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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2号)查看PDF公告

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2 号 
 
 
 
 
广发中证 全指 信 息 技术 交 易型 开 放式 指 数 
证 券 投资 基金 招 募 说明 书 【更 新 】 
2016 年 2 号 
 
 
 
 
 
 
 
基 金管 理人 :广 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 金托 管人 : 中国 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时 间: 二〇 一六 年 八 月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2 号 
 2 
【 重要 提示】 
本基金于2014年11 月26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4]1269号文准予 募集注册 。 本基金合
同于2015 年1月8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 说明 书经中 国证 监会 注册 , 但中国 证监 会对本 基金 募集的 注册 ,并不 表明 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
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
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
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 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
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中证 全指
信息技术 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
征。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 ),将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由于本
基金的标的指数组合证券横跨深圳及上海两个证券交易所,本基金的申购、赎回采用组合证
券“场外实物申购、赎回”的模式办理,其申购、赎回流程与组合证券仅在深圳或上 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ETF 产品 有所差异。 通常情况下, 投资 人的申购、 赎回 申请在T+1日确认, 申购
所得ETF 份额及赎回所 得组合证券在T+2日可 用。 如投 资人需要通过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参与本
基金的申购、 赎回, 则 应同时持有并使用深圳A 股账户与上海A 股账 户, 且该两个账户的证 件
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人 所有,同时用以申购、赎回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托管证券公
司和上海A 股账户的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投资人 认购或申购基金
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投资 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6 年 2 号 
 3 
本招募说明书( 更新) 所 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7 月8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
日、 投资组合数据截止日为2016年6月30日。 
 
 
 
 
 
 
 
 
 
 
 
 
 
 
 
 
 
 
 
 
 
 
 
 
 
