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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汇利A(001289)

银华汇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银华 汇 利 灵 活配 置 混合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更新招募 说 明书 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基 金管 理人 :银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 金托 管人 : 中 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1 重 要提 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于 2015 年4 月24 日 证监许可【2015】743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5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风险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证券投资 基金( 以下简 称“基金 ” )是 一种长 期投资工 具,其 主要功 能是分 散投资, 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 投资人购买基金, 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 损失。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 行长期投资、 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 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 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 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 效理财方式。 基金分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 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收益风险。 一般来说, 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 投资人承担的 收益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 基金中较高预期 风险、 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其预期风险、 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 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 元发售, 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 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 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市场风险、 基金 运作风险、 其他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 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2 有的一种风险, 即当单 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 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 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 资 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 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当投资人赎回时, 所得 可能 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基金招 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 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 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 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 资 人 应 当 通 过 基 金 管 理 人 或 具 有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资 格 的 其 他 机 构 购 买 和 赎 回基金, 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 相关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 (更新)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5 月14 日, 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 2016 年 1 季度的 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一 、基 金管理 人 概 况和主 要人 员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设立日期 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机 关 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1]7号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3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冯晶 电话 010-58163000 传真 010-58163090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5 月28 日, 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证 监基金字[2001]7 号文) 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 2 亿元人 民币,公 司的股 权结构 为西南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出资 比例 49% ) 、 第一创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 29%)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 21%) 及山 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 1%) 。 公 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 基金销 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经营运作规范, 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公司 董事会下设 “ 风险控制委员会” 和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等专业委员会, 有针对 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 制定相应的政策, 并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4 位监事组成, 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 高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 部、 投资管理二部、 投 资管理三部、 量化投资 部、 研究部、 市场营销 部、 机构业 务部、 国际合作与产品开发部、 境外投资部、 交易管理部、 养老金业务部、 风险 管理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互联网金 融部、投资银行部、公司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行政财务部、深圳管理部、监察稽核部、战略发展部等 22 个职能 部门, 并设有北京分公司、 青岛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 此外, 公司设立投资决策 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下设“ 主动型 A 股 投资决策、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 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 三个专门委员会。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 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 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 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公司筹备组组长; 西南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4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西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 总裁。 此外, 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 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 员、 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 盐田港集团外部董事、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现任银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 银华国 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 (北京) 有限公司董事、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 员会执行主任、 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副理事长、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 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钱龙海先生: 董事, 经 济学硕士。 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 理; 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 总裁, 兼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 券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 还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 中国证券业协会投 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第五届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李福春先生: 董事, 中共党员, 研究生, 高级工程师。 曾任一汽集团公司发 展部部长、 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长 春市副市长、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吉林省政府秘书长。 现任东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常忠先生 :董事 ,中共 党员,EMBA 硕士。 曾 任宁夏大 元化工 股份有 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 宁夏沙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 宁夏农垦局产业 处 副处长, 汇中天恒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现任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建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王立新先生: 董事, 总经理, 经济学博士。 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科员; 南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副处长;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开发部、 市场拓 展部总监;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 代总经理 、 代董事长。 