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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002195)

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基金管 理人:





中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 六年 七 月 中银 机构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说 明书 摘要 2 重 要提 示 本基金 经 2015 年 11 月 19 日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证监 许可[2015]2651 号 文募集 注 册 ,本 基金 合同 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 正式 生效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本基金 一定 盈利 ,也 不保 证最低 收益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 金管 理人 管 理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也不 构成对 本 基金业 绩表 现的 保证 。 投 资 者购买 本基 金并 不等 于将 资金作 为存 款存 放在 银行 或存款 类金 融 机构。 基金 管理 人提 醒投 资者基 金投 资的 “ 买 者自 负 ” 原则 , 在 投资 者作 出投 资 决策后 , 基 金 运营状 况与 基金 净值 变化 引致的 投资 风险 ,由 投资 者自行 负责 。 投资有 风险 , 投资 者认 购 (或 申购 ) 基金 时应 认真 阅读 本 摘要 、 招募 说明 书 、 基 金合 同 等信息 披露 文件 , 全面 认识 本基金 产品 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并承 担基 金投 资中 出现 的各类 风险 , 包括: 市场 风险 、管 理风 险、流 动性 风险 、本 基金 的特定 风险 和其 他风 险等 。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 是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低风 险品种 。 本基 金的 预期 风 险和预 期收 益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 混 合 型基金 、 债券 型基 金。 投 资者应 充分 考虑 自身 的风 险承受 能力 , 并 对于认 购( 或申 购) 基金 的意愿 、时 机、 数量 等投 资行为 作出 独立 决策 。 本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 并 经 中国证 监会 注册 。 基 金 合 同是约 定基 金当事 人之 间权 利 、 义 务 的法律 文件 。 基金 投资 人 自依基 金合 同取 得基 金份 额, 即成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 的当事 人, 其持 有基 金份 额 的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 金合同 的承 认 和接受, 并按照 《基金法 》 、 《运作办 法》 、基 金合同 及其他有 关规定 享有权利 、承担义 务。 基金投 资人 欲了 解基 金份 额持有 人的 权利 和义 务 , 应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 基 金管理 人保 证本 招募说 明书 的内 容真 实 、 准确 、 完 整。 本招 募说 明 书经中 国证 监会 注册 , 但 中国证 监会 对本 基金募 集的 注册 , 并不 表 明其对 本基 金的 价值 和收 益作出 实质 性判 断或 保证 , 也 不表 明投 资 于本基 金没 有风 险 。 本摘要 所载 内容 截止 日 2016 年 6 月 11 日, 有关 财 务数据 和净 值表 现截 止日 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 财务 数据 未经 审 计) 。 本 基金 托管 人招 商银 行已复 核了 本次 更新 的招 募说明 书摘要。 3 一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2015 年 12 月 11 日 二 、基 金管理 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简 况 名称: 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45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 白 志中 设立日 期:2004 年 8 月 12 日 电话: (021 )38834999 联系人 :高 爽秋 注册资 本:1 亿 元人 民币 股权结 构: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 资本 的比 例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人民 币 8350 万元 83.5% 贝莱德 投资 管理 (英 国) 有限公 司 相当于 人民 币 1650 万元 的 美元 16.5%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董 事会 成员 白志中 (BAI Zhizhong ) 先 生, 董 事长。 国籍: 中国。 上海交 通大 学工 商管 理专 业硕士 , 高级经 济师 。 历任 中国 银 行山西 省分 行综 合计 划处 处长及 办公 室主 任 , 中 国 银行宁 夏回 族自 治区分 行行 长 、 党 委书 记 , 中 国银 行广 西壮 族自 治 区分行 行长 、 党委 书记 , 中国银 行四 川省 分行行 长 、 党 委书 记, 中 国银行 广东 省分 行行 长 、 党委书 记等 职 。 