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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聚利A(001199)

创金聚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摘要 
1 
 
创 金 合 信 聚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更新)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基金管 理人 : 创 金合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托 管人 : 中 国工 商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截止日: 2016 年 05 月15 日 重要提 示 本基金 经中 国证 监 会 2015 年3 月30 日证 监许 可[2015]472 号文 注册 募集 。 本基 金的基 金合同 于2015 年5 月 15 日正式 生效 。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招募 说明 书的内 容真 实、 准确、 完整 。 本招 募说 明书 经中 国证 监 会注册 , 但中国 证监 会对 本基 金募 集的注 册, 并不 表明 其对 本基金 的投 资价 值、 市场 前景和 收益 做出 实质性 判断 或保 证, 也不 表明投 资于 本基 金没 有风 险。 本基金 投资 于证 券市 场, 基金净 值会 因为 证券 市场 波动等 因素 产生 波动 , 投 资人在 投资 本基金 前 , 应 全面了 解本 基金的 产品 特性 , 充 分考 虑自身 的风 险承 受能 力, 并承担 基金 投 资 中出现 的各 类风 险, 包括 : 因政 治、 经济、 社会 等环 境因素 对证 券价 格产 生影 响而形 成的 系 统性风 险, 个别 证券 特有 的非系 统性 风险 , 由 于基 金投资 人连 续大 量赎 回基 金产生 的流 动性 风险 , 基 金管 理人在 基金 管理实 施过 程中 产生 的基 金管理 风险 、 本基金 的特 有风险 等 。 本 基 金的具 体风 险详 见招 募说 明书 “ 风险 揭示 ” 章 节。 本 基金为 债券 型基 金, 其长 期平均 预期 风 险和预 期收 益率 低于 股票 基金、 混合 基金 ,高 于货 币市场 基金 。 投资有 风险, 投资 人认 购 (或申 购) 基 金时应 认真 阅读本 基金 的 《招 募说 明 书》 及 《 基 金合同 》 等 信息 披露 文件 , 自主 判断 基金 的投 资价 值, 自 主做 出投 资决 策, 自行承 担投 资风 险。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也不 构成对 本 基金业 绩表 现的 保证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金管 理人 提醒 投资 者基 金投资 的 “ 买者 自负 ” 原 则, 在 投资 者作 出投 资决 策后, 基金 运营状 况与 基金 净值 变化 导致的 投资 风险 ,由 投资 者自行 负担 。 本招募 说明 书已 经本 基金 托管人 复核 。 本招 募说 明 书所载 内容 截止 日 为 2016 年 5 月 15 日,有 关财 务数 据和 净值 表 现截止 日 为2016 年3 月31 日( 未经 审计 )。 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摘要 2 §1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名称: 创金 合信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前 海深 港合 作区前 湾一 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入驻 深圳 市前 海商 务秘书 有 限公司 )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区福 华一 路 115 号 投行 大厦 15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 学民 成立日 期:2014 年7 月9 日 联系电 话:0755-23838000 联系人 :王 晶晶 组织形 式: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 1.7 亿元 股权结 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 深圳市金合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 总计 100% 二、主 要人 员情 况 1 、 董 事会 成员 基本 情况 公司董 事会 共 有7 名 成员 ,其 中1 名 董事 长,3 名 董事,3 名 独立 董事 。 刘学民 先生, 董事 长, 研 究生, 国籍: 中国。 历任 北京市 计划 委员 会外 经处 副处长、 北 京京放 经济 发展 公司 总经 理、 佛 山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董事 长, 现任 第一 创业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董事 长、 第一 创业 投资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第一 创业摩 根大 通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董事 长 、 深圳第 一创 业创 新资 本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国泰 一新 (北 京) 节水 投资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深圳 第一 创业 元创 投资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北京 第一 创业 圆创 资本 管理有 限公 司的 董事长 、创 金合 信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法定 代表人 。 苏彦祝 先生 , 董 事, 硕士, 国籍: 中国 。 历 任南 方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研 究员 、 基 金经理 、 投资部 执行 总监 、 投 资部 总监 、 第 一创 业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副 总裁 兼资 产管 理部总 经理 , 现 任创金 合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 总经 理。 黄越岷 先生, 董事, 硕士 , 国籍: 中国。 历任 佛山 市计量 所工 程师、 佛山 市 诚信税 务师 事务所 副经 理、 第一 创业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信 息技 术部总 经理 助理 、清 算托 管部副 总经 理 、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摘要 3 资产管 理部 运营 与客 服负 责人 , 现 任创 金合信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公司 副总经 理 、 分 管 营运体 系。 刘红霞 女士, 董事, 本科 , 国籍: 中国。 历任 广东 省香江 集团 人力 资源 部副 总经理、 中 国建材 集团下 属北新 家居/ 易好家 电器连 锁有限 公司 人力资 源总监 、顺丰 快递 集团人 事处总 经理, 现任 第一 创业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董 事总 经理 、 第一 创业 摩根 大通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监 事长, 深圳 市透 镜科 技有 限公司 执行 董事 、法 定代 表人, 创金 合信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董 事 。 杨豫鲁 先生, 独立 董事, 本科, 国籍: 中国。 历任 北京市 计划 委员 会主 任科 员、 北京 市 综合投 资公 司处 长、 常务 副总经 理、 在北 京市 能源 (集团 ) 有 限公 司领 导专 项工作 , 现 任创 金合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独立董 事。 陈基华 先生, 独立 董事, 硕士, 高级会 计师, 国籍 : 中国。 