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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A级(150285)

白酒母基:清算报告查看PDF公告

 
 
中 融 中 证 白酒 指数分级 证 券 投 资 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 理人: 中融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海通证券股 份 有限公司 
公告日 期:2016 年 7 月 8 日 
 
 中融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第 2 页 共 11 页


一、 重 要提示及目录 1 、重 要提示 中融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 〕815 号文批准,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成立并 正式运作,基金托管人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 《 中融中证白 酒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 的 有关规定, 提议终 止 《基金合同》 。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 2016 年04 月29 日在北京 以现场方 式召开 , 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 《关于终止 中融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有关事项的议案 》 , 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决 议生效的公告详见刊登在 2016 年 4 月 30 日《证券日报》 和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www.zrfunds.com.cn ) 上的 《关于中融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自2016 年5 月6 日起进入清算期。 由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通 力律师事务所 于 2016 年 5 月 6 日组成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 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中融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第 3 页 共 11 页


2 、目录 一、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 、重 要提 示 ................................................................... 2 2 、目 录 ....................................................................... 3 二、基金概况 .....................................................................4 三、财务会计报告 .................................................................5 四、清盘事项说明 .................................................................6 1 、基 本情 况 ................................................................... 6 2 、清 算原 因 ................................................................... 6 3 、清 算起 始日 ................................................................. 7 4 、清 算报 表编 制基 础 ........................................................... 7 五、清算情况 .....................................................................7 1 、资 产处 置情 况 ............................................................... 7 2 、负 债清 偿情 况 ............................................................... 8 3 、清 算期 间的 清算 损益 情 况 ..................................................... 9 4 、资 产处 置及 负债 清偿 后 的剩余 资产 分配 情况 ..................................... 9 5 、基 金财 产清 算报 告的 告 知安排 ................................................ 10 六、备查文件目录 ................................................................ 10 1 、备 查文 件目 录 .............................................................. 10 2 、存 放地 点 .................................................................. 10 3 、查 阅方 式 .................................................................. 11 中融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第 4 页 共 11 页


二、基金 概况 1、基金名称:中融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简称: 中融白 酒 (基金代码 :168202 ) 、 白酒A 级 (基金代码:150285) 、 白酒B 级(基金代码:150286) 3、场内简称:白酒母基、白酒 A 级、白酒B 级 4、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5、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年09 月30 日 6、2016 年5 月5 日(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2,762,986.35 份 其中: 白酒母基2,712,793.35 份、 白酒A 级: 25,096.00 份、 白酒B 级: 25,097.00 份。 7、投资目标: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策略,通过严谨的数量化管理和严格的投 资程序, 力争将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控制 在0.35% 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实现对中证白酒指数的有效跟踪。 8、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 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 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 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 成份股发生配股、 增发、 分红等行为, 以及因基金的申 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中证白酒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 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 标的指数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 采取合理措施, 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适当 的处理和调整, 力争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资产配置策略 ; (2) 股 票投资组合构建 ; (3) 债券投资策略;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 9、业绩比较基准:95%×中证白酒指数收益率+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 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 基金为跟踪指数的股票型基金, 具有较高预期风险、 较高 预期收益的特征, 其预 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 金。 从本基金所自动分离或分拆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 白酒 A 份额具有预期风险、 预 期收益较低的特征;白酒 B 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 11、基金管理人: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基金托管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融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第 5 页 共 11 页


三 、财务 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经审计) 会计主体: 中融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 年5 月5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基金最后运作日 2016 年5 月 5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29,614.60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59,501.97 交易性金融资产 3,205,198.43 ——股票投资 3,205,198.43 应收证券清算款 180,897.83 应收利息 2,084.93 应收股利 - 资产合计 3,477,297.76


负债:








应付赎回款 220,888.36 应付管理人报酬 560.93 应付托管费 123.41 应付交易费用 5,978.84 应付利润 - 其他负债 18,273.55 负债合计 245,825.0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762,986.35 未分配利润 468,486.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31,472.67


负债及清所有者权益合计 3,477,297.76 中融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第 6 页 共 11 页


