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 180 价 值交 易 型开 放 式指 数 证券 投 资
基金 招募 说 明书 ( 更新 ) 摘要
2016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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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提示 】
本基金 根据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证监 许可 [2010 ]227 号 文的 核准 ,进 行 募集。
基 金管 理人 保证 《上 证 180 价值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 以下 简称 “招 募
说明书 ” 或 “本 招募 说明 书”) 的 内容 真实 、 准 确、 完整。 本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经中国 证监 会核 准, 但
中国证 监会 对本 基金 募集 的核准 , 并不 表明 其对 本 基金的 价值 和收 益作 出实 质性判 断或 保证 , 也不
表明投 资于 本基 金没 有风 险。
本基金 投资 于证 券市 场 , 基金净 值会 因为 证券 市场 波动等 因素 产生 波动 , 投 资者在 投资 本基 金
前, 需充 分了 解本 基金 的 产品特 性 , 并 承担 基金 投 资中出 现的 各类 风险 , 包 括: 因整 体政 治、 经济 、
社会等 环境 因素 对证 券价 格产生 影响 而形 成的 系统 性风险 , 个别 证券 特有 的 非系统 性风 险 , 基 金管
理人在 基金 管理 实施 过程 中产生 的基 金管 理风 险 , 本基金 的特 定风 险等 等 。 本基金 为股 票基 金 , 其
风险和 预期 收益 均高 于货 币市场 基金 、 债券 型基 金和 混合基 金 。 本 基金 在股 票基 金中属 于指 数基 金,
紧密跟 踪标 的指 数 , 属 于 股票基 金中 风险 较高 、 收 益与标 的指 数所 代表 的股 票市场 水平 大致 相近 的
产品。
投资者 在进 行投 资决 策前 ,请仔 细阅 读本 基金 的《 招募说 明书 》及 《基 金合 同》 。
基 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其 未来 表现 。
基 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投 资于
本基金 一定 盈利 ,也 不保 证最低 收益。
投资有 风险 ,投 资人 申购 本基金 时应 认真 阅读 本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本摘要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编写,经基金 托管人审核,并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 。
《基金 合同》 是约 定基 金 当事人 之间 权利、 义务 的 法律文 件。 投 资人 自取 得 依 《基金 合同 》 所发 售
的基金 份额 , 即成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和 《基 金合 同 》 当 事人 , 其 持有 基金 份 额的行 为本 身即 表明 其
对 《基 金合 同》 的承 认和 接受, 并按 照 《 基金 法》 、 《运作 办法》 、 《 基金 合同 》 及其 他有 关规 定享 有
权利、 承担 义务 ;基 金投 资人欲 了解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权 利和 义务 ,应 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 。
本招募 说明 书摘要 所 载内 容截止 日为 2016 年 4 月 23 日, 有关 财务 数据 和净 值表现 截止 日 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 数据 未经审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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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金合同》生效日 期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0 年 4 月 23 日正 式生 效。
二、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名称: 华宝 兴业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 浦 东新 区世 纪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 融中 心 58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融 中 心 58 楼
法定代 表人 :郑 安国
总经理 :HUANG Xiaoyi Helen ( 黄小 薏 )
成立日 期:2003 年 3 月 7 日
注册资 本:1.5 亿元
电话:021 -38505888
联系人 :章希
股权结 构: 中方 股东 华宝 信托有 限责 任公 司持 有 51% 的股 份, 外方 股东 领先 资 产管理 有限 公司
持有49% 的 股份 。
(二) 基金管 理人 主要 人员 情况
1、 董事会 成员
郑安国 先生 ,董 事长 ,博 士、高 级经 济师 。曾 任南 方证券 有限 公司 发行 部经 理、投 资部 经理 、
南方证 券有 限公 司投 资银 行部总 经理 助理 、 南方 证 券有限 公司 上海 分公 司副 总经理 、 南方 证券 公司
研究所 总经 理级 副所 长、 华宝信 托投 资有 限责 任公 司副总 经理、 总经 理、 总 裁 、 董事 长 。 现 任华 宝
兴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华 宝投 资有 限公 司 董事 、 总 经理 , 中 国太 平 洋保险(集团)股 份有 限
公司董 事。
HUANG Xiaoyi Helen ( 黄 小薏 ) 女士 ,董事 , 硕士 。 曾任 加拿 大 TD Securities 公 司金 融分 析
师,Acthop 投 资公 司财 务 总监 。2003 年5 月 加入 华 宝兴业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曾 任公 司营 运总 监、
董事会 秘书 、副 总经 理, 现任公 司总 经理 。
Lionel PAQUIN 先 生, 董 事,硕 士。 曾在 法国 财政 部、法 国兴 业银 行、 领先 资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3
从事监 察、 风险 管理 和专 户平台 等业 务, 现任 领先 资产管 理有 限公 司总 裁。
Alexandre Werno 先生 , 董事, 硕士 。曾 在法 兴集 团从事 内审 监察 及 国 际业 务战略 风险 管理 工
作; 曾任 法国 兴业 银行 全 球市场 执行 董事 、 中国 业 务发展 负责 人 。2013 年5 月加入 华宝 兴业 基金 管
理公司 任总 经理 高级 顾问 。现任 公司 常务 副总 经理 。
胡光先 生 , 独 立董 事, 硕 士。 曾任 美国 俄亥 俄州 舒 士克曼 律师 事务 所律 师 、 飞利浦 电子 中国 集
团法律 顾问 、上 海市 邦信 阳律师 事务 所合 伙人 。现 任上海 胡光 律师 事务 所主 任、首 席合 伙人 。
尉安宁 先生 , 独立 董事 , 博士 。 曾 任宁 夏广 播电 视 大学讲 师 , 中 国社 会科 学 院经济 研究 所助 理
研究员 , 世界 银行 农业 经 济学家 , 荷兰 合作 银行 东 北亚区 食品 农业 研究 主管 , 新 希望 集团 常务 副总
裁, 比利 时富 通银 行中国区 CEO 兼上 海分 行行 长 , 山东亚 太中 慧集 团董 事长 。 现 任上 海谷 旺投 资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陈志宏 先生 , 独立 董事 , 硕士 。 曾 任毕 马威 会计 师 事务所 合伙 人 、 普 华永 道 会计师 事务 所合 伙
人,苏 黎世 金融 服务 集团 中 国区董 事长 。现 任华 彬国 际投资 (集 团) 有限 公司 高级顾 问。
2、监 事会 成员
Anne MARION-BOUCHACOURT 女 士, 监事 ,硕 士。 曾任普 华永 道总 监, 杰米 尼咨询 金融 机构 业务
副总裁 , 索尔 文国 际副 总 裁, 法兴 集团 人力 资源 高 级执行 副总 裁兼 执行 委员 会委员 。 现任 法兴 集团
中国区 负责 人, 集团 管理 委员会 委员 。
欧江洪 先生, 监事, 本科 。 曾任宝 钢集 团财 务部 主 办、 宝钢 集团 成本 管理 处 主管 、 宝 钢集 团办
