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001614)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东方 区域 发展 混 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公 告 基金管 理人:东方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 管人:中国 工商 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 区域发展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1 重要提示 1、东 方区 域发 展混 合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以 下简 称“ 本基金 ”) 已于2015 年6 月17日经 中国证监 会证监 许可[2015]1284 号 文和机 构监管 部机 构部函[2016]1463 号文准 予募集注 册 。 中国证 监会 对本 基金 的注册 并不 代表 中国 证监 会对 本基金 的风 险和 收益 做出 实质性 判断 、 推荐或 保证 。 2 、本 基金 的基 金类 型为 混 合型基金 , 本基 金的 运作 方式为 契约 型 、 开放 式 。 3 、本 基金 管理 人为 东方 基 金管理 有限 责任 公司 (以 下简称 “本 公司 ”) , 基 金托管 人 为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以下 简称 : “ 中国 工商银 行” ), 登记 机构 为本公 司。 4 、本 基金 销售 机构 包括 直 销机构 和 其 他销 售 机 构。 5 、本 基金 自2016 年7 月22 日至2016 年8月18 日 通过 基 金销售 机构 公开 发售 ,本 基金的 募 集期限 不超 过3 个月 ,自 基 金份额 开始 发售 之日 起计 算。本 公司 也可 根据 基金 销售情 况在 募 集期限 内适 当延 长或 缩短 基金发 售时 间, 并及 时公 告。 6 、本 基金 募集 对象 为 个 人 投资者 、机 构投 资者 、合 格境外 机构 投资 者和 法律 法规或 中 国证监 会允 许购 买本 基金 的其他 投资 者 。 个 人投 资者 指依据 有关 法律 法规 规定 可投资 于证 券 投资基 金的 自然 人; 机构 投资者 指依 法可 以投 资证 券投资 基金 的、 在中 华人 民共和 国境 内合 法登记 并存 续或 经有 关政 府部门 批准 设立 并存 续的 企业法 人、 事业 法人、 社会 团体或 其他 组 织 ; 合格 境外 机构投 资者 指符合 《 合格 境外机 构投 资者境 内证 券投 资管 理办 法》 及相 关法 律 法规规 定可 以投 资于 在中 国境内 依法 募集 的证 券投 资基金 的中 国境 外的 机构 投资者 。 7 、基 金募 集份 额总 额不 少 于2亿 份, 基金 募集 金额 不 少于2 亿元。 8 、投 资者 欲购 买本 基金 , 需开立 本公 司基 金账 户。 除法律 法规 另有 规定 外, 每个投 资 者仅允 许开 立一 个本 公司 基金账 户, 已经 开立 本公 司基金 账户 的投 资者 无须 重复开 户 。 本基 金直销 机构 和 其 他销 售机 构 同时 为投 资者 办理 开立 基金账 户和 认购 的手 续 , 但 认购申 请的 确 认须以 开户 确认 成功 为前 提条件 。 如 同日 在不 同销 售机构 申请 开立 基金 账户 , 可能 导致 开户 失败。 9 、投资 者认购 本基金 份额 时,需按 销售 机构规 定的 方式全额 交付 认购款 项, 投资者 可 以多次 认购 本基 金份 额 。 投 资者在 销售 机构 首次 认购 本基金 的最 低认 购金 额 为1000.00 元人 民币 , 追 加认 购的最 低金 额为 1000.00 元 人民 币 , 累计认 购金 额不 设上 限。 当日的 认购 申 请 在销售 机构 规定 的时 间之 后不得 撤销 。 10 、投资 者有 效认购 款项 在基金募 集期 间形成 的利 息归投资 者所 有, 如 基金 合同生效 , 则折算 为基 金份 额计 入投 资者的 账户 ,具 体份 额以 登记机 构的 记录 为准 。 11、 基金 销售 网点 ( 指直销 机构网点 和/或 其他 销售 机 构网点 和/ 或本 公司 网上 交 易平台 ) 对申请 的受 理并 不表 示对 该申请 的成 功确 认 , 而仅 代表销 售网 点确 实接 受了 认购申 请, 申请 的成功 确认 应以 基金 登记 机构的 确认 登记 为准 。 投资 者可在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到 各销售 网点 查东方 区域发展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2 询最终 成交 确认 情况 和认 购的份 额。 12、 本 公告 仅对 本基 金募 集的有 关事 项和 规定 予以 说明。 投资 者欲 了解 本基 金的详 细情 况, 请 详细 阅读 刊登 在 2016 年7 月 19 日 《 上海 证券 报》 上的 《 东方 区域 发展 混合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以 下简称 “招募 说明 书 ” ) 和 《东方 区域 发展 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合同 》 (以 下简 称 “ 基 金合同 ” ) 。 本 基金 的基 金合同 、 招 募说 明书 及本 公告将 同时 在本 公司网 站发 布 。 投资 人亦 可通过 本公 司网 站下 载基 金业务 申请 表格 、 了 解本 基金发 售的 相关 事宜。 13、本基 金通 过本公 司直 销机构和 其他 销售机 构 的 网点为投 资者 办理基 金认 购等业务 。 各销售 机构 的业 务办 理网 点、办 理日 期和 时间 等事 项参照 各销 售机 构的 具体 规定。 14、 在 募集 期间 , 除 本公 告所列 的销售 机 构外 , 如 本基金 增加 其他 销售 机构 , 本公 司将 及时公 告。 15、 投资 者如 有任何 问题 , 可 拨打 本公 司客户 服务 电话400-628-5888咨询 , 也可拨 打 其 他销售 机构 的客 服热 线咨 询认购 事宜 。 16 、本 基 金 管理 人可 综合 各种情 况对 募集 安排 做适 当调整 。 17 、风 险提 示 证券投 资基 金 (以 下简 称 “基金” ) 是一 种长 期投 资工具, 其主 要功 能是 分 散投资, 降 低投资 单一 证券 所带 来的 个别风 险 。 基 金不 同于 银行 储蓄和 债券 等能 够提 供固 定收益 预期 的 金融工 具 , 投 资人购 买基 金, 既可 能按 其持有 份额 分享基 金投 资所 产生 的收 益, 也可 能承 担 基金投 资所 带来 的损 失。 基金在 投资 运作 过程 中可 能面临 各种 风险 , 既 包括 市场风 险, 也包 括基 金自 身的管 理风 险、 技术 风险 和合规 风险 等。 巨额 赎回 风险是 开放 式基金 所特 有的 一种 风险 , 即 当单 个交 易 日基金 的净 赎回 申请 超过 基金总 份额 的百 分之 十时 , 投资人 将可 能无 法及 时赎 回持有 的全 部 基金份 额。 基金分 为股 票 型 基金 、 混 合 型基 金、 债券 型基 金、 货币市 场基 金等 不同 类型 , 投资 人投 资不同 类型 的基 金将 获得 不同的 收益 预期 , 也 将承 担不同 程度 的风 险。 一般 来说 , 基 金的 收 益预期 越高 ,投 资人 承担 的风险 也越 大。 投资人 应当 认真 阅读 《 基 金合同 》 、 《招 募说 明书 》 等基金 法律 文件, 了解 基金的 风险 收益特 征, 并根 据自 身的 投资目 的、 投资 期限 、 投 资经验 、 资 产状 况等 判断 基金是 否和 投资 人的风 险承 受能 力相 适应 。 投资人 应当 充分 了解 基金 定期定 额投 资和 零存 整取 等储蓄 方式 的区 别 。 定 期定 额投资是 引导投 资人 进行 长期 投资 、 平均 投资 成本 的一 种简 单易行 的投 资方 式。 但是 定期定 额投 资并 不能规 避基 金投 资所 固有 的风险 , 不 能保 证投 资人 获得收 益, 也不 是替 代储 蓄的等 效理 财方 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本基 金一 定盈利 , 也 不保 证最 低收 益。 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其 他基金 的业 绩不 构成 对本 基金业 绩表 现的东方 区域发展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3 保证。 基金 管理 人提 醒投 资人基 金投 资的 “买 者自 负” 原 则, 在做 出投 资决 策后, 基金 运营 状况与 基金 净值 变化 引致 的投资 风险 ,由 投资 人自 行负担 。 投资人 应当 通过 基金 管理 人或具 有基 金销售 业 务资 格的其 他 机 构购 买和 赎回 基金 , 基 金 其他销 售 机 构名 单详 见 本 发售公 告、 本基 金《 招募 说明书 》以 及相 关公 告。 