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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增利(166105)

信达增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1期)查看PDF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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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 澳银 稳定 增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2016 年 第 1 期 
 
 
 
 
 
 
 
 
 
 
 
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1 
重要提示 
信达澳银 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于 2011 年 11
月 4 日经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 】1750 号文核准 募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2 年 5 月 7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
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
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 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已自动转换为上市
开放式基金(LOF ), 基 金 名 称 已 变 更 为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 增利 A 、 增利 B 的基金份额已转换为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 )份额。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照 恪 尽 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谨 慎 勤 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财 产 ,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 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对认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 数 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获得基 金投资收益, 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 因整体政治、 经济、 社 会 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 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 低风险的基金品种 , 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低于股票 基金、 混合基 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2 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5 月 6 日, 所载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1 一 、 基 金 管 理 人 (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 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 银行大厦 24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4 层 邮政编码:518040 成立日期:2006 年 6 月 5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 】071 号 法定代表人: 于建伟 电话:0755-83172666 传真:0755-83199091 联系人: 郑妍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 股本结构: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 5400 万元, 占公司总股本的 54%;康 联首域集团有限公司(Colonial First State Group Limited )出资 4600 万元,占公 司总股本的 46%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 于帆先生, 董事长, 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1987 年 7 月至1988 年10 月任化 工部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系法学教师, 1988 年 10 月至1999 年6 月任中国信达信托投 资公司部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1999 年 6 月至 2000 年 9 月任 中国信达资产管 理公司债权管理部高级经理,2000 年 9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2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2007 年9 月至2011 年10 月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委员、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2011 年 10 月至2013 年8 月任中国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投融资业务部总经理, 2013 年8 月至今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2014 年9 月16 日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施普敦(Michael Stapleton)先生,副董事长,澳大利亚墨尔本 Monash 大学 经济学学士。1996 年至1998 年担任JP 摩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澳大利亚) 机构客 户经理,1998 年加入康联首域投资有限公司机构业务开发部门, 负责澳大利亚机构 客户销售和关系管理,2002 年加入首域投资国际(伦敦) ,历任机构销售总监、机 构业务开发主管,2009 年6 月起担任首域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 亚洲及日本区域董 事总经理。 于建伟先生, 董事, 中央财政金融学院金融专业学士, 东北财经大学 EMBA。28 年证券从业经历, 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 基金业高管人员任职资格。1989 年至 1996 年在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工作, 历任证券部副总经理、 深圳证券业务部 总经理、资产中介部负责人;1996 年至 2000 年任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赤峰道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00 年至 2004 年任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北洼路 营业部总经理;2004 年至 2008 年任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营销经纪总部总经理;2008 年至 2013 年 5 月任世 纪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 年 7 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2013 年8 月9 日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信达新兴财 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孙志新先生, 独立董事, 山西财经学院财政金融学学士, 高级经济师。 历任 中 国建设银行总行人事教育部副处长, 总行教育部副主任, 总行监察室主任, 广东省 分行党组副书记、 副行长, 广西区分行党委书记、 行长, 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党 委 组 织 部 部 长 ) , 总 行 个 人 业 务 管 理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 总 行 党 校 ( 高 级 研 修 院 ) 常 务 副 校 长 , 总 行 人 力 资 源 部 总 经 理 ( 党 委 组 织 部 部 长 ) , 总 行 工 会 常 务 副 主 席 , 总 行 监事会监事 ,于2011 年1 月退休。 刘颂兴先生,独立董事,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 W.I.Carr(远东) 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 霸菱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 投资经理, 纽约摩 根担保信托公司 Intl 投资管理副经理,景顺亚洲有限公司投资董事,汇丰资产管 理 (香港) 有限公司 (2005 年5 月起改组为汇丰卓誉投资管理公司) 股票董事, 中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3 银保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董事, 新鸿基地产有限公司企业策划总经理, 中国平 安 资 产 管 理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副 总 裁 兼 股 票 投 资 董 事 ,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 香 港 ) 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执行董事,Seekers Advisors(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投 资总监。2012 年6 月19 日起担任广发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治海先生 , 独立董事, 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 北京市人大立 法咨询专家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历任江苏省盐城市政法干校干部 , 首都经贸 大学经济系讲师 , 自1993 年2 月起担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2015 年5 月8 日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潘广建先生, 英国伯明翰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加拿大注册会计师。 曾任职于德 勤会计师事务所稽核部、香港期货交易所监察部。1997 年起历任山一证券分析员、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助理经理、 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经理、 景 顺亚洲业务发展经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财务总监、AXA 国卫市场部助理总经 理、银联信托有限公司市场及产品部主管。潘广建先生于 2007 年 5 月起任首域投 资 (香港) 有限公司中国业务开发董事並于同年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公司监事至 2016 年 5 月13 日, 自2016 年5 月14 日起,潘广建先生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公司 董事。 执行监事: 郑妍女士, 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学硕士, 现任监察稽核总监助理。2007 年5 月加 入 信 达 澳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历 任 客 户 服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 监 察 稽 核 部 副 总 经 理 、 监察稽核总监助理。自 2015 年1 月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于建伟先生,总经理, 中央财政金融学院金融专业 学士,东北财经大学 EMBA。 28 年 证 券 从 业 经 历 , 具 有 证 券 与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 基 金 业 高 管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1989 年至 1996 年在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工作,历任证券部副总经理、深圳证券 业务部总经理、资产中介部负责人;1996 年至 2000 年任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 限公司天津赤峰道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00 年至 2004 年任宏源 证券有限公司北京 北洼路营业部总经理; 2004 年至2008 年任宏 源证券有限公司营销经纪总部总经理; 2008 年至 2013 年5 月任世纪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 年7 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8 月9 日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信达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4 兴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黄晖女士, 督察长, 中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 加拿大 Concordia University 经济学硕士。19 年证券、 基金从业经历, 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 基金业高管人 员任职资格。1999 年起历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分析师、 市场部副总监、 规划发展部副总监、 机构理财部总监等职务, 其间两次 借调到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工 作, 参与老基金重组、 首批开放式基金评审等工作 。2000-2001 年参与英国政府 “中 国金融人才培训计划” (FIST 项目) ,任职于东方汇理证券公司(伦敦) 。2005 年 8 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 于鹏先生, 副总经理,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22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 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 基金业高管人员任职资格。