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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日添利A(001175)

山西证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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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票简称: 山 西证券








股 票代码: 002500








编号: 临2016-033 山西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关于召 开2016 年第一 次临时 股东大 会 的提 示性公 告 提 示 : ★ 会议召开 日期、时 间: (1 ) 现场 会议召开 时间:2016 年5 月30 日15:00 (2 ) 网络 投票时间 :2016 年5 月29 日-2016年5 月30 日 ★ 股权登记 日:2016 年5 月24 日 ★ 现场会议 登记时间:2016年5 月27 日 ( 星期五)9:00至17 :00 。 ★ 现场会议 召开地点: 太原市 府西街69号山西国 际贸易中 心三 楼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 年5 月14 日 在 《中国证 券报》、 《上海证 券报》、 《证券时 报》、《 证券日 报 》 及 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 刊 登了 《山 西证券股 份 有 限公司 关 于召开2016 年第一 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 通知 》 。 本次 股东 大 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 , 方便各 位股东行 使股东大 会表决权 , 现将有 关事项再 次通知如 下 : 一、 召 开 会 议 的 基 本 情 况 1 、 股 东 大 会 届 次 : 山 西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 大会 1 、 股 东大会召 集人:山 西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 议 符合 《中 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 法》 、 《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 券法》 、 《 深 圳 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 则》 (2014年 修订) 等有关 法律法规、 规范性 文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 准 确 、 完 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 遗漏。 2 件 以及《公 司章程》 的规定。 3 、 召 开方式: 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 的方式。 公司将同 时通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 向 公司股东 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 票平台, 股 东可以 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 通 过 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 权。 5 、会 议召 开的日期 、时间 (1 ) 现场 会议召开 时间:2016 年5 月30 日15:00 (2 ) 网络 投票时间 :2016 年5 月29 日-2016年5 月30 日 其 中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 2016 年5 月30 日9:30-11:30 ,13:00-15:00 ; 通过 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 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5 月29 日15:00 至2016 年5 月 30日15:00 期间 的任 意时间。 6 、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 一 种。 采用 网络投票 方式的股 东, 同一 表决权通 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 交 易 系统和深 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 统重复投 票的, 以 第一次有 效 投 票结果为 准。 7 、股 权登 记日:2016 年5 月24 日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市府西街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三 楼 二 、 会 议 审 议 事 项


本 次 会 议 审 议 事 项 属 于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职 权 范 围 , 不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规和 《 公司章 程》 的规 定, 已经 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 会 议 审议通过 ,审议事 项合法、 完备。具 体如下: 1 、《 关于 公司符合 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条件的议 案》 2 、逐 项审 议《关于 公司公开 发行公司 债券方案 的议案》 (1 ) 发行 规模及票 面金额 (2 ) 发行 对象及向 公司原有 股东 配售 的安排 (3 ) 发行 方式 (4 ) 发行 期限 3 (5 ) 发行 价格、债 券利率及 确定方式 (6 ) 募集 资金用途 (7 ) 拟上 市交易场 所 (8 ) 承销 方式 (9 ) 担保 安排 (10 )本决 议的有效 期 (11 )偿债 保障措施 (12 )本次 发行的授 权事项 3 、《 关于 公司符合 发行短期 公司债券 条件的议 案》 4 、逐 项审 议《关于 公司发行 短期公司 债券方案 的议案》 (1 ) 发行 规模 (2 ) 发行 对象及向 公司原有 股东配售 的安排 (3 ) 发行 方式 (4 ) 发行 期限 (5 ) 债券 利率及确 定方式 (6 ) 募集 资金用途 (7 ) 拟上 市交易场 所 (8 ) 承销 方式 (9 ) 担保 安排 (10 )本决 议的有效 期 (11 )偿债 保障措施 (12 )本次 发行的授 权事项 5 、《 关于 公司符合 发行短期 融资券条 件的议案 》 6 、逐 项审 议《关于 公司发行 短期融资 券方案的 议案》 (1 ) 发行 规模 (2 ) 债券 期限 (3 ) 发行 利率或价 格 (4 ) 募集 资金用途 (5 ) 本决 议的有效 期 4 (6 ) 发行 场所 (7 ) 本次 发行的授 权事项 三 、 会 议 出 席 对 象 1 、 公司股 东, 即截 至2016 年5 月24 日15 :00 在 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 有 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 在册持有 公司股票 的全体股 东, 股东 可 以 书面委托 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 该股东 代理人不 必 是公司 的 股 东; 2 、公 司董 事、监事 和高级管 理人员; 3 、公 司聘 请的律师 及邀请的 其他人员 等。 四 、 现 场 会 议 登 记 方 法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 受 电话方式 登记 , 采 用信函或 传真方式 登记的, 登记 时间 以收到传 真 或 信函时间 为准。 2 、登 记时 间:2016 年5 月27 日( 星期 五)9:00 至17 :00。 3 、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 29层山西证 券董事会 办公室 邮 政编码:030002