18 、本 基金 管理 人拥 有对 本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的最 终解释 权 。 东方 区域发展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4 一、本次基金募集的 基本 情况 1 、基 金名 称: 东方 区域 发 展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简 称: 东方 区域 发展 混合 基金代 码:001614 2 、基 金类 别: 混合 型基金 3 、基 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 、开放 式 4 、基 金存 续期 限: 不定 期 5 、基 金初 始份 额面 值:1.00 元 人民 币 6 、募集 方式: 本基金 通过 各销售机 构的 基金销 售网 点向投资 者公 开发售 。除 法律法 规 另有规 定外 ,任 何与 基金 份额发 售有 关的 当事 人不 得预留 和提 前发 售基 金份 额。 7 、募集 对象: 符合法 律法 规规定 的 个人 投资者 、机 构投资者 、合 格境外 机构 投资者 , 以及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允许 购买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其他 投资 者。 8 、募 集规 模: 基金 募集 份 额总额 不少 于 2 亿 份 ,基 金募集 金额 不少 于 2 亿元。 9 、直 销机构 本基金 直销 机构 亦即 直销 中心, 包括 本公 司网 下直 销柜台 以及 本公 司的 网上 交易平台 。 直销中 心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锦 什坊 街 28 号3 层 直销业 务电 话:010-66295921 直销业 务传 真:010-66578690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28-5888 发售期 间, 客户 可以 通过 本公司 客户 服务 中心 电话 进行募 集相 关事 宜的 问询 、 开放 式基 金的投 资咨 询及 投诉 等。 投资者 可以 通过 本公 司网 站直销 交易 平台 , 使 用中 国银行 、 中国 工商银 行 、 中国建 设银 行、 中 国农 业银 行、 招 商 银行、 广发 银行、 中国 民 生银行 、 浦 发银 行、 交 通 银行、 中国 光大 银行 、 中 信银 行、 上海 银行 借记卡 以及 汇付 天下 天天 盈账户 办理 本基 金的 开户 、 认购等 业务 , 亦可通 过东 方基 金APP 、 东 方基金 微信 服务 号使 用中 国银行 、 中 国工 商银 行、 中 国建设 银行 、 中国民 生银 行、 中国 光大 银 行、 中 信银 行、 上 海银 行借 记卡办 理本 基金 的开 户、 认 购等业 务, 具体交 易细 则请 参阅 本公 司网站 公告 。 10 、 投资 者可 以通过 以下 销售机 构认 购本 基金 : 中 国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交 通银 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嘉实 财富 管 理有限 公司 、 上 海中 正达 广 投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奕丰 金 融服务 (深 圳) 有 限公 司、 深圳 前海 凯恩斯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 长江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东北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东海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东莞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光大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国泰 君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海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华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华鑫证 券有 限 责 任公司 、 江 海证 券有 限公 司、 联 讯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 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上 海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 山西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 申 万宏 源证 券有 限公司 、 申万 宏源 西部 证券 有限 公 司、东方 区域发展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5 五矿证 券有 限公 司、 兴业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招商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国 银河证 券股 份 有 限公司 、 中 山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 中 信建 投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中 信证 券 ( 山东) 有限 责任 公司、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中信 期货 有限 公司 、 中国 国际 金融 股份 有限 公司、 平安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 东兴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国金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杭州 数米 基金销 售有 限 公 司、 深圳 众禄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 上 海好 买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 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北京展 恒基 金销 售股 份有 限公司 、 北 京钱 景财 富投 资管理 有限 公司 、 深 圳市 新兰德 证券 投资 咨询有 限公 司 、 浙江 同花 顺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 北 京增财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 上 海利 得基 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 北京 恒天 明泽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上海陆 金所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 北 京乐 融 多源投 资咨 询有 限公 司、 上海汇 付金 融服 务有 限公 司、 诺 亚正 行 ( 上海) 基金 销售投 资顾 问 有限公 司 、 上 海凯石 财富 基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珠海 盈米财 富管 理有 限公 司、 大泰金 石投 资 管 理有限 公司 、海 银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 11 、募 集时 间安 排与 基金 合同生 效 本基金 募集 期限 自基 金份 额发售 之日 起不 超 过 3 个 月。 本基金 自2016 年 7 月22 日至2016 年8 月18 日进 行发售 。 基金 管理 人也 可根 据基金 销 售情况 在募 集 期 限内 适当 延长或 缩短 基金 发售 时间 ,并及 时公 告。 基金募 集期 届满 , 未 达到 基金合 同的 生效 条件 , 或 基金募 集期 内发 生不 可抗 力使基 金合 同无法 生效 ,则 基金 募集 失败。 如基金 募集 失败 , 基 金管 理人应 以其 固有 财产 承担 因募集 行为 而产 生的 债务 和费用 , 在 基金募 集期 限届 满 后30 日 内返还 投资 人已 缴纳 的款 项,并 加计 银行 同期 存款 利息。 