 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6 年 2 号 
 4 
第 一部分


基 金管 理人 一 、概 况 1、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56 室 3、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 广场南塔31-33 楼 4、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5、设立时间:2003 年 8 月5 日 6、电话:020-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95105828 7、联系人:段西军 8、注册资本:1.2688 亿元人民币 9、 股权结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 )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深圳市 前海 香江 金融控 股集团 有限 公司 、康美 药业股 份有 限公 司和广 州科技 金融 创新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基金管理人 51.135 %、15.763 %、15.763 %、9.458 %和 7.881 %的股权。 二 、主 要人员 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孙树明 :董 事长, 男, 经济学 博士 ,高级 经济 师。兼 任广 发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执行董 事、党 委书 记, 中国注 册会计 师协 会道 德准则 委员会 委员 ,中 国资产 评估协 会常 务理 事,上 海证券 交易 所第 三届理 事会理 事, 上海 证券交 易所第 一届 上市 咨询委 员会委 员, 广东 金融学 会副会 长, 广东 省预算 腐败工 作专 家咨 询委员 会财政 金融 运行 规范组 成员, 中证 机构 间报价 系统股 份有 限公 司副董 事长。 曾任 财政 部条法 司副处 长、 处长 ,中国 经济开 发信 托投 资公司 总经理 办公 室主 任、总 经理助 理, 中共 中央金 融工作 委员 会监 事会工 作部副 部长 ,中 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监事 会监事,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主任等职务。 林传辉 :副 董事长 ,男 ,大学 本科 学历, 现任 广发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总经理 ,兼 任广发 国际资 产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瑞元 资本 管理 有限公 司董事 长, 中国 基金业 协会创 新与 战略 发展专 业委员 会委 员、 资产管 理业务 专业 委员 会委员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第三 届上诉 复核 委员 会委员 。曾任 广发 证券 投资银 行总部 北京 业务 总部总 经理、 投资 银行 总部副 总经理 兼投 资银 行上海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6 年 2 号 5 孙晓燕 :董 事,女 ,硕 士,现 任广 发证券 副总 裁、财 务总 监,兼 任广 发控股 (香 港 )有 限公司 董事, 证通 股份 有限公 司监事 ,监 事长 。曾任 广东广 发证 券公 司投资 银行部 经理 、广 发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财 务部经 理、财 务部 副总 经理、 投资自 营部 副总 经理、 广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戈俊: 董事 ,男, 管理 学硕士 ,高 级经济 师, 现任烽 火通 信科技 股份 有限公 司副 总裁、 财务总 监兼董 事会 秘书 ,兼任 武汉烽 火国 际技 术有限 责任公 司、 南京 烽火藤 仓光通 信有 限公 司、 武汉烽火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烽火诚城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征 信有限 公司 、西 安北方 光通信 有限 责任 公司、 武汉烽 火普 天信 息技术 有限公 司、 武汉 市 烽视 威科技 有限 公司 、武汉 光谷机 电科 技有 限公司 、成都 大唐 线缆 有限公 司、南 京烽 火星 空通信 发展有 限公 司等 公司董 事;兼 任武 汉烽 火网络 有限责 任公 司、 武汉烽 火信息 集成 技术 有限公 司、藤 仓烽 火光 电材料 科技有 限公 司、 大唐软 件股份 有限 公司 等公司 监事。 曾任 烽火 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 翟美卿 :董 事,女 ,工 商管理 硕士 ,现任 深圳 市前海 香江 金融控 股集 团有限 公司 法定代 表人, 香江集 团有 限公 司总裁 。兼任 全国 政协 委员、 全国妇 联常 委、 香江社 会救助 基金 会主 席,深 圳市深 商控 股集 团股份 有限公 司董 事, 广东南 粤银行 董事 ,深 圳龙岗 国安村 镇银 行董 事。 许冬瑾 :董 事,女 ,工 商管理 硕士 ,主管 药师 ,现任 康美 药业股 份有 限公司 副董 事长、 副总经 理,兼 任中 国中 药协会 中药饮 片专 业委 员会专 家,全 国中 药标 准化技 术委员 会委 员, 全国制 药装备 标准 化技 术委员 会中药 炮制 机械 分技术 委员会 副主 任委 员,国 家中医 药行 业特 有工种 职业技 能鉴 定工 作中药 炮制与 配置 工专 业专家 委员会 副主 任委 员,广 东省中 药标 准化 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曾任广东省康美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茂云 :独 立董事 ,男 ,法学 博士 ,教授 ,博 士生导 师, 现任复 旦大 学教授 ,兼 任宁波 大学特 聘教授 ,上 海 四 维乐马 律师事 务所 兼职 律师, 绍兴银 行独 立董 事,海 尔施生 物医 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复旦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姚海鑫 :独 立董事 ,男 ,经济 学博 士、教 授、 博士生 导师 ,现任 辽宁 大学新 华国 际商学 院教授, 兼任东北制药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曾任辽宁大 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工商管理硕士 (MBA) 教育中心副主任、 计财处处长、 学科建设处处长、 发展规划处处长、 新 华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 罗海平 :独 立董事 ,男 ,经济 学博 士,现 任中 华联合 财产 保险股 份有 限公司 董事 长、总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6 年 2 号 6 裁,兼 任中华 联合 保险 控股股 份有限 公司 常务 副总裁 。曾任 中国 人民 保险公 司荆州 市分 公司 经理、 中国人 民保 险公 司湖北 省分公 司业 务处 长、中 国人民 保险 公司 湖北省 国际部 总经 理、 中国人 民保险 公司 汉口 分公司 总经理 ,太 平保 险湖北 分公司 总经 理, 太平保 险公司 总经 理助 理,太 平保险 公司 副总 经理兼 纪委书 记, 民安 保险( 中国) 有限 公司 副总裁 ,阳光 财产 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阳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 2、监事会成员 符兵: 监事 会主席 ,男 ,西方 经济 学硕士 ,经 济师。 曾任 广东物 资集 团公司 计划 处副科 长,广 东发展 银行 广州 分行支 行长、 总行 资金 部处长 ,广发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广州 分公 司总 经理、 市 场拓展部副总经理、 市场拓展部总经理、 营销服务部总经理、 营销总监、 市场总监。 匡丽军 :监 事,女 ,工 商管理 硕士 ,高级 涉外 秘书, 现任 广州科 技金 融创新 投资 控股有 限公司 工会主 席、 副总 经理。 曾任广 州科 技房 地产开 发公司 办公 室主 任,广 州屈臣 氏公 司行 政主管 ,广州 市科 达实 业发展 公司办 公室 主任 、总经 理,广 州科 技风 险投资 有限公 司办 公室 主任、董事会秘书。 