公 室(董事 会办公室 )主管/高级 秘书、宝 钢集团办公 厅秘书室 主任。现 任华宝投 资有限公 司总 经
理助理 。
贺桂先 先生 ,监 事, 毕业 于江西 财经 大学 。曾 任华 宝信托 投资 有限 责任 公司 研究部 副总 经理 。
现任 华 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营运 副总 监。
3、高 级管 理人 员
郑安国 先生 ,董 事长 ,简 历同上 。
HUANG Xiaoyi Helen (黄 小薏) 女士 ,总 经理 ,简 历同上 。
Alexandre Werno 先 生, 常务副 总经 理, 简历 同上 。
任志强 先生 , 副总 经 理 , 硕士 。 曾 任南 方证 券有 限 公司上 海分 公司 研究 部总 经理助 理 、 南 方证
券 研 究 所 综 合 管 理 部 副 经 理 , 华 宝 信 托 投 资 责 任 有 限 公 司 发 展 研 究 中 心 总 经 理 兼 投 资 管 理 部 总 经
理、华 宝信 托投 资责 任有 限公司 总裁 助理 兼董 事会 秘书, 华宝 证券 经纪 有限 公司董 事、 副总 经理 。
2007 年 8 月 加入 华宝 兴 业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曾 任华宝 兴业 行业 精选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
理。现 任华 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兼投 资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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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辉先 生 , 副 总经 理, 硕 士。 曾在 武汉 长江 金融 审 计事务 所任 副所 长 、 在 长 盛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市场 部任 职 。2002 年 加 入华宝 兴业 基金 公司 参与 公司的 筹建 工作 , 先后 担 任公司 清算 登记 部总 经
理、营 运副 总监 、营 运总 监。现 任公 司副 总经 理。
刘月华 先生 , 督察 长, 硕 士。 曾在 冶金 工业 部、 国 家冶金 工业 局 、 中 国证 券 业协会 等单 位工 作。
现任华 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督察 长。
4、 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丰晨成 , 硕士 。 2009 年 加 入华宝 兴业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先后担 任助 理产 品 经理, 数量分 析师 ,
投资经 理助 理, 投资 经理 等职务 。2015 年 11 月 任 华宝兴 业上 证 180 价 值交 易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
资基金 、华 宝兴 业上 证 180 价值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投 资基 金联 接基 金基 金经理 。
5、权益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 员
刘自强 先生 , 投资 副总 监 、 华 宝兴 业动 力组 合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华 宝兴 业高 端制
造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华 宝兴 业国 策导 向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闫旭女 士 , 助 理投 资总 监 、 国 内投 资部 总经 理、 华 宝兴业 行业 精选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
理、 华宝 兴业 收益 增长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华宝 兴业 稳健 回报 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范红兵 先生 , 助理 投资 总 监、 华宝 兴业 医药 生物 优 选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华宝 兴业
行业精 选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胡戈游 先生 , 助理 投资 总 监、 华宝 兴业 宝康 消费 品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 华宝兴 业品 质生 活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华宝 兴业 核心 优势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曾豪先 生, 研究 部总 经理 。
6、 上 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近 亲属关 系 。
三、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 托管 人基 本情 况
名 称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55 号
成 立 时 间 :1984 年 1 月 1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 姜 建 清
注 册 资 本 : 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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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010-66105799
联 系 人 : 洪 渊
( 二 ) 主 要 人 员 情 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末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资 产 托 管 部 共 有 员 工 198 人 , 平 均 年 龄 30 岁,95%
以 上 员 工 拥 有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 高 管 人 员 均 拥 有 研 究 生 以 上 学 历 或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
( 三 )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经 营 情 况
作 为 中 国 大 陆 托 管 服 务 的 先 行 者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自 1998 年 在 国 内 首 家 提 供 托 管 服 务 以 来 ,
秉 承 “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 的 宗 旨 , 依 靠 严 密 科 学 的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 规 范 的 管 理
模 式 、 先 进 的 营 运 系 统 和 专 业 的 服 务 团 队 , 严 格 履 行 资 产 托 管 人 职 责 , 为 境 内 外 广 大 投 资 者 、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机 构 和 企 业 客 户 提 供 安 全 、 高 效 、 专 业 的 托 管 服 务 , 展 现 优 异 的 市 场 形 象 和 影 响
力 。 建 立 了 国 内 托 管 银 行 中 最 丰 富 、 最 成 熟 的 产 品 线 。 拥 有 包 括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信 托 资 产 、 保
险 资 产 、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 安 心 账 户 资 金 、 企 业 年 金 基 金 、QFII 资 产 、QDII 资 产 、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 证 券 公 司 集 合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证 券 公 司 定 向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商 业 银 行 信 贷 资 产 证 券 化 、 基
