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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B(150262)

医疗B: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年 4 月 8 日证监许可【2015 】596 号文注册,
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以下简称 “ 招
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证 券 市 场 , 基 金 净 值 会 因 为 证 券 市 场 波 动 等 因 素 产 生 波 动 , 投 资 者 根 据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 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需充 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 因政治、 经济、 社会 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 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 管理风险, 本 基 金 的 指 数 投 资 风 险 、 上 市 交 易 风 险 、 杠 杆 机 制 风 险 、 折/ 溢 价 风 险 、 股指期 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以及份额配对转换及份额折算等业务办理过程中的特定风险等 。 本 基 金 为 股 票 型 指 数 基 金 , 具 有 较 高 预 期 风 险 、 较 高 预 期 收 益 的 特 征 , 其 预 期 风 险 和 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 来看,华宝医疗 A 份额具有较低风险、收益 相对稳定的特征;华宝医疗 B 份额具 有较高风 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华宝医疗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 如在基金存续期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华宝医疗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 50,000 份, 超过 50,000 份的须是 1,000 份的 整 数 倍 , 且 每 笔 认 购 最 高 不 得 超 过 99,999,000 份。场 内 申 购 的 单 笔 申 购 申 请 的 最 低 金 额 为 50,000 元。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者 在 进 行 投 资 决 策 前 , 请 仔 细 阅 读 本 基 金 的 《 招 募 说 明 书 》 及 《 基 金合同》 等信息披露文件, 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 断 基金是否和 投资者的风 险承受能力 相适应 ,自 主判断基金 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 投资决策 ,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 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 金 管 理 人 提 醒 投 资 者 基 金 投 资 的 “ 买 者 自 负 ” 原 则 , 在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后 , 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5 月 21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数据 未经审计。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一 、 《 基 金合同 》 生 效日期 本基金自 2015 年 5 月 11 日到 2015 年 5 月 15 日向 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生 效。 二 、 基 金管理 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 金融中心 58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 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总经理:HUANG Xiaoyi Helen ( 黄小 薏 ) 成立日期:2003 年 3 月 7 日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 -38505888 联系人:章希 股权结构: 中方股东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51% 的股份 , 外方股东领先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持有 49% 的股份。 (二) 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 、 董事会成员 郑安国先生, 董事长, 博 士、 高级经济师。 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发行部经理、 投资部 经理、南方 证券有限公 司投资银行 部总经理助 理、南方证 券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 副总经理 、 南方证券公司研究所总经理级副所长、 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总经理、 总裁、 董事长。 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 中国 太 平洋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 HUANG Xiaoyi Helen (黄 小薏)女士,董事,硕士。曾任加拿大 TD Securities 公司 金 融分析师,Acthop 投资公 司财务总监。2003 年 5 月加入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 公司营运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Lionel PAQUIN 先生,董事 ,硕士。曾在法国财政部、法国兴业银行、领先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从事监察、风险管理和专户平台等业务,现任领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Alexandre Werno 先生,董 事,硕士。曾在法兴集团从事内审监察及国际业务战略风险 管理工作;曾任法国兴业银行全球市场执行董事、中国业务发展负责人。2013 年 5 月加入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公司任总经理高级顾问 ,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胡光先生, 独立董事, 硕士。 曾任美国俄亥俄州舒士克曼律师事务所律师、 飞利浦电 子 中国集团法律顾问、 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现任上海胡光律师事务所主任、 首席 合伙人。 尉安宁先生, 独立董事, 博士。 曾任宁夏广播电视大学讲师,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 所助理研究员, 世界银行农业经济学家, 荷兰合作银行东北亚区食品农业研究主管, 新希望 集团常务副总裁,比利时富通银行中国区 CEO 兼上海分行行长,山东亚太中慧集团董事长。 现任上海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志宏先生, 独立董事, 硕士。 曾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 所合伙人, 苏 黎世金融 服 务集团中国 区董事长。 现任华彬国 际投资(集 团)有限公 司高级顾 问。 2 、监事会成 员 Anne MARION-BOUCHACOURT 女士,监事,硕士 。 曾任普华 永 道总监, 杰 米尼咨询 金 融 机构业务副总裁, 索尔文国际副总裁, 法兴集团人力资源高级执行副总裁兼执行委员会委员。 现任法兴集团中国区负责人,集团管理委员会委员。 欧江洪先生, 监事, 本科 。 曾任宝钢集团财务部主办、 宝钢集团成本管理处主管、 宝钢 集团办公室 (董事会办 公室)主管/ 高级秘书、 宝钢集团办 公厅秘书室 主任。现任 华宝投资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贺桂先先生 ,监事,本 科。 曾任华 宝信托投资 有限责任公 司研究部副 总经理, 现任 华宝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营运副总监。 3 、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郑安国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HUANG Xiaoyi Helen (黄 小薏)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Alexandre Werno 先生, 常务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任志强先生 ,副总经理 ,硕士。曾 任南方证券 有限公司上 海分公司研 究部总经理 助理 、 南方证券研究所综合管理部副经理, 华宝信托投资责任有限公司发展研究中心总经理兼投资 管理部总经理、 华宝信托投资责任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董事会秘书, 华宝证券经纪有 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2007 年 8 月加入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华宝兴业行业精选混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 向辉先生, 副总经理, 硕士。 曾在武汉长江金融审计事务所任副所长、 在长盛基金管 理 有限公司市 场部任职。2002 年加入华宝兴业基 金公司参与 公司的筹建 工作,先后 担任公司 清算登记部总经理、营运副总监、营运总监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月华先生, 督察长, 硕 士。 曾在冶金工业部、 国家冶金工业局、 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单 位工作。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 、本基金基 金经理 胡洁女士, 金融学硕士。 2006 年 6 月 加入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先后在交易部、 产品开发部工作, 担任量化投资部高级数量分析师兼任投资经理助理的职务。