现 任中 银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事 长。 李道滨(LI Daobin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执行 总裁 。200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 职 于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历任 市场 部 副总监 、总 监、 总经 理助 理和公 司副 总经 理。 具 有 16 年 基金 行业 从业 经验 。 赵春堂 (ZHAO Chuntang ) 先 生, 董事 。 国籍 : 中 国。 南开 大学 世界 经济 专 业硕士 。 历 任中国 银行 国际 金融 研究 所干部 , 中国 银行 董事 会 秘书部 副处 长 、 主 管, 中 国银行 上市 办公 室主管 , 中国 银行 江西 省 分行行 长助 理 、 副 行长 、 党委委 员 , 中 国银 行个 人 金融总 部副 总经 理 ,中 国银 行财 富管 理与 私人银 行部 副总 经理 (主 持工作 )等职 。 宋福宁 (SONG Funing ) 先生 , 董 事 。 国 籍 : 中 国 。 厦 门大 学经 济学 硕士 , 经济师 。 历 任中国 银行 福建 省分 行资 金计划 处外 汇交 易科 科长 、 资金计 划处 副处 长 、 资 金业 务部负 责人 、4 资金业 务部 总经 理 , 中 国 银行总 行金 融市 场总 部助 理总经 理 , 中 国银 行总 行 投资银 行与 资产 管理部 助理 总经 理等 职。 现任中 国银 行投 资银 行与 资产管 理部 副总 经理 。 曾仲诚 (Paul Tsang )先 生 ,董事 。国 籍: 中国 。为 贝莱德 亚太 区首 席风 险管 理总监 、 董事总 经理 , 负责 领导 亚 太区的 风险 管理 工作 , 同 时担任 贝莱 德亚 太区 执行 委员会 成员 。 曾 先生 于 2015 年 6 月 加入 贝 莱德。 此前 ,他 曾担 任摩 根士丹 利亚 洲首 席风 险管 理总监 ,以 及 其亚太 区执 行委 员会 成员 , 带 领独 立的 风险 管理 团 队, 专责 管理 摩根 士丹 利 在亚洲 各经 营范 围的市场 、信贷及 营运风 险,包括 机构销 售 及交易 (股票及 固定收益 ) 、资本 市场、投 资 银 行、 投资 管理 及财 富管 理 业务 。 曾 先生 过去 亦曾 于 美林的 市场 风险 管理 团队 效力九 年 , 并 曾 于瑞 银的利率衍 生工具交易\ 结 构部工作两年 。曾先生现 为中国清华大 学及北京大 学的风险 管理客 座讲 师 。 他 拥有 美 国威斯 康辛 大学 麦迪 逊分 校工商 管理 学士 学位 , 以 及宾夕 法尼 亚大 学沃顿 商学 院工 商管 理硕 士学位 。 荆新 (JING Xin ) 先 生, 独立董 事 。 国 籍: 中国 。 现任中 国人 民大 学商 学院 副院长 、 会 计学教 授 、 博 士生 导师 、 博士后 合作 导师 , 兼任 财 政部中 国会 计准 则委 员会 咨询专 家 、 中 国 会计学 会理 事 、 全 国会 计 专业学 位教 指委 副主 任委 员、 中国 青少 年发 展基 金 会监事 、 安泰 科 技股份 有限 公司 独立 董事 、 风 神轮 胎股 份有 限公 司 独立董 事 。 曾 任中 国人 民 大学会 计系 副主 任,中 国人 民大 学审 计处 处长、 中国 人民 大学 商学 院党委 书记 等职 。 赵欣舸 (ZHAO Xinge ) 先 生,独 立董 事。 国籍 :中 国。美 国西 北大 学经 济学 博士。 曾 在美国 威廉 与玛 丽学 院商 学院任 教, 并曾 为美 国投 资公司 协会 (美 国共 同基 金业行 业协 会 ) 等公司 和机 构提 供咨 询 。 现 任中欧 国际 工商 学院 金融 学与会 计学 教授 、 副教 务长 和金 融 MBA 主任, 并在 中国 的数 家上 市公司 和金 融投 资公 司担 任独立 董事 。 雷晓波 (Edward Radcliffe )先生 ,独 立董 事。 国籍 :英国 。法 国 INSEAD 工 商管理 硕 士。 曾任 白狐 技术 有限 公 司总经 理 , 目 前仍 担任 该 公司的 咨询 顾问 。 在此 之 前, 曾任 英国 电 信集团 零售 部部 门经 理 , 贝特伯 恩顾 问公 司董 事 、 北京代 表处 首席 代表 、 总 经理 , 中 英商 会 财务司 库、 英中 贸易 协会 理事会 成员 。现 任银 硃合 伙人有 限公 司合 伙人 。 杜惠芬 (DU Huifen )女 士 ,独立 董事 。国 籍: 中国 。山西 财经 大学 经济 学学 士,美 国 俄克拉 荷马 州梅 达斯 经济 学院工 商管 理硕 士 , 澳 大 利亚国 立大 学高 级访 问学 者, 中央 财经 大 学经济 学博 士。 现任 中央 财经大 学金 融 学 院教 授, 兼任新 时代 信托 股份 有限 公司独 立董 事 。 曾任山 西财 经大 学计 统系 讲师、 山西 财经 大学 金融 学 院副教 授、 中央 财经 大学 独 立学院 (筹 ) 教授、 副院 长、 中央 财经 大学金 融学 院副 院长 等职 。 2、监 事 赵绘坪 (ZHAO Huiping ) 先生, 监事 。国籍 :中 国 。中央 党校 经济管 理专 业 本科、 人 力资源 管理 师 、 经 济师 。 曾任中 国银 行人 力资 源部 信息团 队主 管 、 中 国银 行 人力资 源部 综合 处副处 长、 处长 、人 事部 技术干 部处 干部 、副 处长 。 乐妮(YUE Ni ) 女士 ,职 工监事 。国 籍:中 国。 上 海交通 大学 工商管 理硕 士 。曾分 别5 就职于 上海 浦东 发展 银行 、山西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友邦 华泰 基金 管理 公司 。2006 年 7 月 加入中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现 任基 金运 营部 总经 理。 具 有 15 年 证券 从业 年 限,12 年 基金 行业从 业经 验。 3、管 理层 成员