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信托 投资公司证券总部驻武汉证券交易中心交易员、 计划财务部会计、 深圳证券营业部 计划财务部副经理、 经理; 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兼计 财部经理;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副总经理、 机构管理总部业务监控部 经理兼清算中心经理、 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 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兼客户资金存 管中心总经理等职务。2005 年 10 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财务总 监、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焦巍先生,副总 经理,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学博士。18 年证券从业经历,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基金业高管人员任职资格。1994 年至 1998 年,任中国银行海南 分行国际结算部职员;1998 年至 2002 年,历任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观研究员、 债券首席交易员;2009 年至 2014 年,历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宏观研究员、 基金经理、 投资总监;2014 年至2015 年,历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首 席投资官、 基金经理。2015 年10 月加入信达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10 日 起任总经理助理, 2016 年 3 月 17 日起任投 资总监,2016 年 4 月 11 日 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程文卫先生, 副总经理, 南开大学管理学博士。18 年证券从业经历, 具有基金 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管人员任职资格。1991 年至 1998 年在南开大学军事教研室工 作,任讲师;1998 年至 2007 年任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经理、研究 所所长;2007 年至 2010 年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2010 年至 2011 年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2011 年至 2013 年任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5 司研究中心总经理;2013 年至 2015 年任亿利资源集团有 限公司金融集团副总裁、 上市公司常务副总兼董秘。2015 年11 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信达新兴财富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 2 、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孔学 峰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稳 定 价 值 债 券 基 金 、 信 用 债 债 券 基 金 和 慧 管 家 货 币市场基金 的 基金经 理 , 公 募 投 资 总 部 副 总监 2012-5-7 - 12 年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 。 历 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 究员、固定收益总部副总经 理;2011 年 8 月加 入信达澳 银基金公司, 历任 投资 研究部 下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 固定收 益副总监、 固定收益总监、 公 募投资总部副总监 , 信 达澳银 稳定价值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1 年9 月29 日 起至今)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基金 (LOF) 基金经理 (2012 年5 月 7 日 起 至 今 ) 、 信 达 澳 银 信 用 债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3 年 5 月14 日起至今) 、 信达澳 银慧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经理 (2014 年6 月26 日起至 今) 。 3 、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 公司 公募基金投资审议委员会由 6 名成员组成,设主席 1 名,委员 5 名。名单 如下: 主席 :于建伟,总经理 委员 :焦巍,副总经理、投资总监 曾国富,公募投资总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孔学峰,公募投资总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张培培,投委会秘书、基金经理 刘涛,产品创新部副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6 二 、 基 金 托 管 人 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 年09 月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10 月, 是一家国内领先、 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 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 代码939) ,于2007 年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票代码601939)。 2015 年末, 本集团资产总额 18.35 万亿元, 较上年增长 9.59%; 客户贷款和垫 款总额10.49 万亿元, 增长10.67%; 客户存款总额13.67 万亿元, 增长5.96%。净 利润 2,289 亿元,增长 0.28%;营业收入 6,052 亿元,增长 6.09%,其中,利息 净 收入增长 4.65%,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4.62%。 平均资产回报率 1.30%, 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7%,成本收入比 26.98%,资本充足率 15.39%,主要财务指标 领先同业。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 营业网点 “三综合” 建设取得新进展, 综合性网 点 数量达 1.45 万个,综合营销团队 2.15 万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 88%。启 动深圳等 8 家分行物理渠道全面转型创新试点,智慧网点、旗舰型、综合型和轻型网点建设 有序推进。 电子银行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 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 比达95.58% , 较上年提升7.55 个百分点; 同时推广账号支付、 手机支付、 跨行付、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7 龙卡云支付、 快捷付等五种在线支付方式, 成功实现绝大多数主要快捷支付业务的 全行集中处理。 转型业务快速增长。 信用卡累计发卡量 8,074 万张, 消费交易额 2.22 万亿元, 多项核心指标继续保持同业领先。 金融资产 1,000 万以上的私人银行客户数量增长 23.08%, 客户金融资产总量 增长32.94%。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 5,316 亿元,承销额市场领先。资产托管业务规模 7.17 万亿元,增长 67.36%;托管证券 投资基金数量和新增只数均为市场第一。 人民币国际清算网络建设再获突破, 继伦 敦之后, 再获任瑞士、 智利人民币清算行资格; 上海自贸区、 新疆霍尔果斯特殊 经 济区主要业务指标居同业首位。 2015 年, 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各类荣誉总计122 项, 并独家荣获美国 《环球 金 融 》 杂 志 “ 中 国 最 佳 银 行 ” 、 香 港 《 财 资 》 杂 志 “ 中 国 最 佳 银 行 ” 及 香 港 《 企 业 财资》杂志“中国最佳银行”等大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 》杂志 2015 年“世 界银行品牌 1000 强”中,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二;在美国《福布斯》杂志 2015 年度全球企业 2000 强中位列第二。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 下设综合处、 基金市场处、 证券保险资 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 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 10 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 份中心,共有员工 220 余人。自 2007 年 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 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 甫, 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 总行信 贷部、 总行信贷二部、 行长办公室工作, 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总 行个人银行业务部、 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 长期从事信贷业务、 个人银行业务 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 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 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 个人银行业务部、 行长办公室, 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 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 力 铮 , 资 产 托 管 业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 曾 就 职 于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总 行 建 筑 经 济 部 、 信贷二部、 信贷部、 信 贷管理部、 信贷经营部、 公司业务 部, 并在总 行集团客户 部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8 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 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 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 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 长期 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 “以客户为中心” 的经营理念, 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严格履行托管人的 各项职责, 切实维护资 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 经过多年稳步发展, 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 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 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社保基金、 保险资 金、 基本养 老个人账户、QFII、 企 业 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 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 截至 2016 年一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584 只 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 专 业 高 效 的 托 管 服 务 能 力 和 业 务 水 平 , 赢 得 了 业 内 的 高 度 认 同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自 2009 年至今连续六年被国际权威杂志 《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 三 、相关 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 、 直销机构 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招商银行大厦 24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4 层 法定代表人: 于建伟 电话:0755-83077068 传真:0755-83077038 联系人:王丽燕 公司网址:www.fscinda.com 邮政编码:518040 2 、 代销机构 (1 )场外代销机构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9 序号 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 表人 办公地址 客服电话 联系人 网站 1 中国建 设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北京市西 城 区金 融大街 25 号 王洪章 北京市西 城 区闹市 口大街 1 号院1 号 楼 95533 王琳 www.ccb.co m 2 招商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深圳市深 南 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 大厦 李建红 同“注册 地 址” 95555 邓炯鹏 www.cmbchi na.com 3 交通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上海市浦 东 新区 银城中路 188 号 牛锡明 同“注册 地 址” 95559 胡迪锋 www.bankco mm.com 4 中信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北京东城 区 朝阳 门北大街 9 号东 方文化大 厦 中信 银行总行 12 层 常振明 同“注册 地 址” 95558 江奇勇 bank.eciti c.com 5 平安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深圳市深 南 中路 1099 号平安大厦 孙建一 同“注册 地 址” 95511-3 张莉 www.bank.p ingan.com 6 杭州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浙江省杭 州 市凤 起路432 号 马时雍 同“注册 地 址” 0571-965 23/40088 88508 严峻 www.hccb.c om.cn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10 7 南洋商 业银行 (中国) 有限公 司