2012 年 10 月 起任上证 180 成长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宝兴业上证 180 成 长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5 月 21 日起 任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6 月 4 日起任华宝兴业中证 1000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5 、权益投资 决策委员会成员 任志强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 刘自强先生, 投资副总监、 华宝兴业动力组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华宝兴业 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兴业国策导向混合型证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闫旭女士, 助理投资总监、 国内投资部总经理、 华宝兴业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华宝兴业收益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华宝兴业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范红兵先生, 助理投资总监、 华宝兴业医药生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华 宝兴业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胡戈游先生, 助理投资总监、 华宝兴业宝康消费品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华宝兴业品 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华宝兴业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曾豪先生,研究部总经理。 6 、上述人员 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1 、 依法募集 资 金 , 办 理 或 者 委 托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定 的 其 他 机 构 代 为 办 理 基 金 份 额 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本基 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 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 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 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 、半年度 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 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 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 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 以基金 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 、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 基金管理人将遵守 《基金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 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 )将其固 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 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 金财产 或者职务之便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 挪用基金财产; (6 ) 泄 露 因 职 务 便 利 获 取 的 未 公 开 信 息 、 利 用 该 信 息 从 事 或 者 明 示 、 暗 示 他 人 从 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 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 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 承诺 (1 )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基 金 合 同 的 规 定 , 本 着 谨 慎 的 原 则 为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谋 取 最大利益;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 ) 不 利 用 职 务 之 便 为 自 己 、 代 理 人 、 代 表 人 、 受 雇 人 或 任 何 其 他 第 三 人 牟 取 不 当 利益; (3 ) 不 泄 漏 在 任 职 期 间 知 悉 的 有 关 证 券 、 基 金 的 商 业 秘 密 、 尚 未 依 法 公 开 的 基 金 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 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 易 活 动; (4 )不以任 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 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 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 操作风 险、合规性风险、信誉风险和事件风险(如灾难) 。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 搭建风险管理环境。 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 目标, 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 建立清晰的责任线路和报告渠道、 配备适当的人力资源、 开发适用的技术支持系统等内容。 (2 )识别风 险。辨识公司运作和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3 ) 分 析 风 险 。 检 查 存 在 的 控 制 措 施 , 分 析 风 险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及 其 引 起 的 后 果 并 将 风险归类。 (4 ) 度量风险。 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 既有定性的度量 手段, 也有定量的度量手段。 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严 重 程 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 ) 处 理 风 险 。 将 风 险 水 平 与 既 定 的 标 准 相 对 比 , 对 于 那 些 级 别 较 低 、 在 公 司 所 定 标准范围以内的风险,控制相对宽松一点,但仍加以定期监控,以防其超过预定标准 ; 而 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则制定适当的控制措施;对于一些后果可能极其严重的风险,则 除 了 严格控制以外,还准备了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 ) 监 视 与 检 查 。 对 已 有 的 风 险 管 理 系 统 进 行 实 时 监 视 , 并 定 期 评 价 其 管 理 绩 效 , 在必要时结合新的需求加以改变。 (7 ) 报 告 与 咨 询 。 建 立 风 险 管 理 的 报 告 系 统 , 使 公 司 股 东 、 公 司 董 事 会 、 公 司 高 级 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及时而有效地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 、内部控制 制度 (1 )内部风 险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 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 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 并渗透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有 效 性 原 则 。 通 过 设 置 科 学 清 晰 的 操 作 流 程 , 结 合 程 序 控 制 , 建 立 合 理 的 内 控 程 序 , 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 公司必须在精简高效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部门 和岗位,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公司固有财产、各项委托基金财产 、 其 他资产分离运作,独立进行; 相互制约原则。 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相互制约, 并通过切实可行的 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防火墙原则。 公司基金管理、 交易、 清算登记、 信息技术、 研究、 市 场营销等相关 部 门,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必须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 定 严 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防范措施; 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应当充分发挥各部门及 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尽量降低经营运 作成本,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合法合规性原则。 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 规章制度和各项规定, 并 在此基础上遵循国际和行业的惯例制订; 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 一位员工,不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审 慎 性 原 则 。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核 心 是 风 险 控 制 ,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制 订 要 以 审 慎 经 营 、 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适时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 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 经 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 时 进 行相应的修改或完善。 (2 )内部风 险控制的要求和内容 内 部 风 险 控 制 要 求 不 相 容 职 务 分 离 、 建 立 完 善 的 岗 位 责 任 制 和 规 范 的 岗 位 管 理 措 施 、 建立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建立授权控制制度、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 反 应 机制。 内部风险控制的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 市场管理业务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 信 息技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档案管 理控制、建立保密制度以及内部稽核控制等。 (3 )督察长 制度 公司设督察长, 督察长由公司总经理提名, 董事会聘任, 并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督察长的任免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 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 关专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 况 。 督察长发现基金及公司运作中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告知公司总经理和相关业务负责 人 , 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并监督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公司总经理对存在问题不 整 改 或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督察长应当向公司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4 )监察稽 核及风险管理制度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依据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在所赋予的权限内, 按照所规定 的程序和适当的方法,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监 察 稽 核 部 和 风 险 管 理 部 负 责 调 查 评 价 公 司 内 控 制 度 的 健 全 性 、 合 理 性 ; 负 责 调 查 、 评价公司有关部门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评价各项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对 内 控制度的缺失提出补充建议;进行日常风险监控工作;协助评价基金财产风险状况; 负 责 包括基金经理离任审查在内的各项内部审计事务等。 3 、基金管理 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书 (1 )基金管 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 )基金管 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三 、 基 金托管 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 】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 (010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 , 现有员工 110 余人, 大部 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 基金、 信托从业经验, 且具有海外工作、 学习或培训经历,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 中国银行已在境内、 外分行开展托 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 (一对多、 一对一) 、 社保基金、 保险资金、QFII 、RQFII 、QDII 、 境外三类机构、 券商资 产管理计划、 信托计划、 企业年金、 银行理财产品、 股权基金、 私募基金、 资金托管等门类 齐全、 产 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 在国内, 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 风险分析等增值 服 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6 年03 月 31 日, 中国银行已托管 446 只 证券投资基金, 其中境内基金 416 只, QDII 基金 30 只, 覆盖了股票型、 债券型、 混合型、 货币型、 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 满 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 秉 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 坚持 “规 范运作、 稳健经营” 的原则。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 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 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 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 内外部检 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 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 于 “SAS70 ” 、 “AAF01/06 ” “ISAE3402 ”和“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 阅 准 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5 年, 中国银行同时获得了基于 “ISAE3402”和“SSAE16” 双准则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 内控措施严密, 能够有效保 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相 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 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应当拒绝执行, 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报告。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 法规和其他 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 金合同约定 的, 应当及时 通 知基金管 理人,并及 时向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四 、 相 关服务 机 构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直销柜 台 名称: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 金融中心 58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 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 、38505732、021-38505888-301 或 30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 、50988055 网址:www.fsfund.com (2 )直销 e 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直销 e 网金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认/ 申购、 赎回、 转换等业务,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 交易网址:www.fsfund.com 。 2. 其他场外 销售机构 1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 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3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 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 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联系电话:0755-83198888 公司网址: 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4 )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 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5 )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 刘 晨、李芳芳 电话:021 -22169999 传真:021 -22169134 客户服务热线:95525 、4008888788 、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6 )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 -23219000 服务热线 :95553 、400 -8888 -001 或 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笑鸣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7 )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 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450 联系人:宋明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 )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400-8888-108( 免长 途费) 联系人:权唐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9 )长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 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热线:95579 或 4008-888-999