基金募 集期 限届 满, 在基 金募集 份额 总额 不少 于 2 亿份, 基金 募集 金额 不少 于 2 亿 元人 民币, 并且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人 数不 少 于 200 人的 条件下 , 基 金管 理人 应当 自募集 期限 届满 之日 起10 日内 聘请 法定 验 资机构 验资 , 自 收到 验资 报 告之 日 起10 日内, 向中 国证监 会提 交 验资报 告, 办理 基金 备案 手续。 自中 国证 监会 书面 确认之 日起 , 基 金备 案手 续办理 完毕 , 基 金合同 生效 。 基金管 理人 在收 到中 国证 监会确 认文 件的 次日 对基 金合同 生效 事宜 予以 公告 。 12 、基 金认 购方 式与 费率 (1) 认购 费用 ①投资 者在 认购 本基 金份 额时需 交纳 前端 认购 费, 具体如 下: 认购金 额(M) 认购费 率 M < 100 万 1.20% 100 万 ≤ M < 300 万 0.80% 300 万 ≤ M < 500 万 0.60% M ≥ 500 万 1000 元/笔 ②本基 金认 购费 由认 购人 承担 , 应 在认 购基金 份额 时收取 , 认购 费不列 入基 金资产 , 主 要用于 基金 的市 场推 广、 销售、 登记 等募 集期 间发 生的各 项费 用。 东方 区域发展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6





③ 投资 者重 复认 购时 ,需按 单笔 认购 金额 对应 的费率 分别 计算 认购 费用 。 (2) 认购 份额 的计 算 ① 基金 认购 采用 金额 认购 的方式 。 基 金的 认购 金额 包括认 购费 用和 净认 购金 额。 计 算公 式为: 当认购 费用 适用 比例 费率 时: 认购费 用 = 认购 金额/(1 +认购 费率 ) × 认购 费率 ; 净认购 金额 =认 购金 额 — 认购费 用; 认购份 额 = (净 认购 金额 +认购 利息 )/ 基金 份额 初 始面值 。 当认购 费用 适用 固定 金额 时: 认购费 用 = 固定 金额 ; 净认购 金额 =认 购金 额 — 认购费 用; 认购份 额 = (净 认购 金额 +认购 利息 )/ 基金 份额 初 始面值 。 例 1 : 某 投资 者投 资 10,000 元认 购本 基金 , 假设 该笔 认购按 照100% 比例 全部 予 以确认 , 其对应 认购 费率 为1.20% ,且该 笔认 购产 生利 息5.50 元 。则 其可 得到 的基 金 份额为 : 认购费 用=10,000/ (1+1.20% ) ×1.20% =118.57 元 净认购 金额 =10,000.00 -118.57 =9,881.43 元 认购份 额= (9,881.43+5.50 )/1.00 =9,886.93 份 例 2: 某投 资者 投资 10,000,000 元认 购本 基金 ,假 设该笔 认购 按照100% 比例 全部予 以 确认 , 其 对应 认购费 用 为 1,000 元, 且该 笔认 购产 生 利息 5000.00 元 。 则 其可 得到的 基金 份 额为: 认购费 用 =1,000 元 净认购 金额 =10,000,000.00 -1,000.00 =9,999,000.00 元 认购份 额= (9,999,000.00 +5000.00 )/1.00 =10,004,000.00 份 ② 认购 份额 的计 算中 , 涉 及基金 份额 、 费用的 计算 结果均 保留 到小 数点 后 2 位, 小数 点 后2 位 以后 的部 分舍 弃, 由此误 差产 生的 收益 或损 失由基 金财 产承 担。 13 、募 集资 金利 息的 处理 方式 有效认 购款 项在 基金 募集 期间形 成的 利息 折算 成基 金份额 计入 基金 投资 者的 账户 。 具 体 份额以 登记 机构 的记 录为 准。 14 、募 集资 金的 管理 基金募 集期 间募 集的 资金 存入专 门账 户, 在基 金募 集行为 结束 前, 任何 人不 得动用 。 基金募 集期 间的 信息 披露 费、 会计 师费 、 律 师费 以及 其他费 用 , 不 得从 基金 财产 中列 支 。 东方 区域发展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7 二 、直销中心的开户 与认 购程序 (一) 网下 直销 柜台 1 、个 人投 资者 (1)开 户及认 购的时 间: 基金发售 日的 周一至 周五 9:00~16:30 ( 周六 、日和 法定节 假日不 受理 )。 (2) 开户 及认 购程 序: 1 )开 户: 提供 下列 资料 办 理基金 的开 户手 续: ①有效 身份 证明 原件 及复 印件 , 包 括第 二代 身份 证 ( 第二代 身份 证需 提供 正反 面复印 件 ) 、 警官证 、 文 职证 、 外 国人 永久居 留证 、 外 国护 照、 港澳居 民来 往内 地通 行证 、 台胞 证等 有效 身份证 件; ②填妥 的经 本人 签字 确认 的《基 金账 户业 务申 请表 (个人 )》 (原 件) 一式 两份; ③指定 的同 名的 银行 存折 或银行 储蓄 卡及 复印 件; ④填妥 的《 个人 客户 风险 承受能 力调 查问 卷》 。 2 )认 购资 金的 缴付 以银行 转账 方式 将足 额认 购资金 汇入 本公 司指 定的 直销资 金专 户 , 或 持带 有银 联标志 的 银行储 蓄卡 通过 直销 中 心POS 机 刷卡 缴款 。本 公司 指定的 直销 资金 专户 如下 : ①名 称: 东方 基金 管理 有 限责任 公司 账 号:11001007300059507311 开户行 :中 国建 设银 行北 京中关 村分 行 ②名 称: 东方 基金 管理 有 限责任 公司 账 号:0105014040000243 开户行 :中 国民 生银 行北 京中关 村支 行 投资者 若未 向上 述指 定账 户足额 划付 认购 资金 , 造 成其认 购不 成功 的, 本公 司将不 承担 任何责 任。 3 )认 购申 请: 投资 者开 户 的同时 可办 理认 购手 续, 并需提 供下 列资 料: ①由本 人签 字确 认的 《开 放式基 金交 易业 务申 请表 》一式 两份 ; ②加盖银 行受 理章的 银行 付款凭证/划款 回单联 原件 及复印件 (投 资者划 付的 认购资 金 在办理 认购 手续 时未 到达 本公司 指定 的直 销资 金专 户时) ; ③本人 有效 身份 证明 原件 及复印 件; ④经公 证的 《基 金授 权委 托书》 、代 办人 有效 证件 原件及 复印 件( 委托 他人 代办时) 。 (3) 注意 事项 : 1)投 资者 应在 “ 汇 款人 ” 栏中填 写其 在基 金直 销机 构开户 时登 记的 名称 。 2)投 资者 应在 认购 申请 当 日 16 :30 之 前将 足额 资金 划入本 公司 指定 的基 金直 销资金 专户。 若认 购资 金在 投资 者提出 认购 申请 当日 未到 达本公 司指 定基 金直 销资 金专户 , 则 该笔 交易无 效。 东方 区域发展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8 3) 在 基金 募集 期内 , 经 基 金登记 机构 确认 为失 败的 认购申 请 , 投 资者可 以就 已到账 资 金再次 提出 认购 申请 ,未 再次提 出认 购申 请的 由本 公司将 认购 款划 往投 资者 指定银 行账户 。 4)基 金募 集期 结束 ,以 下 认购申 请将 被认 定为 无效 认购: ①投资 者已 划付 认购 资金 ,但逾 期未 办理 开户 手续 或开户 不成 功的 ; ②投资 者已 划付 认购 资金 ,但逾 期未 办理 认购 手续 的; ③投资 者已 划付 的认 购资 金少于 其申 请的 认购 金额 的; ④本公 司确 认的 其它 无效 资金或 认购 失败 资金 。 2 、机 构投 资者 (1)开 户及认 购的时 间: 基金发售 日的 周一至 周五 9:00~16:30 ( 周六 、日和 法定节 假日不 受理 )。 (2) 开户 及认 购程 序: 1 )开 户: 提供 下列 资料 办 理基金 的开 户手 续: ①企业 法人 营业 执照 、 组 织机构 代码 证、 税务 登记 证复印 件 ( 事业 法人 、 社 会团体 或其 他组织 需提 供民 政部 门或 主管部 门颁 发的 注册 登记 书复印 件 ) ( 相关 证件 在有 效年检 期内 ) ; 资产管 理人 以管 理的 投资 组合名 义自 行办 理账 户类 业务的 , 需 提供 资产 管理 人营业 执照 、 组 织机构 代码 证 、 税务 登记 证复印 件 (相 关证件 在有 效年检 期内 ) 及监管 部门 下发的 关于 投 资 组合的 批复 文件 或其 他相 关证明 文件 复印 件; ②填妥 的《 基金 账户 业务 申请表 (机 构) 》;


