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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企(510810)

上海国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中证 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已获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1265 号注册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1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管 理 人 为 汇 添 富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下简称 “ 本公
司 ”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本基金自 2016 年 7 月 11 日 至 2016 年 7 月 22 日 进行发售。投资者可 选
择 网 上 现金认 购 、 网下现 金 认 购和网 下 股 票认购 3 种 方式 。 其 中,网 下 现 金 发
售和 网下股票 发售的日期为 2016 年 7 月 11 日 至 2016 年 7 月 22 日,网 上现金发
售的日期为 2016 年 7 月 20 日至 2016 年 7 月 22 日, 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
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3 、 本 基金募 集 对 象为 符 合 法 律法规 规 定 的可投 资 于 证券投 资 基 金的个 人 投
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4 、 本 基金网 上 现 金发售 通 过 具有基 金 代 销业务 资 格 及 上海 证 券 交易所 会员
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 。 
5、网下现金 和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是本基金管理人。 
6、 本基金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 股票发售代理机构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
户(以下简称 “ 上海证券账户” )。 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已有上海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尚无上海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 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上海 A 股 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上海 A 股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 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 场交易, 如投资人需要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 赎回, 则应开立上海 A 股账户。 8 、 认 购 费 用 由 投 资 者 承 担 , 认 购 费 率 或 认 购 佣 金 最 高 不 超 过 认 购 份 额 的 0.8% ,详情参见下文。 9、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 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其 整数倍 , 最高不得超过 99,999,000 份。 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 累计认购份额不设 上限。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 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 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 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 金认购的, 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5 万份以上 (含 5 万份) , 投资人可多次认购, 累 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 投资者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 单只股票 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 1000 股, 超过 1000 股的部分须为 100 股的整数倍, 用以认 购的股票必须是中证 上海国企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投资者可以多 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10、 网上现金认购本基金时, 投资者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 备足认购资 金, 办理认购手续。 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 投资人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 销指定的认 购申请。 网下现金认购本基金时, 投资者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 到销售网点办理相关 认购手续, 并备足认购资金。 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如需撤回以销售机构的规 定为准。 。 网下股票认购本基金时 , 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 , 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 到 销售网点办理认购手续, 并备足认购股票。 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如需撤回以 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 11、 基金销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 认购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 果为准。 12、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 生的利息, 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 为准; 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 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 计入基金财产, 不折算为 投资者基金份额; 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至登记机构进行 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13、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6 年 7 月 6 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 和 《 证券时报》 上的 《 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 14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合 同 、 招 募 说 明 书 及 本 公 告 将 同 时 发 布 在 本 公 司 网 站 (www.99fund.com )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5、 募集期内, 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或者变更发售代理机构, 敬请留意近期 本公司及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或拨打本公司及各发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咨询。 16、 投资者可拨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电话 (400-888-9918) 或发售代 销机构的咨询电话垂询认购事宜。 17、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并及时公告。 18、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名单,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有关部门认可后, 予以公告。 本基金上市后, 未登记在申购 赎回代理券商的基金份额只能进行二级市场买卖, 如投资者需进行上述份额的 申 购赎回 交易,须 转托管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19、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并承担基金投 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 因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 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基金管理 人在基金管理 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同时由于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特定风 险还包括: 标的指数的风险, 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基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 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参考 IOPV 决 策和 IOPV 计算错误的风 险、 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 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等等。 