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次更新)
信 诚 中证 智 能家 居 指数 分 级证 券 投资 基 金
招 募 说明 书 摘要
(2016 年第 2 次更新)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5 年6 月26 日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基金的过 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本 摘 要 根 据 基 金 合 同 和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编 写 , 并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 基 金 合 同 是 约 定
基 金 当 事 人 之 间 权 利 、 义 务 的 法 律 文 件 。 基 金 投 资 人 自 依 基 金 合 同 取 得 基 金 份 额 , 即 成 为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和 本 基 金 合 同 的 当 事 人 , 其 持 有 基 金 份 额 的 行 为 本 身 即 表 明 其 对 基 金 合 同
的 承 认 和 接 受 , 并 按 照 《 基 金 法 》 、 《 运 作 办 法 》 、 基 金 合 同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享 有 权 利 、
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若无特别说 明为 2016 年 6 月 26 日 ,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 年3 月31 日(未经审计)。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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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 金 管 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信 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 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 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 号上海国 金 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 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成立日期:
2005 年9 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 】142 号
注册资本:
贰亿元人民币
电话:
(021 )68649788
联系人:
唐 世春
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
( 万 元 人 民
币)
出资比例
(%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9800 49
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800 49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 2
合 计
2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 员
张 翔 燕 女 士 , 董 事 长 , 硕 士 学 位 。 历 任 中 信 银 行 总 行 营 业 部 副 总 经 理 、 综 合 计 划 部 总
经 理 , 中 信 银 行 北 京 分 行 副 行 长 、 中 信 银 行 总 行 营 业 总 部 副 总 经 理 ,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济 师 , 中 信 控 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 中 信 控 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副 总
裁 、 中 国 中 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业 务 协 同 部 主 任 , 现 任 中 信 信 托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 中 信
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子公司)监事。
陈 一 松 先 生 , 董 事 , 金 融 学 硕 士 。 历 任 中 信 实 业 银 行 资 金 部 科 长 、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裁 办 主 任 、 长 城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行 长 秘
书 兼 行 长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 中 信 信 托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 现 任 中 信 信 托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王 道 远 先 生 , 董 事 ,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 历 任 中 信 信 托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综 合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
信 托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 总 经 理 助 理 、 董 事 会 秘 书 、 副 总 经 理 。 现 任 中 信 信 托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副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次更新)
2
总 经 理 、 董 事 会 秘 书 、 固 有 业 务 审 查 委 员 会 主 任 兼 天 津 信 唐 货 币 经 纪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Guy Robert STRAPP 先 生 , 董 事 , 商 科 学 士 。 历 任 瀚 亚 投 资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首 席 执
行 官 , 英 国 保 诚 集 团 亚 洲 区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投 资 总 裁 、 瀚 亚 投 资 ( 新 加 坡 ) 有 限 公 司 首 席 执
行官。现任瀚亚投资集团首席执行官兼瀚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黄 慧 敏 女 士 , 董 事 , 新 加 坡 籍 , 经 济 学 学 士 。 历 任 花 旗 银 行 消 费 金 融 事 业 部 业 务 副
理 、 新 加 坡 大 华 银 行 业 务 开 发 副 理 、 大 华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营 销 企 划 经 理 、 瀚 亚 投 资 ( 新 加
坡 ) 有 限 公 司 营 销 部 主 管 、 瀚 亚 投 资 ( 台 湾 ) 有 限 公 司 市 场 总 监 。 现 任 瀚 亚 投 资 ( 台 湾 )
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 秀 彬 女 士 , 董 事 , 新 加 坡 籍 ,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 历 任 施 罗 德 国 际 商 业 银 行 东 南 亚 区 域
合规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 新加坡) 有限公司亚太地区风险及合规总监。现任瀚亚投资首
席风险官。
孙 麟 麟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商 科 学 士 。 历 任 安 永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香 港 ) 资 产 管 理 审 计 团
队 亚 太 区 联 合 领 导 人 , 安 永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旧 金 山 ) 美 国 西 部 资 产 管 理 市 场 审 计 团 队 领 导
等职。现任Lattice Strategies Trust 独立受托人、Nippon Wealth Bank 独 立 董 事 、Ironwood
Institutional Multi Strategy Fund LLC and Ironwood Multi Strategy Fund LLC. 独 立董事。
夏 执 东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经 济 学 硕 士 。 历 任 财 政 部 财 政 科 学 研 究 所 副 主 任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总 行 国 际 部 副 处 长 、 安 永 华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副 总 经 理 、 北 京 天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首 席 合
伙人。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席。
杨 思 群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经 济 学 博 士 。 历 任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院 财 贸 经 济 研 究 所 副 研 究
