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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转型创新(002810)

金信转型创新: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 2 金信转型 创新成 长灵活 配置 混合型发 起式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份额 发售公 告




































































目录 重要提示 ............................................................................................. 3 第一部分


本次募 集的基本情况 ...................................................... 6 第二部分


发售方 式及相关规定 .................................................... 10 第三部分


个人投 资者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 13 第四部分


机构投 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 16 第五部分


清算与 交割 .................................................................... 20 第六部分


基金的 验资与备案 ........................................................ 21 第七部分


本基金 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22 3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 示 1 、 金 信 转 型 创 新 成 长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 本 基 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5 月 10 日证监许可[2016]1007 号文注 册公开募集。 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募 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 对本基金 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是 契约型开 放式证券 投资基 金 。 3 、 本 基 金 的 管 理 人 为 金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下 简 称 “ 金 信 基 金 ” 或 “本 公司”),托管人为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 以下 简 称 “ 招商银行 ” ) , 注 册 登记人为 金信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 4、本基金于 2016 年5 月20 日至 2016 年6 月3 日 通 过 金 信 基 金 直 销 渠 道 以 及 各 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 售 之 日 起 计 算 。 本 公 司 也 可 根 据 基 金 销 售 情 况 在 募 集 期 限 内 适 当 调 整 基 金 发 售 时 间,并及时公告。 5 、 本 基 金 发 售 对 象 为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可 投 资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个 人 投资 者、 机 构 投 资 者 和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资 者 以 及 法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购 买 证 券 投资 基金 的 其他 投资 人 。 6 、 投 资 者 欲 认 购 本 基 金 , 需 开 立 本 公 司 基 金 账 户, 已 经 在 本 公 司 开 立 基 金账 户的 投 资者 可免 于 办 理 开户 手 续。 除 法 律法 规 另有规 定 外 , 每 个投 资 者 仅 限 开立 和 使 用一 个 本公司基金账户。 在 基金募集 期间, 投 资者的开 户和认 购 申请 可同时办理 。 投资者不得 非法利用 他 人账户或资 金进行认 购 ,也不得违 规融资或 帮 助他人 违 规进行认购。 投资者已 提交的身份证 件或身份 证明文件如已 过有效期 ,请及时办理 相关更新手续,以免影响认购。 7、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 元,认购价 格为 1.00 元。 投资者 认购基金份 额时,需 按 照销售机构 规定的方 式 全额交付认购 款 项 。 投 资 者可 以 多 次认 购 本 基 金 份额 , 首 次认 购 本 基 金最 低 金 额为 1000 元 ,追 加 认 购最 低 金 额为 1000 元 。认 购申 请 经注 册登 记 机构 确认 后 ,投 资者 不 可撤 销 申 请。 8 、 基 金 销 售 网 点 对 申 请 的 受 理 并 不 表 示 对 该 申 请的 成 功 确 认 , 而 仅 代 表 该基4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金销 售 网 点 确 实 接 受 了 认 购 申 请 , 申 请 的 成 功 确 认应以基 金 注 册 登 记 人 的 确认结 果 为准。投资者 应在基金 合同生效后到 其办理认 购业务的销售 网点查询 最终确认情况 和有效认购份 额。基金 管理人及销售 机构不承 担对确认结果 的通知义 务,投资者本 人应主动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结果。 9 、 本 公 告 仅 对 “ 金 信 转 型 创 新 成 长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发 售的 有 关事项和 规 定 予 以 说 明 。 投 资 者 欲 了 解 “ 金信转型创 新 成 长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 金 ” 的详 细情况 , 请 详细 阅 读发布在 金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官 方 网 站 (www.jxfunds.com.cn ) 上 的 《 金 信 转 型 创 新 成 长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募说明书》 。投资 者 亦可 通 过本 公 司 网 站下 载 基 金申请 表 格 和 了解 基 金 发 售 相 关事宜。 10 、 本基 金 通 过 本 公 司直 销 机 构 和 各 代 销 机 构的网点 为 投 资 者 办 理 基 金 认 购等 业务 。 各销 售机 构 的 业 务办 理 网点 、 办理 日 期 和时间 等 事项 请 参照 各 销 售 机 构的 具 体 规 定 。 在 本 基 金 发 售 期 间 , 除本公告所列的 代销机构外 , 如 增 加 其 他代销机构, 将 及时 公 告。 11 、投资者 所 在 地 若 未 开 设 基 金 销 售 网 点 , 请 拨 打 本 公 司 的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66-2866) 咨 询 购买 事 宜。 12、 本基 金 募 集期 间 部 分销 售 机构周 六 、 周 日 仍然受 理认购 业 务 , 所受 理 的 认 购 委 托与下一交易 日 合并办理 ,具体情 况可咨 询 相关销售 机构 。 13、 风险 提示 : 本基金 投 资于 证 券市 场 , 基金 净值会因 为证券市 场 波动等因 素产生 波 动, 投资 者根 据 所持有 的 基 金份 额 享 受基 金 收益, 同时 承 担 相应 的 投 资风 险 。 投资 者 在投 资 本 基金 之前 , 请 仔细 阅 读 本基 金 的招 募 说 明 书和 基 金合 同 , 全面认 识 本 基金 的 风险 收 益 特 征 和 产 品 特 性 , 并 充 分 考 虑 自 身 的 风 险承受 能 力 , 理 性 判 断 市场,谨 慎 做出投 资 决策。 投资本 基 金 可 能遇 到 的 风险 包 括 : 因整 体政治 、 经济 、 社 会等 环 境因 素 对 证券市 场 价格 产生影 响 而 形成的 系 统 性风 险 , 投资 对 象或 对 手方违 约引发 的 信 用风险 , 投资 对 象流动 性 不 足 产 生 的 流 动性风险 ,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基金管 理 实施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管理 风 险 , 本 基 金的特 定 风 险 等 。 基金的过往 业 绩 并 不 预 示其未 来 表 现 。 基金管 理人依 照 恪尽职 守 、 诚实 信 用 、 谨 慎 勤 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财 产 , 但 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也不保 证 最低收 益 。 14、本基金 管理人可 综 合情况对发 售安排做 适 当调整。本 公司拥有 对 本基金 份5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6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第一部 分