传 真:0351-8686667 4 、登 记手 续 自 然人股东 应出示本 人身份证 、 持 股凭 证 和证券 账户卡; 自然 人 股 东委托他 人出席会 议的 , 受 托人应出 示本人身 份证 、 委 托人身份 证 复 印件、授 权委托书 、持股凭 证和证券 账户卡。 法 人股东出 席会议的 , 应 出示 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 、 法 人股 东单位 的 营业执照 复印件 (加 盖公章) 和持股 凭证; 法 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 出 席 会议的, 代理 人应 出示本人 身份证、 法人 股东 单位的营 业执照复 印 件 ( 加盖公 章) 、 法 人股东单 位的法定 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 授权委托 书 和 持股凭证 。 五 、 参 与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身 份 认 证 与 投 票 程 序 公 司本次股 东大会向 股东提供 网络投票 平台, 股 东可以通 过深 圳5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或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 参 加 网 络 投 票 。 网 络 投 票 程 序 如 下 : ( 一 ) 采 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投 票 的 程 序 1 、 投 票 时 间 :2016 年5 月30日9:30-11:30 ,13:00-15:00 。 2 、 投 票 代 码 :362500 ; 投 票 简 称 : 山 证 投 票 。 3 、 具 体 投 票 程 序 (1 ) 进 行 投 票 时 买 卖 方 向 应 选 择 “ 买 入 ” ; (2 ) 输 入 投 票 代 码362500 ; (3 ) 在 “ 委 托 价 格 ” 项 下 填 报 股 东 大 会 议 案 序 号 ,1.00 元代表议 案1 ,2.00 元代表议案2 ,依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 项 下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1元代表议案2 项下的子议案(1), 2.02 元代表议案2 项下的子议案(2 ) , 依 此 类 推 。 每 一 议 案 应 当 以 相 应 的 价 格 分 别 申 报 。 议案 议案名称/ 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总 议 案 以 下 全 部 议 案 100.00 议案1 关 于 公 司 符 合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条 件 的 议 案 1.00 议案2 关 于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方 案 的 议 案 2.00 (1 ) 发 行 规 模 及 票 面 金 额 2.01 (2 ) 发 行 对 象 及 向 公 司 原 有 股 东 配 售 的 安 排 2.02 (3 ) 发 行 方 式 2.03 (4 ) 发 行 期 限 2.04 (5 ) 发 行 价 格 、 债 券 利 率 及 确 定 方 式 2.05 (6 )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2.06 (7 ) 拟 上 市 交 易 场 所 2.07 (8 ) 承 销 方 式 2.08 (9 ) 担 保 安 排 2.09 (10) 本 决 议 的 有 效 期 2.10 (11) 偿 债 保 障 措 施 2.11 (12) 本 次 发 行 的 授 权 事 项 2.12 议案3 关 于 公 司 符 合 发 行 短 期 公 司 债 券 条 件 的 议 案 3.00 议案4 关 于 公 司 发 行 短 期 公 司 债 券 方 案 的 议 案 4.00 (1 ) 发 行 规 模 4.01 (2 ) 发 行 对 象 及 向 公 司 原 有 股 东 配 售 的 安 排 4.02 (3 ) 发 行 方 式 4.03 6 (4 ) 发 行 期 限 4.04 (5 ) 债 券 利 率 及 确 定 方 式 4.05 (6 )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4.06 (7 ) 拟 上 市 交 易 场 所 4.07 (8 ) 承 销 方 式 4.08 (9 ) 担 保 安 排 4.09 (10) 本 决 议 的 有 效 期 4.10 (11) 偿 债 保 障 措 施 4.11 (12) 本 次 发 行 的 授 权 事 项 4.12 议案5 关 于 公 司 符 合 发 行 短 期 融 资 券 条 件 的 议 案 5.00 议案6 关 于 公 司 发 行 短 期 融 资 券 方 案 的 议 案 6.00 (1 ) 发 行 规 模 6.01 (2 ) 债 券 期 限 6.02 (3 ) 发 行 利 率 或 价 格 6.03 (4 )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6.04 (5 ) 本 决 议 的 有 效 期 6.05 (6 ) 发 行 场 所 6.06 (7 ) 本 次 发 行 的 授 权 事 项 6.07 备注:议案2 、议案4 中各含12个子议案,对2.00、4.00进行投票视为分别对议案2、议案4 全 部 子 议 案 进 行 相 同 意 见 的 表 决 ; 议 案6 中含7 个 子 议 案 , 对6.00进 行 投 票 视 为 对 议 案6 全 部 子 议 案 进 行 相 同 意 见 的 表 决 ; 股 东 对 “ 总 议 案 ” 进 行 投 票 , 则 视 为 对 所 有 议 案 表 达 相 同 意 见 。 (4 ) 在 “ 委 托 数 量 ” 项 下 填 报 表 决 意 见 , 对 应 的 申 报 股 数 如 下 :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 股 反对 2 股 弃权 3 股 (5 ) 确 认 投 票 委 托 完 成 。 4 、 投 票 规 则 (1 ) 对 同 一 议 案 的 投 票 只 能 申 报 一 次 , 不 能 撤 单 ; 多 次 申 报 的 以 第 一 次 申 报 为 准 。 (2 ) 在 股 东 对 同 一 议 案 出 现 总 议 案 与 分 议 案 重 复 投 票 时 , 以 第 一 次 有 效 投 票 为 准 。 如 股 东 先 对 分 议 案 投 票 表 决 , 再 对 总 议 案 投 票 表 决 , 则 以 已 投 票 表 决 的 分 议 案 的 表 决 意 见 为 准 , 其 它 未 表 决 的 议 案 以 总 议 案 的 表 决 意 见 为 准 ; 如 果 先 对 总 议 案 投 票 表 决 , 再 对 分 议 案 投 票 表 决 , 则7 以 总 议 案 的 表 决 意 见 为 准 。 (3 ) 股 东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重 复 投 票 的 , 以 第 一 次 有 效 投 票 结 果 为准。 (4 ) 股 东 大 会 有 多 项 议 案 , 某 一 股 东 仅 对 其 中 一 项 或 者 几 项 议 案 进 行 投 票 的 , 在 计 票 时 , 视 为 该 股 东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 纳 入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总 数 的 计 算 ; 对 于 该 股 东 未 发 表 意 见 的 其 他 议 案 , 视 为 弃 权 。 5 、 不 符 合 上 述 规 定 的 表 决 申 报 无 效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系 统 作 自 动 撤 单 处 理 , 视 为 未 参 与 投 票 。 ( 二 ) 采 用 互 联 网 投 票 的 程 序 1 、 投 票 时 间 :2016 年5 月29 日15:00 至2016 年5 月30 日15:00 期 间 的 任 意 时 间 。 2 、 股 东 获 取 身 份 认 证 的 流 程 按 照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投 资 者 网 络 服 务 身 份 认 证 业 务 指 引 (2016 年修订 ) 》 的 规 定 , 股 东 可 以 采 用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或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数 字 证 书 ” 进 行 身 份 认 证 。 (1 ) 通 过 “ 服 务 密 码 ” 进 行 身 份 认 证 ①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者 http://wltp.cninfo.com.cn 的 密 码 服 务 专 区 注 册 , 填 写 相 关 信 息 并 设 置 服 务 密 码 , 如 果 注 册 成 功 , 系 统 将 返 回 一 个 校 验 号 码 。 校 验 号 码 的 有 效 期 为 七 日 。 ② 激 活 服 务 密 码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激 活 服 务 密 码 的 , 可 以 通 过 证 券 公 司 交 易 客 户 端 , 在 密 码 激 活 服 务 功 能 下 填 报 校 验 号 码 。 服 务 密 码 可 以 在 提 交 五 分 钟 后 成 功 激 活 。 投 资 者 遗 忘 服 务 密 码 的 , 可 以 通 过 证 券 公 司 交 易 客 户 端 , 在 密 码 挂 失 服 务 功 能 下 申 报 挂 失 , 五 分 钟 后 原 服 务 密 码 正 式 注 销 , 注 销 后 投 资 者 方 可 重 新 申 领 服 务 密 码 。 拥 有 多 个 深 圳 证 券 账 户 的 投 资 者 申 请 服 务 密 码 , 应 当 按 不 同 账 户 分 别 申 请 服 务 密 码 。 (2 ) 通 过 “ 数 字 证 书 ” 进 行 身 份 认 证 8 机 构 投 资 者 可 以 按 照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数 字 证 书 认 证 中 心 网 站 (网 址:http://ca.szse.cn ) 载 明 的 《 深 圳 证 券 数 字 证 书 业 务 办 理 说 明 》 申 请 数 字 证 书 的 新 办 、 更 新 、 解 锁 等 相 关 业 务 。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 进 行 投 票 。 ( 三 ) 查 询 投 票 结 果 如 需 查 询 投 票 结 果 , 请 于 投 票 当 日 下 午18:00 后 登 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 , 点 击 “ 投 票 查 询 ” 功 能 , 可 以 查 看 个 人 网 络 投 票 结 果 , 或 通 过 投 票 委 托 的 证 券 公 司 营 业 部 查询。 ( 四 )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异 常 情 况 的 处 理 方 式 网 络 投 票 期 间 , 如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遇 突 发 重 大 事 件 的 影 响 , 则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进 程 按 当 日 通 知 进 行 。 ( 五 ) 单 独 计 票 提 示 根 据 《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规 则 (2014年 修 订 ) 》 的 要 求 ,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所 提 议 案 均 对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表 决 单 独 计 票 , 中 小 投 资 者 是 指 除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 监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单 独 或 者 合 并 持 有 上 市 公 司5%以上 股 份 的 股 东 以 外 的 其 他 股 东 。 六 、 其 他


