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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002242)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8月)查看PDF公告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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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 8 月更 新 ) 基金管 理人:国投瑞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 金 托管人: 中国建设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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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 提示】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11 月 30 日证 监许可[2015]2777 号文 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 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 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 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风险、操作风险、 金融 衍生品投资风险 、其他风险,等等。其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 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可能增加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基 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人投资于 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 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持有的 安全资产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60% 。 本基金持有的 风险资产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40% , 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3% 。 本基 金持 有 现金 或者 到期日 在一 年 以内的 政府 债券 不低 于 基金资 产净值 的 5% 。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 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 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 摘要 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29日, 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基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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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业绩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对本招募说明书 (2016年8月更新)进行了复核。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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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 金管理 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UBS SDIC FUND MANAGEMENT CO., LTD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 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法定代表人: 叶柏寿 设立日期: 2002 年 6 月 13 日 批准设立机关 :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 】2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杨蔓 客服电话:400-880-6868 传





真:(0755 )8290404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51% 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 ) 49%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叶柏寿先生,董事长,中国籍,经济学学士,现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副总经济 师、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 国投 财务有限公司董事、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国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干部、研究室副主任,国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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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开发投资公司财务会计部干部、处长、副主任、主任 ,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 。 凌新源先生,董事,中国籍,硕士 ,高级经济师。现任瑞士银行(香港)环球 资产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区主席。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 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中国钢铁工贸集团公司总裁 助理,中国冶金进出口总公司总裁助理,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业务部副经理。 王彬女士, 总经理, 董事, 中国籍, 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 硕士, 高级经济师 , 兼任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国投瑞银资产管理 (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国投 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 北京 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 市人民政府新闻处主任科员、北京天然气联合公司职员 。 董日成先生, 董事, 中国香港籍, 英国 Sheffield 大学学士, 现任瑞银环球资产 管理公司中国区董事总经理 ,兼任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 瑞银环球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区业务经理、执行董事,瑞银环球资产管理对冲基金亚 太区首席营运官,瑞银环球资产管理台湾总经理,香港瑞银财富管理部门主管,国 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总经理和首席营运官,美林投 资经理人公司亚太地区首 席营运官,美国国际集团亚太地区的金融及营运领域担任多个重要职务等。 李涛 先生, 董事, 中国籍, 管理学硕士, 现任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曾任 国投 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财务部副经理、信托财务部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 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投资部项目经理,国融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 部业 务主管、 国投煤炭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主管,山东省茌平造纸厂设计部职员 。 李哲平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金融学硕士,现任当代金融家杂志社主编、 中信银行独立董事、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统信资产评估公司董事长 、 中国证券报理论版主编、中国金融培训中心助教。 史克通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法学学士,现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 级合伙人、律师,主要从事公司经常性业务及 IPO 、上市公司再融 资及重大重组、 证券投资基金及私募基金的设立、投资等业务;兼任中国忠旺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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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上市)独立董事 , 昆山金利表面材料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板上市)独 立董事,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北京市国资委任命) 。曾 任职于山东鲁中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龙涛先生, 独立董事, 中国籍, 硕士。 现任北 京海问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董事长,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副教授,兼任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在毕马威国际会计纽约分部担 任审计和财务分析工作。 2、监事会成员 卢 永 燊 先 生 ,监 事 会 主席 , 中 国 香 港籍 , 工 商管 理 硕 士 , 现任 瑞 银 环球 资 产 管 理公司中国区财务部主管和瑞银环球资产管理( 中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瑞银环球 资产管理公司泛亚地区财务部主管。以往在金融服务及电信行业担任多个财务部管 理职位。 展飞先生,监事,中国籍,硕士,现任国投 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固有业务总部负 责人。曾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战略发展部一级项目经理助理,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信 托资产运营部和信托资产管理部项目经理。 王明辉先生,监事,中国籍,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会员、全球风 险协会会员, 拥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 金 融风险管理师(FRM) 、 国际注册内部审 计师(CIA) 资格。 现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曾任职国投瑞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总部审 计总监。 冯伟女士,监事,中国籍,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国投瑞银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曾任职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清算主管,深圳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投研人员。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督察长 王彬女士, 总经理, 董事, 中国籍, 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 硕士, 高级经济师 , 兼任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国投瑞银资产管理 (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国投 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 北京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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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 市人民政府新闻处主任科员、 北京天然气联合公司职员 。 王书鹏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硕士 ,兼任国投瑞银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 。曾任职内蒙古哲盟交通规划设计院,内蒙古自治 区交通征费稽查局哲盟分局,北京拓宇交通通用设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利安达信 隆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财务、信托资产运营管理部门经理。 张南森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 湘财证券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执行主管,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国投瑞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机构 服务部总监、总经理助理。 袁 野 先 生 , 副总 经 理 ,中 国 籍 , 复 旦大 学 工 商管 理 硕 士 , 兼任 国 投 瑞银 资 本 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曾任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国信证券基金债券部 投资经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监,招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刘凯先生,督察长,中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 ,兼任国投瑞银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 。 曾任尊荣集团证券投资项目经理, 君安证券东门南营业部研究员, 平安证券蛇口营业部投资顾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总监,国投瑞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服务部总监、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鹏先生, 中国籍,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8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上海市发 改委综合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华泰柏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研究员。2012 年 5 月加入国投瑞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2014 年 12 月 3 日至 2015 年 3 月 9 日期间担任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助理。2015 年 4 月 13 日起担任国投瑞银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经理,2016 年 1 月 21 日起担任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6 年 3 月 22 日起兼任国投瑞银瑞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 狄晓娇女士, 中国籍,香港大学金融学硕士,7 年证券从业经历。2010 年 7 月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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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 年 7 月 转入固定收益部任研究员。2015 年 6 月 27 日起担任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4 月 15 日 起兼任国投瑞银进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5 月 17 日起兼任 国投瑞银岁添利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6 月 2 日起 兼任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6 月 2 日起兼任国投 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7 月 13 日起兼任国投瑞银顺 鑫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刘兴旺 先生,2015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5 年 6 月 1 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职务 (1 )投资决策委员会召集人: 袁野先生, 副总经理 (2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韩海平先生: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监 李怡文女士:固定收益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何明女士:研究部总监 蒋旭东先生:总经理助理,量化投资部负责人 杨俊先生:交易部总监 马少章先生:专户投资部 副总监,投资经理 汤海波先生:国际业务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陈小玲女士: 基金投资部副总监, 基金经理 杨冬冬先生,基金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3 )总经理和督察长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 金托管 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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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 年09 月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 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5 年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 市(股票代码 939),于 2007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1939)。 2015 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18.35 万亿元,较上年增长 9.59%;客户贷款和垫 款总额10.49 万亿元,增长 10.67%;客户存款总额 13.67 万亿元,增长 5.96%。净 利润2,289 亿元, 增长 0.28%; 营业收入6,052 亿元, 增长6.09%, 其中, 利息净收 入增长4.65%,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 4.62% 。 平均资产回报率1.30%,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17.27% ,成本收入比 26.98%,资本充足率 15.39%,主要财务指标领 先同业。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营业网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 数量达1.45 万个, 综合营销团队 2.15 万个, 综合柜员占比达到 88%。 启动深圳等 8 家分行物理渠道全面转型创新试点,智慧网点、旗舰型、综合型和轻型网点建设有 序推进。电子银行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 达 95.58% ,较上年提升 7.55 个百分点;同 时推广账号支付、手机支付、跨行付、 龙卡云支付、快捷付等五种在线支付方式,成功实现绝大多数主要快捷支付业务的 全行集中处理。 转型业务快速增长。信用卡累计发卡量 8,074 万张,消费交易额2.22 万亿元, 多项核心指标继续保持同业领先。金融资产 1,000 万以上的私人银行客户数量增长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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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8% ,客户金融资产总量增长 32.9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 5,316 亿元,承销额市场领先。资产托管业务规模 7.17 万亿元,增长 67.36% ;托管证券 投资基金数量和新增只数均为市场第一。人民币国际清算网络建设再获突破,继伦 敦之后,再获任瑞士、智利人民币清算行资格;上海自贸区、新疆霍尔果斯特殊经 济区主要业务指标居同业首位。 2015 年, 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各类荣誉总计 122 项, 并独家荣获美国 《环球 金融》杂志“中国最佳银行”、香港《财资》杂志“中国最佳银行”及香港《企业 财资》 杂志 “中国最佳银行” 等大奖。 本 集团在英国 《银行家》 杂志 2015 年 “世界 银行品牌1000 强” 中, 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二; 在美国 《福布斯》 杂志 2015 年度全球企业2000 强中位列第二。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 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 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 跨境托管运营处、 监督稽核处等 10 个职能处室, 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 中心, 共有员工220 余人。 自 2007 年起, 托管 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 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 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 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 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 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 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 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 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 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 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 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 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 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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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 “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 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 各项职责, 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 经过多年稳步发展, 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 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 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 、企业 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 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 截至2016 年一季度末 , 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584 只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专 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赢得了业 内的高度认同。 中国建 设银行自 2009 年至今连续 六年被国际权威杂志 《全球托管人》 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三 、相 关服务 机构 (一) 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法定代表人: 叶柏寿 电话:(0755)83575992