本次募集的基 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2810 ) 二、基金类别与运作方式 基金类别: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发售价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 1.00 元人币,认购价格为1.00元人民币。





五、募集规模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的最低募集金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律法规和 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 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人。





七、认购申请的确认 投资者对本基金的认购申请成功与否及其确认情况应以本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2 个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 7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八、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 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时间自2016年5月20 日至2016年6月3日。募集期届满 后若本基 金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 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发起资金的提供方承诺 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 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 起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 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 人将会另行公告。 募集期期满后,若未达到基金备案 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延长募集期时间并 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若3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基 金备案条件,则本基金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 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 认购人。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 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 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次基金募集过程中所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 费和 律师费等募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若本基金募集失败,募集费用由基金管 理人承担。 九、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502 8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定代表人:殷克胜 联系人: 陈瑾 电话:0755-82510315 传真:0755-825103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66-2866 网址:www.jxfunds.com.cn (二)代销机构 (1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客服电话: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耿冠华 联系方式:0755-82558103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联系方式:0571-88911818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4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9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联系方式:021-5450999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10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第二部 分


发售方式及相 关规定 一、本基金在发售期内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网点向投资者公 开发售。 二、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全额交付认购款 项。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 。认购申请 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后,投资者不可撤销申请。 三、投资者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如尚未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需按销售机 构的规定,提出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开户和认购申 请可以同时办理,一次性完成,但认购申请的确认必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 件。已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需再次 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可办理增开交易账户 业务。 四、认购方式与认购费用 1 、认购方式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2 、认购费用 本基金在认购 时收取认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 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份额对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 差别的认购费率。具体如下: (1 )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 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1.2% 100 万元(含)-250 万元 0.8% 250 万元(含)-500 万元 0.6% 11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00 万元(含)以上 按笔收取,每笔1000 元 注:上述认购费率适用于除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投资者。 (2 )特定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 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0.3% 100 万元(含)-250 万元 0.2% 250 万元(含)-500 万元 0.15% 500 万元(含)以上 按笔收取,每笔1000元 注:上述特定认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 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未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 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在法律法 规允许的前提下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 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五、认购份额的计算 1 、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1 +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 净 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资金利息)/1.00 元 (2 )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 固定金 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 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资金利息)/1.00 元 2 、认购份额的计算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量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2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例如: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对应的认购费 率为1.2% ,若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0 元,基金份额初始面 值为1.00 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 金额=100,000/(1+1.2%) =98,814.23 元 认购费用=100,000 -98,814.23 =1,185.77 元 认购份额=(98,814.23+50)/1.00 =98,864.23 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 可得到98,864.23 份本基 金基金份额。 13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第三部 分


个人投资者的 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通过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办 理 开户和认购 的程序 1、受理开户 及认购的 时间 直 销 业 务 受 理 时 间 为 交 易 日 上 午 9:30-11:30 , 下 午 13:00-15:00 , 工 作 日 15:00 之后 以及法 定 节假日的认购申请 ,视为下 一工作日 提交的 认 购申请。 2、开户及认 购程序 登录 本公司网 站 www.jxfunds.com.cn 参阅《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业 务规则 》 ,了 解如何 办 理开户和 认购等业 务。 二、通过金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直 销 柜台办理 开 户 和认购的程序 1、金信基金管理有 限 公司直销 资金专户 (1)账户名 称: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账号:44201503500052560925 大额实时支付号:105584000407





全国联行行号:56780 2、个人投资 者办理开 户和认购 的程序 (1 ) 开户及 认购的业 务办理时间 开户及认购 的业务 办 理时间为 基金发 售 日上午 9:30 至下午 15:00。 (2)开户及 认购程序 1 )投资者认 购 本 基 金 时,须将 足额的 认 购资金 , 自 开立基金 账 户 时 预 留 的 银行 账 户 ,汇 入本章第( 二)条第1 款列明 的 本公司 指定直销 资金 专户。 2 )开户和认 购手续需本人前往 直销机 构 , 提 供 下 列资料 办 理基金 的 开 户 和 认购 手续 :





























投 资者 类型 开 户资 料 境内 投 资者 港 澳台 投 资者 未 成 年 人 投 资 者 (1)个人账户业务申请表 √ √ √ 14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 √ √ (3 ) 投 资 者 本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原 件 加 正 反 面 复 印 件 ( 有 效 证 件 包 括 身 份 证 、 军 官 证 、 士 兵 证 、 户 口 本 、 警 官 证 、 文 职 证 、 中 国 护 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胞证) √ √ √ (4 ) 投 资 者 本 人 银 行 借 记 卡 ( 存 折 ) 原 件 加 复印件 √ √ √ (5)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加复印件





(6)公安机关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7 ) 监 护 人 的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以 及 法 定 监 护 关 系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 (8 ) 证 券 账 户 卡 ( 若 有 且 需 开 立 中 登 基 金 账 户时提供) √ √ √ ①客户有效 身份证 件 ( 居 民 身 份 证 、 军 官 证 、 士 兵 证 、 警 官 证 等 ) 原 件 及复印 件; ② 若 委 托 他 人 办 理 时 , 还 须 提 交 经 公 证 的 代 理 委托 书 及 代 办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及 其 复印件; ③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法定监护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 ④投资者指 定的任 一 同名银行 账户的 银 行卡/ 存 折原 件及复印 件 ; ⑤签署《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一份; ⑥填写《个人账户业务申请表 》一 份 ; ⑦公安机关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⑧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加复印件; 三、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开户 及 认 购 手 续 的 ,具体办理程 序 以各代销机构 的规定为准。 个 人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直 销 网 点 、 电 子 直 销 渠 道 及 各 代 销 机 构 营 业 网 点 办 理 本 基金的认购。 个 人 投 资 者 开 立 基 金 账 户 成 功 后 , 基 金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将 向 投 资 者 分 配 基 金 账号。个人投资者可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 2 个工作日起到开户网点办理开户 业务确认手续。 15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四、注意事项 (1 )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 )投资人T 日 提 交 开 户 申 请 后 , 可 于T+2 日后(包括T+2 日,如遇非工作日 网 点 不 办 公 则 顺 延 ) 到 办 理 开 户 网 点 查 询 确 认 结 果 , 或 通 过 本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中 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3 )投资人T 日 提 交 认 购 申 请 后 , 可 于T+2 日后(包括T+2 日,如遇非工作日 网点不 办公 则顺 延)到 办理认 购网 点查 询认购 接受情 况, 或通 过本公 司客户 服务 中心、 网上 查询 系统查 询。认 购确 认结 果可于 基金合 同生 效后 到本公 司直销 中心 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4 )投资人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5 )个 人投 资者 申请 认购基 金时 不接 受现金 ,投资 人必 须预 先在用 于认购基 金的银行卡(折)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6 )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 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16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第四部 分