金 公 司 特 定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QDII 专 户 资 产 、ESCROW 等 门 类 齐 全 的 托 管 产 品 体 系 , 同 时 在 国 内
率 先 开 展 绩 效 评 估 、 风 险 管 理 等 增 值 服 务 , 可 以 为 各 类 客 户 提 供 个 性 化 的 托 管 服 务 。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共 托 管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522 只。自 2003 年 以 来 , 本 行 连 续 十 一 年 获 得
香 港《 亚 洲 货 币 》 、 英 国 《 全 球 托 管 人 》 、香 港《 财 资 》 、美 国《 环 球 金 融 》 、内 地《 证 券 时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等 境 内 外 权 威 财 经 媒 体 评 选 的 49 项 最 佳 托 管 银 行 大 奖 ; 是 获 得 奖 项 最 多 的 国
内 托 管 银 行 , 优 良 的 服 务 品 质 获 得 国 内 外 金 融 领 域 的 持 续 认 可 和 广 泛 好 评 。
四、 相关服务机构
( 一) 基金份 额发 售机 构
1、 申购赎 回代 理券 商( 简称 “一级 交易 商” )
(1) 国泰 君安 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商城 路 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168 号上 海银 行大 厦 29 楼
法定代 表人 :杨 德红
客服电 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2) 光大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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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薛峰
联系人 : 刘晨 、李 芳芳
电话:021 -22169999
传真:021 -22169134
客户服 务热 线:95525 、4008888788 、10108998
公司网 址:www.ebscn.com
(3) 海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淮海 中 路9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电话:021 -23219000
服务热 线:95553 、400 -8888 -001 或拨 打各 城市 营 业网点 咨询 电话
联系人 :李 笑鸣
公司网 址:www.htsec.com
(4)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A 座 39 —45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A 座 39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联系人 : 黄 婵君
客户服 务热 线:4008888111 、95565
公司网 址:www.newone.com.cn
(5) 广发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法定代 表人 :孙 树明
注册地 址: 广州 天河 区天 河北 路 183-187 号大 都会 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广 州天 河北路 大都 会广 场5 、18 、19 、36 、38 、39 、41 、42 、43 、44 楼
联系人 :黄 岚
统一客 户服 务热 线:95575 或致 电各 地营 业网 点
公司网 站: 广发 证券 网 http://www.gf.com.cn
(6) 长江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住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崔 少华
电话:027-65799999
7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 :奚 博宇
客户服 务热 线:95579 或 4008-888-999
公司客 服网 址:www.95579.com
(7) 申万宏 源证 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 海市 徐汇 区长 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邮 编:200031 )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 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 托:021-962505
国际互 联网 网址: www.swhysc.com
(8) 平安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区金 田 路4036 号 荣超 大 厦 16-20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区金 田 路4036 号 荣超 大 厦 16-20 层;
法定代 表人 :谢 永林
联系人:石 静武
全国免 费业 务咨 询电 话:95511-8
开放式 基金 业务 传真 : 021-58991896
公司网 址: http://www. stock.pingan.com
(9)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中心 三 路 8 号 卓越 时代广 场( 二期 北座 )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 :顾凌
客户服 务电 话:95548
公司网 址:www.ce.ecitic.com
(10) 东方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南 路 318 号2 号楼 22 层、23 层、25 层-29 层
法定代 表人 :潘 鑫军
联系人 : 胡 月茹
电话:021-63325888
8
传真:021-63326729
客户服 务热 线:95503
公司网 站:www.dfzq.com.cn
(11) 兴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268 号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电话:0591-38162212
联系人 :黄 英
客户服 务热 线:95562
公司网 站:www.xyzq.com.cn
(13) 国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红岭中 路 1012 号国 信证 券 大厦 16 楼至 26 楼
法定代 表人 :何 如
联系人 :周杨
电话:0755 -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 务热 线:95536
国信证 券网 站:www.guosen.com.cn
(14) 中信 证券 (山 东) 有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青 岛国 际金 融广 场 1 号楼第 20 层
办公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青 岛国 际金 融广 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基金业 务联 系人 :吴 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咨 询电 话:95548
公司网 址:www.citicssd.com
(15) 华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南京 市江 东中 路 228 号
法定代 表人 :吴 万善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 : 庞 晓芸
9
公司网 址: www.htsc.com.cn
客户服 务热 线:95597
(16) 中国 银河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陈 有安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292
联系人 :邓颜
公司网 址:www.chinastock.com.cn
(17) 长城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6008 号特 区报 业 大厦 14 、16 、17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耀华