83575993 传真:(0755)82904048


82904007 联系人: 杨蔓、贾亚莉 客服电话:400-880-6868 网站:www.ubssdic.com 2、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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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客服电话:95533 网站:www.ccb.com (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25- 51863323 (南京)、0755-82492962 (深圳) 联系人:庞晓芸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26 号楼 2 楼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 ~906 室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法兰桥创意园)26 号楼2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 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4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龙田路 195 号3C 座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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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5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大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4 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8653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刘晓倩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6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7)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三亚河东路海康商务 12、13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 12 号 1 号楼昆泰国际大厦12 层 邮政编码:100020 法定代表人:李科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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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010-59053566 传





真:010-59053700 联系人:龙尧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公司网站:http://fund.sinosig.com (8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1 栋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B 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 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法定代表人: 叶柏寿 联系人:冯伟 电话:(0755)83575836 传真:(0755)82912534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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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律师: 廖海、 刘佳 联系人: 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市 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 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曹阳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玲、曹阳 四 、基 金的名 称 本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 金的类 型 本基金类型: 保本混合型。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六 、基 金的投 资目 标 本基金追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运用投资组合保险技术,为投资者提供 保本周期到期时保本金额安全的保证,并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七 、基 金的投 资方 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 (含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 权证、 股指期 货、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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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基金资产划分为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 其中安全资产主要投资于国债、 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次级债、 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 据、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国债期货、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品种。风险资产主要投资于股票、权证、股指 期货等权益类品种,以及市值高于面值的可转换债券市值高于面值部分。 本基金持有的安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60%。本基金持有的风险资产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4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3% 。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八 、基 金的投 资策 略 本 基 金 在 保 证 资 产 配 置 符 合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的 前 提 下 , 采 用 CPPI (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 ) 恒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和 TIPP (Time Invariant Portfolio Protection )时间不变性投资组合保险策略来实现保本和增值的目标。 CPPI 和 TIPP 是国际通 行的投资组合保险策略,主要是通过数量分析,根据市 场的波动来调整、修正风险资产的风险乘数,以确保投资组合在一段时间以后的价 值不低于事先设定的某一目标价值,从而达到对投资组合保值增值的目的。投资过 程中, 基金管理人需在股票投资风险加大和收益增强这两者之间寻找适当的平衡点, 即确定适当的风险乘数,力求既能够保证投资组合本金的安全,又能尽量为投资者 创造更多收益。 在基金资产风险乘数的管理上,基金管理人的量化小组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 根据CPPI 和TIPP 的数理原理、历史模拟和目前市场状况定期出具保本基金资产配 置建 议报告,给出风险乘数的合理上限建议,供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 经理作为基金资产配置的参考。