吴晓辉 :监 事,男 ,工 学硕士 ,现 任广发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信息 技术 部总经 理, 兼任广 发基金分工会主席。曾任广发证券电脑中心员工、副经理、经理。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林传辉 :总 经理 , 男, 大学本 科学 历,兼 任广 发国际 资产 管理有 限公 司董事 长, 瑞元资 本管理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中国 基金业 协会 创新 与战略 发展专 业委 员会 委员, 资产管 理业 务专 业委员 会委员 ,深 圳证 券交易 所第三 届上 诉复 核委员 会委员 。曾 任广 发证券 投资银 行总 部北 京业务 总部总 经理 、投 资银行 总部副 总经 理兼 投资银 行上海 业务 总部 副总经 理、投 资银 行部 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平: 副总 经理, 男, 硕士, 经济 师。曾 任上 海荣臣 集团 市场部 经理 、广发 证券 投资银 行部华南业务部副总经理、 基金科汇基金经理,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研究负责人, 广发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总经理 助理, 中国 证券 监督管 理委员 会第 六届 创业板 发行审 核委 员会 兼职委员。 易阳方 :副 总经理 ,男 ,经济 学硕 士,经 济师 。兼任 广发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投资 总监, 广发聚 丰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 理、 广发 聚祥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广发稳 裕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广发国 际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瑞 元资 本管 理有限 公司董 事。 曾任 广发证 券投资 自营 部副 经理, 中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员 会发行 审核 委员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6 年 2 号 7 会发行 审核委 员, 广发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投资 管理部 总经理 、总 经理 助理, 广发制 造业 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段西军 :督 察长, 男, 博士。 曾在 广东省 佛山 市财贸 学校 、广发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工作。 邱春杨 :副 总经理 ,男 ,经济 学博 士,瑞 元资 本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 曾任原 南方 证券资 产管理部产品设计人员,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 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 产品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经理。 魏恒江 :副 总经理 ,男 ,工学 硕士 ,高级 工程 师。曾 在水 利部、 广发 证券股 份有 限公司 工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4、基金经理 陆志明, 男, 中国籍, 经济学硕士,17 年证券和基金从业经历, 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从业证书,1999 年5 月至 2001 年5 月在大鹏证券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01 年5 月至2010 年 8 月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任部门总监,2010 年8 月9 日至2016 年5 月29 日任广发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投资部总经理, 2011 年6 月3 日至2016 年7 月27 日任广发中小板300ETF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 年 6 月 9 日至 2016 年 7 月 27 日任广发中 小板 300ETF 联接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2 年5 月7 日至2016 年7 月27 日 任广发深证100 指数分 级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 年 6 月3 日起任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 ETF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 年10 月 30 日至2016 年7 月 27 日任广发百发100 指数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12 月1 日起任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 ETF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1 月8 日起任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 ETF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1 月29 日起任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 ETF 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3 月23 日起任广 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 ETF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4 月 15 日起任 广发可选消费联接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5 年 5 月 6 日起任广发医药卫 生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 25 日起 任 广发中证全指能源 ETF 和广发中证全指原材料 ETF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7 月1 日起任广 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 ETF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7 月9 日起任广发能源联接和广发金融地 产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7 月23 日至2016 年7 月27 日任广发 医疗指数分级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5 年8 月18 日起任广发原材料联接和广发主要消费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5 月30 日起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投资部副总经理。 5、本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如下: 主席: 公司 总经 理 林传 辉;成 员: 公司副 总经 理朱平 ,公 司副总 经理 易阳方 ,权 益投资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6 年 2 号 8 总监刘 晓龙, 权益 投资 一部总 经理李巍 , 研究 发展部 总经理 孙迪 ,固 定收益 投资总 监张 芊。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6 年 2 号 9 第 二部分