公司客服网址:www.95579.com 10 )东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4008-601555 网址:http://www.dwzq.com.cn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11) 华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公司网址: www.htsc.com.cn 客户服务热线:95597 12) 申万宏源 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30 亿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邮编:200031 )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swhysc.com


联系人: 黄莹 13 )平安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 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 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 周一 涵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38637436 公司网址: http://www. stock.pingan.com 14 )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中心三路 8 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 顾凌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15 )东方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3 层、25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胡月茹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29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16 )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38162212 联系人:黄英 客户服务热线:95562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17 )中信证 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2015 年 9 月 15 日并入 中信证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 座 22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 座 22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18 )中信证 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 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 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咨询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19 )华宝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 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邮政编码:200120 客服热线:400-820-9898 ,021-38929908 总部总机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公司网站: http://www.cnhbstock.com 20 )长城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 业大厦 14、16 、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热线:


0755-33680000 、400 6666 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21 )渤海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联系人: 蔡霆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958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http://www.bhzq.com 22 )中国中 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住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 超商务中心 A 座第 04 层、18-21 层 法定代表人: 高涛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服电话: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23 )安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 厦 35 楼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联系电话:0755-82558323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 陈剑虹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24 )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 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 丁学东 基金代销业务联系人:罗春蓉 、陈 曦、康楠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25 )中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网址:www.zts.com.cn 26 )华福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 厦 7 、8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96326 (福建 省外请加拨 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27 )信达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95321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8 )江海证 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刘爽 电话:0451-85863719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29 )国都证 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 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 王少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0 )东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法定代表人: 杨树财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客服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31 )德邦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阳路 510 号 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 建国际中心 26 楼 邮政编码:200122 注册资本:16.9 亿元人民 币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朱磊 联系电话:862168761616-8507 传真:862168767981 32 )华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 智中心 B1 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公司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网址:www.hazq.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318 、400-80-96518 (全国) 33 )东海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 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客服电话:95531 ;400-8888-588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网址:www.longone.com.cn 34 )中航证 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法定代表人: 王宜四 联系人:戴蕾 联系电话:0791-86768681 客服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35) 申万宏源 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wan Hongyuan Securities (Western) Co., Ltd.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邮编:830002 ) 法定代表人: 李季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户 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联系人: 王君 36) 中信期货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 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 14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 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 14 层


注册资本: 1604792982 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37 )和讯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 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 王莉 电话: 021-20835788 传真:021-2083587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38 )深圳市 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 杨懿 电话: 010-58325395 传真: 010-58325282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39 )深圳众 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公司网址: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客服热线:4006-788-887 40 )杭州数 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 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


0571-28829790 ,021-60897869 传真:


0571-26698533 客服热线:4000-76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41 )上海天 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 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3C 座 9 楼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法定代表人: 其实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42 )浙江同 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 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 :0571-88910240 网址:www.5ifund.com 客服:4008-773-772 45 )上海好 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 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9 客服热线:400-700-9665 好买基金交易网:www.ehowbuy.com 46 )上海陆 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14 楼 法人代表: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公司网站: www.lu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47) 上海联泰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3 层310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 燕斌 电





话: 021-52822063 传





真:021-52975270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网站:www.66zichan.com 48) 诺亚正行 (上海)基金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号 2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 场 B 座12 层


法人代表:汪静波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站:www.noah-fund.com 其它场外 销 售 机 构 情 况 详 见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公 告 及 基 金 管 理 人 届 时 发 布 的 调整销 售 机 构 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2 、场内销售 机构 本 基 金 办 理 场 内 认 购 、 申 购 和 赎 回 业务的销售机 构 为 具 有 基 金 销售 业 务 资 格 、 并 经 深 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 单位。 具体会员 单位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本 基 金 募 集 结 束 前 获 得 基 金 销售 资 格 的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会 员 单 位 可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认购业务。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三) 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明 联系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朱立元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 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 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 俞卫锋


联系电话:(86 21) 3135 8666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传真: (86 21) 3135 8600 联系人: 黎明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五)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 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 业天地 2 号 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曹阳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曹阳 五 、 基 金简介 基金名称: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 、 基 金的投 资 (一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 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在正常情况下, 本基金力争将 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 0.35% 以内 , 年跟踪 误差控制在 4% 以内。 (二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 中小板、 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 券 、 货币市场工具、 资产支持证 券、权证、 股指期货 以 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 但 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 , 投资于中证医疗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 成份股的市值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应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三 )投资策略 本基金原则上采取完全复制策略, 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 投资组合, 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地调整。 在正常情况下, 本基金 力争将基金 的净值增长 率与业绩比 较基准之间 的日均跟踪 偏离度绝对 值控制在 0.35% 以内 , 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 内。 在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变动、 增发、 配股、 分红等公司行为导致成份股的构成及权重发 生变化时, 由于交易成本、 交易制度、 个别成份股停牌或者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本基金无 法及时完成投资组合同步调整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其他合理的投资方法构建本基金 的实际投资组合,追求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的表现。 1 、资产配置 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按照中证医疗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 并根据 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 , 其中投资于中证医疗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市 值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每 个 交 易 日 日 终 在 扣 除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需 缴 纳 的 交 易 保 证 金 后 , 应 保 持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5% 的现金或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2 、股票投资 组合构建 (1 )股票投 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将采用完全复制法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中证医疗 指 数 的 收 益 表 现 。