上海市浦 东 新区 世纪大道 800 号 三层、 六 层 至九层 岳毅 上海市浦 东 新区世 纪大道800 号南洋 商业银行 大 厦 80083020 66/40083 02066 王晓明 www.ncbchi na.cn/cn/i ndex.html


8 信达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北京市西 城 区闹 市口大街9 号院1 号楼 张志刚 同“注册 地 址” 40080088 99 唐静 www.cindas c.com 9 中国银 河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北京市西 城 区金 融大街 35 号国际 企业大厦 C 座 陈有安 同“注册 地 址” 40088888 88 宋明 www.chinas tock.com.c n 10 中信建 投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北京市朝 阳 区安 立路66 号 4 号楼 王常青 北京市朝 阳 门内大 街188 号 40088881 08 权唐 www.csc108 .com 11 申万宏 源证券 有限公 司 上海市徐 汇 区长 乐路989 号45 层 李梅 上海市徐 汇 区长乐 路989 号 45 层 95523/40 08895523 曹晔 www.swhysc .com 12 申万宏 源西部 证券有 限公司 新疆乌鲁 木 齐市 高新区( 新 市区) 北京南路 358 号 大成国际 大 厦 20 楼 2005 室 许建平 新疆乌鲁 木 齐市高 新区(新 市 区)北 京南路358 号大成 国际大厦20 楼 2005 室 40080005 62 王君 www.hysec. com 13 华龙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甘肃省兰 州 市静 宁路308 号 李晓安 同“注册 地 址” 40068988 88/0931- 96668 李昕田 www.hlzqgs .com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11 14 中信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广东省深 圳 市福 田区中心3 路8 号 王东明 北京市朝 阳 区亮马 桥路 48 号中信证 券大厦18 层 95558 侯艳红、 刘玉静 www.cs.eci tic.com 15 中信证 券(山 东) 有限 责任公 司 青岛市崂 山 区深 圳路222 号青岛 国际金融 广 场 1 号楼20 层 杨宝林 同“注册 地 址” 95548 吴忠超 www.citics sd.com 16 国泰君 安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 (上 海 ) 自由 贸易试验 区 商城 路 618 号 杨德红 上海市浦 东 新区银 城中路168 号上海 银行大厦29 层 95521 芮敏祺、 朱雅崴 www.gtja.c om 17 光大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上海市静 安 区新 闸路1508 号 薛峰 同“注册 地 址” 40088887 88/95525 刘晨 www.ebscn. com 18 兴业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福建省福 州 市湖 东路99 号 兰荣 同“注册 地 址” 95562 雷宇钦、 黄英 www.xyzq.c om.cn 19 海通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上海市淮 海 中路 98 号 王开国 上海市广 东 路 689 号海通证 券 大厦 40088880 01/021-9 5553 王立群 www.htsec. com 20 招商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深圳市福 田 区益 田路江苏 大 厦 A 座 38-45 层 宫少林 同“注册 地 址” 95565/40 08888111 黄婵君 www.newone .com.cn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12 21 国信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深圳市罗 湖 区红 岭中路 1012 号国 信证券大厦 16 楼 何如 深圳市罗 湖 区红岭 中路 1012 号 国信 证券大厦16 层至 26 层 95536 周杨 www.guosen .com.cn 22 广发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广州天河 区 天河 北路183-187 号 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4316 房) 孙树明 广东省广 州 天河北 路大都会 广 场 5 、 18 、19、36 、38 、 41 和 42 楼 95575 黄岚 www.gf.com .cn 23 安信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深圳市福 田 区金 田路4018 号 安联 大厦 牛冠兴 同“注册 地 址” 40080010 01 郑向溢 www.essenc e.com.cn 24 平安证 券有限 责任公 司 深圳市福 田 区金 田路大中 华 国际 交易广场 8 楼 杨宇翔 同“注册 地 址” 95511-8 石静武 stock.ping an.com 25 世纪证 券有限 责任公 司 深圳市福 田 区深 南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行大厦 41 层 卢长才 同“注册 地 址” 0755-831 99509 雷新东、 袁媛 www.csco.c om.cn 26 华福证 券有限 责任公 司 福州市五 四 路157 号新天地 大 厦 7 、 8 层 黄金琳 福州市五 四 路 157 号新天地 大 厦 7 至 10 层 0591-963 26 郭相兴 www.gfhfzq .com.cn 27 华泰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江苏省南 京 市中 山东路 90 号 吴万善 同“注册 地 址” 95597 庞晓芸 www.htsc.c om.cn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13 28 广州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广州市天 河 区珠 江西路 5 号 广州 国际金融 中 心主 塔 19 层、20 层 邱三发 同“注册 地 址” 020-9613 03 林洁茹 www.gzs.co m.cn 29 新时代 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北京市海 淀 区北 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15 层1501 刘汝军 同“注册 地 址” 40069898 98 卢珊 www.xsdzq. cn 30 长江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武汉市新 华 路特8 号长江证 券 大厦 胡运钊 同“注册 地 址” 95579/40 08888999 奚博宇 www.95579. com 31 浙商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浙江省杭 州 市杭 大路 1 号黄 龙世 纪广场 A 座 吴承根 上海市长 乐 路 1219 号长鑫大厦 18 楼 95345 陈韵 www.stocke .com.cn 32 中泰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济南市经 七 路 86 号 李玮 同“注册 地 址” 95538 马晓男 www.qlzq.c om.cn 33 联讯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惠州市江 北 东江 三路55 号广播电 视新闻中 心 西面 一层大堂 和 三、 四 层 徐刚 同“注册 地 址” 95564 彭莲 www.lxzq.c om.cn 34 长城证 券有限 责任公 司 深圳市福 田 区深 南大道 6008 号特 区报业大厦16-17 层 黄耀华 深圳市福 田 区深南 大道 6008 号 特区 报业大厦14 层 40066668 88/0755- 33680000 刘阳 www.cgws.c om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14 35 恒泰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内蒙古呼 和 浩特 新城区新 华 东街 111 号 庞介民 内蒙古呼 和 浩特市 赛罕区敕 勒 川大街 东方君座 D 座14 层 40019661 88 魏巍 www.cnht.c om.cn 36 太平洋 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云南省昆 明 市青 年路389 号志远 大厦18 层 李长伟 北京市西 城 区北展 北街 9 号华 远企业 号 D 座 3 单元 400-665- 0999 唐昌田 www.tpyzq. com 37 国金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四川省成 都 市东 城根上街 95 号 冉云 同“注册 地 址” 95310 刘婧漪 www.gjzq.c om.cn 38 华金证 券有限 责任公 司 上海市浦 东 新区 杨高南路 759 号 ( 陆家嘴世纪 金融 广场)30 层、 31 层 宋卫东 同“注册 地 址” 40082113 57 黄昆龙 www.huajin sc.cn/ 39 天相投 资顾问 有限公 司 北京市西 城 区金 融街19 号富凯大 厦 B 座 701 林义相 北京市西 城 区新街 口外大街28 号 C 座 5 层 010-6604 5678 尹伶 www.txsec. com/ www.jjm.co m.cn


