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 红 睿华 沪 港深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合 同生 效公 告
公告送 出 日 期 :2016 年 8 月 5 日
1. 公 告 基 本 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睿华沪港深混合(场内简称:东证 睿华)
基金主代码 169105
前端交易代码 169105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基金,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 前三年封闭运作, 在封
闭期内不开放申购、 赎回业务, 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
交 易 后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转 让 基 金 份 额 。 封 闭 期 届 满
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8 月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东 方红 睿华 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东方红睿华 沪港深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注:-
2. 基 金 募 集 情况
注:1 、 按照有关规定,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 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
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6]1263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6 年7 月 28 日
至 2016 年7 月 28 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
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6 年 8 月3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41,324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365,617,692.23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286,680.58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6,365,617,692.23
利息结转的份额 284,250.33
合计 6,365,901,942.56
募集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 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募 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 份) 8,034,124.91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126%
募 集 期 限 届 满 基 金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办 理 基 金 备
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6 年 8 月4 日
2 、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 为 100 万份以上 ( 含) 。
3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为 50 万份至 100 万份(含) 。
4 、根据本基 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场内认购利息折算份额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 1 份 ) , 余
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场内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为 18,384.25 元,对 场内每位持有人认购利息
折算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后 , 场内利息折算份额数合计为 15,954.00 份, 差 额 2,430.25 元归入基金
财产所有。
5 、本基金场 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 5,893,147,988.56 份, 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
472,753,954.00 份。
3. 其 他 需 要 提示 的 事 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本基金管理人正式运作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 前三 年封闭运作 ,
在封闭 期内 不开放 申购 、赎回 业务 ,但投 资人 可在本 基金 上市交 易后 通过深 圳证 券交易 所 转 让 基
金份额 。封 闭期届 满后 ,本基 金转 换为上 市开 放式基 金(LOF ) 。本基金 的申购 、赎 回自基 金 封 闭
期届满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之日起不 超过 30 天开 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
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 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 险 提示 :本 公 司承 诺以 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 则管 理和 运 用基 金资 产 ,但 不保 证基金一
定盈利 ,也 不保证 最低 收益。 敬请 投资 者 注意 投资风 险。 投资者 投资 于上述 基金 前应认 真 阅 读 基
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8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