本基金的投 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 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 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 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 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 与货币市场基金, 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 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同时本基 金为指数基金, 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 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 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 《基金合同》 、 《 招募说明书》 等基金法律文件, 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 资 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基金法》 、 《基金 合同》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募集, 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公司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 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 本公告。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 1.00 元初始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投资者按 1.00 元初始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 破 1.00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 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 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 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 行负担。 本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 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 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一 、 本 次 募集 基 本 情 况 (一)基金名称 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证上 海 国 企 ETF ;场内 简称:上海国企,基金认购代码:510813)。 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 (二)基金类别和运作方式 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五)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购 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其 他 投 资人。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 构 投 资 者 指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条 件 可 以 投 资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境内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中国境内证 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六)销售机构 1、 发 售 协调 人 (1) 主 协 调人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副 主协 调 人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 网 下 现金 和 网 下 股票 发 售 直 销机 构 汇添富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288号6幢538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868号建工大唐国际广场A 座7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23 传真:(021)50199035 联系人: 陈卓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免长途话费) 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 网址:www.99fund.com


3、 网 下 现金 和 网 下 股票 发 售 代 理机 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网 上 现金 发 售 代 理机 构 投资者可直接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 券公司: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同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盛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恒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华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金 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源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讯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华信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 券有限公司、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太平洋证券股份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7 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 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 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中 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排 名不分先后,以 上交所发布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发售本基 金,并及时公告。 (七)基金募集期与发售时间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 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基金的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 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自2016年7月11日至2016 年7月22日 进行发售。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 认购、 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 种方式。 其中, 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 发 售 的 日期为2016 年7月11 日 至2016 年7 月22 日 , 网 上现金 发 售 的日期 为2016 年7 月20 日至2016 年7 月22 日 , 如 上海证 券 交 易所对 网 上 现金认 购 时 间作出 调 整 , 本 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的情况提前终止或延迟发售时间, 但最迟不得超过 3个月的基金募集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八)基金备案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 (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按基金合同约定的估值方法计算的 价值) 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依 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 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若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届满, 本基金不符合基金合同备案条件, 则 本公司承担全部募集费用, 将已募集资金及利息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天内退 还基金认购人,发售代理机构将已冻结的股票解冻。 二 、 发 售 方式 及 相 关 规定 ( 一)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 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 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 理人 和其 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的认购。 ( 二) 本 公 司 直 销 中 心 接 受 每 笔 认 购 份 额 须 在5 万 份 以 上( 含5万份) 的 网 下 现 金认购申请。 本公司直销中心接受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的网下股 票认购申请。 ( 三) 发 售 代 理 机 构 接 受 投 资 人 单 一 账 户 每 笔 认 购 份 额 需 为1,000 份 或 其 整 数倍 , 最 高不 得 超 过99,999,000 份的 网 上 现 金认 购 申 请 ,以 及 单 只 股票 最 低 认 购 申报股数为1000股, 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 股的整数倍的网下股票认购申请。 ( 四) 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 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 制。 ( 五) 本 基 金 的 销 售 渠 道 为 基 金 管 理 人 及 其 指 定 发 售 代 理 机 构 办 理 基 金 发 售业务的营业场所。 ( 六) 投资者通 过 基 金 管 理 人 进 行 网 下 现 金 认 购 的 有 效 认 购 资 金 在 募 集 期 间产生的利息, 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 记录为准; 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 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 计入基金财产, 不折 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至登记机构 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三 、 基 金 认购 方 式 与 费率 1、 基金的认购方式 本基金 认购采用份额认购方式。 2、 认购费用 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认购费率 最高不超过认购份额的0.8% , 认购 费率如 下表所示: 认购份额M (份) 认购费率 M<50万份 0.80% 50万份≤M<100 万份 0.40% M≥ 100 万份 每笔1000 元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认购费率收取认 购费用。 发售代理机构办理 网上现金认购、 网下现金认购、 网下股票认购时 可参 照上述费率结构, 按照 不高于0.8% 的标准收取一定的佣金。 投资者申 请重复现金 认购的,须按每笔认购申请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 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 认购费用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 (1 ) 通过基 金 管 理人进 行 网 下现金 认 购 的投资 者 , 认购以 基 金 份额申 请 , 认购费用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 (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 认购费率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 认购价格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 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 认购费用。 例1 : 某投资者到本公司直销网点认购100,000份基金份额, 假定认购金额产 生的利息为10 元,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金额=1.00× 100,000× (1 +0.8%) =100,800元 认购费用=1.00× 100,000× 0.8% =800元 净认购 份额=1.00× 100,000+10/1.00=100,010 份 即 投 资 者 需准 备100,800 元 资 金 ,方 可 认 购 到100,000 份 本 基 金 基 金份 额 , 假 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10元,则投资人可得到100,01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2 )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者, 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 认购佣金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0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 (1+佣金比率)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 佣金比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 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 纳认购佣金。 例2 : 某投资者到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1,000份本基金, 假设该发售代理 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0.8% ,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金额=1.00× 1,000× (1 +0.8%) =1,008 元 认购佣金=1.00× 1,000× 0.8% =8 元 净认购金额=1.00× 1,000=1,000元 即投资者需准备1,008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同通过发售代理机 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 (3 ) 通过基 金 管 理人或 发 售 代理机 构 进 行网下 股 票 认购的 投 资 者,认 购 以 单只股票股数申请。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股票认购, 投资者只可选择以现金 方式支付认购费用;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 在允许的条件下, 投 资者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佣金。 认购费用的支付方式以各发 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进行网下认购,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 (第 i 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 有效认购数 量)/基金份额面值 其中:


(1)i 代表投资人提交认购申请的第 i 只股票,如投资人仅提交了 1 只股票 的申请,则 i =1。 (2)“ 第 i 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 ” 、 “有效认购数量”由 基金管理人确认,具体规定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i) 如投资者 选择以现金支付认购费用 (佣金) , 则其需支付的认购费用 (佣 金)按以下公式计算: 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 认购费用(佣金)=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 费用(佣金)比率 ii) 如投资者 选择以基金份额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则其需 支付的认购佣金按以 下公式计算:


认购佣金= 认购份额/(1+ 佣金比率)× 佣金比率 投资者实际获得的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佣金/1.00 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认购佣金的计算保留到整数位,小数点后部分舍去。 例3 : 某投资者持有中证上海国企指数成份股中股票A 和股票B 各10,000股和 20,000 股 , 至 某 发 售 代 理 机 构 网 点 认 购 本 基 金 , 以 现 金 支 付 认 购 佣 金 。 假 设T 日 股票A 和 股 票B 的 均 价 分 别12.50 元和6.50 元 , 基 金 管 理 人 确 认 的 有 效 认 购 数 量 为 10,000 股股票A 和20,000股股票B , 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0.8% , 则其 可 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如下: 认购份额=(10,000× 12.50)/1.00 +(20,000× 6.50)/1.00 =255,000份 认购佣金=1.00× 255,000× 0.8% =2,040元 即投资者可认购到255,000份本基金份额, 并需另行支付2,040元的认购佣金。 如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支付认购佣金, 则其可得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 购佣金为: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 (1+ 佣金比率)× 佣金比率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佣金/1.00 例4( 续例3): 假设该投资者以基金份额的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则投资者最终可 得的净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 12.50)/1.00 +(20,000× 6.50)/1.00 =255,000份 认购佣金=1.00× 255,000/ (1+0.8% )× 0.8% =2,023元(小数点后部分舍去) 净认购份额=255,000 - 2,023/1.00 =252,977份。 四 、 投 资 者开 户 1、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 户 (以下简称 “ 上海证券账户”)。已购买过由汇添富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者, 其拥有的汇添富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 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已有上海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2 尚无上海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 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上海 A 股 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上海 A 股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 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2、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 )如投资人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①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级 市场交易, 如投资人需要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 赎回, 则应开立上海 A 股账户。 ②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 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办 理开户手续。 (2 )如投资人已开立上海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①如投资人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 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②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当日无法进 行认购, 建议投资人 在进行认购前至少 1 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五 、 认 购 程序 ( 一 ) 网 上现 金 认 购 1 、 认 购 时 间 :2016 年7 月20 日 至2016 年7 月22 日 上午9:30 —11:30 和下午 1:00 —3:00 (周六、 周 日及节假 日 不受理) 。 如上海证 券 交易所对 网 上现金认购 时间作出调整,我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2 、 认 购限额 : 网 上现金 认 购 以基金 份 额 申请。 单 一 账户每 笔 认 购份额 需 为 1,000 份 或 其 整 数 倍, 最 高 不 得 超 过99,999,000 份 。 投 资 者 可 以 多 次 认 购, 累 计 认 购 份额不设上限。 3、 认购手续: 投资者直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 (1 )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 )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 ) 投资者 可 通 过填写 认 购 委托单 、 电 话委托 、 磁 卡委托 、 网 上委托 等 方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 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 二 ) 网 下现 金 认 购 A.直销机构 1、 认购时间:2016年7月11 日至2016年7 月22日9:00-17:00 (周六、 周日 及节假日不受理) 。 2 、 认 购限额 : 网 下现金 认 购 以基金 份 额 申请。 投 资 者通过 基 金 管理人 办 理 网 下 现 金 认 购 的, 每 笔 认 购 份 额 须 在5 万 份 以 上( 含5 万份) 。 投 资 者 可 以 多 次 认 购, 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3 、 认 购手续 : 投 资者可 以 到 基金管 理 人 直销中 心 提 供下列 资 料 办理基 金 的 认购手续。 (1 )个人投资者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3) 上海证券账户(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2 )机构投资者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 1)加盖机构公章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 2)加盖机构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基金授权委托书》; 4)加盖机构公章的《预留印鉴卡》; 5)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6)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7)加盖公章的机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8)加盖公章的预留银行账户的开立证明文件复印件。 9) 上海证券账户(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复印件(加盖公章)。 4 、 认 购缴款 : 投 资者申 请 认 购本基 金 , 应首先 将 足 额认购 资 金 以银行 认 可 的付款方式,划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账户一:


账户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卢湾支行


银行账号:98990153850000015 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4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310290000290 账户二: 账户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徐家汇支行 银行账号:121902331810623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308290003100 账户三: 账户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001202929025807250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2290020294 5、注意事项: 1) 投资者在认购时不能使用汇添富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 而需使用 上海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 ) 若 投资者 的 认 购资金 在 认 购申请 当 日 17:00 之 前未 到 达 本公司 指 定 的 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无效。 3 ) 投 资者若 未 按 上述规 定 划 付款项 , 造 成认购 无 效 的,汇 添 富 基金 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B. 发 售 代 理机 构 1 、 认 购时间 :2016 年7 月11 日至2016 年7 月22 日 ( 周 六、周 日 及 节假日 不 受 理), 具体 业务办理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2 、 认 购限额 : 网 下现金 认 购 以基金 份 额 申请。 投 资 人通过 发 售 代理机 构 办 理网下现金认购的, 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 具体请遵循各发售代 理机构的规定。 3、认购手续: 投资者直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 (1 )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 )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 ) 投资者投资人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网下现金认购的委托申请书。申报一经确认, 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5 ( 三 ) 网 下股 票 认 购 1 、 认 购 时 间 :2016 年7 月11 日至2016 年7 月22 日 上午9:30 —11:30 和下午 1:00 —3:00 (周六、 周 日及节假 日 不受理) , 具体业务 办 理时间以 各 发售代理机 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手续: (1) 开立上 海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 (2) 在上海A 股 账 户 中 具 备 足 够 的 符 合 要 求 的 中 证 上 海 国 企 指 数 成 份 股 和 已 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3) 投资者 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 4. 特别提示: 投资人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股票认购, 并及时履行因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 六 、 清 算 与交 割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网上 现 金 认 购 和 通 过 发 售 代 理 机 构 进 行 网 下 现 金 认 购 的 有 效 认 购 资 金 在 登 记 机 构 清 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 计入基金财产, 不折算为投资者基 金份额; 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 日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本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由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注册登记。 七 、 募 集 费用 本次基金募集过程中所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 披露费、 会计师费和律 师费等募集费用从基金认购费用中列支, 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若在募集期结束 时,基金仍不能满足法定备案条件,则募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八 、 基 金 的验 资 与 备 案 发售期截止后, 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 和股 票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若基金符合法定备案条件, 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后, 发布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 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6 若基金不符合法定备案条件, 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 并将已募集 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划出,退还基金 认购人 ,发售代理机构将已冻结的股票解冻。 