40 诺亚正 行(上 海) 基金 销售投 资顾问 有限公 司 上海市浦 东 新区 银城中路 68 号 8 楼 汪静波 同“注册 地 址” 40082153 99 徐成 www.noah-f und.com 41 深圳众 禄金融 控股股 份有限 公司 深圳市罗 湖 区梨 园路物资 控 股置 地大厦 8 楼 薛峰 同“注册 地 址” 40067888 87 童彩平 www.zlfund .cn 及 www.jjmmw. com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15 42 上海天 天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上海市徐 汇 区龙 田路190 号2 号楼 2 层 其实 上海市徐 汇 区龙田 路195 号 3C 座 7 楼 40018181 88 刘之菁 www.123456 7.com.cn 43 上海好 买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上海市浦 东 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 国际大厦903~906 室 杨文斌 同“注册 地 址” 40070096 65 戴稽汉 www.ehowbu y.com 44 杭州数 米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杭州市余 杭 区仓 前街道文 一 西路 1218 号 1 幢202 室 陈柏青 杭州市滨 江 区江南 大道 3588 号 恒生 大厦 12 楼 40007661 23 冷烽 www.fund12 3.cn 45 和讯信 息科技 有限公 司 北京市朝 阳 区朝 外大街 22 号泛利 大厦1002 室 王莉 同“注册 地 址” 40092000 22 刘英、魏 亚斐 licaike.he xun.com 46 浙江同 花顺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杭州市文 二 西路 一号903 室 凌顺平 同“注册 地 址” 40087737 72 汪林林 www.5ifund .com 47 上海联 泰资产 管理有 限公司 中国 (上 海 ) 自由 贸易试验 区 富特 北路277 号3 层 310 室 燕斌 上海市长 宁 区金钟 路658 弄 2 号楼 B 座 6 楼 40004667 88 陈东 www.66mone y.com 48 北京展 恒基金 销售股 份有限 公司 北京市顺 义 区后 沙峪镇安 富 街 6 号 闫振杰 北京市朝 阳 区安苑 路15-1 号邮 电新 闻大厦 2 层 40081880 00 马林、翟 文 www.myfund .com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16 49 众升财 富(北 京) 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中国北京 朝 阳区 北四环中路 27 号 盘古大观 3201 李招弟 中国北京 朝 阳区北 四环中路27 号盘 古大观3201 40005988 88 李艳 www.wy-fun d.com 50 北京增 财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北京市西 城 区南 礼士路 66 号 1 号 楼 12 层 1208 号 罗细安 北京市西 城 区南礼 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40000188 11 李皓 www.zcvc.c om.cn 51 上海长 量基金 销售投 资顾问 有限公 司 上海市浦 东 新区 高翔路526 号2 幢 220 室 张跃伟 上海浦东 新 区浦东 大道 555 号裕景国 际 B 座16 层 40082028 99 毛林 www.erichf und.com 52 嘉实财 富管理 有限公 司 上海市浦 东 新区 世纪大道 8 号上 海国金中 心 办公 楼二期 46 层 4609-10 单元 赵学军 北京市朝 阳 区建国 路91 号金地 中心A 座 6 层 40002188 50 余永键 www.harves twm.cn 53 北京乐 融多源 投资咨 询有限 公司 北京市朝 阳 区西 大望路1 号1 号楼 1603 董浩 北京市朝 阳 区西大 望路 1 号温 特莱中 心 A 座16 层 40006811 76 牛亚楠 www.jimufu nd.com 54 上海陆 金所资 产管理 有限公 司 上海市浦 东 新区 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09 单元 郭坚 同“注册 地 址” 40082190 31 宁博宇 www.lufund s.com 55 上海利 得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上海市宝 山 区蕴 川路5475 号1033 室 沈继伟 上海浦东 新 区峨山 路91 弄 61 号10 号楼 12 楼 40006762 66 曹怡晨 a.leadfund .com.cn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17 56 深圳市 金斧子 投资咨 询有限 公司 广东省深 圳 市南 山区智慧 广 场第A 栋 11 层 1101-02 陈姚坚 同“注册 地 址” 40095008 88 陈姿儒 、 张烨 www.jfzinv .com 57 珠海盈 米财富 管理有 限公司 珠海市横 琴 新区 宝华路6 号105 室 -3491 肖雯 广州市海 珠 区琶洲 大道东 1 号 保利国 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 020-8962 9066 钟琛 www.yingmi .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新增为 本基 金的销售 机构,并及时公告。 (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 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具体 销售机构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om ) 。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明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 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 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 刘佳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18 经办律师: 廖海、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 吴港平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 汤骏 经办注册会计师:汤骏、 郭淑仪 四 、 基 金 份 额 分 级 (一)基金份额分级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增利 A、增利 B 两 类,所募集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1、基金份额配比 本基金募集设立时,增利 A、增利 B 的份 额配比将不超过 7:3。本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的 每一个开放日,经注册登记人确认后的增利 A、增利 B 的份 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 7: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 增利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 开放一次, 增利 B 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 在增利A 的每次开放日, 基金管理人将对 增利A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增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基金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增利 A 份额数 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在增利 A 的单个开放日,如果增利 A 没有赎回或者净赎回份额极小,增利 A、增利 B 在该次开放日后的份额配比可能会 出现大于 7:3 的情形;如果增利 A 的净赎 回份额较多,增利 A、增利 B 在该 次开放 日后的份额配比可能会出现小于 7:3 的情形。 2、增利 A 的运作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19 (1 )收益率 增利 A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 其收益率将在每个开放日设定一次 并公告。计算公式为: 增利 A 的年收益率(单利)=1.3×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当日,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届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 融机构人民币 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设定增利A 的首次年收益率, 该收益率 即为增利 A 基金合同生效后最初 6 个月 的年收益率,适用于基金合同生效日(含) 到第1 个开放日 (含) 的时间段; 在增利 A 的每个开放日 (最后 1 个开放日除外) ,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 年期银行定期 存款基准 利率重新设定增利A 的年收益率, 该收益率即为增利 A 接下来6 个月的年 收益率, 适用于该开放日 (不含) 到下个开放日 (含) 的时间段; 在增利 A 的最后 1 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 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增利 A 的年收益率, 该收益率适用于该开放日 (不含)到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含)的时间段。 例1 : 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 如果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为 3%,则 A 的 年收益率(单利)为:A 的年收益率(单利)=1.3×3% =3.9% (2 )开放日 增利A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6 个月 (该6 个月, 下称为 “增利A 开放周期” ) 开放一次,接受投资人的申购与赎回。 增利 A 的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增利 A 的第n ( 16 n ?? )个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满n*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的, 开放日为不可抗 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增利 A 的第一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至6 个月满的日期, 如该日为非工作 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第二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 12 个 月满的日期, 如该日为非工作日, 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以此类推。 如 基金合同的生效日为2011 年4 月4 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6 个月、 满12 个月、 满18 个月的日期分别为 2011 年10 月3 日、 2012 年4 月 3 日、 2012 年10 月3 日, 以此类推。 假设 2011 年10 月3 日为非工作日, 在其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 2011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20 年9 月30 日, 则第一次开放日为2011 年9 月30 日。 其他 各个开放日的计算类同。 (3 )基金份额折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将对增 利A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增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持有的增利 A 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增利A 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开放日 为同一个工作日。 增利A 的基金份额折算具体见基金合同第七部分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 关公告。 (4 )规模限制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的每个开放日, 经注册登记人确认后的增利 A 的份额/增利B 的份额原则上不得超过7/3。 具体规模限制及其控制措施见招 募说 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 3、增利 B 的运作 (1 )增利B 封闭运作,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与赎回。 增利 B 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 年后对应日止。 如该对应日为非 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 ) 本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六 个 月 内 , 在 符 合 基 金 上 市 交 易 条 件 下 , 增 利 B 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的增利B 份额已于 2012 年7 月16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并于 2015 年 5 月 7 日终 止上市。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后3 年期届满, 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转换为上 市开放式 基金(LOF )份额,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3 )本基金在扣除增利 A 的应 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增利 B 享有,亏损 以增利B 的资产净值为限由增利B 承担。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增利 A 的约定 应得收益, 即如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 增利 A 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 定应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此时增利 B 剩余资产可能为 0。 4、基金份额发售 增利 A、增利B 将分别通过各自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独立进行公开发售。 5、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21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 ,T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为增利 A 和增利 B 的份额总额;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满并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 T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为该 LOF 基金的份额总额。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3 位, 小 数点后第4 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公告。如 遇特殊情况,基金份额净值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6、增利 A 和增利B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增利 A 的开放日计算增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增 利B 的封闭期届满日分别计算增利 A 和增利B 的基金份额净值。 (1 )增利A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增利 A 的某一开放日或者增利 B 的封闭期届满日 (T 日) ,设 为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 aT F 为 T 日增利 A 的 份额余额, b F 为 T 日增利 B 的份额余额, aT P 为T 日增利A 的基金份额净值。 1)增利 A 份额应计收益计算 (公式 1) ①若 T 日为第一次开放日, 则Y 为自基金成立日至 T 日的运作天数 (含基金成 立日和 T 日) , R 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到第一次开放日(含)的时间段增利 A 适用的年收益率。 ②若 T 日为第二、 三、 四、 五、 六 次开放日, 则Y 为自增利 A 上一次开放日 (不 含) 至T 日 (含) 的运作天数 , R 为上一次开放日 (不含) 到该开放日 (含) 的时 间段增利 A 适用的年收益率。 ③若 T 日为增利B 的封闭期届满日, 则 为在增利 A 第六次开放日 (不含) 到 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 (含) 的时间段增利 A 适用的收益率,Y 为自增利A 第 六次开放日(不含)至 T 日(含)的运作天数。 2) 如果T 日 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大于或等于 “T 日增利A 的份额余 额×(1.00 T NAV RY TA ? ? 日 增 利 份 额 应 计 收 益 运 作 当 年 实 际 天 数 R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22 元加上T 日增利A 份额应计收益)”,则: (公式2) 公式1 中,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指增利A 上一次开放日 (如T 日为第一次开放日, 则为基金成立日)所在年度的实际天数。 3) 如果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小于“T 日增利 A 的份额余额×(1.00 元加 上T 日增利 A 份额应计收益)”,则: aT T at P NAV / F ? (公式3) (2 )增利B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设 bT P 为增利B 封闭期届满日 (T 日) 增利B 的基金份额净值, 增利 B 的 基金份 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 ? bT T at aT b P NAV F P / F ,0 MAX ? ? ? ( ) (公式4) 增利 A、增利 B 的基 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8 位, 小数点后第 9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2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 年期届满日, 设自增利 A 第六次开放日 (不含) 至届满日 (含) 的运作天数为 1 天, 基金运作当年的实际天数为 365 天, 基金资 产 净值为 37 亿元,增利 A、增利 B 的份额余额分别为 21 亿份和 9 亿份,增利 A 第六 次开放日(不含)到届满日(含)的时间段增利 A 适用的收益率为 4.55%。则增利 A、增利 B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如下:


