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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辉100B(150109)

同辉100B: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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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 同辉 深证 100 等权 重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6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长 盛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6 年 8 月 25 日 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31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半年 度报 告已经 三 分 之 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 复核了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 、利 润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 复 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1 月1 日起至 6 月30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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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简称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分 级 场内简称 长盛同辉 基金主代码 160809 交易代码 1608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9 月13 日 基金管理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2,578,700.51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 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2-09-26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 重 A 长 盛 同 辉 深 100 等权 重 B 长盛同辉深 100 等 权重分级 下属分级基金场内简称: 同辉 100A 同辉 100B 长盛同辉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108 150109 16080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份 额总额 10,084,764.00 份 10,084,764.00 份 12,409,172.51 份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 运用 指数化 投资 方式, 通过 严格的 投资 纪律约 束和 数量化风 险管理 手段 ,力争 将本 基金的 净值 增长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之间的日 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35% 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4% 以 内,以实现对 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 中的组 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深证 100 等权重 指数的 收益 表现, 并根 据标的 指数 成份股 及其 权重的 变动 而进行相 应调整。 当预期 成份 股发生 调整 ,成份 股发 生配股 、增 发、分 红等 行为,以 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的效果可 能带来 影响 ,导致 无法 有效复 制和 跟踪标 的指 数时, 基金 管理人可 以根据 市场 情况, 采取 合理措 施, 在合理 期限 内进行 适当 的处理和 调整,以力争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业绩比较基准 95%× 深证 100 等权重指 数收益 率+ 5 %× 一年期 银 行定期 存款 利率 (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从基金 资产 整体运 作来 看,本 基金 为股票 型基 金,属 于高 风险、高 收益的 基金 品种, 基金 资产整 体的 预期收 益和 预期风 险高 于货币市 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从投资 者具 体持有 的基 金份额 来看 ,在分 级运 作期内 ,由 于基金收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31 页


益分配的安排,长盛同辉深 100 等 权重 A 份额 将表现出低风险、收 益稳定 的明 显特征 ,其 预期收 益和 预期风 险要 低于普 通的 股票型基 金份额;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B 份 额则表现出高风险、高收益的 显著特征,其预期收 益和预期风险要高于普通的股票型基金份额。 下属分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征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 重 A :低风险、收益 相对稳定。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 重 B :高风 险、高预 期收益。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 重分级:较高风险、 较高预期收益。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叶金松 田青 联系电话 010-82019988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yejs@csfunds.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2666、 010-62350088 010-67595096 传真 010-82255988 010-66275853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http://www.cs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和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6 年 1 月1 日 - 2016 年 6 月 30 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6,982.21 本期利润 -7,593,195.3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05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6.08% 3.1.2 期末 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6 年6 月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49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3,324,481.8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3 注:1 、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2 、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 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 除 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31 页


表中的 “期末”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6 月 30 日。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2.71% 1.46% 1.51% 1.34% 1.20% 0.12% 过去三个月 0.20% 1.52% -0.62% 1.35% 0.82% 0.17% 过去六个月 -16.08% 2.43% -16.72% 2.27% 0.64% 0.16% 过去一年 -32.70% 2.68% -26.79% 2.54% -5.91% 0.14% 过去三年 36.67% 1.99% 54.89% 1.90% -18.22% 0.09%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3.80% 1.88% 43.02% 1.82% -9.22% 0.06% 注: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95%× 深证100 等权重指 数收益率+ 5%×一年期银 行定期存款利率 ( 税 后) 。 基准指数:深证 100 等 权重指数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深证 100 等 权重指数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构建和发 布。具体的编制规则和再平衡过程请参见深证 100 等权重指 数编制细则。再平衡:由于基金资产 配置比 例处 于动态 变化 的过程 中, 需要通 过再 平衡来 使资 产的配 置比 例符合 基金 合同要 求 , 业 绩 比较基准中深证 100 等 权重指数、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每日按照 95% 、5% 的比例 采取再平衡,再 用连锁计算的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 间序列。 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31 页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的 比 较 注: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使基 金的投资组合 比例符 合基 金合同 的有 关约定 ,报 告期末 已完 成建仓 。建 仓期结 束时 ,本基 金的 各项资 产 配 置 比 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六条 (二) 投资范围、 ( 八) 投资限制的有关约 定。 截止报告日, 本基金的 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成立于 1999 年 3 月 26 日,是 国内最早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900 万元。 公司注册地在深圳, 总部设在北京, 并在北京、 上海、 郑州、 杭州、 成都设有分公司, 在香港、 北京分别设有子公司 。 目前, 公司 股东及 其出 资比例 为: 国元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以下 简称 “国元 证券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41% , 新加 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册 资本的 33% , 安徽省信 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31 页