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 (北京) 有限公司 董事长、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郑秉文先生: 独立董事, 经济学博士后, 教授, 博士生导师。 曾任中国社会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5 科学院培训中心主任, 院 长助理, 副院长。 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党委 书记、 所长;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 博 士生导师, 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兼职教授, 武汉大 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暨社会保障研究所兼职 教授,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客座教授。 王恬先生: 独立董事, 大学学历, 高级经济师。 曾任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行长, 深圳天骥基金董事,中国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深圳)董事长,首长四方(集团)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现任南方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首长四方 (集团) 有 限公司副董事总经理。 陆志芳先生: 独立董事, 法律硕士, 律师。 曾 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副 主任,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海 问律师事务所律师、 合伙人,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 现任北京天达 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刘星先生: 独立董事, 管理学博士,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 授、 博士生导师, 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中国 会计学会理事、 中国会计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会计学会教 育分会前任会长、 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 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周兰女士: 监事会主席, 中国社会科学院货币银行学专业研究生学历。 曾任 北京建材研究院财务科长; 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计财部经理; 佛山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监事长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及 风险控制委 员会委员。 王致贤先生 : 监事, 硕士。 曾任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秘书、 重庆市政府 办公厅一处秘书、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 重庆市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管理三处副处长。 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党委 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龚飒女士: 监事, 硕士学历。 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责 人;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 核经理;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 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6 司运作保障部总监。 杜永军先生: 监事, 大专学历。 曾任五洲大 酒店财务部收款主管; 北京赛特 饭店财务部收款主管、 收款主任、 经理助理、 副经理、 经理。 现任银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行政财务部总监助理。 封树标先生: 副总经理, 工学硕士。 曾任国信证券天津营业部经理、 平安证 券综合研究所副所长、 平安证券资产管理事业部总经理、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总经理、广发基金机构投资部总经理等职。2011 年 3 月加盟银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曾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 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同时兼任公司 投资管理二部总监及 投资经理。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 经理、 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2009 年 9 月 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担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及银华抗通胀 主题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经理 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 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兼任公司量化投 资总监、 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 (北京) 有限 公司董事、 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并同时兼任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 级证券投 资基金 、银华 中证 800 等 权重指 数 增强分级 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理职 务。 凌宇翔先生, 副总经理, 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机械工业部主任科员; 西南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现任银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杨文辉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 兼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 (北京) 有限公司董事。 2.本基金基金经理 胡娜女士: 硕士学位。2009 年至2012 年期间任职于华泰联合证券固定收益 部, 担任自营交易员职务;2012 年11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担任 研 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职务, 自 2015 年1 月29 日起担任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7 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5 月14 日起兼任本基金及 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自 2015 年5 月21 日起兼任 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封树标、周毅、王华、姜永康、王世伟、郭建兴、倪明 、董岚枫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封树标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 硕士学位,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曾任职于西南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2000 年 10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 ,先后在研究策 划部、 基金经理部工作, 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银华中小盘精选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和银华 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公司总经理助 理、投资管理部总监及 A 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 年至2005 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 年 9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证转债 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投资管理三 部总监 及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总监以及银华财富资本管理 (北京) 有限公司董事, 并同时 担任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王世伟先生, 硕士学位, 曾担任吉林 大学系统工程研究所讲师; 平安证券营 业部总经理; 南方基金公司市场部总监; 都邦保险投资部总经理; 金元证券资本 市场部总经理。2013 年 1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财富资本 管理 (北京)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 (北京) 有限公司总经 理。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8 郭建兴先生, 学士学位。 曾在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原山西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工作, 历任交易主管、 总经理助理兼监理等职; 并曾就 职于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曾担任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 年 4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银华优质增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倪明先生, 经济学博士; 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 历 任债券信用分析师、 债券基金助理、 行业研究员、 股票基金助理等职, 并曾任大 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 年 4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现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及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基金基金经理。 董岚枫先生, 博士学位; 曾任五矿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员。2010 年 10 月加盟银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行业研究员、研 究部副总监。现任研究部总监。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 《基金 法》 、 《 运作办法 》及其 他有关 规定,基 金管理 人的权 利包括 但不限于: (1 )依法募集资金; (2 )自 基金合 同生效 之日起, 根据法 律法规 和基金合 同独立 运用并 管理基 金财产; (3 )依 照基金 合同收 取基金管 理费以 及法律 法规规定 或中国 证监会 批准的 其他费用; (4 )销售基金份额; (5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 )依 据基金 合同及 有关法律 规定监 督基金 托管人, 如认为 基金托 管人违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 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 )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 )选 择、更 换基金 销售机构 ,对基 金销售 机构的相 关行为 进行监 督和处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9 理;