4.55% 1 A 0.00012466( ) 365 ? ?? 增 利 份 额 应 计 收 益 元 A 1 .000 0.00012466 1.00012466( ) ?? 增 利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 元 4.55% 1 B 37 21 (1 / 9,0 1 .77748691( ) 365 MAX ? ?? ? ? ? ? ? ?? ?? 增 利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 ) ) 元 7、增利 A 和增利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增利 B 的封闭期届满日之前, 基金管理人在计算基金 资产净值的基础上, 采用 “虚拟清算”原则分别计算并公告增利 A 和增利B 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 其中, 增利 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日不包括增利 A 的开放日和 增利B 的封闭期届满日。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对两级基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 并 aT P 1 .000 T A ? = 日 增 利 份 额 应 计 收 益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23 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1 )增利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增利 B 封闭期届满日之前,在增利 A 的 非开放日(T 日) ,设 为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 aT F 为 T 日增利 A 的 份额余额, b F 为 T 日增利 B 的份额余额, aT P 为T 日增利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1)增利 A 份额应计收益计算 (公式 5) ①若 T 日处于第一个增利A 开放周期, 即介于基金成立日 (含) 和距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满 6 个月的开放日 (不含) 之间,则 Y 为自基金成立日至 T 日的运作天 数(含基金成立日和 T 日) , R 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到第一次开放日(含)的 时间段增利 A 适用的年收益率。 ②若 T 日处于第二、 三、 四、 五、 六个增利A 开放周期, 即介于前一开放日 (不 含) 和该增利 A 开放周期的开放日 (不含) 之间, 则Y 为自前一开放日 (不含) 至 T 日(含)的运作天数 , R 为前一次开放日(不含)到 T 日所处增利 A 开放周期的 开放日(含)的时间段增利 A 适用的年收益率。 ③若 T 日介于增利A 的第六次开放日 (不含) 和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 (不含) 之间, 则 为在增利A 第六次开放日 (不含) 到基金合同生 效后3 年期届 满日 (含) 的时间段增利 A 适用的收益率,Y 为自增利A 第六次开放日 (不含) 至T 日(含)的运作天数。 2) 如果T 日 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大于或等于 “T 日增利A 的份额余 额×(1.00 元加上T 日增利A 份额应计收益)”,则: aT P 1 .000 T A ? = 日 增 利 份 额 应 计 收 益 (公式 6 ) 公式 5 中, 运作当年实际天数指增利A 上一次开放日 (如 T 日之前增利A 尚未 进行开放,则为基金成立日)所在年度的实际天数。 3) 如果 T 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小于“T 日增利 A 的份额余额×(1.00 元加 上T 日增利 A 份额应计收益)”,则: aT T at P NAV / F ? (公式7) T NAV RY TA ? ? 日 增 利 份 额 应 计 收 益 运 作 当 年 实 际 天 数 R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24 (2 )增利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设 bT P 为 T 日 增利 B 的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增利 B 的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 式如下: ? ? bT T at aT b P NAV F P / F ,0 MAX ? ? ? ( ) (公式8) 上式中, 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内的增利A 非开放日, aT P 为增利A 的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在增利 A 的开放日, aT P 为增利A 的基金份 额净值。 增利 A、增利 B 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 小数点后 第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 日的增利 A 和增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按照基金合 同 的 约 定 进 行 公 告 。 如 遇 特 殊 情 况 ,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可 以 适 当 延 迟 计 算 或 公 告 , 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例 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 设 T 为份额 参考净值计算日,自增 利 A 前一 开放日(不含)至 T 日(含)的运作天数为 40 天, 基金运作当年的实际 天数为 365 天,基金资产净值为 31 亿元,增利 A、增利 B 的份额余额分别为 21 亿 份和9 亿份, 前一次开放日 (不含 ) 到 T 日所 处增利A 开放周期的开放日 (含) 的 时间段增利 A 适用的年收益率为 4.55%。则增利 A、增利 B 的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计 算如下: 4.55% 40 A 0.005( ) 365 ? ?? 增 利 份 额 应 计 收 益 元 A 1 .000 0.005 1.005( ) ?? 增 利 的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 元 4.55% 40 B 31 21 1 / 9,0 1 .099( ) 365 MAX ? ? ? ?? ? ? ? ? ? ?? ?? ?? ?? 增 利 的 基 金 份 额 参 考 净 值 ( ) 元 (二)基金合同生效后3 年期届满时的基金份额转换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 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转换为上市开 放式基金(LOF) ,增利 A、增利 B 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 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 年期届满时的基金转换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十二部分及 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25 五 、 基 金 的 名 称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 金 的 运 作 方 式 和 类 型 运作方式:契约型 类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七 、增利 A 的 基 金 份 额 折 算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增利A 将 按 以 下 规 则 进 行 基 金 份 额 折 算 。 (一)折算基准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 增利A 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自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增利A 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其开 放 日 为 同 一 个 工 作 日 。 基 金 份 额 折 算 基 准 日 的 具 体 计 算 见 招 募 说 明 书 第 六 部 分 中 “增利A 的运作”的相关内容。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增利 A 于 折算基准日 2015 年 5 月 6 日进 行了 第六次 份额折算。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增利 A 所有份额。 (三)折算频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 增利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 元, 折算后, 基金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增利A 的份额 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增利A 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增利 A 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增利A 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增利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增利A 的份额数 ×增利A 的折算比例 增利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产生 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26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 折算 日折算前增利A 的基金份额净值、 增利 A 的折算 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为保证基金份额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增利B 的上市交易等业务, 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1、基金份额折算方案须最迟于实施日前 2 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 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份额折算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 2 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 管理人网 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 、 基 金 份 额 的 上 市 交 易 (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内, 在增利B 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 增利 B 的基金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增利 B 上市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增利 B 份额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增利 B 份额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 额转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再上市交易。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 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 规 则 转 换 为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 (LOF ) 份 额 , 转 换 后 的 基 金 份 额 将 继 续 在 深 圳 证 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基金上市后,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 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再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的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上市交易的时间 增利 B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 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及深圳证券交易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27 所 规 则 转 换 为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 (LOF ) 份 额 后 , 本 基 金 将 自 转 换 为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 (LOF)之日起 30 日内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在确定上市交易时间后, 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 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增利 B 份额已于2012 年7 月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并于 2015 年5 月7 日终止上市。