③填写 完整 并加 盖公 章的 《基金 业务 授权 委托 书》 一式两 份( 原件 ); ④填妥 并加 盖预 留印 鉴的 《印鉴 卡》 一式 三份 ; ⑤填妥 的 《 传真 委托 协议 书》 (适 用于 选择 “ 传真 业务” 事项) ; 填妥 并由 经办人 签章 的《投 资者 风险 调查 问卷 (机构 )》 ⑥填妥 并由 经办 人签 章的 “投资 者风 险承 受能 力问 卷 (机 构) ” 填写 完整 并加 盖机构 公 章、 法 定代 表人 (或 授权 代表) 、 授 权经 办人 签章 的 《基 金账 户业 务申 请表 (机构 ) 》 一式 两份( 原件 ); ⑦预留 关联 银行 账户 的证 明文件 及复 印件 , 包 括 《 银行开 户许 可证 》 、 开立 银行账 户申 请表或 开户 银行 出具 的开 户证明 。 《银 行开 户许 可 证》 或指 定银 行出具 的开 户证明 原件 及加 盖机构 公章 的复 印件 ; ⑧法人 代表 的加 盖机 构公 章的有 效身 份证 件复 印件 (第二 代 身 份证 需提 供正、 反两面 复 印件) ; ⑨经办 人有 效身 份证 件原 件及加 盖机 构公 章的 复印 件 (第 二代 身份 证需 提供 正、 反 两面 复印件 )。 2 )认 购资 金的 缴付 以银行 转账 方式 将足 额认 购资金 汇入 本公 司指 定银 行开立 的直 销资 金专 户 , 本 公司指 定 的直销 资金 专户 如下 : 东方 区域发展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9 ①名 称: 东方 基金 管理 有 限责任 公司 账 号:11001007300059507311 开户行 :中 国建 设银 行北 京中关 村分 行 ②名 称: 东方 基金 管理 有 限责任 公司 账 号:0105014040000243 开户行 :中 国民 生银 行北 京中关 村支 行 投资者 若因 未向 上述 指定 账户足 额划 付认 购资 金, 造成其 认购 不成 功的 , 本 公司将 不承 担任何 责任 。 3 )认 购申 请: 投资 者开 户 同时可 办理 认购 手续 ,并 需提供 下列 资料 : ①填写 完整 并加 盖预 留印 鉴和授 权经 办人 签字 的《 基金交 易业 务申 请表 》( 原件) ; ②认购资 金已 划出的 有效 凭证,包 括但 不限于 加盖 银行受理 章的 银行付 款凭 证/划款 回 单联原 件及 复印 件 (投 资者 划付的 认购 资金 在办 理认 购手续 时未 到达 本公 司指 定的直 销资 金 专户时 );


(3) 注意 事项 : 1 )投 资者 应在 “汇 款人 ” 栏中填 写其 在基 金直 销机 构开户 时登 记的 名称 ; 2 ) 投资 者应 在认 购申 请当 日 16:30 之 前将 足额 资金 划入本 公司 指定 的基 金直 销资金 专 户。 若 认购 资金 在投 资者 提出认 购申 请当 日未 到达 本公司 指定 基金 直销 资金 专户, 则该 笔交 易无效 。 3 )基 金募 集期 结束 ,以 下 将被认 定为 无效 认购 : ①投资 者已 划付 认购 资金 ,但逾 期未 办理 开户 手续 或开户 不成 功的 ; ②投资 者已 划付 认购 资金 ,但逾 期未 办理 认购 手续 的; ③投资 者已 划付 的认 购资 金少于 其申 请的 认购 金额 的; ④本公 司确 认的 其它 无效 资金或 认购 失败 资金 。 4 )在基 金登记 机构确 认为 无效认购 后, 投资者 可以 就已到账 资金 再次提 出认 购申请 , 未再次 提出 认购 申请 的由 本公司 将认 购款 划往 投资 者指定 银行 账户 。 (二) 网上 交易 系统 1 、业 务办 理时 间 本基金 募集 期每 日 24 小 时 均可进 行认 购, 但交 易日 16 :30 之 后以 及法 定节 假日 的认购 申请, 视为 下一 交易 日提 交的认 购申 请。 2 、开 立基 金账 户 投资者 可通 过本 公司 网上 交易系 统、 东 方基 金 APP 、 东方基 金微 信服 务号 开立 基金账 户, 开户时 投资 者需 接受 本公 司认可 的身 份验 证方 式。 3 、认 购流 程 (1)投 资者通 过网上 交易 系统、东 方基 金 APP 、东 方基金微 信服 务号开 立基 金账户 当 日,即 可使 用开 户证 件号 码或交 易账 号登 录进 行基 金的认 购业 务。 东方 区域发展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10 (2)网 上交易 现开通 支付 银行:中 国银 行 、中 国工 商银行、 中国 建设银 行、 中国农 业 银行、 招商 银行、 广发 银 行、 中 国民 生银 行、 浦 发 银行、 交通 银行、 中国 光 大银行 、 中 信银 行、上 海银 行借 记卡 以及 汇付天 下天 天盈 账户 。 东方基 金APP 、 东 方基 金 微信服 务号 现开 通支 付银 行: 中国 银行 、 中国 工商 银行 、 中 国 建设银 行、 中国 民生 银行 、中国 光大 银行 、中 信银 行、上 海银 行借 记卡 。 在登录 本公 司网 站 (www.df5888.com 或 www.orient-fund.com ) 、 东 方基 金 APP 、 东 方 基金微 信服 务号 , 与 本公 司达成 网上 交易 的相 关协 议, 接 受本 公司 有关 服务 条款并 办理 相关 手续后 方可 认购 。 (3)投 资者通 过本公 司网 上交易系 统、 东方基 金 APP 、东方 基金微 信服务 号认 购本基 金,具 体交 易细 则请 参阅 本公司 网站 公告 。 (4) 已经 成功 提交 的认 购 申请不 得撤 销。 4 、缴 款方 式 通过本 公司 网上 交易 系统 、 东方 基金 APP 、 东方 基金 微信服 务号 认购 的个 人投 资者需 准 备足额 的认 购资 金存 入其 在本公 司网 上交 易系 统指 定的资 金结 算账 户 , 在 提交 认购申 请时 通 过实时 支付 的方 式缴 款。 三 、个人及机构投资 者在 其他销售机构 办理开 户与 认购 个人及机构投资者在 其 他销 售 机 构 的 开 户 及 认购 程序 以 其他销售机构的规 定和 说 明 为 准。 四 、清算与交割 1 、基金 合同生 效前, 全部 认购资金 将被 冻结在 本基 金募集专 户中 ,有效 认购 款项在 募 集期间 产生 的利 息, 在基 金合同 生效 后折 算为 基金 份额归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所 有, 利 息以 登记 机构的 记录 为准 。 认购资 金利 息计 算结 果保 留小数 点后 两位 , 小 数点 后两位 以后 的部 分舍 去, 由此误 差产 生的损 失由 基金 财产 承担 ,产生 的收 益归 基金 财产 所有。 2 、本 基金 权益 登记 由基 金 登记机 构在 募集 结束 后完 成。 五 、基金的验资与基 金合 同生效 1 、基 金募 集期 限届 满, 在 基金募 集份 额总 额不 少于 2 亿份 ,基 金募 集金 额不 少于 2 亿 元人民 币, 并且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的人 数不 少 于200 人的条 件下 , 基 金管 理人 应当自 募集 期限 届满之 日 起10 日内 聘请 法 定验资 机构 验资 , 自 收到 验资报 告之 日 起 10 日内, 向中国 证监 会 提交验 资报 告 , 办 理基 金备 案手续 。 自中 国证 监会 书面 确认之 日起 , 基金 备案 手续 办理完 毕, 基金合 同生 效。 东方 区域发展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11 2 、基 金管 理人 在收 到中 国 证监会 确认 文件 的次 日对 基金合 同生 效事 宜予 以公 告。 3 、本基 金合同 生效前 ,投 资人的认 购款 项只能 存入 专用账户 ,任 何人不 得动 用。认 购 资金在 募集期 形成的 利息 在本基 金合同 生效后 折 成 投资人 认购的 基金份 额, 归投资 人所有 。 利息转 份额 的具 体数 额以 登记机 构的 记录 为准 。 4 、 如基 金募 集失 败 , 基 金管 理人应 以其 固有 财产 承担 因募集 行为 而产 生的 债务 和费用 , 在基金 募集 期限 届满 后 30 日内返 还投 资人 已缴 纳的 款项, 并加 计银 行同 期存 款利息 。 六 、本次份额发售当 事人 和中介机构 (一) 基金 管理 人 名称: 东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锦什 坊街 28 号1-4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锦什坊 街 28 号1-4 层 法定代 表人 :崔伟 电话:010-66295888 传真:010-66295999 联系人 : 李 景岩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28-5888 网址:www.df5888.com 或www.orient-fund.com (二) 基金 托管 人 名称: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 门内大 街 55 号 成立时 间:1984 年1 月1 日 法定代 表人 :姜 建清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 话:010-66105799 联系人 :洪 渊 (三) 直销 机构 1 、柜 台交 易 名称: 东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锦什 坊街 28 号1-4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锦什坊 街 28 号3 层 法定代 表人 :崔 伟 联系人 : 孙 桂东 电话:010-66295921 传真:010-66578690 东方 区域发展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12 网站:www.orient-fund.com 或 www.df5888.com 2、电 子交 易 投资者 可以 通过 本公 司网 上交易 系统 办理 基金 的认 购、 申 购、 赎 回等 业务, 具 体业务 办 理情况 及业 务规 则请 登录 本公司 网站 查询 。 