(9 )担 任或委 托其他 符合条件 的机构 担任基 金登记机 构办理 基金登 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 )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 )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 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融券;


(14 )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 )选 择、更 换律师 事务所、 会计师 事务所 、证券/ 期货经 纪商或 其他为 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 换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1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 《基金 法》 、 《 运作办法 》及其 他有关 规定,基 金管理 人的义 务包括 但不限于: (1 )依 法募集 资金, 办理或者 委托经 中国证 监会认定 的其他 机构代 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 基金合 同生效 之日起, 以诚实 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 管理和 运用基 金财产; (4 )配 备足够 的具有 专业资格 的人员 进行基 金投资分 析、决 策,以 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 立健全 内部风 险控制、 监察与 稽核、 财务管理 及人事 管理等 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 除依据 《基金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10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 取适当 合理的 措施使计 算基金 份额认 购、申购 、赎回 和注销 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份额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 格按照 《基金 法》 、基 金合同 及其他 有关规定 ,履行 信息披 露及报 告义务; (12 )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 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 投资意向等。 除 《基 金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向他 人泄露; (13 )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 据《基 金法》 、基金合 同及其 他有关 规定召集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 报表、 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15 年以上; (17 )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 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 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 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 ) 面临解散、 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 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 金托管人; (20 )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11 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 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 )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 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税 后)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 行为, 并建立健全 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买卖证券; (2 )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证券买卖; (3 )违反规定将基金资产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4 )从 事证券 信用交 易 (法律 法规、 基金合 同和中国 证监会 另有规 定的除 外) ; (5 )以基金资产进行房地产投资; (6 )从事有可能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7 )从事证券承销行为; (8 )违 反证券 交易业 务规则, 利用对 敲、倒 仓等行为 来操纵 和扰乱 市场价 格; (9 )进行高位接盘、利益输送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12 (10 )通过股票投资取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11 ) 因基金投资股票而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 与上市公司董事会或其 他持有 5% 以上投 票权 的股东恶 意串通 ,致使 股东大会 表决结 果侵犯 社会公众股 东的合法利益; (12 )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 强化职业操守, 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 下行为: (1 )越权或违规经营,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2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3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材料中弄虚作假; (4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5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6 )泄 漏在任 职期间 知悉的有 关证券 、基金 的商业秘 密、尚 未依法 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 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 )依 照有关 法律法 规 和基金 合同的 规定, 本着谨慎 的原则 为基金 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 利用职 务之便 为自己及 其代理 人、代 表人、受 雇人或 任何第 三人谋 取利益; (3 )不 泄漏在 任职期 间知悉的 有关证 券、基 金的商业 秘密、 尚未依 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 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 流动性 风险、 操作或技术风险、 合规性风险、 声誉风险和外部风险。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 本公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13 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建 立风险 管理环 境。具体 包括制 定风险 管理战略 、目标 ,设置 相应的 组织机构, 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与技术系统, 设定风险管理的时间范围与空间范 围等内容。 (2 )识 别风险 。辨识 组织系统 与业务 流程中 存在什么 样的风 险,为 什么会 存在以及如何引起风险。 (3 )分 析风险 。检查 存在的控 制措施 ,分析 风险发生 的可能 性及其 引起的 后果。 (4 )度 量 风险 。评估 风险水平 的高低 ,既有 定性的度 量手段 ,也有 定量的 度量手段。 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 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 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 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 )处 理风险 。将风 险水平与 既定的 标准相 对比,对 于那些 级别较 低的风 险,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则实施一定的管理计划, 对于一些后果极其严重的风险,则准备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 )监 视与检 查。对 已有的风 险管理 系统要 监视及评 价其管 理绩效 ,在必 要时适时加以改变。 (7 )报 告与咨 询。建 立风险管 理的报 告系统 ,使公司 股东、 公司董 事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 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 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 性原则 。公司 设立独立 的督察 长与监 察稽核部 门,并 使它们 保持高 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3)相互 制约原 则。公 司部门和 岗位的 设置权 责分明、 相互牵 制,并 通过切 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有效 性原则 。公司 的内 部风 险控制 工作必 须从实际 出发, 主要通 过对工 作流程的控制,进而达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14 5) 防火墙原则。 公司的投资管理、 基金运作、 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关部门, 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 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 制定严格的批 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6)适时 性原则 。公司 内部风险 控制制 度的制 定,应具 有前瞻 性,并 且必须 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 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 构与内部控制体系。 本公司在董事会 下设立了风险控制委员会, 负责针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 究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 在特殊情况下, 风险控制委员会可依据其职权, 在上 报董事会的同时,对公司业务进行一定的干预。