四、 清 盘事项说明 1 、基 本情况 中 融 中 证 白 酒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以 下 简 称 “ 本 基 金 ”)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 〕815 号文批准,由基金管理人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和 《中 融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基金合同” )向社会公开募集,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募集成立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5 年 6 月 25 日至 2015 年 9 月 24 日,本 基金 为 契 约 型 开 放 式 基 金 , 存 续 期 限 不 定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03,493,174.25 元, 折合 203,493,174.25 份基金份额, 有效认购户数为 1,044 户。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登记机构 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 和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 中证白酒指数的成份股、 备选成份股、 其他股 票 (包括中小板、 创业 板及其他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 、 固定收益资产 (国 债、 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 分离交易 可转 债、 央行票据、 中 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 ( 含超短期融资券) 、 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等) 、 衍生工具 (股指期货、 权证等) 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白酒指数 收益率+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 后)。 2 、清 算原因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 和 《中融中证白酒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基 金合同应当终止并进入清算期。 中融中证白酒指数 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6 年4 月29 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中 融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中融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第 7 页 共 11 页


3 、清 算起始 日 根据 《中融中证白酒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约定及中融中证白酒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 《关于终止中融中证白酒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 中融白酒分级基金2016年5月5日为基金 最后运 作日,并于2016年5月6 日进入清算期,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2016年5月6日。 4 、清 算报表 编制 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告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 《企业会计准则》 及 《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的有关规定编制的。 中融白酒分级基金自 最后运作日起, 资 产负债按实际清算价格计价。 五 、清 算情况 自中融白酒分级清算起始日 起, 成立了中融白 酒分级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对 中融白酒分级基金的资产、 负债进行清算, 全部清算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 具 体情况如下: 1 、资 产处置 情况 (1) 本 基 金 最 后 运 作 日 存 出 保 证 金 人 民 币59,501.97 元, 该 款 项 于2016 年6 月2 日 转入托管账户 。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1,945.76元、 应收存出保证金利 息人民币139.17元, 共计2,084.93元。 未结息部分将 由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在基金财产分配划 出日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 账户。 基金管理人垫付 资金到账 日起 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 (3) 本 基 金 最 后 运 作 日 应 收 证 券 清 算 款 人 民 币180,897.83 元 , 该 款 项 于2016 年5月6日划入托管账户。 (4) 本基金最后 运作日持有的交易性金融 资产为人民币3,205,198.43 元 (最后 运作日 估值金额) ,明细如下: 人民币:元 中融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第 8 页 共 11 页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股票数 量(股 ) 估值单 价 最后运 作日 估 值金额 (元 ) 备注 1 600197 伊力特 8,200 14.73 120,786.00


2 600199 金种子 酒 14,400 9.67 139,248.00


3 600519 贵州茅 台 2,000 257.77 515,540.00


4 600559 老白干 酒 3,900 51.21 199,719.00


5 600702 沱牌舍 得 10,024 21.27 213,210.48


6 600809 山西汾 酒 9,600 21.40 205,440.00


7 603198 迎驾贡 酒 3,007 25.77 77,490.39


8 603589 口子窖 2,300 36.45 83,835.00


9 000568 泸州老 窖 20,738 25.24 523,427.12 停牌, 采用 指数 收益 法 估值( 于2016 年 5 月 17 日 复牌 并变 现) 10 000596 古井贡 酒 4,294 42.62 183,010.28


11 000858 五 粮 液 16,400 30.40 498,560.00


12 002304 洋河股 份 6,368 69.87 444,932.16


(1) 伊力特、金种子酒、贵州茅台、老白干酒、沱牌舍得、山西汾酒、迎驾贡酒、 口子窖、 泸州老窖、 古井贡酒、 五粮液、 洋河股份 均于2016年5月6日 变现, 共 发生处置 损失人 民 币26,641.29 元 , 交 易 费 用 人 民 币4,832.42 元 。 变 现 产 生 的 证券清算款人民币2,652,239.30元,于2016 年5月7日划入托管账户。 (2) 泸州老窖于2016 年5 月17日 变 现 , 共 发 生 处 置 损失人民币9,746.86 元 , 交 易 费 用人民币934.90 元 。 变 现 产 生 的 证 券 清 算 款 人 民 币513,121.01 元 , 于2016 年5 月18日划入托管账户。 2 、负 债清偿 情况 (1) 本基金 最后运 作日 应付 赎回款 为人民 币220,888.36 元, 该款项 于2016 年5 月6日 从托管账户划出54,877.66元,2016年5月9日 从托管账户划出166,010.70 元。 (2) 本基金最 后运 作日应 付 管理人报 酬为 人民币560.93 元,该 款项 于2016 年5 月18 日从托管账户划出 。 (3) 本基金最 后运 作日应 付 托管费为 人民 币123.41 元,该款 项于2016 年5 月18 日从托管账户划出 。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5,978.84元, 该款项于2016 年5月18 日从托管账户划出 。 (5) 本基金 最后运 作日其 他 负债为 人民币18,273.55 元, 其中 : 其他应 付 款人 民币15,384.60元,为计提的 指数使用费,该款项于2016年5月18日从托管账户划出 ; 预提费用人民币1,721.16 元,为预提的 信 息 披 露 费 , 该款项于2016 年5 月18 日 从托管中融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第 9 页 共 11 页


