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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现金添利(002706)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民生加银 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1 
民 生加 银 现金 添利 货币市 场 基金 开放 申购 、赎回 业务 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 年8 月5 日 
1 公告 基本信 息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 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 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270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6 月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 《民生加银 现金 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 、 《民生加银 现金添利 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6 年8 月8 日 赎回起始日 2016 年8 月8 日 2 申购 赎回业 务的 办理时 间 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 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基金代码: 002706) 定于2016年8月8日起的每个开放日 (本公司公告暂停相关业务的除外) 开放日常 申购 和赎回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和 赎回业务,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或赎回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 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 时 间 变 更 或 其 他 特 殊 情 况 ,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 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 上公告。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民生加银 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 及业务安排等原因, 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 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 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 申购 业务 3.1 申购金 额限 制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通过 销售机构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 元(含 申购费) ,超 过最 低申 购金额 的部分 不设 金额 级差; 定期定 额投 资计 划、比 例配 售和红利再投资不受此最低申购金额规定限制;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 累计申购 金额不设上限;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3.2 申购费 率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不需要交纳申购费用。 4 赎回 业务 4.1 赎回份 额限 制 1.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00 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 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 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实际 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 管 理 人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赎 回 , 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 100 份。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 赎 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 处理。 2.基金定投不受上述业务规则限制 。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 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 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 不收取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 赎回 相关的事 项 民生加银 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3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 调整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 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 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调 整 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 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 媒介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 《基金合同》 约定的情形下根据 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 如 网 上 交 易 、 电 话 交 易 等 )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 间,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4.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 不收取赎回费用 , 但当基金持有的现金、 国债、 中央 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 且偏离度为负时,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 避免诱发系统性 风险, 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 以上 的赎回申请,对超过1% 的部分征收1% 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 额计入基金资产 。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 大化的情形除外。 5 日常 转换 业务 本基金本次暂不开通日常转换业务。 6 定期 定额投 资业 务 本基金本次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 销售机 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益 田 路 西 、 福 中 路 北 新 世 界 商 务 中 心4201.4202-B.4203-B.4204 。 电话: 0755-23999809,传真:0755-23999810,联系人: 汤敏。 民生加银 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4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 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msjyfund.com.cn 参 阅《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 《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 、赎回等业务。 本基金暂时不在其他销售机构办理申购 和赎回。 若本基金增加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公告。 请投资者 留意近期本公司的公告或通知, 或拨打本公司 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 8 每万 份基金 已实 现收益 和 7 日年 化收益 率 公告 的披 露安排 自2016年8月8日起,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 基金 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 益率 。 在开始 办理 基金份 额申 购或者 赎回 后,基 金管 理人将 在每 个开放 日的 次日, 通过其网站、 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收益和7 日年化收益率。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次日, 将基金 各份额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指定媒体上。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


网址:www.msjyfund.com.cn


9 其他 需要提 示的 事项 1.上述直销机构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 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公告仅对民生加银 量现金添利货币市场 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的有 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可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网 点 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msjyfund.com.cn 民生加银 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5 2)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 (免长途通话 费用)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 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8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