基 金托 管人 ( 一) 基本情 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10 月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 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 (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 二) 基金托 管部 门及主 要人 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 基金、 信托 从业 经验, 且具有 海外 工作 、学习 或培训 经历 ,60 %以上 的员工 具有 硕士 以上学 位或高 级职 称。 为给客 户提供 专业 化的 托管服 务,中 国银 行已 在境内 、外分 行开 展托 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 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 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一 对 多 、一 对一) 、社保 基金 、保 险资金 、QFII 、RQFII 、QDII 、境外 三类 机构 、券商 资 产管理 计划、 信托 计划 、企业 年金、 银行 理财 产品、 股权基 金、 私募 基金、 资金托 管等 门类 齐全、 产品丰 富的 托管 业务体 系。在 国内 ,中 国银行 首家开 展绩 效评 估、风 险分析 等增 值服 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 三) 证券投 资基 金托管 情况 截至2016 年06 月3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475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444 只, QDII 基金 31 只,覆盖 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 ,满 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6 年 2 号 10 第 三部分


相 关服 务机构 一 、基 金份额 发售 机构 1、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 北京、 上海设立的分公司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 申购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3 号保利国际广场 南塔 17 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020-89899042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 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 财讯中心 D 座 11 层 电话:010-68083368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905-10 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者 可以 通过本 公司 网上交 易系 统办理 本基 金的开 户、 认购等 业务 ,具体 交易 细则请 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7)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投资者 可以 到以下 代销 机构办 理本 基金的 募集 期的认 购业 务:爱 建证 券、安 信证 券、渤 海证券 、财达 证券 、财 富证券 、财富 里昂 、财 通证券 、长城 证券 、长 江证券 、诚浩 证券 、川 财证券 、大通 证券 、大 同证券 、德邦 证券 、第 一创业 、东北 证券 、东 方证券 、东海 证券 、东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6 年 2 号 11 莞证券 、东吴 证券 、东 兴证券 、高华 证券 、方 正证券 、光大 证券 、广 发证券 、广州 证券 、国 都证券 、国海 证券 、国 金证券 、国开 证券 、国 联 证券 、国盛 证券 、国 泰君安 、国信 证券 、国 元证券 、海通 证券 、恒 泰长财 、恒泰 证券 、红 塔证券 、宏源 证券 、宏 信证券 、华安 证券 、华 宝证券 、华创 证券 、华 福证券 、华林 证券 、华 龙证券 、华融 证券 、华 泰联合 、华泰 证券 、华 西证券 、华鑫 证券 、江 海证券 、金元 证券 、开 源证券 、联讯 证券 、民 生证券 、民族 证券 、南 京证券 、平安 证券 、齐 鲁证券 、日信 证券 、瑞 银证券 、山西 证券 、上 海证券 、申银 万国 、世 纪证券 、首创 证券 、天 风证券 、天源 证券 、万 和证券 、万联 证券 、西 部证券 、西藏 同信 、西 南证券 、厦门 证券 、湘 财证券 、新时 代证 券、 信达证 券、兴 业证 券、 银河证 券、银 泰 证 券、 英大证 券、招 商证 券、 浙商证 券、中 航证 券、 中金公 司、中 山证 券、 中投证 券、中 天证 券、 中信建 投、中 信浙 江、 中信万 通、中 信证 券、 中银证 券、中 邮证 券、 中原证 券(排 名不 分先 后) 3、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1)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 址: 广东省 广州 天河北 路大 都会广 场 5 、18、19 、36 、38 、39 、41、42 、43 、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客服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www.gf.com.cn 投资人 可直 接通过 具有 基金销 售业 务资格 及深 圳证券 交易 所会员 资格 的证券 公司 办理网 上现金认购业务。 详见本基金《发售公告》 。 本基金 募集 期结束 前获 得基金 代销 资格的 深交 所会员 可通 过深交 所网 上系统 办理 本基金 的网上现金认购业务。 基金管 理人 可根据 有关 法律法 规要 求,选 择其 他符合 要求 的机构 代理 销售本 基金 或变更 上述发售代理机构,并及时公告。 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6 年 2 号 12 二 、登 记 结算 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 表人:金颖 联系人: 崔巍 电话:010-59378856 传真:010-59378907 三 、出 具法律 意见 书的律 师事 务所 名称: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 289 号南方传媒大厦 B 座 18 楼 法人代表:牟晋军 电话:020-66857288 传真:020-66857289 经办律师:刘智 联系人:陈琛 四 、审 计基金 资产 的会计 师事 务所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法人代表:卢伯卿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明静、吴迪 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6 年 2 号 13 第 四部分 基 金的名 称 广发中证全指 信息技术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第 五部分