1 、会 期预 计半天、 费用自理 。


2 、联 系人 :谭晓文 、张鑫 电 话:0351-8686647 、0351-8686784


传 真:0351-8686667


3 、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 会 时携带授 权书等原 件,转交 会务人员 。 七 、 备 查 文 件


1 、公 司第 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 次会议决 议;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 的 正本及公 告原稿。 9 特 此公告 附 : 《 授权 委托书》 山 西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6 日 10 附件: 山 西 证券 股 份有 限 公司 2016 年 第 一次 临 时股 东 大会 授 权 委托 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16 年5 月30 日召开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委托权限为:出席山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并签署会议记录等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 所有法律文件。 此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自签发之日起至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议案 议案名称/ 内容 同意 弃权 反对 议案1 关 于 公 司 符 合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条 件 的 议 案


议案2 关 于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方 案 的 议 案


(1 ) 发 行 规 模 及 票 面 金 额





(2 ) 发 行 对 象 及 向 公 司 原 有 股 东 配 售 的 安 排





(3 ) 发 行 方 式





(4 ) 发 行 期 限





(5 ) 发 行 价 格 、 债 券 利 率 及 确 定 方 式





(6 )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7 ) 拟 上 市 交 易 场 所





(8 ) 承 销 方 式





(9 ) 担 保 安 排





(10) 本 决 议 的 有 效 期


(11) 偿 债 保 障 措 施


(12) 本 次 发 行 的 授 权 事 项


议案3 关 于 公 司 符 合 发 行 短 期 公 司 债 券 条 件 的 议 案


11 议案4 关 于 公 司 发 行 短 期 公 司 债 券 方 案 的 议 案


(1 ) 发 行 规 模


(2 ) 发 行 对 象 及 向 公 司 原 有 股 东 配 售 的 安 排


(3 ) 发 行 方 式


(4 ) 发 行 期 限


(5 ) 债 券 利 率 及 确 定 方 式


(6 )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7 ) 拟 上 市 交 易 场 所


(8 ) 承 销 方 式


(9 ) 担 保 安 排


(10) 本 决 议 的 有 效 期


(11) 偿 债 保 障 措 施


(12) 本 次 发 行 的 授 权 事 项


议案5 关 于 公 司 符 合 发 行 短 期 融 资 券 条 件 的 议 案


议案6 关 于 公 司 发 行 短 期 融 资 券 方 案 的 议 案


(1 ) 发 行 规 模


(2 ) 债 券 期 限


(3 ) 发 行 利 率 或 价 格


(4 )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5 ) 本 决 议 的 有 效 期


(6 ) 发 行 场 所


(7 ) 本 次 发 行 的 授 权 事 项


附注: 1 、委托人对代理人行使表决权的指示,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 、 “反对” 、 “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 ,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 、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代理 人 可 酌情行使表决权。 3 、委托人为法人单位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