账户划出 ; 应 付 赎 回 费 人民币1,167.79 元 , 该 款 项 于2016 年5 月6 日 从 托 管 账 户 划 出 290.11 元,2016年5月9 日从托管账户划出877.68元 。 3 、持 有人权 益情况 最后运作日持有人权益为3,231,472.67元, 持 有人份额共2,762,986.35 份, 其中 母基金2,712,793.35份,A份额25,096.00份,B份额25,097.00份; 清算结束日持有人 权益为3,112,424.01元, 持有人份额共2,694,432.93 份, 其中母基金2,644,239.93份, A份额25,096.00份,B份额25,097.00份。 4 、清 算期间 的清 算损益 情况 、 项目 清算期 发生 额 一、清 算期 间收 入


1、存 款利 息收 入( 注1 ) 3,470.43 2、公 允价 值变 动( 清算 损 失以“-” 表示 ) -270,980.43 3、投 资收 益( 清算 损失 以 “-” 表示 ) 234,592.28 4、其 他收 入( 注2 ) 140.42 清算期 间收 入小 计 -32,777.30


二、清 算期 间费 用 - 1、财 产清 理费 - 2、诉 讼费 - 3、财 产保 管费 - 4、审 计费 (注3) - 5、律 师费 (注3) - 6、交 易费 用 5,767.32 7、 银 行手 续费 296.52 清算期 间费 用小 计 6,063.84


三、清 算净 收益 (清 算净 损失以 “- ”表 示) -38,841.14 注 1:存款利息收入包括中融白酒分级基金清算开始日 2016 年 5 月 6 日至 2016 年 6 月3 日预计形成的利息收入。 注2:为2016 年5 月5 日(最后运作日)确认的 持有人赎回费用 产生的赎回费收入 。 注 3: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 按照 《基金合同》 约 定, 清算费用应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 从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 本基金的清 算费用(包括: 审计费 、律师费)将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中融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第 10 页 共 11 页


4 、清算结束日的资产 负 债及剩余财产的分配 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 后运 作 日2016 年5 月5 日 基金 净资 产 3,231,472.67 加:清 算期 间净 收益 -38,841.14 减:2016 年5 月 6 日确 认 的赎回 款 80,207.52 二、清算 结束日2016 年6 月3 日 基金 净资 产 3,112,424.01


根据《中融中 证白酒指 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合同》中关 于 基金财 产的清算 的 相关约定 “根据基金合 同终止日中融白酒份额净值、 白酒 A 份额与白酒B 份额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分别计算中融白酒份额、 白酒 A 份额与白酒 B 份额三类份额各自的应计 分配比例, 在此基础上, 在中融白酒份额、 白酒 A 份额与白酒B 份额各自类别内按其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 同时, 基金合同中释义 的第 42 条 约定,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财产清 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公告的日期。 因此, 基金财产将在 基金合同终止日按照上述分配原则 进行分配。 清算开始日2016 年5 月6 日至基金财产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及存出保 证金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 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在 基金财 产清算款划出日前垫付应收利息, 基金管理人所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 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基金财产清偿完毕之后所产生的其他任何 费用亦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5 、基 金财产 清算 报告的 告知 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在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 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 备 查文件目录 1 、备 查文件 目录 (1)《中融中证白酒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审计报告》; (2 ) 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 《 中融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 法律意见。 2 、存 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中融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第 11 页 共 11 页


3 、查 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中融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 2016 年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