本公司 网址 :www.orient-fund.com 或www.df5888.com 。 ( 四) 其他 销售 机构 1、中 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住所: 中国 北京 复兴 门内 大街 55 号 办公地 址: 中国 北京 复兴 门内大 街 55 号 法定代 表人 :姜 建清 联系人 :杨 菲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交 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8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牛 锡明 客户服 务电 话:95559 或 拨打各 城市 营业 网点 咨询 电话 网址:www.95559.com.cn 3、嘉 实财 富管 理有 限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 纪大 道 8 号 上海 国金 中心 办公楼 二 期46 层 4609-10 单元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 路 91 号金 地中 心 A 座 6 层 法定代 表人 :赵 学军 联系人 :余 永键 电话:010-85097570 传真:010-8509730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4、上 海中 正达 广投 资管 理 有限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腾 大道 2815 号302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腾大 道 2815 号302 室 联系人 :戴 珉微 电话:021-33768132 东方 区域发展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13 传真:021-33768132*802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767-523 网址:www.zzwealth.cn 5、奕 丰金 融服 务( 深圳 ) 有限公 司 住所 : 深 圳市 前海 深港 合 作区前 湾一 路1 号A 栋 201 室 (入 住深 圳市 前海 商务 秘书有 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海德三 路海 岸大 厦东 座 1115 室,1116 室及 1307 室 法定代 表人 :TAN YIK KUAN 联系人 :陈 广浩 电话:0755-89460506 传真:0755-21674453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6、深 圳前 海凯 恩斯 基金 销 售有限 公司 住所 : 深 圳市 前海 深港 合 作区前 湾一 路1 号A 栋 201 室 (入 驻深 圳市 前海 商务 秘书有 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6019 号金 润大 厦 23A 法定代 表人 :高 锋 联系人 :李 勇 电话:0755-83655588 传真:0755-8365551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04-8688 网址:www.keynesasset.com 7、长 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长江 证券 大厦 办公地 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杨 泽柱 联系人 :奚 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 务电 话:95579 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8、东 北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长春 市自 由大 路 1138 号 办公地 址: 长春 市自 由大 路 1138 号 东方 区域发展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14 法定代 表人 :李 福春 联系人 :潘 锴 电话:0431-85096709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9、东 海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江苏 省常 州市 延陵 西路 23 号 投资 广场18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东方 路 1928 号东 海证 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朱 科敏 联系人 :梁 旭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客户服 务电 话:95531 或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0、东 莞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广东 省东 莞市 莞城 区可园 南路 一号 金源 中 心30 楼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东 莞市 莞城区 可园 南 路1 号 金源 中心 30 楼 法定代 表人 :张 运勇 联系人 :孙 旭 电话:0769-22119348 客户服 务电 话:961130 ( 省内直 拨, 省外 请加 拨区 号0769 ) 网址:www.dgzq.com.cn 11、光 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3 楼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联系人 :李 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 务电 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2、国 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住所: 中国 (上 海) 自由 贸易试 验区 商城 路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168 号上 海银 行大 厦 29 楼


法定代 表人 :杨 德红 东方 区域发展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15 联系人 :芮 敏祺/朱 雅崴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 务电 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13、海 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淮 海中 路 9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广东 路 689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联系人 :李 笑鸣 电话:021-23219275 传真:021-23219100 客户服 务电 话:021-95553 、400-8888-001 或 拨打 各 城市营 业网 点咨 询电 话 网址:www.htsec.com 14、华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安徽 省合 肥市 政务 文化新 区天 鹅湖 路198 号 办公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政务文 化新 区天 鹅湖 路 198 号财 智中 心 B1 座 法定代 表人 :李 工 联系人 :甘 霖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客户服 务电 话: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网址:www.hazq.com 15、华 鑫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28 层A01、B01 (b) 单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肇 嘉浜 路 