李道滨 (LI Daobin ) 先生 ,董事 、执 行总 裁。 简历 见董事 会成 员介 绍。


欧阳向 军(Jason X. OUYANG )先 生, 督察 长。 国 籍:加 拿大 。中 国证 券业 协会- 沃顿 商学院 高级 管理 培训 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 毕业证书, 加拿 大西 部大学 毅伟 商 学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 Western University) 工 商管理 硕士 (MBA ) 和经 济学硕 士 。 曾 在加拿 大太 平洋 集团 公司 、 加拿大 帝国 商业 银行 和加 拿大伦 敦人 寿保 险公 司等 海外机 构从 事 金融工 作多 年 , 也 曾任 蔚 深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 现 英大证 券 ) 研 究发 展中 心 总经理 、 融通 基 金管理 公司 市场 拓展 总监 、监察 稽核 总监 和上 海复 旦大学 国际 金融 系国 际金 融教研 室主 任 、 讲师。


张家文 (ZHANG Jiawen ) 先生, 副执 行总 裁。 国籍 :中国 。西 安交 通大 学工 商管理 硕 士。 历任 中国 银行 苏 州 分 行太仓 支行 副行 长 、 苏 州 分行风 险管 理处 处长 、 苏 州分行 工业 园区 支行行 长、 苏州 分行 副行 长、党 委委 员。


陈军(CHEN Jun ) 先生 , 副执行 总裁 。国 籍: 中国 。上海 交通 大学 工商 管理 硕士、 美 国伊利诺 伊大学金 融学硕 士。2004 年加 入中银基 金 管理有限 公司,历 任基金 经理、权 益投 资部总 经理 、助 理执 行总 裁。 4、基 金经 理


