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沪港深汇鑫混合: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四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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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前 海开 源沪 港深 汇鑫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降 低管 理费 和托 管费 对法 律文 件的 修改 说明
《前海开源沪港深汇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 《基
金合同》 ” ) 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生效,考虑 到 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国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
基金实施降低管理费和 托管费事 项 需 召 开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 对 本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修改内容进行审议。 需修改的合同条款列示如下:
一 、 《 前 海开 源沪港 深汇 鑫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合 同 》修 改内 容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 第 十五 部分
基 金费 用与 税
收 ” 之“ 二 、基 金 费用 计提 方
法 、 计提 标 准和 支 付方 式 ”的
“1 、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 的0.90% 年费 率计 提。 管理 费的
计算方 法如 下:
H=E×0.9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值 的0.60% 年费 率 计 提。管 理费 的
计算方 法如 下:
H=E×0.6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 第 十五 部分
基 金费 用与 税
收 ” 之“ 二 、基 金 费用 计提 方
法 、 计提 标 准和 支 付方 式 ”的
“2 、 基金 管理 人的 托管 费 ”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 的0.15% 的年 费率 计提 。 托 管费
的计算 方法 如下 :
H=E×0.15%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值 的0.10% 的 年费 率 计提。 托管 费
的计算 方法 如下 :
H=E×0.1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 第 二十 四部 分
基金 合同 内
容摘要 ”
对上述 相应 修订 内容 进行 修订。
二 、 《 前 海开 源沪港 深汇 鑫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托 管协 议》修 改内 容 9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 十 一 、 基 金 费
用”之“ (一)基金管
理人的 管理 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率为 年费 率 0.90% 。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率为 年费 率0.60% 。
“ 十 一 、 基 金 费
用”之“ (二)基金管
理人的 托管 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率为 年费 率 0.15% 。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率为 年费 率0.10% 。
三 、 《 前 海开 源沪港 深汇 鑫灵 活配置 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修改 内容
《 前海开源沪港深汇鑫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将 在 定 期 更
新时根据《前海开源沪港深汇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前 海 开
源沪港深汇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 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