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关于降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额限制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嘉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降 低 旗 下 部 分 开 放 式 基 金 申 购 、
赎 回 及 最 低 持 有份 额 的 数 额 限 制的 公 告
为 更好 地满 足广 大投 资者 的理财 需求 , 经与 嘉 实财 富管理 有限 公司 (以 下简 称 “ 嘉实 财
富 ” ) 、浙 江同 花顺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 以下 简称“ 同花顺”) 、珠 海盈米 财富 管理有 限公司
(以下 简称 “ 盈米 财富”) 协商一 致 , 嘉实 基金 管 理 有限公 司 (以 下简 称 “本 公司 ” ) 决定 自
2016 年8 月10 日起 , 将 针 对 上述 三家 代销 机构 降低 旗下开 放式 基金 申购 、 赎 回起点 。 现 公
告如下 :
一 、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本 公司 旗下 在嘉 实财 富、同 花顺 、盈 米财 富 销 售的开 放式 基金 。
二、调整 内容
自 2016 年8 月10 日 起, 投资者 通过 嘉实 财富 、 同 花顺、 盈米 财富 申购 (含 定期定 额申
购) 本 公司 旗下 基金, 首 次申购 最低 金额 、 追 加申 购 最低金 额调整为 10 元, 单 笔最低 赎回 、
及最低 持有 份额 的限 额均 为 10 份(如该 账户 在 该销 售机构 托管 的单 只基 金余 额不足 10 份,
则必须 一次性 赎回或 转出 该基金 全部份 额) ; 若某笔 赎回将 导致投 资者在 销售 机构托 管的单
只基金 余额 不足 10 份 时, 基金管 理人 有权 将投 资者 在该销 售机 构托 管的 该基 金剩余 份额 一
次性全 部赎 回。
三 、重要提示
嘉实财 富 、 同 花顺 、 盈米 财 富 可根 据自 身的 相关 规定 设定 本 公司 旗下 开放 式基 金的申 购 、
赎回起 点 , 投资 者在 办理 申购 、 赎回 业务 时, 需遵 循 各代 销机 构 的 规定 。
四 、投资者可通过以 下途 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 况
1.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 司
2.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 有限 公司
住所、 办公 地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世纪 大 道8 号 上海 国金 中心2 期 53 层 12-15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赵学军 联系人 景琪
电话 021-38789658 传真 021-68880023
网址 www.harvestwm.cn 客服电 话 400-021-8850
办公地 址 浙江省 杭州 市翠 柏 路7 号 杭州电 子商 务产 业 园 2 号楼 2 楼 3.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 限公 司
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00-8800 , 网址 :www.jsfund.cn 。
风险提 示 : 本 公司承 诺以 诚实信 用 、 勤 勉尽责 的原 则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资 产, 但不保 证 基
金一定 盈利 , 也不保 证最 低收益 。 敬请 投资人 注意 投资风 险 。 投 资者投 资前 应认真 阅读 基 金
的基金 合同 、更 新的 招募 说明书 。
特此公 告。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2016 年 8 月10 日
注册地 址 浙江省 杭州 市文 二西 路一 号元茂 大 厦903 室
法定代 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 林海明
传真 0571-86800423
网址 www.5ifund.com 客服电 话 4008-773-772
办公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 保 利 国 际 广 场 南 塔 12 楼
B1201-1203
注册地 址 广东省 珠海 市横 琴新 区宝 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法定代 表人 肖雯 联系人 黄敏嫦
电话 020-89629019 传真 020-89629011
网址 www.yingmi.cn 客服电 话 020-89629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