方 抗 (FANG Kang ) 先 生, 中 银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助理 副总 裁 (A VP ), 金 融学硕 士。 曾 任交通 银行 总行 金融 市场 部授信 管理 员, 南京 银行 总 行金融 市场 部上 海分 部销 售交易 团队 主 管。2013 年 加入 中银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 司, 曾任 固定 收益基 金经 理助 理。2014 年8月 至今 任中 银增利 基金 基金 经理 , 2014 年8月 至今 任中 银货 币基 金基金 经理 , 2015 年9 月至 今任中 银国 有 企业债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5 年12 月至 今任 中银 机构 货 币基金 基金 经理 。具 有8 年 证券从 业年 限。具 备基 金从 业资 格。 易芳菲 (YI Fang Fei ) 女 士, 管理 学硕 士 。 曾 任中 信建投 证券 投资 经理 、 中 国农业 银行 交易员 。2015 年 加入 中银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曾任 固定收 益基 金经 理助 理。2016 年5 月至 今 任中银 机构 货币 基金 基金 经理。 具有8年 证券 从业 年 限。具 备基 金、 证券 、银 行间本 币市 场 交易员 从业 资格 。 5、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的 姓名及 职务 主席: 李道 滨( 执行 总裁 ) 6 成员 : 陈 军 ( 副执 行总 裁) 、 杨 军 ( 资深 投资 经理) 、 奚鹏洲 ( 固定 收益 投资 部 总经理 ) 、 李建( 权益 投资 部 总 经理 ) 列席成 员: 欧阳 向军 (督 察长) 6、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三 、基 金托管 人 1、基 本情 况 名称: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以下 简称 “ 招 商银 行 ” ) 设立日 期:1987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注册资 本:252.20 亿元 法定代 表人 :李 建红 行长: 田惠 宇 资产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证监基 金字[2002]83 号 电话:0755 —83199084 传真:0755 —83195201 资产托 管部 信息 披露 负责 人:张 燕 2、发 展概 况 招商银 行成 立于 1987 年 4 月 8 日 ,是 我国 第一 家完 全由企 业法 人持 股的 股份 制商业 银 行,总 行设 在深 圳。 自成 立以来 ,招 商银 行先 后进 行了三 次增 资扩 股, 并 于 2002 年 3 月成 功地发 行了 15 亿 A 股,4 月 9 日在 上交 所挂 牌( 股 票代码 :600036 ), 是国 内第一 家采 用 国际会 计标 准上 市的 公司 。2006 年 9 月又 成功 发行 了 22 亿 H 股,9 月 22 日 在香港 联交 所 挂牌交 易 (股 票代 码: 3968),10 月 5 日行 使 H 股 超额 配售 , 共 发行 了 24.2 亿 H 股。 截止,2015 年 3 月 31 日, 本集 团总 资产 4.9089 万亿 元人 民币 ,高级 法 下 资本 充足 率 12.45% , 权重 法 下资本 充足 率 11.81% 。 2002 年 8 月 ,招 商银 行成 立基金 托管 部;2005 年 8 月,经 报中 国证 监会 同意 ,更名 为 资产托 管部 , 下 设业 务管 理室、 产品 管理 室、 业务 营运室 、 稽 核监 察室 、 基 金外包 业务 室 5 个职能 处室 ,现 有员 工 60 人。2002 年 11 月 ,经 中 国人民 银行 和中 国证 监会 批准获 得证 券 投 资基 金托 管业 务资 格, 成为国 内第 一家 获得 该项 业务资 格上 市银 行;2003 年 4 月 ,正 式 办理基 金托 管业 务。 招商 银行作 为托 管业 务资 质最 全的商 业银 行, 拥有 证券 投资基 金托 管 、7 受托投 资管 理托 管 、 合 格 境外机 构投 资者 托管 (QFII ) 、 全 国社 会保 障基 金托 管、 保险 资金 托管、 企业 年金 基金 托管 等业务 资格 。 招商银 行确 立 “ 因势 而变、 先您所 想 ” 的托 管理 念和 “ 财富所 托、 信 守承 诺 ” 的托 管核心 价 值,独创 “6S 托管银行 ” 品牌体系,以 “ 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 ” 为历史使命,不断 创 新 托 管 系 统 、 服 务 和 产 品 : 在 业 内 率 先 推 出 “ 网 上 托 管 银 行 系 统 ” 、托管业务 综 合 系 统 和 “6 心 ” 托管服务标准, 首家发 布私募基金绩效分 析报告 ,开办国内首个托 管银行 网站,成功托 管国内第一 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第一 只 FOF 、第一只信 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 私 募基金 、 第 一家 实现 货币 市场基 金赎 回资 金 T+1 到 账、 第 一只 境外 银 行 QDII 基金、 第一 只 红利 ETF 基金、 第一 只 “1 + N ” 基 金专 户理 财、 第一 家大小 非解 禁资 产、 第一 单 TOT 保 管, 实现从 单一 托管 服务 商向 全面投 资者 服务 机构 的转 变,得 到了 同业 认可 。 经过十 三年 发展 , 招商 银 行资产 托管 规模 快速 壮大 。 2015 年 招商 银行 加大 高 收益托 管产 品营销力 度,截止8月末 新 增托管公 募开放式 基金36 只,新增 首发公募 开放式 基金托管 规 模 740.04 亿元 。克 服国 内证 券市场 震荡 的不 利形 势, 托管费 收入 、托 管资 产均 创出历 史新 高 , 实现托 管费 收入23.28 亿 元 , 同 比增 长62.43% , 托管 资 产余额5.72 万亿 元, 同比 增 长103.46% 。 作为公 益慈 善基 金的 首个 独立第 三方 托管 人 , 成 功 签约 “ 壹基 金 ” 公 益资 金托 管, 为我 国公 益 慈善资金监管、信 息披露 进行有益探索,该 项目荣 获2012中国金 融品牌「金 象奖」 “ 十大公 益项目 ” 奖 ;四 度蝉 联获 《 财资》 “ 中 国最 佳托 管专 业 银行 ” 。 3、主 要人 员情 况 李建红 先生 ,本 行董 事长 、非执 行董 事,2014 年 7 月起担 任本 行董 事、 董事 长。英 国 东伦敦 大学 工商 管理 硕士 、 吉 林大 学经 济管 理专 业 硕士 , 高 级经 济师 。 招 商 局集团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兼任 招商 局国 际 有限公 司董 事会 主席 、 招 商局能 源运 输股 份有 限公 司董事 长 、 中 国 国际海 运集 装箱 ( 集团 ) 股份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招 商局华 建公 路投 资有 限公 司董事 长和 招商 局资本 投资 有限 责任 公司 董事长 。曾 任中 国远 洋运 输(集 团) 总公 司总 裁助 理、总 经济 师 、 副总裁 ,招 商局 集团 有限 公司董 事、 总裁 。 田惠宇 先生 ,本 行行 长、 执行董 事,2013 年 5 月 起 担任本 行行 长、 本行 执行 董事。美 国哥伦 比亚 大学 公共 管理 硕士学 位, 高级 经济 师。 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月 历任 上 海银行 副行 长 、 中 国建 设 银行上 海市 分行 副行 长 、 深圳市 分行 行长 、 中国 建 设银行 零售 业务 总监兼 北京 市分 行行 长。 丁伟先 生, 本行 副行 长。 大学本 科毕 业, 副研 究员 。1996 年 12 月 加入 本行 , 历任杭 州 分行办 公室 主任 兼营 业部 总经理 , 杭州 分行 行长 助 理、 副行 长, 南昌 支行 行 长, 南昌 分行 行8 长,总 行人 力资 源部 总经 理,总 行行 长助 理,2008 年 4 月 起任 本行 副行 长。 兼任招 银国 际 金融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姜然女 士 , 招 商银 行资 产 托管部 总经 理 , 大 学本 科 毕业 , 具 有基 金托 管人 高 级管理 人员 任职资 格。 先后 供职 于中 国农业 银行 黑龙 江省 分行 ,华商 银行 ,中 国农 业银 行深圳 市分 行 , 从事信 贷管 理、 托管 工作 。2002 年 9 月 加盟 招商 银 行至今 ,历 任招 商银 行总 行资产 托管 部 经理 、 高 级经 理、 总经 理 助理等 职 。 是 国内 首家 推 出的网 上托 管银 行的 主要 设计 、 开 发者 之 一,具 有 20 余 年银 行信 贷 及托管 专业 从业 经验 。在 托管产 品创 新、 服务 流程 优化、 市场 营 销及客 户关 系管 理等 领域 具有深 入的 研究 和丰 富的 实务经 验。 4、基 金托 管业 务经 营情 况 截至2015 年8月31 日 , 招商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托 管 了 招商安 泰系 列证 券投 资基 金( 含 招 商股票 证券 投资 基金 、 招 商平衡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和 招商债 券证 券投 资基 金 ) 、 、 华富 恒利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共126 只 开放式 基金 及其 它托 管资 产,托 管 资 产为57,216.20 亿 元人 民币 。 四 、相 关服务 机构 (一) 基金 份额 发售 机构