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 年期届满, 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则 转 换 为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 (LOF ) 份 额 , 转 换 后 的 基 金 份 额 将 继 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四)上市交易的规则 1、增利 B 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其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2、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后 , 本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 前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本基金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 10% ,自上市首日起实行; 4、本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 100 份或其整数倍; 5、本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01 元人民币; 6、本基金上市交易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 (五)上市交易的费用 本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指增利 B)上市交易的费用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指增利 B)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 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 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揭示前一交易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 为增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 (七)上市交易的停复牌与暂停、终止上市 本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指增利 B)的停复牌与暂停、终 止上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则等相 关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 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 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28 九 、 基 金 转 型 后 的 基 金 转 换 (一)基金转型后的基金存续形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 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自 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基金名称变更为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 增利 A、 增利B 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 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 基 金 转 换 为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 (LOF ) 后 , 基 金 份 额 仍 将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交易。 (二)基金转型时增利 A、增利B 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 满日, 投资人持有的增利 A、增利 B 份额将直 接转换为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 届满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 3 年的对应日。 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与 增利B 的封闭期届满日相同。 (三)基金转型时的份额转换规则 1、份额转换基准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日, 即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 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份额转换方式 在 份 额 转 换 基 准 日 日 终 , 本 基 金 转 换 成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 (LOF ) 后 的 基 金 份 额 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 以份额转换后 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增利 A、增利 B 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增利 A 份额 (或增利B 份额) 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增利 A (或增利B) 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增利 A (或增利B)基 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份 额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29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增利 A(或增利 B)的份额数 ×增利 A 份额 (或增 利B 份额)的转换比率 在进行份额转换时, 增利 A、 增利B 的场外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场外份额, 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 增利 B 的场内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 金(LOF )场内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 增利 A 份 额 (或增利B 份额) 的 转换比率、 增利 A (或 增利B)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份额 的具体计算见基 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 公告。 3、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增利 A、 增利B 的份额全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份额之日起30 日内, 本 基 金 将 上 市 交 易 , 并 接 受 场 外 与 场 内 申 购 和 赎 回 。 份 额 转 换 后 本 基 金 上 市 交 易 、 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份额转换的公告 (1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时,本基金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基金管理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基金进行基金转换的相关事宜 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 ) 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 年期届满日前30 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将就 本基金进行基金转换的相关事宜进行提示性公告。 (3 ) 增利A、 增利 B 进行份额转换结束后, 基金管理人应在 2 日内在至少一家 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基金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 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后, 投资 管理的相关内容将保持不变。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本基 金履行适当程序后,投资管理的相关内容可随之改变并及时公告。 十 、 基 金 的 投 资 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主要通过深入分析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并进行投资,追求基金资产的 长期稳定收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30 十一、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 包 括 中 小 板 、 创 业 板 及 其 他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上 市 的 股 票 ) 、 债 券 、 货 币 市 场 工具、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包括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 短期融资 券、 地方政府债券、 金 融债券、 商 业银行次级债、 可转换 公司债券 ( 含分离交易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债 券 回 购 、 国 债 、 中 央 银 行 票 据 , 以 及 法 律 法 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 本基金也可投资于股票、 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权 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 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但可以参 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 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 因所持股 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而产生的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股票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十二、 基 金 的 投 资 策 略 本基金通过 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 对债券的公允价值进行深入分 析, 精选价值被低估的债券, 在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债券品种配置的基础上, 有效 构建投资组合,优化组合收益。 1 、资产配置策略 资产配置层面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 市场利率、 债券供求、 申购赎回现金流情 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 决定债券、 新股申购、 现金等资产的配置比例, 并确定债 券 组合的久期。若债券组合的预期持有期收益率远大于回购利率和新股申购收益率,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31 则本基金倾向于配置较多的债券,否则将降低债券资产的配置比例。 2 、债券投资策略 (1 )类属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市场细分为不同类属, 定期跟踪分析不同类属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结 合该类属的市场容量、 流动性确定其投资比例范围, 把上述数据和目标久期等输入 债券类属配置模型得到债券组合中不同类属配 置比例。 本基金还将根据市场实际利率与公允值的差异、 市场风险水平对最优配置比例 进行调整。 当市场实际利率高于公允值时, 本基金将逐步增加这类资产的头寸, 目 的是获得有吸引力的收入流,反之亦然。 (2 )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收益率曲线形态的变化, 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形态的变化, 决定 采用骑乘、 子弹、 杠铃或者梯形等策略。 当预测收益率曲线为陡峭正向且较为稳定 不发生形变时, 采用骑乘策略及兼用杠杆放大策略; 当预测收益率曲线平移或平坦 化时, 采取哑铃形或梯形策略构建高凸性组合; 当预测收益率陡峭化时, 采用子弹 形策略。 (3 )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信用债投资策略的核心是分散化及风险收益率的优化。 本基金将保持组合内各券种的分散化及券种之间的低相关性以获得正超额收 益。 本基金在个券选择方面采用风险收益率优化策略。 本基金首先采取与股票投资 相似的公司分析方式, 对信用债发行人的公司治理、 发展前景、 经营管理、 财务 状 况及偿债能力作出综合评价, 从而判断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和估值水平。 本基金同时 对信用市场进行跟踪分析, 关注宏观经济、 政策环境、 信用环境等对市场利差水平 的影响。 本基金将根据个券的估值及在市场中的水平动态调整组合, 买入低估和风 险收益相对 高的个券,卖出高估和风险收益相对低的个券。 (4 )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可转债的投资将主要采用公司分析方式, 依据QGV 、ITC 、MDE 体系 全面评价正股的投资价值和债券的信用风险, 并分别对期权部分和债券部分进行估 值, 从而客观评判可转债的投资价值。 同时, 本基金将全面分析可转债市场各券种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32 的股债性、 流动性、 收 益率、 信用 水平等特征, 根据本基 金的类属配置策略、 流动 性管理要求和前述个券投资价值,精选个券投资。 (5 )国债及中央银行票据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该类品种的投资主要专注于对影响利率水平及其预期、 通胀水平及其 预期的各种参数的分析和判断,如国际国内经济周期、GDP 增 长 率 及 其 变 化 趋 势 、 通货膨胀率及其预期、 财政货币政策等, 以期预测未来的利率期限结构, 并基于该 期限结构进行估值, 以期对个券的利率风险和投资价值作出较准确的判断, 策略性 地决定债券投资的久期、 期限结构, 从而管理债券投资风险和收益。 在平稳的市场 利率环境下, 通过回购套利投资国债及中央银行票据可以获得具备较好流动性的利 差收益。 对于跨市场发行的国债, 由于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构成差异, 还可获得跨 市场交易的 套利收益。 国债及中央银行票据具备良好的抵押回购融资功能, 对放大 基金资产投资,应急大额基金赎回起到流动性支持作用。 (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 发行条款、 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 提前偿 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 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 对资 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结构风险、 信用风险、 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险等进行分析, 采 取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 信用利差曲线策略、 预期利率波动率策略等积极主动的投 资策略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3 、 新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新股 (包括增发) 申购时, 主要通过分析上市公司的基本面, 结 合一级市场资金供求状况、 当前市场估值水平及对锁定期内市场走势的预判等, 审 慎选择定价合理的新股进行申购。 通过参与申购所获得的新股, 本基金管理人将通 过考察市场环境、 股票估值等各方面因素, 决定在股票锁定期到期后继续持有还是 在二级市场卖出。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权证对应公司基本面研究成果确定权证的合理估值, 充分考虑权 证资产的收益性、 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以选择权证的卖出时机, 追求较为稳健的当 期收益。 (一)