历任 中国诚 信证 券评估 有 限 公司经理 、红 牛维他 命饮 料有限公 司财 务总监 、ALJ (中国) 有限 公司财 务总 监、吉通 网络 通讯股 份有 限公 司副 总裁 、 财务 总监、 中国 铝业 股份 有限公 司执 行董 事、 副总 裁、 财 务总 监、 农银汇 理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事 、 中 铝海 外控 股有 限公司 总裁 、 中 国太 平洋 保险 ( 集团 ) 有 限公司 副总 裁, 现任 北京 厚基资 本管 理有 限公 司总 裁、奥 瑞金 包装 股份 有限 公司独 立董 事 、 创金合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独立 董事 。 潘津良 先生 , 独立 董事 , 研 究生 , 国 籍 : 中 国 。 于1970 年 12 月-1975 年 3 月服 役 ;1975 年4 月 起历 任北 京照 相机 总厂职 工, 北京 经济 学院 劳动经 济系 教师 , 北 京市 西城区 委办 公室 干部、 副总 主任 , 北 京市 委办公 厅副 处长 , 北 京市 政府休 改办 调研 处、 研究 室处长 , 建 设银 行信托 投资 公司 房地 产业 务部总 经理 、 海南 代表 处主 任、 海南 建信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总 经理 , 信达信 托投 资公 司总 裁助 理、 总 裁办 主任 兼基 金部 总经理 , 信 达投 资有 限公 司总裁 助理 兼总 裁办主 任, 中润 经济 发展 有限责 任公 司副 总经 理、 总经理 、董 事长 、党 委委 员、党 委书 记 , 名誉董 事长 。现 任创 金合 信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独立 董事。 2 、 监 事基 本情 况 公司不 设监 事会 ,设 监事 一名、 职工 监事 一名 。 杨健先 生, 监事, 博士, 国籍: 美国。 历任 华北 电 力设计 院 ( 北京) 工程 师 ,GE Energy (通用 电气 能源 集团 ) 工 程师,ABB Inc. 项目 经理、 新英格 兰电 力交 易与 调度 中心首 席分 析 师、 通用 电气 能源投 资公 司助理 副总 裁 、 花旗 集团 高级副 总裁 , 现任第 一创 业证券 股份 有 限 公司风 险管 理部 负责 人、 创金合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监事 。 贾崇宝 先生 ,职 工监 事, 国籍: 中国 。2005 年 9 月 加入招 商信 诺人 寿保 险有 限公司 从 事合规 管理 工作 ;2011 年 9 月加 入第 一创 业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历任 稽核 部稽核 经理 、资 产管理 部产 品运 营经 理;2014 年 8 月加 入创 金合 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现任 综合部 行政 主 管、职 工监 事。 3 、高 级管 理人 员基 本情 况 刘学民 先生 ,董 事长 、法 定代表 人, 简历 同前 。 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摘要 4 苏彦祝 先生 ,总 经理 ,简 历同前 。 梁绍锋 先生 , 督 察长 , 硕 士, 国 籍: 中国。 历任 中 国国际 贸易 促进 委员 会深 圳分会 法务 主管、 世纪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合 规专 员、 第一 创业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法 律合 规部副 总经 理、 现任创 金合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督察 长, 分管 监察 稽核。 黄先智 先生, 副总 经理, 硕士, 国籍: 中国。 历任 湖南浏 阳枫 林花 炮厂 销售 经理、 第 一 创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资 产管理 部高 级投 资助 理、 固定收 益部 投资 经理 、 资 产管理 部产 品研 发与创 新业 务部 负责 人兼 交易部 负责 人。 现任 创金 合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 总经理 , 分 管产 品、交 易及 机构 销售 业务 。 黄越岷 先生 ,副 总经 理, 简历同 前。 刘逸心 女士 , 副 总经 理, 学士, 国籍 : 中 国。 历 任 中国工 商银 行北 京市 分行 个人金 融业 务部项 目经 理、 上投 摩根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北 京分 公司北 方区 域渠 道业 务总 监、 第 一创 业证 券股 份 有限 公司 资产 管理 部市场 部负 责人 , 现 任创 金合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经 理, 分管 市场体 系。 张雪松 先生, 副总 经理, 博士, 国籍: 中国。 历任 广东发 展银 行深 圳分 行信 贷员, 深 圳 市太阳 海岸 国际 旅游 发展 有限公 司财 务副 经理 , 南方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养 老金 及机构 理财 部 总监助 理、 基金 经理 、 养 老金业 务部 总监 、 机 构业 务部总 监, 第一 创业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资 产管理 部私 募业 务战 略规 划组负 责人 , 现 任创 金合 信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分管 私募 创新业 务。 4 、基 金经 理 王一兵 先生 , 四川大 学 MBA 。1994 年 即进 入证 券期 货 行业 , 作 为公 司出市 代表 任海南 中 商期货交 易所 红马甲 。1997 年进入 股票 市场, 经历 了各种证 券市 场的大 幅涨 跌变化, 拥有 成熟的 投资 心态 和丰 富的 投资经 验。 曾历 任第 一创 业证券 固定 收益 部高 级交 易经理 、 资 产管 理部投 资经 理 、 固 定收 益部 投资副 总监 。 现任 创金 合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固 定收 益部负 责人 。 熟悉债 券市 场和 固定 收益 产品的 各种 投资 技巧 , 尤 其精通 近两 年发 展迅 速的 信用债 , 对 企业 信用分 析、 定价 有深 刻独 到的见 解。 郑振源 先生 ,中 国人 民银 行研究 生部 经济 学硕 士。2009 年 7 月加 入第 一创 业 证券研 究 所,担 任宏 观债 券研 究员 。2012 年 7 月加 入第 一创 业证券 资产 管理 部, 先后 担任宏 观债 券 研究员 、投 资主 办等 职务 。2014 年8 月 加入 创金 合 信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现 任基金 经理 。 张荣先生 ,北 京大学 金融 学硕士,2004 年就 职于深 圳银监局 从事 银行监 管工 作,历 任 多家银行 监管 员。2010 年 加盟第一 创业 证券资 产管 理部,历 任金 融行业 研究 主管、投 资主 办等职 务。2014 年 加入 创 金合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现任 基金 经理 。 5 、基 金管 理人 投资 决策 委员会 成员 的姓 名和 职务 苏彦祝 先生 ,创 金合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总 经理。 陈玉辉 先生 ,创 金合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投资 一部 总监。 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摘要 5 曹春林 先生 ,创 金合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资管 投资 部副总 监兼 研究 部副 总监 。 王一兵 先生 ,创 金合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固定 收益 部总监 。 张荣先 生, 创金 合信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基 金投 资部 ,基金 经理 。 薛静女 士, 创金 合信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助理 、 机构 业务 部总 监兼 固定 收益部 副总 监。 程志田 先生 ,创 金合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量化 投资 部总监 。 上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近亲 属关系 。 