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含资产配置策略、风险资产投资策略和安全资产投资策略 等。 1、资产配置策略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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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分为两个层次:一层为对风险资产和安全资产的配置,该 层次以组合保险策略为依据,即风险资产可能的损失额不超过安全垫;另一层为对 风险资产、安全资产内部的配置策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情况对这两个层次的策略 进行调整。 在保证资产配置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将按照 CPPI 和 TIPP 策略的要求动态调整风险资 产与安全资产的投资比例,在力求风险资产可能的损失 额不超过安全垫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最大限度的增值。如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市 场出现新的金融衍生产品且在开放式基金许可的投资范围之内,本基金管理人可以 相应调整上述投资策略。 (1 )CPPI 投资策略 根据恒定比例组合保险原理,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的波动、组合安全垫(即基金 净资产超过基金价值底线的数额) 的大小动态调整安全资产与风险资产投资的比例, 通过对安全资产的投资实现保本期到期时保本金额的安全,通过对风险资产的投资 寻求保本期间资产的稳定增值。本基金对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的 资产配置具体可分 为以下四步: 第一步:确定安全资产的安全底线。 根 据 保 本 期 末 投 资 组 合 最 低 目 标 价 值 ( 本 基 金 的 最 低 保 本 值 为 保 本 金 额 的 100% )和合理的贴现率,设定投资组合当期的安全底线。 ) ( ) ( t T r T T t e P P PV P ? ? ? ? 其中: t P 为当期安全资产现值, T P 为保本期末投资组合最低目标价值,r 为贴 现率,T 为到期时间,t 为当前时间。 第 二 步: 计算 投资 组合的 安 全垫 (Cushion ) ,即 投 资组 合净 值超 过安全 底 线 的 数额。 t t t P V C ? ? 其中: t C 为组合安全垫, t V 为当期投资组合净值。 第三步:确定风险资产的最高配置比例。 根据组合安全垫和风险资产风险特性,决定安全垫的放大倍数 ——风险乘数,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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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根据安全垫和风险乘数计算当期可持有的风险资产的最高配置比例,其余资产 投资于安全资产。 ) ( t t t t P V n nC E ? ? ? 其中: t E 为当期持有的风险资产上限,n 为放大倍数。 其中 放大倍数主要根据当期权益类市场的估值情况、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债券 市场收益率水平、基金资产的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第四步:动态调整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的配置比例。 根据安全垫水平、市场估值情况,并结合市场实际运行态势制定风险资产投资 策略,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实现基金资产在保本基础上的增值。 举例说明 CPPI 策略: 假设期初投资 10 亿元于股票和债券, 投资期限为 2 年, 放大倍数选为 3。 债券 两年预期收益率为10% 。 根据股票资产投资金额计算公式:


亿元 债券预期收益率 股票资产 总资产 股票资产 放大倍数 10 ) 1 ( ) ( ) 1 1 ( ? ? ? ? ? ? ?





可计算得出期初投资于股票资产的金额为: 2.308 亿元 (保留至小 数点后 3 位) 。 因此,投资于债券资产的金额为:10-2.308=7.692 亿元。 a、运作一段时间后,在 T1 时刻,假设股票 资产上涨 10%,而债券资产在此期 间的投资收益为1%,预期至保本期到期时的收益率为 9%。 则 T1 时刻基金总资产为:2.308×(1+10% )+7.692×(1+1%)=10.308 亿元。 根据股票资产计算公式, 可计算得出 T1 时刻可投资于股票资产的金额为: 2.919 亿元。 可投资于债券资产的金额为:10.308-2.919=7.389 亿元。 故在 T1 时刻将2.919 亿元投资于股票, 将 7.389 亿元投资于债券, 由于此时基 金拥有的债券市值为 7.769 亿元 (7.692×( 1+1% ) =7.769) , 故基金管 理人卖出 0.380 亿元债券(7.769-7.389=0.380 ) ,同时买入0.380 亿元股票。 b、 继续运作一段时间后, 在 T2 时刻, 假设股票资产下跌 5%, 而债券资产在此 期间的投资收益为1% ,预期至保本期到期时的收益率为 8%。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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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此时基金总资产为:2.919×(1-5%)+7.389 ×(1+1%)=10.236 亿元。 根据股票资产计算公式, 可计算得出 T2 时刻可投资于股票资产的金额为: 2.552 亿元。 可投资于债券资产的金额为:10.236-2.552=7.684 亿元。 故在T2 时刻将2.552 亿元投资于股票,将7.684 亿元投资于债券,由于此时基金 拥有的股票市值为2.773 亿元 (2.919×(1-5% )=2.773) , 故基金管理 人卖出0.221亿 元股票(2.773-2.552=0.221 ) ,同时买入0.221亿元债券。 因此如果股票上涨,那么投资组合净值上涨,安全垫增大,更多的资金从债券 转到股票;如果股票下跌,那么投资组合净值下跌,安全垫缩小,更多的资金从股 票转到债券;但投资组合净值最多下跌至价值底线,即安全垫最多缩小为零,这时 投资组合全部转换为债券,投资组合沿着价值底线增值,到期增至本金10 亿元,从 而实现保本的目的。 (2 )TIPP 策略 本 基 金 采 用 时 间 不 变 性 投 资 组 合 保 险 策 略 (Time Invariant Portfolio Protection )实现保本目标,以下简称 TIPP 策略,该策略指基金设置的价值底线 (安全资产 的最低配置)随着投资组合收益的变动而调整的投资策略。同时,本基 金将选择转换溢价率较小的可转债进行投资,但当可转债市场无投资合适品种时, 本基金将用股票资产部分或全部代替可转债的 TIPP 策略实现组合保险目的。 本基金的 TIPP 策略具体是指:首先,确定安全资产的安全底线。根据保本周 期末投资组合最低目标价值和合理的贴现率, 设定投资组合当期的安全底线; 其次, 确定风险资产的最高配置比例。根据组合中风险资产的风险特性,决定安全垫(即 基金净资产超过安全底线的数额)的放大倍数,然后根据安全垫和放大倍数乘数计 算期初可持有的 风险资产的最高配置比例。 最后, 当基金净值上涨超过一定幅度后, 本基金将择机提高安全底线,以及时锁定已实现的收益。本基金的 TIPP 策略相对 CPPI 策略而言,由于在净值上升过程中提高了安全底线,从而锁定了已实现收益, 因此整体风险要小于 CPPI 策略。 举例说明 TIPP 策略: 在本基金成立时,基金资产价值为 10 亿(A0) ,要保比例为 90%(f ) ,风险倍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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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为2(m)。 风险资产投资金额=m(A0-F0)=2*(10-9)=2 亿 安全资产投资金额=A0-E0=10-2=8 亿 情形 a、如果风险资产价值从 2 亿降为 1.5 亿,导致基金资产的价值从期初的 10 亿减少到 9.5 亿,其他因素不变 风险资产投资金额=m(A1-F1)=2*(9.5-9)=1 亿