基 金的 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第 六部分


基 金的 投资目 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第 七部分


基 金的 投资方 向 本基金 主要 投资于 标的 指数 即 中证 全指 信 息技 术 指数 的 成 份股、 备选 成份股 。为 更好地 实现投 资目标 ,本 基金 可少量 投资于 非成 份股 (包括 中小板 、创 业板 及其他 经中国 证监 会核 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 、 权证、 股指期货 、 货 币市场工具 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 ,但须 符合 中国 证监会 的相关 规定 。 在 建仓完 成后, 本基 金投 资于标 的指数 成份 股、 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 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 法规 或监管 机构 以后允 许基 金投资 其他 品种, 基金 管理人 在履 行适当 程序 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6 年 2 号 14 第 八部分


基 金的 投资策略 本基金 主要 采取完 全复 制法, 即按 照标的 指数 的成份 股的 构成及 其权 重构建 指数 化投资 组合, 并根据 标的 指数 成份股 及其权 重的 变动 进行相 应的调 整。 本基 金投资 于标的 指数 成份 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 一般情 形下 ,本基 金将 根据标 的指 数成份 股的 构成及 其权 重构建 股票 资产投 资组 合,但 在标的 指数成 份股 发生 调整、 配股、 增发 、分 红等公 司行为 导致 成份 股的构 成及权 重发 生变 化时, 由于交 易成 本、 交易制 度、个 别成 份股 停牌或 者流动 性不 足等 原因导 致基金 无法 及时 完成投资组合的同步调整时, 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 以更紧密的跟踪标的指数。 本基金 将根据 市场 情况 ,结合 经验判 断, 综合 考虑相 关性、 估值 、流 动性等 因素挑 选标 的指 数中其 他成份 股或 备选 成份股 进行替 代, 以期 在规 定 的风险 承受 限度 之内, 尽量缩 小跟 踪误 差。 在正常 情况 下,本 基金 力争控 制投 资组合 的净 值增长 率与 业绩比 较基 准之间 的日 均跟踪 偏离度 的绝对值 小于 0.2% ,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2% 。 本基金 可投 资股指 期货 和其他 经中 国证监 会允 许的衍 生金 融产品 ,如 期权、 权证 以及其 他与标 的指数 或标 的指 数成份 股、备 选成 份股 相关的 衍生工 具, 包括 融资融 券等。 本基 金投 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力争提高投资效率、 降低交易成本、 缩小跟踪误差,而非用于投机或用作杠杆工具放大基金的投资。 1、投资决策依据 有关法 律、 法规、 基金 合同以 及标 的指数 的相 关规定 是基 金管理 人运 用基金 财产 的决策 依据。 2、投资管理体制 本基金 管理 人实行 投资 决策委 员会 领导下 的基 金经理 负责 制。投 资决 策委员 会负 责 决定 有关标 的指数 重大 调整 的应对 决策、 其他 重大 组合调 整决策 以及 重大 的单项 投资决 策。 基金 经理决定 日常 标的 指数 跟踪维 护过程 中的 组合 构建、 调整 决 策以 及 每 日申购 、赎回 清单 的编 制等决策。 3、投资管理程序 研究、 投资 决策、 组合 构建、 交易 执行、 绩效 评估、 组合 监控与 调整 等流程 的有 机配合 共同构 成了本 基金 的投 资管理 程序。 严格 的投 资管理 程序可 以保 证投 资理念 的正确 执行 ,避 免重大风险的发 生。 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6 年 2 号 15 (1) 研究: 数量投资 部 依托公司整体研究平台, 整合外部信息以及券商等外部研究力量 的研究 成果 , 开展 指数 跟踪、 成份股 公司 行为 等相关 信息的 搜集 与分 析、流 动性分 析、 误差 及其归因分析等工作, 并撰写 相关的研究报告,作为 本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2) 投资决策: 投资 决策委员会依据 数量投资部 提供的研究报告, 定期召开或遇重大事 项时召 开投资 决策 会议 ,决策 相关事 项。 基金 经理根 据投资 决策 委员 会的决 议,进 行基 金投 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 组合构建: 根据 标的指数, 结合研究报 告, 基金经理 主要以完 全复制 标的指数成份 股权重 的 方法 构建 组 合 。在追 求 跟踪 偏离 度 和 跟踪误 差最小 化的 前提 下,基 金经理 将采 取适 当的方法, 提高投资效率、 降低交易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4) 交易执行:交易 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5) 绩效评估: 绩效 评估与风险管理组 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 并提供 相关 的 绩效评 估 报 告。 绩效评 估能够 确认 组合 是否实 现了投 资预 期、 组合误 差的来 源及 投资 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此 总结和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6) 组合监控与调整 : 基金经理将跟踪标的 指数 的变动, 结合成份 股基本面情况、 流 动 性状况以及组合投资绩效 评估的结果 等,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 基金管 理人 在确保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的 前提 下 ,有 权根 据环境 变化 和实际 需要 对上述 投资程序做出调整,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 予以公告。 第 九部分