联系人 :高 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 务热 线:
0755-33680000 、400 6666 888
公司网 址:www.cgws.com
(18) 渤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天津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第 二大 街 42 号 写 字楼 101 室
法定代 表人 :王 春峰
联系人 :蔡 霆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958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515988
网址:http://www.bhzq.com
(19) 中银 国际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39 层
法定代 表人 :许刚
咨询电 话:4006208888 或 各地营 业网 点咨 询电 话
网址:www.bocichina.com
传真:021-50372474
10
(20) 安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 35 楼
法定代 表人 : 牛冠 兴
联系电 话:0755-82558323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 : 陈 剑虹
客服电 话:4008-001-001
公司网 址:www.essence.com.cn
(21) 华宝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 纪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 融中 心 57 楼
法定代 表人 : 陈林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209898 、021-38929908
公司网 站: http://www.cnhbstock.com
(22) 信达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街 9 号院1 号 楼信达 金融 中心
联系人 :唐 静
联系电 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 话:95321
公司网 址:www.cindasc.com
(23) 江海 证券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黑龙 江省 哈尔 滨市香 坊区 赣水 路 56 号
法定代 表人 :孙 名扬
客服电 话:400-666-2288
公司网 址:www.jhzq.com.cn
(24) 东兴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公司名 称: 东兴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5 号新 盛大 厦B 座 12-15 层
法定代 表人 : 魏 庆华
基金销 售联 系人 :汤 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11
公 司网 站:www.dxzq.net.cn
公司客 户服 务电 话:400-8888-993
(25) 德邦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上海 市普 陀区 曹阳 路 510 号南 半 幢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福 山 路500 号 城建 国际 中心26 楼
邮政编 码:200122
注册资 本:16.9 亿 元人 民 币
法定代 表人 :姚 文平
联系人 :朱 磊
联系电 话:862168761616-8507
传真:862168767981
(26) 华安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政务文 化新 区天 鹅湖 路 198 号
办公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政务文 化新 区天 鹅湖 路 198 号财 智中 心 B1 座
法定代 表人 :李 工
公司电 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网址:www.hazq.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95318 、400-80-96518 ( 全国 )
(27) 上海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西 藏中 路 336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四 川中 路 213 号久 事商 务大 厦7 楼
法定代 表人 :龚 德雄
联系人 :许 曼华
联系电 话:021-53686888
客户服 务电 话:021-962518
传真:021-53686100 ,021-53686200
网址:www.962518.com
(28) 中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市中区 经七 路 86 号
办公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市中区 经七 路 86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玮
12
联系人 :吴 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 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9) 华福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地址: 福州 市五 四 路 157 号新天 地大 厦7 、8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金琳
客服电 话:96326 ( 福建 省 外请加 拨 0591 )
公司网 址:www.hfzq.com.cn
(30) 方正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湖南 省长 沙市 芙蓉中 路二 段华 侨国 际大 厦 22 -24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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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 表人 :雷 杰
全国统 一客 服热 线:95571
方正证 券网 站:www.foundersc.com
(31)红 塔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云南 省昆 明市 北京 路 155 号附 1 号 红塔 大厦 9 楼
法定代 表人 :况 雨林
客户服 务电 话:0871-3577930
网址: www.hongtazq.com
(32) 山西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山西 省太 原市 府西 街 69 号山 西国 际贸 易 中心东 塔楼
办公地 址: 山西 省太 原市 府西 街 69 号山 西国 际贸 易 中心东 塔楼
联系人 :郭 熠
联系电 话:0351 -8686659
传真:0351 -8686619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66-1618 、95573
公司网 址:www.i618.com.cn
(33) 中信 建投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门 内大 街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13
电话:400-8888-108( 免 长 途费)
联系人 :权 唐
公司网 址 :www.csc108.com
(34) 中航 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 A 座41 楼
办公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 A 座41 楼
法定代 表人 : 王 宜四
联系人 : 史 江蕊
联系电 话:0791-86768681
客服电 话:400-8866-567
公司网 址:www.avicsec.com
(35) 东吴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苏州 工业 园区 星阳 街 5 号 东吴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范 力
