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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鼎元A(000958)

东吴鼎元: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关 于东吴鼎元双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
日常申 购、赎回、转换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 年5 月25 日 
1 公 告基 本信 息 
基金名 称 东吴鼎 元双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简称 东吴 鼎元 
基金主代码 
00095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东吴鼎元双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
《东吴鼎 元双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6 年 5 月 26 日 
赎回起始日 2016 年 5 月 26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6 年 5 月 26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6 年 5 月 26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6 年 5 月 26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吴 鼎元 A 东吴鼎元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958 00095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 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 日 常申 购、 赎回业 务的 办理 时间 
本基金将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 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 正常交 易日。具体业 务办理时 间为上 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 券交易 所的交易时间。基金合同生效 以后,若 出现新 的证券交易市 场、证券 交易所 交易时间变更 或其他特 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
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3 日 常申 购业 务 
3.1 申 购金 额限 制 
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 ,000 元(含申购费), 基金 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限制进行
调整,最迟在调整生效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3.2 申 购费 率 
3.2.1 前 端收 费 
东吴鼎元 A: 
申购金额(M ,含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备注 
M <100 万 0.80% - 
100 万≤M <300 万 0.50% - 
300 万≤M <500 万 0.25% - 
M ≥500 万 1000 元/ 笔





东 吴鼎元 C: 不收取申购费用。 4 日 常赎 回业 务 4.1 赎 回份 额限 制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在 销 售 机 构 赎 回 时 , 每 次 赎 回 申 请 不 得 低 于 1,000 份 基 金 份 额, 如 果 赎 回 申 请 低 于 1,000 份基金份 额 ,需一 次全 部赎回。 基 金份额持 有人赎回 时或赎回后 在销售机 构(网点 )保留的基 金份 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在赎回 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以 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限制进行调整, 最迟在调整生效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4.2 赎 回费 率


东吴鼎元 A: 持有时间(T ) 赎回费率 T <7 日 1.50% 7 日≤T <30 日 0.75% 30 日≤T <1 年 0.5% 1 年≤T <2 年 0.25% T ≥2 年 0%














注:1 年指 365 天 东吴鼎元 C: 持有时间(T ) 赎回费率 T <30 日 0.50% T ≥30 日 0.00% 5 日 常转 换业 务 5.1 转 换费 率 1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 赎回费和转 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 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转换公式如下: 1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此处的T日指基金转换申请日,下同) 2 )转出赎回费=转出金额 ×转 出基金赎回费率 (注: 东吴鼎元A 对持续持有期 少于7 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 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 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75% 的赎回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 个月 的投资人收取 不低于0.5% 的赎回费, 并将不 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 计入基金 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 个月但少于6 个月的 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 的赎回 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 期长于6 个月的 投资人, 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计入基金财产。 东吴鼎元C 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计入基金财产。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 赎回费 4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入金额 ×申购补差费率/(1 +申购补差费率 ) 转入净额=转入金额-申购补差费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净额=转入金额 5 )转入份额=转入净额 ÷转入 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均以转出金额为确定依据。 2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转换费 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 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申购补差费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 转入基金资产中列支。 3 、对于实行级差申购费率(不 同申购金额对应不同申购费率)的基 金,以转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出基 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计算申购补差费用;如转入总金额对应转出基金申购费或转入基金申购费 为固定费用时,申购补差费用视为 0 。 4 、 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 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发生的基金转换业务,按照本公司最新公告的相关费率计算 基金转换费用。 5.2 其他 与转换 相关 的事 项 1 ) 开通转换入、 转换出业务的对象自公告开放日起, 本公司直销机构和部分代销机构将同时开通本基 金与旗下其 他开放 式基金之 间 的转换业务 。我司 旗 下其他 开 放式基金包 括:东吴 嘉禾优 势 精选混合型 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 金、东吴 价 值成长双动 力混合型 证券投 资 基金前端收 费、东吴 行业轮 动 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东吴进 取策略灵 活 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东 吴新经济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 金 、东吴新创 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新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 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A 级、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 金 B 级、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东吴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东吴 配置优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吴阿 尔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东吴新趋势价值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吴国企改革主题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安盈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开通转换入、转换出业 务的具体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交通银行 、 平安银 行、宁波银 行、苏州 银行、天 相投顾、和 讯、诺亚 正行、众 禄 金融、天 天基金、好买 基金、数 米基金 、长量基金 、 同花顺、 金观诚 财富、北京钱 景财富、 中经北 证、 联泰资产、 汇付 金融、 盈米财富、 东吴证 券、 国泰君安证券、 中信建投 证券 、 招商证券、 中信证券、 银河证券、 海通 证券、 申万宏 源证券、 兴业证 券、 长江证券 、 安信证 券、 渤 海证券、 华泰 证券、 中 信证券 (山东)、信达 证券、光大证 券、广州 证券、 上海证券、 国 联证券、 平安证 券、华安证券 、 国海证 券、财 富证券、东海证 券、 申万宏源 西部证券 、 中泰 证券、 金元证 券、 中航 证券、 华信证券、华 鑫证券、 国金证 券、华宝证券、 爱建证券 。 6 定期 定额 投资业 务 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 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 、 平安银行 、宁波银 行、苏州银 行、天相 投顾、和 讯、诺亚正 行、众禄 金融、天 天基金、好 买基金、 数米基金、 长量基金、 同花顺、 金观诚财富、 北京钱 景财富、 中经北证、 联泰资产、 汇付金融、 盈 米财富、 东吴 证券、国 泰君安 证券、中信建 投证券 、 招商证 券、中信证券 、 银河证 券、海 通证券、 申万宏 源证券、 兴业 证券、 长 江证券 、 安信证券、 华泰证券 、 中信 证券(山东) 、信达证 券、光 大证券、广州证 券、上海证券 、 国联证 券、 平 安证券、华 安 证券、国海 证券 、财富证券、 申万宏源 西部证 券、 中泰证券、 华信证券、华鑫证券、 华宝证券、爱建证券 。












































































































































































































