1、直 销机 构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银 城中 路 200 号 中银大 厦 45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银 城中 路 200 号 中银大 厦 26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





白志 中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2488 1)中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直销柜 台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区 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45 楼 客户服 务电 话:021-3883 4788 , 400-888-5566 电子信 箱:





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 :








徐琳 2)中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电子直 销平 台 本公司 电子 直销 平台 包括 : 中银基 金官 方网 站(www.bocim.com ) 官方微 信服 务号 (在 微信 中搜索 公众 号 “ 中银 基金 ” 并选择 关注 ) 9 中银基 金官 方 APP 客 户端 (在各 大手 机应 用商 城搜 索 “ 中 银基 金 ” 下 载安 装) 客户服 务电 话:021-3883 4788 , 400-888-5566


电子信 箱:





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 :








张磊 2、其 他销 售机 构


1) 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区 复兴 门内 大 街 1 号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区 复兴 门内 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





田 国立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66 联系人 :











宋 亚平 网址:














www.boc.cn 2)申 万宏 源证 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 海市 徐 汇区长 乐 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 址:





上 海市 徐 汇区长 乐 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


李梅 联系人 :








黄莹 客服电 话:





95523 公司网 站:





www.swhysc.com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 选 择其 它 符合要 求的 机构 销售 本基 金, 并及 时 公告。 (二) 基金 份额 注册 登记 机构


名称: 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 海市 浦东 新 区银城 中路200 号中 银大 厦45楼 办公地 址: 上 海市 浦东 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白 志中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2488 联系人 :乐 妮 (三) 出具 法律 意见 书的 律师事 务所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10 住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代 金融 中 心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俞 卫锋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经办律 师: 黎明 、孙 睿 联系人 :孙 睿 (四) 审计 基金 财产 的会 计师事 务所 会计师 事务 所名 称: 安永 华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合 伙) 住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长 安街 1 号东 方广 场安 永大 楼 16 层 法定代 表人 :吴 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 :汤 骏 经办会 计师 :杨骏 、 许培 菁 五、基金的名称 中银机 构现 金管 理货 币市 场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货币市 场基 金 七、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有效 控制 风险 和保 持资 产高流 动性 的前 提下 ,力 争获得 超过 业绩 比较 基准 的稳定 收益 。 八、基金的 投资范围