员,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副教授。
注:原 “英 国保诚 集团 亚洲区 总部 基金管 理业 务”自2012年2 月14 日起 正式更 名为 瀚亚
投资,其旗下各公司名称自该日起进行相应变更。瀚亚投资为英国保诚集团成员。
2 、监事
於 乐 女 士 , 执 行 监 事 , 经 济 学 硕 士 。 历 任 日 本 兴 业 银 行 上 海 分 行 营 业 管 理 部 主 管 、 通
用 电 气 金 融财 务 ( 中 国) 有 限 公 司人 力 资 源 经理 。 现 任 信诚 基 金 管 理有 限 公 司 首席 人 力 资
源官。
3 、经营管理 层人员情况
吕 涛 先 生 , 总 经 理 ,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 历 任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
中信基金 管 理有限公 司 (中信证 券 股份有限 公 司的全资 子 公司,2009 年2 月已与 华 夏基金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合 并 ) 总 经 理 、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 中 信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副
总经理。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桂 思 毅 先 生 , 副 总 经 理 ,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 历 任 安 达 信 咨 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审 计 员 ,
中 乔 智 威 汤 逊 广 告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主 管 , 德 国 德 累 斯 登 银 行 上 海 分 行 财 务 经 理 , 信 诚 基 金 管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次更新)
3
理 有 限 公 司 风 险 控 制 总 监 、 财 务 总 监 、 首 席 财 务 官 、 首 席 运 营 官 。 现 任 信 诚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
唐 世 春 先 生 , 副 总 经 理 , 法 学 硕 士 。 历 任 北 京 天 平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 国 泰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监 察 稽 核 部 法 务 主 管 、 友 邦 华 泰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法 律 监 察 部 总 监 、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董 事 会 秘 书 ; 信 诚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督 察 长 兼 董 事 会 秘 书 、 中 信 信 诚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市场官。
隋 晓 炜 先 生 , 副 总 经 理 , 经 济 学 硕 士 , 注 册 会 计 师 。 历 任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经 理 、 中 信 控 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高 级 经 理 、 信 诚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市 场 总 监 、 首 席 市 场 官 、
首 席 运 营 官 。 现 任 信 诚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兼 任 中 信 信 诚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总
经理。
4 、督察长
周 浩 先 生 , 督 察 长 , 法 学 硕 士 , 历 任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主 任 科 员 、 公 职 律 师 、
副 调 研 员 , 上 海 航 运 产 业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合 规 总 监 ,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督 察 长 。
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5 、基金经理
杨旭先生,硕士。曾担任美国对冲基金Robust methods 公司 数量分析师,华尔街对冲基
金WSFA Group 公 司 助 理 基 金 经 理 , 该 基 金 为 股 票 多 空 型 对 冲 基 金 。2012 年8 月 加 入 信 诚 基
金,曾分 别 担任助 理 投 资经理、 专 户投资经 理 。现任信 诚 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 、 信诚沪深
300 指数分级基金、 信诚 中证800医药指数分 级基 金、信 诚中 证800有色指数分级 基金 、信诚
中证800 金 融 指 数 分 级 基 金 、 信 诚 中 证TMT 产 业 主 题 指 数 分 级 基 金 、 信 诚 新 选 回 报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信 诚 新 旺 回 报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 信 诚 中 证
信 息 安 全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信 诚 中 证 智 能 家 居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信 诚 中 证 基
建工程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6 、投资决策 委员会成员
胡喆女士,总经理助理、副首席投资官、特定资产投资管理总监;
王旭巍先生,副首席投资官、基金经理;
董越先生,交易总监;
张光成先生,股票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王睿先生,研究副总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 金 托 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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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 ,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 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
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 的员工具
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
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 、保险资金、QFII 、RQFII 、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
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
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
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6 年06 月 30 日, 中国银行已托管 475 只 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444
只,QDII 基金 31 只,覆 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
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三 、 相 关服务 机 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场外销售 机构
(1 )直销机 构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 号 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 号上海国 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 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电话: (021 )6864 9788
联系人:陈强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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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资 人 可 以 通 过 本 公 司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办 理 本 基 金 的 开 户 、 认 购 、 申 购 及 赎 回 等 业 务, 具
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http://www.xcfunds.com/ 。
(2 )其他销 售机构
1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 刘岫云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6