根据业务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会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三、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 其申购费率适用于本基金正常申购费率, 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 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本基金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招 募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 四、申请方式 1 、 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 (已开户者除外) , 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规定。 2 、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 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上述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规定 。 五、申购日期 1 、 投资者应与代销机构约定每期扣款日期, 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 (T日) 。 2 、代销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 时所约定的每期扣款日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 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六、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 各销售机构的最高最低扣款金额遵从其要求, 同时 扣款金额不得低于 人民币 100 元(含 100 元)。 七、交易确认 以每期有效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 日, 投资者可在T+2 日到上述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确认情况。 八、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 、投资者若需变申购日期、申 购金额、签约账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上 述代销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2 、投资者若需终止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上述代销机构基金销 售网点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7 基 金销 售机 构 7.1 场 外销 售机 构 7.1.1 直 销机 构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源深路 279 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 7.1.2 场 外非 直销 机构 交通银行 、 平安银行 、宁波银 行、苏州银 行、天相 投顾、和 讯、诺亚正 行、众禄 金融、天 天基金、好 买基金、数米 基金、长 量基金 、同花顺、 金 观诚财富 、北京 钱景财富、中 经北证、 联泰资 产、 汇付金融、 陆金所资管、 大泰金石、 盈米 财富、 东吴证券、 国泰君安证 券、 中信建投证券 、 招商证券 、 中信证券、 银 河证券、海通 证券、 申 万宏源 证券、 兴业证 券、 长江 证券、 安信证券、万 联证券、 渤海证 券、 华泰证券、 中信证券(山 东)、信 达证券 、光大证券、 广州证券 、上海 证券、 国联证 券、 平安 证券、 华安证券、 国海 证券、 财富证券、 东海证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中泰证券、 金元证券、 中航证券、 华福 证券、 华信证券、 五矿证券、华鑫证券、 国金证券、华宝证券、爱建证券 。 7.2 场 内销 售机 构 无 8 基 金份 额净 值公告/ 基 金收 益公告 的披 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 人将在每 个开放日 的次日,通 过中国证 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 司网站、 基金份额销 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 留意。 9 其 他需 要提 示的事 项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scfund.com.cn ) 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 垂询相关事宜。 本基金管理 人依照诚 实信用、 勤勉尽职的 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 险,决 策需谨慎,投 资者申购 本基金 前,应认真阅 读本基金 《基金 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 五月二十五日