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安盈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 在 此 处 键 入 ] 东兴安盈 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 常申购、赎回、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 年6月30日 1 公告基 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兴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东兴安盈宝 基金主代码 00275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06-03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 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货币市场基 金监 督管理办法》 以及 《东 兴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合同》、《东兴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 申购起始日 2016-07-04 赎回起始日 2016-07-04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6-07-04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兴安盈宝A 东兴安盈宝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759 00276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 日常申 购、赎回(、转换、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 理时间 东兴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 的规定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 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 在 此 处 键 入 ] 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申请。 3 日常申 购业务 3.1 申 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首次申购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首次申购本基金B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 有其他规定的, 在不低于上述最低限额的基础上 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投资者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具体申购金额以各基金销售机构 的公告为准。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不设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投资 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及总规 模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 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A类基金份额按照0.25%/ 年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 按照0.01%/ 年收取销售服务费。 3.3 其 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方式, 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元, 申购份额的计 算公式: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 计入基金财产。 4 日常赎 回业务 4.1 赎 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某笔赎回导致投 资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于1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投资 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 在 此 处 键 入 ] 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 (基金资产净值500万元)要求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 的的B 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投资 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及总规 模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 整实施前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 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 政策性金融 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 为负时,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 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当日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 的强制赎回费用, 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 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4.3 其 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 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元。 赎回金额的计 算公式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00元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为: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 第3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 日常转 换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6 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 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 扣款金额扣款, 若遇非基 金交易日时, 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 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7 基金销 售机构 7.1 场 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各营业网点 [ 在 此 处 键 入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 座12、15 层 法人代表:魏庆华 联系人: 田丰舞 电话:010-66551707 传真:010-6655145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 座12、15 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12层 联系人:王广辉 直销柜台电话:010-66551599 传真:010-66551452 公司网站:http://www.dxzq.net 投资者可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各营业网点和基金业务部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的 申购、赎回等业务。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80) 、 联讯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752-2119700)、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400-181-818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700-9665)、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400-820-2899)、 北京钱景财富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0-893-6885)、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400-898-0618)、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400-818-8000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010-62676405),投资者可到上述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7.2 场 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未开通场内销售 方式。 8 基金份 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 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当日, 披露截至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合 同生效至前一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前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 站、 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在 此 处 键 入 ] 益和7 日年化收益率。 若遇法定节假日, 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个自然日, 公告节假日期间 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 假日后首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 交易日 (或自然日) 的 次日, 将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和7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9 其他需 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 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基金业务网站(http://www.fund.dxzq.net ) 查询 《东兴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和 《东兴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 (2)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基金各场外非直销机构或本基金管理人联系。 (3)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8-993。 (4)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有关业务规则。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