(2 )股票投 资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所构 建的股票投 资组合将根 据标的指数 成份股及其 权重的变动 而进行相应 调整 。 同时, 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中的投资比例限制、 申购赎回变 动情况、 股票增 发因素等变化, 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适时调整, 以保证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之 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基金管理人 应当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 日起 6 个月内使本基金 的股票投资 组合比例符 合 基 金合同的约定。 1 )定期调整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根据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 2 )不定期调 整 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增发、 配股等股权变动而影响成份股在指数中权重的行为时, 本 基金将根据各成分股的权重变化及时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根据法律、 法规规定, 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它特殊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 本 基金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3 、债券投资 策略 本基金基于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 将投资于国债、 金融债等期限在一年期以 下的债券, 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 有效利用基金资产, 提高基金资产的投 资收益。 4 、股指期货 、权证等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在法律法规许可的前提下, 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运用权证、 股指期货等相关金融 衍生 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 以提高投资效率, 管理基金投资组合风险水平, 降低跟踪误 差,以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主要选择流动性好、 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 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 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 投资审批事项, 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中将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研究, 结合期权定价模型和我国证 券市场的交易制度估计权证价值, 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 杠杆策略、 价值挖掘策略、 获 利保护策略、 价差策略、 双向权证策略、 卖空有保护的认购权证策略、 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 证策略等。 (四) 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 1 、标的指数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是中证医疗指数。 2 、业绩比较 基准 中证医疗指数收益率×95%+同期银行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 发布或授权, 或标的指数由其他指数替 代、 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本基金管理人认为标的指数不宜继续作为跟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踪标的, 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 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 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和基 金名称。 若变更标的指数 、 业绩比较基准 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等 无实质性影响 (包括 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 指数更名等事项) , 则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 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标 的指数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等实质性变更, 则基金管理人应就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 具有较高预期风险、 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其预期风险和预 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 看,华宝医疗 A 份额具有较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华宝医疗 B 份额具有较高风险、 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六 )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 投资于股票 的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产 的 90% ,投资于中证医 疗指数成份 股 及 其备选成份股的市值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2 )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 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 证金后, 保 持不低于基 金 资 产净值 5 %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 )本基金 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4 )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5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 (6 )本基金 投资于同一 原始权益人 的各类资产 支持证券的 比例,不得 超过基金资 产 净 值的 10%; (7 )本基金 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8 )本基金 持有的同一( 指同一信用 级别) 资产支 持证券的比 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 持 证券规模的 10 %; (9 )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基金 投资于同一 原始权益人 的各类资产 支持证券, 不 得 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10 ) 本基 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 含 BBB)的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期 间 , 如 果 其 信 用 等 级 下 降 、 不 再 符 合 投 资 标 准 , 应 在 评 级 报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1 ) 基金 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 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 本基 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2 ) 本基金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40% ; (13)本基 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依据下列标准建构组合: 1 )本基金在 任何交易日 日终,持有 的买入股指 期货合约价 值,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 净 值 的 10%; 2 )本基金在 任何交易日 日终,持有 的买入期货 合约价值与 有价证券市 值之和,不 得 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 。 其中, 有 价证券指股票、 债券 ( 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 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3 )本基金在 任何交易日 日终,持有 的卖出期货 合约价值不 得超过基金 持有的股票 总 市 值的 20%; 4 )本基金所 持有的股票 市值和买入 、卖出股指 期货合约价 值,合计( 轧差计算) 应 当 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5 )本基金在 任何交易日 内交易(不 包括平仓) 的股指期货 合约的成交 金额不得超 过 上 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4)本基 金资产总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5)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 比例限制。 因证券/ 期货 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 并、基金规 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 使 基 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 应当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 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 投资组合比 例符合基金 合 同 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 或变更 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 制 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2 、禁止行为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承销证 券; (2 )违反规 定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 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 他基金份额,但是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其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 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法律、 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的证券, 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 应当符合基 金的投资目 标和投资策 略,遵循基 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优先 原则,防范 利益冲突 , 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 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 金托管人的同意, 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 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并 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 查。 法律 、 行政 法规或监管机构取消 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 限制。 (七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 和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 、基金管理 人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代 表基金独立 行使股东权 利 和债权人 权利 ,保护 基 金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 、不谋求对 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 、有利于基 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 、不通过关 联交易为自 身、雇员、 授权代理人 或任何存在 利害关系的 第三人牟取 任 何 不当利益。 (八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所载的数据截至 2016 年3 月31 日 , 本 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1 、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714,408,831.78 91.85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其中:股票 714,408,831.78 91.85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1,541,249.45 5.34 8 其他资产 21,872,101.47 2.81 9 合计 777,822,182.70 100.00 2 、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 )报告期 末 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511,662,005.41 66.67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34,293,757.56 4.47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7,413,978.20 6.18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13,542,868.02 1.76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980,160.00 0.52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03,516,062.59 13.49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714,408,831.78 93.09 (2 )报告期 末积极 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部分的股票投资。