13% ,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3% 。 公司 获得首批全国社保 基金、 合格境内机 构投资者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四十六只开 放式基金, 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组合和专户产品。 公司同时兼任境外 QFII 基金和专 户理财产 品的投资顾问。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王超 本基金基金 经理,长盛 同瑞中证 200 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 理,长盛航 天海工装备 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 经理,长盛 同庆中证 800 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 金经理,长 盛中证金融 地产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 理,长盛量 化红利策略 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3 年1 月5 日 - 9 年 男,1981 年9 月出生, 中国国籍。 中央财经大 学硕士, 金融风险管理 师(FRM) 。2007 年 7 月 加 入 长 盛 基 金 管 理 有 限公司, 曾任金融工程 与 量 化 投 资 部 金 融 工 程研究员, 从事数量化 投 资 策 略 研 究 和 投 资 组合风险管理工作。 现 任长盛同瑞中证200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理, 长盛同辉深 证100 等权重 指数分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本 基 金) 基金经理, 长盛航 天 海 工 装 备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理, 长盛同庆中 证800 指数型 证券投资 基金 (LOF ) 基金经理, 长 盛 中 证 金 融 地 产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理, 长盛量化红 利策略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 、上表 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 、 “证券从业年限 ”中“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的相 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 严格 按照 《 证券 投资 基 金法 》及 其 各项 实施 准 则、 本基 金的基金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31 页


合同和 其他 有关法 律法 规、监 管部 门的相 关规 定,依 照诚 实信用 、勤 勉尽责 的原 则管理 和 运 用 基 金资产 ,在 严格控 制投 资风险 的基 础上, 为基 金份额 持有 人谋求 最大 利益, 没有 损害基 金 份 额 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报 告 期内 ,公 司 严格 执行 《 公司 公平 交 易细 则》 各 项规 定, 在 研究 、投 资 授权 与决 策、交易 执行等 各个 环节, 公平 对待旗 下所 有投资 组合 ,包括 公募 基金、 社保 组合、 特定 客户资 产 管 理 组 合等。具体如下: 研 究 支持 ,公 司 旗下 所有 投 资组 合共 享 公司 研究 部 门研 究成 果 ,所 有投 资 组合 经理 在公司研 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 资 授权 与决 策 ,公 司实 行 投资 决策 委 员会 领导 下 的投 资组 合 经理 负责 制 ,各 投资 组合经理 在投资 决策 委员会 的授 权范围 内, 独立完 成投 资组合 的管 理工作 。各 投资组 合经 理遵守 投 资 信 息 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 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 交易部 依照 《公司 公平 交易细 则》 的规定 ,场 内交易 ,强 制开启 恒生 交易系 统公 平交易 程 序 ; 场 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 公司风险管理部、 监察稽核部, 依照 《公司公平交易细则》 的规定 ,持 续、动 态监 督公司 投资 管理全 过程 ,并进 行分 析评估 ,及 时向公 司管 理层报 告 发 现 问 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公司对过去 4 个季度的同 向交易行为进行数量分析,计算溢价率、贡献率、占优比等指标, 使用双边 90% 置信水平对 1 日、3 日、5 日的交易片 段进行 T 检 验, 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 送的行为。 4.3.2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本 报 告期 内, 本 公司 旗下 所 有投 资组 合 参与 的交 易 所公 开竞 价 交易 中, 未 发现 同日 反向交易 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 。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在 报 告期 内, 我 们运 用数 量 化投 资手 段 精细 化执 行 跟踪 指数 策 略, 尽量 降 低申 购赎 回、个股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31 页