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 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 为了有 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 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 就基金 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 此外, 公司设有督察长, 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 , 对公司和基金运 作的合法性、 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 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 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 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 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 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 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3)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 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 但部门之间又相 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 基金投资管理、 基金运作、 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 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 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 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 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 分工合理、 职责明确, 形成相互检查、 相互制约的 关系, 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 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15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 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 书面化的操作手册, 同时, 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 保存人 员进行处理。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 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 交流渠道, 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 保 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 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 稽核职能, 检查、 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 完备性和有效性, 监督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 及时提出改进 意见, 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定 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督察长、董事会及中国证监会。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基金 管理人 确知建 立、实施 和维持 内部控 制制度是 基金管 理人董 事会及 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 管理人 承诺将 根据市场 环境的 变化及 基金管理 人的发 展不断 完善内 部控制制度。 二 、基 金托管 人概况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1 月1 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洪渊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16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末,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198 人,平均年龄 30 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 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 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 秉承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的宗旨, 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体系、 规范的管理模式、 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 严格履 行资产托管人职责, 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 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 全、 高效、 专业的托管服务, 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 响力。 建立了国内托管银 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 资产、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 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 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 专户资产、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 系, 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 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 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6 年 3 月,中国 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555 只。自 2003 年以来 , 本行连续 十一年 获得香 港《亚洲 货币》 、英国 《全球托管 人》 、香 港《财资 》 、美 国《环球 金融》 、 内地 《证券时 报》 、 《 上海证 券报》等境 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49 项最佳托管银行 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 银行,优 良的服 务品质 获得国内 外金融 领域的 持续认可 和广泛 好评。 (四)基金 托管人的职责 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 )按 照规定 开设基 金财产的 资金账 户、证 券账户、 期货账 户等投 资所需 账户; (3 ) 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 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5 )按 照基金 合同的 约定,根 据基金 管理人 的投资指 令,及 时办理 清算、 交割事宜; (6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17 (7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8 )复 核、审 查基金 管理人计 算的基 金资产 净值和基 金份额 申购、 赎回价 格;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1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职责。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 各项业务飞速发展, 始终保持在资产 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 这 些成绩的取得, 是与资产托管部 “一手抓业务拓展, 一 手抓内控建设” 的做法是分不开的。 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 理工作, 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 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 精心 培育内控文化, 完善风险控制机制, 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 来做。继 2005、2007 、2009、2010、2011、2012、2013、2014 年八次顺利通过 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 SAS70(审计标准第 70 号) 审阅后,2015 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九次通过 ISAE3402(原 SAS70)审 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 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 管理、 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 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 经成 为年度化 、常 规化的 内 控工作手 段。 (1) 内部 风险控制目 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强化和建立守法 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 管理科学化、 监 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 维护持 有人的权益; 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 内控合 规部、 内部审计 局) 、 资产托 管部内设 风险控 制处及 资产托管部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 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 对各业务 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 监督。 资产托管 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18 的内部风险控制处, 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 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 依照有关 法律规章, 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 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 性原则 。