标 的指 数和 业 绩比 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全指 信息技术 指数。 中证全指信息技术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在 2011 年 7 月 11 日发 布,选取中证全指指 数全部样本股中属于信息技术行业的个股组成中证全指信息技术指数样本。中证全指信息技 术指数以 200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日, 基点为 1000 点, 旨在反映沪深两市 A 股中信息技术行 业类股票的整体表现,为投资人投资信息技术行业提供投资标的。 如果指 数编 制单位 变更 或停止 中证 全指 信 息技 术 指数 的编 制、发 布或 授权, 或中 证全指 信息技 术 指数 由其 他指 数替代 、或由 于指 数编 制方法 的重大 变更 等事 项导致 本基金 管理 人认 为中证 全指 信 息技 术 指 数不宜 继续作 为标 的指 数,或 证券市 场有 其他 代表性 更强、 更适 合投 资的指 数推出 时, 本基 金管理 人可以 依据 维护 投资者 合法权 益的 原则 ,在履 行适当 程序 后变 更本基 金的标 的指 数、 业绩比 较基准 和基 金名 称。 其 中,若 变更 标的 指数对 基金投 资 范 围和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6 年 2 号 16 投资策略 无实质性影响 (包括但不限于 指数编制单位变更、 指数更名等事项) , 则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应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及时公告 。 第 十部分


风 险收 益特征 本基金 为股 票型基 金, 风险与 收益 高于混 合型 基金、 债券 型基金 与货 币市场 基金 。本基 金为指 数型基 金, 主要 采用完 全复制 法跟 踪标 的指数 的表现 ,具 有与 标的指 数、以 及标 的指 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第 十一 部分