联系人 :方 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 话:4008-601555
网址:http://www.dwzq.com.cn
(36) 中国 国际 金融 股份 有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建 国门 外大 街 1 号 国贸 大 厦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 表人 :丁 学东
基金代 销业 务联 系人 :任敏 、陈 曦、 康楠
联系电 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10-1166
2、 二 级市 场交 易代 理券 商
包括具 有经 纪业 务资 格及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会员 资格 的所有 证券 公司 。
3 、 基金 管理人 可根据有 关法 律法规的 要求, 选择其它 符合要求 的机构 代理销售 本基金, 并及
时公告 。
( 二) 注册登 记机 构
名称: 中国 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责 任公 司
地址: 中国 北京 西城 区金 融大 街 27 号投 资广 场22 层
14
法定代 表人 :陈 耀先
联系人 :刘 永卫
联系电 话:021-58872625
( 三) 律师事 务所 和经 办律 师
名称: 通力 律师 事务 所
住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代 金融 中 心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韩 炯
联系电 话:(86 21) 3135 8666
传真: (86 21) 3135 8600
联系人 :黎 明
经办律 师: 吕 红、 黎 明
( 四)
会计 师事 务所 和经 办注 册 会计师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海 市浦 东新区 陆家 嘴环 路1318 号 星展银 行大 厦6 楼
办公地 址: 中国 上海 市黄 浦区湖 滨 路202 号企 业天 地 2 号 楼普 华永 道中 心 11 楼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李 丹
联系电 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 :曹 阳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薛 竞、 曹阳
五、 基金简介
基金 名称 :上证 180 价 值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 类型 : 开 放式 指数 基金
六、 基金的投资
( 一)
投 资目 标
紧密跟 踪标 的指 数, 追求 跟踪偏 离度 和跟 踪误 差的 最小化 。
(二) 投资 范围
15
本基金的投 资范围为 具有 良好流动性 的金融工 具,包 括上证 180 价值 指数的成 份股及其备 选成
份股、新股( 首次公开 发行 或增发) 、债券,以及经中 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 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
具。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 以后允 许基 金投 资的 其他 品种 ,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 适当程 序后 , 可以 将其
纳入投 资范 围。
本 基金投 资于上证 180 价值 指数的 成份股 和备选 成份 股的资 产比例 不低于 该基 金资产 净值的
95% ,同 时为 更好 地实 现 投资目 标, 本基 金也可 少 量投资 于新 股、 债券及 中 国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资
的其他 金融 工具 ,该 部分 资产比 例不 高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
(三) 投资 策略
1、股 票资 产指 数化 投资 策 略
本基金 股票 资产 投资 原则 上采用 完全 复制 标的 指数 的方法 跟踪 标的 指数 。 通 常情况 下 , 本 基金
根据标 的指 数成 份股 票在 指数中 的权 重确 定成 份股 票的买 卖数 量, 并 根据 标 的指数 成份 股及 其权 重
的变动 进行 相应 调整。 在 因特殊 情况 ( 如成 份股 停 牌、 流动 性不 足、 法 规法 律限制 等 ) 导 致无 法获
得足够 数量 的股 票时, 本 基金可 以根 据市 场情 况, 结合经 验判 断, 综 合考 虑 相关性、 估值 、 流动 性
等 因素挑选 标的指数 中其他 成份股或 备选成份 股进行 替代(同 行业股票 优先考虑 ) ,以 期在规定 的
风险承 受限 度之 内, 尽量 缩小跟 踪误 差。
2、 债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基于 流动 性管 理及 策略性 投资 的需 要 , 将 投 资于国 债 、 金 融债 等期 限 在一年 期以 下的 债
券,债 券投 资的 目的 是保 证基金 资 产 流动 性, 有效 利用基 金资 产, 提高 基金 资产的 投资 收益 。
3、 其 他金 融工 具投 资策 略
在法律 法规 许可 时, 本 基 金可基 于谨 慎原 则运 用权 证等相 关金 融衍 生工 具对 基金投 资组 合进 行
管理 , 以 提高 投资 效率 , 管理基 金投 资组 合风 险水 平, 以更 好地 实现 本基 金 的投资 目标 。 本基 金管
理人运 用上 述金 融衍 生工 具必须 是出 于追 求基 金充 分投资 、减 少交 易成 本、 降低跟 踪误 差的 目的 ,
不得应 用于 投机 交易 目的 ,或用 作杆 杠工 具放 大基 金的投 资。
(四) 投资 组合 管理
本基金 采用 完全 复制 法进 行指数 化投 资, 按 照成 份 股在上 证 180 价 值指 数中 的基准 权重 构建 指
数化投 资组 合 。 当 预期 成 份股发 生调 整和 成份 股发 生配股 、 增发 、 分 红等 行 为时 , 以 及因 基金 的申
购和赎 回对 本基 金跟 踪标 的指数 的效 果可 能带 来影 响时, 基金 管理 人会 在 10 个 交易 日内 对投 资组
合进行 适当 调整 ,以 便实 现对跟 踪误 差的 有效 控制 。
1、标 的指 数定 期调 整
16
根据标 的指 数的 编制 规则 及调整 公告 , 本基 金在 指 数成份 股调 整生 效前 , 分 析并确 定组 合调 整
策略 , 及 时进 行投 资组 合 的优化 调整 , 减少 流动 性 冲击 , 尽 量减 少标 的指 数 成份股 变动 所带 来的 跟
踪偏离 度和 跟踪 误差 。
2、成 份股 公司 信息 的日 常 跟踪与 分析
跟 踪标的指 数成份 股 公司信 息(如: 股本变 化、分红 、配股、 增发、 停牌、复 牌等) ,以及 成
份股公 司其 他重 大信 息 , 分析这 些信 息对 指数 的影 响, 并根 据这 些信 息确 定 基金投 资组 合每 日交 易
策略。
3、标 的指 数成 份股 票临 时 调整
在标的 指数 成份 股票 调整 周期内 , 若出 现成 份股 票 临时调 整的 情形 , 本基 金 管理人 将密 切关 注
样本股 票的 调整 ,并 及时 制定相 应的 投资 组合 调整 策略。
4、申 购赎 回情 况的 跟踪 与 分析
跟踪本 基金 申购 和赎 回信 息, 结合 基金 的现 金头 寸 管理 , 分 析其 对组 合的 影 响, 制定 交易 策略
以应对 基金 的申 购赎 回。
5、跟 踪偏 离度 的监 控与 管 理
每日跟 踪基 金组 合与 标的 指数 表 现的 偏离 度 , 每 月 末、 季度 末定 期分 析基 金 的实际 组合 与标 的
指数表 现的 累计 偏离 度、 跟踪误 差变 化情 况及 其原 因,并 优化 跟踪 偏离 度管 理方案 。
在正常 情况 下, 本基 金日 均跟踪 偏离 度的 绝对 值不 超过 0.2% , 年跟 踪误 差不 超过 2% 。 如 因指
数编制 规则 调整 或其 他因 素导致 跟踪 偏离 度和 跟踪 误差超 过上 述范 围, 基 金 管理人 将采 取合 理措 施
避免跟 踪偏 离度 、跟 踪误 差进一 步扩 大。
(五) 标的 指数
本基金 的标 的指 数为 上证 风格指 数系 列中 的上 证 180 价值 指数 (指 数代 码为 000029.SH)。
上证 180 风 格指 数是 由中 证指数 公司 编制 并发 布 。 它 以上 证 180 指 数为 样本 空间 , 共 包含 4 只
指数 , 包 括上 证 180 成 长 指数 、 上证 180 价 值指 数 、 上证 180 相 对成 长指 数 和上 证 180 相对 价值 指
数。 其 中, 上证 180 价值 指数是 从上证 180 指 数样 本股中 ,挑 选最 具代 表性 的 60 只 价值 股票 形成
指数 。 该 指数 从 风 格特 征 的角度 进一 步刻 画了 上 证 180 指 数 , 也 为投 资者 提供 了新的 业绩 基准 和资
