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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富平纯债A(002858)

长信富平纯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长信富平 纯 债一 年 定期 开 放债 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 
基金份额 发 售公 告 
 
 
 
 
 
 
 
 
 
 
基 金管 理人: 长信 基金管 理有 限责任 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平安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客 户服 务 专线 :400-700-5566 (免 长话费 ) 
 长信 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I 重要提示 1、 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的募集 申请 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册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 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对本基金 募集申请的注册 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 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 金 为契 约型开 放式 债券 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本 基金自 基金合 同生效 日起每封闭一年集中开放申购与赎回一次, 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 超过15 个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其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包括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 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 (包括该日) 一年的期间。 本基 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 作日起进入不少于 5 个 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的首个 开放期,开放 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 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 在不可抗力 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 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下一个 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 次日起的一年,以此类推。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 托管人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平安银行” ),本基金 注册登记机 构为 本公司 。 4、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 本基金的发售期 为2016 年7 月20 日至 2016 年8 月9 日止。 6、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7、 本基 金募集 对象为 符合法律 法规规 定的可 投资于证 券投资 基金的 个人投 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募集 期内, 投资者 可 对本基 金进行 多次认 购 ,认购 申请一 经受理 ,不得 撤销。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 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 不存在长信 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II 任何法律或其他障碍。 9、 本基 金的基 金注册 登记机构 为 本公司 。投 资者欲认 购本基 金,须 开立 本 公司 的基金账户。已经在 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 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认 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0、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 直 销柜台或 销售机 构认购 的首次单 笔认购 最低金 额为人民 币 1 元 (含 认购 费,下 同) ,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销售机构的代 销网点接受投 资人每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 元, 若代销机构有关于交易级差规定的, 以 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本基金对单个账户的认购和持有基金份额不进行限制。 11、 确认成功的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 的具体数额 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2、 销售机构 ( 本公告中如无特别指明, 销售机构即指直销 机构 和各代销机 构下属代销网点 ) 或网上交易渠道, 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 本 公司发 送 的 确 认 结 果 为 准。 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 或通过公司网站查询最终 成交确认 情况 和认购的份额 。 13、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 详细情况, 请阅读 2016 年7 月15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上的 《长信 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14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合 同 、 招 募 说 明 书 及 本 公 告 将 同 时 发 布 在 本 公 司 网 站 (www.cxfund.com.cn ),投 资者 亦可通 过本 公司网 站下 载基金 业务 申请表 格和 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5、 关于代销机构网点、 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 请 向各代销 机构 咨询 。 16、 本基金份额发售 期内, 除本公司所列的代销机构外, 如 增加其他 代销机 构, 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请留意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 销机构客户服务 专线 咨询。 17、 投资者所在地若未开设销售网点, 请拨打本公司的直销 专线电话 021- 61009916 或客户服务 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咨询认购事宜。 长信 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III 18、本公司可 综合各种情况 对本基金份额发售事宜做适当调整。 19、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 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本基 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 因整体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 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利率风险, 本基金 持有的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 债券投资出现亏损的风 险; 基 金运作风险, 包括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 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 除上述风险外, 本基金的 封 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 日次日起 (包括该日) 一年的期间 , 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 在非 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封闭期 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其预期风险与 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 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 基金管理人提示 投资者应全面认识、充分了解 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根据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于认购 (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 时机、 数量等投 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的原则, 在作出投资 决策后, 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长信 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目