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3) 报告期 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3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2219 恒康医疗 7,590,797 90,330,484.30 11.77 2 300003 乐普医疗 1,254,743 46,538,417.87 6.06 3 002030 达安基因 1,327,959 39,320,865.99 5.12 4 300253 卫宁健康 1,169,348 38,237,679.60 4.98 5 300015 爱尔眼科 1,131,204 33,755,127.36 4.40 6 300244 迪安诊断 524,475 29,501,718.75 3.84 7 000516 国际医学 1,588,626 27,101,959.56 3.53 8 002223 鱼跃医疗 841,673 26,159,196.84 3.41 9 300238 冠昊生物 568,838 24,460,034.00 3.19 10 002022 科华生物 1,180,391 23,477,976.99 3.06 4 、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 报告期 末按 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 、 报告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 报告期 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 报告 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 未投资股指期货。 (2 ) 本基 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 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 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2 )报告期 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3 )本期国 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 、 投资组 合报告附注 (1 )恒康医 疗(002219)于 2016 年2 月1 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 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本基金为开放式指数分级基金, 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指数化投资, 按照成份股在中证医疗指 数中的基准权重 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 基金管理人对上述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 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 )基金投 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 其他 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641,449.5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1,026,346.4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928.42 5 应收申购款 193,377.0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1,872,101.47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4 ) 报告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 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i. 报告期末 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流通受限情况说 明 1 002219 恒康医疗 90,330,484.30 11.77 重大事项停牌 ii. 报告期末 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七 、 基 金的业 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 。 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本报告中所列数 据未经审计 。 1 、 净值增长率与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5/05/21-2015/12/31 -47.17% 3.37% -24.43% 3.37% -22.74% 0.00% 2016/01/01-2016/03/31 -23.40% 3.42% -20.82% 3.22% -2.58% 0.20% 2015/05/21-2016/03/31 -59.53% 3.38% -40.17% 3.33% -19.36% 0.05% 2 、 自基金合 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 动的比较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自基金成立日期的 6 个月内达到 规定的资产组合,截至 2015 年 10 月 8 日, 本基金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比例。 八 、 基 金份额 的 申 购和赎 回 基金合同生 效后,投资 者可通过场 外、场内两 种方式对华 宝医疗份额 进行申购与 赎回 。 华宝医疗 A 份额与华宝医疗 B 份额 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只上市交易。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华宝医疗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 。 投资者可使用开放式基金账户,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办理 华宝医疗份额的场外申购与赎回业务。 投资者也可使用深圳证券账户,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华宝医疗份额的场内申购 与赎回业务。 场内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且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 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 并予以公告。 基金投资者应当 在销售机构 办 理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营 业 场 所 或 按 销 售 机 构 提 供 的 其 他 方 式 办 理 华 宝 医 疗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 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 、开放日及 开放时间 投资者 在开放日办理华宝医疗 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 交易市场、 证券/ 期货交 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2 、申购、赎回 开始日及业务办理 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 2015 年6 月 8 日起 开 始办理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 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 华宝医疗 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 者转换。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 且登记机构确 认接受的,其 华宝医疗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 华宝医疗份额 申 购 、 赎 回 的 价 格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未知价 ”原则,即 申购、赎回 价格以申请 当日收市后 计算的 华宝 医疗 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 、“金额申 购、份额赎回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 、当日的申 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场外赎回 遵循 “先进 先出 ” 原则 ,即按照投 资者认购、 申购 、转托 管时基金份 额 登 记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 5 、场内申购 与赎回业务 遵循深圳证 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的 相 关 业务规定。 若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对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等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 、申购和赎 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 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 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的申请。 2 、申购和赎 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者 申购华宝医疗份额时, 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者交付申购 款项, 申购成立; 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者 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 +7 日( 包括该日) 内支付赎回 款项。在发生 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 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 、申购和赎 回申请的确认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以 交 易 时 间 结 束 前 受 理 有效 申 购 和 赎 回 申 请 的 当 天 作 为 申 购 或 赎 回 申 请 日(T 日) ,在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交的有效申请, 投资者应在T+2 日后( 包括该日)及时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 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 投资者 。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 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申请。 申购、 赎回 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 投 资者应及时查询。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1 、 投资者通过 直销 e 网金 和其他 场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 元 人民 币(含申购费) 。通过直 销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 追加申 购最低金额为 每笔 1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已 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 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 最低金额的限制, 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场外销售机构对最低 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 有其他规定的,以各 场外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 、 投资者通 过场内销售机构申购时 ,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 3 、 其他销售机构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柜台最低金额的限制。 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4 、投资者可 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5 、 投资者 可 将其全部或部分 华宝医疗 份额赎回。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 单笔赎回 份额不得低于 100 份。 基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华宝医疗 份额余额 不足 100 份 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6 、基金管理 人可在法律 法规允许的 情况下,调 整上述规定 申购金额和 赎回份额的 数 量 限制、 投资者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限制、 单个投资者 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 上限等。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实施 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与赎回费用 1 、申购费用 本基金采取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 申购费率按 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场外申购费率表如下, 场内申购费率由场内销售机构参照 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200 万(含) 以上 每笔 1000 元 大于等于 100 万,小于 200 万 0.6%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100 万以下 1.2% 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登 记费 等各项费用。 2 、赎回费用 本基金 场外的赎回费率表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小于1 年 0.5% 大于等于1 年,小于 2 年 0.3% 大于等于2 年 0 注:此处一年按 365 日 计算 本基金 场内的赎回费率为 0.5% 。 赎回费用由赎回 华宝医疗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华宝医疗 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计 入 基金 财 产 , 其 余 用 于 支 付 登 记 结 算 费 和 其 他 必 要的手续费。 3 、基金管理 人可以在基 金合同约定 的范围内调 整费率或收 费方式,并 最迟应于新 的 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4 、基金管理 人可以在不 违反法律法 规规定及基 金合同约定 的情形下根 据市场情况 制 定 基金促销计划, 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按相关监管部门 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5 、办理华宝 医疗 份额的 场内申购、 赎回业务应 遵守深圳证 券交易所及 中国证券登 记 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 若相关 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 司对场内申 购、赎回业 务规则有新 的规定,基 金合同相应 予以修改 , 并按照新规定执行,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七)申购份额、赎回金额与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1 、申购份额 的计算方式 华宝医疗份额的场外、 场内申购均采用金额申购的方式, 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 购金额。