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摘要 6 §2 基金托管人 一、基 金托 管人 基本 情况 名称: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成立时 间:1984 年1 月1 日 法定代 表人 :姜 建清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 话:010-66105799 联系人 :洪 渊 二、主 要人 员情 况 截至2016 年 3 月 末, 中国 工商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共有 员工 198 人 ,平 均年龄30 岁,95% 以上员 工拥 有大 学本 科以 上学历 ,高 管人 员均 拥有 研究生 以上 学历 或高 级技 术职称 。 三、基 金托 管业 务经 营情 况 作为中 国大 陆托 管服 务的 先行者 ,中 国工 商银 行自 1998 年 在国 内首 家提 供托 管服务 以 来, 秉 承 “诚 实信用 、 勤 勉尽责” 的宗 旨, 依 靠严 密科学 的风 险管 理和 内部 控制体 系、 规 范 的管理 模式 、 先进的 营运 系统和 专业 的服 务团 队, 严格 履 行资 产托 管人 职责 , 为 境内 外广 大 投资者 、 金 融资 产管 理机 构和企 业客 户提 供安 全、 高效、 专业 的托 管服 务, 展现优 异的 市场 形象和 影响 力。 建立 了国 内托管 银行 中最 丰富 、最 成熟的 产品 线。 拥有 包括 证券投 资基 金 、 信托资 产、 保险 资产 、社 会保障 基金 、企 业年 金基 金、QFII 资 产、QDII 资产 、股权 投资 基 金、证 券公 司集 合资 产管 理计划 、证 券公 司定 向资 产管理 计划 、商 业银 行信 贷资产 证券 化 、 基金公 司特 定客 户资 产管 理、QDII 专 户资 产、ESCROW 等门 类齐 全的 托管 产品 体系, 同时 在 国内率 先开 展绩 效评 估、 风险管 理等 增值 服务 , 可 以为各 类客 户提 供个 性化 的托管 服务 。 截 至 2016 年 3 月 ,中 国工 商 银行共 托管 证券 投资 基 金 555 只。 自 2003 年以 来, 本行连 续十 一年获 得香 港 《亚 洲货 币 》 、 英 国 《 全球 托管 人》 、 香 港 《 财资 》 、 美 国 《 环球金 融 》 、 内 地《证 券时 报》 、《 上海 证券报 》等 境内 外权 威财 经媒体 评选 的 49 项最 佳托 管银行 大奖 ; 是获得 奖项 最多 的国 内托 管银行 , 优良 的服 务品 质获 得国内 外金 融领 域的 持续 认可和 广泛 好 评。 四、 基金 托管 人的 职责 的 内容 基金托 管人 应当 履行 下列 职责: 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摘要 7 1 、安 全保 管基 金财 产; 2 、按 照规 定开 设基 金财 产 的资金 账户 和证 券账 户; 3 、对 所托 管的 不同 基金 财 产分别 设置 账户 ,确 保基 金财产 的完 整与 独立 ; 4 、保 存基 金托 管业 务活 动 的记录 、账 册、 报表 和其 他相关 资料 ; 5 、按 照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 根据基 金管 理人 的投 资指 令,及 时办 理清 算、 交割 事宜; 6 、办 理与 基金 托管 业务 活 动有关 的信 息披 露事 项; 7 、对 基金 财务 会计 报告 、 季度、 半年 度和 年度 基金 报告出 具意 见; 8 、复 核、 审查 基金 管理 人 计算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和各 类基金 份额 申购 、赎 回价 格; 9 、按 照规 定召 集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大会 ; 10 、按 照规 定监 督基 金管 理人的 投资 运作 ; 11 、法 律、 法规 和基 金合 同规定 的其 它职 责。 五、基 金托 管人 的内 部控 制制度 中国工 商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自成立 以来 , 各 项业 务飞 速发展 , 始 终保 持在 资产 托管行 业的 优势地 位。 这些 成绩 的取 得, 是 与资 产托 管部 “一 手抓业 务拓 展, 一手 抓内 控建设 ” 的 做法 是分不 开的 。 资 产托 管部 非常重 视改 进和 加强 内部 风险管 理工 作, 在积 极拓 展各项 托管 业务 的同时 , 把 加强 风险 防范 和控制 的力 度, 精心 培育 内控文 化, 完善 风险 控制 机制, 强化 业务 项目全 过程 风险 管理 作为 重要工 作来 做 。 继2005 、2007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 2014 年八 次顺 利通 过评 估 组织内 部控 制和 安全 措施 是否充 分 的 最权 威 的SAS70 (审 计标 准第 70 号) 审阅 后,2015 年中 国工商 银行 资产 托管 部第 九次通 过 ISAE3402(原 SAS70 ) 审阅 获 得无保 留意 见的 控制 及有 效性报 告, 表明 独立 第三 方对我 行托 管服 务在 风险 管理、 内部 控制 方面的 健全 性和 有效 性的 全面认 可 。 也 证明 中国 工商 银行托 管服 务的 风险 控制 能力已 经与 国 际大型托 管银 行接轨 ,达 到国际先 进水 平。目 前,ISAE3402 审 阅已经 成为年 度化、常 规化 的内控 工作 手段 。 1 、内 部风 险控 制目 标 保证业 务运 作严 格遵 守国 家有关 法律 法规 和行 业监 管规则 , 强 化和 建立 守法 经营、 规范 运作的 经营 思想 和经 营风 格,形 成一 个运 作规 范化 、管理 科学 化、 监控 制度 化的内 控体 系 ; 防范和 化解 经营 风险 , 保 证托管 资产 的安 全完 整; 维护持 有人 的权 益; 保障 资产托 管业 务 安 全、有 效、 稳健 运行 。 2 、内 部风 险控 制组 织结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资 产托 管业 务内部 风险 控制 组织 结构 由中国 工商 银行 稽核 监察 部门 (内 控 合规部 、 内 部审 计局 ) 、 资 产托管 部内 设风 险控 制处 及资产 托管 部各 业务 处室 共同组 成。 总 行稽核 监察 部门 负责 制定 全行风 险管 理政 策, 对各 业务部 门风 险控 制工 作进 行指导 、监 督 。 资产托 管部 内部 设置 专门 负责稽 核监 察工 作的 内部 风险控 制处 , 配 备专 职稽 核监察 人员 , 在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摘要 8 总经理 的直 接领 导下 , 依 照有关 法律 规章 , 对 业务 的运行 独立 行使 稽核 监察 职权 。 各 业务 处 室在各 自职 责范 围内 实施 具体的 风险 控制 措施 。 3 、内 部风 险控 制原 则 (1)合 法性原 则。内 控制 度应当符 合国 家法律 法规 及监管机 构的 监管要 求, 并贯穿 于 托管业 务经 营管 理活 动的 始终。 (2) 完 整性 原则。 托管 业 务的各 项经 营管 理活 动都 必须有 相应 的规 范程 序和 监督制 约; 监督制 约应 渗透 到托 管业 务的全 过程 和各 个操 作环 节,覆 盖所 有的 部门 、岗 位和人 员。 (3)及 时性原 则。托 管业 务经营活 动必 须在发 生时 能准确及 时地 记录; 按照 “内控 优 先”的 原则 ,新 设机 构或 新增业 务品 种时 , 必 须做 到已建 立相 关的 规章 制度 。 (4)审 慎性原 则。各 项业 务经营活 动必 须防范 风险 ,审慎经 营, 保证基 金资 产和其 他 委托资 产的 安全 与完 整。 (5)有 效性原 则。内 控制 度应根据 国家 政策、 法律 及经营管 理的 需要适 时修 改完善 , 并保证 得到 全面 落实 执行 ,不得 有任 何空 间、 时限 及人员 的例 外。 (6)独 立性原 则。设 立专 门履行托 管人 职责的 管理 部门;直 接操 作人员 和控 制人员 必 须相对 独立 , 适 当分 离; 内 控制度 的检 查、 评价 部门 必 须独立 于内 控制 度的 制定 和执行 部门 。 4 、内 部风 险控 制措 施实 施 (1)严 格的隔 离制度 。资 产托管业 务与 传统业 务实 行严格分 离, 建立了 明确 的岗位 职 责、 科 学的 业务 流程 、 详 细的操 作手 册、 严格 的人 员行为 规范 等一 系列 规章 制度, 并采 取了 良好的 防火 墙隔 离制 度, 能够确 保资 产独 立、 环境 独立、 人员 独立 、业 务制 度和管 理独 立 、 网络独 立。 (2)高 层检查 。主管 行领 导与部门 高级 管理层 作为 工行托管 业务 政策和 策略 的制定 者 和管理 者, 要求 下级 部门 及时报 告经 营管 理情 况和 特别情 况, 以检 查资 产托 管部在 实现 内部 控制目 标方 面的 进展 ,并 根据检 查情 况提 出内 部控 制措施 ,督 促职 能管 理部 门改进 。 (3) 人事 控制。 资产 托管 部严格 落实 岗位 责任 制, 建立 “ 自控 防线 ” 、 “互 控防线 ” 、 “监控 防线” 三道 控制 防 线, 健 全绩效 考核 和激 励 机制, 树立 “ 以人为 本” 的内控 文化, 增 强员工 的责 任心 和荣 誉感 , 培 育团 队精 神和核 心竞 争力 。 并 通过 进行定 期 、 定向的 业务 与职 业道德 培训 、签 订承 诺书 ,使员 工树 立风 险防 范与 控制理 念。 (4)经 营控制 。