内控 制度应当 符合国 家法律 法规及监 管机构 的监管 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 性原则 。托管 业务的各 项经营 管理活 动都必须 有相应 的规范 程序和 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 覆盖所有的部 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 性原则 。托管 业务经营 活动必 须在发 生时能准 确及时 地记录 ;按照 “内控优先” 的原则, 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 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 制度。 4)审慎 性原则 。各项 业务经营 活动必 须防范 风险,审 慎经营 ,保证 基金资 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 完整。 5)有效 性原则 。内控 制度应根 据国家 政策、 法律及经 营管理 的需要 适时修 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 性原则 。资产 托管部托 管的基 金资产 、托管人 的自有 资产、 托管人 托管的其他资产应当分离; 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 适当分离; 内 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 的隔离 制度。 资产托管 业务与 传统业 务实行严 格分离 ,建立 了明确 的岗位职责、 科学的业务流程、 详细的操作手册、 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 规章制度, 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 能够确保资产独立、 环境独立、 人 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 检查。 主管行 领导与部 门高级 管理层 作为工行 托管业 务政策 和策略 的制定者和管理者, 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 以检查资 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 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 控制。 资产托 管部严格 落实岗 位责任 制,建立 “自控 防线” 、 “互控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19 防线” 、 “监控防线” 三道控制防线, 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树立 “以人为本” 的内控文化, 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 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 并通过 进行定期、 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 签订承诺书, 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 制理念。 4)经营 控制。 资产托 管部通过 制定计 划、编 制预算等 方法开 展各种 业务营 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 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 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 最大化目的。 5)内部 风险管 理。资 产托管部 通过稽 核监察 、风险评 估等方 式加强 内部风 险管 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 监控, 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 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 安全控 制。我 们通过业 务操作 区相对 独立、数 据和传 真加密 、数据 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 准备与 响应。 资产托管 业务建 立了基 于数据、 应用、 操作、 环境四 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应急方案, 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 除了在数据服务端和应用 服务端实时同步备份与数据更新外,资产托管部还建立了操作端的异地备份中 心,能够确保交易的及时清算和交割,保证业务不中断。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 托管部 内部设 置专职稽 核监察 部门, 配备专职 稽核监 察人员 ,在总 经理的直接领导下, 依照有关法律规章, 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 确保资产 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 组织结 构,实 施全员风 险管理 。完善 的风险管 理体系 需要从 上至下 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 只有这样, 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 有效。 资产托 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 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 每位 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 横向多部门制的 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 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 健全规 章制度 。资产托 管部十 分重视 内控制度 的建设 ,一贯 坚持把 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 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 经过多年 努力, 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包括: 岗位职责、 业务 操作流程、 稽核监察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等, 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 渗透各项业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20 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 风险控 制始终 是托管部 工作重 点之一 ,保持与 业务发 展同等 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 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 规范运作, 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 高效 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 随 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 新问题、 新情况不断出现, 资产托管 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 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 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 金法》 、基金 合同、托 管协议 和有关 基金法规 的规定 ,基金 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 基金投融资比例、 基金投资禁止行为、 基金参与 银行间债券市场、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应收资金到账、 基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 基金收益分配、 相关信息披露 、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 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 后六个 月开始。 基金托 管人发 现基金管 理人违 反《基 金法》 、基 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 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 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 在限期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 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 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 , 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三 、相 关服务 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 办公楼15 层 电话 010-58162950 传真 010-58162951 联系人 展璐 (2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 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21 手机交易网站 m.y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010-85186558 ,4006783333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 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其他销售 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法》 和基金合同等的规 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登记机构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9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C2 办公 楼15 层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联系人 伍军辉 电话 010-58163000 传真 010-58162824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及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 号时代金融中心19 楼 负责人 俞卫峰 联系人 孙睿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经办律师 黎明、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住所及办公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西二办公楼8 层 10 室 法定代表人 崔劲 联系人 吕静 电话 010-85207331 传真 010-85181218 经办注册会 计师 吕静、姜金玲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22 四 、基 金的名 称