九 、 本 次 募集 当 事 人 或中 介 机 构 ( 一 ) 基 金管 理 人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 288 号 6 幢 538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2 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88 传真:(021)28932998 网址:www.99fund.com 电子邮件:service@99fund.com ( 二 ) 基 金托 管 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 易会满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洪渊 ( 三 ) 销 售机 构 1、 发 售 协调 人 (1) 主 协 调人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胡月茹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29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7 东方证券网站:www.dfzq.com.cn (2) 副 主协 调 人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wan Hongyuan Securities Co., Ltd.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30 亿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邮编:200031 )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swhysc.com


联系人:黄莹


2、 网 下 现金 和 网 下 股票 发 售 直 销机 构 汇添富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288号6幢538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868号建工大唐国际广场A 座7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23 传真:(021)50199035 联系人: 陈卓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99fund.com 3、 网 下 现金 和 网 下 股票 发 售 代 理机 构 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8 联系人:胡月茹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29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东方证券网站:www.dfzq.com.cn 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基金业务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程高峰 、万鸣 客服电话:95597 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9 网址:www.htsc.com.cn 5)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网址:http://www.pingan.com 6)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邮编:830002 )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联系人:李巍 7)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wanHongyuanSecuritiesCo.,Ltd.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30 亿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 电话委托:021-962505 国际互联网网址:www.swhysc.com 联系人:黄莹 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联系电话:010-6656843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4、 网 上 现金 发 售 代 理机 构 投资者可直接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 券公司: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同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1 股份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盛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恒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华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金 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讯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华信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 券有限公司、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太平洋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 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 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中 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排 名不分先后,以上交所发布为准) 。 (四)登 记结 算 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2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朱立元 ( 五 ) 律 师事 务 所 和 经办 律 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 六 ) 会 计师 事 务 所 和经 办 注 册 会计 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吴港平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 层 邮政编码:100738 公司电话: (010)58153000 公司传真: (010)85188298 签章会计师:徐艳、汤骏 业务联系人:汤骏 十 、 网 下 股票 认 购 清 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 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表所示, 但是募集期结束前已公告 的将被调出 中证上海国企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网 下 股 票认购 日 前 3 个 月 个 股的交 易 量 、价格 波 动 及其他 异 常 情况, 决 定 是 否 对 个 股 认购规 模 进 行限制 , 并 在网下 股 票 认购日 前 至 少 3 个 工 作日公 告 限 制 认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3 购规模的个股名单。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下 述股票中未限制认购规模的股票。 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 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 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 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 报。 募集结束前, 如标的指数成份股出现调整, 则调入名单中的股票将也纳入认 购清单。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600104 上汽集团 600278 东方创业 600119 长江投资 600170 上海建工 600629 华建集团 600626 申达股份 601727 上海电气 600827 百联股份 600612 老凤祥 600018 上港集团 600748 上实发展 600841 上柴股份 600606 绿地控股 600637 东方明珠 600825 新华传媒 600649 城投控股 600848 上海临港 600773 西藏城投 600623 华谊集团 600618 氯碱化工 600616 金枫酒业 600820 隧道股份 600835 上海机电 600822 上海物贸 600754 锦江股份 600895 张江高科 600636 三爱富 600000 浦发银行 600662 强生控股 600284 浦东建设 600597 光明乳业 600648 外高桥 600621 华鑫股份 600009 上海机场 600630 龙头股份 600833 第一医药 601607 上海医药 600834 申通地铁 600628 新世界 600741 华域汽车 600073 上海梅林 600819 耀皮玻璃 600663 陆家嘴 600708 光明地产 600824 益民集团 601211 国泰君安 600651 飞乐音响 600097 开创国际 600837 海通证券 600639 浦东金桥 600622 嘉宝集团 600642 申能股份 600650 锦江投资 600838 上海九百 601601 中国太保 600675 *ST 中企 600692 亚通股份 600676 交运股份 600619 海立股份 600843 上工申贝 600826 兰生股份 600602 仪电电子 600679 上海凤凰 600958 东方证券 600604 市北高新 600272 开开实业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