资产 托管 部通过制 定计 划、编 制预 算等方法 开展 各种业 务营 销活动 、 处理各 项事 务, 从而 有效 地控制 和配 置组 织资 源, 达到资 源利 用和 效益 最大 化目的 。 (5)内 部风险 管理。 资产 托管部通 过稽 核监察 、风 险评估等 方式 加强内 部风 险管理 , 定期或 不定 期地 对业 务运 作状况 进行 检查 、 监 控, 指导业 务部 门进 行风 险识 别、 评 估, 制定 并实施 风险 控制 措施 ,排 查风险 隐患 。 (6)数 据安全 控制。 我们 通过业务 操作 区相对 独立 、数据和 传真 加密、 数据 传输线 路 的冗余 备份 、监 控设 施的 运用和 保障 等措 施来 保障 数据安 全。 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摘要 9 (7)应 急准备 与响应 。资 产托管业 务建 立专门 的灾 难恢复中 心, 制定了 基于 数据、 应 用、 操 作、 环境 四个 层面 的完备 的灾 难恢 复方 案, 并组织 员工 定期 演练 。 为 使演练 更加 接近 实战, 资产 托管 部不 断提 高 演练标 准, 从最 初的 按照 预 订时间 演练 发展 到现 在的 “ 随机演 练” 。 从演练 结果 看, 资产 托管 部完全 有能 力在 发生 灾难 的情况 下两 个小 时内 恢复 业务。 5 、资 产托 管部 内部 风险 控 制情况 (1)资 产托管 部内部 设置 专职稽核 监察 部门, 配备 专职稽核 监察 人员, 在总 经理的 直 接领导 下, 依照 有关 法律 规章, 全面 贯彻 落实 全程 监控思 想, 确保 资产 托管 业务健 康、 稳定 地发展 。 (2)完 善组织 结构, 实施 全员风险 管理 。完善 的风 险管理体 系需 要从上 至下 每个员 工 的共同 参与 , 只 有这 样, 风险控 制制 度和 措施 才会 全面、 有效 。 资 产托 管部 实施全 员风 险管 理, 将 风险 控制 责任 落实 到具体 业务 部门 和业 务岗 位, 每 位员 工对 自己 岗位 职责范 围内 的风 险负责 , 通 过建 立纵 向双 人制、 横向 多部 门制 的内 部组织 结构 , 形 成不 同部 门、 不 同岗 位相 互制衡 的组 织结 构。 (3)建 立健全 规章制 度。 资产托管 部十 分重视 内控 制度的建 设, 一贯坚 持把 风险防 范 和控制 的理 念和 方法 融入 岗位职 责 、 制 度建设 和工 作流程 中 。 经 过多年 努力 , 资 产托 管部 已 经建立 了一 整套 内部 风险 控制制 度, 包括 : 岗 位职 责、 业 务操 作流 程、 稽核 监察制 度、 信息 披露制 度等 , 覆盖所 有部 门和岗 位 , 渗 透各项 业务 过程 , 形 成各 个业务 环节 之间的 相互 制 约 机制。 (4)内 部风险 控制始 终是 托管部工 作重 点之一 ,保 持与业务 发展 同等地 位。 资产托 管 业务是 商业 银行 新兴 的中 间业务 , 资 产托 管部 从成 立之日 起就 特别 强调 规范 运作, 一直 将建 立一个 系统 、 高 效的 风险 防范和 控制 体系 作为 工作 重点。 随着 市场 环境 的变 化和托 管业 务的 快速发 展 , 新 问题 、 新 情 况不断 出现 , 资产托 管部 始终将 风险 管理 放在 与业 务发展 同等 重要 的位置 ,视 风险 防范 和控 制为托 管业 务生 存和 发展 的生命 线。 六、基 金托 管人 对基 金管 理人运 作基 金进 行监 督的 方法和 程序 根据 《 基金法 》 、 《运 作 办法》 等 有关 证券 法律 法 规的规 定及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对基 金 投资范 围、 投资 对象 、 基 金投融 资比 例、 基金 投资 禁止行 为、 基金 管理 人参 与银行 间债 券市 场、 基 金管 理人 选择 存款 银行、 基金 资产 净值 计算 、 基金 份额 净值 计算 、 应 收资金 到账 、 基 金费用 开支 及收 入确 定、 基金收 益分 配 、 相关 信息 披露 、 基 金宣 传推介 材料 中登载 基金 业 绩 表现数 据等 的合 法性 、合 规性进 行监 督和 核查 。 基金托 管人 对上 述事 项的 监督与 核查 中发 现基 金管 理人的 实际 投资 运作 违反 《 基金法 》 、 《运作 办法 》 、 基金 合同 、 托管 协议 、 上 述监 督内 容的约 定和 其他 有关 法律 法规的 规定 , 应 及 时 以 书 面 形式 通 知 基 金管 理 人 进 行 整改 , 整 改 的时 限 应 符 合 法规 允 许 的 投资 比 例 调 整期 限。 基 金管 理人 收到 通知 后应及 时核 对确 认并 以书 面形式 向基 金托 管人 发出 回函并 改正 。 在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摘要 10 规定时 间内 , 基金托 管人 有权随 时对 通知 事项 进行 复查 , 督 促基 金管理 人改 正。 基金 管理 人 对基金 托管 人通 知的 违规 事项 未 能在 限期 内纠 正的 ,基金 托管 人应 报告 中国 证监会 。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的投 资指 令违 反 《基 金 法》 、 《运 作办 法》 、 基 金 合同和 有 关法律 法规 规定 , 应 当拒 绝执行 , 立即 通知基 金管 理人限 期改 正 , 如基 金管 理人未 能在 通 知 期限内 纠正 的, 基金 托管 人应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告。 基金管 理人 有义 务配 合和 协助基 金托 管人 依照 法律 法规 、 基 金合 同和 托管 协议 对基金 业 务执行 核查 。 对基金 托管 人发出 的书 面提 示, 基金 管理人 应在 规定 时间 内答 复并改 正 , 或 就 基金托 管人 的疑 义进 行解 释或举 证; 对基 金托 管人 按照法 律法 规、 基金 合同 和托管 协议 的要 求需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送基 金 监督 报告 的事 项 , 基 金管 理人应 积极 配合 提供 相关 数据资 料和 制 度等。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重 大违 规行 为, 应及 时报告 中国 证监 会, 同时 通知基 金管 理人限 期纠 正, 并将 纠正 结果报 告中 国证 监会 。 基 金管理 人无 正当 理由 , 拒 绝、 阻 挠对 方根 据本托 管协 议规 定行 使监 督权 , 或 采取 拖延 、 欺 诈 等手段 妨碍 对方 进行 有效 监督 , 情 节严 重 或经基 金托 管人 提出 警告 仍不改 正的 ,基 金托 管人 应报告 中国 证监 会。 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摘要 11 §3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 份额 销售 机构 1 、 直 销机 构 直销机 构: 创金 合信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前 海深 港合 作区前 湾一 路 1 号A 栋 201 室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区福 华一 路 115 号 投行 大厦 15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 学民 传真:0755-25832571 电话:400-868-0666 邮箱:cjhxzhixiao@cjhxfund.com 联系人 :龙 小伟 网站:www.cjhxfund.com 2 、其 他销 售机 构 (1)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网址:www.icbc.com.cn 客服热 线:95588 (2) 第一 创业 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网址:http://www.firstcapital.com.cn 客服热 线:95358 (3) 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网址:www.cib.com.cn 客服热 线:95561 (4) 华夏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网址:www.hxb.com.cn 客服热 线:95577 (5) 平安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网址:bank.pingan.com 客服热 线:95511 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摘要 12 (6) 众禄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 司 网址:www.zlfund.cn 客服热 线:4006-788-887 (7) 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服热 线:400-1818-188 (8) 上海 好买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网址:http://www.howbuy.com/ 