配股、 分红 、增发 等事 件对基 金组 合产生 的不 利影响 ,将 本基金 的跟 踪误差 和日 均跟踪 偏 离 度 绝 对值控制在合理水平。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3 元, 本 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6.08%, 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72% 。报告期 内,本 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为 0.19% ,控 制在 0.35% 之 内;年化跟踪误差为 3.86% ,控制在4% 之内。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2016 年二季 度的市场行情处于低位窄幅振荡之中,一方面,市场经过前期的大幅剧烈下跌, 风险得 以充 分释放 ;另 一方面 ,宏 观经济 数据 持续在 低位 徘徊, 企业 盈利情 况不 容乐观 , 小 盘 股 估值处 于高 位,投 资者 风险偏 好低 迷,市 场也 缺乏自 低位 大幅反 弹的 动力。 市场 出现了 成 交 量 持 续萎缩 、波 动率持 续降 低的状 态。 期间虽 然经 历了 “ 权威 人士 ” 重申 供给侧 改革 、英国 退 欧 等 事 件冲击, 但是市场表现出了 很强的韧性, 没有出现一季度频现的连续暴跌场景。 新能源汽车、 OLED 、 芯片国 产化 等主题 热点 层出不 穷, 市场中 结构 性机会 使得 主动型 基金 净值出 现明 显恢复 , 相 比 之 下,指数型基金净值回升幅度明显偏低。 展 望 未来 的行 情 ,我 们仍 将 维持 谨慎 的 观点 。英 国 退欧 的长 期 风险 还在 酝 酿, 美联 储加息仍 然悬而未决, 外围环境处于高度的不确定环境之中。 国内宏观经济将会继续维持 “ L” 型, 关于稳 增长和 调结 构的政 策摇 摆将会 影响 投资者 的长 期风险 偏好 提升。 人民 币汇率 和资 产价格 之 间 的 平 衡关系 也将 对管理 层的 调控能 力形 成巨大 的挑 战。从 积极 的视角 来看 ,前几 年的 新 兴产 业 开 始 逐 步产生真实业绩, 这些得到证实的概念将会获得资金的持续买入, 新能源汽车就是这方面的典型。 但是,指数基金在存量资金博弈的格局下难以获得大幅度 的净值增长。 4.6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 证监会 相关 规定和 基金 合同关 于估 值的约 定, 对基金 所持 投资品 种进 行估值 。本 基金管 理 人 制 订 了证券 投资 基金估 值政 策与估 值程 序,设 立基 金估值 小组 ,参考 行业 协会估 值意 见和独 立 第 三 方 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估值目的、 估值日、 估值对象、 估值程 序、 估值方 法以 及估值 差错 处理、 暂停 估值和 特殊 情形处 理等 事项。 本基 金管理 人 设 立 了 由公司 总经 理(担 任估 值小组 组长) 、公司 副总 经理和 督察 长(担 任估 值小组 副组 长) 、权 益 投 资 部、风 险管 理部、 研究 部、监 察稽 核部、 业务 运营部 等部 门负责 人组 成的基 金估 值小组 , 负 责 研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31 页


究、指 导并 执行基 金估 值业务 。小 组成员 均具 有多年 证券 、基金 从业 经验, 具备 基金估 值 运 作 、 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 基 金 经理 参与 估 值原 则和 方 法的 讨论 , 但不 参与 估 值原 则和 方 法 的 最终 决 策和 日常 估值的执 行。 参 与 估值 流程 的 各方 还包 括 本基 金托 管 人和 会计 师 事务 所。 托 管人 根据 法 律法 规要 求对基金 估值及 净值 计算履 行复 核责任 ,当 存有异 议时 ,托管 人有 责任要 求基 金管理 公司 作出合 理 解 释 , 通过积 极商 讨达成 一致 意见。 会计 师事务 所对 估值委 员会 采用的 相关 估值模 型、 假设及 参 数 的 适 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 基 金管 理人 已 分别 与中 央 国债 登记 结 算有 限责 任 公司 和中 证 指数 有限 公 司签 署服 务协议, 由其分 别按 约定提 供在 银行间 同业 市场交 易的 债券品 种和 在交易 所市 场交易 或挂 牌的部 分 债 券 品 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根 据 《证 券投 资 基金 运作 管 理办 法》 的 规定 以及 本 基金 基金 合 同第 二十 条 中对 基金 的收益与 分配的约定,在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包括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份额、长盛同辉深 100 等 权重 B 份额 和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 重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本基金自 2015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自 2016 年 3 月 25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期间出现连续 20 个工 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 形。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本 报 告期 ,中 国 建设 银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在本 基金 的 托管 过程 中 ,严 格遵 守 了《 证券 投资基金 法》 、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本 托 管人 按照 国 家有 关规 定 、基 金合 同 、托 管协 议 和其 他有 关 规定 ,对 本基金的 基金资 产净 值计算 、基 金费用 开支 等方面 进行 了认真 的复 核,对 本基 金的投 资运 作方面 进 行 了 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31 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 管 人 对 本半 年 度 报 告中 财 务 信 息等 内 容 的 真实 、 准 确 和完 整 发 表 意见 本 托 管人 复核 审 查了 本报 告 中的 财务 指 标、 净值 表 现、 利润 分 配情 况、 财 务会 计报 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未 经 审 计 )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 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6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590,384.36 2,857,360.82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9,423.15 161,692.25 交易性金融资产 30,557,348.63 45,045,527.29 其中:股票投资 30,557,348.63 45,045,527.29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395.72 850.9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992,063.4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6,149,615.35 48,065,431.27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6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470,502.56 - 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31 页


