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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黄金ETF联接A(000307)

易方达黄金ETF联接:关于基金之C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关于 易方 达黄 金交 易型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 基金 联接 基金 之 C 类 基 金 份额 开 放日 常申 购、 赎回 、转 换和
定 期定 额投 资业 务的 公告 
公 告送 出日期 :2016 年 7 月 2 日 
1.公 告基 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黄金 ETF 联接 
基金主代码 0003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5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易 方 达 黄 金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联 接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
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6 年 7 月 4 日 
赎回起始日 2016 年 7 月 4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6 年 7 月 4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6 年 7 月 4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6 年 7 月 4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方达黄金 ETF 联接 A 易方达黄金 ETF 联接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307 002963 
该 分 级 基 金 是 否 开 放 申
购、赎回(转换、定期定
额投资) 
是 是 
注: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以下简称 “本 基金” ) 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增设 C 类基金份额, 同时本 基金原份额变更为 A 类 基金份额。









































































































































2 并自 2016 年 7 月 4 日起开放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 赎回、 转换和定 期定 额投资 业务 。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包括 A 类、C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 已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开放申购、 赎回、 转换 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详见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刊登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2.日 常申 购、赎 回、 转换 和定 期定额 投资 业务的 办理 时间 (1)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的申购、 赎回、 转换或定期 定额投资, 具体办理时间为 上海黄金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的交 易时间 ,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 开 放 式 证 券投 资 基金 联接 基 金 基 金合 同 》 ( 以下 简 称 “ 《 基金 合 同》 ” )的规定公 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上海黄金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 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 办法》 ”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 ) 基 金 管 理 人 不 得 在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之 外 的 日 期 或 者 时 间 办 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购、 赎回、 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 出申购、 赎回、 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其基金份 额申购、 赎回、 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 转 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 3.日 常申 购业务 3.1 申 购金 额限 制 (1) 投资者通过非直 销销售机构或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 本 公司 ” ) 网上交易系统首 次申购 C 类基金份额 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 追 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投资者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 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 1,000 元。 在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需 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 投资 者将当 期分 配的基 金收 益转购 基金 份额或 采用 定期定 额投 资计划 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 (3) 投资 者可多 次申 购,对 单个 投资者 累计 持有份 额不 设上限 限制 。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 基金 管理人 可以 在法律 法规 允许的 情况 下,调 整上 述规定 申购 金额的 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 整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3.2 申 购费 率 (1)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变更收费方 式, 调整后的申购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 ) 中列示。 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 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 金管 理人可 以 在不违反 法律 法规规 定 及基金合 同约 定的情 况 下根 据 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 或针对特定渠道、 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4.日 常赎 回业务 4.1 赎 回份 额限 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 C 类基金份额 赎回 ,C 类基金份额单 笔赎回 或转换不得少于 10 份 (如该帐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 某类基金余额不足 10 份, 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 该类基金全部份额) ; 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 机构托管的 该类基金余额不足 10 份时,基金 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 托管的 该类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各销 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 基金 管理人 可以 在法律 法规 允许的 情况 下,调 整上 述规定 赎回 份额的 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4.2 赎 回费 率 (1)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4 持有时 间( 天) C 类 份额 赎回 费率


0-29 0.10% 30 及 以上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有期 少于 30 天(不含)的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 用 全 额 计 入 基 金 财 产 。 (2) 基金 管理人 可以 在基金 合同 规定的 范围 内调整 赎回 费率或 变更 收费方 式, 调整后的赎回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 上述 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 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基金 管理人 可以 在不违 反法 律法规 规定 及基金 合同 约定的 情况 下根据 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 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 或针对特定渠道、 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5.日 常转 换业务 5.1 转 换费 率 (1)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 C× (1-D)/(1+G)+F]/E H=B× C× D J=[B× C× (1-D)/(1+G)]× G 其中,A 为转入的基金 份额;B 为转出的基金 份额;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 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 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 为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仅限 转出基金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财富快 线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 易 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和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 或者短期理财基金转 出时对应的累计未付收益 (转出基金为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和 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G 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H 为转出 基金赎回费;J 为申购 补差费。









































































































