客服热 线:400-700-9665 (9) 杭州 数米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网址:http://www.fund123.cn/ 客服热 线:4000-766-123 (10) 浙江 同花 顺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网址:www.5ifund.com 客服热 线:4008-773-772 (11) 上海 陆金 所资 产管 理有限 公司 网址:www.lufunds.com 客服热 线:4008219031 (12) 珠海 盈米 财富 管理 有限公 司 网址:http://www.yingmi.cn/ 客服热 线:020-89629066 二、登 记机 构 名称: 创金 合信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前 海深 港合 作区前 湾一 路 1 号A 栋 201 室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区福 华一 路 115 号 投行 大厦 15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 学民 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摘要 13 电话:0755-23838000 传真:0755-23838333-8922 联系人 :吴 东海 三、出 具法 律意 见书 的律 师事务 所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住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代 金融 中 心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俞 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 师: 安冬 、陆 奇 联系人 :安 冬 四、 审计 基金 财产 的会 计 师事务 所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上海 市黄 浦区 湖滨 路 202 号普 华永 道中 心 11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湖滨 路 202 号普 华永 道中 心 11 楼 法定代 表人 :李 丹 电话: (021 )2323 8888 传真: (021 )2323 8800 联系人 :边 晓红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曹 翠丽 、边晓 红 §4 基金的名称 创金合 信聚 利债 券证 券投 资基金 §5 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 §6 基金的投资目标 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摘要 14 本基金 在追 求本 金安 全、 保持资 产流 动性 以及 有效 控制风 险的 基础 上, 通过 积极主 动的 投资管 理, 力争 为持 有人 提供较 高的 当期 收益 以及 长期稳 定的 投资 回报 。 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摘要 15 §7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 投资 范围为 具有 良好流动 性的 金融工 具, 包括国内 依法 发行上 市的 股票(含中 小板、 创业板 及其他 经中 国证监 会核准 上市的 股票) 、权证 等权益 类资产 及债 券等固 定收益 类金融 工具以 及法律 法规 或中国 证监会 允许基 金投 资的其 他金融 工具( 但须符 合中国 证监会 相关规 定) 。 本基金 投资 的具 有良 好流 动性的 固定 收益 类金 融工 具, 包括 国内 依法 发行 上市 的国家 债 券、 地 方政 府债、 政府 支 持机构 债、 金融 债券、 次 级债券 、 中 央银 行票 据、 企业债 券、 公司 债券、 中期 票据 、短 期融 资券、 债券 质押 及买 断式 回购、 协议 存款 、通 知存 款、定 期存 款 、 可转换 债券 、 可分 离交 易可 转债等 金融 工具 以及 法律 法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资 的其 他 固定收 益类 证券 品种 (但 须符合 中国 证监 会的 相关 规定)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本基金 投资 于债 券的 比 例 不低于 基金 资产 的80% ; 投资于 股票 、 权 证等 权益 类资产 的投 资比 例合 计不 超过基 金资 产 的20%, 其中 基金持 有 的全部 权证 的市 值不 超过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3% ; 现金或 者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政 府债 券不 低于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5% 。 本基金管 理人 自基金 合同 生效之日 起 6 个月 内使基 金的投资 组合 比例符 合上 述相关 规 定。 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摘要 16 §8 基金投资策略 1 、固 定收 益品 种的 配置 策 略 (1) 平均 久期 配置 本基金 通过 对宏 观经 济变 量 (包 括国 内生 产总 值、 工 业增长 、 货 币信 贷、 固 定资 产投资 、 消费、 外贸差 额、 财 政收 支、 价 格指数 和汇 率等) 和宏观 经济 政策 ( 包括 货 币政 策、 财政 政 策、 产 业政 策、 外贸 和汇 率政策 等) 进行 分析 , 预 测未来 的利 率趋 势, 判断 债券市 场对 上述 变量和 政策 的反 应, 并据 此对债 券组 合的 平均 久期 进行调 整, 提高 债券 组合 的总投 资 收 益 。 (2) 类属 资产 配置 策略 在整体 资产 配置 策略 的指 导下 , 根 据不 同类属 资产 的风险 来源 、 收益率 水平 、 利 息支 付 方式、 利息 税务 处理 、附 加选择 权价 值、 类属 资产 收益差 异、 市场 偏好 以及 流动性 等因 素 , 采取积 极投 资策 略, 定期 对投资 组合 类属 资产 进行 最优化 配置 和调 整, 确定 类属资 产的 最优 权数。 (3) 明细 资产 配置 策略 在明细 资产 配置 上, 首先 根据明 细资 产的 剩余 期限 、 资 产信 用等 级、 流动 性 指标决 定是 否纳入 组合 ; 其次 , 根 据 个别债 券的 收益 率与 剩余 期限的 配比 , 对照基 金的 目标要 求决 定是 否纳入 组合 ;最 后, 根据 个别债 券的 流动 性指 标决 定投资 总量 。 2 、固 定收 益品 种的 投资 策 略 本基金 在普 通债 券的 投资 中主要 基于 对国 家财 政政 策、 货币 政策 的深 入分 析以 及对宏 观 经济的 动态 跟踪 , 采 用久 期控制 下的 主动 性投 资策 略, 主 要包 括: 久 期控 制、 期限结 构配 置、 信用风 险控 制 、 跨市 场套 利和相 对价 值判 断等 管理 手段 , 对 债券 市场 、 债 券 收益率 曲线 以及 各种债 券价 格的 变化 进行 预测, 相机 而动 、积 极调 整。 (1)久 期控制 是根据 对宏 观经济 发 展状 况、金 融市 场运行特 点等 因素的 分析 确定组 合 的整体 久期 ,有 效的 控制 整体资 产风 险。 (2)期 限结构 配置是 在确 定组合久 期后 ,针对 收益 率曲线形 态特 征确定 合理 的组合 期 限结构 , 包 括采 用集 中策 略、 两 端策 略和 梯形 策略 等, 在 长期 、 中 期和 短期 债券间 进行 动态 调整, 从长 、中 、短 期债 券的相 对价 格变 化中 获利 。 (3)信 用风险 控制是 管理 人充分利 用现 有行业 与公 司研究力 量, 根据发 债主 体的经 营 状况和 现金 流等 情况 对其 信用风 险进 行评 估, 以此 作为品 种选 择的 基本 依据 。 信用 产品 投资 是本基 金的 重要 特点 之一 。 本基金 管理 人认 为, 信用 债市场 运行 的中 枢既 取 决 基准利 率的 变动 , 也 取决 于发行 人的 整体信 用状 况。 监管 层的 相关政 策指 导、 信用 债投 资群体 的投 资理 念及 其行 为等变 化决 定了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摘要 17 信用债 收益 率的 变动 区间 , 整个市 场资 金面 的松 紧程 度以及 信用 债的 供求 情况 等左右 市场 的 短期波 动。 基金管 理人 将自 上而 下通 过对宏 观经 济形 势、 基准 利率走 势 、 资 金面状 况 、 行业以 及个 券信用 状况 的研 判, 积极 主动发 掘收 益充 分覆 盖风 险, 甚 至在 覆盖 之余 还存 在超额 收益 的投 资品种 ; 同时 通过行 业及 个券信 用等 级限 定、 久期 控制等 方式 有效 控制 投资 信用风 险 、 利 率 风险以 及流 动性 风险 ,以 求得投 资组 合赢 利性 、安 全性的 中长 期有 效结 合。 