应付赎回款 2,192,226.62 262,728.81 应付管理人报酬 28,340.21 54,704.26 应付托管费 6,234.82 12,034.9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5,173.22 61,068.52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12,656.09 230,990.17 负债合计 2,825,133.52 621,526.71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25,183,562.37 30,068,899.41 未分配利润 8,140,919.46 17,375,005.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324,481.83 47,443,904.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6,149,615.35 48,065,431.27 注:报告截止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净值 1.023 元 ,基金份额总额 32,578,700.51 份, 其中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 重A 份额10,084,764.00 份, 长盛同辉 深100 等权 重B 份额10,084,764.00 份,长盛同辉深 100 等 权重分级份额 12,409,172.51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 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 30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30 日 一、收入 -7,235,662.15 85,736,832.26 1.利息收入 13,094.15 75,893.2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3,094.15 75,893.27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191,398.49 62,574,380.1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59,855.19 61,700,823.88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251,253.68 873,556.25 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31 页


3.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7,476,213.09 22,820,355.62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列) 36,058.30 266,203.24 减: 二 、费用 357,533.15 1,928,116.11 1 .管理人报 酬 181,304.19 1,090,091.25 2 .托管费 39,886.94 239,820.01 3 .销售服务 费 - - 4 .交易费用 35,893.93 407,147.85 5 .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 .其他费用 100,448.09 191,057.00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 号填列) -7,593,195.30 83,808,716.1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利 润 (净 亏 损 以 “- ” 号 填列 ) -7,593,195.30 83,808,716.15 6.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 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30,068,899.41 17,375,005.15 47,443,904.5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7,593,195.30 -7,593,195.3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4,885,337.04 -1,640,890.39 -6,526,227.43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17,055,285.77 5,264,840.94 22,320,126.71 2. 基金赎回 款 -21,940,622.81 -6,905,731.33 -28,846,354.1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5,183,562.37 8,140,919.46 33,324,481.83 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31 页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24,391,603.50 53,142,342.56 177,533,946.0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83,808,716.15 83,808,716.1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35,936,846.49 -51,482,887.50 -87,419,733.99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64,559,346.23 61,213,032.96 125,772,379.19 2. 基金赎回 款 -100,496,192.72 -112,695,920.46 -213,192,113.1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88,454,757.01 85,468,171.21 173,922,928.2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周兵______














______ 杨思乐______














____ 龚珉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 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以下 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 监许 可[2012]827 号《关 于核准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 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基 金募 集的批 复》 核准, 由长 盛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依 照《中 华人 民共和 国 证 券 投 资基金法》和《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 金 为 契 约 型 开 放 式 基 金 , 存 续 期 限 不 定 , 首 次 设 立 募 集 不 包 括 认 购 资 金 利 息 共 募 集 844,010,148.73 元, 业经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 356 号 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 于 2012 年9 月13 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844,062,743.33 份基金 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52,594.60 份基金 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31 页