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 金的类 型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 金的投 资目 标 通过把握大类资产走势变化, 对股票、 债券等投资工具进行灵活配置, 在严 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人获取稳定回报。 七 、基 金的投 资方 向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 (包括中小板、 创 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衍生工具 (权 证、 股指期货等) 、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包括国债、 央行票据、 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次级 债、 地方政府债券、 中 期票据、 可转换公司债 券 (含分离 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可交换债券、 短期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等)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 权证投资 占基金资 产净值 的比例 为 0%–3% ,每个 交易 日日终在 扣除股 指期货 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 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 、基 金的 投 资策 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 结合对宏观经济环境、 国家经 济政策、 行业 发展状况、 股票市场风险、 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和资金供 求关系等因素的定性分析, 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 预期风险收益水平和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23 配置时机。 在此基础上, 本基金将积极主动地对权益类资产、 固定收益类资产和 现金等各类金融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实时动态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在股票的选择上, 本基金将运用定量与定性的指标相结合的方法, 采取 “自 下而上” 的选股策略, 以价值选股、 组合投资为原则, 选择具备估值吸引力、 增 长潜力显著的公司股票。 通过选择流动性 较好的 股票, 保证组合的流动性; 通过 选择具有上涨或分红潜力的股票, 保证组合的收 益性; 通过分散投资、 组合投资, 降低个股风险与集中度风险。 通过 “自下而上” 精选个股, 强调动态择时选股的 主动管理策略, 关注具有高成长性和估值优势的个股, 并在此基础上运用动态调 整的资产配置技术及相应的数量化方法进行组合管理,提高投资组合绩效。 3、固定收益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 市场利率走势、 信用利差状况 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 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债券的结构, 并通过 自下而上精选债券,获取优化收益。 (1 )债券类金融工具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是指对各市场及各种类的债券类金融工具 之间的比例进行适时、 动 态的分配和调整, 确定最能符合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 具体包括市场 配置和品种选择两个层面。 在市场配置层面, 本基金将在控制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 根据交 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等市场债券类金融工具的到期收益率变化、 流动性变化和 市场规模等情况,相机调整不同市场中债券类金融工具所占的投资比例。 在品种选择层面, 本基金将基于各品种债券类金融工具收益率水平的变化特 征、宏观经济预测分析以及税收因素的影响,综合考虑流动性、收益性等因素, 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结合的方法,在各种债券类金融工具之间进行优化配 置。 (2 )久期调整策略 债券投资受利率风险的影响。 本基金将根据对影响债券投资的宏观经济状况 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 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 进而主动 调整所持有的债券资产组合的久期,达到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的目的。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24 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降低时,本基金将延长所持有的债券组合的久期, 从而可以在市场利 率实际下降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收益; 反之, 当预 期市场总体 利率水平上升时, 则缩短组合久期, 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带来的资本损失, 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 (3 )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察收益率曲线和信用利差曲线, 通过预期收益率曲线形态变 化和信用利差曲线走势来调整投资组合的头寸。 在考察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 本基金将确定采用集中策略、 哑铃策略或梯形 策略等, 以从收益率曲线的形变和不同期限信用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一 般而言, 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 本基金将采用集中策略; 当预期收益率曲线 变平时, 将采用哑铃策略; 在预期收益率曲线不变或平行移动时, 则采用梯形策 略。 本基金还将通过研究影响信用利差曲线的经济周期、 市场供求关系和流动性 变化等因素,确定信用债券的行业配置和各信用级别信用债券所占投资比例。 (4 )基于信用变化策略 信用债券的信用利差与债券发行人所在行业特征和自身情况密切相关。 本基 金将 通过行业分析、 公司资产负债分析、 公司现金流分析、 公司运营管理分析和 公司发展前景分析等细致的调查研究, 依靠本基金内部信用评级系统建立信用债 券的内部评级, 分析违约风险及合理的信用利差水平, 对信用债券进行独立、 客 观的价值评估。 (5 )息差策略 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 本基金将实施正回购并将所融入的资金投资 于债券,从而获取债券收益率超出回购资金成本(即回购利率)的套利价值。 (6 )信用债券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信用债券市场的收益率水平, 在综合考虑信用等级、 期限、 流 动性、 市场分割、 息票率、 税赋特点、 提前偿还和赎回 等因素的基础上, 建立不 同品种的收益率曲线预测模型和信用利差曲线预测模型, 并通过这些模型进行估 值, 重点选择具备以下特征的信用债券: 较高到期收益率、 较高当期收入、 价值 被低估、 预期信用质量将改善、 期权和债权突出、 属于创新品种而价值尚未被市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25 场充分发现。 (7 )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性特征、 债性特征、 流动性、 摊薄率 等因素的基础上, 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和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等数 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 选择其中安全边际较高、 发行条款相对优惠、 流 动性良好, 并且基础 股票基本面优良、 具有较强盈利能力、 成长前景好、 股性活 跃并具有较高上涨潜力的品种, 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 根据内含收益率、 折溢 价比率、 久期、 凸性等 因素构建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组合, 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此外,本基金将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 值, 通过对标的转债股性与债性的合理定价, 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 进而 构建本基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组合。 当本基金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与正股之间存在套利机会或者可转换公 司债券流动性暂时不足时, 为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 本基金将把所持有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 转股并择机抛售。 (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 发行条款、 支持资产的构成及 质量、 提前偿还率、 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 估计资产违约风 险和提前偿付风险, 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 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 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 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 评 估其内在价值。 4、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还可能运用组合财产进行权证投资。 在权证投资过程中, 基金管理人 主要通过采取有效的组合策略,将权证作为风险管理及降低投资组合风险的工 具。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主要选择流动性好、 交易活跃 的股指期货合约。 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 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 的交易成本。 九、 基 金的 业 绩比 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税后) +1.00% 。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26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旨在为持有人提供高于定期存款的稳定增值回报, 从过往 历史数据 看, “ 一年期 人民币定 期存款 基准利 率(税后 )+1.00%” 绝 大部分时间 都能战胜通货膨胀, 市场上同类基金也多采用类似的业绩比较基准。 综合本基金 的投资目标和市场情况,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定为 “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基 准利率(税后)+1.00%”。 如果未来利率市场化推进导致资金成本大幅超过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基 准利率, 或通货膨胀明显上行, 或者相关数据编制单位停止编制、 公布该基准利 率, 或有更具权威、 更科学的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 基金管 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 可以变更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 、基 金的 风 险收 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 较高预期收益的 品种, 其预期风险、 预 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 一、 投资组 合报 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招募说明书中的基金投资组合 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进行了复核。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6 年3 月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1. 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60,068,500.00 92.09 其中: 债券