电话:010-66594977
网址:www.boc.cn
2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 )58781234
传真:(021 )58408483
联系人:张宏革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 )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址 :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中 心 三 路8 号 卓 越 时 代 广 场 ( 二 期 ) 北 座 ( 邮 编 :
518048 )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010 -60838995
传真:0755-23835861、010-60836029
网址:http ://www.cs.ecitic.com
4 )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魏明
联系电话:(010)85130579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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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5 )中信期货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 层1301-1305 室、
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 层1301-1305 室、
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网址:http://www.citicsf.com/
6 )中信证券 (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苗岭路29号 澳柯玛大厦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20 层(266061 )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7) 中国中投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 册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与 福 中 路 交 界 处 荣 超 商 务 中 心A 栋第18 层至21 层及第
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 中心A 栋第4 、18 层至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张鹏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95532
公司网站:www.china-invs.cn
8 )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 -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客服电话:95565 、4008888111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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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 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基金业务联系人:齐晓燕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 www.guosen.com.cn
10) 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275
传真:021 -23219100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53
联系人: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11)中泰证 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联系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81283900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2)上海天 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 号2 号楼2 层
办公地址:徐汇区龙田路195 号3C 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
话:021-54509998
传
真:021-64385308
13)上海汇 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 号1807-5 室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次更新)
8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 号金 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张皛
电
话:021-33323998
传
真:021-33323993
网址:fund.bundtrade.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14)浙江同 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 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 号电子 商务产业园2 号楼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
话:0571-88911818
传
真:0571-86800423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客服电话:4008-773-772
15)上海联 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 号3 层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 弄2 号楼B 座6 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
话:021-51507071
传
真:021-62990063
网址:http://www.91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0-466-788
16)北京创 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 号5 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 号5 号楼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
话:010-66154828
传
真:010-88067526
网址: www.5irich.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17)珠海盈 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 号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 号保利国 际广场南塔12 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次更新)
9
电
话:020-89629021
传
真:020-89629011
网址:www.yingmi.cn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18)上海陆 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4 楼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
话:021-20665952
传
真:021-22066653
网址: www.lu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19)泰诚财 富基金销 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 号
邮政编码:116000
法定代表人:林卓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4396536
客服电话:4006411999
公司网站:www.taichengcaifu.com
20)上海凯 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 号凯石大厦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 路1 号凯石大厦4 楼
法定代表人: 陈继武
电
话:021-63333389
网站:www.lingxian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178000
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 、场内销 售 机构: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内具有 基金 销售业 务资 格 、并 经深 圳证券 交易 所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 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 根 据 实 情 , 选 择 其 他 符 合 要 求 的 机 构 销 售 本 基