750 号 法定代 表人 :俞 洋 联系人 :王 逍 电话:021-64376102 传真:021-54653529 客户服 务电 话: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16、江 海证 券有 限公 司 住所: 黑龙 江省 哈尔 滨市 香坊区 赣水 路 56 号 办公地 址: 黑龙 江省 哈尔 滨市香 坊区 赣水 路 56 号 东方 区域发展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16 法定代 表人 :孙 名扬 联系人 :刘 爽 电话:0451-85863719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 务热 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17、联 讯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惠州 市江 北东 江三 路 55 号广 播电 视新 闻中 心 西面一 层大 堂和 三、 四层 办公地 址: 惠州 市江 北东 江三 路 55 号广 播电 视新 闻 中心西 面一 层大 堂和 三、 四层 法定代 表人 :徐 刚 联系人 :陈 思 电话:021-33606736 传真:021-33606760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4 网址:www.lxzq.com.cn 18、中 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济南 市经 七 路 86 号 办公地 址: 济南 市经 七 路86 号 23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玮 联系人 :吴 阳 电话:0531 -68889155 传真:0531 -68889752 客户服 务电 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9、上 海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黄 浦区 西藏 中路 336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四 川中 路 213 号久 事商 务大 厦 7 楼 法定代 表人 :龚 德雄 联系人 :许 曼华 电话:021-53686888 传真:021-53686100 ,021-53686200 客户服 务电 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20、山 西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山西 省太 原市 府西 街 69 号山 西国 际贸 易中 心 东塔楼 东方 区域发展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17 办公地 址: 山西 省太 原市 府西 街 69 号山 西国 际贸 易 中心东 塔楼 法定代 表人 :侯 巍 联系人 :郭 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21、申 万宏 源证 券有 限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联系人 :曹 晔 电话:021-33388215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 务电 话:95523 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2、申 万宏 源西 部证 券有 限公司 住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 新区( 新市 区) 北京 南 路258 号 大成 国际 大厦20 楼2005 室 办公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天山 区文 艺 路233 号宏 源大 厦8 楼 法定代 表人 :李季 联系人 :唐 岚 电话:010-88085258 传真:010-88013605 客户服 务电 话:95523 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3、五 矿证 券有 限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28 号 经贸 中心48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28 号 经贸 中心48 楼 法定代 表人 :赵 立功 联系人 :马 国栋 电话:0755-83252843 传真:0755-82545500 客户服 务电 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东方 区域发展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18 24、兴 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福建 省福 州市 湖东 路 99 号标 力大 厦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陆 家嘴 东路 166 号 中保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联系人 :谢 高得 电话:021-68419393-1098 传真:021-68419867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5、招 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 路江苏 大 厦 A 座38-45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A 座 38-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联系人 :林 迎生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5 、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6、中 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厦C 座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陈 有安 联系人 :宋 明 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7、中 山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南 山区 科技 中一路 西华 强高 新发 展大 楼 7 层、8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华 侨城 深南大 道 9010 号 法定代 表人 :黄 扬录 联系人 :罗 艺琳 电话:0755-82570586 传真:0755-82960582 客户服 务电 话:4001-022-011 东方 区域发展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19 网址:www.zszq.com 28、中 信建 投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住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 址 : 北京 市朝 阳门 内大 街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联系人 :权 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9、中 信证 券( 山东 )有 限责任 公司 住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青 岛国 际金 融广 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青 岛国 际金 融广 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联系人 :吴 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 务电 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30、中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 区中心 三 路 8 号 卓越 时代 广场( 二期 )北 座 办公地 址: 北京 朝阳 区亮 马桥 路 4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联系人 :陈 忠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99 客户服 务电 话:95548 网址:www.ecitic.com 31、中 信期 货有 限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中心 三路 8 号卓 越时 代广 场( 二期) 北座 13 层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 址 : 深 圳市 福田 区中 心三 路 8 号 卓越 时代 广场 ( 二期 ) 北 座13 层1301-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皓 联系人 :洪 诚 东方 区域发展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20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32、中 国国 际金 融股 份有 限公司 住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 门外大 街 1 号国 贸大 厦 2 座 27 层及28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门 外大 街 1 号国 贸大 厦 2 座 27 层及28 层 法定代 表人 :丁 学东 联系人 :杨 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203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33、平 安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区 金田 路 4036 号 荣超 大厦16-20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区金 田 路 4036 号 荣超 大 厦 16-20 层 (518048 ) 法定代 表人 :谢 永林 联系人 :周 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21-58991896 客户服 务电 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34、东 兴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5 号新 盛大 厦B 座 12、15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5 号新 盛大 厦 B 座 12 、15 层 法定代 表人 :魏 庆华 联系人 :汤 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147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993 网址:www.dxzq.net 35、国 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四川 省成 都市 东城 根上 街 95 号 办公地 址: 四川 省成 都市 东城根 上 街 95 号 法定代 表人 :冉 云 东方 区域发展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21 联系人 :刘 婧漪 电话: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126 客户服 务电 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36、杭 州数 米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住所: 杭州 市余 杭区 仓前 街道文 一西 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 道3588 号 恒 生大 厦12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联系人 :韩 爱彬 传真:0571-26698533 客户服 务电 话:400 076 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7、深 圳众 禄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住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 东路 5047 号发 展银 行大 厦 25 楼 I 、J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梨园路 物资 控股 置地 大 厦8 楼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联系人 :童 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 678 8887 网址:www.zlfund.cn 及www.jjmmw.com 38、上 海好 买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住所: 上海 市虹 口区 场中 路 685 弄 37 号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 1118 号 鄂尔 多斯 国际 大 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联系人 :张 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 务电 话:400 700 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39、上 海天 天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住所: 浦东 新区 峨山 路 613 号 6 幢551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5 号 3C 座9 楼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东方 区域发展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22 联系人 :彭 远芳 电话:021-54509998-2010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 1818 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40、北 京展 恒基 金销 售股 份有限 公司 住所: 北京 市朝 阳区 华严 北里 2 号民 建大 厦6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华严北 里 2 号民 建大 厦 6 层 法定代 表人 :闫 振杰 联系人 :宋 丽冉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355 客户服 务电 话:400 888 6661 网址:http://www.myfund.com 41、北 京钱 景财 富投 资管 理有限 公司 住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丹棱 街 6 号1 幢9 层1008-1012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丹棱 街 6 号1 幢9 层 1008-1012 法定代 表人 :赵 荣春 联系人 :申 泽灏 电话:010-57418813 传真:010-57569671 客服电 话:400 678 5095 公司网 址:www.niuji.net 42、深 圳市 新兰 德证 券投 资咨询 有限 公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华强 北路赛 格科 技 园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宣武门 外大 街 10 号 庄胜 广 场中央 办公 楼东 翼7 层 727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 懿 联系人 :张 燕 电话:010-58325388-1588 传真:010-58325282 客服电 话:400-166-1188 网址:https:// 8.jrj.com.cn 43、浙 江同 花顺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住所: 杭州 市文 二西 路 1 号903 室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翠柏 路 7 号 杭州 电子 商务 产业 园 2 