投资决策依据和投资程序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33 1.决策依据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 )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及其对证券市场、债券市场的影响; (3 )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 (4 )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及未来走势。 2.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采用分级负责制的投资决策方式。 公司设立投资审议委员会, 作为公司 投资管理的最高决策和监督机构。 投资审议委员会定期或在认为必要时, 评估基金 投资业绩, 监控基金投资组合风险, 并对基金重大投资计划做出决策。 基金经理是 本基金投资团队的重要成员, 一方面积极参与投资团队的投资研究工作, 另一方面 在公司授权下主动 行使投资决策和本基金的投资组合管理职责。 本基金力求通过包 括基金经理在内的整个投资团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来争取良好的投资业绩。 在投 资过程中, 采取分级授权的投资决策机制, 对于不同的投资规模, 决策程序有所不 同。 通过这样的决策流程既充分调动投资团队的集体智慧, 也使得基金经理的主观 能动性得到充分的发挥。 在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 追求本基金持有人最优化 的投资收益。 (1 ) 基 金 经 理 与 投 研 团 队 根 据 市 场 的 趋 势 、 运 行 的 格 局 和 特 点 , 并 结 合 本 基 金合同、投资风格拟定投资策略报告。 (2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策略构建基金的投资组合。 (3 ) 公 司 投 资 审 议 委 员 会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讨 论 并 评 议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业 绩 和 投 资 组合风险, 并在认为必要时要求投资团队和基金经理提出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和改善 投资业绩的方案, 方案经会议审议后, 基金经理根据方案和投资流程调整投资组合; (4 ) 监 察 稽 核 部 实 时 监 控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全 过 程 并 及 时 制 止 违 反 本 基 金 合 规 控 制要求的投资行为, 对基于有关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要求的该等合规建议基金经理及 投资团队必须在合理时间内无条件执行。 监察稽核部定期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报 告基金投资风险评估情况。 (5 )基金经理对已投资品种进行跟踪,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的需要, 对上述投资决策程序做出 调整。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34 十 三 、 基 金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总指数。 中国债券总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拥有独立的数据源和 自主的编制方法,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投资回报状况,可以作为本基金投资的基准。 随着法律法规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 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 (或其权重) 不适 用本基金、 或者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所使用的指数暂停或终止发布, 或者推出更 权威的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业绩比 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 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 体上予以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四、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 其风险收益 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 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 内,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增利 A 为低风险 、 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增利 B 为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份额 。 十 五 、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 金 托 管 人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复 核 了 本 次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中 的 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期为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本报告中财务资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35 料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8,867,655.00 97.44 其中:债券