产配置 工具 。
随着市 场环 境的 变化 , 如 果上述 标的 指数 不适 用本 基金时 , 本基 金管 理人 可 以依据 维护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合 法权 益的 原则 , 进 行适 当的 程序 变更 本 基金的 标的 指数 , 并同 时 更换本 基金 的基 金名 称
与业绩 比较 基准 。 其中 , 若标的 指数 变更 涉及 本系列 基金 投资 范围 或投 资策 略的实 质性 变更 , 则基 17
金管理 人应 就变 更标 的指 数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并报 中国 证监 会核 准 或者备 案 。 若 标的 指数
变更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 影响( 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 构变更、指数更名等) ,则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 会, 基金 管理 人应 在取得 基金 托管 人同 意后 ,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并 应至少 提 前 30 个工作
日在中 国证 监会 指定 的信 息披露 媒体 上刊 登公 告。
(六) 投资 限制
1、禁 止行 为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本基 金禁 止从 事下列 行为 :
(1) 承销 证券 ;
(2) 向他 人贷 款或 提供 担 保;
(3) 从事 承担 无 限 责任 的 投资;
(4) 买卖 其他 基金 份额 , 但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 另有规 定的 除外 ;
(5)向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出 资或者买 卖其基金 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发行 的股票 或债
券;
(6)买 卖与基 金管理 人、基 金托管 人有控股 关系的股 东或者 与基金管 理人、基 金托管 人有
其他重 大利 害关 系的 公司 发行的 证券 或者 承销 期内 承销的 证券 ;
(7) 从事 内幕 交易 、操 纵 证券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 证券交 易活 动;
(8) 当时 有效 的法 律法 规 、中国 证监 会及 《基 金合 同》规 定禁 止从 事的 其他 行为。
对于因 上述 (5 ) 、 (6) 项 情形导 致无 法投 资的 标的 指数成 份股 或备 选成 份股 , 基 金管 理人 将在
严格控 制跟 踪误 差的 前提 下,将 结合 使用 其他 合理 方法进 行适 当替 代。
如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部 门 取 消上述 禁止 性规 定, 本 基 金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 后可不 受上 述规 定
的限制 。
2、投 资组 合限 制
本基金 的投 资组 合将 遵循 以下限 制:
a、本 基金 进入 全国 银行 间 同业市 场进 行债 券回 购的 资金余 额不 得超 过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40%;
b、本 基金 在任 何交 易日 买 入权证 的总 金额 ,不 超过 上一交 易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5% ,基 金
持有的 全部 权证 的市 值不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3% , 基金管 理人 管理 的全 部基 金持有 同一 权证 的比 例
不超过 该权 证 的10% 。法 律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 另有 规定的 ,遵 从其 规定 ;
c、本 基金 持有 的全 部资 产 支持证 券, 其市 值不 得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20% ;
d 、本基 金持有 的同一 (指同 一信用 级别)资 产支持证 券的比 例,不得 超过该资 产支持 证券
规模 的 10% ;
18
e 、 本基 金管理 人管 理的 全部 基金 投资 于同一 原始 权益 人的 各类 资产支 持证 券, 不得 超过其
各类资 产支 持证 券合 计规 模的 10% ;
f 、本基 金财产 参与股 票发行 申购, 所申报的 金额不得 超过本 基金的总 资产,所 申报的 股票
数量不 得超 过拟 发行 股票 公司本 次发 行股 票的 总量 ;
g、本 基金 不得 违反 《基 金 合同》 关于 投资 范围 和投 资比例 的约 定;
h、相 关法 律法 规以 及监 管 部门规 定的 其它 投资 限制 。
如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部 门 取 消上述 限制 性规 定, 履行 适当程 序后 ,本 基金 不受 上述规 定的 限 制 。
基金管 理人 应当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3 个月 内使基 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符合《 基金 合同 》
的约定 。 由于 证券 市场 波 动、 上市 公司 合并 或基 金 规模变 动 、 标 的指 数成 分 股调整 等基 金管 理人 之
外的原 因 导 致的 投资 组合 不符合 上述 约定 的比 例 的 ,基金 管理 人应 在 10 个 交易日 内进 行调 整, 以
达到标 准 。 对于 因基 金份 额拆分 等集 中持 续营 销活 动引起 的基 金净 资产 规模 在 10 个 交易 日内 增 加
10 亿 元以上的 情形, 而导致 证券投资 比例低于 基金合 同约定的,基金 管理人履行相 关程序后 可将 调
整时限 从 10 个 交易 日延 长 到 3 个 月。 法律 法规 另有 规定的 从其 规定 。
(七) 业绩 比较 基准
本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 标 的指数 。本 基金 标的 指数 变更的 ,业 绩比 较基 准随 之变更 并公 告。
(八) 风险 收益 特征
本基金 为股 票基 金 , 其 风 险和预 期收 益均 高于 货币 市场基 金 、 债 券型 基金 和 混合基 金 。 本 基金
在股票 基金 中属 于指 数基 金, 紧密 跟踪 标的 指数 , 属于股 票基 金中 风险 较高 、 收 益与 标的 指数 所代
表的股 票市 场水 平大 致相 近的产 品。
七、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6 年3 月 31 日, 本报告 中所 列财 务数 据未 经审计 。
1、 报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139,514,991.47 97.93
其中: 股票 139,514,991.47 97.93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19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946,408.74 2.07
8 其他资 产 5,512.18 0.00
9 合计 142,466,912.39 100.00
2、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1 ) 报告 期末 指数 投资 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 投资 组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5,818,569.89 4.13
C 制造业 10,815,617.97 7.68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
供应业
7,862,443.38 5.58
E 建筑业 6,868,219.40 4.87
F 批发和 零售 业 519,300.00 0.37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4,010,048.83 2.85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
务业
1,654,867.57 1.17
J 金融业 94,203,484.88 66.85
K 房地产 业 7,762,439.55 5.51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39,514,991.47 99.00
(2 ) 报告 期末 积极 投资 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 投资 组合