-----卖出0.5 亿风险资产 安全资产投资金额=A1-E1=9.5-1=8.5 亿














-----买入0.5 亿安全资产 情形 b、如果风险资产价值从 2 亿上升为 4 亿,导致基金资产的价值从期初的 10 亿增加到 12 亿,其他因素不变,锁高比例为 90% 风险资产投资金额=m(A2-F2)=2*(12-12*90%*90%)=4.56 亿


----买入 0.56 亿 风险资产 安全资产投资金额=A2-E2=12-4.56=7.44 亿








-----卖出0.56 亿安全资产 本基金还将根据各类资产的预期风险与收益情况动态调整安全资产和风险资产 比例以及相应的放大倍数。 2、风险资产投资策略 (1 )股票投资管理 1)行业配置策略 在进行行业配置时,将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行业权重。 在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也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各个行业的基本面 特征对行业配置进行持续动态地调整。 2)优选个股策略 ①确定股票初选库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股票初选库。定量分析方面, 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个股的价值程度、成长能力、盈利趋势、价格动量等量化指 标对个股进行初选。为克服纯量化策略的缺点,投研团队还将根据行业景气程度、 个股基本面预期等基本面分析指标,结合对相关上市公司实地调研结果,提供优质 个股组合并纳入股票初选库。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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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股票基本面分析 本基金严格遵循 “价格/内在价值” 的投资理念。 虽然证券的市场价格波动不定,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价格一定会反映其内在价值。 个股基本面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价值评估、成长性评估、现金流预测和行 业环 境评估等。基本面分析的目的是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考量行业竞争趋势、短期和 长期内公司现金流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业务发展的关键点等,从而明确财务预测 (包括现金流贴现模型输入变量)的重要假设条件,并对这些假设的可靠性加以评 估。 a.价值评估。分析师根据一系列历史和预期的财务指标,结合定性方法,分析 公司盈利稳固性, 判断相对投资价值。 主要指标包括:EV/EBITDA、EV/Sales 、P/E、 P/B 、P/RNAV 、股息率、ROE、经营利润率和净利润率等。 b.成长性评估。主要基于收入、EBITDA、净利润等的预期 增长率来评价公司盈 利的持续增长前景。 c.现金流预测。通过对影响公司现金流各因素的前瞻性地估计,得到公司未来 自由现金流量。 d.行业所处阶段及其发展前景的评估。沿着典型的技术生命周期,产业的发展 一般经历创新期、 增长繁荣期 I、 震荡期、 增长繁荣期 II 和技术成熟期。 其中增长 繁荣期I 和增长繁荣期 II 是投资的黄金期。 ③现金流贴现股票估值模型 用现金流贴现模型等方法对股票估值是基本面分析中的重要内容。本基金采用 的现金流贴现模型是一个多阶段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其中,自由现金流的增长率 被分成四个阶段。 a.初始阶段:这个 阶段现金流的增长率会受到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外部因素包 括总体经济状况和其他因素,比如货币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对收入和成本的 影响等等。公司内部因素包括新产品的引入导致的市场份额变化、业务重整、以及 资金面变化,比如债务削减和资本回购。 b.正常阶段:在初始阶段结束时,我们假设公司处于一个正常的经济环境中, 既非繁荣也非衰退,公司达到了可持续的长期增长水平。现在,公司现金流的增长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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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和所在的行业增长速度基本一致。 c. 变 迁 阶 段 : 在 这 个 阶 段 , 公 司 资 本 支 出 比 率 、 权 益 回 报 、 盈 利 增 长 和 BETA 值都向市场平均水平靠拢。这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因为高额的利润会吸引新的进入 者,竞争越来越激烈,新进入者不断挤压利润空间,直到整个行业利润水平跌落到 市场平均水平,在这个水平上,不会再有新的进入者。 d.终极阶段: 在最后阶段, 资本支出比率、BETA 和现金流增长率都等于市场平 均水平。 模型最后得到股票的内在价值,即四阶段现金流的现值总和。 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的差额是基金买入或卖出股票的依据。市场价格低于内在 价值的幅度,表明股票的吸引力大小。本基金在使用现金流贴现模型方法的同时, 还将考虑中国股票市场特点和某些行业或 公司的具体情况。在实践中,现金流量贴 现模型可能有应用效果不理想的情形, 为此, 我们不排斥选用其它合适的估值方法, 如P/E、P/B、EV/EBITDA 、PE/G、P/RNAV 等。 ④构建及调整投资组合 本基金结合多年的研究经验,在充分评估风险的基础上,将分析师最有价值的 研究成果引入,评估股票价格与内在价值偏离幅度的可靠性,买入估值更具吸引力 的股票,卖出估值吸引力下降的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对其进行调整。 (2 )股指期货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 套期保值将 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 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 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 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 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 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 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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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资产投资策略 (1 )主要策略 1) 持有相当数量剩余期限与保本周 期相近的债券, 主要按买入并持有方式进行 投资以保证组合收益的稳定性,同时兼顾收益性和流动性,尽可能地控制利率、收 益率曲线等各种风险。 2) 综合考虑收益性、 流动性和风险性, 进行 积极投资。 主要包括根 据利率预测 调整组合久期、选择低估值债券进行投资,严格控制风险,增强盈利性,以争取获 得适当的超额收益,提高整体组合收益率。 (2 )债券组合构建 本基金借鉴 UBS AM 固定收益组合的管理方法, 采取 “自上而下” 的 债券分析方 法,确定债券模拟组合,并管理组合风险。 1)基本价值评估 债券基本价值评估的主要依据是均衡收益率曲线 (Equilibrium Yield Curves)。 均衡收益率曲线是指,当所有相关的风险都得到补偿时,收益率曲线的合理位 置。风险补偿包括五个方面:资金的时间价值(补偿) 、通货膨胀补偿、期限补偿、 流动性补偿及信用风险补偿。通过对这五个部分风险补偿的计量分析,得到均衡收 益率曲线及其预期变化。市场收益率曲线与均衡收益率曲线的差异是估算各种剩余 期限的个券及组合预期回报的基础。 基于均衡收益率曲线,计算不同资产类别、不同剩余期限债券品种的预期超额 回报,并对预期超额回报进行排序,得到投资评级。在此基础上,卖出内部收益 率 低于均衡收益率的债券,买入内部收益率高于均衡收益率的债券。 2)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策略和个券选 择策略。在不同的时期,采用以上策略对组合收益和风险的贡献不尽相同,具体采 用何种策略取决于债券组合允许的风险程度。 久期策略是指,根据基本价值评估、经济环境和市场风险评估,以及基金债券 投资对风险收益的特定要求,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 收益率曲线策略是指,首先评估均衡收益率水平,以及均衡收益率曲线合理形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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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然后通过市场收益率曲线与均衡收益率曲线的对比,评估不同剩余 期限下的价 值偏离程度。在满足既定的组合久期要求下,根据风险调整后的预期收益率进行配 置。如当收益率曲线较为陡峭时,可以采用骑乘策略,即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 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债券剩余期限缩短,债 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获得资本利 得收益。 类别选择策略是指, 在国债、 金融债、 央行票 据和企业债等债券类别间的配置。 债券类别间估值比较基于类别债券市场基本因素的数量化分析(包括利差波动、信 用转移概率、流动性等数量分析) ,在遵循价格/内在价值原则下,根据类别资产间 的利差合理性进行债券类别选择。基金管理人关注信用利差隐含的投资机会:一是 享有高品质信用产品的信用风险利差溢价;二是信用利差波动带来的投资机会。 个券选择策略是指,通过自下而上的债券分析流程,鉴别出价值被市场误估的 债券, 择机投资低估债券, 抛出高估债券。 个 券分析建立在价格/内在价值分析基础 上,并将考虑信用风险、流动性和个券的特有因素等。 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发行人财务状况、个券增信措施等 因素, 以及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影响, 在充分考虑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 进行投资决策。 对于资 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 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 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 以数量化模型确定其内在价值。 (3 )国债期货投资管理 为有效控制债券投资的系统性风险,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 为目的,适度运用国债期货,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在国债期货投资时,本基金将首先分析国债期货各合约价格与最便宜可交割券 的关系, 选择定价合理的国债期货合约, 其次, 考虑国债期货各合约的流动性情况, 最终确定与现货组合的合适匹配,以达到风险管理的目标。 九 、基 金的业 绩比 较基准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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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40% 。 沪深 300 指 数 是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共 同 推 出 的 沪 深 两 个 市 场 第一个统一指数,该指数编制合理、透明,有一定市场覆盖率,抗操纵性强,并且 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 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不同 发行主体和期限,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综合考 虑基金资产配置与市场指数代表性等因素,该基金 选用沪深300 指数和中债综合指 数加权作为该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基准。 