根据《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基 金份额包括长盛同辉深证100 等权重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以下 简称 “同辉深证100 等权 重份额 ”) 、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 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 以下简 称 “长盛同辉 深证 100 等 权重 A 份额”) 及长盛同 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以下 简称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B 份额 ”) 。 本基 金一份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A 份 额与一份长 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 B 份额构成一对份额组合,一对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 A 份额与长盛同 辉深证100 等权重B 份额的份额组合的净值之和将等于两份同辉深证100 等权重指 数份额的净值 。 在任一运作周年内,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份额和长盛同辉深 100 等 权重 B 份额按照本合同规 定的参考净值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对于长盛同辉深 100 等 权重 A 份额 的约定应得收益,即定期折 算基准日长 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A 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 元部分, 将折 算为场内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份额分配给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份额持有人;同辉 B 份额的参考净值和份额数不进行 折算;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份额将按持有 0.5 份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份额获得新增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 重份额的分配,场外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份额的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 式获得新增场外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份额的分配,场内长 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份额 的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份额的 分配。当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份额净值达到 2.000 元后( 含 2.000 元) 和当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 重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 0.250 元以下 后( 不含 0.250 元) ,本基 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 算。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 重 A 份额和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B 份额的比例为 1:1 , 份额折算后长盛同辉深 100 等 权重份额净值以及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份 额、 长盛同 辉深 100 等权重B 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 1.000 元。 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份额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 A 份 额、长 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 B 份额只上市交易但不接受申购和赎回,并可与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 份额相互间进行配对转换。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 深 证上[2012]319 号文核准,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 重 A 份额、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 重 B 份额于 2012 年 9 月 26 日在深交所 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 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的标的指数为深证 100 指数,股 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为 90%-95% ,原则上投资于深证 100 指数成份 股 票、备选成份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 于 90% ; 其余 资产 投资于 现金 、债券 资产 及中国 证监 会允许 基金 投资的 其他 证券品 种,其 中 权 证 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 ,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31 页


的 5%。 本基 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 实现对深证 100 指数的有效 跟踪, 力求将基金净值收 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控制在 0.35% 以 内,年跟踪误差控 制在 4% 以内。本基 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95%× 深证100 指数收益率 +5%× 一年 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 6.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 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 称 “ 中国基金业协会”) 颁 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长盛同 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合同》 和中国证监会、 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6 月30 日止期 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 报 告 期 所采 用 的 的 会计 政 策 、 会计 估 计 与 最近 一 期 年 度报 告 相 一 致 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变更 以 及 差 错更 正 的 说 明 6.4.5.1 会 计 政 策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 计 估 计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 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2]128 号《关 于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 基金 有 关税 收问 题 的 通 知》 、 财税[2004]78 号 《财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8]1 号 《 关于 企业 所 得税 若干 优 惠政 策的 通 知 》 、 财税[2012]85 号 《 关于 实施 上 市公 司股 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5]101 号 《关 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 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6]36 号 《关于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31 页


[2016]46 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 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6]70 号 《关 于金融 机构 同业往 来等 增值税 补充 政策的 通知 》及其 他相 关财税 法规 和实务 操作 ,主要 税 项 列 示 如下: (1) 于 2016 年 5 月1 日 前,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 2016 年 5 月1 日 起, 金融业 由缴 纳营业 税改 为缴纳 增值 税。对 证券 投资基 金管 理人运 用基 金买卖 股票 、债券 的 转 让 收 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 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 股票、 债券 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 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 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 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于2015 年9 月8 日前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 自 2015 年9 月 8 日起, 暂 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 股, 解禁后取 得的股息 、 红利收 入, 按照上 述规 定计算 纳税 ,持股 时间 自解禁 日起 计算; 解禁 前取得 的股 息、红 利 收 入 继 续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 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 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 报 告 期 存在 控 制 关 系或 其 他 重 大利 害 关 系 的关 联 方 发 生变 化 的 情 况 本报告期内,未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 报 告 期 与基 金 发 生 关联 交 易 的 各关 联 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盛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 机构 6.4.8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注:本基金无关联方交易单元,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31 页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181,304.19 1,090,091.25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10,417.05 6,422.53 注 : 支付 基金 管 理人 长盛 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的基 金 管理 费按 前 一日 基金 资 产净 值 1.00% 的年费率 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39,886.94 239,820.01 注 : 支付 基金 托 管 人 中国 建 设银 行的 托 管费 按前 一 日基 金资 产 净 值 0.22% 的年 费率计 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2%/ 当年天 数。 6.4.8.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 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 6.4.8.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6.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注:本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份额。 6.4.8.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注: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6 月30 日 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31 页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4,590,384.36 12,636.44 13,317,704.02 74,156.28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8.7 其 他 关 联 交易 事 项 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6 年 6 月 30 日 ) 本 基金 持 有 的 流通 受 限 证 券 6.4.9.1 因认购新发/ 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注: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 增 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 总额 备注 000002 万