本 基金 信用 债投 资在 操作 上主要 以博 取骑 乘和 票息 收益为 主 , 本 基金 管理 人将 在具体 操 作上实 现获 取收 益和 防范 信用风 险之 间的 平衡 。 (4)跨 市场套 利根据 不同 债券市场 间的 运行规 律和 风险特性 ,构 建和调 整债 券组合 , 提高投 资收 益, 实现 跨市 场套利 。 (5)相 对价值 判断是 根据 对同类债 券的 相对价 值判 断,选择 合适 的交易 时机 ,增持 相 对低估 、价 格将 上升 的债 券,减 持相 对高 估、 价格 将下降 的债 券。 3 、回 购套 利策 略 回购套 利策 略是 本基 金重 要的操 作策 略之 一, 把信 用产品 投资 和回 购交 易结 合起来 , 管 理人根 据信 用产 品的 特征 , 在信 用风 险和 流动 性风 险可控 的前 提 下 , 或 者通 过回购 融资 来博 取超额 收益 ,或 者通 过回 购的不 断滚 动来 套取 信用 债收益 率和 资金 成本 的利 差。 4 、股 票投 资策 略 当本基 金管 理人 判断 市场 出现明 显的 趋势 性投 资机 会时 , 本 基金 可以 直接 参与 股票市 场 投资, 努力 获取 超额 收益 。在股 票市 场投 资过 程中 ,本基 金主 要采 取自 下而 上的投 资策 略 , 利用数 量化 投资 技术 与基 本面研 究相 结合 的研 究方 法,对 以下 三类 上市 公司 进行投 资: (1)现 金流充 沛、行 业竞 争优势明 显、 具有良 好的 现金分红 记录 或现金 分红 潜力的 优 质上市 公司 ; (2) 投资 价值 明显 被市 场 低估的 上市 公司 ; (3) 未来 盈利 水平 具有 明 显增长 潜力 且估 值合 理的 上市公 司。 5 、权 证投 资策 略 在确保与基金投资目 标一 致以及风险可控的前 提下 ,本基金可适度进行 谨慎 的权证投 资。 基金 对权 证投资 的目 标首先 是控 制并 降低 组合 风险 , 其 次是 令基金 资产 增值 。 本 基金 的 权证投 资策 略包 括: (1)采 用市场 认可的 多种 期权定价 模型 并根据 研究 人员对公 司基 本面等 因素 的分析 , 形成合 理的 对权 证的 定价 ; (2)对 标的股 票进行 价值 判断,结 合权 证市场 发展 的具体情 况, 决策权 证的 买入、 持 有或沽 出操 作; (3)本 基金权 证投资 策略 包括但不 限于 杠杆交 易策 略、看跌 保护 组合策 略、 获利保 护 策略、 买入 跨式 投资 策略 等。 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摘要 18 §9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 中 债综 合 ( 全价 ) 指 数收 益率×90%+ 沪深 300 指数 收益率 × 10% 本基金 选择 中债 综合 指数 收益率 作为 债券 投资 部分 的业绩 比较 基准 。 中债 综合 指数由 中 央国债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编 制的 反映 中国 债券 市场总 体走 势的 代表 性指 数。 该指 数的 样 本券覆 盖我 国银 行间 市场 和交易 所市 场, 成份 债券 包括国 债、 央行 票据、 金融 债、 企 业债 券、 短期融 资券 等几 乎所 有债 券种类 ,具 有广 泛的 市场 代表性 。 本基金 选择 沪 深300 指数 收益率 作为 股票 投资 部分 的业绩 比较 基准 。 沪深 300 指数样 本 覆盖了 沪深 市场 大部 分流 通市值 ,具 有良 好的 市场 代表性 和可 投资 性。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证 券市 场中 有其 他代 表性更 强或 者更 科学 客观 的业绩 比 较基准 适用 于本 基金 时, 本基金 管理 人可 以依 据维 护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合 法权 益的原 则, 根据 实际情 况对 业绩 比较 基准 进行相 应调 整。 调整 业绩 比较基 准应 经基 金托 管人 同意, 并报 中国 证监会 备案 。基 金管 理人 应在调 整 前2 日 在指 定媒 介上予 以公 告。 §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其 长期平 均预 期风 险和 预期 收益率 低于 股票 基金 、 混 合基金 , 高 于货币 市场 基金 。 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摘要 19 §11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未经审计)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董事 会及 董事保 证本 报告 所载 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 误导 性陈 述或重 大 遗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及 连带 责任 。 本基金 的托 管人 根据 本基 金合同 的规 定, 复核 了本 报告的 内容 , 保 证复 核内 容不存 在虚 假记载 、误 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遗 漏。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6 年3 月31 日( 未经审 计) 。 1 、报 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13,747,197.20 9.65


其中: 股票 13,747,197.20 9.65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122,341,550.00 85.92


其中: 债券 122,341,550.00 85.92











资产 支持 证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4,149,634.88 2.91 8 其他资 产 2,151,827.20 1.51 9 合计 142,390,209.28 100 2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A 农、林 、牧 、渔 业 333,960.00 0.26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0,775,583.20 8.53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825,836.00 0.65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604,950.00 0.48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237,758.00 0.19 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摘要 20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676,510.00 0.54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292,600.00 0.23 S 综合 - -


合计 13,747,197.20 10.88 3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300199 翰宇药 业 27,000 491,400.00 0.39 2 600199 金种子 酒 53,000 444,140.00 0.35 3 002223 鱼跃医 疗 14,000 435,120.00 0.34 4 000049 德赛电 池 10,900 417,034.00 0.33 5 002029 七 匹 狼 38,000 400,140.00 0.32 6 600398 海澜之 家 32,000 368,320.00 0.29 7 002041 登海种 业 23,000 333,960.00 0.26 8 600594 益佰制 药 19,000 308,750.00 0.24 9 300144 宋城演 艺 10,000 292,600.00 0.23 10 002470 金正大 18,600 289,974.00 0.23 4 、报 告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7,003,900.00 5.54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21,822,650.00 17.26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0,051,000.00 7.95 6 中期票 据 83,464,000.00 66.03 7 可转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摘要 