本报告 期末 未持 有积 极投 资部分 的股 票投 资。
(3 )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分 类 的沪港 通投 资股 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沪港通 投资 股票 。
3、报告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 十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1 ) 报告 期末 指数 投资 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 前 十 名股 票投资 明细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20
1 601318 中国平 安 442,806 14,085,658.86 10.00
2 600016 民生银 行 1,316,243 11,990,973.73 8.51
3 600000 浦发银 行 547,369 9,814,326.17 6.96
4 601166 兴业银 行 593,952 9,224,074.56 6.55
5 601328 交通银 行 1,407,700 7,840,889.00 5.56
6 600036 招商银 行 459,135 7,387,482.15 5.24
7 601288 农业银 行 1,710,224 5,472,716.80 3.88
8 601169 北京银 行 451,220 4,548,297.60 3.23
9 601668 中国建 筑 667,570 3,805,149.00 2.70
10 601601 中国太 保 139,804 3,667,058.92 2.60
(2 ) 报告 期末 积极 投资 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 前五 名股 票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积极投 资股 票。
4、 报 告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投资 。
5、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五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投 资。
6、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报 告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 属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投资 。
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五名 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9、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1 )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 的股指 期货 持仓 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未投 资股 指期 货。
(2 ) 本基 金投 资股 指期 货 的投资 政策
本基金 未投 资股 指期 货。
10、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国债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1 )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资 政 策
本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2 )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 的国债 期货 持仓 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3 )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资 评 价
21
本基金 未投 资国 债期 货。
11、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1 ) 招商 银行 (600036)于 2016 年1 月9 日 收到 吉 林证监 局 《关 于对 招商 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长
春分行 采取 责令 改正 措施 的决定 》 。 由 于吉 林省 分 行在从 业人 员的 资格 , 销 售材料 , 业务 流程 等多
项内容 上存 在问 题 , 现 要 求对上 述行 为进 行改 正 , 并于 2016 年 1 月 31 日前 , 向 吉林 证监 局提 交 整
改情况 的书 面报 告, 并等 待检查 验收 。
农业银 行 (601288)于 2016 年 1 月 23 日 发布 公告 , 北京分 行票 据买 入返 售业 务发生 重大 风险
事件, 涉及 风险 金额 为39.15 亿 元, 公安 机关 已立 案侦查 。
本基金 为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 采用 完 全复制 法进 行指 数化 投资 , 按 照成 份股 在上
证180 价值 指数 中的 基准 权重构 建指 数化 投资 组合 。 基金管 理人 对上 述股 票 的投资 决策 程序 符合 相
关法律 法规 和公 司制 度的 要求 。 本 报告 期内 , 本 基 金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 的其 余八名 证券 的发 行主 体
没有被 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 或在本 报告 编制 日前 一年 内受到 公开 谴责 、处 罚的 情况。
(2 )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 票未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股 票库 。
(3 ) 其他 资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4,836.29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675.89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512.18
(4 ) 报告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5 ) 报告 期末 指数 投资 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指 数投 资前 十 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
(6 ) 报告 期末 积极 投资 前 五名股 票中 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积 极投 资股票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
22
八、 基金的业绩
本基 金业 绩数 据为 截止2016 年3 月31 日的 数据 , 本报告 中所 列数 据未 经审 计。
(一) 本报告 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及 其与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净值增 长
率①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 -④
2010/04/23-2010/12/31 -12.56% 1.67% -11.08% 1.67% -1.48% 0.00%
2011/01/01-2011/12/31 -14.84% 1.28% -15.76% 1.27% 0.92% 0.01%
2012/01/01-2012/12/31 16.46% 1.15% 13.60% 1.14% 2.86% 0.01%
2013/01/01-2013/12/31 -9.67% 1.56% -12.73% 1.54% 3.06% 0.02%
2014/01/01-2014/12/31 73.65% 1.41% 67.47% 1.41% 6.18% 0.00%
2015/01/01-2015/12/31 2.09% 2.43% 0.47% 2.48% 1.62% -0.05%
2016/01/01-2016/03/31 -10.97% 1.93% -10.83% 1.96% -0.14% -0.03%