本 基金 投资 于法 律法 规或监 管机 构允 许投 资的 金融工 具 , 包 括: 现金 、 通 知存款 、 一 年 以内(含 一年)的 银行定 期存款、 大额存单 ;剩余 期限(或 回售期限 )在 397 天以内 (含 397 天 ) 的 债券 、 剩 余期 限 在 397 天以 内 ( 含 397 天 ) 的资 产支 持证 券、 剩余 期限 在 397 天 以内 ( 含 397 天) 的中 期票 据; 期 限在 一年 以内 ( 含一 年) 的 债券 回购、 期限 在一 年以内 ( 含 一年 ) 的 中央 银行 票据 、 短 期融资 券以 及法 律法 规或 中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他 金融 工 具,但 须符 合中 国证 监会 的相关 规定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货币 市场 基金 投资 其他品 种,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 行适当 程 序后, 可以 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九、 投资策略 11 本基金 通过 综合 考虑 各类 资产的 收益 性 、 流 动性 和 风险特 征 , 根 据定 量和 定 性方法 , 在 保持投资组合较低风 险和 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 ,力 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 基准 的稳定投资回 报。 1、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将根 据市 场情 况和 可投资 品种 的容 量 , 在 严 谨深入 的研 究分 析基 础上 , 综 合考 量 市场资 金面 走向 、 存款 银 行的信 用资 质以 及各 类资 产的收 益率 水平 、 流动 性 特征等 , 确定 各 类资产 的配 置比 例。 2、久 期控 制策 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和 短期资金市场的利率走势 ,确定投资组合的平均剩 余到期期 限。 具体 而言 , 在 预计 市 场利率 上升 时 , 适 当缩 短 投资品 种的 平均 期限 以规 避资本 损失 或获 得较高 的再 投资 收益 ; 在 预计利 率下 降时 , 适当 延 长投资 品种 的平 均期 限 , 以获取 资本 利得 或锁定 较高 的收 益。 3、流 动性 管理 策略 根据对 市场 资金 面以 及本 基金申 购赎 回的 动态 预测 , 通过所 投资 债券 品种 的期 限结构 和 债券回 购的 滚动 操作 , 动 态调整 并有 效分 配本 基金 的现金 流 , 在 充分 保证 本 基金流 动性 的前 提下力 争获 取较 高收 益。 4、银 行定 期存 款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在向 交易 对手 银行 进行询 价的 基础 上, 选取 利率报 价较 高的 银行 进行 存款投 资 , 在投资 过程 中注 重对 交易 对手信 用风 险的 评估 和选 择, 在 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前 提 下决定 各银 行 存款的 投资 比例 。 5、短 期信 用类 债券 投资 策 略 本基金 通过 建立 “ 内 部信 用 评级体 系 ” 对市 场公 开发 行 的所有 短期 融资 券 、 中 期 票据 、 企 业债 、 公 司债 、 可 分离 转 债存债 等信 用品 种进 行研 究和筛 选 , 形 成信 用债 券 投资备 选库 。 结 合本基 金的 投资 与配 置需 要,通 过对 到期 收益 率、 剩余期 限、 流动 性特 征等 进行分 析比 较 , 挑选适 当的 短期 信用 品种 进行投 资。 6、债 券回 购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基于 对资 金 面 走势 的判断 , 选择 回购 品种 和期 限。 当回 购利 率低 于债 券收 益率时 , 采用息 差放 大策 略 , 该 策 略的基 本模 式是 利用 已买 入债券 进行 正回 购 , 再 利 用回购 融入 资金 购买收 益率 较高 债券 品种 , 如 此循 环至 回购 期结 束 卖出债 券偿 还所 融入 资金 。 在 进行 回购 放 大操作 时 , 基 金管 理人 将 严格遵 守相 关法 律法 规关 于债券 正回 购的 有关 规定 。 当 回购 利率 高12 于债券收益率时,本 基金 将通过逆回购的方式 融出 资金以分享短期资金 利率 陡升的投资机 会。 7、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管理 人通 过考 量宏 观经济 形势 、 提前 偿还 率 、 违 约率 、 资 产池 结构 以 及资产 池资 产所在 行业 景气 情况 等因 素 , 预判 资产 池未 来现 金 流变动 ; 研究 标的 证券 发 行条款 , 预测 提 前偿还 率变 化对 标的 证券 平均久 期及 收益 率曲 线的 影响, 同时 密切 关注 流动 性 变化对 标的 证 券收益 率的 影响 , 在严 格 控制信 用风 险暴 露程 度的 前提下 , 通过 信用 研究 和 流动性 管理 , 选 择风险 调整 后收 益较 高的 品种进 行投 资。 8、其 他金 融工 具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密 切跟 踪银 行承 兑汇票 、商 业承 兑汇 票等 商业票 据以 及各 种衍 生产 品的动 向 , 一旦监 管机 构允 许基 金参 与此类 金融 工具 的投 资, 本基金 将在 届时 相应 法律 法规的 框架 内 , 根据对 该金 融工 具的 研究 , 制 定符 合本 基金 投资 目 标的投 资策 略 , 在 充分 考 虑该投 资品 种风 险和收 益特 征的 前提 下, 谨慎投 资。 十、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活期 存款 利率 (税 后)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 定位为 现金 管理 工具 , 具 有低风 险 、 高 流动 性的 特 征。 通知 存 款是一 种不 约定 存期 , 支 取时需 提前 通知 银行 , 约 定支取 日期 和金 额方 能支 取的存 款 , 具 有 存期灵 活、 存取 方便 的特 征,同 时可 获得 高于 活期 存款利 息的 收益 。根 据基 金的投 资标 的 、 投资目 标及 流动 性特 征, 本基金 选取 活期 存款 利率 ( 税后) 作 为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者 有更 权威 的 、 更 能 为市场 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推 出, 或者 是市 场上 出现 更 加适合 用于 本基 金业 绩基 准时 , 经 与基 金托 管人 协 商一致 , 本基 金 可以在 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后变更 业绩 比较 基准 并及 时公告 , 而 无需 经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大会 审 议。 十一、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 是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低风 险品种 。 本基 金的 预期 风 险和预 期收 益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混合 型基金 、债 券型 基金 。 十二、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董事 会及 董事保 证本 报告 所载 资料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 误 导性 陈 述或重 大 遗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及 连带 责任 。 本基金 的托 管人 —— 招商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合 同规 定, 于 2016 年 7 月 1513 日复核 了本 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 现和 投资 组 合报告 等内 容 , 保 证复 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本报告 所列 财务 数据 未经 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 的比例(%) 1 固定收 益投 资 1,531,420,569.13 15.55 其中: 债券 1,531,420,569.13 15.55 资产支 持证 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639,581,279.37 6.49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 入返售 金融 资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 合计 7,660,882,470.30 77.79 4 其他各 项资 产 15,687,370.03 0.16 5 合计 9,847,571,688.83 100.00 (二) 报告期债券回 购融 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3.34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比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 报 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 余额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为报 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融资余 额占 资 产净值 比例 的简 单平 均值 。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 额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 合同 约定 : “ 本基 金 债券正 回购 的资 金余 额在 每个交 易日 均不 得超 过基 金资产 净 值的 20 % ” , 本报 告期 内, 本基金 未发 生超 标情 况。 (三) 基金投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 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63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00 14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2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 均剩 余期限超过120 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 合同 约定 : “ 本基 金 投资组 合的 平均 剩余 期限 在每个 交易 日均 不得 超过120 天” ,本 报 告期内 ,本 基金 未发 生超 标情况 。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 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 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比例 (%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 1 30天以 内 35.44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2 30天( 含) —60 天 19.19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3 60天( 含) —90 天 17.53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4 90天( 含) —180 天 25.71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5 180天 (含 ) —397 天 ( 含) 1.99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合计 99.85 - (四) 报告期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 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510,735,556.28 5.19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510,735,556.28 5.19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219,775,448.64 2.23 6 中期票 据 - - 7 同业存 单 800,909,564.21 8.13 8 其他 - - 9 合计 1,531,420,569.13 15.55 10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 397 天的浮 - - 15 动利率 债券 (五) 报告期末按摊 余成 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 投资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 张)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50215 15 国开 15 2,200,000 220,146,884.75 2.24 2 111692084 16 上 饶银 行 CD011 2,000,000 199,483,754.01 2.03 3 011699535 16 华电 SCP005 1,500,000 149,802,244.66 1.52 4 111691975 16 广 州银 行 CD25 1,500,000 148,958,613.59 1.51 5 111692072 16 福 建海 峡银 行 CD015 1,500,000 145,514,140.14 1.48 6 150211 15 国开 11 1,000,000 100,087,832.60 1.02 7 111691519 16 广 州农 村商 业 银行 CD017 1,000,000 98,677,424.26 1.00 8 130228 13 国开 28 800,000 80,367,447.54 0.82 9 111607056 16 招行 CD056 600,000 59,275,649.36 0.60 10 111690755 16 日 照银 行 CD010 500,000 49,810,920.34 0.51 (六) “ 影子定价” 与 “ 摊余成本法 ” 确定的基金资产净 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0.25( 含)-0.5% 间的 次数 0 次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0107%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077% 报告期 内每 个 工 作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021% (七) 报告期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 支持 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八) 投资组合报告 附注 8.1 基 金计 价方 法说 明 本基金 估值 采用 摊余 成本 法计价 , 即估 值对 象以 买 入成本 列示 , 按票 面利 率 或商定 利率 每日计 提应 收利 息, 并按 实际利 率法 在其 剩余 期限 内摊销 其买 入时 的溢 价或 折价。 8.2 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持 有剩余 期限 小于 397 天 但 剩余存 续期 超过 397 天 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的摊余 成本 均未 超过 当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20% 。 8.3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 券的发 行主 体本 期没 有出 现被监 管部 门立 案调 查, 或在报 告编 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形。 8.4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16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363.36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15,628,006.67 4 应收申 购款 59,000.00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5,687,370.03 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 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 算中 四舍 五入 的原 因,本 报告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项之 间可 能存 在尾 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实 信用 、 谨 慎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不 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 也 不保 证 最低收 益 。 基 金的 过往 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5 年 12 月 11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投 资业 绩与 同期业 绩 比较基 准的 比较 如下 表所 示: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 ④ 2015 年 12 月 11 日 (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0.1774% 0.0006% 0.0204% 0.0000% 0.1570% 0.0006%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0.7083% 0.0005% 0.0885% 0.0000% 0.6198% 0.0005%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起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0.8870% 0.0005% 0.1089% 0.0000% 0.7781% 0.0005% 十四 、基金的费用与 税收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销 售服 务费 ; 4、基 金合 同生 效后 与基 金 相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5、基 金合 同生 效后 与基 金 相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 和诉讼 费; 6、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17 7、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8、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9、基 金的 开户 费用 和账 户 维护费 用; 10、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合 同约 定, 可以 在基 金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 (二) 基金 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33% 年 费率计 提。 管理 费的 计算 方法 如 下 :