科A 2015 年 12 月 18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18.20 2016 年 7 月4 日 21.99 40,614 557,926.63 739,174.80 - 000651 格力 电器 2016 年 2 月22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22.07 - - 18,400 326,290.60 406,088.00 - 002129 中环 股份 2016 年 4 月25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9.07 - - 34,000 406,222.86 308,380.00 - 002065 东华 软件 2015 年 12 月 22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18.72 2016 年 7 月4 日 22.59 16,260 289,032.98 304,387.20 - 002465 海格 通信 2016 年 6 月13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12.44 - - 22,632 284,871.83 281,542.08 - 000629 攀钢 钒钛 2016 年 5 月26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2.39 - - 81,400 268,878.25 194,546.00 - 注: 本基金截 至 2016 年6 月 30 日持有 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 , 该 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将交易所批准复牌。 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31 页


6.4.9.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6.4.9.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 助 于 理 解和 分 析 会 计报 表 需 要 说明 的 其 他 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 允 价值 计量 结 果所 属的 层 次, 由对 公 允价 值计 量 整体 而言 具 有重 要意 义 的输 入值 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 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 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 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28,323,230.55 元,属于第 二层次的余额为 2,234,118.08 元, 无属于第三 层次的余额(2015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40,303,614.42 元 , 第二层次 4,741,912.87 元, 无属 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 (ii) 公允价 值所 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 交易不活跃( 包 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 、 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 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 交易不活 跃期 间及限 售期 间将相 关股 票和债 券的 公允价 值列 入第一 层次 ;并根 据估 值调整 中采 用的不 可 观 察 输 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 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 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5 年 12 月 31 日:同) 。 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31 页


(d) 不以公允 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 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 金融 资 产和 负债 主 要包 括应 收 款项 和其 他 金融 负债 , 其账 面价 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 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7.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30,557,348.63 84.53 其中:股票 30,557,348.63 84.53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590,384.36 12.70 7 其他各项资产 1,001,882.36 2.77 8 合计 36,149,615.35 100.00 7.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7.2.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按 行 业 分类 的 境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 业 266,579.20 0.80 B 采矿业 194,546.00 0.58 C 制造业 13,713,846.96 41.15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304,191.00 0.91 E 建筑业 303,105.00 0.91 F 批发和零售业 307,338.00 0.92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3,725,205.57 11.18 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31 页


J 金融业 3,330,333.49 9.99 K 房地产业 2,544,946.56 7.64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07,678.00 1.82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89,395.21 2.67 O 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222,674.54 3.67 S 综合 277,329.10 0.83 合计 27,687,168.63 83.08 7.2.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按 行 业 分类 的 境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 - C 制造业 1,497,449.00 4.4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 920,776.00 2.76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51,955.00 1.36 M 科学研究和技 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870,180.00 8.61 7.2.3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沪 港 通 投 资股 票 投 资 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31 页


7.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股票 投 资 明 细 7.3.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 前十名 股 票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000002 万