机构投资者的 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 二、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 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9 :30 至 15 :00。 三、普通机构投资者开户或账户登记 普通机构投资者需要填写由我司提供的以下表单,并按要求盖章、签字: (1 ) 《机构账户业务申请表》 (普通机构版) ; (2 ) 《金信基金直销业务授权委托书》 ; (3 ) 《金信基金直销预留印鉴卡》 ; (4 ) 《 金 信 基 金 直 销 传 真 交 易 协 议 》 一 式 两 份 ( 如 不 开 通 传 真 委 托 , 则 不需提 供) ; (5 ) 《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 除上述业务表单外,投资者还需出示以下资料的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彩章)的复印件:


(6 )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最 新 年 检 副 本 ( 或 民 政 部 门 等 颁 发 的 注 册 登 记 书 ) 、 组 织 机 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7 )银行账户证明(与我司资金往来的银行账户) ; (8 )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9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 (10)若需开立中登基 金账户或场外 ETF 账户,需出示证券账户卡。 四、机构投资者以资产管理计划或理财计划等以产品名义开户或账户登记 A、如果 为资产管 理人 申请开户 或账户登 记, 需要填写 由我司提 供的 以下表单, 并按要求盖章、签字: (1) 《机构账户业务申请表》 (普通机构版) ; (2) 《金信基金直销业务授权委托书》 ; (3) 《金信基金直销预留印鉴卡》 ; 17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 ) 《 金 信 基 金 直 销 传 真 交 易 协 议 》 一 式 两 份 ( 如 不 开 通 传 真 委 托 , 则 不 需 提 供) ; (5) 《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 除上述业 务表单外 ,投 资者还需 出示以下 资料 的原件, 并提供加 盖单 位公章(彩 章)的复印件:


(6)企业 营业执 照最 新年检副本 (或民 政部 门等颁发的 注册登 记书 ) 、组织机构 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7)银行账户证明(与本 公司资金往来的银行账户) ; (8)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9)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 (10)若需开立中登基金账户或场外 ETF 账户,需出示证券账户卡 (11)提 供产品相 关资 料:产品 合同(截 取表 述产品基 本信息、 投资 范围、投资 限 制 的 相 关 页 ) 、 产 品 获 批 证 明 或 备 案 证 明 文 件 ( 如 证 监 会 出 具 的 同 意 开 展 客 户 资 产 管理业务资 格的证 明、 理财计划备 案报告 等) 以及我司以 谨慎原 则认 为需要提供 的其 他文件或证件。





B、如果 为资产托 管人代理 开户或账 户登 记,应由 托管人和 管理 人分别填 写及提 供以下材料并按要求盖章、签名: 序 号 资料 清单 托 管人 管 理人 备注 1 机构账户业务申请表(托管类 资产版) √ 双 方 共 同 填 写 , 加 盖 托 管 部 门 章+ 托 管 部 门 负 责 人 签 章+ 账 户 类 经 办 人签章+管理人单位公章 2 金信基金直销预留印鉴卡 √ √ 托管人和管理人分别提供办理账户 类业务、交易类业务的印鉴卡 3 金信基金直销业务授权委托书 √ √ 托管人和管理人分别授权账户业 务、交易业务经办人 4 金 信 基 金 直 销 传 真 交 易 协 议 (各一式两份) √ √ 不开通传真委托,则不用提供 5 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 卷 √