18,867,655.00 97.44








资产 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8,961.54 0.61 8 其他资产


377,533.27 1.95 9 合计





19,364,149.81





100.00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三)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1,230,615.00 6.74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7,341,760.00 40.2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0,048,000.00 55.02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247,280.00 1.35 8 同业存单 - -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36 9 其他


10 合计 18,867,655.00 103.31 五)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41561055 15 开滦 CP003 100,000 10,048,000.00 55.02 2 122126 11 庞大 02 40,000 4,126,000.00 22.59 3 122102 11 广汇 01 14,000 1,439,760.00 7.88 4 019518 15 国债 18 12,300 1,230,615.00 6.74 5 122201 12 开滦 01 10,000 996,000.00 5.45 六)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 贵金属。 八)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十)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报 告 期 内 没 有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37 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情形 。 2 、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中 , 没 有 投 资 超 出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备 选 股 票 库 的 情 形。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646.0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99,986.6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71,100.54 5 应收申购款 800.0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77,533.27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十六 、 基 金 的 业 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 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 招募说明书》 及 《基金 合 同》 。 (一)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标 准 差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38 率① ② 率③ 准差④ 2012 年 (2012 年 5 月 7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 0.13% 2.00% 0.08% 0.01% 0.05% 2013 年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6.43%


0.39%


-2.10%


0.11%


-4.33%


0.28%


2014 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1.15% 0.49% 11.23% 0.15% 9.92% 0.34% 2015 年至 转 型 前 一 日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5 月 6 日) -0.88% 0.71% 1.79% 0.14% -2.67% 0.57%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起 至 转 型前一日 (2012 年 5 月 7 日至 2015 年 5 月 6 日) 14.62% 0.44% 13.06% 0.12% 1.56% 0.32%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标 准 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 基 金 转 型 日 起 至 2015 年 底 (2015 年 5 月 7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00% 0.94% 6.13% 0.10% -7.13% 0.84% 2016 年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3.33% 0.41% 1.10% 0.10% -4.43% 0.31%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39 2016 年 3 月 31 日) 自 基 金 转 型 日起至 今 (2015 年 5 月 7 日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4.30% 0.84% 7.30%


0.10% -11.60 % 0.74% (二)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自转型以来份额净值增长率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1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于 2015 年5 月15 日开 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并于2015 年6 月4 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2、 本基金 转型日期为 2015 年5 月7 日, 截止报告期末, 本基金 转型未满一年。 2 、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比 例 为 : 固 定 收 益 类 资 产 ( 含 可 转 换 债 券 ) 的 比 例 不 低 -0.13 -0.08 -0.03 0.02 0.07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LOF )基 金 份 额累 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 的历史走势对比图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40 于基金资产的 80%, 持有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按规定在合同生 效后六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十 七 、 基 金 的 费 用 与 税 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销售服务费; 9.基金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 10. 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 二) 上 述 基 金 费 用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法 律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参 照 公 允 的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 通 常 情 况下 , 基 金 管理 费 按 前 一日 基 金 资 产净 值 的 0.7% 年 费 率 计提 。 计 算 方法如下: H= 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 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 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41 在 通 常 情 况下 , 基 金 托管 费 按 前 一日 基 金 资 产净 值 的 0.2% 年 费 率 计提 。 计 算 方法如下: H= 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 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 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 服务费等。 本基金的基金销售 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 基金销售 服务费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0.4%÷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 售服务费划款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划出, 由基金管理人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 日,支付日期顺延。 4 . 除 管 理 费 、 托 管 费 和 基 金 销 售 服 务 费 之 外 的 基 金 费 用 , 由 基 金 托 管 人 根 据 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 按费用支出金额 支付, 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因 未 履 行 或 未 完 全 履 行 义 务 导 致 的 费 用 支 出 或 基 金 财产的损失, 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 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 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 支付。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 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42 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 十八 、 对 招 募 说 明 书 更 新 部 分 的 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 年12 月19 日公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 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 在“重要提示”部分, 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 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二)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 1、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2、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经理层人员的相关信息 ; 3、 更新了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4、 更新了公司公募基金投资审议委员会成员的相关信息; (三)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 (四) 在“五、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更新了代销机构 和经办注册会计师的相 关信息; (五) 在“十三、 基金的投资”部分, 说明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 容,数据截至2016 年3 月31 日; (六) 在“十四、基金的业绩”部分,说明了基金业绩相关数据,数据截至 2016 年3 月31 日; (七) 在“二十六、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更新了 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列表。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20 日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