号楼 2 楼 东方 区域发展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23 法定代 表人 :凌 顺平 联系人 :刘 晓倩 联系电 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8910240 客服电 话:4008-773-772 公司网 站:www.5ifund.com 44、北 京增 财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南礼 士路 66 号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南礼士 路 66 号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法定代 表人 :罗 细安 联系人 :史 丽丽 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001-8811 网址:www.zcvc.com.cn 45、上 海利 得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住所: 上海 宝山 区蕴 川 路5475 号1033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浦东 新区 峨山 路 91 弄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沈 继伟 联系人 :赵 沛然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客服电 话:400 067 6266 网址:www.leadfund.com.cn 46、北 京恒 天明 泽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住所: 北京 市北 京经 济技 术开发 区宏 达北 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东三环 中 路 20 号乐 成中 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 表人 :梁 越 联系人 :马 鹏程 联系电 话:13501068175 传真:010-56810628 客服:4008980618 网站:www.chtfund.com 47、上 海陆 金所 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 1333 号14 楼 09 单元 东方 区域发展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24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 表人 :郭 坚 联系人 :宁 博宇 联系电 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48、北 京乐 融多 源投 资咨 询有限 公司 住所: 北京 市朝 阳区 西大 望路 1 号1 号楼 16 层 1603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西大望 路 1 号1 号楼 16 层 1603 法定代 表人 :董 浩 联系人 :牛 亚楠 联系电 话:18610807009 传真:010-56580660 客服:400-068-1176 网站:www.jimufund.com 49、上 海汇 付金 融服 务有 限公司 住所: 上海 市中 山南 路 100 号金 外滩 国际 广场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南 路 100 号金 外滩 国际 广 场19 楼 法定代 表人 :冯 修敏 联系人 :陈 云卉 联系电 话:021-33323999-5611 传真:021-33323837 客服:400-820-2819 网址:http://www.chinapnr.com/ 50、诺 亚正 行( 上海 )基 金销售 投资 顾问 有限 公司 住所: 上海 市虹 口区 飞虹 路360 弄9 号3724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杨 浦区 昆明 路 508 号北 美广 场 B 座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汪 静波 联系人 :李 娟 联系电 话:021-38509735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400-821-5399 网址:http://www.noah-fund.com/ 东方 区域发展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25 51、上 海凯 石财 富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住所: 上海 市黄 浦区 西藏 南路 765 号602-115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延安东 路 1 号凯 石大 厦 4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继武 联系人 :葛 佳蕊 联系电 话:021-63333389 传真:021-63332523 客服:4000178000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52、珠 海盈 米财 富管 理有 限公司 住所: 珠海 市横 琴新 区宝 华路 6 号105 室-3491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海 珠区 琶洲大 道 东 1 号 保利 国际 广场南 塔 12 楼B1201-1203 法定代 表人 :肖 雯 联系人 :钟 琛 联系电 话:020-89629012 传真:020-89629011 53、大 泰金 石投 资管 理有 限公司 住所: 南京 市建 邺区 江东 中路 222 号 南京 奥体 中心 现代五 项 馆2105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峨山 路 505 号 东方 纯一 大厦 15 楼 法定代 表人 :袁 顾明 联系人 :朱 海涛 联系电 话:021-20324158 传真:021-20324199 54、海 银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东 方路 1217 号16 楼B 单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东方 路 1217 号6 楼 法定代 表人 :刘 惠 联系人 :毛 林 联系电 话:021-80133597 传真:021-80133413 (五) 基金 份额 登记 机构 名称: 东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锦什 坊街 28 号1-4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锦什坊 街 28 号1-4 层 联系人 : 王 骁骁 东方 区域发展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26 电话:010-66295873 传真:010-66578680 网址:www.orient-fund.com 或 www.df5888.com ( 六) 出具 法律 意见 书的 律师事 务所 名称: 北京 德恒 律师 事务 所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19 号 富凯 大厦B 座12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19 号 富凯 大厦B 座12 层 负责人 :王 丽 联系人 :刘 焕志 电话:010 -52682888 传真:010 -52682999 经办律 师: 刘焕 志、 孙艳 利 ( 七) 审计 基金 财产 的会 计师事 务所 名称: 立信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上海 市南 京东 路 61 号新黄 浦金 融大 厦 4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西四环 中 路 16 号院7 号楼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朱 建弟 电话:010-68286868 传真:010-88210608 联系人 :朱 锦梅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朱 锦梅 、 赵立 卿 东方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2016 年 7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