在不对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 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基金管理人可 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 、基 金的 风 险收 益特征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十 一、 投资组 合报 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6 年3 月 31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44,731,666.43 1.95 其中:股票 44,731,666.43 1.95 2 固定收益投资 776,178,784.32 33.86 其中:债券 776,178,784.32 33.86 资产支持证券 - -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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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 金合计 1,457,579,350.38 63.59 7 其他资产 13,514,222.07 0.59 8 合计 2,292,004,023.20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 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14,020.85 0.01 C 制造业 44,497,936.10 2.21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 生 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119,709.48 0.01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服 - -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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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业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44,731,666.43 2.23 3、报告期末按公允 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 票 投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771 广誉远 1,074,452. 00 30,707,838.16 1.53 2 000651 格力电器 279,500.00 5,699,005.00 0.28 3 000538 云南白药 68,600.00 4,205,180.00 0.21 4 002013 中航机电 155,200.00 3,043,472.00 0.15 5 603919 金徽酒 6,604.00 168,468.04 0.01 6 002792 通宇通讯 3,081.00 135,440.76 0.01 7 002790 瑞尔特 3,022.00 127,347.08 0.01 8 601020 华钰矿业 4,377.00 114,020.85 0.01 9 603861 白云电器 4,056.00 96,735.60 0.00 10 002789 建艺集团 1,500.00 83,475.00 0.00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221,927,056.00 11.04 2 央行票据 - -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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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187,128,817.40 9.3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360,100,000.00 17.92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7,022,910.92 0.35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776,178,784.32 38.62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041651008 16 电网 CP001 2,000,000.00 199,920,000.00 9.95 2 019515 15 国债 15 500,000.00 50,060,000.00 2.49 3 019518 15 国债 18 500,000.00 50,025,000.00 2.49 4 011699224 16 桑德 SCP002 500,000.00 49,995,000.00 2.49 5 020099 16 贴债 01 500,000.00 49,725,000.00 2.47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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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 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 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基金投资 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为有效控制债券投资的系统性风险, 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以套期保 值为目的,适度运用国债期货,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 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 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的构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87,005.6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96,818.1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2,828,185.75 5 应收申购款 2,212.5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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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 - 9 合计 13,514,222.07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 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 说明 1 000651 格力电器 5,699,005.00 0.28 重大事项停牌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 二 、 基金的 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净值表现详见下表: 国投瑞银 瑞兴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截止 2016 年3 月31 日)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01.01 至 2016.03.31 0.60% 0.05% 0.52% 0.01% 0.08% 0.04% 自基金合同生 效以来 0.60% 0.05% 0.54% 0.01% 0.06% 0.04% 注:1、 本基金是保本型基金, 保本周期最长为两年, 保本但不保证收益率。 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两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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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使本基金保本受益人理性判断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合理地衡量比较本基金 保本保证的有效性。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12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 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十 三 、 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列示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或仲裁费;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 )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 ) 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和 《基金合同》 约定 ,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 支的其他费 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2%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 =E× 1.2%÷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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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 根据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 的 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 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其中,在基金保本周期内,本基金的保证费用或风险买断费用从基金管理人的 管理费收入中列支。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的 0.2%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 =E× 0.2%÷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 根据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 的 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 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 “1、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列示 ” 中第 (3) - (8) 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 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 中支付。 过渡期内本基金不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