录 一、基 金募 集的 基本 情况 ............................................................................................................. 2 二、募 集方 式及 相关 规定 ............................................................................................................. 6 三、认 购的 开户 及认 购程 序 ......................................................................................................... 7 四、清 算与 交割 ........................................................................................................................... 14 五、募 集费 用 ............................................................................................................................... 15 六、基 金的 验资 与基 金合 同的生 效 ........................................................................................... 16 七、本 次募 集有 关当 事人 和中介 机构 ....................................................................................... 17 长信 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 一 、基 金募 集的 基本 情况 (一)基金名称 和代码 基金名称: 长信 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 类 002858;C 类002859 (二)基金的类别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封闭一年集中开放申购与赎回 一次, 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 本基金封闭期内不 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其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包括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 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 (包括该日) 一年的期间。 本基 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 作日起进入不少于 5 个 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的首个 开放期,开放 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 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 在不可抗力 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 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下一个 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 次日起的一年,以此类推 。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 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六 )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 (七 )发售机构 长信 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3 1、直销 机构: 长信基 金管理有 限责任 公司直 销中心, 投资者 还可通 过本公 司网上直销 平台认购本基金。 2、 代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申万 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 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上海天天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陆 金所资产 管理有 限公司 、上海利 得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等 。 (基 金管理 人可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八 )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 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20 日至 2016 年 8 月 9 日。基金管理人根 据认购的具体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期, 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同时也可根据 认购和市场情况缩短发售时间。 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期的安排可以依法适当调整。 募集期满, 且具备基金备案条件的,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基金合同生 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 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 公告。 若 3 个月 的募 集期满 ,本基金 的基 金合同 仍 未达到基 金合 同规定 的 生效条 件, 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并在基金募集期限届 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存款利息。 (九 )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当面委托、 传真委托、 网上交易长信 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4 等方式进行认购。 2、认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不 收取认购费。 本基金 A 类份额的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投资者在一 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认购费率如下表: 基金份额类别 单笔认购金额(M,含认 购 费) 认购费率 A 类基 金份 额 M<100 万 0.6% 100 万 ≤M <500 万 0.3%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C 类基 金份 额 0 注:M 为投资金额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 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 )A 类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若投资者选择认购 A 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或,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或,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某投资人在认购期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 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其 对应认 购费率为0.6%, 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 为50 元, 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 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 (1+0.6%)=99,403.58 元 认购费用=100,000 -99,403.58=596.42 元 认购份额=(99,403.58 +50)/1.00=99,453.58 份 (2 )C 类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若投资者选择认购 C 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长信 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5 例二,某投资人在认购期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 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认 购金额 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 +50)/1.00=100,050 份 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首次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确认成功的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 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认购利息折算 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长信 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6 二、 募 集方 式及 相关 规定 (一) 本次基金的募集, 在募集期内将面向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者同时公开发售。基金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二) 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 直销柜台或销售机构认购的首次单 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 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 销 售机构的代销网点接受投资人每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 元, 若代销机构有 关于交易级差规定的,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 即不得撤销。


(四 )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 长信 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7 三、 认 购的 开户 及认 购程 序 (一) 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 本公司的基金账户。


1、 已有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 本公司的基金账户的开户。 2、 尚无 基金账 户的投 资者,可 直接办 理基金 账户的开 户, 本 公司可 为其 分 配 基金账户。 3、 已通 过本基 金管理 人指定的 代理销 售机构 或直销 中心 办理 过基金 账户注 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 4、 已通 过本基 金管理 人指定的 代理销 售机构 或直销中 心办理 过基金 账户注 册手续的投资者, 拟通过其他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的, 必须先在 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账户登记业务。 (二 )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 1、 在基金募集期间,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向认购金额不低于 1 元 的投 资者办 理开户(或账户注册) 、认购手续。 2、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期间每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6 :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 受理) 。 3、 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C、资金结算账户的原件及复印件; D、开通传真交易的投资者,签署《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 E、填写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加盖印鉴章); B、企业 法人营 业执照 和副本的 原件及 复印件 、组织机 构代码 证和税 务登记长信 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8 证原件及复印件; 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 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D、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 E、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F、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G、指定 银行账 户的银 行《开户 许可证 》或《 开立银行 账户申 请表》 原件及 复印件; H、签署《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 I、填写 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机构客户版本); J、 预留印鉴表。 (上述原件供查验, 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 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 ) 4、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 业务申请表》; B 、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 现 金 存 款 凭 证 回 单 联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C、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机构 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A、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 业务申请表》; B、 划付认购资金的银行凭证客户联回单复印件 。 C、 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 经其签字的 复印件; 尚未开户 的投资者 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5、 认购资金的缴纳


投资者需按照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 在办理认购前将足额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 清算账户。 表:公司直销账户列 表 长信 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9 直销账 户一 :中 国农 业银 行 户








名: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直 销专 户) 开





行: 中国农 业银 行上 海市 卢湾 支行 账








号: 03492300040003423 联行行 号: 30398 直销账 户二 :中 国建 设银 行 户





名: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开


户 行: 中国建 设银 行上 海市 浦东 分行营 业部 账





号: 31001520313050002399 联行行 号: 52440 人行大 额支 付系 统行 号: 105290061008 直销账 户三 :中 国银 行 户








名: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开





行: 中国银 行上 海市 浦东 分行 账








号: 445559213730 联行行 号: 40358 人行大 额支 付系 统行 号: 104290003582 直销账 户四 :中 国工 商银 行 户





名: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开


户 行: 中国工 商银 行上 海市 分行 营业部 账





号: 1001202919025804062 联行行 号: 20304005 人行大 额支 付系 统行 号: 102290020294 直销账 户五 :招 商银 行 户





