814,461.30
7.9.4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 项之和 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尾 差。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长盛添
利宝货
币A
24,798 7,167.05 36,958,413.19 20.79% 140,770,128.02 79.21%
长盛添
利宝货
币B
81 185,819,52
0.74
15,016,186,249.16 99.77% 35,194,930.68 0.23%
合计 24,879 612,127.08 15,053,144,662.35 98.84% 175,965,058.70 1.16%
注:对于分级 基金,比 例 的分母采用各 自级别的 份 额;对于合计 数,比例 的 分母采用下 属分级基
金份额 的合 计数 。
8.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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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长盛添 利宝
货币A
1,795,855.65 1.0105%
长盛添 利宝
货币B
- -
合计
1,795,855.65 0.0118%
注:对于分级 基金,比 例 的分母采用各 自级别的 份 额;对于合计 数,比例 的 分母采用下 属分级基
金份额 的合 计数 。
8.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A 50~100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B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A 0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B 0
合计 0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A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12 月 9 日) 基金
份额总 额
1,343,455,033.04 2,531,846,369.15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882,998,915.00 14,389,928,673.61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518,557,482.19 31,299,367,700.21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 额 1,223,827,855.98 30,637,915,193.98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份额 减少 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77,728,541.21 15,051,381,179.84
注:申购份额 含红利再 投 、转换入份额 和因份额 升 降级导致的强 制调增份 额 ,赎回份额 含转换出
份额和 因份 额升 降级 导致 的强制 调减 份额 。
§10 重大事 件揭示
10.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召开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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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0.2.1 本 基金 管理 人的 高 级管理 人员 重大 人事 变动 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的高级 管理 人员 无重 大人 事变动 。
10.2.2 基 金经 理变 动情 况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未曾变 动。
10.2.3 本 基金 托管 人的 基 金托管 部门 重大 人事 变动 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托 管人 的基金 托管 部门 无重 大人 事变动 。
10.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无 涉及 本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0.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基 金投 资策 略没 有改变 。
10.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 聘任 的会 计师 事务 所为普 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
金未更 换会 计师 事务 所。
10.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基金管 理人 、托 管人 及其 高级管 理人 员未 受监 管部 门稽查 或处 罚。
10.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中信建投 1 - - - - -
东北证券 1 - - - - -
长江证券 1 - - - - -
安信证券 1 - - - - -
申银万国 1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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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证券 1 - - - - -
华福证券 1 - - - - -
国联证券 1 - - - - -
高华证券 1 - - - - -
西南证券 1 - - - - -
国元证券 1 - - - - -
华安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中信证券 1 - - - - -
华融证券 1 - - - - -
注:1 、本 公司 选择 证券 经 营机构 的标 准
(1 ) 研究 实力 较强, 有固 定的研 究机 构和 专门 研究 人员, 能及 时为 本公 司提 供高质 量的 咨询 服务 ,
包括宏 观经 济报 告 、 行 业 报告 、 市 场走 向分 析 、 个 股分析 报告 等 , 并 能根 据 基金投 资的 特定 要求 ,
提供专 门研 究报 告。
(2 ) 资力 雄厚 ,信 誉良 好 。
(3 ) 财务 状况 良好 ,各 项 财务指 标显 示公 司经 营状 况稳定 。
(4 ) 经营 行为 规范 ,最 近 两年未 因重 大违 规行 为而 受到中 国证 监会 和中 国人 民银行 处罚 。
(5 )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 格 ,具备 健全 的内 控制 度, 并能满 足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要 求。
(6 ) 具备 基金 运作 所需 的 高效 、 安 全的 通讯 条件 , 交易设 施符 合代 理本 公司 基金进 行证 券交 易的
需要, 并能 为本 公司 基金 提供全 面的 信息 服务 。
2、本 公司 租用 券商 交易 单 元的程 序
(1 ) 研究 机构 提出 服务 意 向,并 提供 相关 研究 报告 ;
(2 ) 研究 机构 的研 究报 告 需要有 一定 的试 用期 。试 用期视 服务 情况 和研 究服 务评价 结果 而定 ;
(3 ) 研 究发 展部 、 投资 管 理等部 门试 用研 究机 构的 研究报 告后 , 按照 研究 服 务评价 规定 , 对研 究
机构进 行综 合评 价;
(4 ) 试 用期 满后 , 评 价结 果符 合 条件 , 双 方认 为有 必要继 续合 作, 经公 司领 导审批 后, 我司 与研
究机构 签定 《 研究 服务 协 议》 、 《券 商交 易单 元租 用 协议 》 , 并办 理基 金专 用交 易单元 租用 手续 。 评
价结果 如不 符合 条件 则终 止试用 ;
(5 ) 本公 司每 两个 月对 签 约机构 的服 务进 行一 次综 合评价 。 经过 评价 , 若 本 公司认 为签 约机 构的
服务不能满足 要求,或 签 约机构违规受 到国家有 关 部门的处罚, 本公司有 权 终止签署的 协议,并
撤销租 用的 交易 单元 ;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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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交易 单元 租用 协议 期 限为一 年, 到期 后若 双方 没有异 议可 自动 延期 一年 。
3、本 基金 租用 证券 公司 交 易单元 均为 共用 交易 单元 。
4、报 告期 内租 用证 券 公 司 交易单 元的 变更 情况 :
(1 ) 本基 金报 告期 内新 增 租用交 易单 元情 况: 无。
(2 ) 本基 金报 告期 内停 止 租用交 易 单 元情 况: 无。
10.8 偏 离度 绝对值 超过 0.5% 的情 况
注:本 报告 期本 基金 无偏 离度绝 对值 超过0.5% 的情 况。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8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