基金 投资组 合报 告 广发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载 资料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6 年8 月 8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 财务指 标、 净值 表现和 投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保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虚 假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 报 告期末 基金 资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457,224,525.75 99.28 其中:股票 457,224,525.75 99.28 2 固定 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 - 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6 年 2 号 17 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314,634.69 0.72 7 其他各项资产 13,791.78 0.00 8 合计 460,552,952.22 100.00 注:上 表中 的股票 投资 项含可 退替 代款估 值增 值,而 下表 中 的合 计项 不含可 退替 代款估 值增值。 2 、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1) 报告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境内股 票投 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44,098,979.56 53.1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50,731.00 0.01 F 批发和零售业 2,217,751.04 0.48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6,321,386.05 44.94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126.10 0.0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389,200.00 0.30 S 综合 3,121,056.00 0.68 合计 457,219,229.75 99.60 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6 年 2 号 18 (2) 报告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沪港通 投资 股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投 资的股票。 3 、 报 告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投 资明 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000725 京东方A 4,354,900 10,059,819.00 2.19 2 300104 乐视网 171,860 9,093,112.60 1.98 3 300059 东方财富 395,188 8,773,173.60 1.91 4 002415 海康威视 338,929 7,273,416.34 1.58 5 600570 恒生电子 91,360 6,100,107.20 1.33 6 300017 网宿科技 87,427 5,875,094.40 1.28 7 002230 科大讯飞 167,300 5,495,805.00 1.20 8 000503 海虹控股 133,100 5,351,951.00 1.17 9 600100 同方股份 329,400 4,927,824.00 1.07 10 600271 航天信息 205,014 4,879,333.20 1.06 4 、 报 告期末 按债 券品种 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 报 告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债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 报 告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 报 告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 报 告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权证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 报 告期末 本基 金投资 的股 指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1)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10 、 报告期 末本 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1)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 持有国债期货。 (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 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11 、 投资组 合报 告附注 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6 年 2 号 19 (1) 恒生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570)于 2015 年 8 月 15 日公告收到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沪证专调查字 2015356 号) 。因恒生网络涉嫌违反证券、 期货法 律法规 ,根 据《 中华人 民共和 国证 券法 》 、 《 期货交 易管 理条例 》的有 关规定 ,中 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 对恒生网络进行立案调查。 并与 2015 年 9 月 7 日公告收到公司控股子 公 司 杭 州恒 生 网络 技 术服 务 有 限公 司 (以 下 简称“ 恒 生 网络” ) 的 通知, 恒 生 网络 并 刘曙 峰 先 生、 官晓岚先生于 2015 年 9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证监会”) 行政 处 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5]68 号) 。 本基金公司投资该公司的原因是: 恒生电子作为国内金融 IT 的龙头 公司, 历年来业绩表现优 秀。 虽然子公司因为 HOMS 系统伞型账户开立问题被证监会处罚, 但其作为金融创新的业务, 原有的 私募托 管功 能依 然可以 合法的 运作 ,公 司也在 积极寻 找新 的创 新模式 ,包括 和阿 里巴 巴旗下 的蚂蚁 金服 的深 度合作 ,都为 公司 未来 开发新 的增长 点提 供了 基础, 而且处 罚事 项已 经告一段落,并没有影响到公司长远的发展逻辑。 除上述 证券外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名 证券 的发 行主体 本期未 出现 被监 管部门 立案调 查, 在本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出发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各 项资 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证金 13,162.1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29.66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3,791.78 (4) 报告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6 年 2 号 20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第 十二 部分 基金的 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勤勉 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1. 本基金本报告期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增长 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④ 自基金 合同 生 效起至 今 44.10% 3.10% 75.38% 3.19% -31.28% -0.09%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证 全指 信息技 术指 数 。 2. 自基金合同生效 以来 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 率变 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广发中证 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的 历史 走势 对比图 (2015 年 1 月 8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6 年 2 号 21 第十 三 部分


基金 费用与 税收 一 、基 金费用 的种 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10、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1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 、基 金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和 支付 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0.5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计 算, 逐日累 计至 每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由基金 管理 人向基 金托 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0.1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6 年 2 号 22 基金托 管费 每日计 算, 逐日累 计至 每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由基金 管理 人向基 金托 管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指数 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的指数 许可使用 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 值的 0.03% 的年 费率计 提。指数许可 使用 费计算方法如下: H=E ×0.03% ÷当年天 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 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 1 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 根据实际 天数按比例 计算。 指数许 可使用 费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之 日起 每 日计 算,逐 日累 计,按 季支 付。 指 数许 可使用 费的支 付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金 托管人 发送 划付 指令, 经基金 托管 人复 核后于 下一个 季度 开始 后 10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上述 “一、 基金费用的 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 ”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 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不 列入基 金费 用的项 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 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 2 号 23 第十 四 部分


对招 募说明 书更 新部分 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 理活动,对 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16 年1 号) 的内容进行了更新,主要内容如下: 1.在“第三 部分 基金 管理人”部分,根据基金 管理人人员变动进行了相应更新。 2.在 “第 四部分 基 金 托管人 ”部 分,根 据基 金托管 人人 员变动 及业 务经营 情况 对基金 托管人信息进行了相应更新。 3.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更换了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4. 在“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部分,精简了首次募集的相关信息。 5.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了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的基 金投资组合报 告。 6.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 2015 年12 月31 日的基金业绩。 7.根据最新公告,对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内容进行了更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 月十 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