5 (2)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 2)转 入基 金时, 从申 购费用 低的 基金向 申购 费用高 的基 金转换 时, 每次收 取申购补差费用; 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 不收取申购 补差费用 (注: 对通过 直销中心申购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特定投资群体基金份额 的申购费, 以除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费为比 较标准 ) 。申 购补 差费 用按照 转换金 额对 应的 转出基 金与转 入基 金的 申购费 率差 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 申 购 费 率 的 差 异 情 况 而 定 。 3)转 出基 金时, 如涉 及的转 出基 金有赎 回费 用,收 取该 基金的 赎回 费用。 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基金合同 、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 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具体转换费率举例 1) 当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为转出基金, 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为转入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0-29(含)天,赎回费率为 0.10% ; 持有期限 30 天及以上,赎回费率为 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 对于直销中心的特定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 0-1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2% ; 转换金额 100 万(含)-5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16% ; 转换金额 500 万(含)-10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1% ; 转换金额 1000 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 1000 元/ 笔 。 ii 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 0-1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2% ; 转换金额 100 万(含)-5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1.6% ; 转换金额 500 万(含)-10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1% ; 转换金额 1000 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 1000 元/ 笔 。 2)当本基金 C 类基金 份额为转入基金,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6 金 A 类 基金份额为转出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基金份 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0-29 (含)天,赎回费率为 0.75% ;


持有期限 30(含)-364(含)天,赎回费率为 0.1% ; 持有期限 365 (含)-729(含)天,赎回费率为 0.05% ; 持有期限 730 (含)天以上,赎回费率为 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 对于直销中心的特定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 0-1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转换金额 100 万(含)-5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转换金额 500 万(含)-10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转换金额 1000 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 0。 ii 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 0-1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转换金额 100 万(含)-5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转换金额 500 万(含)-10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转换金额 1000 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 0。 3)本基金 C 类基金份 额 从 2016 年 7 月 4 日 起参加盈米财富开展的转换费 率优惠活动, 详细活动内容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本公司或 盈米财富的相关公告或通 知 , 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增加或调整非直销销售机构;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 系统等进行本基金和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的转换费率, 详见本公 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非特定投资群体)持有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10,000 份,持 有 20 天,现欲转换为 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出基金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100 元,转入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0 元, 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 0.10% , 申购补 差费率为 2.0% 。转换份额计 算如下:









































































































































7 转换金额= 转 出 基 金 申 请 份 额× 转 出 基 金 份 额 净 值=10,000× 1.100=11,000.00 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换金额×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1,000.00× 0.10%=11 元 申购补差 费= (转 换金 额- 转 出基 金赎回 费)× 申购补差 费率÷ (1 +申 购补差 费率)= (11,000.00-11)× 2.0%÷ (1+2.0%)=215.47 元 转换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11+215.47=226.47 元 转入金额= 转换金额- 转 换费=11,000.00-226.47=10,773.53 元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 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0,773.53÷ 1.020=10,562.28 份 5.2 其 他与 转换 相关的事 项 (1)可转换基金 易方达 平稳 增长 证券投 资基金 、易 方达 策略成 长证券 投资 基金、 易方 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 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 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 达科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中小 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科汇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科翔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资源行业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双 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沪深 300 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双月利 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新兴成长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 易 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纯债 1 年定









































































































































8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 基金、 易方达沪深 300 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联接基金、 易方达 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改革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易方达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新丝路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安心回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新享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 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国防 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 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恒久添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财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2)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办理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 资者需 到同时 销售 拟转 出和转 入两只 基金 的同 一销售 机构办 理基 金的 转换业 务。 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注: 好买基金、 和讯信息、 汇付金融、 积木基金、 天天基金、 同花顺、 宜信 普泽、盈米财富、中证金牛、众禄金融和本 公司直销机构开放本基金 C 类基金 份额 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 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 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 金转 换是指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按照《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管理 人届 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 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 2)基 金转 换只能 在同 一销售 机构 进行。 转换 的两只 基金 必须都 是该 销售机 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9 3)基 金转 换以份 额为 单位进 行申 请。投 资者 可以发 起多 次基金 转换 业务, 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计算结果按照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 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 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 金转 换后, 转入 的基金 份额 的持有 期将 自转入 的基 金份额 被确 认之日 起重新开始计算。 6)C 类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 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本 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 10 份 (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 该 类基金余额不足 10 份, 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 类基金全部份额) ; 若某笔 转换导致投资者在 该 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余额不足 10 份时,基 金管理人有 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 类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若 本基 金单个 开放 日内的 基金 份额净 赎回 申请( 赎回 申请份 额总 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 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 , 即认为是 发生了巨额 赎回。 发生巨额赎回时, 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 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 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 回,将 采取相 同的 比例 确认( 除另有 公告 外) ;在转 出申请 得到 部分 确认的 情况 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投 资者 办理基 金转 换业务 时, 转出方 的基 金必须 处于 可赎回 状态 ,转入 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 转换业务遵循 “ 先进 先出 ” 的业务规则, 即份 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 份额注 册日期 在后 的后 转换出 ,如果 转换 申请 当日, 同时有 赎回 申请 的情况 下, 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 处理原则。 10)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 照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份额计算结 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4)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0 投资者 T 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工作日为投资者 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 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 一般情况下, 投资 者自 T+2 工作日起有权 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5)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1)因 不可 抗力导 致基 金无法 正常 运作 或 者无 法接受 转换 转入申 请, 因不可 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转换转出款项或无法接受转换转出申请 。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本基金投资的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 4)基 金管 理人认 为接 受某笔 或某 些转换 申请 可能会 影响 或损害 现有 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时。 5)目标 ETF 暂停估值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6) 目标 ETF 暂停转换 、 暂停上市或目标 ETF 停牌, 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暂 停本基金转换。 7)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基 金销售 机构 或注册 登记 机构的 异常 情况导 致基金销售系统、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8)基 金资 产规模 过大 ,使基 金管 理人无 法找 到合适 的投 资品种 ,或 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 9)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10)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 基金 转换业 务的 解释权 归基 金管理 人, 基金管 理人 可以根 据市 场情况 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的规定之 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 费率水平、 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 但应在调整生效前 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定 期定 额投资 业务 (1) 定期 定额投 资业 务是指 投资 者可通 过基 金管理 人指 定的销 售机 构提交 申请, 约定每期扣款时间、 扣款金额, 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 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 申 请 的 一 种 长 期 投 资 方 式 。 (2)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好买基金、 和讯信息、 汇付金融、 积木基金、 陆金所资管、 天天基金 、 同花









































































































