名: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开


户 行: 招商银 行上 海分 行营 业部 账





号: 216089229110001 联行行 号: 82051 人行大 额支 付系 统行 号: 308290003020 直销账 户六 :交 通银 行 户





名: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开


户 行: 交通银 行上 海浦 东分 行 账





号: 310066580018004768770 联行行 号: 066580 人行大 额支 付系 统行 号: 301290050844 直销账 户七 :浦 东发 展银 行 户





名: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开


户 行: 浦发银 行上 海漕 河泾 支行 账





号: 076648-97460153850000011 人行大 额支 付系 统行 号: 310290097462 直销账 户八 :中 国民 生银 行 户





名: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开


户 行: 中国民 生银 行上 海分 行营 业部 账





号: 0201014040000935 人行大 额支 付系 统行 号: 305290002012 长信 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0 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单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认购的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和投资者名称,并确保募集期间工作日当日 16:30 前到账。投资者若未按上述 规定划付资金, 造成认购无效的, 本公司和直销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 责任。 若投资者当日未将足额资金划付到账, 则以资金到账日作为认购申请的受理 日(即有效申请日)。 6、注意事项: (1 )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 ) 基金销售机构将核验合格的投资者基金账户注册资料, 在 T 日汇总后, 按规定数据格式上传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注册登记机构应于 T+1 日 (如 T+1 日为 非工作日, 则顺延至其后一个工作日, 下同) 对该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投资 者可于T+2 日对基金账户开立的有关信息进行查询。 (3 )投资人 T 日提交 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对认购接受情况 进行查询。 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 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 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4 )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认购时间内办理 。 (四)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1、 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募集期间的 24 小时均可进行认购, 但工作日 16:30 之后以及法定节 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 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 开户时投资者需接受本公 司认可的身份验证方式。 3、 认购流程 A、投资 者通过 网上交 易系统开 立基金 账户当 日,即可 使用开 户证件 号码或 交易账号登录进行基金的认购业务。 B、投资 者通过 本公司 网上交易 系统认 购本基 金,相关 流程请 参见本 公司关 于网上直销的相关公告。 C、已经成功提交的认购申请不 得撤销。 4、 缴款方式 长信 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1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 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 方式缴款。 (五) 银行类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本基金的银行类代销网点, 此程序原则上仅供投资者 参考, 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新增代销机构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 准。 (1 )业务办理时间 以各代销网点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为准。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申请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A、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B、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a、 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b、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C、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 a、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b、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机构投资者申请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A、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B、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企业 法人营 业执照 和副本的 原件及 复印件 、组织机 构代码 证和税 务登记 证原件及复印件; 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 发的注册 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原件供查验, 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 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及复印件; d、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长信 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2 C、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a、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b、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六) 券商类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券商类代销网点, 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 具体 程序以各代销机构 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机构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 业务办理时间 以各代销网点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为准。 2、 资金 账户的 开立( 已在该代 销网点 处开立 了资金账 户的客 户不必 再开立 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C、代销网点指定的银行存折(储蓄卡)。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资金 账户开 户申请 表(加盖 机构公 章和法 定代表人 章), 已开立 了资金 账 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B、企业 法人营 业执照 和副本的 原件及 复印件 、组织机 构代码 证和税 务登记 证原件及复印件; 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 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原件供查验, 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 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D、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E、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F、预留印鉴; G、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 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 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长信 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3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D、代销网点指定的银行存折(储蓄卡); E、上海 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B、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D、代销网点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 可申请认购 本基金。个人投资 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A、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D、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网点的电话委托、 自助/热自助委托、 网上交易委 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A、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B、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D、代销网点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E、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 自助/热自助委托、 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 申请。 长信 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4 四、 清 算与 交割 (一)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 何人不得动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 的具体数额 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长信 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5 五 、募 集费 用 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 会计师费、 律 师费等费用可以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认购费中列支,不得从基金财产中 支 付 。若基金募集失败,募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 长信 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6 六 、基 金的 验资 与基 金合 同的 生效 1、基金 募集期 限届满 ,本基金 具备基 金备案 条件的, 基金管 理人应 当自募 集期限届 满之日 起 10 日内聘请 法定验 资机构 验资,自 收到验 资报告 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3、基金 募集期 间的信 息披露费 、会计 师费、 律师费以 及其他 费用, 不得从 基金财产中列支。 