管理费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H =E× 0.33%÷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经基 金管 理人 与基 金托管 人 双 方核对 无误 后, 基金 托管 人 按照与 基金 管理 人协 商一 致的方 式于 次月 前 3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 财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 管理人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休 假等 ,支 付日 期顺 延。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05% 的 年费率 计提 。 托管费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H =E× 0.05%÷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经基 金管 理人 与基 金托管 人 双 方核对 无误 后, 基金 托管 人 按照与 基金 管理 人协 商一 致的方 式于 次月 前 3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 财产中 一次 性支 取。 若遇 法定节 假日 、公 休日 等, 支付日 期顺 延。 3.基金 销售 服务 费 本基金 销售 服务 费将 专门 用于本 基金 的销 售 与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服务 等各 项费 用。 本 基 金 暂不设 基金 份额 类别 ,且 当前销 售服 务费 率 为 0% 。 在不违 反法 律法 规 、 基 金合 同的约 定以 及对 现有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 无实 质性 不利 影 响 的情况 下 , 基 金管 理人 可 增加适 用不 同销 售服 务费 用的新 的基 金份 额类 别 , 并在该 基金 份额 类别实 施日 前依 照 《信 息 披露办 法 》 的 有关 规定 在 指定媒 介上 公告 , 不需 要 召开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 18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经 基金管 理 人与基 金托 管人 双方 核对 无误后 , 基 金托管人 按照与基 金管理 人协商一 致的方式 于次月 前 3 个工 作日内 从基金 财 产中一次 性支 付给登 记机 构 , 由 登记 机 构代付 给销 售机 构 。 若 遇 法定节 假日 、 休息 日或 不 可抗力 致使 无法 按时支 付的 ,支 付日 期顺 延至最 近可 支付 日支 付。 上述“ (一 ) 基 金费 用的 种 类中 第 4-10 项 费用 ” , 根 据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按费 用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 费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 金财产 中支 付。 (三) 不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基金管 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因未履 行或未 完全履 行 义务导致 的费用 支出或 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基 金合 同生 效前 的相 关 费用; 4、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 基金 税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十五 、 对招募说明书 更新 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依 据 《中 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公 开募 集 证 券投 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法 》 、 《证 券投 资基 金 销售管 理办 法》 、 《 证券 投 资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及 其它 有关 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 结 合本 基 金运作 的实 际情 况 , 对 本 基金的 原招 募说 明书 进行 了更新 , 主要 更 新的内 容如 下: (一) 在“ 基金管理人 ” 部分,对董事会成员、管理 层成员、投资决策委员会 成员的姓 名及职 务的 职务 等信 息进 行了更 新;


(二) 在“ 基金 托管 人 ” 部 分,对 基金 托管 经营 情况 的相关 内容 进行 了更 新;


(三) 在“ 基金 合同 的生 效 ” 部 分, 对相 关内 容进 行 了更新 ; (四) 在“ 投资 组合 报告 ” 部分, 披露 了本 基金 最近 一期投 资组 合报 告的 内容 ; (五) 在“ 基金 的业 绩 ” 部 分,披 露了 基金 自合 同生 效以来 的投 资业 绩; (六 ) 在 “ 其 他应 披露 事 项 ” 部 分, 列明 了前 次招 募 说明书 公布 以来 的其 他应 披露事 项 。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6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