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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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电话:010-59378835
传真:010-59378839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 金融中心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 金融中心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 行大厦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 号企业天地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赵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赵钰
四 、 基 金的名 称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五 、 基 金的类 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 、 基 金的投 资 目 标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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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进行数量化指数投资,通过严谨的数量化管理和投资纪律约束,实现对中证智
能家居指数的有效跟踪,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有效的投资工具。
七 、 基 金的投资范围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为 具 有 良 好 流 动 性 的 金 融 工 具 , 包 括 中 证 智 能 家 居 指 数 的 成 份 股 、
备 选 成 份 股 、 债 券 、 债 券 回 购 、 中 期 票 据 、 银 行 存 款 、 权 证 、 股 指 期 货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 但 须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相 关 规 定 ) 。 如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机 构 以 后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其 他 品 种 ,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履 行 适 当 程 序 后 , 可 以 将 其 纳 入
投资范围。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比 例 为 : 本 基 金 所 持 有 的 股 票 市 值 和 买 入 、 卖 出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价 值 ,
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5% -100% ,其中投 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 85% ,投 资 于 中 证 智 能 家 居 指 数 成 份 股 和 备 选 成 份 股 的 资 产 不 低 于 非 现 金 基 金 资 产 的
80% ; 每 个 交 易 日 日 终 在 扣 除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需 缴 纳 的 交 易 保 证 金 后 , 应 当 保 持 不 低 于 基 金
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 果 法 律 法 规 对 该 比 例 要 求 有 变 更 的 , 以 变 更 后 的 比 例 为 准 ,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会 做
相应调整。
八 、 基 金的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原 则 上 采 用 完 全 复 制 法 跟 踪 指 数 , 即 原 则 上 按 照 标 的 指 数 中 成 份 股 组 成 及 其 权
重 构 建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 并 根 据 标 的 指 数 成 份 股 及 其 权 重 的 变 化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 力 争 保 持 基
金 净 值 收 益 率 与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之 间 的 日 均 跟 踪 偏 离 度 的 绝 对 值 不 超 过 0.35% , 年 跟 踪 误 差
不超过 4% 。
当 发 生 特 殊 情 况 ( 如 成 份 股 长 期 停 牌 、 成 份 股 发 生 变 更 、 成 份 股 权 重 由 于 自 由 流 通 量
发 生 变 化 、 成 份 股 公 司 行 为 、 市 场 流 动 性 不 足 等 ) , 或 因 基 金 的 申 购 和 赎 回 等 对 本 基 金 跟
踪 标 的 指 数 的 效 果 可 能 带 来 影 响 时 , 或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投 资 等 其 他 原 因 导 致 无 法 有 效 复 制 和
跟 踪 标 的 指 数 时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对 投 资 组 合 管 理 进 行 适 当 变 通 和 调 整 , 力 求 降 低 跟 踪 误
差。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对 成 份 股 的 流 动 性 进 行 分 析 , 如 发 现 流 动 性 欠 佳 的 个 股 将 可 能 采 用 合 理
方法寻求替代。基金管理人运用以下策略构造替代股组合:
1 、基本面替 代:按照 与 被替代股 票 基本面及 规 模相似的 原 则,选取 一 揽子标的 指 数成
份股票作为替代股备选库;
2 、相关性检 验:计算 备 选库中各 股 票与被替 代 股票日收 益 率的相关 系 数并选取 与 被替
代 股 票 相 关 性 较 高 的 股 票 组 成 模 拟 组 合 , 以 组 合 与 被 替 代 股 票 的 日 收 益 率 序 列 的 相 关 系 数
最大化为优化目标,求解组合中替代股票的权重,并构建替代股组合。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次更新)
12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运 用 股 指 期 货 , 以 提 高 投 资 效 率 更 好 地 达 到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目 标 。 本 基 金
在 股 指 期 货 投 资 中 将 根 据 风 险 管 理 的 原 则 , 以 套 期 保 值 为 目 的 , 在 风 险 可 控 的 前 提 下 , 本
着 谨 慎 原 则 , 参 与 股 指 期 货 的 投 资 , 以 管 理 投 资 组 合 的 系 统 性 风 险 , 改 善 组 合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性 。 此 外 , 本 基 金 还 将 运 用 股 指 期 货 来 对 冲 特 殊 情 况 下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以 进 行 有 效 的 现 金
管 理 , 如 预 期 大 额 申 购 赎 回 、 大 量 分 红 等 , 以 及 对 冲 因 其 他 原 因 导 致 无 法 有 效 跟 踪 标 的 指
数的风险。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建 立 股 指 期 货 交 易 决 策 部 门 或 小 组 , 授 权 特 定 的 管 理 人 员 负 责 股 指 期 货
的 投 资 审 批 事 项 , 同 时 针 对 股 指 期 货 交 易 制 定 投 资 决 策 流 程 和 风 险 控 制 等 制 度 并 报 董 事 会
批准。此外,基金管理人还将做好培训和准备工作。
九 、 基 金的业 绩 比 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 证智能家居指数收益率+5 %×金融同 业存款利率。
十 、 基 金的风 险 收 益特征
本 基 金 为 跟 踪 指 数 的 股 票 型 基 金 , 具 有 较 高 预 期 风 险 、 较 高 预 期 收 益 的 特 征 , 其 预 期
风 险 和 预 期 收 益 高 于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债 券 型 基 金 和 混 合 型 基 金 。 从 本 基 金 所 分 离 的 两 类 基
金份额来看,信诚智能家居 A 份额 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信诚智能家居 B
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
十 一 、 基金投 资 组 合报告 ( 未 经审计 )
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复核 了
本招募更新中的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的财务数据截止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161,279,044.37 86.01
其中:股票 161,279,044.37 86.01
2 固定收益投资 10,008,000.00 5.34
其中:债券 10,008,000.00 5.34
资产支持证券 - -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次更新)
13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5,935,732.25 8.50