4、如基 金募集 失败, 基金管理 人应以 其固有 财产承担 因募集 行为而 产生的 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 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 银行同期 活期存款利息。 长信 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7 七 、本 次募 集有 关当 事人 和中 介机 构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海 )自 由贸 易试 验区银 城中 路 68 号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银城 中 路68 号9 楼 邮政编 码 200120 批准设 立机 关 中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批准设 立文 号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基金 字[2003]63 号 注册资 本 壹亿伍 仟万 元人 民币 设立日 期 2003 年5 月9 日 组织形 式 有限责 任公 司 法定代 表人 叶烨 电话 021-61009999 传真 021-61009800 联系人 魏明东 存续期 间 持续经 营 经营范 围 基金管 理业 务 , 发起 设立 基金 , 中 国证 监会批 准的 其他业 务 (依 法须 经批准 的项 目, 经相 关部 门批准 后方 可开 展经 营活 动 ) 股权结 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7350 万元 49% 上海海 欣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 5149.5 万元 34.33% 武汉钢 铁股 份有 限公 司 2500.5 万元 16.67% 总计 15000 万元 100%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成立日期:1987 年12 月22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123,350,416 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37 号 联系人:潘琦 长信 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8 联系电话:(0755) 2216 8257 (三) 销售机构 1 、直销中心:长信基金 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银城 中 路68 号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68 号时 代金 融 中心 9 楼 法定代 表人 :叶 烨 联系人 :王 瑞英 电话:021-61009916 传真:021-61009917 客户服 务电 话:400-700-5566 公司网 站:www.cxfund.com.cn 2 、场外代销机构 (1)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李 建红 联系人 :邓 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户服 务电 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 平安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中 路 1099 号 平安 银行 大厦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中 路 1099 号 平安 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孙 建一 联系人 :张 莉 电话:0755-22166118 传真:0755-25841098 客户服 务电 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3) 长江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办公地 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杨 泽柱 联系人 :李 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 务电 话:95579 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4) 光大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联系人 :刘 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 务电 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5) 国都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10 层 长信 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9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10 层 法定代 表人 :常 喆 联系人 :李 弢 电话:010-84183389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6) 平安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 场 8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 场 8 楼(518048 ) 法定代 表人 :杨 宇翔 联系人 :石 静武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客户服 务电 话:95511 —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7) 申万 宏源 证券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0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联系人 :黄 莹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 务电 话:95523 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8) 兴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268 号 办公地 址: 浦东 新区 民生 路 1199 弄 证大. 五道 口广 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联系人 :夏 中苏 电话:021-38565785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9) 中国 银河 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陈 有安 联系人 :宋 明 电话:010-66568888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 ) 上海 长量 基金 销售 投资顾 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高翔 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大 道555 号裕 景国 际 B 座16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跃伟 联系人 :马 良婷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1 ) 上海 好买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场中 路 685 弄 37 号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 路1118 号 鄂尔 多 斯国际 大 厦 903-906 室 长信 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0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联系人 :苗 汀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 务电 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2 ) 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5 号 3C 座7 楼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联系人 :朱 钰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1818-188 网址:fund.eastmoney.com (13 ) 上海 汇付 金融 服务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南 路 100 号金 外滩 国际 广 场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南 路 100 号金 外滩 国际 广 场19 楼 法定代 表人 :冯 修敏 联系人 :陈 云卉 电话:021-33323999-5611 传真:021-33323830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202819 网址:www.chinapnr.com (14 ) 上海 陆金 所资 产管 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09 单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 表人 :郭 坚 联系人 :宁 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5 ) 上海 联泰 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富特 北 路277 号3 层310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长宁 区福 泉北 路 518 号 8 座 3 楼 法定代 表人 :燕 斌


联系人 :陈 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户服 务电 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16 ) 上海 利得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宝 山区 蕴川 路 5475 号1033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浦东 新区 峨山 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沈 继伟 联系人 :徐 鹏 电话:86-021-50583533 传真:86-021-50583633 客户服 务电 话:400-067-6266 网站:http://a.leadfund.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基金份额,并及时公告。 长信 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1 (四) 与本基金有关的注册登记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信息类 型 注册登 记机 构 律师事 务所 会计师 事务 所 名称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司 上海源 泰律 师事 务所 毕马威 华振 会计 师事 务 所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海 )自 由贸 易试验 区银 城中 路 68 号9 楼 上海市 浦东 南 路 256 号 华夏银 行大 厦 1405 室 北京东 长安 街 1 号东 方 广场 东2 座 8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银城 中路 68 号9 楼 上海市 浦东 南 路 256 号 华夏银 行大 厦 1405 室 上海南 京西 路 1266 号恒 隆广 场 50 楼 法定代 表人 叶烨 廖海( 负责 人) 姚建华 联系电 话 021-61009999 021-51150298 021-22122888 传真 021-61009800 021-51150398 021-62881889 联系人 孙红辉 廖海、 刘佳 王国蓓 长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 二 〇一 六年 七 月十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