21 10 合计 122,341,550.00 96.79 5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101354013 13 浙 能源MTN002 100,000 11,022,000.00 8.72 2 1382176 13 航 机电MTN1 100,000 10,410,000.00 8.24 3 101464008 14 京 城建MTN001 100,000 10,393,000.00 8.22 4 101461025 14 中 电投MTN002 100,000 10,369,000.00 8.20 5 1382086 13 粤 机场MTN1 100,000 10,365,000.00 8.20 6 、 报 告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 十名 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 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 属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9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 10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国债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11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11.1 本 报 告 期 内 未 出现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发 行 主 体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调 查 或 者 在报告 编制 日前 一年 内受 到公开 谴责 、处 罚的 情况 。 11.2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股票 未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备 选股 票库 。 11.3 其他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1,161.93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140,665.27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摘要 22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151,827.20 11.4 报告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11.5 报告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流通受 限部 分的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流通受 限 情况说 明 1 002470 金正大 289,974.00 0.23 重大事 项 §12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 基 金的过 往业 绩并不 预示 其未 来表 现, 基金管 理人 管 理 的其他 基金 的业 绩也 不构 成对本 基金 业绩 表现 的保 证。 投 资有 风险, 投资 者在 作出投 资决 策 前应仔 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明 书。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5 年5 月15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以来 (截 至2016 年 3 月31 日) 的投资 业绩 及与 同期 基准 的比较 如下 表所 示: 创金合 信聚 利债 券 A 阶


段 净值增 长 率(1 ) 净值增 长 率标 准差 (2)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3 )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4) (1)- (3) (2)- (4 ) 2015 年5 月15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7.0000% 0.3000% 0.4737% 0.2843% 6.5263% 0.0157% 自基金 成立 起至 2016 年3 月31 日 5.9000% 0.2244% -0.5693% 0.2757% 6.4693% -0.0514% 创金合 信聚 利债 券 C 阶


段 净值增 长 率(1 ) 净值增 长 率标 准差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3 )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1)- (3) (2)- (4 ) 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摘要 23 (2) (4) 2015 年5 月15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6.7000% 0.3100% 0.4737% 0.2843% 6.2263% 0.0257% 自基金 成立 起至 2016 年3 月31 日 5.6000% 0.3145% -0.5693% 0.2757% 6.1693% 0.0388% 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摘要 24 §13 费用概览 一、 基金 运作 费用 ( 一)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C 类基 金份 额的 销售 服 务费; 4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5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和 诉讼 费; 6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7 、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8 、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9 、基 金的 开户 费用 、账 户 维护费 用; 10 、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 二)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提标 准和 支付 方式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7% 年 费 率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如下 : H =E×0.7%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 管理 费划 款指 令 ,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2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付 给基金 管理 人。 若遇 法定 节假日 、公 休假 等, 支付 日 期顺延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2% 的 年 费率计 提 。 托 管费 的计 算 方法如 下: H =E×0.2%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 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托 管费 划款指 令, 基金托管 人复 核后于 次月 前 2 个 工作日 内从 基金财 产中一次 性支 取。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日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3 、基 金的 销售 服务 费 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摘要 25 本基金A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销售 服务 费,C 类 基金 份额的 销售 服务 费年 费率 为 0.40% 。 