7 其他资产 293,390.38 0.16
8 合计 187,516,167.00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
指数投资按 行业分类 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97,722,418.30 52.31
D
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2,378,907.00 1.27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9,829,219.07 32.02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348,500.00 0.72
S 综合 - -
合计 161,279,044.37 86.32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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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积极投资按 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 未持 有积极投资的股票投资。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1)
报告期末指 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300020 银江股份 149,700 2,732,025.00 1.46
2 002280 联络互动 107,550 2,721,015.00 1.46
3 002508 老板电器 53,110 2,442,528.90 1.31
4 600699 均胜电子 67,200 2,298,912.00 1.23
5 000988 华工科技 118,600 2,262,888.00 1.21
6 000333 美的集团 71,553 2,207,410.05 1.18
7 300367 东方网力 71,650 2,187,474.50 1.17
8 600074 保千里 135,400 2,179,940.00 1.17
9 300113 顺网科技 22,900 2,031,230.00 1.09
10 002544 杰赛科技 63,100 2,010,997.00 1.08
2)
报告期末积 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 未持 有积极投资的股票投资。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国家债券 10,008,000.00 5.36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0,008,000.00 5.36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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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019509 15 国债 09 100,000 10,008,000.00 5.36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 仅持有上述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 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按照股指期货每日无负债结算的结算规则、《基金股指期货投资会计业务核算细则
( 试行) 》及 《企业会计准则- 金融工 具列报》的相关规定 ,“ 其他衍生工具- 股指期货 投资 ”
与“证券清算款- 股指期 货每日无负债结算暂收暂付款 ”, 符 合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相抵销
的条件, 故将 “其他衍生工具- 股指期 货投资 ”的期末公允价值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净额为
零。
本基金本 报告期初及报告期内均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
2)
本基金投资 股指期货的投资 政策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 以提高 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
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以套期 保值为目的,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本 着谨慎
原则, 参与 股 指期货的 投 资, 以管理 投 资组合的 系 统性风险, 改 善组合的 风 险收益特 性 。此外,
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以及对冲
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风险。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 股指 期货投资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 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次更新)
16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 基 金 本 期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没 有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或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本基金投 资的前十名股票中, 没有 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5,046.4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41,903.11
5 应收申购款 16,440.8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93,390.38
4)
报告期末持 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 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i.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
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2544 杰赛科技 2,010,997.00 1.08 筹划重大事项
ii.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 持有 的积极投资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投资组合报 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 投资组 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 二 、 基金的 业 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 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 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6年3 月31 日。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次更新)
17
( 一 ) 基金份 额 净 值增长 率 与 同期业 绩 比 较基准 收 益 率比较 表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2015 年 6
月 26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22.19% 2.61% -14.78% 3.41% -7.41% -0.80%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3 月31 日
-18.97% 3.22% -19.84% 3.13% 0.87% 0.09%
2015 年 6
月 26 日-2016
年 3 月31 日
-36.95% 2.81% -31.69% 3.32% -5.26% -0.51%
(二) 基金累 计 净 值增长 率 与 业绩比 较 基 准收益 率 的 历史走 势 对 比图
注: 1. 基金合 同生效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 6 月 26
日)
2. 本基金建仓 日自 2015 年 6 月 26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6 日, 建仓 日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
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十 三 、 费用概 览
(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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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金费用 的种类
(1 )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 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 )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 ) 基金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