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1 +申购费率 ) 申购费用= 申 购金额- 净申 购金额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申购份额= 净 申购金额/ 申 购当 日 华宝医疗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 额时: 申购费用= 固 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申 购费用 申购份额= 净 申购金额/ 申 购当 日 华宝医疗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场外申购份额的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 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场内申购份额的计算先 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再按截尾法 保 留到整数位, 小数部分对应的剩余金额由场内销售机构 返还投资者。 申 购费用、 净申购金额 的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 例: 假定某投 资者 投资100,000 元通过 场外 申购华宝医疗份额, 对应的申购费率为1.2% , 申购当日 华宝医疗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861 元,该投资 者 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 (1+1.2% )=98,814.23 元 申购费用=100,000-98,814.23 =1,185.77 元 申购份额=98,814.23/1.0861 =90,980.78 份 即: 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通过场外 申购华宝医疗份额, 假定申购当日 华宝医疗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861 元,可得到 90,980.78 份 华宝医疗份额。 例: 假定某投 资者 投资100,000 元通过 场内 申购华宝医疗份额, 对应的申购费率为1.2% , 申购当日 华宝医疗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861 元,该投资 者 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 (1+1.2% )=98,814.23 元 申购费用=100,000-98,814.23 =1,185.77 元 申购份额=98,814.23/1.0861 =90,980.78 份(四舍 五入)=90,980 份(截尾 ) 退款金额=0.78 ×1.0861=0.84 元 即: 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通过场内 申购华宝医疗份额, 假定申购当日 华宝医疗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861 元,可得到 90,980 份华宝 医疗 份额。 2 、赎回金额 的计算方式 华宝医疗 份额的场外、 场内赎回均采用份额赎回的方式 。 赎回金额为赎回 总额扣减赎回 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 ×赎回当日华宝医疗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 总额×赎回费率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赎回金额=赎回 总额-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 两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 例: 某投资者通过场外赎回 10,000 份华宝医疗份额, 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 13 个月 , 对 应的赎回费率为 0.3% , 假设赎回当日 华宝医疗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 1.1615 元, 则 其可得 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 00 × 1.1615=11,615.00 元 赎回费用=11,615 ×0.3%=34.85 元 赎回金额=11,615-34.85=11,580.15 元 即: 某投资者 通过场外赎回 10,000 份华宝医疗份额, 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 13 个月 , 对 应的赎回费率为 0.3% , 假设赎回当日 华宝医疗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 1.1615 元, 则 其可得 到的赎回金额为 11,580.15 元。 例: 某投资者通过场内赎回 10,000 份华宝医疗份额, 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5% , 假 设 赎 回当日华宝医疗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是 1.1502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 00 × 1.1502=11,502.00 元 赎回费用=11,502×0.5%=57.51 元 赎回金额=11,502-57.51=11,444.49 元 即: 某投资者 通过场内赎回 10,000 份华宝医疗份额, 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5% , 假 设 赎 回当日华宝医疗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是1.1502 元, 则其可得 到的赎回金额为11,444.49 元。 3 、华宝医疗 份额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 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华宝医疗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 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 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 当 延 迟 计 算 或 公 告 。 (八)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 、因不可抗 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 、发生基金 合同规定的 暂停基金资 产估值情况 时,基金管 理人可暂停 接受投资者 的 申 购申请。 3 、 证券/ 期货 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 、基金管理 人认为接受 某笔或某些 申购申请可 能 会影响或 损害现有基 金份额持有 人 利 益时。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5 、基金资产 规模过大, 使基金管理 人无法找到 合适的投资 品种,或其 他可能对基 金 业 绩产生负面影响, 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 、 基金管理 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 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 、指数编制 单位或指数 发布机构因 异常情况使 指数数据无 法正常计算 、计算错误 或 发 布异常时。 8 、发生基金 合同约定的 份额折算等 事项,根据 相关业务规 则可暂停接 受申购申请 的 情 形。 9 、法律法规 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 、2 、3 、5 、6 、7 、8 、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 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 投资者的申 购申请被拒 绝,被拒绝 的申购款项 将退还给投 资者。在暂 停申购的情 况消除时 ,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 、因不可抗 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 、发生基金 合同规定的 暂停基金资 产估值情况 时,基金管 理人可暂停 接受投 资者 的 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 、 证券/ 期货 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 、连续两个 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 、发生继续 接受赎回申 请将损害现 有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 的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 可 暂 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6 、发生基金 合同约定的 份额折算等 事项,根据 相关业务规 则可暂停接 受赎回申请 的 情 形。 7 、法律法规 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 生 上 述 情 形 之 一 且 基 金 管 理 人 决 定 暂 停 接 受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的 赎 回 申 请 或 延 缓 支 付 赎回款项 时,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已确认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应足 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 赎回申请人, 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 若出现上述第 4 项 所述情形, 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 处理。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 、巨额赎回 的认定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若华宝医疗 份额 单个开 放日内的基 金份额净赎 回申请( 赎回 申请份额总 数加上基金 转 换 中转出申请 份额总数后 扣除申购申 请份额总数 及基金转换 中转入申请 份额总数后 的余额) 超 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 (包括华宝医疗份额、华宝医疗 A 份额与 华宝医疗 B 份额)的 10% ,即认为 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 、巨额赎回 的 场外处理方式 当华宝医疗份额 出现巨额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 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 )全额赎 回:当基金 管理人认为 有能力支付 投资者的全 部赎回申请 时,按正常 赎 回 程序执行。 (2 )部分延 期赎回:当 基金管理人 认为支付投 资者的赎回 申请有困难 或认为因支 付 投 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 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包括华宝医疗份额、 华宝医疗 A 份额 与华宝 医疗 B 份额 ) 的10% 的前 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 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 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 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 、巨额赎回 的 场内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 场内赎回申请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相应规则进行处理。 4 、 暂停赎回 : 连续 2 个开 放 日以上( 含 本数) 发生巨 额赎回, 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可暂停接受 华宝医疗份额的赎回申请; 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但不得 超过 20 个工 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5 、巨额赎回 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 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 易日内通 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同时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公告。 (十 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 、发生上述 暂停申购或 赎回情况的 ,基金管理 人当日应立 即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 并 在 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 、如发生暂 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华 宝医疗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发生暂停 的时间超过 1 日, 基金管 理人可以按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暂停公告的次数, 并应于重新开放日,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 工作日的华宝医疗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 二)基金转换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基 金 合 同 的 规 定 决 定 开 办 本 基 金 与 基 金 管 理 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 托 管 人 与 相 关 机 构 。 (十 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 投 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 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 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九 、 基 金的费 用 与 税收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 人的托管费; 3 、基金标的 指数许可使用费; 4 、 《基金合 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 《基金合 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证 券/ 期货交易费用; 8 、基金的银 行汇划费用; 9 、基金的开 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 、基金的 上市费用; 11 、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费