若保本周期到期后,因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而变更为“国投瑞银 瑞兴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管理费、托管费自转为变更后的“国投瑞 银 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当日按下述标准开始计提: 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同上。


3、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 金财产的损失;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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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 其 他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不 得 列 入 基 金 费 用 的 项 目。 4、 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 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基金申购费用 (1 )申购费率 本基金 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 M<100 万 1.20% 100 万≤M<300 万 0.8% 300 万≤M<500 万 0.4% 500 万≤M 1000 元/ 笔 若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变更为非保本的 “国投 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具体费率以届时公告为准。 (2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的方式。 对于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申购费率÷(1+ 申购费率) (注:对于申购金额在 500 万元(含)以上的投资人,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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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赎回费用 (1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 有期 (Y ) 赎 回费 Y <1 年 1.50% 1 年 ≤Y <2 年 0.75% Y≥2 年 0.00% 无论是保本周期运作到期,或者由于达到目标收益而使保本周期提前结束,在 到期期间中,本基金对于认购、过渡期申购或者从以前次保本周期转入本次保本周 期并持有至本次到期期间的基金份额,均不收取赎回费。 (2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在保本周期到期前赎回 本基金,将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 格以赎回当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为: 赎回总金额= 赎回份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 用= 赎回总金额 ? 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 赎回总金额 ? 赎回费用 3、本基金的转换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 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 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三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行。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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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基金的 保本 及保证 (一 )保本


1、保本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与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 (即 “可赎回金 额” ) 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该保本周 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即保本赔付 差额) , 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20个工作日内 (含该第20个工作日) 将该差额支付给 基金份额持有人;其后各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 期、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 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 加上 该部分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保本金额,由当期有 效的《基金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或保本义务人将该保本赔 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 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入的基金份额,或 者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不适用保本条款情形的,相应基金份额不适用本条 款。 本 基 金 第 一 个 保 本 周 期 的 保 本 金 额 =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认 购 并 持 有 到 期 的 基 金 份额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入之和 本 基 金 第 一 个 保 本 周 期 后 各 保 本 周 期 的 保 本 金 额 = 基 金 持 有 人 过 渡 期 申 购 并 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份额折算日的资产净值及过渡期申购费用之和以及上一保本 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份额折算日的资产净值 本 基 金 第 一 个 保 本 周 期 的 保 本 赔 付 差 额 =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认 购 并 持 有 到 期 的 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 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该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 于其保本金额的差额部分 本 基 金 第 一 个 保 本 周 期 后 各 保 本 周 期 的 保 本 赔 付 差 额 =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过 渡 期申购并持有到期、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 可赎回金额 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保本 金额的差额部分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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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基金持有人多次认购或申购、赎回的情况,以后进先出的原则确定持有到 期的基金份额。


2、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 ) 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 或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 或从上一保 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2 ) 对于认购并持有到期、 或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 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 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到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是变更后的“国投瑞银瑞兴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都同样适用保本条款。 3、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 ) 对于第一个保本周期, 在保本周期到期日, 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 可赎回金额 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该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 不低于保本金 额的;对于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 在保本周期到期日,按基金份额持有人 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 期、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 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 总金额不低于其保本金额;


(2 ) 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 或过渡期申购、 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 期,但在基金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出的基金份额;此 处的“赎回”和“转换出”分别以赎回申请日和转换申请日为准; (3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 换入的基金份额, 或因投资人的现 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将投 资人的现金红利 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的基金份额;此处的“申购”和“转 换入”分别以申购申请日和转换申请日为准;


(4 )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 ) 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 且担 保人或保本义务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 ) 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 (不包括该日) 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 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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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 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 理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 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二 )保本基金到期的处理方案


1、保本周期到期后基金的存续形式


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资质要求、经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同意为下一个保本周期提供保本 保障, 并与本基金管理人签订 《保证合同》 或 《风险买断合同》 , 同时本基金满足法 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情况下,本基金继续 存续并转入下一保本 周期,下一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保本周期到期后, 本基金未能符合上述保本基金存续条件, 则本基金将按 《基 金合同》 的约定, 变更为 “国投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同时, 基 金的投资目标、 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 《基金合同》 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上述变更无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如果本基金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存续要求,则本基金将根 据《基金合同 》的规定终止。


2、 保本周期到期的处理规则


(1 ) 到期期间是指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前公告指定的一个期间, 本基 金的到期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含到期日)及之后4个工作日(含第4个工作日) 。 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公告到期期间的具体起止时间,在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到期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做出如下选择:


1)在到期期间内赎回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2) 在到期期间内将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已公告开放 转换转入的其他基金;


3) 保本周期到期后, 本 基金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 的基金份额根据届时基金管理人的公告转入下一保本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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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保本周期到期后, 本 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 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转 为变更后的“国投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选择上述四种处理方式之一, 也可以部分选择赎回、转换出、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在本基金不满足保本基金存 续条件时,转为变更后的非保本混合型基金的基金份额。


(3 ) 在到期期间内, 无 论基金份额持有人采取何种到期选择 , 均无需就其认购 并持有到期、或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 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赎回和转换支付赎回费用和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用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下同)等交易费用。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或在本基金不满足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时转为“国投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后的其他费用,适用其所转入基金的费用、费率体系。


(4 ) 如果基金持有人未在届时公告的到期期间内进行选择, 过了到期期间以后, 在下一保本周期开始之前,基金份额持有人将不能再选择赎回或转换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在到期期间内作出到期选择且本基金符合保 本基金存续条件, 则基金管理人将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继续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在到期期间内作出到期选择且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 件,则基金管理人将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了继续持有变更后的“国投瑞银瑞兴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5 ) 在到期期间内, 无 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何种选择, 将自行承担保本周期 到期日后(不含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 3、保本周期到期的公告


(1 ) 保本周期届满时, 在符 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 本基金将继续存续并转入 下一保本周期。基金管理人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基金继续存续、到期赎 回或转换的到期期间以及下一保本周期开放申购的期限等相关事宜进行公告。


(2 ) 保本周期届满时 , 在不符合保本基金存 续条件下, 本基金将变 更为 “国 投 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管理人将在临时公告或 “国投瑞银瑞 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公告相关规则。


(3 )在保本周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还将进行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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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本周期到期的保本条款 (1 ) 认购并持有到期、 或过渡 期申购并持有到期、 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 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基金、还是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在本基金不满足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时转为变更 后的“国投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该部分基金份额 都适用保本条款。 (2 ) 第一个保本周期, 若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在持有到期后 赎回基金份额,而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 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 该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 低于其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将赎回当日基金份 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总额支 付给投资者,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其 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投资者, 担保人按照 《基金合同》 及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其后的各保本周期,若过渡期申购 并持有到期 、或从上 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在持有到期后赎回 基金份额,而过渡期申购 并持有到期、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 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 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 项之和 低于其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将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总额支付 给投资者,并由当期有效的《 基金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或 保本义务人补足其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 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赔付差额。 (3 ) 第一个保本周期, 若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在持有到期后 进行基金转换,而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 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 该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将转换当日基金份 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总额作为转出金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其 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投资者, 担保人按照 《基金合 同》 及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其后的各保本周期,若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或从上 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在持有到期后进行 基金转换,而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 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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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之和低于其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将转换当日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总额作为 转出金额,并由当期有效的《基金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或 保本义务人补足其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 持有 到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赔付差额。


(4 ) 第一个保本周期, 若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进入 下一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而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 加上 该部分 基金份额在该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 低于其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将份额 折算日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总额作为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转入金额,并在保本 周期到期日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赔付差额支付 给投资者, 担保人 按照 《基金合同》 及保证合 同承担 保证责任; 其后 的各保本周期, 若过渡期申购 并持有到期 、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在持有到期后选择继续持有进入下一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而过渡期申 购 并持有到期 、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 回金额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 低 于 其 保 本 金 额,基金管理人将份额折算日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总额作为转入下一保本周期 的转入金额,并由当期有效的《基金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 或保本义务人补足其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 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赔付差 额。 (5 ) 第一个保本周期 到期后, 本基金若不满 足保本基金存续条件, 变更为 “ 国 投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若原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在保本周期到期后继续持有变更后的“国投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份额,而原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 加上该部分基金 份额在该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 低于其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将该部分基 金份额在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可赎回金额转入变更后的“国投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 基 金份额的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投资者,担保人 按照《基金合同》及保证合同承担 保 证责任; 其后的各保本周期到期后, 本基金若不满足保本基金存续条件, 变更为 “国 投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若原过渡期申购 并持有到期 、 或从上一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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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 后继续持有变更后的“国投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而过渡期申购 并持有到期 、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 份额的可赎回金额 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 低于 其 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将原过渡期申购 并持有到期 、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 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可赎回金额转入变更后的“国 投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并由当期有效的 《基金 合同》 或 《风险 买断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或保本义务人补足其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或从上 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赔付差额。


5、保本周期到期的赔付


(1 )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的赔付


1) 对于第一个保本周期, 如果保本周期到期日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 赎回金额加上该部分基金份额在该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保本金 额,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20个工作日内将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 持有人;基金管理人不能全额履行保本赔付差额支付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应于保本 周期到期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发出书面《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应当载明基 金管理人应向 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的保本赔付差额 、 基金管理人已自行偿付的金额 、 需 担保人 支付的代偿款项以 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本基金 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 信息)并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赔付款到账日期。 担保人收到基金管理人发出的书面通 知后5个工作日 内, 将 《 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 载明的代偿款项划入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托管人处开立的指定账户中。


2)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查收资金是否到账。 如未按时到账, 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 催付职责。资金到账后,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和支付。


3)发生赔付的具体操作细则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


(2 )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到期的赔付事宜, 由基金管理人届时 进行公告。


6、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处理规则


(1 ) 过渡期是指当期保本周期结束后 (不含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 至下一保本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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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期起始日之前不超过30天的一段期间,具体日期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到 期前公告的到期处理规则中确定。 (2 )过渡期运作的相关规定


1) 基金管理人应在过渡期内使基金财产保持为现金形式, 但存在因参加新股申 购处于锁定期或处于休市、停牌等状态的无法变现的证券的情形除外,且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在过渡期内免收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2)基金管理人将依照《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在过渡期 内对本基金进行每日估值并公告。