2010/04/23-2016/03/31 23.62% 1.65% 11.41% 1.66% 12.21% -0.01%
( 二)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以 来基金 累计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变动 及其 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变 动
的比较
华宝兴 业上 证 180 价 值交 易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累计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历 史走 势对比 图
(2010 年 4 月 23 日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注: 基金 依法 应自 成立 日 期起 6 个月 内达 到基 金合 同约定 的资 产组 合 , 截 至 2010 年 5 月 28 日, 本
基金已 达到 合同 规定 的资 产配置 比例 。
九、 基金费用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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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标 的指 数许 可使 用费 ;
4、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5、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和 诉讼 费;
6、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7、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8、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9、基 金收 益分 配中 发生 的 费用;
10 、基 金上 市费 及年 费;
11 、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本基金 终止 清算 时所 发生 费用, 按实 际支 出额 从基 金财产 总值 中扣 除。
(二) 基金 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5%年费率 计提 。 管 理费 的 计 算方 法如下 :
H= E×0.5%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 金托管 人发 送基 金
管理费 划款 指令 , 基 金托 管 人 复核 后 于 次月 前2 个 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产 中 一次 性支付 给基 金管 理人 。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 公 休假 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 基金 的托 管费 按 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1% 的 年 费率计 提。 托管 费的 计算 方法如 下:
H= E×0.1%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 金托管 人发 送基 金
托管费 划款 指令 , 基金 托 管人 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2 个 工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支 取 。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休 日 等,支 付日 期 顺延。
上述 (一 ) 基 金费 用的种类 中第 3-11 项 费用 , 根 据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 按费 用实 际支
出金额 列入 当期 费用 ,由 基金托 管人 从基 金财 产中 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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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不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因未 履行 或未 完全 履行 义务导 致的 费用 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损 失;
2、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基金 合同》 生效 前的 相关费 用, 包 括但 不限 于 验资费、 会计 师和 律师 费 、 信 息披 露费 用等
费用;
4、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 费用 调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协商一 致后 , 可根 据基 金 发展情 况调 整基 金管 理费 率、 基金 托管 费率
等相关 费率 。
调高基 金管 理费 率 、 基 金 托管费 率等 费率 , 须召 开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审议 ; 调 低基 金管 理费
率、 基金 托管 费率 等费 率 , 无 须召 开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大会 。 基金 管理 人必 须 最迟于 新的 费率 实施 日
前2 日 在至 少一 种指 定媒 体和基 金管 理人 网站 上 公 告。
(五) 基金 税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十、 《招募说明书》更新 部分 的说明
根 据《中华 人民共和 国证券 投资基金 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公开募 集证 券投资基 金运
作管理 办法 》(以 下简 称 《 运作办 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销 售管 理办 法》( 以下 简称 《 销售 办法 》)、
《证 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 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 露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华宝 兴业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对 《上证 180 价值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投 资基 金 招 募说 明书 》作如 下更 新:
1、 “ 三、 基金 管理 人 ” 更新了 基金 管理 人的 相关 信息 。
2 、 “ 五、相 关服务机 构 ” 更新了 “一、 基金份额发 售机构” 中申购赎 回代理 券商的相 关信
息 及会 计师 事务 所的 信息 。
3、 “ 八、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赎 回” 更新 了 申 购、 赎回清 单的 格式 的相 关内 容。
4、 “ 十、 基金 的投 资” 更新了截至2016 年3 月31 日的 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报 告。
5、
“十 一、 基金 的业 绩 ”更新 了截 至 2016 年 3 月31 日的 基金 业绩 数据 。
6、 “ 二十 四、 其他 应披 露事项 ”对 本报 告期 内的 相关公 告作 了信 息披 露。
上述内 容仅 为摘 要, 须与 本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后面 所载之 详细 资料 一并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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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兴 业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2016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