科A 40,614 739,174.80 2.22 2 000651 格力电器 18,400 406,088.00 1.22 3 300104 乐视网 6,381 337,618.71 1.01 4 000839 中信国安 15,208 324,082.48 0.97 5 000046 泛海控股 31,936 322,872.96 0.97 6 002739 万达院线 4,000 319,600.00 0.96 7 000768 中航飞机 16,100 317,009.00 0.95 8 300168 万达信息 12,112 314,790.88 0.94 9 000917 电广传媒 19,000 314,070.00 0.94 10 002230 科大讯飞 9,530 313,060.50 0.94 注 : 投 资 者 欲 了 解 本 报 告 期 末 基 金 投 资 的 所 有 指 数 投 资 股 票 明 细 , 应 阅 读 登 载 于 http://www.csfunds.com.cn 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3.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 前五名 股 票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300085 银之杰 10,400 310,960.00 0.93 2 300418 昆仑万维 10,800 305,316.00 0.92 3 002252 上海莱士 8,100 305,208.00 0.92 4 002183 怡 亚 通 21,300 305,016.00 0.92 5 300431 暴风科技 4,200 304,500.00 0.91 注 : 投 资 者 欲 了 解 本 报 告 期 末 基 金 投 资 的 所有积极投 资 股 票 明 细 , 应 阅 读 登 载 于 http://www.csfunds.com.cn 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7.4.1 累 计 买 入 金额 超 出 期 初基 金 资 产 净值 2%或前20 名 的 股 票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31 页


1 002252 上海莱士 311,243.00 0.66 2 300085 银之杰 310,960.00 0.66 3 300418 昆仑万维 309,071.50 0.65 4 002183 怡 亚 通 308,555.83 0.65 5 000988 华工科技 307,351.00 0.65 6 300431 暴风科技 301,884.00 0.64 7 002176 江特电机 301,659.00 0.64 8 002460 赣锋锂业 298,951.00 0.63 9 002466 天齐锂业 296,439.20 0.62 10 000778 新兴铸管 147,505.00 0.31 11 002027 分众传媒 146,405.00 0.31 12 000166 申万宏源 137,952.00 0.29 13 000060 中金岭南 137,562.00 0.29 14 000039 中集集团 137,112.00 0.29 15 000725 京东方A 131,244.00 0.28 16 000338 潍柴动力 130,456.00 0.27 17 000768 中航飞机 129,019.35 0.27 18 002081 金 螳 螂 127,983.00 0.27 19 000709 河钢股份 126,199.00 0.27 20 000046 泛海控股 121,081.00 0.26 7.4.2 累 计 卖 出 金额 超 出 期 初基 金 资 产 净值 2%或前20 名 的 股 票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0839 中信国安 1,607,011.00 3.39 2 000876 新 希 望 1,209,177.94 2.55 3 300104 乐视网 406,826.00 0.86 4 002594 比亚迪 311,533.00 0.66 5 000581 威孚高科 295,886.06 0.62 6 300017 网宿科技 287,790.00 0.61 7 000970 中科三环 284,233.82 0.60 8 300002 神州泰岳 283,999.19 0.60 9 002353 杰瑞股份 275,347.47 0.58 10 000878 云南铜业 267,316.64 0.56 11 000598 兴蓉环境 266,609.00 0.56 12 000825 太钢不锈 260,469.00 0.55 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31 页


13 000895 双汇发展 255,808.00 0.54 14 000858 五 粮 液 235,448.00 0.50 15 000831 五矿稀土 225,708.00 0.48 16 000800 一汽轿车 212,713.00 0.45 17 000503 海虹控股 212,410.00 0.45 18 002304 洋河股份 211,678.76 0.45 19 002292 奥飞娱乐 209,755.11 0.44 20 300168 万达信息 183,472.00 0.39 7.4.3 买 入 股 票 的成 本 总 额 及卖 出 股 票 的收 入 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7,199,524.75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4,151,635.13 注:本项中 7.4.1 、7.4.2 、7.4.3 表中 的 “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 ”)、“卖出金额” (或 “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 用。 7.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十名资产 支 持 证 券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7.10.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31 页


7.10.2 本 基 金 投 资股 指 期 货 的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7.1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7.11.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7.11.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7.11.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7.12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7.12.1


报 告 期内 基金 投 资的 前十 名 证券 的发 行 主体 无被 监 管部 门立 案 调查 ,无 在 报告 编制 日前一年 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7.12.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9,423.1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95.72 5 应收申购款 992,063.4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01,882.36 7.12.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31 页


7.12.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7.12.5.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前 十 名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 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0002 万