3)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处理规则, 允许投资人在过渡期的 限定期限内申请购买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在上述期限内申请购买本基金的基 金份额的行为称为 “过 渡期申购” 。 在过渡期 内, 投资人转换入本基 金基金份额, 视 同为过渡期申购。在此限定期限内,投资人可按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申购份 额,适用的申购费率见届时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对于过渡期申购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须自行承担其所持有相应份额的申购日至过渡期最后一日的基金净值 波动风险。


若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入下一保本周期,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 提供的下一保本周期保证额度或保本偿付额度确定并公告本基金过渡期申购规模上 限以及规模控制的办 法。


4) 份额折算日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起始日的前一工作日 (即 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 。 份额折算日时, 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 基金份额,以份额折算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 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 将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基金份额数按折算 比例相应调整。


(3 ) 自份额折算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 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 基金管理 人以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的基金份额在份额折算日所代 表的资产净值,确定为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时的基金 资产。


(4 ) 对于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 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 额,分别按其在份额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及过渡期申购的费用之和、或份额折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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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确认下一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并适用下一保本周期的保本 条款。


7、 转为变更后的 “国投 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资产的形成


保本周期届满时,若本基金依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转为变更后的“国投瑞银 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 ) 在保本周期到期日, 基金管理人以保本周期到期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 份额的乘积,确定为本基金变更 为“国投瑞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资产。


(2 ) 变更后的 “国投瑞 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购的具体操作 办法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 (三 )基金保本的保证 本节所述基金保本的保证责任仅适用于第一个保本周期。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 期后各保本周期涉及基金保本的保障事宜,由基金管理人与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届 时签订的《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决定,并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本周期 开始前公告。 1、 为确保履行保本条款, 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 由中国 投融资 担保股份 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 2 、 基 金 管 理 人 与 担 保 人 签 订 《 国 投 瑞 银 瑞 兴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保 证 合 同》 。 保证人承担保证 责任以 《保证合同》 的 约定为准。 基金份额持 有人购买基金份 额的行为视为同意该《保证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保本由担保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证;保证的范围为 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第一 个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即“可赎回 金额” ) 加上 该部分基金份额在该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 低于其保本金额的 差额部分(该差额部分即为保本赔付差额) 。 3、 保本周期内, 担保人 出现足以影响其担保能力情形的, 应在该情形发生之日 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 工作日内应将上述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提出处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对担保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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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担保能力的持续监督等;在确信担保人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应 依 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更换担保人,或 在接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就终止 《基金 合同》 、 基金转型等事 项进行审议。 基金管理 人应在接到担保 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上述情形。 4、 保本周期内, 更换担 保人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 但因担保人发 生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继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或者 因在某一保本周期内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出现足以影响其担保能力或偿付能力的情 形, 并且基金管理人确信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丧失担保能力 的除外。 更换担保人的, 原担保人承担的所有与本基金保证责任相关的权利义务由继任的担保人承担。在新 的担保人接任之前,原担保人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5、 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此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作为其代理人代为行使向担保人索 偿的权利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担保人发送 《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 及 代收相关款项等)。 如果保本周期到期日, 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 加上 该部分基金份额在该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 低于保本金额,基金管理 人未能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全额履行保本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应在保本周期到 期日后5个 工作 日内 , 向担保 人发 出书 面《 履 行保证 责任 通知 书》( 应当载 明基 金管 理人应向 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的保本赔付差额、基金管理人已自行偿付的金额、需 担保人支付的代偿款项以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信 息) 。 担保人应在收到基金管理人发出的 《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 后的5个工作日内, 将《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载明的 代偿款项划入基金管理人 指定的本基金 在基金托 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中,由基金管理人将该 代偿款项 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担保人 将上述 代偿 金额全额划入基金管理人 指定的本基金 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后 即为全部履行了保证责任, 担保人无须对基金份额持有人逐一进行代偿。 代偿款项 的分配与支付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担保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6、除本部分第4款所指的 “更换担保人的,原担保人承担的所有与本基金保证 责任相关的权利义务由继任的担保人承 担”以及下列除外责任情形外,担保人不得 免除保证责任: (1 ) 在保本周期到期日, 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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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加上 该部分基金份额在该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 不低于保本金额的; (2 ) 基金份额持有人 认购, 但在基金保本周 期到期日前 (不包括该 日) 赎回 或 转换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3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入的基金份额, 或因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 机构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的基金份额; (4 )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 ) 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 且担 保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 )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 ,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 减少; (7 )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 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 理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 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8 )基金管理人正式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 、国债期货前未将中小企业私募债 、 国债期货 的交易策略告知担保人,并 未与担保人协商确定中小企业私募债 、国债期 货 相关风险控制流程,在 未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 、国 债期货 的投资 的; (9 ) 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修改 《基金合同》 条款, 可能加重担保人保证责任的,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修改的除外。 7、 保本周期届满时, 如 符合法律法规有关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资质要求、 经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继续与本基金管理人签订《保证 合同》 或 《风险买断合 同》 , 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 求的,本基金将转入下一保本周期;否则,本基金变更为非保本的混 合型基金,基 金名称相 应变更 为 “ 国 投瑞银瑞 兴灵活 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 金 ” , 担保人不 再为该 混合型基金承担保证责任。 国投瑞银瑞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8 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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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五、 对招募 说明 书更新 部分 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方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 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 对2015年12月8日 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进行了更 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在 “重要提示 ” 部分 , 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 容的截止日期及投资组合报告的 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信息。 4、 在 “五、 相关服务 机构” 部分, 更新了原 有销售机构 、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 注册会计师 的信息,增加了新增代销机构概况 。 5、 删除了 “六、 基金 的募集” 部分, 原 “七 、 基金备案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改 为“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6、在“ 七、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 ” 部分, 增加了本基金开始办理 申购、 赎回 业务的日期。 7、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 说明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8、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 说明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9、 在 “二十二、 其他应披露事项” 部分, 更新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截止日 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以及其他应披露事项。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 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国投瑞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 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