60,068,500.00 92.09








资产 支持 证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27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4,191,150.65 6.43 8 其他资 产


966,300.18 1.48 9 合计





65,225,950.83





100.00


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2.1 报 告 期末 按行 业分类 的境 内股票 投资 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投 资。 2.2 报 告 期末 按行 业分类 的沪 港通投 资股 票投资 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沪 港通 股票 投资 。


2.3 报 告 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投 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投 资。





3. 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30,041,000.00 46.16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30,027,500.00 46.14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30,027,500.00 46.14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60,068,500.00 92.30


4.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序 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50419 15 农发 19 250,000 25,022,500.00 38.45 2 160001 16 附息 国 200,000 20,036,000.00 30.79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28 债01 3 019509 15 国债 09 100,000 10,005,000.00 15.37 4 150416 15 农发 16 50,000 5,005,000.00 7.69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仅 持有上 述债 券。


5.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6.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7.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8.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指期 货。 9.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10.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10.1 本基 金投资 的前十 名证 券的发 行主 体本期 不存 在被监 管部 门立案 调查, 或 在 报告 编制日 前一 年内受 到公 开谴责 、处 罚的情 形。 10.2 本基 金本 报告期末 未持 有股票 ,因 此本基 金不 存在投 资的 前十名 股票 超出 基 金合 同规定 的备 选股票 库之 外的情 形。 10.3 其 他 资 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108,175.53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858,124.65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29 9 合计 966,300.18


10.4 报 告 期 末持有 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10.5 报 告 期 末前十 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10.6 投 资 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比 例的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差 。 十 二、 基金的 业绩 本基 金A 类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比 较表 : 阶段 净值增 长 率① 净 值 增 长 率 标 准 差 ②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益率 ③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标 准 差 ④ ①- ③ ②-④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015.5.14)起至 2015.12.31 17.10% 0.41% 1.82% 0.01% 15.28% 0.40% 2016.1.1 至 2016.3.31 7.77% 0.31% 0.63% 0.01% 7.14% 0.30%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015.5.14)起至 2016.3.31 26.20% 0.39% 2.46% 0.01% 23.74% 0.38%



















































































十 三、 基金的 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审计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仲裁费等法律费用;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30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 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0.6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 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顺延至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E×0.1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 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 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顺延至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支付。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31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 公式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 费每日 计提, 按月支付 。经基 金管理 人与基金 托管人 核对一 致后, 由基金托 管人于 次月首 日起 2 个 工作日 内从 基金资产 中一次 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 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顺延至法定节假 日、 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支 付。 上述 “一、 基金费用的 种类中” 第 4-10 项费 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 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人因 未履行 或未完 全履行义 务导致 的费用 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 根据相 关法律 法规及中 国证监 会的有 关规定不 得列入 基金费 用的项 目。



























































十 四、 对招募 说明 书更新 部分 的说明 银华汇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招 募说 明书 依据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基 金 法》 、 《证 券投 资基金 运作 管理办 法》 、 《 证券投 资基 金销售 管理 办法 》 、 《 证券 投资基 金信 息 披 露管理 办法 》 及其它 有关 法律法 规的 要求 , 对 本基 金原招 募说 明书 进行 了更 新, 主要 更新 内 容如下 : 1 、在“ 重要提 示 ” 部 分, 更新了本 次 更 新招募 说明 书内容的 截止 日期及 相关 财务数 据 的截止 日期 ;








































































































更新招募说明 书 摘要 5-32 2 、在 “三 、基 金管 理人 ” 中,对 基金 管理 人的 概况 及主要 人员 情况 进行 了更 新 ; 3 、在 “四 、基 金托 管人 ” 中,更 新了 基金 托管 人的 相关信 息; 4 、在“ 八 、基 金份 额的申 购 与赎回 ” 、 “ 十二、 基金 资产估 值” 、 “ 十三、 基金 的收益 分 配” 、 “ 十四 、基 金的 费用 与税收 ”部 分, 增加 了本 基金C 类基 金份 额的 相关 情 况; 5 、在 “九 、基 金的 投资 “ 部分, 更新 了最 近一 期的 投资组 合报 告; 6 、在 “十 、基 金的 业绩 ” 部分, 更新 了截 至2016年3 月31日 的基 金投 资业 绩 ; 7 、在“ 二十二 、其他 应披 露事项 ” 部分 ,更了 自上 次招募说 明书 更新截 止日 以来涉 及 本基金 的重 要公 告 ; 8 、对 部分 表述 进行 了更 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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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6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