本基 金 的 管 理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1.0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1.0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 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由 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 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 人。 2 、基金托管 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2%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0.22%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 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 首日起 3 个 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取。 3 、基金标的 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 基 金 按 照 基 金 管 理 人 与 标 的 指 数 许 可 方 所 签 订 的 指 数 许 可 使 用 协 议 的 约 定 计 提 标 的 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2% 的年费率 计提。 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 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计算方法如下:


H=E ×年费率/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


E 为前一日 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 日所在季度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按实际计提金额收取, 不设下限。 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所在季度的下一个季度起,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 5 万 元。 指数 许可使用费将按照上述指数许可协议的约定进行支付。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 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 调整, 本条款将相应变更, 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 《信 息 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进行公告 。 上述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 -11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 财产中支付。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可 根 据 基 金 发 展 情 况 调 低 基 金 管 理 费 率 和/ 或 基 金 托 管 费 率 。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 管人因未履 行或未完全 履行义务导 致的费用支 出或基金财 产 的 损失; 2 、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 《基金合 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 、 《 招 募说明 书 》 更新部 分 的 说明 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 金法》( 以下 简称《基金 法》)、《 公开募集证券 投 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 称 《销 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 定, 华宝兴业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对《 华宝兴业中 证医疗指数 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 》 作如下更新: 1 、 “三、 基金管理人”更新了 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2 、 “四、 基金托管人 ”更新了 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3 、 “五、 相关服务机构 ”更新 了本基金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4 、


“十三 、基金的投资”更新 了截至2016 年3 月31 日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5 、


“十四 、基金的业绩”更新了 截至2016 年3 月31 日的 基金业绩数据。 6 、


“二十 六、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更新了 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的信息。


7 、


“二十 七、其他应披露事项”对本报告期内的相关公告作了信息披露。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 须与 本 基金 《招募说明书》后面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