11 顺、 新浪仓石、 宜信普 泽、 盈米财富、 中证金 牛、 众禄金融 和本公司网上交易系 统 开通本基金 C 类基 金份额 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其他销售本基金 C 类基金份 额 的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可 不再特别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 销售机构。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安排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本基金 C 类基金 份额 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元,不 设金额 级差。 各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规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 销售机构将 按照与投 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 扣款金额扣款, 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 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 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 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 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本基金 C 类基金份 额 的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 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 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 发生 限制申 购或 暂停申 购的 情形时 ,除 另有公 告外 ,定期 定额 投资与 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他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6)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业务规则与相关公告请登录本 公司网站查询。 7. 基 金销 售机 构 7.1 场 外销 售机 构 7.1.1 直 销机 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F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12 联系人:温海萍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F 邮政编码:510620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0-85102506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703 室 邮政编码:100033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10-63213377 (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2706-2708 室 邮政编码:200121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1-50476668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客户服务传真:020-387988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7.1.2 场 外非 直销 机构 (1) 大智慧 注册地址: 中国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 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 1103 单元 办公地址: 中国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 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 1103 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13 联系人:印强明 电话:021-20219188 传真:021-20219923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19931 公司网站:https://8.gw.com.cn/ (2) 好买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 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21-20613600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www.ehowbuy.com (3) 和讯信息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电话:021-20835785 传真:021-2083587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站:http://licaike.hexun.com/ (4) 汇付金融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 19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 1801 号 7 层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陈云卉 电话:021-33323999









































































































































14 传真:021-3332383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公司网站:www.chinapnr.com (5) 积木基金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 2 号盈科中心 B 座裙楼二 层 法定代表人:董浩 联系人:牛亚楠 电话 010-65951887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公司网站:www.jimufund.com (6) 陆金所资管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7) 天天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5 (8) 同花顺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四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传真:0571-86800423 网址:www.5ifund.com


(9) 新浪仓石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8 号理想国际大厦 90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8 号理想国际大厦 903 室 法定代表人:张琪 联系人:付文红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邮箱:fund@staff.sina.com.cn 网址:http://www.xincai.com/ (10) 宜信普泽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法定代表人: 沈伟桦 联系人: 王巨明 电话:010-52855713 传真:010-85894285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站:www.yixinfund.com (11) 盈米财富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1201-1203









































































































































16 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电话:020-89629019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12) 中证金牛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彭运年 联系人:陈珍珍 电话:010-59336529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站:www.jnlc.com (13) 众禄金融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 www.zlfun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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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基 金份 额净 值公告的 披露 安排 本公司根据 《基金合同》 和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 招 募 说 明书 》 (以 下简 称 “ 《 招 募说 明 书》 ” ) 的 有 关 规定 , 通过 中国 证 监 会 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介、 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 布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17 9.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 转换和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的详细情 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 (2) 基金 管理人 应以 交易时 间结 束前受 理有 效申购 、赎 回和转 换申 请的当 天作为申购或赎回或转换申请日 (T 日) , 在正 常情况下, 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 投资者应在 T+2 日后 (包 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 赎回和转换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 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 赎回和转换申请。 申购、 赎回和转换的确认以注册 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 投资者应及时 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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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4) 风险 提示: 本公 司承诺 以诚 实信用 、勤 勉尽责 的原 则管理 和运 用基金 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 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