(9 ) 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1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 .基金费用 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 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 =E ×1.0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托管
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按照指定的帐户
路径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 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2%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 =E ×0.22%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
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按照指定的帐户
路径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3 )基金合 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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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指数所有人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许可使用协
议的约定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如上述指数许可使用协议约定的费率
发生变更,本条下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将相应变更,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公
告中予以披露。
通常情况下,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 0.02% 的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
法如下:
H=E ×0.02%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 5 万元(大写:伍万元整)。计费期间不
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计费区间不足一季度的,该季度指数许可使用费
收取下限的计算方法如下: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5 万元 × 本基金在本季度的实际运作天
数÷所在季度的实际天数
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
支付方式为每季支付一次,基金合同生效后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数许可使
用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 1 月、4 月、7 月、10 月 的前十(10 )个工作
日前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上一季度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上述“1 、基 金费用的种类”中除管理费、托管费和指数许可使用费之外的基金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由
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 、不列入基 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 、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 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 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信诚智 能 家居份 额申 购费用 由投 资人承 担, 不列入 基金 财产, 主要 用于本 基金 的市
场 推 广 、 销 售 、 登 记 等 各 项 费 用 。 信 诚 智 能 家 居 份 额 的 赎 回 费 用 由 赎 回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承 担 , 在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赎 回 基 金 份 额 时 收 取 。 不 低 于 赎 回 费 总 额 的25% 应 归 基
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 、信诚智能 家居份额的场外申 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 场外申购费率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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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50 万 1.0%
50 万≤M <100万 0.6%
M ≥100 万 1000 元/ 笔
(注:M :申购金额;单位:元)
信诚智能家居份额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销售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为 更 好 地 满 足 投 资 者 的 理 财 需 求 , 根 据 相 关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招 募 说 明 书 的 有 关 规 定 ,
本公司决 定 自2015年12月1 日起, 针 对旗下现 有 所有指数 分 级证券投 资 基金基础 份 额的场内
申购费率实施费率优惠,优惠活动截止日期另行公告。
调整后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M <50万 0
50万≤M <100 万 0
M ≥100 万 0
3 、信诚智 能 家居份 额的 场外赎 回费 率按照 基金 份额持 有时 间逐级 递减 ,场外 赎回 的实
际执行的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场外赎回费率
Y <1 年 0.5%
1 年≤Y <2 年 0.25%
Y ≥2 年 0
(注:Y :持有时间,其中1 年为365 日,2 年为730 日)
信 诚 智 能 家 居 份 额 的 场 内 赎 回 费 率 为 固 定 值0.5% , 不 按 份 额 持 有 时 间 分 段 设 置 赎 回 费
率。
从 场 内 转 托 管 至 场 外 的 信 诚 智 能 家 居 份 额 , 从 场 外 赎 回 时 , 其 持 有 期 限 从 转 托 管 转 入
确认日开始计算。
4 、基金管 理 人可以 在基 金合同 约定 的范围 内调 整费率 或收 费方式 ,并 最迟应 于新 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十四、对招募 说 明 书更新 部 分 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
投资管理活动,对原《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进行了更
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 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相应日期 。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第 2 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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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第 三 部 分 基 金 管 理 人 ” 中 的 “ 主 要 人 员 情 况 ” 部 分 , 更 新 了 相关成员的内
容。
3 、 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 人 ”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的有关信息。
4 、 在“第五 部分 相 关 服 务 机 构 ” 部 分 ,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对 直销 机 构 、 其 它 销 售 机 构 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5 、 在“第九 部分 基 金 的 投 资 ” 部 分 , 更 新 了 “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 , 财 务 数 据 截 止
至2016 年3 月31 日。
6 、 在“第十部分 基 金 的 业 绩 ” 部 分 , 更新了该节的内容,数据截止至2016 年3 月31
日。
7 、 在“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 根据实际情况 作了更新。
8 、 在“第二十二 部分 其 他 应 披 露 事 项 ” 部分 , 披 露 了 自2015 年12 月27 日 以来涉及本
基金的相关公告。
信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