本基金 销售 服务 费将 专门 用于本 基金 的市 场推 广、 销售与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服 务。 销 售服 务费 按前一 日C 类基 金份 额的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40% 年 费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 H =E×0.40% ÷ 当年 天数 H 为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C 类基 金份 额 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销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 管 人 发 送销售 服务 费划 付指 令 ,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首 日起 2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资产中 划 出, 由登 记机 构代收 , 登 记机构 收到 后按 相关 合同 规定支 付给 基金 销售 机构 等。 若遇 法定 节 假日、 公休 日等 ,支 付日 期顺延 。 上述 “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中 第 4-10 项 费用 ” , 根据有 关法 规及 相应 协议 规定, 按费 用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 费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 金财产 中支 付。 ( 三)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因未履 行或 未完全 履行 义务导致 的费 用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 基金 合同 》生 效前 的 相关费 用; 4 、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 四)费 用调 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可根据 基金 规模 等因 素协 商一致 , 酌 情调 低基 金管 理费率 、 托 管费率 、 销售 服务费 率 , 无须召 开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提 高上 述费率 需经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决 议通 过, 但根 据法 律法规 的要 求提 高的 除外 。 基金 管理 人必 须于 新的 费率实 施日 前在 指定媒 介上 公告 。 ( 五)基 金税 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二、 基金 销售 费用 1 、申 购费 率 投资者 申购 本基 金 A 类基 金份额 时, 需交 纳申 购费 用。 投 资者 在一 天之 内如 果有多 笔申 购,适 用费 率按 单笔 分别 计算。 (1) 对于 申购 本基 金 A 类 基金份 额的 投资 人, 收取 申购费 ,且 随申 购金 额的 增加而 递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摘要 26 减,如 下表 所示 : A 类基金 份 额申 购金 额(M ) 申购费 率 100 万 元以 下 0.8% 100 万 元( 含) —300 万元 0.5% 300 万 元( 含) —500 万元 0.2% 500 万 元( 含) 以上 0 (2) 对于 申购 本基 金 C 类 份额的 投资 人, 申购 费率 为零。 申购费 用由 投资 人 承 担, 不列入 基金 财产 , 主 要用 于本基 金的 市场 推广 、 销 售、 登 记等 各项费 用。 2 、本 基金 赎回 费率 随申 请 份额持 有时 间增 加而 递减 。具体 如下 表所 示: A 类基 金份 额 申请份 额持 有时 间(N) 赎回费 率 N<30 日 0.5% 30 日≤N<180 日 0.1% N≥180 日 0 C 类基 金份 额 申请份 额持 有时 间(N) 赎回费 率 N<365 日 0.1% N≥365 日 0 赎回费 用由 赎回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承 担 , 在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赎回 基金 份额时 收 取。 赎 回费 总额 的25% 应 归基金 财产 ,其 余 用 于支 付登记 费和 其他 必要 的手 续费 。 3 、基金 管理人 可以根 据《 基金合同 》的 相关约 定调 整费率或 收费 方式, 基金 管理人 最 迟应于 新的 费率 或收 费方 式实施 日前 依照 《信 息披 露办法 》的 有关 规定 在指 定媒介 公告 。 4 、基金 管理人 可以在 不违 反法律法 规规 定及基 金合 同约定的 情形 下根据 市场 情况制 定 基金促 销计 划, 针对 以特 定交易 方式( 如 网上 交易、 电话交 易等)等 进行 基金 交 易的投 资人 定 期或不 定期 地开 展基 金促 销活动 。 在 基金 促销 活动 期间, 按相 关监 管部 门要 求履行 必要 手续 后,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适当 调低基 金申 购费 率和 基金 赎回费 率。 §14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 分的说明 创金合 信聚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以 下简 称 “本 基金 ” ) 基 金合 同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起生 效, 根据 《中 华人 民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 《公 开募 集证 券投 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更新)摘要 27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销 售管理 办法 》 、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等有 关法 律法 规及 《创 金合 信聚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 结合 本公 司对 本基 金 实施的 投资 管理 活动, 对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进 行了 更新 ,主 要更 新的内 容如 下: 一、“ 重要 提示 ”部 分 更新了 招募 说明 书所 载内 容截止 日及 有关 财务 数据 和净值 表现 的截 止日 。 二、“ 基金 管理 人” 部分 1 、更 新了 董事 会 、 监事 及 高级管 理人 员的 情况 。 2 、更 新了 基金 经理 的信 息 。 3 、更 新了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 的人员 信息 。 三、“ 基金 托管 人” 部分 更新了 基金 托管 人的 信息 。 四、“ 相关 服务 机构 ”部 分 更新了 基金 份额 销售 机构 和律师 事务 所的 相关 信息 。 五、“ 基金 的投 资” 部分 增加了 最新 的“ 基金 投资 组合报 告” 。 六、“ 基金 业绩 ”部 分 新增最 新的 “基 金业 绩” 报告。 七、“ 基金 资产 估值 ”部 分 根据《 中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业协会 估值 核算 工作 小组 关于 2015 年 1 季 度固 定收 益品种 的 估值处 理标准 》 中关 于固 定收益 品种估 值的建议 , 将第三 部分“ 估值方 法” 之“1、 证券 交 易所上 市的 有价 证券 的估 值” 中 (2) 点更 改为 “ (2 ) 交易所 上市 交易 或挂 牌 转让的 不含 权 和含权 固定 收益 品种 , 选 取第三 方估 值机 构提 供的 相应品 种当 日的 估值 净价 估值, 具体 估值 机构由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管人 协商 约定 ;” 八、“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服 务”部 分 更新了 基金 管理 人客 户服 务联络 方式 信息 。 九、“ 风险 揭示 ”部 分 对“本 基金 的特 有风 险” 的表述 进行 相关 完善 和补 充。 十、“ 其他 应披 露事 项” 部分 根据相 关公 告的 内容 进行 了补充。 创金合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6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