科A 739,174.80 2.22 重大事项 2 000651 格力电器 406,088.00 1.22 重大事项 7.12.5.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前 五 名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2.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8.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长盛同辉 深 100 等 权重 A 148 68,140.30 7,188,911.00 71.28% 2,895,853.00 28.72% 长盛同辉 深 100 等 权重 B 1,297 7,775.45 234,433.00 2.32% 9,850,331.00 97.68% 长盛同辉 深 100 等 权重分级 583 21,285.03 7,163,642.26 57.73% 5,245,530.25 42.27% 合计 2,028 16,064.45 14,586,986.26 44.77% 17,991,714.25 55.23% 注:1 、以上 信息中的上市部分持有人信 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2 、 对于分级基金, 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 对于合计数, 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 份额的合计数。 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31 页


8.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 重 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947,272.00 58.97% 2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49,243.00 8.42% 3 欧贤茂 398,235.00 3.95% 4 冯建华 300,400.00 2.98% 5 胡文平 261,121.00 2.59% 6 潮州市恒信医药有限公司 242,896.00 2.41% 7 欧静虹 198,760.00 1.97% 8 朱洪宏 196,081.00 1.94% 9 刘东辉 164,300.00 1.63% 10 朱洪宏 121,947.00 1.21%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 重 B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叶博武 599,369.00 5.94% 2 求晓笑 517,142.00 5.13% 3 欧贤茂 284,639.00 2.82% 4 吴富英 278,634.00 2.76% 5 范茂兴 278,000.00 2.76% 6 潮州市恒信医药有限公司 223,921.00 2.22% 7 古广树 185,983.00 1.84% 8 宋晋光 155,000.00 1.54% 9 欧静虹 142,064.00 1.41% 10 朱洪宏 140,149.00 1.39% 注:1 、以上 信息中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2 、 对于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份 额、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 重 B 份额前 十名持有人持有份额比例 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 8.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 重 A 0.00 0.0000%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 重 B 0.00 0.0000%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 重分级 0.00 0.0000% 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31 页


合计 0.00 0.0000% 注:对 于分 级基金 ,比 例的分 母采 用各自 级别 的份额 ;对 于合计 数, 比例的 分母 采用下 属 分 级 基 金份额的合计数。 8.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 重 A 0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 重 B 0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 重分级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 重 A 0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 重 B 0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 重分级 0 合计 0 §9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长盛同辉深 100 等 权重 A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B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分级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 年 9 月13 日 ) 基金份额总额 295,025,570.00 295,025,571.00 254,011,602.3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2,323,098.00 12,323,098.00 14,262,687.96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 22,068,901.86 减: 本报告期 基金总赎回份额 - - 28,399,085.31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 填列 ) -2,238,334.00 -2,238,334.00 4,476,668.0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84,764.00 10,084,764.00 12,409,172.51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 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31 页


§10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0.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10.2.1 本基 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人事变动。 10.2.2 基金 经理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经理未曾变动。 10.2.3 本基 金托管人 的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0.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 基 金 聘 任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为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0.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浙商证券 1 21,351,159.88 100.00% 19,849.16 100.00% - 长盛同辉深100 等权重分级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31 页


国海证券 1 - - - - - 注:1 、本公 司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1 ) 研究实力较强, 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 能及时为本公司提供高 质量的咨询服务, 包括宏观经济报告、 行业报告、 市场走向分析、 个股分析报告等, 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 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 )资力雄 厚,信誉良好。 (3 )财务状 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4 )经营行 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5 )内部管 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6 )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 安 全的通讯条件, 交易设 施符合代理本公司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 需要,并能为本公司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2 、本公司租 用 券商交易单元的程序 (1 )研究机 构提出服务意向,并提供相关研究报告; (2 )研究机 构的研究报告需要有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视服务情况和研究服务评价结果而定; (3 ) 研究发展部、 投资管理等部门试用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后, 按照研究服务评价规定, 对研究 机构进行综合评价; (4 ) 试用期满后, 评价结果符合条件, 双方认为有必要继续合作, 经公司领导审批后, 我司 与 研 究机构签定 《研究服务协议》 、 《券 商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 , 并办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租用手续。 评 价结果如不符合条件则终止试用; (5 ) 本公司每两个月对签约机构的服务进行一次 综合评价。 经过评价, 若本公司认为签约机构的 服务不 能满 足要求 ,或 签约机 构违 规受到 国家 有关部 门的 处罚, 本公 司有权 终止 签署的 协 议 , 并 撤销租用的交易单元; (6 )交易单 元租用协议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若双方没有异议可自动延期一年。 3 、报告期内 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无。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8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