18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 管理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书





7 管理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8 管理人税务登记证





9 管理人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





10 交易类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 件 √


11 证券账户卡


√ 如有且需开通中登基金账户时方需 提供 12 资产管理计划合同以及证监会 备案文件 √ 如果以资管计划名义开户需提供。 资产计划合同提供载明资管计划基 本信息、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的那 几页即可 13 银行账户证明 √


银行账户证明也可由管理人提供 14 托管行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书 √


15 托管人(行长)对托管部门负 责人的授 权委托书 √


16 托管部门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


17 账户类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 件 √


18 托管协议 √


提供协议首页、由托管人办理账户 类业务条款的那一页以及尾页双方 盖章页即可 注:1 、资料(1 )- (5 )可通 过我司官网- 客服中心- 表单下 载打印,请用正楷准确填妥并按表单要求盖章签名; 2 、资料(6 )- (12 )由管理人 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管理人公章; 3 、资料(13 )- (18 )由托管 人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托管部门章。 五、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支票结算”或“电汇 结算”方式通 过银行汇入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201503500052560925 19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大额支付号:105584000407


开户行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 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并确保在认购期间每日15:00前到账。投资人 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 无效的,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 任。 六、注意事项 (1 )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 )投资人T 日提交开 户申请后,可于T+2 日 到本公司查询确认结果,或通 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本公司将为投资人寄送确认书。


(3 )投资人T 日提交认 购申请后,可于T+2 日 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 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认购份额确认结果 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 上查询系统查询。 (4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20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第五部 分


清算与交割 一、本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的募集专户 中,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收入折算成基金认购份额, 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或未获得确认的认购资金将于基金登记机构确认 为无效后 3 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三、基金募集结束后,基金登记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 基金合同的约定,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 21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第六部 分


基金的验资与 备案 一、基金备案和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 售之日起3个月内,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 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承诺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 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 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 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2、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 公告。 3、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 得动用。有效认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期形 成的利息折成基金份额,归基金投资者 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 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 承担。 22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第七部 分


本基金募集 当 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502 法定代表人:殷克胜 电话:0755-82510315 传真:0755-82510305 联系人:朱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866-2866 网站:www.jxfunds.com.cn 二、基 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张燕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 机构


名称: 金信基金管 理 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 圳 市 前 海 深 港 合 作 区 前 湾 一 路 1 号 A 栋 201 室 ( 入 驻 深 圳 市 前 海 商 务 秘 书 有 限 公 司 )


23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办公地 址: 深 圳 市福 田 区 益田 路 6001 号 太平金 融 大厦1502


法定代 表人 : 殷 克 胜 电话:0755-82510315 传真:0755-82510305 联系人:陈瑾 客户服务电话:400-866-2866 网站:www.jxfunds.com.cn ( 二 ) 代 销 机 构 (1 ) 广 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 、38、39、41、42、 43、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客服电话: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35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号楼9 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 耿冠华 电话:0755-82558103 客服电话:95517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24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龙田路195号3C 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金信基金管 理 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 圳 市 前 海 深 港 合 作 区 前 湾 一 路 1 号 A 栋 201 室 ( 入 驻 深 圳 市 前 海 商 务 秘 书 有 限 公 司 )


办公地 址: 深 圳 市福 田 区 益田 路 6001 号 太平金 融大厦 1502


法定代 表人 : 殷 克 胜 联系人:陈瑾 电话:0755-82510315


传真:0755-82510305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66-2866


网站:www.jxfunds.com.cn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华阳路 112 号2 号楼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区 302 室 负责人: 颜学海 电话:021-58773177 传真:021-58773268 经办律师: 张兰、周淑贞 25 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联系人: 张兰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 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 8888


传真:021-2323 8800


经办会计师:薛竞、曹阳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5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